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唱歌山路十八弯:反 习 惯 性 违 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2:33:43

所谓习惯性违章就是指那些固守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这是一种长期沿袭下来的违章行为,不是在部分人而在多数人身上反复发生,经常表现出来的违章行为。它实质上是一种违反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盲目行为方式,由于认识不高和随心所欲,习以为常,习惯成自然,因而造成的危害极大。

(什么叫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是指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国家和上级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违反本单位制定的现场规定、操作规程、操作办法等等进行工作,不论是否造成后果,统称为习惯性违章,其行为明显威胁安全或不利于安全生产,也称之为违章作业。)
  (习惯性违章分三类:
  1、行为性违章------员工工作中的行为违反规章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称行为性违章。
  2、装置性违章-------设备、设施、工作现场不符合安规、规章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称装置性违章。
  3.管理性违章-------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不严格、不及时、不到位等威胁到安全生产,称管理性违章。)
   一、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

习惯性违章本身不是小事,而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事,有的员工认为,戴不戴安全帽,扎不扎安全带,只是小事一桩,不必小题大做,因而对严格管理心存反感。事实上这些小事直接关系到个人的生命安危。在作业中违反安全规程的操作方式,往往成为事故的直接诱因,不仅危及人身安全,而且危及设备安全,妨碍电力生产。因此,违章无小事,一切习惯性违章行为都要切实加以纠正。

1、习惯性违章妨碍贯彻执行安全规程。

习惯性违章是有章不循,明知故犯的行为。行为者往往既熟知安全规程,又懂得其作法的危害性。但在实际行动中,不顾规程和可能产生的危害,按自己认为可行的方式办事,这就严重地削弱了安全规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习惯性违章有很强的感染力。

习惯性违章是反复出现的违章行为,消极影响很大,特别是发生在师父和领导者身上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将会造成潜移默化的消极影响。有的新工人看到老工人不按规程的规定随意作业,又没发生什么事,也会跟着这么做;有的员工看到领导有章不循,随意指挥就会跟着学,照着做。这样一代传一代,使习惯性违章成为一种固疾。所以,习惯性违章影响面之宽,影响时间之久,所造成的危害之大,是不能低估的。

3、习惯性违章削弱人的警惕性。

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由于人们看得多了,习以为常了,根本没把它当回事,久而久之,对那些不正确的行为习惯失去了警惕。

4、习惯性违章是导致事故的必然因素。

据统计,70%~80%的人身伤亡事故是习惯性违章造成的,而且有惊人的相同之处,某些单位现在发生的事故,在过去曾发生过,造成的事故原因也基本相同,即习惯性违章。可见,习惯性违章与事故之间已构成因果关系,换句话说,习惯性违章是造成事故的一大根源。一些事故则是习惯性违章的必然结果。事实也正是如此,有的单位对一些习惯性违章现象长期不去根除,行为者麻木不仁,不顾其危害和后果,直到造成事故,方才省悟,悔恨万分。

二、习惯性违章的思想根源。

人的行为受思想支配,习惯性违章行为也不例外,从大量事故分析,支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思想根源主要有以下表现:

1、麻痹大意。麻痹大意思想对待作业或操作,不去分析可能出现的危险和造成的后果,认为过去这么做了没有出事,因而对危险分析不足,或虽存在危险而没有察觉。

2、侥幸心理。明知习惯性违章行为将会引起不良后果,但又感到并非每次习惯性违章都会导致事故,以前常这么做没出事,这次也不会出事。“大风大浪都闯过来了,小河沟不会翻船”。在侥幸心理驱使下,铤而走险,必将自食其果。这种事故案例不在少数。

3、自以为是。总认为自己有经验,有能力防止事故发生,对不良习惯和作法不以为然。对自己过去习惯性违章行为未导致事故的经历,非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争强好胜,不顾后果,胡干蛮干。

4、求快图省事。为了赶进度,早下班,早休息,有意改变或缩减作业程序或操作步骤。不按事故规定的程序作业或操作,欲速则不达,因此引发的事故已不鲜见。

5、纪律观念淡薄。作业人员不服从指挥,各行其是。作业者之间各干各的事,不考虑他人安全,把危险当儿戏。

有人说:“习惯性违章无异于自杀”,这句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可怕与危害。

三、班组反习惯性违章的措施。

企业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的重点在基层班组。班组反习惯性违章活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安全生产。搞好班组反习惯性违章,重点应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安全思想教育。

习惯性违章是职工的一种不良行为,这种不良行为受其不安全思想支配,因此,抓好职工安全教育,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使之树立牢固的安全第一观念,才能铲除习惯性违章的思想根源。加强安全教育,能够起到超前预防的作用,不应等到习惯性违章已经发生,甚至已导致事故才去抓教育,这样为时已晚。应该把教育抓在前面,超前预防。教育员工认清习惯性违章是违反规程,违反安全工作的客观规律的,必然会受到惩罚。认清习惯性违章的结果不仅危害自己还会危及他人。明白了这些道理,员工就会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程,改正习惯性违章。

2、积极开展标准化作业。

标准化作业从作业准备,实施,直至作业结束,每一个具体步骤和操作,作业者的行为都以规程为标准,纳入规范化的轨道,按规程作业实施,规范化作业。大大减少了随意作业的机会和条件,是防止习惯性违章的可靠保证。

3、加强安全监护制。

安全监护制是指对两人以上的作业,指定专职监护人。在发电企业,所有运行操作都有专职监护人员,检查作业中的工作负责人也是安全监护人。安全监护是发动群众,实行监督机制的有效方式,也是预防习惯性违章的必要条件。唯物辩证法认为,在事故发展变化中,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预防习惯性违章,即要重视做好行为者这个决定因素工作,又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实行安全监护制,是不可忽视的外部条件。

实行安全监护制,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帮助员工了解危险部位和作业方法,还可以动员员工监督和劝阻习惯性违章指挥。实行安全监护制,能将习惯性违章行为消除在未发生之前。

4、制定习惯性违章的奖罚制度。

在实施安全教育等一系列预防措施的基础上,对习惯性违章行为者要实行惩罚制度。惩罚的手段宜采取多样化,例如,罚款并实行株连制,对习惯性违章发生的个人或班组及未制止者,相应给予不同的处理和罚款等,同时应明确规定对制止纠正习惯性违章者给予奖励。

四、反习惯性违章是电力企业的长期任务。

如果说纠正几起习惯性违章现象较容易的话,一但要改变人们长期形成的不良习惯行为方式,纠正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并不是轻而易举,一朝一夕就能见效的,必须经过长期又艰苦的努力才能实现。

此外,随着电力事业迅猛发展和机械、设备、仪器、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工作任务不断变化以及员工队伍不断更新等都告诉我们,反习惯性违章必须常抓不懈。 

(“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我们每名职工在工作中的共同愿望应是做到“三不伤害”,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三不伤害”,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有名言说的好“安全生产难是难,只要重视就不难,一人把关一人安,众人把关稳如山”。

根据安全目标管理的控制措施,员工应结合岗位特点,签订有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具体措施内容的“三不伤害”保证书。吸取以往血的教训,要想做到“三不伤害”,必须杜绝习惯性违章。狠反习惯性违章是实现“三不伤害”的重要保证,是杜绝事故的重要途径。习惯性违章,顾名思义就是因循守旧,不良的传统做法与工作习惯,表现为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如无票作业,无监护作业,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等,这些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由师传徒,由甲传乙,侥幸变“经验”,习惯成自然,以其顽固和特有的隐蔽性,往往不被人们所认识,使违章者自觉不自觉的掉进死亡的深渊,酿成悲剧,即害了企业,又害了自己和家庭,影响社会的稳定,血的教训一再表明: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基建施工的大敌,必须认真对待,坚决克服。用“三铁”即铁的纪律,铁的脸孔,铁的手腕,来制服“三乎”即马虎,凑乎,不在乎的“三乎”思想,这样才能做到“三不伤害”,实现我厂年度安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