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蓉账号被盗:三刀:“若小安”罚款500,老舍该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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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刀:“若小安”罚款500,老舍该罚多少

2011年10月01日08:21光明观察三刀柔情我要评论(56) 字号:T|T

三刀柔情 评论作者

9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称,近期备受网民和媒体关注的“若小安1”其实是一名已婚男子,其微博中叙述的“杭州失足女”经历纯属捏造。警方已对其作出了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现已查明微博撰写者林某某,男,1980年出生,已婚,育有一子,现任一刊物主编。(9月28日《浙江在线》)

好吧,我承认,看到这个消息,我确实被雷倒了。不曾想被无数网民誉为堪比苏小小的网络名妓“若小安”竟然“本是男儿身,不是玉娇娥”。然而在我看来,这个事实除却击碎了一些男性网友的“美丽幻想”之外,又有什么罪过呢,何以杭州警方要“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呢?

杭州警方所依之法乃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给出的罪名乃是“捏造事实欺骗广大网民、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确,根据该《管理办法》第5条和第2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违者“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看似杭州警方的处罚不仅“有法可依”,而且已经“从轻”了。

不过,我们有必要追问,“若小安”究竟“捏造”了什么事实,又如何“扰乱社会秩序”了呢?诚然,此“失足女若小安”纯属虚构,但换了别的名字的“若小安”在我们这个社会“有木有”?“若小安”微博所述之事在我们这个社会“有木有”?真的“若小安”们没有笔,发不出自己的声音,假的“若小安”用笔把她们的不幸遭遇和痛苦心声表现出来,揭示出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她们“边缘性”的存在,这难道不是更本真的现实吗?倘若一个人只不过在微博上写几个字,所写的又是“地球人都知道”的现实,如此能够扰乱社会秩序,那我们的社会秩序,是否也太脆弱了呢?

其实,“若小安”的“失足女接客日记”只不过是一个文学文本,至于说为何众多网友信以为真错当真实,那是因为写得太好了的缘故,现实主义文学,本来就是要真诚表现社会现实的。老舍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月牙儿》,不也是一部表现“失足女”生活遭遇的文学作品吗?并且同样是第一人称的“日记体”小说,只不过当时还没有微博,所以要在刊物上发表。可是我们今天去读《月牙儿》,有谁不被女主人公凄凉的人生感动并施以深深同情吗?有谁会认为它是捏造事实以扰乱社会秩序呢?所以我们就又有了疑问:倘若说“若小安”该罚500,老舍先生又该罚多少呢?(三刀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