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迈尔推特号:写人记事的散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0:28:15
        写人记事的散文,亦称为记叙文。此类散文是记叙文中的两种类型,除此之外,还有写真景和真物的记叙文。
  写人记事的散文有写人和叙事之分,即一类侧重于写人,着意于刻画人物鲜明的思想性格,并以此突现主题。另一类是侧重于记事,并从中发掘所叙之事的实质,这就是主题。写人记事的散文,应该写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而不是脱离生活,虚构的人和事。
  学习写人记事的散文,既要掌握逐篇课文的个性特征,即写作特点,又要将每篇课文的个性特征加以总结,进而归结出其共性特征,这就是文体的共同规律。可以这样说,只有准确地把握写人记事散文的规律,方可居高临下地指导每篇此类文章的阅读。当然也可以反向地操作,即从每一个个别的篇章中,将其共同的特点加以归纳、总结,从中发现其规律。
  下面从几个方面论述与写人记事散文有关的问题。
  一、写人记事散文的特点
  写人记事散文是学生常读常写的一种记叙文,关键是如何对他们予以理论性的指导,使他们对这种文体有所了解。当然,这种理论性的指导并非抽象、笼统地讲授,而应该结合课文阅读并结合学生的作文,这样有针对性地理论联系实际地指导。
  1、写人记事散文的真情实感
  所谓真情实感,这指的是作者真实的情感及真实的感受。就写人记事散文而言,是对所写之人及所叙之事的真情实感。
  (1)真情
  情,指作者情感的真实流露,它是针对所写之人的感人的品格的抒情,此情因人而发。其中关键的是,从这个人物的行为中所显露出的品格、思想、精神都必须生动感人,令人心中为之一震。由于作者所写的人物的行为颇为动人,所以旁观者的情感会油然而生,如果对此无动于衷,反而不正常。试想,此刻作者的抒情会多么的真实。
  以上是写人散文中的情,记事散文中也会存在着作者情感的表达,这是在叙事过程中或者叙事之后,作者针对所叙之事的情感流露。这种情感的产生是因事而发,即所叙之事本来就能触发人们的情感,这时作者流露出的情感必然会很真实。
  无论是写人的散文中的抒情,还是记事散文中的抒情,它们都是对所写的人和事的感情升华,即通过抒情来强化人和事的实质,进而强化主题。抒情的作用不仅如此,它还以其特有的方式使读者产生感情的共鸣,即以情动人,以此增强文章的感染力。
  如《记梁任公先生的一次演讲》这篇写人的散文中有这样一段记叙和抒情:
  他走上讲台,打开他的讲稿,眼光向下面一扫,然后是他的极简短的开场白,一共只有两句,头一句是:"启超没有什么学问--"眼睛向上一翻,轻轻点一下头:"可是也有一点喽!"
  其中"这样谦逊同时又这样自负的话是很难听到的"。从这句淡淡的抒情之中,不难看出作者对先生的称赞,这是由前文的记叙内容而引发出的情感。
  《纪念刘和珍君》这篇记事散文中的一段抒情: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时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这是作者得知刘和珍被害的消息后的情感自然的流露,是对反动当局的极度的愤怒。
  《小狗包弟》一文中的结尾当中的抒情:
  我杯念包弟,我向它表示歉意。
  这是作者对讨人喜爱的包弟的深切怀念,同时又是对在十年动乱中无法保护它的生命的自责。
  写人记事散文固然重在记叙,但抒情必不可少,作者在表现人物的特征和品质的同时,还要表达作者对人物、对社会的情感判断,作者的个性气质、情感态度都在文章中充分显现出来。记事的散文亦如此,它是作者对所记之事的情感表达,表达出作者的情感判断及其态度。
  以上这些课文篇篇都有作者的真"我",我们能从中看到出离愤怒的鲁迅,伤心悔恨的巴金和诙谐幽默的梁实秋。
  我们从中可以发现散文抒发真情的一条规律:为写作的需要,作家往往将生活情感提升为艺术化、散文化、审美化的情感,这种情感会绽放出熠熠光彩。不懂情感之重要的人写成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散文,没有把生活情感凝练成文学化艺术化审美化的情感的作品不是高水平的散文。我们应该把这些道理告诉学生,指导学生正确地读散文和尝试写小散文。
  (2)实感
  这是指作者从所写的人和事中得到的感受,从中领悟出某些真谛。这种感悟应该是真实、自然、可信的。
  真实的感受应该从人和事中引发而出,不是脱离所写的人和事而节外生枝的胡思乱想。实感,既是出之于人和事,又是对其人和事的评价,往往用议论来表达。但是这种议论必须简要,点到为止,不应该像议论文那样大段地分析议论,它是由人和事直接引发出来的,无需详尽的判断、推理,乃至分析、说理。
  感悟往往是以议论方式表达,其作用是用来点明主题。如果说写人记事散文中的抒情是对人和事的感情升华,那么实感,即议论则是对所写的人和事的理性升华。所谓理性,是通过简要的议论,也就是对人和事的评价来点明其实质,以此强化主题。这是由所写的人和事之现象,转化为其蕴含的实质的过程。
  如《记梁任公先生的一次演讲》的结尾中的议论:
  有学问,有文采,有热心肠的学者,求之当世能有几人?
  这是作者听到梁先生的一次演讲之后对他的评价,也是作者的感受。
  再如《纪念刘和珍君》临结尾中的议论:
  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则更足为中国女子的勇毅。
  这段议论,是作者对惨案及刘和珍等被射杀时的壮烈情景的评价。
  2、选材广泛多样
  写人记事的散文,其人其事来自于现实生活,其可选择之处十分广泛。生活如万花筒,其中的事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大至轰轰烈烈的大事件,小至我们身边的不起眼的小事情。至于写人也是如此,可以写英雄模范人物,也可以写生活中平凡的小人物。这些都可以纳入写人记事散文的选材范围,只要从中发掘出其典型意义,即具有现实社会意义的主题。
  如《纪念刘和珍君》,这篇记事散文,取材于当时震惊世人的枪杀革命学生的重大事件,从这个事件中揭露反动当局血腥罪行及反人民的伎俩。
  《小狗包弟》取材于作者家里曾经饲养过的一条小狗,通过几件记事表现它的真诚、可爱,以及它未能幸免于那场动乱。作者从这些小事中取材,又从小狗与主人真诚相处,主人却无力保护它而终于被扼杀这些叙事中,表现出社会需要真诚,需要友爱这个深邃而具有社会意义的主题。这篇记叙文具有以小示大的特点,即从小事写起,反映具有社会意义的深刻的主题。这个取材角度及表现角度很新颖,很独特。
  《记梁任公先生的一次演讲》一文中,其选材集中,集中写他在课堂上有别于其他人的一些奇特的表现。文中写得绘声绘色,令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这确实是难能可贵的。作者从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凡人小事中,发现梁先生的风趣、有学问、有文采、严以至学、热心肠等性格特征,从中表现出热爱并忠诚于教育事业这个具有广泛意义的主题。时隔几十年,但是这篇散文仍然具有现实教育意义。
  3、语言清新优美
  写人记事散文也应该像抒情散文那样追求语言的美,语言美,就是语言的清新优美。清新优美的语言,给人以清新、优美之感。语言的清新优美,这是散文语言的显著特点,这种语言令人读起来朗朗上口,给人以美的享受。
  写人记事散文之清新优美的语言,这是其获得成功的一种重要的条件,因为仅有作者的真情实感,以及与此相应的引发真情实感的内容是不够的,还必须通过语言,尤其是清新优美的语言来表达。
  这种清新优美的散文语言,其体现为语言的简洁而潇洒美,自然而朴素美。
  (1)语言的简洁而潇洒美
  简洁,指语言的精练,高度的概括性。行文中,应一句扣一句,一节跟一节,句中无赘语,篇中无余言。这样的语言才称得上简洁的语言,而简洁的语言既能够准确的表达文章的内容及作者的情思,又能够令人读起来感到流畅。
  潇洒,指语言的变幻多姿,不拘一格。也就是行文自如,句式错落有致,句子间相互协调。潇洒的语言,其行文如流水,无阻无挡,十分流畅、洒脱,这是构成散文语言美的重要因素。
  如《纪念刘和珍君》:
  然而即日证明是事实了,作证的便是她自己的尸骸。还有一具,是杨德群君的。而且又证明着这不但是杀害,兼职是虐杀,因为身体上还有棍棒的伤痕。
  但段政府就有令,说她们是"暴徒"!
  但接着就有流言,说她们是受人利用的。
  这段记叙语言十分简洁、凝练,而且句句相扣,用简要的语言概括出两名女生被杀的事实及反动派的惨暴和卑劣的行径。这段行文中多用短句,其间又间或地使用长句,使语言的节奏变化有致。这段记叙中,先概述学生们被枪杀,接着用两个转折词转入揭露反动派的伎俩。这种语言的搭配,使句子之间相互协调,不脱节。句子之间的跳跃性,这是这段记叙中语言表述的特点,这种如诗歌般的跳跃性的语言不仅简洁,而且显得洒脱,给读者留下联想的空间。
  (2)语言的自然而朴素美
  写人记事散文的自然而朴素美,这是指语言的华而不俗,朴而不拙。"华",即语言的华美,用词的讲究,从中体现出作者文笔之酣畅,但是语言的这种华美,并非是语言的华而不实。至于"俗",这是指语言的平俗,即过分地纷饰语言,表现为滥用词藻,其言中无物,显得俗不堪言。所以散文的语言应该是既华美,又不平俗,这样的语言才会自然。
  朴而不拙,指语言朴实却不拙劣。朴实,指质朴、素雅,不浮夸,不张扬,这是一种平实、素净的风格美。拙劣,即语言的平庸贫乏,用语晦涩,词不达意。这样的语言缺乏表达力,读起来令人费解,使人生厌。
  语言的朴素美,就是语言既朴实,又不拙劣,给人以实实在在的感觉,让人感觉到言中有物。这种朴实的语言接近大众的口味,像唠家常喀那样,喃喃而语,使人感到亲切、易懂。
  语言的潇洒美与语言的朴素美,这是语言的两种不同的风格,而每位作者的语言风格都不尽相同,这需要我们结合文章内容的表述来品味作者的语言风格。
  下面结合教材来领会写人记事散文语言的朴素美,如《小狗包弟》:
  1962年我们夫妇带着孩子在广州过了春节,回到上海,听妹妹们说,我们在广州的时候,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它看见我们回来,特别是看到萧珊,不住地摇头摆尾,那种高兴、亲热的样子,现在想起来我还很感动。
  这段叙事其语言朴实无华,作者用大众化的语言与读者侃侃而谈,使读者身临其境地进入到作者所叙事情之中。这段叙事中,虽然没用描写,只用了叙述的表达方式,但是叙述的内容却很具体,做到言中有物。可见用朴实的语言,照样能够起到表达的作用,如果其语言驾驭得好,将会得到很好的表达效果。
                                                作者: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