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单身汉 知乎:夏商周年表 令方彝的制作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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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令方彝的年代问题   杜勇 ,1956年生,天津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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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方彝的制作年代是学术界聚讼已久的一个问题。在令方彝作于成王之世、康王之世、昭王之世等三种说法中,以昭世说最为流行,渐有被视作定论的趋向。本文通过对令方彝及其相关铭文与史实的综合考察,认为令方彝作于昭王、康王之世的说法存在着诸多矛盾,不可遽信,唯有成世说不仅可以从宜侯附图{图}簋、作册大鼎等相关器铭的内在联系中得到认证,而且与王姜、太保、明保、伯懋父等人在周初的活动年代相一致,最为接近历史的真实。
【关 键 词】
令方彝/年代/成王/康王/昭王


1929年河南洛阳邙山马坡出土了一批西周青铜器,其中令方彝、令簋均有长篇铭文,以其内容颇为重要,七十年来一直受到学者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令方彝的制作年代,由于关涉到铭中“康宫”一词的理解以及不少相关铜器的断代,更成为人们激烈争论的焦点。令方彝之为成王之世制作,抑是康世、昭世之器,迄有不同意见。时下以此铭说史或推考周王年历者,喜以昭世说为据,似乎令方彝的年代问题已获解决。实际情形则远非如此。本文拟就此略陈管见,以求教正。

在推考令方彝年代的问题上,为了便于综合分析,有必要把与令方彝同时出土的令簋结合起来加以考察。由于令方彝、令簋均为作册附图{图}令所作,一般说来二器的时代理应相同或相近。当我们使用令簋这一材料时,又可利用本铭出现的一个重要人物“王姜”把叔卣、作册@①卣等更多的器铭系联起来,为令方彝年代的推定提供更多的线索。
已故著名学者唐兰力主令方彝、令簋为昭王时器,其主要理由是把“康宫”释作康王之庙,因此断定“铜器上有了‘康宫’的记载就一定在康王以后”,接着又把令簋中“唯王于伐楚伯”与文献所说“昭王南征”叠合起来,以证其说。(注:唐兰:《西周铜器断代中的“康宫”问题》,《考古学报》1962年第1期。)这里使用的两个标尺,一为“康宫”有待验证,一为“伐楚”也显得勉强,都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康宫是不是康王之庙,不能从概念出发,最终得由令方彝的年代来决定。至于“伐楚”,固然昭王南征荆楚是西周早期的一件大事,文献和金文(如史墙盘等)均有记载,但也不能说昭王以前就绝无“伐楚”之事发生。唐兰自己就说:“成王伐楚,只有禽簋和冈劫尊两见”(注:唐兰:《论周昭王时代的青铜器铭刻》,《古文字研究》第2辑,中华书局1980年版。),有此“两见”即可说明“伐楚”并不限于昭王一世,不便以此作为铜器断代的标尺。后来,唐兰又发现了新的标尺,此即王姜是昭王之后,说“这个人是整个昭王时代的一个重要标准,而有关王姜的各器就都一定是昭王时代了”(注:唐兰:《论周昭王时代的青铜器铭刻》。)。然郭沫若据《国语·周语》“昭王娶于房曰房后”的记载,指出房君祁姓,昭王后当为王祁而非王姜。(注: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第6册,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5页。)为了绕过这个矛盾,唐兰一度认为王姜应为康王之后,(注:唐兰:《西周铜器断代中的“康宫”问题》。)意思是康王之后在昭王时仍有用事的可能。但他后来又修正前说,提出王姜是昭王新后的见解,如谓:“或者房后已死,就可以有继室;或者房后被黜,就可以另立新后,周幽王不就黜申后而宠褒姒吗?”(注:唐兰:《论周昭王时代的青铜器铭刻》。)对于王姜是昭王新后的见解,如果简单地视为一种没有根据的臆测,似乎也不是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
王姜其人,不仅见于令簋与“王伐楚伯”偕行,而且在作册@①卣(尊)中与“王在@②”并出共见。与“王在@②”有关的铜器过去仅知四器,到1976年陕西扶风庄白出土了微氏家族窖藏铜器103件,有铭者多达74件,其中作册折尊、觥、方彝三器内容相同,即“唯五月,王在@②。戊子,令作册折贶望土于相侯,锡金,锡臣。扬王休,唯王十又九祀”(注: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扶风庄白一号西周青铜器窖藏发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3期。)。这样,记有“王在@②”一事的铜器就多至七件,即作册@①卣(尊)、@③尊(卣)、作册折方彝(尊、觥)诸铭。不少学者认为这一组铜器作于同一年,无疑是对的。那么,铭中“唯王十又九祀”当系属于何王呢?郭沫若、陈梦家等认为作册@①卣(尊)、@③尊(卣)均为成世物,以今观之这种考虑也是不妥当的。因为从史墙盘等铭所述微氏家族的世系来看,与作册@①同时的作册折(亚祖祖辛)是共王时史墙的祖父,其“甄育子孙,繁祓多厘”,自是享长寿之人,主要活动年代绝不会早于康昭时期。作册折之前还有“乙祖”、“剌祖”,而“微史剌祖乃来见武王”,则作为剌祖之孙的作册折就不可能生活在成王时代,否则“乙祖”就相当短寿,相反作册折与其子“乙公”(丰)及其孙“丁公”(史墙)三人就会历成、康、昭、穆、共五世,这显然是不近情理的。所以“王在@②”组的七件铜器是完全可以从成王时代排除的。
就作册折的主要活动年代来说,唐兰、李学勤认为应在昭王时期,并置“王在@②”诸器于昭王时代。(注:唐兰:《略论西周微史家族窖藏铜器群的重要意义》,《文物》1978年第3期;又见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卷四下,中华书局1986年版。李学勤:《西周中期青铜器的重要标尺》。)刘启益则把作册折的活动时代估定为“康王后期至昭王前期”,认为“王在@②”诸器制作于康王时代。(注:刘启益:《微氏家族铜器与西周铜器断代》,《考古》1978年第5期。)这两种意见哪一种更接近事实呢?
在作册折方彝(尊、觥)未发现之前,对于把王姜视为昭王之后,亦即以“王在@②”组铜器中的作册@①卣(尊)、@③尊(卣)为昭王十九年器的看法,郭沫若早就表示过反对意见。他证以古本《竹书纪年》说:“昭王十九年既‘丧六师于汉’,且其‘南征而不返’者当即此年,为其臣者不应再有此闲情逸趣,作器以扬休烈。”(注: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第15页。)如果我们再把同年制作的@③尊(卣)铭“惟十又三月辛卯,王在@②”这个因素考虑进去,则昭王“丧六师于汉”恐不至于在这年年底(十三月)尚未发生。据古本《竹书纪年》记载,昭王南征,大规模涉汉伐楚,是其在位十六年与十九年。“周昭王十九年,天大yì@④,雉兔皆震,丧六师于汉。”《说文》:“yì@④,阴而风也。”则此“天大yì@④”表明天色相当昏暗,并刮起了大暴风,以致水急浪高造成舟师的倾覆。《吕氏春秋·音初》说:“周昭王亲将征荆,新余靡长且多力,为王右。还返涉汉,梁败,王及祭公@⑤于汉中。辛余靡振王北济,又反振祭公。”此“梁”即《诗·大雅·大明》“造船为梁”之梁,就是用船搭成的浮桥。“梁败”就是说浮桥毁坏致使昭王坠于江中。又《史记·周本纪》正义引《帝王世纪》说:“昭王德衰,南征,济于汉,船人恶之,以胶船进王,王御船至中流,胶液船解,王及祭公俱没于水中而崩。其右辛游靡长臂且多力,游振得王,周人讳之。”在以上“天yì@④”、“梁败”、“胶船”等三种说法中,到底昭王丧师陨命为何种原因所致,我们这里不去讨论它。但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这就是天刮起暴风,足以覆舟,并且在舟船倾覆的情况下,辛余靡可以往返游于水中,振救昭王和祭公,这都不会是岁末冬季可能发生的事情。唐兰分析说:“昭王的死,不知在什么季节,很可能在夏历六七月间,那时候是常常有暴风雨的”(注:唐兰:《论周昭王时代的青铜器铭刻》。),此言极是。这就是说,如果认为“王在@②”诸器作于同年,又同意古本《竹书纪年》所记昭王在位只有十九年,则铭中所记十九年就决不可能是昭王十九年。
但是,唐兰还是坚信:“作册@①卣说到十九年,是昭王十九年无疑。”唐氏之所以这样肯定,是因为他对作册@①卣与@③尊的时间顺序作了巧妙的安排,似乎可以克服所要面临的上述矛盾。他说:“@③尊等都是十八年十三月被锡采土的,作册@①是十九年初受到夷伯礼物的,都是有可能已经铸铜器的。”(注:唐兰:《论周昭王时代的青铜器铭刻》。)如果没有作册折器的发现,唐兰把“王在@②”之器分置二年的安排,即使令人感觉欠周,也无从深质其疑。现在我们利用作册@①卣、@③尊与作册折尊三者的历日关系进行分析,便会发现这种安排并不妥当。@③尊的历日为“十三月辛卯”,作册折尊的历日是“五月戊子”,这是可以根据当时行用的阴阳历规则加以推算的。推算的结果是,不论是假定上年十三月为辛卯朔,还是以辛卯前其他二十九个干支分别为朔日往下推,都是上年十三月有“辛卯”,则次年五月无“戊子”,即使在此数月间安排一次连大月,也无法摆脱这个因境。除非考虑再闰一月,但是十三月本为年终所置闰月,在其后数月内不可能再有闰月,何况当时并非年中置闰。可见把@③尊的历日(辛卯)置于上年十三月,与作册折器的历日(戊子)是不能调谐的。相反,把@③尊与作册折尊放在同一年,却没有这种历日关系上的障碍。这说明“王在@②”等七器只能是同年制作的,从当年五月到十三月“王在@②”一直都有活动,则铭中“唯王十又九祀”自然不会是昭王十九年。其实,不要说“王在@②”组铜器的历日不宜定在昭王十九年,就是以“王在@②”之@②的地理位置来说,也与昭王南征的出师路线相去甚远。这里的“@②”字,在有的青铜器铭刻中又写作“@⑥”或“@⑦”,陈梦家最早根据麦尊“王在@⑥”与“王居镐京”联言的铭文指出:“@⑥为镐京宫寝的一部分,@②当同此。”(注: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二),《考古学报》第10册,1955年。)后来唐兰也修正了先前认为@②地在湖北孝感一带的说法(注:唐兰:《西周铜器断代中的“康宫”问题》。),提出“@⑥(即@①)是与@⑧京相近的”(注:唐兰:《论周昭王时代的青铜器铭刻》。)。继之又有学者利用@(10)驹尊、散盘诸铭中@⑥(@⑦)与豆、yù@(11)等地邻近的记载,证明@②地在今陕西凤翔、宝鸡境内qiān@(12)渭之会附近。(注:卢连成:《@②地与昭王十九年南征》,《考古与文物》1984年第6期。)这就是说,@②地既然地处宗周之西的宝鸡,南为重峦叠嶂的秦岭,昭王南征途中有什么必要跑到那里去安营扎寨并班赐行赏呢?
由此看来,把“王在@②”七器置于昭王之世,与诸铭所记事件发生的历日与地望均相抵触,不可遽信。这样,除了把本组铜器置于康王十九年,恐怕别无选择。当“王在@②”组铜器被定位在康世之后,其作册@①卣(尊)有“王姜”的出现,便有力地否定了王姜为昭王新后的可能性。那么,是不是可以据此把相关的令方彝、令簋完全从昭王时代排除呢?好像事情并不是如此简单,因为有的学者以王姜为康王之后,似乎王姜仍可活到昭王十九年,并不妨碍把令方彝、令簋等器置于昭王之世。(注:李学勤:《西周中期青铜器的重要标尺》。)王姜是不是康王之后容后再论,但有一点需要说明,即使王姜是康王之后,也决不可能在昭王十九年随子偕行。关于这一点,刘启益有过正确的分析,他说:“《史记·周本纪》记在穆王在位时,‘春秋已五十矣’,昭王是穆王的父亲,假定比穆王大二十岁,王姜是昭王的母亲,也假定比昭王大二十岁,那么,昭王十九年时,王姜已经近九十岁了,这样大年纪的人还跟随儿子南征,是不好想像的。”(注:刘启益:《西周金文中所见的周王后妃》,《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4期。)假如我们没有可靠依据怀疑《史记》关于穆王继位时年龄的记载,这样的论断应是无可辩驳的。这就是说,无论王姜是昭王之后还是康王之后,与之相关的令方彝、令簋都不适合定在昭王之世。

由于“王在@②”七器为康世之物,是否意味着令方彝、令簋也应制作于康王时代呢?这个问题有必要结合宜侯附图{图}簋来加以考察。宜侯附图{图}簋制作于康王时代,对此现在很少有人表示异议了。但铭中的宜侯附图{图}应为何人?还是一个意见颇为分歧的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主要有三种:一是陈梦家、郭沫若等认为宜侯附图{图}就是令方彝、令簋的作册附图{图},(注: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一),《考古学报》第9册,1955年;郭沫若:《附图{图}簋铭考释》,《考古学报》1956年第1期。)二是唐兰、李学勤等认为是吴君周章或熊遂甚至柯相,(注:唐兰:《宜侯附图{图}簋考释》,《考古学报》1956年第2期。李学勤:《宜侯附图{图}簋与吴国》,《文物》1985年第7期;《宜侯附图{图}簋的人与地》,载《走出疑古时代》(修订本),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三是谭戒甫等认为是齐侯丁公吕jí@(13)之子(注:谭戒甫:《周初附图{图}器铭文综合研究》,《武汉大学学报》1956年第1期。按,在《西周铜器断代中的“康宫”问题》一文中,唐兰也曾认为“令是丁公的后人”,“称为丁公的是齐侯吕jí@(13)”,意即附图{图}令为吕jí@(13)之子。)见仁见智,莫衷一是。
宜侯附图{图}到底何许人也?何幼琦认为弄清其族属是殷人还是周人是关系全局的首要问题。(注:何幼琦:《〈宜侯附图{图}簋〉的年代问题》,载《西周年代学论丛》,湖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他根据宜侯附图{图}称其亡父为父丁这个事实,指出宜侯附图{图}从族属来说是殷人而不是周人,这是很有道理的。只是何氏的论证还不够有力,需要再作补证。
殷人以日干为其庙号,是死后经过卜选决定的。而日干是有限的,故有大、小、文、武一类的区别字以避重复。据《史记·殷本纪》记载,自上甲微之后殷先公先王世系中,无一例外地均以日干为其庙号,且每一日干都在可用之列。其中名甲者有七,名乙者有六,名丁者有八,为日干第一高频用字;次之为庚、辛二干,各有四人名之;余为日干低频用字,名壬者有三,名丙者有二,名戊、己、癸者各一,凡三十七人。入周以后,殷之王族此俗未改,如称“武庚”者是,宋公中有称“丁公申”者亦是。在西周金文中,同样不乏以日干为其庙号的殷遗贵族。如公认为殷遗的微氏家族中,直至共懿时代犹存以日易名之俗,见于史墙盘的即有乙祖、亚祖祖辛(作册折)、文考乙公(丰)等,而作器者史墙死后又被其子@(14)称为丁公。这些事例说明,殷人自商入周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一直保留着以日干为庙号的易名之典。当然,例外也是有的。如《史记·宋微子世家》说:“微子开卒,立其弟衍,是为微仲。微仲卒,子宋公稽立。宋公稽卒,子丁公申立。丁公申卒,子mǐn@(15)公共立。mǐn@(15)公共卒,弟炀公熙立。”在这段记述中,曰微子、微仲是沿用殷时旧称,曰宋公稽是私名前冠以国名与爵称,曰丁公申是私名前冠以日名,其后mǐn@(15)公共、炀公熙则是私名前冠以谥号了。其间丁公申的用名是一个转折点,前此微子、微仲、宋公(稽)应为生时用名,死后所易何名未可知晓,准丁公申之例,仍当有其日名。但自mǐn@(15)公开始,历代宋公均有谥号,表明殷人开始改从周俗,在文化礼制上向周人靠拢。这种情况在金文中也有反映,如附图{图}攸从鼎称“皇祖丁公、皇考惠公”即是。这种文化上的趋同有一个过程,所以殷人入周以后还长时间保持着以日为名的习俗。
那么,姬姓周人是否也有这种习俗呢?在《史记·周本纪》以及其他记载姬姓族裔的《世家》中,以日为名者未见一人。从可以确定为姬姓族人的西周金文看,亦复如是。如鲁侯@(16)鬲称“文考鲁公”,邢侯簋称“作周公彝”,应侯见工钟称“用作皇祖应侯大林钟”,六年diāo@(17)生簋称“用作朕剌祖召公尝簋”,diāo@(17)生鬲又称“文考宫仲”,师臾钟称“作朕虢季、宫公、幽叔、皇考德叔大林钟”,滕侯苏附图{图}称“作厥文考滕仲旅簋”,虢叔旅钟称“皇考惠叔”,等等。这里有用爵称、排行、谥号称其先人者,却不用日名。又如师酉簋铭云“用朕文考乙伯、宫姬尊簋”,询簋铭云“用作文祖乙伯、同姬尊簋”,铭中宫姬、同姬为姬姓周人,按同姓不婚的原则,配偶应是非姬姓周人,而姬姓周人死后以谥易名而不用日干,与非姬姓周人迥然有别。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的学者提出“周人不用日名说”(注:张懋róng@(18):《周人不用日名说》,《历史研究》1993年第5期。)。唯一的例外是燕侯旨鼎、宪鼎、和鼎称其先父召公shì@(19)为“父辛”或“召伯父辛”(注:除此,另有沈子也簋云“沈子用guàn@(20)于周公宗”,知沈子为周公之后。但本铭又云:“用附图{图}xiǎng@(21)己公,用格多公。”郭沫若《大系》以为“己公犹言我公”,又说“彝铭通例,凡生人言xiǎng@(21),死人言享言格”,则“己公”即使非谓我公,亦当为生称而非庙号,此与我们这里所讨论的日名为庙号并不相牟,故置之不论。),对此,我们先前有过论说,认为召公shì@(19)原为姬姓远房别支,文王时率其族人自东徂西,成为周人反殷同盟的重要力量;由于召族久居东方(今山西垣曲一带)深受殷文化之染,故一度用其日名制。(注:参见拙作《关于鲁、燕、齐始封年代的考察》,《大陆杂志》第97卷第3期,1998年。)此一例外不足以成为姬姓周人不用日名的反证。其实,姬姓周人不用日名制道理很简单,即周人有自己的易名之典——谥法,虽然它在周初行用的范围有限,但毕竟不必在重大的祭典上去抄袭殷礼。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说日名制为殷人易名之典,不为姬姓周人所用,是没有太大问题的。过去罗振玉集录《殷文存》以及王辰编辑《续殷文存》,主要以日名和图象文字作为斟定殷器的主要原则,这当然是过于简单化了,以致不少西周彝器被视作殷人之物。由于殷人入周以后并非像有些学者说的那样已沦为种族奴隶,其中有些殷遗贵族仍具有相当高的社会地位,(注:参见拙著《〈尚书〉周初八诰研究》第七章《殷遗民的社会身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故有彝器之作并在彝铭中以日名称其父祖。这就是说,有无日名虽不能作为区别殷周之器的断代标准,但对于斟别广义的族属还是有用的,所以杜正胜说日名不啻为“辨别殷遗民的一项参考”(注:杜正胜:《略论殷遗民的遭遇与地位》,《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3本第4分,1982年。)。当然,这也不是唯一的取舍标准,如姜齐在太公之后就有三代国君以日名为庙号,即丁公吕jí@(13)、乙公得、癸公慈母三人,可见单从日名方面还无法准确将殷遗民和除姬姓以外其他国族分辨开来。因此,以日名作重要参考,还需要结合彝铭的其他因素综合观察,才能比较可靠地判别器主的族属。所谓其他因素当然包括铭文可以揭示器主族属的内容,如史墙盘所记“微史剌祖乃来见武王”之类。不过,此类记述一般较少,更多的可资利用的是铭文中的族徽或族氏之名。如果族徽或族氏又见于殷墟青铜器或甲骨文,显示出与殷人王族的密切关系,便基本可以肯定器主确是属于殷遗民了。如周初士上hé@(22)铭末云:“用作父癸宝尊彝,臣辰@(23)先。”此有日名“父癸”,族徽中又含族名“先”,而“先”又是屡见于殷墟甲文的殷商旧族,是可断定士上等人为殷遗贵族。应该说,使用这样的标准,对于确定西周青铜器器主的族属还是可行的。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宜侯附图{图}的族属问题。宜侯附图{图}簋铭称“作虞公父丁尊彝”,令盘称“令作父丁”,而令簋铭称“用作丁公宝簋”,可见宜侯附图{图}与作册附图{图}之亡父都以高频日干“丁”为庙号,并同以“附图{图}令”为私名,这不应是偶然的巧合,学者谓二者为一人也不应视为简单的比附。或以为宜侯附图{图}簋铭末没有“@(24)册”的族徽,宜侯附图{图}与作册附图{图}未必就是一人。其实,附图{图}令既已出任宜侯,不再担任作册职务,没有必要一定使用“@(24)册”族徽,有如令鼎铭中“令”时非作册而不使用此一族徽一样。出现于令方彝、令簋、令盘这种带有“册”字的族徽,比较多的见于殷遗所作铜器,如士上诸器谓“臣辰@(23)先”,微氏家族的作册折器谓“木羊@(23)”,是知同样为作册世家并采用日名制的附图{图}令家族亦为殷遗贵族无疑。明确这一点是很有意义的。一方面,《史记·吴太伯世家》记武王所封周章之吴(亦可称虞),以及周章之弟虞仲受封之“北虞”,因是姬姓之虞,自与身为殷遗的宜侯附图{图}不相关联,应该可以把宜侯附图{图}从姬姓二虞的任何一位国君中排除。另一方面,从周初措置殷遗民的措施看,除迁徙殷遗于鲁卫等国外,主要集中在关中和成周一带,则宜地或者就在与洛邑相距不远的宜阳(注:黄盛璋:《铜器铭文宜、虞、附图{图}的地望及其与吴国的关系》,《考古学报》1983年第3期。)。至于与中原习见流行器无所区别的宜侯附图{图}簋在今江苏丹徒出土,并与当地所出地方性铜器不类,很有可能是“从中原流入江南的”(注:肖梦龙:《母子墩墓青铜器及有关问题》,《文物》1984年第5期。)。
接下来的问题是,附图{图}令是任作册在先还是封侯在先呢?我们认为应该是担任作册在先,继位为侯在后。一则附图{图}任虞侯之前,其父或兄必先在其位,一时还轮不上他的到职。可能虞侯之位原本另有继承者,只因某种变故发生,才改由作册附图{图}出任。二则附图{图}任虞侯(后徙封宜侯)的职位高于作册,就一般情况而言身任高位总是在低职之后。看作册附图{图}先是明公“赐令鬯、金、小牛”(令方彝),继有王姜“赏令贝十朋,臣十家,鬲百人”(令簋),最后袭其父爵,旋徙封于宜,“赐土:厥川(zhèn@(25))三百□,厥□百又二十,厥邑卅又五,厥□又四十。赐在宜王人□又七里,赐奠七伯,厥□(千)又五十夫,赐宜庶人六百□□六夫”(宜侯附图{图}簋),成为有土有民的一方诸侯。这个封赏渐至丰厚的过程应该就是附图{图}的职位由低渐高的过程。说到这里,也许有人怀疑殷遗贵族是否有被分封的可能。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只要看看微氏烈祖归顺周室“以五十颂处”即可知其事由。“五十颂”即五十通,“颂”与“通”古音同字通。《司马法》云:“井十为通。”这是说微氏家族被授予五百井的采邑,其规模与宜侯附图{图}所受田邑相比并不逊色。故不必把周室对宜侯附图{图}大规模的封赐视为例外而丛生疑窦。
附图{图}令担任作册既然早于出任虞侯,则令方彝、令簋的制作应早于宜侯附图{图}簋,但究竟早到什么程度还不清楚。换句话说,令方彝、令簋之作是比宜侯附图{图}簋略早的康王初期,还是比康世更早的成王时期?仍需继续探讨。
在这个问题上,弄清作册附图{图}与作册大的关系是必要的。作册大鼎已出现武王、成王的谥号,是知与宜侯附图{图}簋一样,表明它也是康王时器。只是铭中的作册大与作册附图{图}令为何种关系,人们见解不一。郭沫若说:“作册大乃附图{图}令子,令为作册,大亦为作册,父子世官。令之父为丁,在大自为祖丁,令器有鸟形文族微,此亦然。”(注: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第6册,第33页。)唐兰对此持反对意见,他说:“作册大和作册附图{图}令有关系,是应该肯定的,但令方彝令尊必须以‘康宫’为标尺,作于康王身后,令簋又必须以‘伐楚’为标尺,作于昭王末年,这也是不能移改的。那末,作册大必须早于作册附图{图}令。‘大’的做作册在康王初年,而附图{图}令的做作册,在昭王时期,说‘作册大乃附图{图}令子’是无法成立的。”(注:唐兰:《西周铜器断代中的“康宫”问题》。)后来又说:令方彝、令尊所言“父丁即康王时作册大鼎的祖丁,那么,作册附图{图}令当是作册大的叔父辈,但时代反较晚,等于祭公为穆王祖父辈而当穆王前期”(注: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12页。)。在这里,唐兰的一切推论都取决于“康宫”、“伐楚”两个标尺的运用,不要说这两个标尺并未精确可据,就是要把作册附图{图}令说成是作册大的叔父辈也是不合事理的假设(注:按唐说作册附图{图}令与作册大的生父应同为“父丁”之子,假定“父丁”20岁生作册大的生父,60岁生作册附图{图}令;又假定作册大的父亲20岁生作册大,则作册大长于作册附图{图}令20岁,如果作册大主要活动康王初年,由于康王在位年代不低于20年,则作册附图{图}令也应活动于昭王初年,不会晚至昭王末年。何况前面假定父丁60岁生作册附图{图}令与生作册大的生父相距太远,且60岁生子从人的生理发展来看可能性也较小。)。刘启益的看法又有所不同,他说,“乍册大必须是乍册附图{图}的父亲”,“说乍册大为子的,是由于乍册大方鼎铭文中有‘祖丁’的称谓,而附图{图}令器中有‘父丁’的称谓,因此,乍册附图{图}就成了乍册大的父亲。这个说法是不能成立的。由于微氏家族铜器的发现,这个问题也得到解释了。在史墙盘铭文中,史墙的父亲被称为‘乙公’,史墙的曾祖父被称为‘乙祖’,两个不同世代的死者的庙号都是‘乙’,说明庙号相同,但并不一定指一个人。附图{图}令器中‘父丁’应指乍册大,乍册大方鼎中的‘祖丁’,应是乍册大的曾祖父。它们都应该是康王时器”(注:刘启益:《微氏家族铜器与西周铜器断代》。)。诚然,在殷系贵族的世系中,是有祖孙庙号即日名相同的现象的,不只身为殷遗的微氏家族是如此,而且从上甲微到帝辛诸先公先王中,这种情况也不鲜见,如庚丁(康丁)之孙太丁(文武丁),武乙之孙帝乙,等等。尽管这种祖孙联名制的内涵至今尚未阐明,但在殷人世系中并非通例却是可以肯定的,如太丁之孙称帝辛,微氏家族中亚祖祖辛(作册折)之孙称丁公(@(14)),即是明证。因此,要以这种祖孙联名并非通例的现象来说明“乍册大必须是乍册附图{图}的父亲”显欠通达。除此刘启益并未出示附图{图}令器中的父丁应指乍册大的任何证据,就断言郭沫若以作册附图{图}为作册大之父的说法不能成立,未必可信。其实,郭沫若运用作册大与作册附图{图}关于“祖丁”、“父丁”的不同称谓,确定“作册大乃附图{图}令子”,所使用的是金文断代中一种常用的方法,断无可议。比如我们知道史墙盘中的“亚祖祖辛”是作册折,“乙公”是丰,又知史墙死后称“丁公”,是@(14)的父亲,不都是通过这种称谓上的关联来确定的吗?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可见利用称谓确定器主世系的方法,在没有坚确反证的情况下,其有效性是不容轻易否定的,否则将不免带来许多无谓的争论。
作册大既然是作册附图{图}之子,则令簋自然作于作册大鼎之前。作册大鼎铭云:“公来铸武王、成王yì@(26)鼎……大扬皇天尹太保休。”铭中的“yì@(26)”字,郭沫若释作sì@(27)(祀),唐兰释作翼(附耳方鼎),陈梦家释作@(28),说:“《广韵》职部曰‘@(28),大鼎’,《集韵》以为‘鼎名’,《玉篇》则从匚从yì@(26),注云‘大鼎’,是yì@(26)鼎为大鼎之称。”(注:分见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第6册,第34页;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第137页;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三),《考古学报》1956年第1期。)三说当以陈说为长。为什么会有召公shì@(19)前来监铸武王、成王大鼎?如果成王辞世已久,再来铸作什么祭祀武王、成王的大鼎,似非及时。就一般情况而论当是成王新死不久,为了稳定大局,召公才决定铸此大鼎作为镇国的重器。从铭称召公为“皇天尹太保”来看,也与他在成王新死后作为首席顾命大臣的身威相符合。这就是说,作册大鼎的制作必在康王继位之初,而大此时已经出任作册一职,那么,他的父亲附图{图}担任作册职务就应在成王时,当他出任虞侯后,作册一职就由其子大来承担了。由于附图{图}尚在世,故作册大受到召公赏赐后并不为在世的父亲作器,而是“用作祖丁宝尊彝”。附图{图}任作册既在成王之世而非康王之时,则令方彝、令簋就只能是成世器,不会迟至康王之时。由此亦知谭戒甫以作册附图{图}为齐侯吕jí@(13)之子,必不可从,因为吕jí@(13)在成王死时犹任齐侯,其子怎可称其庙号曰父丁或丁公呢?
当把令方彝、令簋确定为成世器后,可能会出现一个疑点,这就是如何看待令方彝的形制、纹饰与作册折方彝酷似的问题。可能是部分地考虑到类型学上的这一证据,刘启益、李学勤都把令方彝(尊)与作册折方彝(尊、觥)置于同一王世,只是前者为康世,后者为昭世。我们认为,运用考古类型学的原理,根据铜器的形制、纹饰等因素进行断代是有一定的相对性的。如果一看到有相同的一面就说必作于同一王世,似过绝对。实际上,王世相近的铜器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举例来说,叔勉方彝(尊)为一人所制作,其方彝的形制与花纹与康王时的作册折方彝近似,其尊的形制却与成王时的何尊近似(注:刘启益:《西周金文中所见的周王后妃》。),这说明相邻两个王世的青铜器在器物形态上的分界线不是十分明显的。以此作为铜器断代的一种参照是可以的,但决不能忽略铭文内容所给线索的重要性,尤其不宜把类型学上的证据置于铭文内容的分析之上。这也就是说,尽管令方彝与作册折方彝在器物形态上存在一些共同点,也不妨碍把令方彝、令簋确定为成王时器。

经过前面一系列论证,可以说令方彝、令簋为成世器已无大碍。但是,相关一些史实还须辨明,这对于进一步明确令方彝、令簋的制作年代是有益处的。
一是关于王姜的身份问题。关于王姜的身份一直有武王后、成王后、康王后、昭王后四种说法,如郭沫若起初认为王姜是成王后妃,后来又说是武王之后邑姜(注:郭沫若:《关于眉县大鼎铭辞考释》,《文物》1972年第7期。)。由于“王在@②”诸器只能置于康王时代,便证明王姜不会是武王之后。因为武王死时“年五十四”(注: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版,第42页。),则王姜当时的年龄应相仿佛。另据《史记·周本纪》说“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则成康二世不会低于四十年,到康王十九年王姜至少也有八、九十岁了,经常外出活动的可能性不是太大,所以王姜不会是武王之后。刘启益把王姜诸器均置于康王时代,因而力主王姜是康王之后。他除了颠倒作册附图{图}与作册大的父子关系来证明令器制作于康世之外,就是把成王后妃说成是见于叔勉方彝等器中的王姒(注:刘启益:《西周金文中所见的周王后妃》。)。实际上,叔勉方彝正如刘氏所说其形制与作册折方彝近似,主体花纹(兽面纹)和主体花纹旁所附的陪衬花纹(龙纹)与作册折方彝完全一致,倒不如把它定作康王时器并以王姒为康王后更为合适。
从令方彝、令簋制作于成王时代看,王姜不是武王之后,就只能是成王之后。微氏家族中的商尊、商卣其形制、花纹同于折器,记事日辰又相衔接,当为康王时器。二器所见“帝后”一词,据《礼记·曲礼下》“措之庙,立之主,曰帝”,知“帝”可指先王,故李学勤认为“帝后”应指“先王之后”(注:李学勤:《西周中期青铜器的重要标尺》。)。那么,康王时的商尊、商卣中这位“帝后”就该是成王之后王姜了。就王姜的年龄来说,她的活动时间是可以跨越成、康两个时期的。因为成王即政时年仅二十来岁(注:参见拙著《〈尚书〉周初八诰研究》第一章第二节《成王即位的年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经过成康四十余年,他的王后也不过六十来岁,故在康王时随子外出还是不成问题的。
二是关于“太保”诸铭的问题。关于铭有“太保”的铜器,今所知见的为数不少,比较重要的有太保簋、小臣@⑨鼎、堇鼎、作册大鼎、旅鼎、御正良爵、叔卣以及新出的克附图{图}、克hé@(22)等。其中太保簋、小臣@⑨鼎、堇鼎、克附图{图}(hé@(22))为成王时器(注:除堇鼎外,对太保簋、小臣@⑨鼎、克附图{图}(hé@(22))等器的时代我们曾经有过讨论,认为均为成王即政后不久制作的器物。参见拙作《关于鲁、燕、齐始封年代的考察》。),作册大鼎为康王初年之器,人们意见分歧不大,这里需要再作讨论的是旅鼎(铭有“公太保”)、御正良爵(铭有“今太保”)、叔卣(铭有“太保”)三器的时代问题。此三器有一共同特点,就是“太保”的“保”字均作“@(29)”形,唐兰以为“成王时的保字是不加玉旁的,像太保簋和保尊、保卣都是很明显的,但康王初年的作册大鼎的保字已经从玉作@(29)了。所以旅鼎的公太@(29)决不是成王时”。又说“公太保,这个太保就是明保,御正爵称为今太保”,“以别于原来的太保,更可以证明召公之后,有了新的太保了”(注:唐兰:《论周昭王时代的青铜器铭刻》。)。于是这就成了他置此三器于昭王时的主要理由。(注:唐兰在《论周昭王时代的青铜器铭刻》中说“御正爵有可能是作于康王后期的”,但在《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中却把旅鼎、御正爵、叔卣都定为昭王时器。)在这些理由中,如把“今太保”的“今”字这个普通的时间副词,说成为了区别新老太保而使用的专门限定词,太过勉强。试想一下,新老太保确有这种区别的必要,为什么在同一时代制作的旅鼎和叔卣又可以忽略这种区别而称“公太保”或“太保”呢?特别是唐兰对“保”字字形演变的时代特征所作的分析显与史实不合,如在周原甲骨(H11:15)和成王时的堇鼎、克附图{图}(hé@(22))中“保”字都加有王旁。周原甲骨文和克附图{图}(hé@(22))唐兰没有机会看到也就撇开不说,但堇鼎他也定为成王时器,就不免陷入自相矛盾之中。再说,康王时作册大鼎其“保”字已从王旁,这就意味着叔卣也有作于康世的可能,为什么一定要把它从成康时代排除呢?至于说什么“今太保”即周公之子明保,也是不顾太保作为官名与明保作为人名的区别而强为之说,何况文献上哪有周公的儿子出任太保的呢?可见这些理由都是无法令人信服的。
叔卣铭云:“唯王附图{图}于宗周,王姜使叔事于太保。”此器花纹与成王时代的禽簋相同,其语例与献侯嚣鼎称“唯成王大附图{图}在宗周”相近,故陈梦家认为是成王时器,并谓“王姜是成王之后,太保是召公”(注: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三)。)。其后,又有学者通过对“叔”所作同一组器中的另外两件鼎的形制纹饰和铭文书体的分析,也把叔卣“推定为成王时所作器”(注:殷伟璋、曹淑琴:《周初太保器综合研究》,《考古学报》1991年第1期。)。根据我们前面的论述,知令簋为成王后期所制,叔卣铭中“王姜”与“太保”共见,说它与令簋同时制作,这与考古类型学的研究结果也是一致的。至于旅鼎,为分裆,腹似盆,较浅,腹饰大兽面纹,其型式是承袭殷人而来,时代较早。(注:刘启益:《西周武成时期铜器的初步清理》,《古文字研究》第12辑,中华书局1985年版。)铭称“唯公太保来伐反夷年”,又言“公赐旅贝十朋”,知此“公太保”是对太保召公的尊称。其时召公身任伐夷主帅,也应是成王后期发生的事情,因为召公历仕文武成康四朝,到康王时已是耄耋之年,似不适合亲自带兵远征,不如定此器为成王后期制作为宜。至于御正良爵则可能制作于康王前期,铭称“今太保”如何如何,表明召公当时已不经常参加政治活动,故御正良特以一“今”字强调受赐之荣宠。
三是关于明保的身份问题。见于令方彝等铭中的“明保”首先应是人名,这是讨论问题的前提,至于一直有学者坚持把“明保”视为义同辅相一类的动词,(注:参见李学勤《令方尊、方彝新释》,《古文字研究》第16辑,中华书局1989年版。)因与作册附图{图}(申)卣称“唯明保殷成周年”的词义相悖,是所不论。令方彝铭云:“唯八月辰在甲申,王令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僚。丁亥,令附图{图}告于周公宫,公令出同卿事僚。唯十月月吉癸未,明公朝至于成周。”这段话对于理解“明保”的身份至关重要,由此可以明确这样几个问题:其一,所谓“周公子明保”应理解为周公之子明保,亦即两个月后到达成周的明公。王命其臣呼名曰“明保”,臣事其主尊称曰“明公”,二者没有实质性的分别。如谓明公即周公,明公十月始至成周,则八月甲申时王不能对他发布命令,四日后也无法“令附图{图}告于周公宫”。其二,“周公宫”应为尚未谢世的周公之住所,因为在文献和金文中,“宫”有时指宗庙,有时则指生人的宫寝,不可一概理解为宗庙。若把此处的“周公宫”看作周公之庙,后文“公令出同卿事僚”的“公”便成了故去的周公,自然不能发布命令;要说此“公”为明公,其时明公尚未到达成周,亦无从发布命令。其三,时王与周公均在成周,但周公已未在朝中治事,故时王作出让“明保尹三事四方”的任命,四天后还要派作册附图{图}去征求周公的意见。待周公表示同意后,明保始前往成周就职。
明确以上几点,有助于我们探明铭中“周公”的身份。这位周公已不能在朝任其职事,应与他年老患病有关,故时王任命他的儿子明保接替其职“尹三事四方”。可是王任命完毕还要派人前去与周公会商,待他认可后也发一道命令才能生效,这位周公地位之高真是赫然在目。在周初除了周公旦,恐怕无论是第二代还是第三代周公都是无法与之比肩的。从这一任命程序看,也很近乎伯禽封鲁的过程。《诗·鲁颂·@(33)宫》云:“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此言成王封伯禽于鲁,亦曾征求周公旦的意见,此与令方彝所记时王任命明保的情况相若。又据《尚书·洛诰》称“王命周公后”,知周公归政后即留守成周,肩负“乱为四辅”以治东方的历史重任,而何尊铭云“唯王初迁宅于成周”事在成王亲政五年,《史记·鲁世家》说周公病重将没时曾有遗嘱“必葬我成周,明吾不敢离成王”,反观令方彝中的王与周公亦同在成周主持大政,均与周初情势相合。综合这诸多信息,应可看出令方彝中的王就是成王,周公即是周公旦。这与我们上文利用诸多器铭内容的关联得出令方彝为成世制作的结论是吻合的。
那么,作为周公旦之子的明保又是何人呢?郭沫若以为是鲁侯伯禽,但伯禽已封鲁侯,在周初“淮夷、徐戎并兴”反周之时,曾率部征伐,誓师于费(今山东费县),此见于《尚书·费誓》。如谓伯禽即明保,则与令方彝中的明保远赴成周,执掌王室大政的身份不合,是不可取。陈梦家则认为明保不是伯禽,而是伯禽之弟君陈,他说:“君陈乃周公之次子,传受周公的爵位,世守周的采地,为王官。”(注: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二)。)以君陈为周公次子,始于郑玄。《礼记·坊记》郑玄注云:“君陈,盖周公之子,伯禽弟也。”此说的依据不过是《书序》称“周公既没,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作《君陈》”。但这个依据不可确信,所以郑玄也只好以“盖”字言之。至于进一步把明保与君陈等同起来,就更显牵强。对于以明保为伯禽或伯禽之弟等诸种说法,吾师赵光贤先生曾作《“明保”与“保”考辨》一文有过精辟的辨析,结论是:明保是周公之子,也就是“第二代的周公,史失其名,现在得令方彝,知道他名明保。他既不是伯禽,也不是君陈。铭文所以书‘周公子明保’,可能由于他名望不大,不为众人所知,作器者附图{图}令是他的下属,有意点出‘周公子’,并称他为明公,是有用心的”(注:文见《中华文史论丛》1982年第1辑,又见所著《古史考辨》一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这种看法入情入理,比其他各种推测更令人信服。
四是伯懋父的活动年代问题。在令方彝、令簋的铭文中并没有出现伯懋父这个人物,只是由于唐兰把令簋“唯王于伐楚伯,在炎”读作“唯王于伐楚,伯在炎”,并参照召尊、召卣铭文谓“伯在炎”的“伯”就是伯懋父,于是就引出了这样一个本不相关却又不得不谈的问题。
当唐兰把令簋一铭的首句读作“唯王于伐楚,伯在炎”之后,句中的“伯”实际上就失去着落而不知所指了,可唐兰却偏偏要说“在炎的伯就是伯懋父,小臣宅簋对伯懋父也只称伯可证”。在小臣宅簋中,确有两处是把伯懋父称为伯的,但这是有条件的,即在以伯相称之前,伯懋父之名已先在铭文中出现了,如“同公在丰,令宅事伯懋父,伯赐小臣宅”即是。可是在令簋的铭文中,全篇并无一字提及伯懋父,凭什么知道这个“伯”就是伯懋父呢?唐兰说这是可以通过对照召尊、召卣铭文的记事得知的,二铭一开始就说“唯九月在炎@(30),甲午,伯懋父赐召……”说明“当昭王伐楚的时候,伯懋父正在炎@(30)”(注:唐兰:《论周昭王时代的青铜器铭刻》。)。这种对此所得的结论是有问题的,须知召尊(卣)和令簋的作器者并非一人,如果作册附图{图}令在铭文中所要表达的意思或提及的人物,还得通过其他人的器铭才可以知晓的话,这对于具有较高文化水准而身任作册职务的附图{图}令来说,恐怕不致于疏忽或糊涂到如此程度。所以令簋的首句还是以大多数学者读作“唯王于伐楚伯,在炎”为妥,不必把伯懋父引入令簋来作解说。不过,令簋说到时王“在炎”,召尊(卣)说到伯懋父“在炎师”,表明诸器大致是同时期制作的,但不一定是同一年的九月,因为召尊(卣)并未言及伐楚之役,单凭时间(九月)和地点(炎)的相同还不能完全得出同年制作的结论。
如果以召尊(卣)与令簋制作大致同时,则伯懋父在成王时代就该开始从事军事活动了。那么,这种可能性是否存在呢?关于伯懋父其人,郭沫若很早就有正确的考证,他说:小臣@(31)簋“言征东夷事,且上文云‘以殷八师’,下文云‘归在牧师’,足知牧即殷郊牧野,而白懋父必系周初人而封近于殷者。《逸周书·作雒解》‘俾康叔宇于殷,中旄父宇于东’,孙诒让谓中旄父即康叔之子康伯髦,《左传》昭十二年之王孙牟父。余谓亦即此白懋父。懋、牟、髦、旄均同纽,而幽宵音亦相近。中盖字之讹也”(注: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第6册,第24页。)。郭说伯懋父即是康叔之子康伯髦,又称王孙牟父,今已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唐兰也认为是无可怀疑的。只是在伯懋父活动的时间问题上,人们的意见还不一致。唐兰力主康伯髦是康昭时人,并把伯懋父诸器置于昭穆时代,(注:参见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不免失之太晚。我们知道,康叔封是武王同母少弟,为成王亲叔。他早在成王即政前十年即已活跃于周初政治舞台。如武王克商后举行社祭由“卫叔傅礼”,还与毕公“出百姓之囚”(注:黄怀信等:《逸周书汇校集注·克殷解》,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72、376页。),继之食采于康,后因参加平定武庚叛乱有功,被周公徙封于卫,命以《康诰》而领治殷遗民。(注:参见拙作《〈康诰〉、〈酒诰〉、〈梓材〉作者辩证》,载《孔孟学报》第76期,1998年。)可见他的年龄必长于成王十岁以上,才有可能在成王即政以前参与这些重大的政治活动。而康伯髦作为康叔封的长子,有可能小于成王但也不会小到哪里去,成王即政不久他也应长成壮年。若《尚书·顾命》中的“卫侯”仍是康叔封,则康伯髦有可能在康王时才继位为卫侯。《左传》昭公十二年说:“熊绎与吕jí@(13)、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史记·楚世家》则谓其“俱事成王”,应该说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存在。与康伯髦“并事康王”的伯禽早在成王时就做了鲁侯,而太公之子吕jí@(13)在《顾命》记载成王崩逝时已称“齐侯吕jí@(13)”,准此类推,康伯髦在成王时也应开始了他的军事活动。彝铭中的伯懋父东征北伐,独当一面,必在年富力强之时,这很符合他在成王时正值壮年的年龄特征。所以郭沫若把有关伯懋父的器铭置于成王时还是大致不差的,不足之处只在于不该以周公东征时物视之。从小臣@(31)簋铭文来看,伯懋父指挥的“殷八师”当是康叔封卫以后利用殷遗民组成的武装部队,故在征伐东夷之后“复归在牧师”。所谓“复归”表明这支部队先前就驻扎在牧师。如若三监之乱未平,康叔封卫未遂,又怎么可能组成“殷八师”并早早驻扎于牧野之地呢?所以伯懋父此次征伐东夷应在成王即政之后。又小臣宅簋铭云:“同公在丰,令宅事伯懋父”,则同公与伯懋父当为同时人;而同公又见于沈子也簋,其铭云“沈子乍guàn@(20)于周公宗”,则知与同公同时的伯懋父其政治活动大约开始于周公辞世前后,亦可下延至康王之世。至于《逸周书·作雒解》说周公摄政期间“中(仲)旄父(伯懋父)宇于东”应是弄错了时间,不足凭信。总之,有关伯懋父征伐东夷的器铭诸如小臣@(31)簋、吕行壶、师qí@(32)鼎、召尊(卣)等,从召尊(卣)记事与令簋相关联的情况看,均可定在成王后期,而不宜视作昭穆时器。
综上所述,以令方彝、令簋为成王时器,不仅可以从相关器铭的内在联系中得到证认,而且与王姜、太保、明保、伯懋父等人的活动年代相一致。集合这众多因素,说令方彝制作于成王时代应该可以成立。这样,要把铭中的“康宫”说成康王之庙就有困难了,因为成王时代是不可能存在康王之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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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原字为擐去扌
  @②原字为广内加干
  @③原字为起去己加(遣去辶)
  @④原字为日加壹
  @⑤原字为扌加云
  @⑥原字为(广内加干)加攴
  @⑦原字为木加(广内加干)
  @⑧原字为芳下加廾
  @⑨原字为虚去业加豆
  @⑩原字为彖下加皿
  @(11)原字为木加或
  @(12)原字为氵加开
  @(13)原字为亻加及
  @(14)原字为病去丙加兴
  @(15)原字为氵加(民下加日)
  @(16)原字为犭加(姬去女)加犬
  @(17)原字为王加周
  @(18)原字为钅加容
  @(19)原字为爽去爻加百
  @(20)原字为礻加果
  @(21)原字为飨的繁体
  @(22)原字为禾下加皿
  @(23)原字为册册
  @(24)原字为隹下加丙
  @(25)原字为田加川
  @(26)原字为田下加共
  @(27)原字为礻加(田下加共)
  @(28)原字为匚内(田下加共)
  @(29)原字为亻加(王下加子)
  @(30)原字为阜去十
  @(31)原字为计去十加速
  @(32)原字为施去也加斤
  @(33)原字门里加必

转自:
http://www.hubce.edu.cn/cbb/qwjs/lib/35790.html


2001-11-20 11:02 peking871
夏商周年表

夏商周年表
夏代年表:禹、启、太康、仲康、相、少康、予、槐、芒、泄、不降、扃、 、孔甲、皋、发、癸公元前2070——前1600年
商前期年表:汤、太丁、外丙、中壬、太甲、沃丁、太庚、小甲、雍己、太戊、中丁、外壬、河 甲、祖乙、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阳甲、盘庚(迁殷前)公元前1600——前1300年
商后期年表:盘庚(迁殷后)     公元前1300年
           小辛                    |                在位50年
           小乙                前1251年       
           武丁            前1250年——前1192年     在位59年
           祖庚                前1191年
           祖甲                                                                 廪           辛                    |                在位44年
           康丁                前1148年
           武乙            前1147年——前1113年     在位35年
           文丁            前1112年——前1102年     在位11年
           帝乙            前1101年——前1076年     在位26年
           帝辛(纣)      前1075年——前1046年     在位30年
西周年表:武王        公元前1046年——前1043年     在位4年
         成王            前1042年——前1021年     在位22年
         康王            前1020年——前996年      在位25年
         昭王            前995年——前997年       在位19年
         穆王            前976年——前992年       在位55年                      (共王当年改元)共王            前922年——前900年       在位23年
         懿王            前899年——前892年       在位8年
         孝王            前892年——前886年       在位6年
         夷王            前885年——前878年       在位8年
         厉王            前877年——前841年       在位37年                      (共和当年改元)共和            前841年——前828年       在位14年
         宣王            前827年——前782年       在位46年
         幽王            前781年——前771年       在位11年

 

2001-11-20 12:05 orion
Re:夏商周年表

对不起,没有变动1年。感谢披露依据。
与前次公布的不同的是孝王,差1年。


orion 于2001-11-20 下午 02:43:48 修改此文


2001-11-20 14:16 peking871
Re:Re:夏商周年表

此表据断代工程,仅供参考。贴时格式有变,请查验。共和出入一年?请君再指教。


2003-4-20 20:58 hssh
RE:夏商周年表

[quote][i]peking871[/i] 于 2001-11-20 14:16 写道:
此表据断代工程,仅供参考。贴时格式有变,请查验。共和出入一年?请君再指教。 [/quote]
peking871君
orion君說的差1年,是不是說懿王應是899-891,孝王應是981-885?請教:到底哪個對,還是目前尚未有統一的説法?


2003-4-20 21:08 hssh
RE:夏商周年表

對不起,上面錯了,“孝王應是891-885?”


2004-8-31 22:42 IStar3
RE:夏商周年表

厉王宣王父子两代在位达“96年”(前877年-- 前782年),穆王孝王父子两代間隔在位达“91年”(前976年-- 前886年)?这在世界帝王史上是有待攷察(古埃及、巴比倫等的早期纪年表也有同样问题)!同样,《史记》卫世家厘侯和少子武功两代在位达“97年”(42+55),鲁世家魏公、厉公和献公3代在位达“119年”(50+37+32)或“137年”(50+37+50)(《汉书 世经》)也值得攷察,而据《左传 春秋》杞桓公姑容(-636~-567)在位七十年(《史记陈杞世家》记为在位十七年),加上子孝公17(父德公/惠公或兄成公18年,子文公14,子平公18),父子两代达87年(父子4人達119年)似乎是较为可靠的记录!

中国帝王公父子两人最大在位年:
东周最大:74,秦:76,楚世家:81, 齊世家(荘公64+釐公33):97,卫世家:97,晉世家:56,魯世家:87,宋世家:79,陳世家:65,西汉:67,东汉:52,
西晋:42,东晋:46,隋:64,唐:58,北宋:66,南宋:70,金:49,元:50,明:61,清:85年。
[ 本帖由 IStar3 于 2004-9-3 14:30 最后编辑 ]


2004-8-31 23:16 IStar3
RE:夏商周年表

武王克商与西周诸王年考(节本) 
赵光贤

一、武王十一年灭商当公元前1045
    

西周开国当自武王十一年伐纣灭商开始,学者间似无异词,十一年指武王即位之十一年,不是如王国维所说,乃继文王而言①。此年当公元前何年?学者间异说纷纭,尚无定论。本文以张培瑜同志所作《中国先秦史历表》为历谱,以真古文献与金文为根据,定此年当公元前1045。兹列举其证据如次:
    1、《尚书•召诰》:“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则至于丰。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若来三月,惟丙午■(左月右出),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  卜宅……若翼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越七日甲子,周公乃朝用书……庶殷丕作。”又《洛诰》:“予(周公自称)惟乙卯朝至洛师”。篇末记:“惟周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二篇皆记周公于乙卯至洛,又皆记营涪邑事,可见二诰作于同一年,即周公摄政七年,而《召谙》所记月日又非常清楚,如“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三月丙午脑”,下记召公卜宅、攻位、位成,与周公于乙卯至洛,“用牲于郊”’“社于新邑”,至甲子“用书”,命“庶殷丕作”的日期皆非常明确。核之张表,周召二公营洛之年如定于公元前1036,则与《召诰》所记月日完全吻合。但有一重要之点,即周初用殷正,即以我国旧历十二月为正月,并非如一般人所认为的以周正为岁首,此由《逸周书•世俘》篇知之[2] 。根据殷正,《召诰》所说二月甲戌朔,十七日庚寅,合于既望。三月甲辰朔,三日丙午脑,戊申为五日,庚戌为七日,甲寅为十一日,乙卯为十二日,甲子为二十一日。此诰所记月日,既详而确,与历表无一不合。可知洛邑的兴建在周公摄政之七年三月,其完成当在十二月。由此年上推十年(周公摄政七年加武王三年),得出武王灭纣之年在公元前1045。
    2、《逸周书•世俘》篇首有十七字:“惟四月乙未日武王成辟,四方通殷命,有国”,类似书序。以下才是正文。这十七字证明某年四月乙未,武王成君,代殷有天下。又证明此篇原名《武成》,后人将此篇加以窜改,连篇名也改为《世俘》,被被排除于《尚书》之外,幸而《汉书•律历志》引了此篇首四十八字,名为《武成》,《武成》之名即由“武王成辟”一句而来。这证明了《尚书》原有《武成》,但被后人窜改后,遂以《世俘》之名编八《逸周书》中。查张氏历表,公元前1045年殷四月是乙未朔,更可证明,此年武王灭纣归来后,建立了周王朝[3]。
    3、此说合于古文《尚书•武成》(见《汉书•律历志》)“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这是记武王出兵伐纣日期。按殷正一月即同正二月,此月丙寅朔,戊辰■(左月右出),二十四日辛卯为既死霸之首日,次日壬辰为旁死霸。“粤若来二月[4]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殷二月即周三月,此月丙申朔,戊戌■(左月右出),甲子为二十七日,合于既死霸。此记杀纣克商之日。以上说明《武成》记事与历谱符合。
    4、此说与{尚书•顾命》记成王崩日亦合。  《顾命》:“惟四月哉生魄(即初吉)王不怿,甲子王乃洮■水……越翼日乙丑王崩。”按成王二十八年(前1008)殷四月庚申朔,辛酉■(左月右出),甲子为四日,乙丑为五日,合于哉生魄。
    5、定武王克商之年是否正确,可以金文纪年证之。这也是有力证据,详见下表。

二、诸王年表(附辨证)
前1035成王元年
     《保卣》“乙卯王令保及殷东国五侯……遘于四方,迨于大祀……在二月既望。”
   此铭文无年,只记二月既望乙卯之日,王令保参加殷见东方五国诸侯之会,盖洛邑建成之后,东方诸侯来洛,表示庆功,保作此器以为纪念。“大祀”即“洛诰”的“元祀”。洛邑建成于周公摄政七年,则此器当作于成王元年。此年殷二月戊戌朔,己亥■(左月右出),乙卯为十七日,合于既望。
前1031成王五年。

《何尊》“惟王初迁宅于成周,……在四月丙戌。王诰宗小子于京室,曰:‘……惟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惟王五祀。”
             周初器铭一般不记年,此器有“惟王五祀”,文中有武王“余其宅兹中国”一语,知此器之作必距武王不久,定是成王五年。此年周四月甲戌朔;丙戌为十三日,按周初金文与文献皆用殷正记月,此器独用周正,可见周初正朔并未定于一。
  应当指出,杨宽先生对此铭文之理解与众不同[5]。他相信《尚书大传》周公摄政“五年营成周”之说,改《召诰》、《洛诰》记召公、周公相继来洛,卜位营建新邑之事于周公摄政五年,而以《何尊》之四月丙戌直继《召诰》周公于三月甲子命“庶殷”营建,不悟自三月甲子至四月丙戌不过二十三日,周公秉武王遗命,营建东都,必有宗庙宫室,即令不如后世建都之豪华,亦决非在不及一月之期间所能完成,何况四月丙戌乃成王采洛之日,并非洛邑建成之时,其间应有一段时间距离,周公建洛邑如此神速,实为不可想象之事。杨先生为强调周公营建洛邑与成王迁洛同在周公摄政五年,竟断言“周公摄政只有五年,并无摄政七年之事”,不顾《尚书大传》明言周公“七年致政成王”,岂非自相矛盾?
             由于《何尊》记了“唯王五祀”,更可证明成王元年必定在周公摄政七年之次年,因如以成王五年当周公摄政五年,此时洛邑尚未营建,成王决不可能迁居洛邑。

前1017成王十九年
            《折尊》“惟五月王在序,戊子令作册折兄(贶)望土于相侯,锡臣锡金,扬王休,惟王十又九祀。”
此年殷五月壬午朔,癸未■(左月右出),戊子为六日。
《■卣)“惟十又九年王在序,王姜令作册■安夷伯,
        夷伯宾■贝布,扬王姜休。”
此器铭只有年而无月日,因有“王在序”一语,知与上器是同年所作。唐兰以王姜为昭王后,无据,不可从。
           《■尊》“惟十又三月辛卯,王在序…”。此年殷十三月当周次年正月,此月戊寅朔,庚辰■(左月右出),辛卯为十二日……。按此铭与《中鼎》同月只差一日。金文学家往往误认为同年月事,实则此记成王伐东夷事,彼记昭王南征楚,年代相距甚远,不可强合为一。今查历表,二事分开,与表正合,可为佐证。


公元前1012  成王二十四年

    《令彝》“惟八月辰在甲申,王令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丁亥厂令矢告于周公宫,公令出同卿事寮。惟十月月吉癸未,明公朝至于成周,出令舍三事令……舍四方令……既咸令。甲申,明公用牲于京宫,乙酉,用牲于康宫,咸既,用牲于王,明公归自王……”
    此年殷八月辛巳朔,甲申为四日,丁女为八日。殷十月庚辰朔,癸未为四日,合于月吉即初吉,甲申为五日,乙酉为六日。周初金文多不用月相,此铭除月吉外没有月相,为早期物之证。
    按此器之年代可说是金文断代上争论最烈的问题。初郭沫若先生定为成王时器[6],唐兰先生则因铭文中有“用牲于康宫”一语,断言康宫即康王之庙,因而定此器在昭王时[7]。郭作《大系》引唐说而驳之。唐又著文反驳,断言此器是昭王时之标准器,并将六十五器均定为昭王时器[8]。我在讨论“明保”问题文中曾涉及此问题[9]。认为唐说论据不足,且往往有主观臆断,如解此铭之“周公宫”为周公庙,必谓此周公非周公旦,而为其子若孙,以《令簋》中之王姜为昭王之后,皆无据,不足以服人。 《令彝》、《令尊》、《令簋》诸器铭文字体方整,有波磔,文尾有鸟形族徽及册字官徽;花纹繁褥,兽面鸟纹,皆殷末周初型式,康世以后则全然不同,凡此均为西周初期器之证。但此器铭文确有费解者,如“用牲于王”一语,如解“王”为人王则不可通。郭沫若、吴其昌皆引《周礼》及郑注,说生人亦可用牲。郭文说:“此于人王与鬼神同用牲,即视鬼神为有人格之证……牲犹畜也兽也。《周礼•膳夫》‘膳用六牲:马、牛、羊、豕、犬、鸡也’。又《掌客》‘牲三十有六’,均生人用牲……。”[10]吴氏。引《易•大有)“公用享于天子”,又引《左传》庄二十年:“郑伯享王于阙西辟”。郑注《周礼•庖人》:“用禽兽谓煎和之以献王”,又注《场人》:“享纳牲”,说明刀纳牲及用牲,亦可用于享宴,并非专用于祭祀[11]。我作论明保文时,误以吴说为是,今细思之,郭吴二氏说均属曲解。《春秋》及三传记二百四十二年间天子与诸侯、诸侯与诸侯之间,朝聘享宴至多,从来无用牲之文。用者杀也,杀牲以祭日用牲,甚至杀人以祭,如僖十九年,经书“曾子会盟于邾。(六月)己酉,邾人执曾子,用之”。传书:“夏,宋公使邾文公用曾子于次睢之社”,用字明明是杀人以祭社神。此类例证尚多,足以证明纳牲是为享宴,用牲与用享绝不可混同。郭氏素不信《周礼》,今乃取之以证祭祀用牲可施于生人,谓鬼神取得人格之证,皆闻所未闻,不可从。
    如何正确理解此铭,从而确定其制作年代,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用牲于王”一句,一般人读此铭文,除极少数人外,几乎全认“王”为时王,但用牲来祭时王,古无此礼,绝不可通,况且前面明言王令明保管理“三事四方”,并以此告于周公,取得周公同意,可见此时成王与周公均在;假使王于十月或以前卒,亦当言明,今铭文既无此言,忽然言“用牲于王”,岂不前后矛盾太大?我以此问题求教于杨向奎先生。杨先生的意见是:用牲绝不能施之于生人。京、康当是成周附近地名,“用牲于京宫”、“用牲于康宫”当是谛祭。(贤按:《何尊》铭有“京室”,即京宫,可证成周有“京宫”。)“用牲于王”之王是指王所居处。《逸周书•王会》篇名“王会”,而开篇云“成周之会”,可见“王”宇指地,而非指人。此“王”宇可  解为王城。(贤按:唐兰亦解为王城,但我认为西周无王城之名,东迁以后,始分成周与王城为二,不如解为“王所”。《诗•出车》”自天子所”,《吉日》“天子之所”,天子之所即王所,《春秋》僖二十八年“公朝于王所”,是其证。杨先生同意鄙见。)杨先生又说,“用牲于王”当是祭四方,即旅祭,与上文“舍四方令”相应,亦与《王会》相合。杨先生此解不仅廓清了郭唐二家对铭文的误解,并因而明确了此器的年代。

前1008  成王二十八年  康王元年

         据《尚书•顾命》成王卒于此年殷四月乙丑,已见前,康王以何年即位,《顾命》无明文,不得而知,但据金文推测,当在此年,《小盂鼎》作于康王二十五年,当公元前984,由此上推,其元年当在此年,因知康王即位后改称元年。
        
前987康王二十二年

            《庚赢鼎)“惟廿又二年四月既望己酉,王客(格)口宫…。“丁巳王蔑庚赢历……”
             此年殷四月戊子朔,己丑■(左月右出),己酉为二十一日,合于既望,丁巳为二十九日。
前985康王二十四年
《作册大鼎》“公来铸武王成王■(上田下共)(左示上田下共)鼎,惟四月既生霸己丑,公赏作册大白马,大扬皇天尹大保室,用作祖丁宝尊彝。”此鼎铭称武王成王,公当指大保,即召公■爽。召公老寿,康王时犹在,见于《顾命》。知此鼎必作于康世。此年周四月丁丑朔,己丑为十三日,与既生霸合。

前984康王二十五年

           《小盂鼎》“惟八月既望,辰在甲申……惟王廿又五祀。”此年周八月己巳朔,甲申为十六日,与既望正合。
前968昭王十五年
《中方鼎}“惟十又三月庚寅,王在寒■(左自右束)(次),王命大史兄(贶)囊土……”
此年周十三月乙丑朔,庚寅为二十六日。何以知此器作于昭王时?据赵明减《金石录》,宋重和戊戌岁,安州孝感县出土方鼎三,圆鼎二,■—,名为安州六器。作器者皆名“中”,知六器为一人所作。郭沫若《大系》,因此器月日与《■尊)“惟十又三月辛卯,王在序”,相差仅一日,谓”寒”与“序”同在元部,因以此器亦为成王伐东夷时所作。然另一《中方鼎》与《中蘸}皆有“王令中先省南国”之文,而六器出土于今湖北孝感,显见此器非成王伐东夷时所作。古本《竹书纪年》云:“昭王十六年伐楚荆。”安州六器均不记年,中既奉王命南巡,作战前应有准备工作,故所作器必当在昭王十六年之前,可以
断言。《玉刀铭》云:“六月丙寅,王在丰,令大保省南国,帅汉征邑南……”[12]当在康王时,召公曾有南征之事。故不能认此六器作于成王时,郭说非。据《竹书纪年》昭王十九年“丧六师于汉”“其年南征不返”,当前964,穆王于此年即位改元。
   

前964穆王元年

《师事簋甲》“惟王元年四月既生霸,王在下■居……甲寅王各(格)庙……”此年殷四月乙巳朔,甲寅为十日,合于既生霸。前955穆王十年长由簋》“惟三月初吉丁亥,穆王在下减居……”。
    此年周三月癸未朔,丁亥为五日,合于初吉。按此器作于穆王死后,追记其生时事故称谥。  《师事簋}作于王生时,故只称王。前951穆王十四年段簋}“惟王十又四祀十又一月丁卯,王在毕,蒸。戊辰为十三日。按毕仲当系文王之子,受成王顾命之毕公,段当是其孙,穆王时大臣。

前938穆王二十七年

《卫簋》“惟廿又七年三月既生霸戊戌……南伯入,右卫入门……王呼内史锡卫……”。此年殷三月乙亥朔,戊戌为二十四日既死霸,疑原铭”字是“死”字之误。按《史记•周本记》“穆王立,五十五年崩”,今本  《竹书纪年}据之伪作穆王事至五十五年,皆由误读《尚
            书,吕刑》“惟吕命王,享国百年耄荒。”享国百年者,《晋书束皙传》据《竹书纪年》云:“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今考自武王即位至昭王之卒,凡九十三年,加文王受命七年正当百年,可证享国百年非谓穆王寿百年。今据张氏历表,穆王在位实只二十八年。  《周本纪}云:“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再加二十八年则为七十八年.当得一个耄字,可见古本{纪年)可信,今本《纪年》决不可倍。

公元前929 恭王八年

《师■鼎》“惟王八祀正月,辰在丁卯,王曰:师■,汝克口乃身,臣朕皇考穆王……”。
    此铭称皇考穆王,知此器一定制于恭王时,穆乃谥非名。此年周正月癸丑朔,丁卯为十五日。

公元前922恭王十五年

     《趟曹鼎}“惟十又五年五月既生霸壬午。龚王在周新宫,王射于射庐……”。
     此年周五月辛未朔,壬午为十二日,合于既生霸。按此为后人追记恭王习射事,故称谥。此年懿王即位改元。

公元前920 懿王三年

《卫盉》“惟三年三月既生霸壬寅……矩伯庶人取堇章于裘卫……裘卫■口告于白邑父、荣伯、定伯、京伯、单伯……”。
    此年周三月庚寅朔,壬寅为十三日,合于既生霸。
公元前918 懿王五年
    《五祀卫鼎》“惟正月初吉庚戌,卫以邦君厉告于井伯、白邑父、定伯、京伯、白俗父曰:‘厉曰:余执龚王(洫)工于邵大室,……惟王五祀”。
    铭文有龚王之谥,知此器与裘卫所作他器应作于懿王时。此年周正月己酉朔,次日庚戌,合于初吉。

公元前914 懿王九年

    《九年卫鼎》“惟九年正月既死霸庚辰,王在周驹宫……。
    此年周正月丁巳朔,庚辰为二十四日,合于既死霸。按《五祀卫鼎》称祀,置于文末,此鼎称年,置于文首。同一人作器,前者为旧式,后者为新式,于此可见文体之变。

公元前903 懿王二十年
  
{休盘)惟廿年正月既望甲戌,王在周康宫……益公右走马休入门……王呼作册尹锡休……”。
    此年周正月壬子朔,甲戌为二十三日,与既望合。

公元前899 孝王元年

    《师虎簋》“惟元年六月既望甲戌,王在杜宣,井伯    内右师虎即位……王呼内史吴曰:册令师虎……”。
    此年周六月丙辰朔,甲戌为十九日,合于既望。
    按古本{竹书纪年}有“懿王元年夭再旦于郑”之语,天文学家解此为日食。据张培瑜等同志据奥泊尔子《日月食典》推算,公元前899年公历四月二十日五时二十七分在今陕西华县至风翔一线可见0。95食分[13]。如此则此次日食当在孝王元年,而非懿王元年。
    《■鼎》“惟王元年六月既望乙亥,王在周穆王大口口(室、王)若曰:‘留,今令妆更乃祖考司卜事……’”。
    此器与《师虎簋》同年月,仅相差一日。又此铭第二段,“惟王四月既生霸,辰在丁酉”,查此年四月丁巳朔,丁卯为十一日,合于既生霸,原铭作丁酉,误。

公元前897 孝王三年

    《柞钟)”惟王三年四月初吉甲寅,中大师右柞……司五邑佃人事……”。
    此年周四月丙午朔,戊申■(左月右出),甲寅为七日,合于初吉。
    《颂鼎》“惟三年五月既死霸甲戌,王在周康邵宫……宰弘右颂入门,立中廷,王呼史虢生册令项……”。
    此年周五月丁未朔,甲戌为二十九日,合于既死霸。

前888 夷王元年

    《师■簋》“惟王元年正月初吉丁亥,白和父若曰………” 。
    此年周正月乙酉朔,丁亥为三日,与初吉合。
    按郭氏《大系》以此为厉王元年器,大误。厉王元年正月丁未朔,此月无丁亥。《大系》谓•“伯和父即师和父当是厉世人,至宜世犹存者”,“师晨鼎等器又有司马共……司马共当即师和父若伯和父,合之则为共伯和也”。观下列诸器则知其误。司马共乃夷王至厉王初年人,下距共伯和尚远,不能混为一谈。

公元前877 夷王十二年

    《虢季子白盘》“惟十又二年正月初吉丁亥,虢季子白作宝盘……”。
    此年周正月辛巳朔,丁亥为七日,合于初吉。

公元前876 夷王十三年

    《十三年■壶》“惟十又三年九月初吉戊寅,王在成周司土■宫……庠父右■,王呼作册尹册锡■……”。
    此年周九月壬申朔,戊寅为七日,合于初吉。

公元前872 夷王十七年

    《此鼎》“惟十又七年十又二月既生霸乙卯,王在周康宫庠宫……司土毛叔右此入门,王呼史口册令此曰……”
    此年殷十二月丁未朔,乙卯为九日,合于既生霸。按自恭懿以来,金文用殷正甚少,几于全用周正。降至夷世,独《此鼎》与《三年■壶》用殷正。《此鼎》年月与他王年皆不合。

公元前871 厉王元年

    《师訇簋》“惟元年二月既望庚寅,王各丁六室,荣伯内右口”。
    此年周二月丙子朔,庚寅为十五日,合于既望。此荣伯疑非懿王时之荣伯。
    《逆钟》“惟王元年三月既生霸庚申,叔氏在大庙,叔氏令史口召逆……”。
    此年周三月丙午朔,丁未■(左月右出),庚申为十四日,合于既生霸。

公元前868 厉王四年

    《■盨》“惟四年二月既生霸戊戌,王在师录宫…… 司马共右■疾,王呼史年册锡……”。
    此年周二月己丑朔,戊戌为十日,合于既生霸。

公元前839厉王三十三年,即共和三年

    《伯宽父盨》“惟王三十又三年八月既死(下脱霸字)辛卯,王在成周……”。
    此年周八月戊辰朔,辛卯为二十四日,合于既死霸。

公元前835 厉王三十七年,即共和七年

    《善夫山鼎》“惟卅又七年三月初吉庚戌,王在周,各图室,南宫呼入,右善夫入门……王呼史■册令山……”。
    此年周正月戊申朔,庚戌为三日,与初吉合。
    按西周诸王在位年数过三十者只有厉宣二王,《伯■父盨》与《善夫山鼎》二器之年、月、月相、干支与宣世全不合,则只能在厉世。但厉王只有三十年,《周本纪》
言“厉王即位三十年”,自其即位至流于彘言本不误。下文又言:“三十四年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相与畔,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岂非自相矛盾?于是后世学者乃言厉王本在位三十七年,非三十年。今以二器证之,多出之七年在厉王奔彘以后,司马迁误认为在厉王在位时,遂致前后矛盾。又先秦古籍皆言,厉王出奔后,共伯和干王位,故号共和。而司马迁则独言共和乃周召二公共和行政,遂使读史者莫知所从。以今思之,厉王被逐实是一次宫廷政变。《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乃至厉王,以恶闻其过,公卿惧诛而祸作,厉王遂奔于彘,乱自京师始。”可见作乱者乃惧诛之公卿,周召二公首当其冲,不能不令人怀疑,主谋实是二公。《左传》昭二十七年所谓“万民弗忍,居王于彘”,《周语》所谓“国人围之”,皆夸大其词。试思“公卿惧诛而祸作”,与万民、国人何干?其非史实,显然可见。共乃小国,远在河内,若无内应,其君和如何能干王位?此亦甚不可解。厉王既出奔,周召二公恐被逐君之恶名,乃迎小国之君以为摄政,而实权仍在二公之手。言共伯和干王位者,只言及政变后之表面现象,史迁言二公共和行政者,乃其实质,二者初不矛盾。此本属推测,今由一鼎一盨铭得以证实。厉王虽出奔,并未被废,《诗.大雅.韩奕》:“韩侯以妻,    汾王之甥,蹶父之子”,此汾王必定是厉王,彘在汾水之旁,诗人因以汾王名之,此为厉王未去王位之确证。故周人仍以王记年,因而有三十三年、三十七年,实即共和之三年与七年,今一鼎一盨铭所记年、月、日与历谱若合符节,而周史一大疑案乃被揭穿,不可谓非一大快事。宣王即位何以必待厉王死后,于此可得其解。盨云“王在成周”鼎云“王在周”,疑当时人不敢泄露厉王奔彘秘密之词,实则在周者乃共伯和而非厉王。《周本纪》之误在于不当    以共和纪年,本表以共和之十四年归于厉王,于是厉王之年共得四十四年。

三、结论

    1、由诸王年表可知西周诸王自武王至厉王,诸王在位之年,年数及相当公元前某年,兹列表如下:
    武王(前1055一前1043)在位共十三年(十一年克商,当前1045,克商后二年卒,连克商之年共三年,如自克商之年算起,在位三年。)

    周公摄政(前1042一前1036)在位7年

    成王(前1035一前1008)在位共28年
    康王(前1008一前982)在位共26年

    昭王(前982一前964)在位共19年
    穆王(前964一前937)在位共28年

    恭王(前936一前922)在位共15年
    懿王(前922一前900)在位共23年
    孝王(前899一前889)在位共11年
    夷王(前888一前872)在位共17年

    厉王(前871一前828)在位共四十四年

自武王克商起算至宜王以前,除去康穆懿三王各一年,共二百一十八年。加上宣王四十六年,幽王十一年,西周自武王灭纣建国至幽王之亡,共计二百七十五年。《竹书纪年》说是二百
五十七年,五、七二字误倒。

    2、由年表可知,西周自开国以来,并非如世俗所说立即改用周正,而实仍用殷正。当时历法并未统一,而以殷正为主,有时亦有用周正者。昭穆以后,周正逐渐通行,恭懿以后几全用周正,但亦偶见用殷正者,但为数甚少。由此可知,西周前半期殷正、周正并用;后半期,周正逐渐取代殷正。此种情况与秦统一后大不相同,如无金文作证,可能无人会相信西周历法紊乱如此。

    3、由年表证明,王国维论月相,提出四分兼定点说实属确切不易,尤以懿王以来,金文所记年月日及月相与张昭表完全吻合,此决非偶然。厉王之年非三十年而为四十四年,包
括共和十四年在内,为一盨一鼎之铭文所证实,是一大收获。凡此种种决非主张定点月相说者所能料到,用定点说,绝大部分金文之月相不能说明。    4、周初人不知月朔,而以■(左月右出)为月之首日,见于《召诰》 “惟丙午■(左月右出)”,而朔之初见则在《诗•十月之交》,在幽王时。二者相去甚远。但从金文来看,恭懿以来,朔与■(左月右出)在月相上几无区分,疑此时西周历家已逐渐认识到朔策之期,因而知一月  之首实应在朔而不在■(左月右出)。但以文献无证,无人敢断言西周历法何年开始用朔,我们从金文推断,说西周后期始用朔而不用■(左月右出),大概无大差错。

    5、自王国维倡文、武、成、康、昭、穆皆生称而非谥,郭沫若和之,金文学者信之不疑。今从金文来看,穆王时之《刺鼎》有“王■昭王”语,是昭字当是谥而非生称,又恭王  时之《师■鼎》有“朕皇考穆王”语,是穆亦是谥。从文献上看,文王生时并未称王,《尚书》中周公对康叔言始称文王,可见“文”字亦当是谥。以金文与文献对照,自文武下至宜幽皆应是谥而非生称。

    6、年表所举金文不过举例说明武王克商之年当公元前1045之说与很多金文纪年相合。如有学者想为金文作断代研究,以历法为依据,参考铭文、图象、花纹、人名等,很多铭文虽无年月,亦可大致推断其时代,不致于茫无头绪,或为主观臆断所误。本篇可供参考。


注释

[1]  王说见所作《周开国年表》(《观堂集林》附别集卷—)。他误信《礼记•文王世子》及《汉书•律历志》引刘歆《世经》的谬论,实不可从。

[2]  详见拙作《说{逸周书•世俘}篇并拟武王伐纣日程表》,《历史研究》1986年6期。

[3]  今所见卢文绍S8、朱右曾等人《逸周书》校本,于此句皆作"唯四月乙未日”,古人以干支记日,故于干支日不写“日”字,  此"日”字甚可疑。  独谢元震先生引此作“乙未朔” (《文史》28辑41页)不知何据。张氏历表于公元前1045年殷四月确系乙未朔,即令原文无朔字,“乙未”二字与表相应,想非妄作。

[4] “二月”令本作“三月”,此据今本伪古文《尚书•武成》孔疏引《汉书•律历志》及《逸周书•世俘》改。

[5]  杨宽:  《释何尊铭文兼论周开国年代},载(文物)1983年6期。

[6]  郭沫若:(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卷上。

[7]  唐兰:(西周青铜器断代中的康宫问题),(考古学报》1962年1期。

[8]  唐兰:(古文字研究)2期。

[9]  拙作:《明保与保孝辨》,《中华文史论丛》1982年1期,收入《古史考辨)》。

[10] 郭沫若:《金文丛考》一。

[11] 吴其昌:《矢彝考辨》,  《燕京学报》9期。

[12] 柯昌济:《全文分域篇》卷12。
  
[13] 张培瑜等:(中国早期的日食记录和公元前十四年至公元前
    十—世纪日食袁),  (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82
    年2期。

 


[ 本帖由 IStar3 于 2004-9-1 13:07 最后编辑 ]


2004-9-1 06:56 庞贯哲
RE:夏商周年表

这就是三代工程的成果?


2004-9-1 13:21 流浪的蟋蟀
RE:夏商周年表

像武王伐纣这个关键年代,工程居然是从两个可能年代里选一个,这毫无意义


2004-9-1 14:27 IStar3
RE:夏商周年表

夏商周断代工程中判定西周诸王年的研究方法 
陈久金

     以往历史学家研究西 周王年,主要依据西汉司马迁的《史记》1和古本《竹书纪年》2。司马迁是一位严肃的历史学家,他在编写《十二诸侯年表》时,是参考过先秦纪年文献的,故一般认为较为可信。《十二诸侯年表》(1)将中国的系统历史纪年上推到西周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这一年,西周的执政官,将暴虐的周厉王赶出国都,由大臣共同执政,故称共和。
     《史记》除记载幽王在位十一年,宣王在位44年,共和执政14年外,还载厉王?37年奔彘,穆王在位55年,昭王在位19年,武王在位2(或4),成王康王虽不载在位年数,却有“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年不用”的记载。西周中期的四王共王、懿王、孝王、夷王没有在位年数记载,故《帝王世纪》3说:“自共王以下,四世年纪不明。”正是由于这“四世年纪不明”和成王、康王总年也不很明确,致使西周总年数和伐纣之年都不能确定,这是中国历史纪年中一项极大的遗憾。
     古本《竹书纪年》又称《汲冢周书》,虽见于晋代出土的墓葬,它却出于战国时魏安嫠王的墓,由此判断,它应该是战国时记载下来的历史纪年,应有相当大的可信性。古本《竹书纪年》所记载西周的诸王纪年,与《周本纪》没有矛盾,这说明《周本纪》的纪年已大体得到傍证。遗憾的是,所记载西周诸王在位年数,几乎没有多少补充。令人关注的是,其有西周总年为257年的记载(即西周开国之年为公元前1027年),历史文献关于西周总年的记载仅此一见。所以,以往的历史纪年表中,往往有以公元前1027年作为西周的开国之年,即源于此。

     但是,以公元前1027年作为西周开国之年有许多不妥之处,首先是西周12王计在位257年,平均每王在位仅21年,比历代诸王在位平均年数略低;另外,若要将前1027年作为西周开国之年,就非将穆王在位之年减至40年以下,这与文献记载不合;再次是前1027年这个年份的天象历日,既与《国语·周语》4伶州鸠所述天象不符,又与《尚书·周书》5“武成”历日不合。尤其是后者,曾为上古多种文献所引用,其为当时真实的历史记载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故西周开国之年就不得不重新考虑。
     另外如今本《竹书纪年》等,虽然号称《竹书纪年》,并载有自黄帝以来包括西周各王的完整王年,它实际只是宋人的伪造,并不可取。
     自西汉刘歆开始,历代都有人利用各种方法推算西周王年,其中最可信的当然是借助于历法推算所在年的历日相合。经统计其研究结果计有44种之多 6。他们所用方法各有优缺点,总的说,所用天文数据不精,手段单一,致使结果没有圈套的科学依据和可信度。
     夏商周断代工程在西周王年研究上,为了取得比前人较大的突破,在研究方法上做出了较大改进,其措施有如下几个方面:1、系统开展对西周王处的文献资料的整理和研究,对以往各家说法提出一个较为科学和客观的评价。2、开展有针对性的考古发掘,寻找更多的与西周王年有关的历史文物资料,为解决西周王年的难点提供证据。3、改进测年仪器调设备和天文计算精度,为解决纪年难点创造必要的条件。4、开展多学科的合作研究,发挥各自优势,是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5、在借助于天文历法手段,提出一个有科学依据的西周诸王王年。夏商周断代工作成果《简稿》7,将推定西周王年的依据总结为如下七个支点:
     西周晚期:(1)吴虎鼎的研究
               (2)晋候苏钟与厉王三十三年
     西周中期:(3)天再旦与懿王元年
               (4)虎簋盖的研究
                (5)鲜簋与穆王三十四年
     西周早期:(6)静方鼎与古本《竹书纪年》的昭王之年
               (7)《召诰》、《毕命》历日与成康之年
     可以说,前人在研究西周王年时,没有能够注意到或者正确地利用这七个支点。夏商周断代工程由于很好地把握住了这七个支点,利用迄今为止所有66条西周四要素历日具全的记录,妥善地推导出一个西周王年的科学组合,得到西周王年如下:武王    公元前1046-公元前1043年
     成王     公元前1042-公元前1021年
     康王     公元前1020-公元前996年
     昭王     公元前995-公元前977年
     穆王      公元前976-公元前923年
     共王      公元前922-公元前900年
     懿王      公元前899-公元前892年
     孝王      公元前891-公元前886年
     夷王       公元前885-公元前878年
     厉王        公元前877-公元前842年
     共和        公元前841-公元前828年
     宣王         公元前827-公元前782年
     幽王        公元前781-公元前771年
     二、 考古新发现为解决难点提供了证据
     利用西周金文中四要素俱全的记录推定西周王年,是系统地解决西周王年的惟一手段。自古至今研究西周王年的学者都是这样认为的,也都是这么做的。利用四要素俱全的金文记录,为什么能推定西周王年?现举例说明:我们在古代墓葬中或流沙坠简中,常常可以见到某皇某年某月某日某干支的记载,查陈垣《中四回史日历》8,常可证实其完全相合。有时所载,缺少具体帝皇名称,而其他俱全,遇到这种情况,只需参照墓葬其他文物文献定出大致的年代,再利用《中西回史日历》或有关朔闰表,也可准确地推定其王世和王年。西周金文四要素俱全的记录,便与后者相类似。
     1科学的《西周铜器分期断代表》的产生
     所谓西周金文中的四要素,是指王年数、月数、月相和日的干支。比较遗憾的是这些金文记录,几乎一律不载王名,除少数金文可以从文字的记载中判明其王世,其绝大多数都是王世不明。如果王世不明,用其随意安排王世以求金文历谱相合,这就违反了科学事实而带有主观性。以往许多金文历谱所推定的王年,所以不可靠,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对金文器物的王世判断不准确。王世不准确,所得结论就完全谬误。夏商周断代工程所推金文历谱之所以较为可信,正是由于它严格以金文学家对西周铜器的最新断代为依据,经过许多专家的数十次研讨达成共识所推定的结果。具体说,我们所依据的《西周青铜器分期断代表》,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王世民、陈公柔、张长寿,历史研究所李学勤,中国历史博物馆朱凤瀚,故宫博物院刘雨,北京大学裘锡圭,四川大学彭裕商等诸位教授共同判定。以往关于西周王年研究可以说全都是个人行为,在这个意义上说,夏商周西周王年研究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科学和严谨。
     所谓西周青铜 器月相名词,即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以往虽然大家都认为这些名词是月相,但各人定义不同。早在两汉时,人们对霸字就有明、暗两种解释,由此导致既生霸、既死霸各为上半月和下半月两种完全相反的解释。西汉刘歆用历法来推定伐纣之年《武成》历日的方法是可取的,但由于所定死霸朔、生霸望的概念错误,导致整个结论的错误,故刘歆所推伐纣之年为前1122年的说法也就不可信9。而正是由于刘歆所推伐纣之年与古本《竹书纪年》所载相差几近100年,为后世伐纣之年研究增加了更多的混乱。
     由于《周书·武成》等篇中示出现初吉这个名词,故刘歆没有涉及初吉。但春秋以后的文献中多载有初吉一名。后世陆续出土的西周金中更有大量初吉一词,几达成其他三个名词既生霸、既望、既死霸的总和。至20世纪初王国维便突然悟出了这四个名词为一月四分中的各段的名称。各占四分之一月10。这个观念在当今的历史界影响很大。一些人把它看作是星期制度的早期形态。20世纪曾经有好些学者依四分月说推算金文历谱,但很难得到较为理想的为大家所接受的金文历谱。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中国历史上,从未见有一月四分的记载,王国维提出的一月四分的证据并不充分,从而西周行用一月四分纪日的假设难以成立。
     在天文史界,解放前也有少数人支持四分月说,日本新城新藏就是一人代表11。但自薮内清主张一月二分之后,就很少见有人再用一月四分说了12。所为一月二分,是指以初见新月 之日即农历初二或初三为每月的第一天,又叫 
     日。自  日至月圆之日,称为既生霸。月初亏之日称为既望,自既望至月光隐没不见即朔日,称为既死霸。夏商周断代工程据新近出土的66条四要素具全的史料,经过充分研究讨论之后,基本上采纳了这个观念。至于初吉,经过内部充分讨论,大多数都支持将其限定于十日之内,即实际采用黄盛璋的“初干节日”说13。
     2、吴虎鼎等器铭对生霸死霸月相位置的论定
     吴虎鼎出土于1992年,但至夏商周断代工程开展后的1997年,除锈时必发现铭文:
     惟十有八年十又三月既生霸丙戌  ,王在周康宫夷宫,道入右吴虎,王命善夫丰生、司空雍毅,中刺王命……
     生王只称王,不用王号,但吴虎鼎在记载生王的活动时,还记载了两个宫殿的名称,即康王宫和夷王宫。这两个宫名的出现,就明白地告诉我们在制作吴虎鼎时,已有了夷宫,即肯定是在厉王以后。文中还重申了刺王的命令,刺王即厉王。又文中载有十八年,西周厉王以后仅宣王有十八年,故知吴虎鼎非宣王莫属。据《十二诸侯年表》,知宣王十八年为前810年,借助于张培瑜《先秦史历表》14,可推得此年十三月丙  为定朔10日。它证实了既生霸一定可出现在10日左右,从而可以下结论说,刘歆的死霸朔生霸望的说法肯定是错误的。学术界有人信刘歆说,至此便没有理再争论下去。这就是夏商周断代工程将吴虎鼎作为七个支点之一的道理所在。
     其实,可以确定为宣王时器的还有兮甲盘等,兮甲盘载“唯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据历表同样可推得宣王五年(前823)三月庚寅为24日,即既死霸可以是24日,在下半月而非上半月,正与吴虎鼎相一致。
     李学勤先生在《吴虎鼎研究的扩充》一文中说:
     “我在《吴虎鼎》考释中指出,吴虎鼎铭文有明确内证,无疑属于宣王。……先从玛鼎谈起,……《汉书·艺文志》有《史籀》十五篇,云‘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鼎铭史留,地位在内史之上,……因此,玛鼎当在宣王世,信而有据。……玛鼎十九年四月……辛卯十八日,正合于既望。继看此鼎……此鼎铭文与吴虎鼎酷似,……此鼎十七年十二月相当《历表》次年正月癸丑朔,乙卯初三。按初三为  ,月魄已生,据本名可云既生魄。”
     “同时,我们还获知,既生魄在当时可早到初三日,这和《礼记·乡饮酒义》“月者,三日成魄”,《白虎通义·日月》“月三日成魄,八日成光”,和马融《尚书注》所说:“魄 , 也。谓月三日始生,兆 ,名曰魄,”是完全符合的。15。”
     李先生举玛鼎载史留,因《汉书》明载史留为宣王太史,故玛鼎无疑是宣王时器。推得既望辛卯为18日,右证既望当在18日前后。18日前后为初亏也。李先生继述器形文字与玛鼎酷似的此鼎,当亦为宣为时器,由此可推得此鼎17年12月既生霸乙卯为3日。由此李先生肯定地说,既生霸可以是3日,与  相当。这一结论非常重要,由此长期被史学看好的四分月说终于被彻底否定。
     20世纪90年代晋侯苏钟的出土,1996年北京琉璃河遗址成周甲骨的发现,1997年在沣西遗址中商周文化层分界界限的发现,都为解决西周纪年难点提供了佐证。
     三、 仪器设备和计算精度的改进是解决西周纪年的必要条件
     在为夏商周断代工程作研究规划是,就对放谢性同位素C14测年技术寄托较大的希望。C14测年的技术,创立于20世纪50年代。由于误差较大,主要用于史前考古,精度在百年量级。为了适应工程的高精度要求,需要改造原设备,改进样品制备及测试方法。利用树轮校正技术,常轨测量精度达到0.3%,加速器质谱计精度达到0.5%。
     1、 晋侯苏钟铭文证实厉王在位37年
     利用改进后的C14测年解决高精度技术测年的第一个成功先例是晋侯苏墓的测年。晋侯的苏墓曾出土有十六件编钟,有铭文355字,并记有七个历日和五个记时词语,为迄今为止所见金文之最有价值的一组16:
     唯王卅又三年
     正月既生霸 午
     二月既望死霸壬寅
     三月方生霸
     六月初吉戊寅,丁亥,庚寅
     晋侯苏墓为西周晚期墓没有争议,但文中所载“唯王卅又三年”究竟是厉王还是宣王则发生很大争议。达不成一致意见。后经过晋侯苏墓中的木炭样品作常规C14测年,得到墓葬年代为前808+8年。又用加速器质谱计对墓中木炭和祭牲样品测年,分别得到前830-前802年和前824-前798年,表明晋侯苏墓的入葬年代在宣王十余年,那么墓中编钟所载王33年,必为厉王纪年。《十二诸侯年表》虽有记载厉王37年奔彘,但《卫世家》的纪年似与厉王在位37年有违,致使厉王在位是否有37年长期得解决。以厉王在位37年奔彘计,查《先秦史历表》得晋侯苏墓既生霸  年14日,二月既望辛卯18日,二月既死霸壬寅29日,六月初吉  寅7日,正与月相相合。此正是工程将晋侯苏钟作为解决西周王年第二个支点的道理所在。
     上海博物馆原馆长马承源先生早就主张晋侯苏钟之三十三年为厉王纪年,但他主张厉王实有37年而不与共和重合一年。推得正月既生霸戊午8日,二月既望壬寅23日,二月既死霸祭卯24日(二月相干 支对调),六月初吉  寅朔日。马先生所推结果虽也与月相相合,但据马先生的主张,那么厉王37年就无法安排善夫山鼎正月初吉庚戎的干支历日,该器同样不合于宣王37年。故知共和元年应该就是厉王37年。另外,若以马先生的意见,那么伯 父 、  盘、番  生壶等都没有王世可以安排。
     马承源先生在《西周金文和周历的研究》中“未能合历器的分析”部分说:
     “例如番  生壶、伯  父 和山鼎,这三件器都是属于西周中晚期的,三器的纪年分别为二十六年、三十三年和三十七年。西周中期仅孝王为二十六年(文中马先生主张孝王在位26年),西周晚期厉王三十七年,宣王四十六年。这些器,只能在以上三个王世中去合历,我们分别检查了这些王世的月朔,……这些器的纪年之长应该合於以上王世,但是在《合朔表》中绝不可合。……结果发现不能形成合理的组合,或者根本不能形成组合。因此,这些器也被排除在测算的历日之外,而不能作任何的误差校正17。”
     李学勤先生在其早先撰写的《善夫山鼎与西周年历问题》中同样也遇到了这个难题,李先生说:
     “上述三种金文所纪年历是:
     番  生壶      六年十月初吉已卯
     伯  父  卅三年八月既死辛卯
     善夫山鼎  卅七年正月初吉庚戌
     都与厉宣两世年历不合,这显然不是偶然的,也不可用铭文有误来解释。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出路是,承信西周晚期还有一个在位超过三十七年的王。……这样,夷王应在位共三十九年,其元年是公元前917年。西周晚期夷厉共和宣幽的年历,由此可得确定18。”。
     李先生用加大夷王王年的办法来解决三器月相不合的矛盾,当然也是一条出路,至少比马先生弃之不顾要好一些。但是,将夷夷王元年定为前917年,就势必抛弃了“天再旦”为日食的观点,同时将克商之年限定在前1050年的范围之内也成为不可能,正是考虑到这些事实,李先生在1999年再撰《善夫山鼎年世的确定》一文,他说:
     “善夫山鼎不能太晚,置于厉王末年是合宜的。……把善夫山鼎排在厉王三十七年,在历日上是否妥当呢?按照厉在位三十七年,三十七年即共和元年的思路(李先生接受了笔者的意见),在国人逐厉王之前。”
     事实上,《周本记》明载厉王三十七年“出奔于彘”,当年作为共和元年,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情。将共和元年作为厉王37年,不仅使得山鼎月相相合,为马、李年感到困惑的另外两折即伯 父 和番 生壶,其月相干 支也都可相合。与山鼎相同,得番  生壶十月初吉已卯为朔前二日,得伯  父  八月既死霸辛卯为二十日。顺便指出,既死霸二十日仅合于一月二分,而不合四分说。这也是西周纪日不用四分说的又一证据。
     2、 碳十四测年将克商之年范围缩小到30年
     为了给西周开国之年确定一个可能的年代范围,夏商周断代工程开展了北京琉璃河燕都遗址和周源沣西遗址的有计划发掘。琉璃河遗址M1193号墓中出土克 等器上载有如下铭文:
     王曰:大保……余大对乃享,命克侯于  。
     大保即召公,为成王时三公之一。《燕世家》说:“周武王之灭纣,封召公于北燕”即是指此。因需主持朝中政务,召公未就国,由长子克代之,为第一代燕侯,对M1193椁木作常规C14测年,得为前1000+15年,为第一代燕侯去世之年,若其继位时为30岁左右,以在位40余年计,那么西周建国之年当在前1050年之前,。由于70多岁已属古稀之年,西周建国之年超过前1050年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早在武王克商以前,文王就已迁都于陕西长安沣西。克商之后,仍然作为都城使用。这就可能出现商周文化层的叠压关系。1997年,沣西遗址的发掘工作终于找到了一个灰坑,能够反映出商周文化层的叠压关系。
     最底层H18由四个小层构成,发掘出包含有木炭、兽骨、小米等可供测年的标本,它属于先周文化的最晚期。在其之上的下部,也由四小层组成,时代当属西周初期,叠压其上的H16、H11属西周早期,H8和H3当属西周中期,其中每一个层位,均出土有可反映出各个时期典型特征的陶器群。H18和T1的分界处,为从考古学上划分出商周文化的界限,提供了理想的剖面。利用C14测年,得到武王克商的年代范围为公元前1050-1020年。这一结果,将克商之年的范围从100余年缩短到30年,从而排除了以刘歆为代表的长年说,为进一步精确考定克商年代提供了可能的条件。
     3、 利用天再旦记录确定懿王元年
     日食是一种异常天象。日食的推算,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它主要决定于太阳、月亮运动位置的推算精度。而太阳的运动位置,实际上是地球速率加快、地球自转有速率减慢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又是不规则的,只能作出经验改正才能获得准确的结果。经过人们多年的努力,已能较准确地掌握公元前8-前10世纪月亮、地球速率变化的改正值,从而可以较准确地推算这个时期日食的发生善。计算表明,在公元前10-前8世纪,就有人指出,古本《竹书纪年》载:“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是西周懿王元年日出之际发生日全食所观测到的天象,天再旦即天亮了两次。郑即西周都城今陕西华县或风翔。夏商周断代工程曾对1997年3月9日发生在新疆北部黎明时的日全食组织人力进行观测,证实了天再旦为日全食纪录是可信的。由此可以推定懿王元年为公元前899年。这是推定西周王年的第三个支点。原本《帝王世纪》说自共王以下四世年纪不明,现借助于“天再旦”启示推定懿王元年为前899年,这是一次关键性的突破。据金文学家的研究结果,一般都判定师虎簋为懿王时器,其铭文有“唯元年六月既望甲戌”、“井伯人右师虎”。据公元前899年,可推得6月甲戌为19日,正符合既望初亏的月相,由此更证实懿王元年为前899年的可信度。
     四、 多学科合作研究是取得成功的关键
     1、 彭裕商的解释构通了定点说与分段说之间的关系
     系统研究西周王年,可以明显地体现出多学科合作研究的优势,它很好地反映出历史学、考古学、C14测年技术与天文学密切合作的前提下解决了前人没有很好解决的科学难题。前面所介绍的从晋侯苏钟的考古、测年与天象历法等综合研究等,就是 以反映出这种多学科合作所取得的前人难以取得的成果,开展武王克商之年的研究,更可以体现也多学科合作的优势。在求得共王元年为公元前922年之后,据《周本纪》穆王在位55年、昭王19年、成康合计40余年,武王2-7年,克商之年似乎很易解决,但是,这个结果与《竹书纪年》所载西周总年却存在巨大的矛盾,几乎没有可以协调的余地。即使按穆王55年,昭王19年,成康40年、武王2年计,克商之年也应在公元前1033年之前,而不是《竹书纪年》所载前1027年。
     这里必须指出,人们一直都是十分看重古本《竹书纪年》的,在此之前的中国历史年表,也曾使用公元前1027年作为克商之年。即使在夏商周工程的专家们蹭,仍然还有一些人坚信前1027年为伐纣之年。他们认为,《武成》月相历日是否相符,可以不用去管它,因为《武成》很可能是伪书,是后人编造出来的。
     《古文尚书·武成》有如下三条月相历日 记载:惟一月壬辰旁死霸
     二月既死霸
     粤五日甲子
     惟四月既旁生霸
     粤六日庚戌
     其中旁为靠近、刚才之义,实即既霸的下一天。在武成历日的记载中,记日均以既生霸、既死霸为定点,那么,既生霸、既死霸必为每个月中各个时段的初始之日,故有既死霸粤某日和既旁生霸粤某日的纪日方法。彭裕商先生还特别注意到《武成》纪日干 支在月相名词之前,而金文则将干支置于月相名词之后,表明《武成》月相名词为定点,而金文月相名词之后的干支,实即在干支前省略粤某日几个字。我们赞同彭先生的解释。对于《武成》历日的真伪,因《汉书·律历志》引用了这些历日干支,而且又与《逸周书·世俘》历日全同19,故更多的学者认为这些史料最为可信,必非伪托。工程采用了多数人的意见。
     2、 对前1027年为伐纣之年做出尝试性的解释
     为了寻求西周总年与《武成》历日不能相容的解决办法,笔者曾作过多种尝试。当然,若取克商之年为前1027年,那么既生霸必定在下半月,既死霸在上半月,月相干 支不合当年天象。但是笔者却同时发现若取伐纣之年为前1026年,则《武成》月相干 支便要可大致相合。如果其他历日天象等也能相合。则一年之差似乎也可用接位之年计算误差来解释。检验的结果是,以前922年为共王无年,取穆王在位39年,昭王19年,成康在位42年,其月相历日也能大致相合。只是穆王27年卫簋之既生霸要迟到18日,康王十二月《毕命》六月庚午 为6日,已不是新月而接近上弦月了。与此同时,文献所载伐纣天象如岁在鹑火等也都不合。正因为如此,大多数学者并不想接受这一事实而别寻其他最优解。
     3、 确定前1046年为克商之年的最优解
     我们可以先做出一种估算,以共王无年前922年为计算起点,穆王55年,昭王19年,周公执政7年期间因有平叛的军事活动不算安宁,再加40年成康安宁时期,再加武王在位3年左右,便可推得克商之年肯定要早于公元前1027年。
     经过反复计算和多方论证,夏商周断代工程将公元前1046年作为克商之年的最优鲜,其理由如下:
     (1) 合于有关西周的历史纪年。前已述及,将共王元年选定为前922年,是将懿王元年天再旦确认为黎明时日食天象及必须安排好赵曹鼎、卫器组、休盘等月相干支的必然结果,除此没有别的选择。穆王55年(取穆王当年改元)、昭王19年见于《周本纪》和古本《竹书纪年》。取康王、成王计在位47年,是“成康之际天下安定刑错四十年不用”最为接近的年数。至于武王在位四年,那是《武成》月相历日为定点必然结果。只有前1046年,才能符合既生霸为初见新月之日,既死霸为初亏之日的要求。而克商之年一旦确定,成王元年便由《召诰》成王七年三月丙午 决定。
     (2) 合于《武成》月相历日定点纪日的要求。西周初年以初见新月即  日为每月的第一天,自这一天起,也就是既生霸的开始。下半月自初见月亏之日为第一天,也就是既死霸的开始。《武成》纪日,以既生霸为上半月第一日,以旁死霸为第二日,既死霸为下半月第一日,旁死霸为第二日,其纪日顺序便以既生霸、既死霸或旁生霸、旁死霸为起点,以“粤某日”纪日。公元前1046年的正月,以癸  为朔日,以19日辛卯为初亏之日,以20日壬辰为旁死霸。二月为癸卯朔,18日庚申初亏为既死霸,越五日22日为甲子,为灭商之日。四月壬寅朔,3日甲辰为初见新月之日,即既生霸,下一日乙已初四为旁生霸,越六日初九为庚戌。这些均为定点月相,可作为纪日的起点,故不是克商之年。若以刘歆死霸朔,生霸望的观点来解释,虽可作为纪日之起点,但前已证明这种观点与近年出土金文资料相违,不可为训。这是推定西周王年的第七个支点。
     (3) 合于《国语》载伐纣天象。《国语·周语下》引伶卅鸠曰:“昔武王克商,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刘歆研究克商之年时,曾引此天象为凭证,后世一些学者也将其作为研究克商之年的依据。讨论之前,首先应分辨清这些天象的名称。岁即岁星,鹑火,析木十二星次之一,鹑火为柳星张三缩,析木为尾箕斗三宿。日在析木之津,即是说太阳正处在析木这个天区,天河的边沿附近。天驷有两种说法,《史记·天官书》和《汉书·天文志》均说“汉书中四星为天驷,”即天驷位于营室附近的天河中。刘歆世经则认为天驷为房宿,笔者以为以《天官书》的说法为是。辰为正月日月相会之处,斗柄即南斗之斗炳,是说正月合朔之时,太阳和月亮正相会于南斗斗炳之处。星指晨星即水星,天鼋即女宿。由此看来,除岁在鹑火之外,这些天象均在北方七宿的斗女二缩附近,仅月在天驷略偏东一些。那么,它所表示的,只是周正一月月初时的实际天象,没有太多的特别之处。月在天驷即汉中四星处,正反映出正月初二初三时(即  日 )月偏离太阳以后的方位。
     对于“岁在鹑火”这一特殊天象,经实际推算,在公元前1020至1060年之间,只有前1022、前1034、前1046、前1058年合于岁在鹑火。故我们说,据天象纪录的综合考虑,应以前1046年为最优解。克商之年岁在鹑火的说法,见有多处文献记载,它也许是当时实际天象纪录。鹑火属周之星土分野,据星占说,岁星所在分野之国战则有利,可以得土。可能正是依据这些早期的实际天象,后世术士才建立起一套星占学理论。
     (4)、与《逸周书·小开》月食纪录相合。《逸周书·小开》载文王三十五祀“正月丙子拜望,食无时”。有的学者解释为一次月食纪录。据《周本纪》,文王在位50年,受命后七年崩,武王在受命后十一年伐纣,那么文王35年至伐纣共19年,文王35年当为公元前1065年。据精密推算,公元前1065年3月13日确实有一次月全食,此也正与《小开》月食纪录相合。
     (5)、合于考古和C14测定的年代。据夏商周断代工程成果简稿,沣灰坑年作C14测年得克商介于前1020-前1050年之间。殷墟四期(即商末期)甲骨C14测得范围为前1080-前1040年。琉璃河一期一段墓葬(即第一代燕侯墓)时为前1040-前1006。曲村一期一段(第一代晋侯墓时期)为前1020-前970年。对这些与克商之年有关系的遗址C14测年所作综合分析,正与推定的前1046年克商之年相对应,它正合于C14测定的无商之年的范围。故经过综合分析,所以做出判断,公元前1046年为克商之年的最优解。
     五、 懿王孝王夷王王年的论定
     我们在排比西周铜器的王世时,主要依据王世民、陈公柔、张长寿《西周青铜器分期断代表》20。在懿、孝、夷三王期间,该表中列有十三年无  簋和十三年  壶,均分配在中期后段,无  簋试诽在懿王,  壶试排在孝王。而当据晋侯苏钟决定了厉王在位37年和据“天再旦”为前899年日食后,厉王元年为前877年,懿王元年为前899年。这就是说,懿孝夷三王在位的总年仅22年,三王在位的年数均很短。
     铜器的月相干支告诉我们,无  簋与  壶也不能容于同一王世,那么,在这三个王世中,最多只能容下一件十三年铜器。我们曾经努力将  壶排入孝王前后,那么懿王在位就只可能2年,这是大多数史学家难以接受的结果。大家都知道,据《竹书纪年》等文献记载,懿孝夷三王都载有具体史迹,例如,懿王在位时曾“自宗周迁于槐里”,又“伐太原之戎”,故都不象仅在位3、4年能够办成的状况。那么,在这三王期间,是否有十三年铜器,就很值得怀疑。
     对于这些困难问题,李学勤先生撰《西周中期历谱的修订建议》一文指出,因无  簋中铭文有荣伯、井伯、益公,它也询簋均应排入共王。又师虎簋属懿王无疑,该器中人物史吴,同样也出现在七年牧簋之中,故懿王在位至少有七年。李先生同时指出,考虑到   、谏簋、师晨簋等与  壶有关的器物排在厉王,故将十三年  壶排在厉王是“合情理的”。这些定鼎的意见,为我们排好西周懿孝夷三王的王年,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于是,我们主要依靠七年牧簋等决定了懿王王年,依靠两件师  簋和师  簋等决定了孝王的王年,依靠师  簋和宰兽簋、师兑簋等决定了夷王王年,得到懿王在位8年、孝王6年、夷王8年的结果,其中夷王在位年数,正与《今本竹书纪年》相一致。
     六、 共王、穆王王年的确定
     共王又写作恭王。除《今本竹书纪年》和《帝王世纪》外,均不载共王在位年数。由于《今本竹书纪年》是明人的伪作,通常难以作为历史文献来引用。《帝王世纪》不仅晚出于晋代,而且自相矛盾。它说:“周自恭王至夷王四世,年纪不明。是以历依鲁为正。王在位二十年崩。”既然明载包括恭王在内的“四世年纪不明”那么又哪里出来一个“在位二十年崩”呢?显然连作者皇甫谧本人也不能,相信所以后世学者也多不以皇说为据。
     我们编排共王王年,完全依据《西周铜器分期断代表》。王等《分期断代表》共王时的三年、五年、九年卫器、走簋、赵曹鼎、休盘所载月相干支,再加上李学勤所指出的师询簋和无  簋,若取前922年作为共王元年,则全部相容。由此推得共王在位23年。十五年赵曹鼎是共五标准器,而二十七休盘属西周中期器,它既不容于穆王时的其它器之月相,故知必为共王时物,由此可得23年是容于共王器物月相干支的最低年限。而寻求合于各王时器月相干支的最低年限,是合于碳十四测年结果的明确要求,故知23年为共王在位的可靠年数。
     《古本竹书纪年》不戴穆王在位年数。《史记·周本记》说:“穆王即位,春秋忆五十矣·王道衰微,穆王闵文武之道缺,……穆王之五十五年崩”《太平御览》引用时又加了“年一百五岁而崩。”《帝五世纪》则说:“穆王修德教,会诸侯于  山,命吕侯为相,或谓之甫侯。五十一年,王已百岁老耄,以吕侯有贤能之德,于是乃命吕侯作吕刑之书,。五十五年,王年百岁崩于 宫。”穆王修德振兵,是有政绩的。又命贤相吕侯作吕刑,载在《周书》。
     按说,《史记》明载穆王在位55岁,应该是可信的,以后一些文献,也都以此为据,载穆王在位55岁。只是近现代一些学者,因《古本竹书纪年》载西周总年数,难以容下穆王55年,又因为说穆王百五岁崩不合常情,故产生怀疑。我们认为,《史记》确实说了“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但“王忆百岁”,“一百五岁而崩”,则都是后人的发挥。《史记》说“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这个数字可以是虚拟不实的,不必过于看重。从其父昭王南征没于汉水时在位仅十九年来看,穆王接位时不应有五十岁。因为父子年岁相距通常在20岁以上,若穆王即位时已50岁,则穆王领兵渡汉水长期南征,将在70岁以上,这就不合常情。故说穆王50岁即位应该是不确实的。《古本竹书纪年》不载穆王在位年数,却载穆王三十七年大起九江师伐越。若50岁继位,在89岁时还领兵伐越,也就更难以相信了。故继位时应不足50岁。
     属于穆王时的铜器有二十七年卫簋、三十年虎簋盖和三十四处鲜簋,若取前976年为穆王元年,则这三件铜器的月相干支相合得都很好,以即位当年纪元,正合穆王在位55年。相反,若以穆王在位39年、44年计,其月相干支相合的情况就要差一些,例如,鲜簋既生霸的干支日序可能在十六日以后。若取其它在位年数的铜器,月相干支则更不相合。可知从铜器的月相干支来看,取穆王在位55年为最优解。
     《古本竹书纪年》说:“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据《泰誓》载“惟十又三春,大会于孟津。”说明自文王受命至克商相距十三年。以前1046年作为克商之年计,则受命之年当在前1058年。今穆王元年为前976年,距受命之年为84年,《竹书》说受命至穆王百年,举其大数也,今定克商之年与穆王元年,与此记载也大致相合。
     七、 昭王在位年数的确定
     《古本竹书纪年》说:昭王“十九年,天大  雉兔皆震,丧六师于汉。昭王末年,夜清,五色光贯紫微。其年王南巡不反。”《周本记》说:“昭王之时,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于江上。其卒不赴告,讳之也”。由此二书均明确记载了昭王南征于十九年丧六师于汉,王南巡不返,卒于江上。可是,《帝王世纪》又别生是非,说:“昭王在位五十一年,以德衰南征,及济汉水,……没水而崩。”昭王南征,涉汉水,只有一次。若如《帝王世纪》所述昭王南征在五十一年,那么亲征楚蛮又当七十多岁,也与理不合了。况且皇甫谧要改《古本竹书纪年》的记载,普没有说出什么理由,故不可 信。
     1996年,日本出光美术馆出版了《馆藏名品选》第三集,第一次公布了静方鼎及其铭文。由此李学勤先生联系到北宋时出土的中方鼎等安卅六器,从唐兰先生所说,这些器属于昭王南征之役的记事。其中静方鼎先载十月甲子,当为昭王十八年记事。后载“八月初吉庚申”,“月既望丁丑”,当为昭王十九年事。
     断代工程金文历谱初稿排定之后,我们才注意到静方鼎的铭文,其开头曰
     “唯十月甲子,王在宗周,令师中暨静,省南国相,设居。八月初吉庚申至,告于成周。月既望丁丑,王在成周大室。”
     十月在八月前,文中所载,明显地是相邻两年的历日干支。据《古本竹书纪年》昭王十六年南征楚荆,十九年丧六师于汉,卒于汉水中,与此事有关的青铜器,明记十九年的有  卣等,以之系连排比,可知静方鼎的十月甲子在昭王十八年。以穆王元年为前976年,得昭王十八年为前978年,得十月甲子为初二,十九年八月 午朔,初吉庚申三日,既望丁丑为二十日,均与天象相合。此静方鼎月相干支,为推定西周王年的第六个支点。由此可证昭王在位正是十九年,其元年为前995年。
     这里还需指出的是,自懿王元年以天再旦日食决定为前899年,以休盘、赵曹鼎和三件卫器决定共王元年为前922年以后,其穆王元年和昭王元年都是据史载昭穆在位年数推得,经过穆王时器鲜簋等、昭王时器静方鼎推得月相干支均相合。检验结果令人信服地证明,这个结果是可靠的。
     八、 成王康王王年的推定
     《丁本竹书纪年》和《史记》等可靠文献均未载成王、康王在位年数。《今本竹书纪年》载成王37年和康王26年,均只能作为参考。唯一可以间接应用的是《古本竹书纪年》载“成康之世,天下安宁,刑措四十年不用。”《周本记》在引用这句话时,又增加了一个余字,为“四十余年不用。”
     其实,在昭王元年和克商之年已经确定的情况下,武王、成王和康王三王的王年便已确定,即前1046年至996年之间为51年。若采用近来较为浒的观点,即武王在位2年或3年,那么成康在位的个数,均合于《周本记》“四十余年”之说。但是,成康在位年数,还有一个具体严格的标准需要符合和通过,这个标准便是《周书》中的《召诰》和《毕命》。《召诰》说:“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则至于丰。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若来三月惟丙午 ,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厥既得卜,则经营。越三日庚戌,太保乃以庶殷攻位于洛 。越五日甲寅,位成。若翼日乙卯,用公朝至于洛,则达观于新邑营。越三日丁 ,用牲于郊,牛二。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越七日甲子,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侯甸男邦伯。”
     这是一组十分珍贵完整的西周初年表示记日方法的资料,它反映了如下几个西周纪日法的特点:(1)记日分上下两个起点,月初从  日开始,月中从既望开始。以下均用越几日配干支纪日;(2)记载月内任何一天的史事,并不是如后世那样某月某日某干支记日序,而是首载  日或既望,次载越几日干支,这是一月二分的标准模式;(3)没有见到一月四分的任何痕迹,首先未见有初吉、既生霸、既死霸的名称,如用一月 四分,不当只用既望,更不应用  日而不用初吉;三月的各项记事,自  日后三日、十一日、二十三日等均有,均载  日后越几日,而不是前七日用初吉表示,八日至十五用既生霸表示等,可见上半月纪日一律用某干支  日,越几日某干支表示。
     《尚书·康诰》马融注云:“魄,  也。谓月三日始生,兆  ,名曰魄。”由此可以看出,每月以三日左右初见新月,称为 日,纪日从  日开始,表明西周初年月首用  不用朔。由于一个朔望月大致为30天,半个月大致15天,故下半月不是从16日而是从18日开始,这正是西周下半月纪日不是从月中望日而是从既望开始的道理所在。既望的含义为望以后。它与  日桎,为初见亏之日。
     查《先秦史历表》,前1036年3月甲辰朔,丙午  日为了日。该年当为成王七年,那么,成王元年应为有1042年。
     又据《毕命》说:
     “惟十又二年,六月庚午 ,越三日壬申,王朝步自宗周,至于丰。”据历史文献记载,成王在位肯定不会少于10年。而康王肯定不能少于12年,那么,在前1019年-前996年这个时间内,可以有前1008年、1004年、999年3年选择,前2个的  日为5 日,后一个为3 日。  为3日,当然月相合得最好,但若康王12年取为前999年,那么康王在位就只有15年,而成王却在位达32年。自古至今还未见一位史学家主张康王在位少于20年,故这个结果难以采纳。我们最终选择前1020年作为康王元年。那么5日是否可以是  日呢?我们注意到西安化觉巷清真寺月碑记载很多穆斯林学者主张初五日可以是开斋节即回历月首的争论,由此看来以5日作为  日也应该可以允许的。
     将前1020年定 康王元年,若以继位当年纪元,则在位26年,与《今本竹书纪年》和《帝王世纪》等文献相合。
     九、 武王在位四年的文献依据
     如前所述,依据碳十四测年和《武成》历日等的综合考虑,确定克商之年为前1046年。又据西周各王在位年数及成王、康王利用《召诰》《毕命》的月相历日记载,推得成王元年为前1042年。那么,便可推得武王克商后的在年数为四年。这个年数以往几乎无人论及,笔者开始时也说不出文献依据,但文献记载如果与此不合,其可信度就要大打折扣。
     正在为此事感到困惑时,李学勤先生推出《武王在位有四年说》一文。他说:
     “现存有关周武王死事迹记载,最早见于《尚书·金腾》,篇文云:‘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于是周公作坛,告于大王、王季、文王,欲以身代武王,占卜得吉,‘王翼日乃瘳’。……据此,武王丧于哪一个,篇文并无明确叙述。……清代梁玉绳《史记志疑》以于这一问题作过详细记述,他说:‘《诗·风谱》疏谓郑氏以武王疾瘳后二年崩,是在位四年……’”
     “必须说明,郑玄讲伐纣后二年武王有疾,疾瘳,后二年崩,很可能有特殊的根据。《周本记》后而崩句,文法有些问题,梁玉绳已指出‘案后字下有阙,史文未必如果。’”
     “日本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云:‘愚按古抄本“后”下有“二年”二字’。这个古抄本,应即高山寺藏《周本记》抄本作“后二年而崩”,恰与郑玄说相应”。
     因此,据李先生的考证,武王在位四年说当有两个独立的来源,其一即是日本高山寺古抄本《周本记》在“后而崩”的后字以下,还有“二年”二字。其二是郑玄在《尚书》注说:“后二年有疾,疾瘳,后二年崩。”此二说各有所本,虽然近人未加关注,但四年说确有可靠的文献依据。武王在位四年,是可以成立的。
     注释:
     1〕《史记》西汉司马迁作于武帝太初至征和年间(前104至前89年),旧注有三家,刘宋裴、  集鲜。唐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至北宋时,将三家注合为一编,但旧本都已失传。
     2〕《竹书纪年》,西晋武帝太康二年(281)汲郡战国墓葬出土。汲郡在今河南汲县,是战国时魏国领土,叙夏、商、西周、春秋时晋国,战国时魏国史事,至魏襄王二十年(前299)止,因书写于竹简之上,故称《竹书纪年》。因出土于汲郡墓葬,故有人也称其为《汲豕周书》。至北宋时佚失。至明代时,另有二卷《竹书纪年》见行于世,后人证明其为明人伪造,称为《今本竹书纪年》。清朱右曾、王国维辑补古文献中引用《竹书纪年》资料成一册,称为《古本竹书纪年》。
     3〕《帝王世纪》,西晋皇甫谧撰。谧西晋朝那(宁夏东南)人。本书专述帝王世系、年代及事迹,所叙上起三皇,下迄汉魏,内容多采自经传图讳及诸子杂书,载录了《史记》、《汉书》阙而不备的吏事,博而有据,足资考稽。南宋后佚失,清伐宋翔凤等辑补成书。
     4〕《国语》,相传为春秋时期左丘明亿作。全书23卷,记载西周至春秋周鲁齐晋郑楚吴越八国史事,有吴韦昭注。
     5〕《尚书》原称书,至汉始称《尚书》。义为上古之书。成为儒家经典以后,又称《书经》。今存《尚书》58篇,上自尧舜,下至东周,作者是史官,记载了君王文告和君臣的谈话记录。是中国最早的政事史料汇编。大约在先秦时已有定本,秦焚诗书以后,由伏生传今文《尚书》29篇。伏生曾为秦博士,秦焚书时,伏生把《尚书》藏于壁中保存了下来,汉代讲授时用隶书书写,故称今文尚书》。又汉武帝末年,在孔子故居壁中得到45篇《尚书》,困用古文书写,故称古文《尚书》。东汉末经马融、郑玄注解,实现了古今文《尚书》学统一。西晋永嘉之乱(311),《尚书》一度失传,后由豫章内史梅赜奉献孔安国古文《尚书》58篇,作为官方定本。后经明清人研究,又确定《孔传古文尚书》为伪作。那么,较为可信的仍为伏生所传29篇。
     6〕朱凤瀚等编《西周诸王年代研究》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7〕《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
     8〕陈垣《中西回史日历》中华收局,1962年第一版。
     9〕刘歆研究论述武王伐纣之年的工作,载在《汉书·律历志·世经》。
     10〕王国维《生霸死霸考》,载《观堂集抹》第一卷。又见《雪堂丛刻》。
     11〕新城新藏《东洋天文学史研究》沈  译,中华学艺社,1993年,第2编。第3编。
     12〕薮内清《关于殷历的两三个问题》,大陆杂志,第14卷第1期(1957年)。
     13〕黄盛璋《释初吉》,历史研究1958年第4期。
     14〕张培瑜《中国先秦史历表》,齐鲁书社出版,1987年。
     15〕李学勤《天虎鼎研究的扩充》,载夏商周年代学札记,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
     16〕原始文献,请见马承源《晋侯稣编钟》,上海博物馆集刊,第七期,上海书现出版社,1996年。
     17〕马承源《西周金文和周历的研究》,载上海博物馆集刊,1982年。
     18〕李学勤《善夫山鼎与西周年历问题》,原载陕西博物馆馆刊,第1辑,后转开于《夏商周年代学札记》,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
     19〕《逸周书》本名《周书》,或称《周史记》,其叙事上起西周初年的文王、武王,下至春秋时的灵王、景王,文体与《尚书》类似。因《尚书》中已有《周书》一篇,后人又在其后加上逸字。在东汉《说文解字》中已称之为《逸周书》,沿用至今。一般认为,其中有少数西周文字,如《世俘解》、《克殷解》、《商誓解》等,多数是战国时人拟周代诰誓辞名之作,也有一部分可能出自汉人。
     20〕王世民等《西周青铜器分期断代研究》第255页,文物出版社,1999年。

    
完稿于2001.8.3

 

 


2004-9-1 17:28 零源逸
RE:夏商周年表

夏商周断代工程西周年代献疑 
晋侯之臣 

(晋臣说明:此文的表格因为格式关系,多有紊乱,请注意辨别。)

经过为期五年的努力,国家“九五”期间重点科研项目“夏商周断代工程”已于2000年年底通过国家评审验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从已经公布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历谱(简本)》 (以下简称《报告》)来看,这一研究项目取得的成果是令人瞩目的。众所周知,根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记载中国最早的确切纪年历史始于公元前841年的共和元年,此前的历史年代框架粗疏而不可靠。该项目汇集了历史、考古、天文和科技测年等有关方面的专家权威,历时四年集体攻关,取得阶段性成果。《报告》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目标,即:对西周共和元年以前各王提出比较准确的年代;对商代武丁以下各王,提出比较准确的年代,商代前期则提出比较详细的年代框架;还对夏代提出基本的年代框架 。
通观《报告》,71页正文中西周部分占了38页,说明断代工程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西周部分,这是由史料的客观现状所决定的。西周年代的结论较集中地体现在《报告》页30~35的表八《西周金文历谱》(以下简称《历谱》)中。《历谱》综合各家各法对63件年、月、月相、干支四要素具全的西周铜器进行了全面断代,这是前所未有的;而且其大部分结论也是难以动摇的,另外的部分意见断代也大体准确,成绩卓著。
由于西周年代是一个聚讼两千余年的艰难课题,问题只复杂、难度之大,这在中国史史料学里恐怕罕有其匹 ,因此也就决定了所有此类研究不可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达到尽善尽美。《报告》也不例外。其结论中仍有部分似可商榷。由于笔者所学有限,因而对《报告》中以《历谱》为主的西周年代部分结论有数类不解之处,故不辞固陋草成此文,希望借此得到前辈专家学者的答疑解惑。
本文的历日推算以《中国先秦史历表》和《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 为基准。所列各历表中《报告》相关推算结果的月份皆以“某月”标明,对根据《报告》结论得出的当年正月则以“粗斜体”表示。

一. 失月

根据《报告》的《历谱》推排,将会有以下数例当年只有11个月。由于阴阳历里阴历本来就先天于阳历,闰余必须靠置闰弥补,再失月则将严重失天,而且古代也罕见其例,因此可能性是很小的。

例(1)
《历谱》定编号26的达 盖为孝王三年公元前889年,推排结果为“八月壬午朔”;还定编号27、28的散伯车父鼎、散季簋皆为次年的孝王四年公元前888年,推排结果为“八月壬午朔”。现将《历谱》推排结果标注于历表如下:
表1//
公元前 冬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10  11 12 13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889  辛  辛  庚 庚 己  戊子   戊 丁 丁 丁 丁 丙 丙
     酉  卯  申 寅 未  5月    午 亥 巳 亥 巳 戌 辰

888  乙 乙 甲 甲 癸 壬 壬午  辛 辛 辛 庚 庚
     酉 卯 申 寅 未 子 8月   亥 巳 亥 辰 戌

由表中我们可以看到:由于孝王三年公元前889年岁首建丑,因此岁末的十二月应该为乙酉朔之月;然而孝王四年公元前888年又是八月壬午朔,如此则公元前889年5月至888年8月只有14个月,可以肯定两年里必有一年不足十二个月。

例(2)
《历谱》编号33宰兽簋至编号40谏簋推排结果分别是夷六前880年“二月戊辰朔”,厉元前877年“五月己酉朔”、“六月戊寅朔”,厉三前875年“三月己巳朔”,厉四前873年“二月癸巳朔”,厉五前872年“三月丁亥朔”。现将其具标注于历表如下:
表2//
公元前 冬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 十 十至 一 二 三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880 己 戊 戊辰 丁 丙 丙 乙 乙 乙 甲 甲 甲
     巳 戌 2月 酉 寅 申 丑 未 丑 午 子 午
879 癸 癸 壬 壬 辛 庚 庚 己 己 戊 戊 戊
     亥 巳 戌 辰 酉 寅 申 丑 未 子 午 子
878 戊 丁 丁 丙 丙 乙 甲 甲 癸 壬 壬 壬 壬
     午 亥 巳 戌 辰 酉 寅 申 丑 午 子 午 子
877 辛 辛 辛 庚戌 庚 己酉 戊 戊 丁 丙 丙 丙
     巳 亥 巳 3月 辰 5月  寅 申 丑 午 子 午
876 乙 乙 乙 乙 甲 甲 癸 壬 壬 辛 庚 庚 庚
     亥 巳 亥 巳 戌 辰 丑 寅 申 丑 午 子 午
875 己 己巳 己 戊 戊 戊 丁 丙 丙 乙 甲 甲
     亥 3月 亥 辰 戌 辰 酉 寅 申 丑 午 子
874 癸巳 癸 癸 壬 壬 壬 辛 辛 庚 庚 己 己
     2月 亥 巳 戌 辰 戌 卯 酉 寅 申 丑 未
873 戊 戊 丁亥 丁 丙 丙 子 午 3月 巳 戌 辰 ……

从表中可以看到,无论如何分配,被定为厉王三年和四年的前875、874年中比有一年失月,一年仅11个月。

例(3)
《历谱》编号46的大鼎、47的伯克壶,被定为厉王十五年公元前863年和十六年862年,推排结果分别是“三月戊午朔”和“七月辛巳朔”,现将其具标注于历表如下:
表3//
公元前 冬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 十 十至 一 二 三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863 庚 庚 己 戊午 戊 丁 丁 丁 丙 丙 丙 乙
     寅 申 丑 3月 子 巳 亥 巳 戌 辰 戌 卯
862 乙 甲 甲 癸 壬 壬 辛巳 辛 庚 庚 庚 己 己
     酉 寅 申 丑 午 子 7月 亥 辰 戌 辰 酉 卯

从厉王十五年(公元前863年)3月戊午朔至次年7月辛巳朔中间即便无闰也至少应该间隔15个月,但在表中我们只能看到14个月,也就是说厉王十五年或十六年中肯定有一年失月而只有十一个月。

例(4)
《历谱》编号49的 盘被定为厉王二十八年公元前850年,推排结果为“五月壬申朔”;50的 攸从鼎被定为厉王三十一年公元前847年,推排结果结果为“三月丙戌朔”;编号51的伯大祝追鼎被定为厉王三十二年公元前846年,推排结果为“八月戊寅朔”。现将其具标注于历表如下:
表4//
公元前 冬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 十 十至 一 二 三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850 乙 甲 甲 甲 癸 壬申 壬 辛 庚 庚 己 己
     巳 戌 辰 戌 卯 5月 寅 未 子 午 亥 巳
849 己 戊 戊 戊 丁 丁 丙 丙 乙 甲 甲 癸
     亥 辰 戌 辰 酉 卯 申 寅 未 子 午 亥
848 癸 壬 壬 壬 壬 辛 辛 庚 庚 己 戊 戊 丁
     巳 戌 辰 戌 辰 酉 卯 申 寅 未 子 午 亥
847 丁 丙戌   丙 丙戌  乙 乙 甲 甲 甲 癸 壬 壬
     巳 3月? 辰 3月? 卯 酉 寅 申 寅 未 子 午
846 辛 辛 庚 庚 己 己 己 戊寅 戊 丁 定 丁 丙
     亥 巳 戌 辰 酉 卯 酉 8月 申 丑 为 丑 午

由于公元前87年上半年有两个丙戌,所以 攸从鼎的三月就攸两种可能性:或为前一个丙戌朔月,或是后一个丙戌朔月。若采用前一种可能性,那么厉王28年5月至厉王31年3月只有33个月,即便在此期间无闰也至少应该有34个月;若采用后一种可能性,那么厉王31年3月至厉王32年8月只间隔15个月,比起16个月的最低限度也要少一个月。也就是说无论如何从厉王28年(公元前850年)至厉王32年(公元前846年)期间至少有一年只有十一个月。

二. 不合历

《报告》还存在部分结论与自身已有结论冲突的现象。

例(5)
《报告》46页(五)“克商年得天文推算”部分选定第③组为克商甲子日,指出“结合文献、考古信息以及天文条件的符合程度,选出克商日为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查《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的《合朔满月表》知该日属建子年(即传统认为的周正)的二月,当月为癸卯朔。再由编号1的《逸周书·世俘》与《汉书·律历志》引《尚书·武成》之与此相关的历日记载“二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可知“二月既死霸”是指庚申日,即月龄为该月的十八日。但是《报告》的35页又明确指出:
根据西周晚期厉、共和、宣、幽时期金文进行归纳,对金文记时词语含义得到如下认识:
1) 初吉,出现在初一至初十。
2) 既生霸、既望、既死霸顺序明确,皆为月相。“既”表已经,“望”:即满月,“霸”指月球光面。
3) 既生霸:从新月初见到满月。
4) 既望:满月后月的光面尚未显著亏缺。
5) 既死霸:从月面亏缺到月光消失。
也就是说月相术语的顺序应该是:既生霸→既望→既死霸。再看《历谱》编号4 的庚嬴鼎历日“四月既望己酉”推排结果为“四月壬辰朔己酉十八日”;另一件编号为5的静方鼎历日“月既望丁丑”推排结果为“八月戊午朔丁丑二十日”。这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一方面在《逸周书·世俘》与《汉书·律历志》引《尚书·武成》中十八为既死霸;另一方面在庚嬴鼎和静方鼎中却定十八日和二十日为既望,并且在其他器物的断代与推排中甚至还出现了二十三日既望的情况。查《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的《合朔满月表》知这三个月的望日并无异常都是通常的十五或十六,这就与《报告》35页对月相术语的论断不能一致。

例(6)
《历谱》定编号51的伯大祝追鼎为厉王32年公元前846年,推排结果为“八月戊寅朔”;又定编号52的晋侯苏钟为厉王三十三年公元前845年器,推排结果为“正月乙巳朔”、“二月甲戌朔”。现将其具标注于历表如下:
表5//
公元前 冬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 十 十至 一 二 三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846 辛 辛  庚 庚 己 己 己 戊寅 戊 丁 定 丁 丙
     亥 巳 戌 辰 酉 卯 酉 8月  申 丑 为 丑 午
845 乙 乙巳 甲戌  甲 癸 癸 壬 壬 壬 辛 辛 辛
     亥 正月 2月  辰 酉 卯 申 寅 申 丑 未 丑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从厉王32年八月戊寅朔到次年的厉王33年正月乙巳朔,中间竟间隔了6个月;除非厉王32年连置2个闰月,否则似无此可能。然而西周罕见岁末有十四月的例证;如有,《报告》也应予以说明。


三. 置闰过多
例(7)
《历谱》58页结论:
由此排出帝辛元祀到十一祀祀谱,在历法上符合阴阳合历的原则,在周祭上祭祀与季节基本对应,所以应属可信。经研究,这段祀谱二祀正月初一日的干支应是丙辰或丁巳
编号1的《武成》定为武王元年公元前1046年,推排结果为“正月癸酉朔,壬辰二十日” ;编号2的《召诰》定为成王七年公元前1036年,推排结果为“二月甲戌朔,乙未二十一日”;编号3的《毕命》定为康王十二年公元前1009年,推排结果为“六月丙寅朔,庚午五日”。现具标注于历表如下:
表6//
公元前 冬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 十 十 至 一 二 三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1074 丙辰 乙 甲 ……
      1月  酉 寅
1047 己 戊 戊 丁 丙 丙 乙 乙 甲 甲 癸 癸 癸酉
      卯 申 寅 未 子 午 亥 巳 戌 辰 酉 卯 正月
1046 癸 壬 壬 ……
      卯 申 寅 …… ……
1037 辛 庚 庚 己 戊 戊 丁 丙 丙 乙 乙 乙
      巳 戌 辰 酉 寅 申 丑 午 子 巳 亥 巳
1036 乙 甲 甲戌 ……
      亥 辰 2月
1009 戊 戊 丁 丁 丙 丙寅 乙 甲
      戌 辰 酉 卯 申 6月 未 子

然而,若根据上述排谱结果,在公元前1036至公元前1037得整十年内就存在从癸酉到乙亥达的125个月份,相当于十年置了5个闰月,比起实际一百日的闰余至少多出了一个闰月,较《历表》则多出2个闰月。虽然古代可能因历法粗疏而导致的失闰现象,但是由于在《历谱》58页以及编号3的《毕命》等对于帝辛至西周的历谱已经排定,并且对照《历表》知道殷末和康王历法皆与之相符,即岁首建子;也就是说,在帝辛二祀(公元前1074年)至康王十二年(公元前1009年)这65年里总的来说并无失闰现象,那么从公元前1046至1037年间多置的一个以上的闰月失置于何处,持论者就需要慎重考虑或予以说明了。

例(8)五年四闰。
《报告》定编号30的师 簋为夷王元年公元前885年,推排结果为“正月戊午朔”;定编号31的王臣簋为夷王二年公元前884年,推排结果为“三月辛卯朔”;定编号32的三年师兑簋为夷王三年公元前883年,推排结果为“二月乙酉朔”;定编号33的宰兽簋为夷王六年公元前880年,推排结果为“二月戊辰朔”。现具标注于历表如下。
表7//
公元前 冬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 十 十至 一 二 三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886 …… 己 戊 *戊辰
         巳 午 正月?
885 戊  戊辰 丁 丁 丙 丙 乙 甲 甲 癸 壬 壬戌
   正月? 酉 卯 申 寅 未 子 午 亥 辰 戌
884 *壬 辛 辛卯  辛 辛卯   庚 庚 己 戊 戊 丁 丁 丙
      辰 酉 3月? 酉 3月? 申 寅 未 子 午 亥 巳 戌
883 丙 乙酉 乙 乙酉  甲 甲  癸 癸 壬 壬 辛 辛
    辰 2月?卯 2月? 寅 申  丑 未 子 午 亥 巳
882 庚 庚 己 己 戊 戊 戊 丁 丁 丙 丙 乙戌 辰 酉 卯 申 寅 申 丑 未 子 午 亥
881 乙 甲 甲 癸 癸 壬 壬 辛 辛 辛 庚 庚 己巳 戌 辰 酉 卯 申 寅 未 丑 未 子 午 亥
880 己 戊 戊辰 丁 丙……
     巳 戌 2月 酉 寅

鉴于《报告》19页“西周历法的几个要点2)”已经指出:”周历法多为建子、建丑。建子指岁首在冬至所在之月,建丑在其次月”,从文字看似乎还存在其他建正(比如建亥、建寅)的可能;而且由于干支纪日的循环特性,前后两月之内,戊辰、辛卯合乙酉都有2个,因此《历谱》这样的月份分配单独看似无不可。但是由于公元前880年的2月戊辰朔排列唯一,因此在所有的八种可能性中,有七种或有一年只有十一个月、或六年无闰,可能性较小;另外的一种可能性是前885年建亥、884年建子(表中加“*”的排法),但此选择就意味着在公元前885、884、883、882和881五年里有64个月,亦即五年四闰。这种可能性并不大:因为古人置闰本为弥补阴阳历之间每年十一天左右的差值,所以一般五年闰余不足两月。由于《报告》对之前的相当长时间里断代明确且无失闰现象,因此提前置闰并多置两闰的似乎无此必要,多出两个月还意味着历法与物候天象的失谐。
例9 《历谱》定编号56的颂鼎/壶/簋、57的兮甲盘、58的虢季子伯盘、编号62的吴虎鼎以及编号63的 鼎为宣王三年公元前825年、五年公元前823年、十二年公元前816年、十八年公元前810年和十九年公元前809年器,推排结果分别为“五月戊申朔”、“三月丁卯朔”、“正月戊子朔”、“十三月丁丑朔”和“四月甲戌朔”。现具标注于历表如下;同样,为避免繁复,表的中间只标出《历谱》编号铜器历月与十二月、十三月的朔日干支,“……”代表每年前十一个月。
表9//
公元前 冬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 十 十至 一 二 三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825 庚 己 己 戊 戊申 丁 丙 …… 甲
     戌 卯 酉 寅 5月 丑 午      戌
824 …… 戊 戊
         辰 戌
823 戊 丁 丁卯 丁 丙 …… 壬
    辰 酉 3月  酉 寅      辰
822 …… 丙
         戌
821 …… 辛 辛
         巳 亥
820 …… 乙巳
819 …… 庚 己
         子 巳
818 …… 甲子
817 …… 戊午
816 戊子 …… 壬 壬
     正月     子 午
815 …… 丙子
814 …… 庚午
813 …… 甲 甲
         子 午
812 …… 乙丑
811 …… 癸未
810 癸 壬 壬 …… 戊 丁未
    丑 午 子      寅 12月
809 丁丑 丙 丙
    13月 午 子 ……
从此表中我们可以容易地清点出宣王三年到十八年地所有月份:从宣王三年(公元前825年)到宣王十一年(公元前817年)的9年间,共有111个月,即置闰三个月,并无失闰现象非常合天;从宣王十二年(公元前816年)到宣王十八年(公元前810年)的7年间,共有88个月,即置闰4个月,比正常情况多出了1~2个月。鉴于前面的9年间并无失闰,那么这多出的月份置闰的理由就很不充分了。而且从编号63的 鼎以及64的伊簋的推排结果来看,在宣王十九年(公元前809年)到二十七年(公元前801年)的9年间才有2个闰月,显然存在失闰现象。综合起来看,给人的感觉是:当时的司历机构似乎在前7年无失闰的情况下先提前超额置闰,然后在后九年里故意失闰,以使阴阳历之间维持大致同步。既然《历谱》如前文指出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置闰来平衡阴阳历是较为规范系统的,那么这种违反常例而使历法失天的做法就让人难以理解了。

四. 失闰过多

例(10)六年无闰。
再看前文表2:
公元前 冬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880 己 戊 戊辰 丁 丙 丙 乙 乙 乙 甲 甲 甲
     巳 戌 2月 酉 寅 申 丑 未 丑 午 子 午
879 癸 癸 壬 壬 辛 庚 庚 己 己 戊 戊 戊
     亥 巳 戌 辰 酉 寅 申 丑 未 子 午 子
878 戊 丁 丁 丙 丙 乙 甲 甲 癸 壬 壬 壬 壬
     午 亥 巳 戌 辰 酉 寅 申 丑 午 子 午 子
877 辛 辛 辛 庚戌 庚 己酉 戊 戊 丁 丙 丙 丙
     巳 亥 巳 3月 辰 5月 寅 申 丑 午 子 午
876 乙 乙 乙 乙 甲 甲 癸 壬 壬 辛 庚 庚 庚
     亥 巳 亥 巳 戌 辰 丑 寅 申 丑 午 子 午
875 己 己巳 己 戊 戊 戊 丁 丙 丙 乙 甲 甲
     亥 3月 亥 辰 戌 辰 酉 寅 申 丑 午 子
874 癸巳 癸 癸 壬 壬 壬 辛 辛 庚 庚 己 己
     2月 亥 巳 戌 辰 戌 卯 酉 寅 申 丑 未
873 戊 戊 丁亥 丁 丙 丙
     子 午 3月 巳 戌 辰 ……

从公元前880年至875年(甲子朔月下属), 6年凡72个月,平均年12月余66日左右却无闰,先天两月有余,失闰较多;而且如上文所述还有失月现象。

另外,比起1999年9月《报告简稿》的“征求意见版”所断代的62件铜器(其中8件自标“与历谱不合”)来,《报告》增加了《报告简稿》未能排入的其余十余件铜器。为使全部四要素完备的铜器在246年内合理安排,《报告》还对若干件铜器的干支作了改动,比如:将克 铭文“庚寅”改作“甲寅”、伊簋铭文“丁亥”改作“丁丑”,晋侯苏钟“二月既望癸卯”改作“辛卯”,这些改字的字型相差较大,似不存在鲁鱼豕亥的可能;还将庚嬴鼎铭文的“二十二年”改作“二十三年”。很长以来,改字是相关研究中较为多见又颇具争议的一种做法,早有学者指出的,若遇有铜器与文献、历表或铜器相互之间不能相合,首先应该检讨的是自己的断代体系 。
由于古代青铜器是宗庙重器,往往视作器为极为严肃庄重的事件,就如同我们今天最重要的仪式庆典,若认定古人记错历日则必须慎重举证。但这种可能性很小——这是一个逻辑陷阱,若不知准确答案就不能指出铭文记错;若确知正确答案又何必为断代工程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