黑兽百度云无需解压:遇到老人倒地,扶还是不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0:57:22

遇到老人倒地,扶还是不扶?

许鸿宾

武汉88岁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窒息身亡

9月2日上午,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口迎面摔倒,他想站起来,但力气不够。附近的摊贩对记者说,李大爷躺在地上长达1个小时,其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没人敢上前扶一把。直到李大爷的老伴和儿子赶来扶起他,并送往汉阳医院。随后,记者在汉阳医院得到消息,李大爷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守护着老伴遗体的周婆婆泪流满面。她说:“家就在离菜场不到100米的地方,如果当时有人扶他一把,或者帮他转个身,让鼻血流出来,或许他就不会走……”

96下午,相似的悲剧又在海南上演:7旬老人林大爷乘黑车时被拖20余米后甩下,黑车在3名交通稽查人员眼皮底下跑掉。3名交通稽查人员眼看着摔倒的老人却无人上前施救,直到老人挣扎着爬到交通执法车附近时才被扶上车。经医院诊断,林大爷的头部、手脚和身上多处挫裂伤,右额缝了9针,右脚拇指缝了4针。

扶起老人,不过是举手之劳,为什么无人施救?本报下期将继续关注这个话题。

(原载《冬青报》2011年秋期第1期)

 

老人倒地无人敢扶,怪谁?

中央文明办副主任王世明最近表示,所谓“国人道德滑坡说”不是事实,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蓬蓬勃勃,展示了中国人自强不息、艰苦创业、与时俱进的美德,这就是中国人道德的总体状态,从主流上看,中国人呈现了良好道德风貌。此言一出,招来网友一片质疑之声。在凤凰网的调查中,近九成的网友认为“中国人道德滑坡状况确实存在”,给了王副主任一记响亮的耳光。

这次我们还拿“老人倒地无人敢扶”的话题说事。先从5年前的“彭宇案”说起。

2006年11月20日,徐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候车时,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徐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彭宇,并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一下车,就看到一位老太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后来与其他市民一起将她送到医院。2007年9月4日,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判决彭宇赔偿受害人40%的损失——45876元。判决理由是:“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如果说“彭宇案”浇灭了见义勇为者的热情,那么发生在2008年8月21日下午的“李凯强案”更让人感到透骨的寒冷。那天,郑州小伙李凯强骑着电动车,见一姓宋的老太摔倒在地后,上前将其扶起,结果也被告上法庭。郑州二七区法院判决:由于事故无法查证是由李凯强还是宋老太的过错造成的,所以根据公平原则,李凯强需承担宋老太的“损失合理部分”的50%,还要在15日内支付给老太太1万元精神抚慰金,共计7.9万余元!

在现代法理中,有一个“疑罪从无”的原则。“疑罪”是指司法机关对被告人是否犯罪或罪行轻重难以确证的情况,是司法实践难以避免的常见现象。“疑罪从无”是指在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疑罪从无”原则有可能让个别犯罪分子漏网,但它体现了对公民人权的保障和尊重,是现代刑事司法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很可惜,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和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的判决都严重背离了这一原则,对社会起到了极坏的示范作用。

不可思议的是,同样的闹剧还在一幕又一幕地继续上演。

2009年10月21日,天津市民许云鹤驾驶小客车沿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途中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许云鹤表示,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贴上,并拨打了120,然后又把电话借给王老太。但王老太拿起电话后,却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王老太的描述与许云鹤完全不同。她说,当天她爬中心护栏时,许云鹤的小客车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弹起后,趴在车前部,又倒在地上。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34元。法院判决的理由竟然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其实,在“案发瞬间无法还原、双方举证均不充分”的情况下,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老太应当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但红桥区法院显然绕开了这个举证规则。

跟彭宇、许云鹤相比,南通汽运集团驾驶员殷红彬无疑是个幸运者。2011年8月26日,殷红彬在驾驶大巴车途中,停车搭救了骑车侧翻的石老太,结果却反遭石老太的儿子诬陷为撞人者。幸亏公交车的监控录像将救人的过程清晰记录下来,面对确凿的证据,石老太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时糊涂,并让儿子向助人为乐的司机和乘务员送来锦旗。尽管还了殷红彬清白,相信大家都高兴不起来:如果没有那个摄像头,世间岂不又多一桩冤案?

写到这里,不禁又想起了王副主任的“主流良好说”。弱弱地问一句:您是真以为没有滑坡,还是在为人民法院推卸责任呢?别再说主流不主流,我们已经听腻了。

(原载《冬青报》2011年秋期第2期)

 

遇到老人倒地,扶还是不扶?

好心去扶跌倒的老人,结果却惨遭讹诈,这样的新闻一次又一次地刺激着国人的神经。

2011年7月初,海南某镇。某部战士小刘完成测绘任务后,骑自行车返回宿营地途中,看到一位老大爷晕倒在路边,急忙拨通120急救电话,与医护人员一起将老大爷送到医院,使老大爷转危为安。不料,老大爷的亲属赶来后,硬说小刘是肇事者,不但要求他赔偿医药费,还扬言到部队告他。小刘担心激化矛盾,影响军民关系,只好从银行卡中取出3000多元付了医药费。小刘的领导得知此事后,立即指派法律骨干进行走访调查,寻找目击证人,证实了小刘确属见义勇为。听了目击证人的证言,老大爷的亲属诚恳地向小刘道歉,当场退还了医药费。

世风日下,竟然连解放军也不能独善其身!

还有更刺激神经的。请看——

8月30日中午11点多,在南京夫子庙风景区建康路上,一位老人晕倒在地,有路人放了伞为他遮阳,但始终没有人愿意上前扶老人一把。这时,一名头发花白的意大利人开车经过,看到地上的老人后立即下了车,嘴对嘴为老人进行人工呼吸,经过十多分钟的抢救之后,晕倒的老人才逐渐苏醒过来。

丢人了吧!为了打造“中国形象”,我们不惜花重金办奥运办世博,但一个老人跌倒,就能使所谓“中国形象”轰然坍塌!我们无法想像,当那位意大利人回去向同胞讲起在中国的经历时,会用怎样蔑视的语气!中国有着五千年文明史呢;就是新中国,也成立60多年了吧。为什么我们呈现给世界的竟是这样一个丑陋的形象?

不得不承认,国人的道德不但滑坡了,而且滑坡得相当厉害!

是我们中国人不再善良了吗?非也。遇到老人倒地,谁都愿意扶他一把,因为那是人的本能啊!只是,极少数人的恶意讹诈和人民法院的低级判决让善良的人们望而却步。

当人与人的信任一点点的被剥蚀掉,当相互的戒备成了所有人无奈的选择,当坏蛋挥舞着刀枪而好人只能向隅而泣,这个古老的国度将不再适合人类居住!

每一个有责任心的中国人,都不希望我们的民族继续沉沦。

遇到老人倒地,我们扶还是不扶?

正确答案是:扶,一定要扶。请相信这世上,永远都是好人多,想讹人的毕竟是少数。

10月2日,雨,重庆九龙坡区黄桷花园附近,一位84岁的老人突然摔倒在路边,面部多处摔伤,满脸鲜血,五名路过的女孩立刻上前搀扶并拨打110,直到两名警察赶到现场后她们才离开。记者见到被扶的卢潮森老人,他还在打点滴。见到记者,卢潮森及其家人就连声说:“这件事请你们一定要报道,我们要感谢这五个女孩,感谢这些好心人。”

8月13日,合肥市新站区磨店乡沿河村农妇刘士圣,骑三轮车“顺带”本村老人李家英去赶集,不料返程途中三轮车在躲避一辆摩托车时发生侧翻,刘士圣受伤,李家英因脑颅出血死亡。刘士圣深感愧疚,先后四次给死者家属送去赔偿金,但都被对方拒绝。李家英的儿媳李孝香说,刘士圣是好意帮助老人,没有过错,不应该赔偿。

诚然,不是每个人都拥有李孝香那样的高风亮节,但如果大家都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理念,最终受到伤害的可能是我们自己。不久前,武汉就发生过一个充满讽刺意味的案例。

10月3日,武汉大雨倾盆,路上少有行人。一面包车司机开车经过纸坊大街,被几名城管拦下。原来,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大爷卖菜途中跑步躲雨时不慎摔倒昏厥,几名巡街的城管将他扶起,请求面包车司机停国施救。该司机听后连连摆手,还说道:“老人倒地救不得,做了好事无好报。”城管队员只好将老人抱起,准备另寻帮助。这时,面包车司机认出昏厥的老人竟是自己的岳父!他赶忙下车,连扇自己几个耳光,再向众人致谢,然后火速将老人送往医院。

可能你会说,虽然世上好人多,但毕竟还有坏人啊,万一我遇到了徐老太(“彭宇案”的女主角)咋办?下面这个故事给我们提供了新的思路。

8月28日下午,武汉市一名电动车主胡师傅途经汉口合作路与鄱阳街交会路口,当他扶起一名摔倒的八旬婆婆时,反被婆婆称是被他的电动车撞倒。就在车主自认倒霉,准备赔200元了事时,在数名现场目击者的坚持下,交警判定这起事故并非交通事故,让车主离开现场。

老人跌倒的地方,除了你,可能还有别人。先请他们为自己作证,最好记下他们的姓名和电话,以便在需要时能请他们出面帮助讨还自己的清白。尤其是在遇到老太太跌倒的时候,一定要先找好证人。据凤凰网报道,记者对近年来媒体报道的全国15起类似案例进行统计分析,发现被搀扶后“诬陷”好心人的,基本上都是老太太。

如果事发荒郊野外,并无第三人在场,该怎么办呢?那也不能见死不救。万一被讹上了,千万不能自认倒霉,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此正告人民法院:你们一定要提高判案水平,守护好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你们已经制造了“南京彭宇案”和“天津许云鹤案”,已经一错再错,不能再错下去。

想不犯错很容易,坚守“疑罪从无”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就够了。

(原载《冬青报》2011年秋期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