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飞狗跳闹重生:恋网成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6:07:31
本文发表于近期的《新世纪周刊》,编辑有修改。与发表版有所不同。

北京军区总医院制订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一出,马上引来口水无数。把网瘾划分到“精神疾病”当中,就已经让许多读者不舒服了;更何况有些媒体还把注意力集中在“每天上网六小时,持续三个月以上”这句话上,而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其他症状标准。

所以,我们这份世界第一的网瘾标准往往就被解读成了这样:“如果每天上网六小时,且持续三个月以上,那么就是精神病患者。”好吧,今天,你精神病了吗?

纽约的伊凡·戈德伯格医生打算开个玩笑。1995年,他仿造《诊断与统计手册:精神障碍》写了一个叫“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帖子放在网上。这个帖子列出几条诊断标准,其中包括“手指经常不自觉地做出敲打键盘的样子”。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对这个本意是开个小玩笑的帖子,居然有人当真。很快,他收到大量邮件,询问如何应对这种新“瘾”。

“网瘾”这个词就这样延续下来了。有些精神病学家认为“网瘾”应当定义成一种冲动控制障碍症,这种病患会持续去做那些自己明确知道不该去做的事,并且无法停止。像强迫性购物、病态赌博这样的行为往往会发生在冲动控制障碍症患者身上。看起来和网瘾有些相似是不是?是不是有时候冒出过“再玩一分钟”、“再看最后一个帖子就关机”这样的念头,并且为此而自责?

不过在目前,冲动控制障碍症的病因仍然是个谜。神经生物学家认为这种疾病可能与大脑中的5-羟色胺和多巴胺异常有关——而前者的异常往往会导致抑郁症,而后者则是产生幸福感的重要物质。心理学家认为这些行为背后隐藏着某些心理学含义,例如从现实世界中不能够获得满足感,转而从虚拟世界获得;而社会文化论也尝试对这种病症做出某些解释,例如流行的文化对某些行为的不正确引导等等。

相对于“网瘾”这种看起来就有害的名词,金伯利·杨使用的“网络依赖者”说法可能更容易为人所接受。这位圣波拿文图大学的教授也从1995年开始进行网络行为方面的研究,并且提出十条标准来在普通网民和“网络依赖者”之间划出一条明确的界限。在她的这十条标准中,只要符合四条以上,就可以认为是“网络依赖者”。这次北京军区总医院制订的“网瘾标准”就是源于金伯利的标准。

在金伯利的标准中,着重强调的是对网络的不可抗拒的渴望。她认为,断网后的不适感、因使用网络而导致正常生活受到损害、思想总是被网络占据是网络依赖者的重要标志,这些症状和一些药物成瘾有相似之处。

不过,依然有一些学者认为“网瘾”根本是不存在的东西。这些学者的主要出发点在于,互联网作为沟通的媒介和内容的载体,是不能和毒品相提并论的。如果“网瘾”的说法成立的话,是不是还存在“电话瘾”、“读书瘾”?

戈德伯格自己也反对“网瘾”的提法。他说,“网瘾”其实是个不合适的名字,它会让人联想到毒品。但是,毒品会让人的生理产生变化,但网络不会。他认为,像赌博、打牌或者上网这样的活动是没有什么可以上瘾的。人们之所以沉迷于此,往往是因为他们借此来克服自身的一些问题——抑郁、焦虑或者社交障碍。沉迷于互联网只是表象而已,如果没有互联网,他们也可能会沉迷于其他东西——只不过目前还没有其他东西,能够像互联网这样提供如此之多的沟通途径和内容罢了。按照他的说法,互联网只是个无辜的替罪羊罢了,真正的问题在于这些“成瘾者”的心理疾病。

最近的一个研究结果表明,沉迷于视频暴力游戏会增加未成年人的心律变异性和导致睡眠障碍。这可能会让未成年人出现情绪波动、易怒、喜好垃圾食品以及丧失理性的症状。这样看来,互联网——最少是互联网上的一些内容——也未必是真的无辜。

到底“网瘾”是不是一种病,医生们还在争论不休。目前人们依然倾向于认为“网瘾”是多种原因导致的复杂结果,而非可以单独考虑的病症。而且无论如何,抑郁、焦虑和“网瘾”总是能够扯上关系。那么谁是原因,谁又是结果?是因为“网瘾”才导致抑郁、焦虑,还是抑郁或焦虑导致人们沉迷于网络呢?现在还没有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