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达创战者b站av号:智慧与人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8:36:38
(一)

通常认为,智慧是对事物的认识、辨析、判断处理和发明创造的能力。字典上就是这样说的。这种解释,其合理的成分是建立了智慧与思维活动之间的联系。但认识、辨析、判断处理的能力,还有正确与否之分。所以,这一定义不够准确,而且未能揭示智慧对于人类的意义和价值。

智慧,应当是人们通过思维活动形成的,人与自然、与他人以及与自身和谐相处,从而能够使人获得幸福和快乐的能力。智慧的价值是什么?智慧的价值在于使人类获得幸福和快乐。而人要幸福快乐,就必须与自然、与他人以及与自身能够和谐相处。这样一种使人幸福快乐的能力,才是人们心目中真正的智慧,才是智慧的应有之义。

和谐,是审美的最高境界。尽管“和谐”一词,象“小姐”一样,这几年被用滥了,但是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替代,本文权且沿用。

能够很好地处理与自然的关系,当然堪称是智慧。怎样才算“很好地”处理与自然的关系呢?就是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不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狂妄地“征服”与“改造”的结果,就是招致自然的反抗和报复,最后受害、吃尽苦头的还是人类自己。“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即马克思的生产力)越强,可能造成的危害越大。“改天换地”的代价是植被遭毁,土地沙化,沙尘暴肆掠,水土流失,河水泛滥。短视的工业化又使环境受到污染,大好河山简直成了垃圾场,大气层受损,气候变暧,整个人类岌岌可危。所以,“生产力”不是智慧的代名词,它甚至是愚蠢的代名词。只有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能力,才称得上是智慧。说到这里,还没有说明白究竟怎样才是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与自然和谐相处,首先是思想意识上要尊重自然。另外,人类除了要摸准自然的“脾气”免受自然的伤害,还要保护自然。然后,才是合理地利用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就是要把自然当做是人类的朋友。人类和自然同属于宇宙大家庭的成员,理应“互敬互爱”,而不能“大人类主义”。这样自然也才会“心甘情愿”地为人类合理利用。

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更要提倡互敬互爱,因为这是该词的本义。尤其不能人为地夸大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和矛盾。夸大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就是人为地制造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比如,曾经的“户口”政策,把人分为权利待遇截然不同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通过一系列的不合理政策、法律,赋予部分人以特权,使不合理的等级特权制度化、合法化。这种“户口政策”至今仍然还有很多保留。此外,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夸大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对立,把社会生产中的分工不同,说成是彼此对立、不可调和甚至是水火不容、不共戴天的,并煽动一部分人仇视另一部分人。这种观点最后成为专*制统治者残酷迫害他人或诱导民*众相互残杀的理论工具(西方社会也因此把马教理解成恐怖主义的邪教,不无道理),为害极大! 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就是除了自然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之外,要保障个体在社会权利上的自由、平等,提倡人与人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配合、协作,以达到互惠互利。既便是公平竞争,对弱者还要给予一定的保护,为其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这才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智慧。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还要重视有关的如何正确地认识、善待自身的智慧。为什么有的人各方面的条件、状况都不错,却感觉不到快乐。而有的人条件差得多却能自得其乐。有些人对待他人,对待工作都很不错,就是不能善待自己。这就涉及到与自身和谐相处的能力。如何使自己热爱人生、热爱生活,不能不说也是一种人生智慧。当然,这种智慧的形成,同样也是受社会环境的影响的。

以上是智慧的三个方面。然而,智慧又从何而来?
智慧是人脑的产物。过去说“实践出真知”,是不确切的。实践本身出不了智慧,重复性地简单劳动不能产出智慧;实践对于智慧的贡献,充其量不过是为大脑的“生产加工”提供部分原材料而已。看上去有的实践中“产生”了智慧,其实还是大脑工作的产物。穿着衣服、鞋子跑步,好象是衣服、鞋子在动,其实还是人在跑。就这么简单的道理!我不明白,曾经的我们何以如此的愚蠢可笑!“批林批孔”那会儿,曾经嘲笑孔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试问,一个起早摸黑整天“实践”的人,与一个不参加实践而是认真观察思考的人相比,究竟是哪一个人的智慧多呢?过去之所以要说是实践出真知,我想还是出于政*治欺骗的需要,是为了贬低脑力劳动,打击知识分子,最终达到颠倒是非,愚化民*众的目的。

影响一个社会智慧水平的因素有哪些呢?
人分不同的人种,不同的民族,但到目前为止,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哪一个人种或民族,天生就特别聪明、特别优越。影响人们智慧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智慧的“创制环境”和“传播环境”。智慧的创制环境是指某一社会到底是在鼓励、保护人们思考,还是在抑制、打击思考。比如,思想言论自由,就是政治、法律方面对独立思考的鼓励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则主要侧重于从经济利益上对智慧创制者加以鼓励和保护。智慧的传播环境,就是通常所说的教育环境,是影响智慧的传播、普及的速度、质量和范围等方面的因素。 有的国家是实实在在的重视教育,而有的国家则不够重视或者只是口头重视而实际上不够重视。智慧的创制环境、教育环境的好坏,又是由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的。因为,专*制社会,本质上是依靠欺骗和暴力来维系其统治的,所以不需要智慧,甚至排斥真正的智慧,因而也不会真正地重视教育。对其而言,民*众和官员越愚昧,越缺乏政治智慧,其统治则越牢固。因为,“会思想的奴隶就是最危险的奴隶”。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杀了四百多的书生,到GCD的“文革”害死成千上万个知识分子,无不证明愚昧与专*制的血肉相联,而智慧则是其天敌。哪怕是所谓的开明专*制,其重视的“教育”,也不过是影响其“物质财富生产”的教育,或者就是愚化教育、奴*化教育,不会重视体现真正智慧的人文思想教育。某些国家的领导层基本上都是理工科出身,也是有内在原因的。

(二)

人性就是人的属性。其有先天的方面,即自然性的一面,也有后天的方面,即社会性的一面。人的情感和理性的基础,是先天的,而其内容又必然地带有社会的影响,因为人毕竟生存在社会之中。比如,人会思考,这取决于其先天的大脑功能,而其思想的内容,即思考些什么,怎样思考等等,又渗透着社会的因素。人的性格也一样。本文的重点,侧重于人与人之间的性格的不同点。如雪曾在另一文中认为,万恶之源在于愚昧,万善之源在于智慧。人分善恶,善恶是相对的,因而智慧与愚昧也是相对的。但是一个人的善恶,必定取决于其是愚昧还是智慧。

比如说,是否自私。如雪认为人都是自私的,其区别在于是合理自私还是极端自私。一个极端自私的人,往往害人害已。这样的人能说是聪明或智慧吗?而一个合理自私的人,于已有利,于人无害,能说他愚蠢吗?再如,做事既稳重又果敢的人,必定是一个智慧之人;而优柔寡断或草率武断的人,必定是个稀里糊涂之人。因此,人的性格或者说整个人性,都是由一个人的智慧的多少、种类及其结构所决定的。具体到某一个人来说,如果其掌握的智慧多、种类齐全、结构合理,其人性就是相对完美的。反之,就是有缺陷的。

又比如说奴*性。奴性是甘于受命运摆布,甘于受他人奴役、剥削的性格,而且同时,也是心安理得地欺压他人的性格。后一种情况,有人称之为官性(或老爷性)。比如,有时我们称某人老爷架子或官性十足。为什么强调官性也是一种奴*性呢?是因为官性与奴才的奴*性在思想本质、心理基础上都是一致的。都认为奴役、剥削是天经地义、合乎情理或无法改变的。两者之间只是所处环境以及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而已。有奴*性的人,当他没有奴役、剥削他人的权力和能力,处于受欺压的地位时,会甘于受他人欺压,而且打心眼里羡慕、崇拜欺压者,觉得他们有能耐,多荣耀,有朝一日自己能够如此该多好;所以,一旦咸鱼翻身,有了欺压他人的权力和能力时,不仅会心安理得地欺压他人,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奴隶翻身说来也真的不是什么好事。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来说,“革命”就是不如改良。奴*性的两种形式,还会同时表现在同一人身上,如有的人对人穷位卑者趾高气扬、颐指气使,而面对位高权重者,则又是一副奴颜婢膝的样子。这不仅不足为奇,而且还是内在必然的。所以,与奴*性相对立的不是主性或官性,而是具有平等意识的公民性或自主性。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而且也只能是自己的主人。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奴役他人的权力。人与人之间,只有基于平等自愿基础之上的契约才能要求他人做什么。政府也是基于民众的自愿才能享有权力。这就是西方的“社会契约论”。

顺便值得一提的是,管教小孩是不能打骂的。他今日被打骂,明日就会打骂别人。这就是打与挨打的统一。人的奴*性从何而来?奴*性是专*制的产物。专制就是以专横无理的强*权和无知无耻的骗术控制人。强*权就是暴力或暴力威胁。专横无理的强*权有来自国家的强*权,也有社会或家庭的强*权。所以,打骂小孩也是一种专*制,虽不是政*治专*制,但也是一种家庭专*制。专制*行为本身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这种教育养成奴*性人格。 打骂小孩怎么会养成奴*性呢?为什么不是培养反抗性呢?他们不是也会反抗吗?某人不是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吗”? 其实,这种反抗只是类似于疼痛的本能反应,而不是对其无理性的深层反思。久而久之,小孩在潜意识中对打骂的方式就接受或默认了。所以长大了他们也打骂。我们当中又有多少人没有受到过这种潜移默化的“国教”影响呢?就算我们这些大人,许多人不都认为“打是亲骂是爱”,“棍棒底下出孝子”吗?”许多强权、罪恶,正是以爱的名义而行的。所以,国人的奴*性,其实从小时候的家庭教育中就已经有所形成。奴*性人格的证明,还可见于历史上的平民起义,得了天下以后当初的奴隶便和原来的统治者一样,甚至变本加厉。奴*性最严重的就是“斯德哥尔摩症”,指的是在长期无望摆脱强暴之下的人,会产生对强暴者依赖和深爱的心理疾病。

马克思说,人性是有阶级性的,在阶级社会人性取决于阶级性,阶级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其实,人一点也不取决于阶级性,人的本质只受其智慧决定。虽然从外在表现来说,“被剥削阶级”(这是他们的表述,未必确切)的人没有欺压他人,似乎人性要好,但多数人其实只是不具备欺压他人的条件。就象有人说的“男人有钱就变坏”一样,其实不是有钱变坏,而是无钱没条件坏。就内在的本性而言,“被剥削阶级”的人与“剥削阶级”的人相比,人性绝对好不到哪里去。而人性较好的,却是那些存在于各个不同阶级中,其思想认识能够超越于现行社会制度的人。

以上说的是在同一社会制度中的不同人性。而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人性就更为不同。
专制社会,民众长期受欺骗、压制,必然缺少政*治智慧,导致愚昧、软弱,从而普遍具有奴*性。鲁迅、柏杨等人把奴*性认定为中国人的国民性,是因为中国专制统治的时间太长,奴性成了国人的普遍属性而且浑然不觉。鲁迅说,中国历史上只有两种时代,一种是想做奴隶而做不了的时代,另一种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柏杨称中国人有“万岁癖”,没有万岁喊就不自在;没有菩萨要泥塑一个,没有皇帝可以随便捧一个,只要有地方叩头跪拜,只要能喊万岁就心安理得。
而自由社会,因为提倡言论自由,人*权得到保障,民*众必定普遍具有政*治智慧,公民性也因此得以养成。
同样的人种,在不同的国度,其人性也大为不同。比如,在美国的华人和在本土的华人,总体上看是大相迳庭的。专*制社会与自由社会相比,其民*众的整体智慧水平肯定是相差悬殊的。专*制时间越长的国家,民众越愚昧,人性就越有缺陷。总而言之,专*制导致愚昧,愚昧又恶化了人性。这一点说明了中国人的奴*性,并不是中国人的人种有问题。这也提示了中国的希望之所在。 如果是人种有问题,岂不成了绝望?

(三)

人的天性,是自由、平等的。真正讲起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是不爱自由、平等的。西方学者称,自由是人的第一规定,是人的第一属性。人是自由的在于人是有思想的,而思想必然应该是自由的。奴*性则是受专*制统治的影响,人性被扭曲的产物,是人的病态。要使人从愚昧、奴*性和丑恶当中解脱出来,首要的根本的途径,就是要消除专*制的国家政*治制度。否则,侈谈重视教育,提高民众素质,都是一句空话。费九牛二虎之力改变了一个人的奴性,却又新冒出了十个奴性人格。因为政*治专*制是最大的专*制,覆盖着整个社会。相对于个人是那样的强大,大得简直就是头顶的天空,让人无可逃避,因而其影响力也是难以抗拒的。政*治专*制是最大、最快的奴性人格繁殖体。

判定一国的政治制度是否专*制,不妨用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进行判别,即这个国家的当权者是如何使用军队的。自由民主国家的军队,是用来抵御外侮、维持和平或救灾救难的,绝对不会用于对付手无寸铁的国内民*众。假如起来造反的人果真是少数坏人,其他的民*众和警察就足以应对。当一个政权需要动用大兵来对付国内民*众的和平抗*议时,这个政权必然是不得人心的专*制独*裁政权。

虽说政*治专*制与国民的奴*性是互为因果的,但是要改变现状,只有从改变政*治制度着手,才能有所突破。一是因为,人性的改变过程较长,而政*治制度的改变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二是,专*制统治实质就是奴*化统治。政*治制度不变等于是在复制、强化固有的人性。因而,只有制度变革先行,才能改变民众的积习。制度要发生变化,只需当政者的认识转变即可。而国民性的转化还有个惯性的作用。根据牛顿第一定律:“质量大的物体惯性大”,国民性的载体最庞大,所以其惯性也最大。(物理学原理对分析社会现象一样有用哦?)譬如,我明知熬夜的习惯不好,却一时难以改过。而我知道某种东西有毒,我就绝对不会吃,因为前者已成习惯,后者不是习惯,只要认识了就行。当然,政*治制度改变了,并不等于万事大吉,还要辅之以人性的教化,直到奴*性彻底转化为正常的人性为止。只有这样,制度才不致于逆转。象有的国家那样,自由、平等和人权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其社会制度还可能会发生反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