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查询:明朝覆亡的祸根:明神宗的贪财好货与化国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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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覆亡的祸根:明神宗的贪财好货与化国为家

2011年09月05日13:59人民网陈梧桐我要评论(4) 字号:T|T

[导读]明神宗的“化国为家”,把当时世界上最为富庶的国家搞得元气大伤。明神宗死后仅7年,明末农民大起义便在陕北爆发。又过17年,明朝的统治大厦轰然倒塌。

本文原载于《同舟共进》2011年第8期,原标题为“明神宗的贪财好货与化国为家”

明神宗朱翊钧是明朝第14个皇帝。万历十年(1582年)他亲政时,“帑藏充盈,国最完富”,“太仓积粟,可支用十年,冏寺(太仆寺)积金至四百余万两”。但到了万历中后期,却是“环视库房,一空如洗”,边镇饷银“逾时历年不能给发”,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造成这种状况的总根源,在于明神宗的“酒、色、财、气”四病。为满足自己的私欲,他肥了皇室,却掏空国库、榨干百姓,从而埋下明朝覆亡的祸根。

【穷奢极欲 挥金如土】

明神宗继位时,虚龄10岁,实际只有9岁。内廷由生母李太后主政,外朝以高拱为首辅。不久,次辅张居正结纳宫中太监冯保,排斥高拱,当上了首辅兼帝师。在李太后的支持下,张居正厉行改革,开源节流,形成“府库充盈”的局面,同时严格管教小皇帝,力图“致君尧舜上”。但张居正的管教过于严厉,使小皇帝产生了逆反、报复的心理。万历十年,张居正病逝后,改革气象随之荡然无存。

明神宗从小就在糜烂的王府和皇宫里“浸泡”长大,祖父明世宗和父亲明穆宗的腐朽生活对他影响至深。尽管宫内有李太后和冯保的看管,宫外有张居正的教育,但仍不敌随侍左右的诸多太监对他的潜移默化。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逐渐滋生了嗜酒、恋色、贪财、尚气四个坏毛病。张居正死后,他更是毫无忌惮。

明神宗对饮食、衣装器用非常讲究,极尽奢靡挥霍之能事。明代宫廷的伙食,由礼部下属的光禄寺开支,万历初年每年支出十三四万两,万历中年增至近30万两,到万历三十二年底,光禄寺已无银可支。明神宗下令向户部借支3万两,向太仆寺借支2万两。后来,宫廷的伙食开销越来越大,光禄寺因此常常拖欠行户的货款。宫廷所用器物,如折扇、袍服、丝绸、瓷器等不断扩增,明神宗便常常下令向各地加派。

宫廷举办婚丧、册封、祭祀等各种典礼,耗费更是惊人。万历六年,明神宗结婚,时张居正当国,不让他随便花钱,用银不过7万两。张居正一死,费用便大幅攀升。册立太子,仅采买珍宝等就用银约30余万两。为筹办太子婚礼,先后几次采买珠玉等物,至万历二十七年已用银70多万两;长公主下嫁,耗银12万两;福王结婚,费用超过30万两。

土木建筑工程,是明神宗亲政期间耗资最大的一项开销。万历十一年,虚龄21岁的明神宗就在京郊昌平为自己未来的寿宫选址,翌年动工兴建定陵,历时约6年建成,耗银多达800万两,相当于全国两年田赋的总收入。陵墓之外,其他土木建筑工程更是遍布京城内外。“都城内外祠庙寺观,金碧辉煌,堂宇壮丽”,“离宫别院,所在一新”。乾清宫、坤宁宫在万历二十四年发生火灾,皇极殿、中极殿和建极殿又在翌年被火焚毁,后来修复重建,耗资尤巨。万历三十一年开始筹建三大殿后,朝廷令湖广、贵州、四川三省采办名贵楠衫大木,仅大工钱粮就耗银930余万。至于整个三大殿重建工程的费用,更是不计其数。

【传索帑金 搜刮百姓】

明神宗毫无节制的大肆挥霍,必然导致他对金钱的无穷渴求,于是便想尽各种办法搜刮钱财。查抄冯保和张居正的家产,明神宗就下令全部归入宫廷内库,不上交国库。对此他还振振有词:“朕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之财皆朕之财。”

明神宗“化国为家”最便捷的办法,就是直接向国库要钱,即所谓“传索帑金”。明初的财政收入以米、麦等实物为主,在户部设立内府十库,它既是中央政府的国库,也是皇帝的私库,“公”私不分。至明中期,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白银货币化,田赋、徭役、盐课、茶课、关税等逐渐折收银两,财政体制也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朝廷于正统七年(1442年)在北京户部下设太仓,用以贮银,也称银库。弘治八年(1495年)又在南京户部下设银库。从此,太仓银库成为中央政府的国库,内府则完全变成皇帝的私库,政府收支与宫廷收支基本分开。内府除存贮三宫(即乾清宫、慈庆宫、慈宁宫——编者注)庄田征收的“子粒银”,还有太仓每年拨给的100万两“金花银”。明神宗花钱如流水,很快就使内府支用见绌,只能不断向户部传索帑金。早在万历六年,明神宗就以大婚置办珠宝为由,令太仓每年支付100万两的“金花银”外,再向内府增进20万两。后来以此为准,每年均增进20万两,直到万历三十七年才因“部帑已竭”而告终。由于明神宗的不断传索,从张居正去世到万历十一年底的一年半时间,户部就透支了230余万两。“万历中年,户部岁入本(本色,指实物——笔者注)折(折色,指折收的银子——笔者注)钱粮,总一千四百六十一万有奇,其折色入内库者六百余万,入太仓库者三百六十八万有奇”——国家征收的田赋,竟有2/3流入了宫廷的内库,内阁首辅申时行不禁惊呼:“太仓之蓄有限,近日之费无穷……入少出多,势必难继。”

当时的国库,除户部的太仓库,还有礼部下属的光禄寺库、兵部下属的太仆寺常盈库(冏库)、工部下属的节慎库等,它们也都成了明神宗勒索的对象。随着国家财政的日渐吃紧,国库储积的日渐枯竭,明神宗又把目光瞄准了工商业者的钱袋。从万历二十四年起,他开始派遣大批宦官充当矿监税使,分赴各地开矿征税,将所得钱财上交内府。矿监名义上是督领金银等矿的开采,实际往往借开矿为名,肆意敲诈勒索。如妄指良田美宅之下有矿脉,迫使其主人交出大笔钱财,否则就强行掘毁田地,拆掉宅院。税使则在重要城镇、关津、路口设置重重税卡,盘剥过往的车船商旅。正如时人所说:“矿不必穴,而税不必商;民间丘陇阡陌,皆矿也,官吏农工,皆入税之人也。”波及的范围北到辽东,南及滇粤,西抵陕西,东至沿海,可谓“天下在在有之”。

矿监税使的肆意搜刮,破坏了各地的工商业,影响到国家的商税收入;他们掠走人民仅有的一点财物,又使百姓难以完纳官府征收的赋税。有的矿监税使无法完成规定的税额,则强迫地方政府将本应上交国库的税款作为抵充,交给内府。这种掠夺不仅害苦了百姓,也损害了国库的收入,实际上是一种间接的“化国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