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买家具怎么砍价:历史的镜子-吴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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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镜子》
作者:吴晗简介:
2009年是吴晗先生诞辰一百周年,逝世四十周年。出版本书,是为纪念吴晗先生,缅怀他在史学上的成就,促进历史科学的繁荣和发展。本书共选辑了作者在各个历史时期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历史论著共四十篇。为便于读者了解作者写作背景和思想发展的过程,基本根据文章发表次序先后排列。本书是著名的历史学家吴晗先生的一本历史文集。第1节:昆仑奴考(1)        
  昆仑奴考  
  西历一八六三年,在中国的民族革命的首领洪秀全定都金陵下令放奴婢禁娼妾(一八五三)之后的十年,美国大总统阿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公布释奴令。在这中间,从一八六○到一八六五的六年中,美国的南北部发生了一场极激烈的释奴战争。  
  这场为解放黑奴(Negroes)而起的战争,结果是解放了几千万的黑色人种,从高压的残酷的待遇下给还了他们的身体的自由,生命的保障。在历史上也表明了它的光荣的意义。
 
  不过就反面看,正是因为有了这场连绵六七年,流血数百万的可怕的战争,才使我们知道解放黑奴运动在历史上的地位。因为这件事是付了如此一笔巨大的代价才完成的。再进一步看,是因为有了一本著名的暴露黑奴惨无人道生活的《黑奴吁天录》(UncIe
Tom"s Cabin)的出现而引起世人一致的注意,而努力于解放黑奴运动而引起这次为人道为正义的战争。  
  在阿拉伯人的土耳其人的著名的中世纪故事《天方夜谭》(Arabian
Nights)上,我们时常看见有不识不知的黑奴在服侍着他的养尊处优的主人。在许多的十字军故事(Crusade"s
Story)上,我们也时常看有无数的黑奴在为他的主人--武士荷刀执盾。在无量数的诗歌、故事、神话上,无论是西班牙人的,英国人的,土耳其人的,我们也不时看见有黑奴在劳动着的事实。
 
  因此,这些无量数的关于黑奴的叙述,使我们的脑筋中不知不觉地形成了一个对黑奴的整个的生活的概念,同时也引起了一个黑奴制度是欧美非洲人的历史上专有的一个制度,一件事实。
 
  然而,事实上并不如此固定,从许多不完全的零章断句的文献中,我们发现在中国,在林肯发布释令以前的一千二百年,在六世纪或更前的时候,中国已有黑奴制度的存在。     以下我要叙述的是六世纪以来的中国黑奴的史实,中国黑奴的来路,中国黑奴的特点与技术,及其关于黑奴的史料。  
  一  
  昆仑奴最早见于文献的怕是《隋书·陈棱传》与《隋书·四夷传》中的《琉球国传》。《通志》卷一百九十四《四夷传·琉球》条说:  
  初(陈)棱将南方诸国人从军,有昆仑人颇解其语,遣喻降之,琉球不听。  
  《文献通考》卷三二七《四裔考》第二页"琉球"条所载与此同。再看《隋书·四夷传·琉球》条:  
  大业三年(六○七)遣朱宽入海至琉球,明年复往,使陈棱击之。  
  陈棱击琉求是西元六○八年的事,那么至少、我们可以说昆仑人是在这时期已经有在中国服军役或竟是奴隶的了。  
  昆仑山是一个岛名,在东京湾中,近安南南部海岸。《南史》说:"自林邑以南,皆拳发黑身,通号为昆仑"。《旧唐书·林邑国传》也说:"自林邑以南,皆拳发黑身,通号为昆仑"。昆仑有军屯山、军突弄山、昆仑国、昆山诸异名。晋张华《博物志》水门,采吴自牧《梦梁录·江船海舰》条,宋赵汝适《诸蕃志·阇婆国》条,《宋史·外国传·阇婆国》条,《文献通考》卷三二四《四裔考·阇婆》,元汪大渊《岛夷志略·昆仑》条,明张燮《东西洋考》卷九《舟师考》,费信《星槎胜览·昆仑山》条,《四夷馆考》下《暹罗馆》,黄衷《海语》卷三《昆仑山》,清胡学峰《海国杂记·大昆仑》,都有大同小异的关于昆仑之记载,今略举三书列之如下:
        第2节:昆仑奴考(2)        
  "冷海半月,至昆仑国。"--《宋史·外国传·阇婆国》条。按《文献通考》所载与此同。《酉阳杂组》亦有《昆仑国》。  
  "其山节然于瀛海之间,与占城及东西竺鼎峙相望。山高而方根盘旷远海之名曰昆仑。凡往西洋商贩,必得顺风七昼夜可过。俗云:"上怕七洲,下怕昆仑,针迷舵失,人船莫存"。--按宋吴自牧《梦梁录》作"去怕七州,回怕昆仑"--此山产无异物,人无居室,而食山果鱼虾,居树巢而已。"--罗振玉影印本《星槎胜览》
 
  "古者昆仑山又名军屯山,山高而方根盘几百里,截然于瀛海中,与占城、西竺鼎峙而相望,下有昆仑洋,因是名也。……有男人数十人,怪形而异状,穴居而野处。即无衣褐,日食山果鱼虾,夜则宿于树巢……"--元汪大渊《岛夷志略》第六十五页《昆仑》。
 
  山名叫做昆仑,国名也叫做昆仑,洋名也叫昆仑,昆仑是南洋诸国王的姓,大臣的官号,看:  
  "隋时其国王姓古龙,诸国皆姓古龙,讯耆老言:古龙无姓氏,乃昆仑之讹。"--《通典》卷一八八,《扶南国》。  
  "其大臣曰郎索滥,次曰昆仑帝也。又次曰昆仑和,次曰昆仑帝索甘。其言昆仑古龙声相近,故或谓为古龙者。"--同上,《槃槃国》。  
  由于有昆仑洋、昆仑山、昆仑国,就推而远之,把属于这一带人的叫做昆仑人。  
  二  
  昆仑是黑人即马来人种的一个专名词,专指一种拳发黑身的人种。所以这名词在中国后来就变成一种黑色的人的形容词,如:  
  "李太后初为宫人,在织坊中,长而黑,宫人谓之昆仑。"--《晋书》  
  "慕容彦超称阎昆仑"--《五代史》  
  "真定墨君和,眉目棱岸,肌肤若铁,年十五六,赵王镕初即位,曾见之,悦而问曰:此中何得昆仑儿也!即呼为墨昆仑,即以皂衣赐之……当时闾里有生子或颜貌黑丑者,多云无陋,安知他日不及墨昆仑耶。"--《刘氏耳日记》
 
  "有琵琶康昆仑最熟……先是段和尚善琵琶,自制西凉州,昆仑求之不与,至是以乐之半与之,乃传焉,今曲调梁州是也。"--《幽间鼓吹》(按康昆仑并见《国史补》"韦应物"条及《太平广记》卷二○五"汉中王瑀"条。)
 
  文人学士有时也拿昆仑来做对象描写或开一点无害于事的玩笑。如:  
  ""狂生崔涯与张祜齐名"。嘲一妓云:"虽得苏方木,犹贪玳瑁皮;怀胎十个月,生下昆仑儿。""--唐范摅《云溪友议》卷五。  
  "昆仑儿,骑白象,时时锁着狮子项,奚奴跨马不搭鞍,立走水牛惊汉宫,……"--唐顾况《杜秀才画立走水牛歌》(七一五至八一五)  
  "苏颋初未为父所知,后见颋咏昆仑奴诗:"指头十颋墨,耳朵两张匙"。为客所称,乃稍亲之。"--《开元传信记》         第3节:昆仑奴考(3)        
  把以上的例记归结起来说,我们知道在八世纪时已经有人拿昆仑奴来做题材写诗,有人把昆仑做混名,有人拿昆仑儿来开玩笑。这样,我们可以知道在七世纪时昆仑奴已经普遍地为中国人所知,或者也已经普遍地为中国的有产阶级所豢养了。
 
  所在再进一步地来说明昆仑奴的来路。  
  A."乐有小琴小鼓,昆仑奴蹈曲为乐。"--《文献通考·四裔考·三佛齐》  
  B."太平兴国二年(九七七)遣使贡方物,其从者目深体黑,谓之昆仑奴。"--同上,《大食》。  
  C."海岛多野人,身如黑漆拳发,诱以食而擒之,动以千万,卖为蕃奴。"--《岭外代答》卷三《昆仑层期国》(一一七八)。  
  D."昆仑层期国西有海岛,多野人,身如黑漆蚪发,诱以食而擒之,卖与大食国为奴,获价至厚。托以管钥,谓其无亲属之恋也。"--宋赵汝适《诸蕃志·海上亲国》(一二四二至一二五八)。
 
  E."沙华公国,其人多出大海劫夺,得人缚而卖之阇婆。"--同上。  
  F."波斯国在西南海上,其人肌里甚黑,鬓发皆蚪……无城廓。"--同上。(按此为马来波斯非伊兰波斯)  
  G."番官勇猛,与东边贼国--丹重、布啰、琶离、孙他--故论--为姻。彼以省亲为名,番舶时遭劫掠之患,甚至俘人,以为奇货,每人换金三两或二两。……土人壮健凶恶,色黑而红,裸体文身,翦发跣足。"--同上,《苏吉丹》。
 
  H."买人为奴婢,每一男子,鬻金三两,准香货酬之。"--同上,《占城》。  
  I."外国贼舟……多就是港口抢劫本地人往别国卖,每一人鬻金四两或五两。"--《事林广记》卷八《岛夷杂志·佛啰安》  
  J."海岛内有野人,身如漆,国人布食诱捉,卖与蕃商作奴。"--同上,《昆仑层期国》。  
  K."南海贫民,妻方孕,则诣富室指腹以卖之,俗谓指腹卖,或己子未胜衣,邻之子独可卖,往货取以鬻,折杖以识短长,俟己子长与杖等,即偿贷者。鬻男女如粪壤,父子两不戚戚。"--《南海异事》
 
  L."洪武三年(一三七○)王昔里八达刺遣使奉金等表贡方物及黑奴三百人。"--明张燮《东西洋考》卷三《下港》(按《星明四夷考》卷上爪哇所载与此同)(一六一七)
 
  M."毛思贼者婆罗属夷世,劫掠海上生人至彭亨卖之,代作昆仑奴,不如指者则杀之以供祭,每人得值三金。"--同上卷四,《彭亨》。  
  据AB三佛齐大食有昆仑奴,据D大食的昆仑奴是由昆仑层期国掠卖来的。昆仑奴的出产地据CDEFGHIJK是昆仑层期国、沙华公国、波斯国、苏吉丹、占城、佛啰安、南海,许多属于南洋群岛尤其是附近安南爪哇的几个小岛,是属于马来人种的血统的野人。获得的方法是由于掠夺,惟有K是由父母出卖的。昆仑奴的价格,通常是由二金至五金,不如命(意?)的可以杀死祭神,去路是大食、阇婆、(爪哇)、三佛齐(旧港)以及各地的蕃商。到中国来的手续,如L是由爪哇国王贡献三百人,因为接壤的关系,或由安南暹罗三佛齐爪哇诸地间接输入。或由商业关系,从蕃商或本国的商人输入。据《隋书》及《通典》所载,则由于宗主国的关系,来服兵役或来当奴隶,均属可能的也是必然的假设。
       
  
第4节:昆仑奴考(4)        
  三  
  两广一带因为与南洋接壤的关系,所以蓄养昆仑奴的特别多。  
  "宋世广中富人多蓄黑奴,有一种人水眼不眩者谓之昆仑奴。"--朱彧《可谈》  
  喜欢蓄养黑奴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无亲属之恋,可托管钥,更特别因为他们耐劳而且有特别的技能,他们来自水国,当然他们更习惯于水,由于这个概念,就形成了下列的几个故事。
 
  "曾有亲戚为南海守,因访韶右而往省焉,……赠海船昆仑奴名摩诃,善游水而勇捷,……每遇水色可爱,则遗剑环于水,命摩诃取之,以为戏乐。"--《甘泽谣·陶岘传》出《太平广记》卷四百二十。
 
  "唐周郁自蜀沿流尝得一奴名曰水精,善于探水,乃昆仑白水之属也。"--《原化记》出《太平广记》卷二二三。  
  "故大尉相国李德裕,贬官潮州,经鳄鱼滩,损坏舟船,平生宝玩古书图画,一时沈入,遂召船上昆仑取之,见鳄鱼极多,不敢辄近,乃是鳄鱼之窟宅也。"--唐刘恂《岭表录异》
 
  更因为昆仑奴的容貌凶猛丑恶,习惯言语宗教不与中国人同的缘故,由于好奇心的刺发,形成了下面的一个故事,使昆仑奴成为一个与朱家、郭解一流的人物:  
  "唐大历中(七六七至七七九)有崔生者,为千牛。往视勋臣一品疾。一品命一衣红绡妓擎一瓯与生食,生郝不食。一品命红绡妓以匙进之。生去,一品命红绡妓送出,生既归,神迷意夺。时家中有昆仑奴磨勒负生入一品宅,达红绡所,复负生与红绡出,红绡遂归于生。后十余年崔家有人见磨勒卖药于洛阳市。"--《裴金刑传奇》,出《太平广记》卷一九四。
 
  把一个浑浑噩噩的昆仑奴,侠化神化成为一个勇敢、聪明,武艺绝人,义侠,飘忽的典型人物,从这点上可以看出十世纪人的尚武文学的观念与时代背景及昆仑奴的奴隶制度的发展到一个什么地步。
 
  "到天坛南,遇一昆仑奴,驾一黄牛耕田,问曰:"此有张老家庄否?"昆仑奴扶拜曰:"大郎子何久不来!庄去此甚近,某当前引……"--《续玄怪录·张老传》  
  这一段故事的意义表明了在唐宋时代的奴隶制度中的昆仑奴的蓄养的普遍化,虽然是一个神话,一个由闭着眼说鬼话的道士或无聊文人所造作的神话,不过无论如何多少总含有一点时代的真实性的。这一点由时代所给予的真实性的。这一点由时代所给予的背景,就为我们解释了当时的昆仑奴的生活状况。
 
  在唐末的时候,似乎广州的昆仑奴的数额已经突变的激进,据外人某种文献说,黄巢破广州的时候,屠杀了外国人十二万,这话也许可信,大约这时期广州的昆仑奴因数额的增进,他们潜在的势力也跟着增进了,一旦高压力过重,就生出一种伟大的自然的反抗出来:
        第5节:昆仑奴考(5)        
  "广州刺史路元璇,渎货无厌,多所渔虐;一昆仑奴入后堂割其首去,群昆仑奴和之,遂陷广州。"(忘出何书)。  
  这是惟一的昆仑奴的自动的革命,在我们所能找到的材料中,似乎也只有这么一件事,足以代表昆仑奴的反抗的事实的。  
  一九三○·五·二九  
  初稿于吴淞南潘家宅一号  
  参考书目  
  1.《隋书·四夷传》  
  2.《通志·四夷传》  
  3.《通考·四夷传》  
  4.《南史》  
  5.《旧唐书·林邑国传》  
  6.晋张华《博物志》  
  7.宋吴自牧《梦梁录》  
  8.宋赵汝适《诸蕃志》  
  9.《宋史·外国传》  
  10.元汪大渊《岛夷志略》  
  11.明张燮《东西洋考》  
  12.明费信《星槎胜览》--罗振玉影印本  
  13.《四夷馆传》  
  14.明黄衷《海语》  
  15.清胡学峰《海国杂记》  
  16.唐段成式《酉阳杂俎》  
  17.《通典》卷一八八  
  18.《晋书》  
  19.《五代史》  
  20.《刘氏耳目记》  
  21.《国史补》  
  22.宋李昉《太平广记》  
  23.唐范摅《云溪友议》  
  24.唐顾况《杜秀才画立走》  
  25.《开元传信记》  
  26.宋周去非《岭外代答》  
  27.《事林广记》卷八《岛夷杂志》  
  28.《南海异事》  
  29.《皇明四夷考》  
  30.朱彧《可谈》  
  3l.唐刘恂《岭表录异》  
  32.《续去怪录·张志传》  
  (原载《现代学生》一卷一期,一九三○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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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汉代之巫风(1)        
  汉代之巫风  
  一?巫  
  汉代巫风特盛,武帝世巫蛊之祸,是两汉史中的一件大事。  
  在先民的原始信仰中,浑浑噩噩,以为风吹草动,星辰运行,甚至一石一木都有不可知的神秘在凭借着。由惊奇而恐惧,由恐惧而彷徨,由彷徨无所主而发生一种时常在动摇不定的物的崇拜,渐进而成为信仰,成为原始的宗教。替他们解释这神秘,领导着举行宗教的仪式的便是所谓巫和觋。但任这职司的人,大抵都属于族中的耆老,因为他们经验多,识见广,逐渐地成为世袭的耑业,作一氏族中的指导者。
 
  《国语·楚语》:"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二者,而又能齐肃中正……如此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巫的职司是乐神;说文解字五:"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之。"商书:"敢有恒舞於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疏谓:"巫以歌舞事神,故歌舞为巫觋之风俗也。"巫又能前知;荀子:"知其吉凶妖祥,伛巫跛击之事也。"又长祝咀;《史记·封禅书》:"太初元年西伐大宛,丁夫人雒阳虞初等以方祠咀匈奴大宛焉。"擅祓除求雨之术;周礼春官:"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沐,旱暵则舞雩。"
   
  汉兴,尤重巫祝。《汉书·郊祀志上》:"令祝立蚩尤之祠于长安,长安置祠,祀宫女巫。其梁巫祠天地天社天水房中堂上之属。晋巫祠五帝东君云中君巫社巫祠族人炊之属。秦巫祠社主巫保族累之属。荆巫祠堂下巫先司命施縻之属。九天巫祠九天。皆以岁时祠宫中。其河巫祠河于临晋,而南山巫祠南山秦中,秦中者二世皇帝也。各有时日。"女巫以国家功令所祠的对象不伦不类地什么,天,地,山,水,神,鬼,怪物,老巫,……一起都被按期举行着古怪的典礼,保存着古代的习尚。
 
  除上述地点以外,齐陈二地因历史的背景,巫风亦极盛。《汉书·地理志》记齐有巫儿:"齐襄公淫乱,姑姊妹不嫁,于是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曰巫儿。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为俗。"(这颇和近代一本反对基督教的书--《辟邪纪略》中所记"玛丽"的教徒习惯相仿。)又云:"陈太姬妇人尊贵,好祭祀,用史巫,故其俗巫鬼。"巫是女人,所以能出入宫禁,作压禳诅咒的勾当。(《汉书》公孙贺传,江充传,戾太子传。)
 
  二?神君与西王母  
  女巫所祠的神中最著是《封禅书》的神君。这故事荒唐得很有意思。对于西王母故事有兴趣的学者,常疑心为什么后来的著述家喜欢把汉武帝作西王母故事中的一个主角?这因缘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联系?这一有趣的问题,我们企图在本文中作一比较的解答。《封禅书》中的神君故事如下:
 
  是时上求神君,舍之上林氏观。神君者长陵女子,以子死,见神于先后宛若,宛若祠之其室,民多往祠。平原君(见注①)往祠,其后子孙以尊显。及今土即位,则厚礼置祠之内中,闻其言不见其人云。……文成死明年,天于病鼎湖甚,巫医无所不致,不愈,游水发根言上郡有巫,病而鬼神下之,上召置祠之甘泉。及病,使人问神君,神君言日:天子无忧病,病少愈,强与我会甘泉。于是病愈,遂起幸甘泉,病良已,大赦,置酒寿宫神君。寿宫神君最贵者太一,其属曰大禁司命之属皆从之,非可得见,闻其言,言与人音等。时去时来,来则风肃然,居帷室中。时昼言,然常以夜。天子祓然后入,因巫为主人,关饮食所以言行下。又置寿宫北宫,张羽旗、设供具,以礼神君。神君所言,上使人受书其言,命之曰画法。其所语世俗之所知也,无绝殊者,而天子心独喜。其事秘,世莫知也。
 
  在后出的《洞冥记》中,我们发现一段故事,和神君极有关系:  
  元光中,帝起灵寿坛,坛上列植垂龙之木,似青梧,高十丈,有朱露,色如丹斗。洒其叶地皆成珠。其枝似龙之倒垂,亦曰珍珠树。此坛高八尺。帝使董谒乘云霞之辇以升坛,至夜三更,闻野鸡鸣,忽如曙,西王母驾元鸾,歌春归乐。谒乃闻王母歌声而不见其形,歌声绕梁,三匝乃止。坛旁草树枝叶,或翻或动,歌之感也。
        第7节:汉代之巫风(2)        
  把两篇东西作一比较,很显明地这两篇有直接血缘关系。因为神君是长陵女子,所以后来的西王母,便从此衍成女性。因为其事秘,世莫知,所以后来西王母和汉武帝的故事,便不得不衍成各个不同的形式。--从太一衍成洞冥记汉武内传外传仙传拾遗海内十洲记魏夫人传(说郛卷一二三)黄帝内传墉城集仙录(道藏洞神部谱箓类)真诰龟山元录诸书的西王母,其属大禁司命之属便衍成上元夫人南极夫人许双成王子登等仙真。同时,"公孙卿候神于河南,言见仙人迹缑氏城上,有物如雉,往来城上。天子亲幸缑氏城视迹。"一段记载,也即为后来著作家指明西王母籍贯和氏姓的根据。
 
  三?焦氏《易林》中的故事  
  焦氏《易林》是汉代一部占筮的书。每一筮辞大抵包含一个以上的故事。筮辞取其通俗,故事求其普遍。在这一部古代的故事总集中,我们发现有关于西王母的达四十条,占全书二十分之一。其中指明西王母的有十五条。在这一些零碎的故事中,可以看出汉代的巫风和民间信仰,以及汉代农村社会的生活。
 
  《易林》中言及王母善祷,祝榴,祝词,祷祠,一些巫的职司的有下列诸条。讼之第六需:  
  引船牵头,虽拘无忧,王母善祷,祸不成灾。  
  谦之第十五节:  
  穿鼻系株,为虎所拘,王母祝榴,祸不成灾,突然自来。  
  明夷之三十六讼,遂之四十五豫(词作祷,逐作突):  
  穿鼻系株,为虎所拘,王母祝词,祸不成灾,逐然脱来。  
  接坎之二十九大有筮辞王母作灵巫:  
  棘钩我襦,为绊所拘,灵巫拜祷,祸不成灾。  
  可见王母即灵巫之一称。王母在古代是对于亲族中的近血缘的女性的通称。在上列的故事中所叙述的是农村未发达,野兽食人时的情事。王母是一氏族中的尊长,自然应该执行灵巫的职司,替被害者祝祷脱祸。
 
  小畜之第九丰:  
  中田膏黍,以享王母,受福作亿,所求大得。  
  大壮之三十四咸:  
  畜鸡养狗,长息有储,耕田有黍,王母喜舞。  
  蒙之第四巽:  
  患解忧除,王母相於,与喜俱来,使我安居。  
  剥之二十三观,无妄之二十五同(末福字作昌):  
  王母多福,天禄所伏,居之宠光,君子有福。  
  这是说王母能尽职祈祷,被她的氏族崇拜作社神,享以膏黍鸡狗,向她求加倍的收获。  
  农人向王母求农产物丰收,求福求禄,求解患除忧,农妇呢!自然是向王母求子了。鼎之五十萃,明夷之三十六萃,坤之第二贲有同样的筮辞说:西逢王母,慈我九子,相对欢喜,王孙万户,家蒙福社。
        第8节:汉代之巫风(3)        
  有了孩子,就须注意到孩子的:"无灾无难到公卿。"要他身体长得结实,顽皮。小畜之第九大有有这样的祝词:  
  金牙铁齿,西王母子,无有患殃,扶舍陟道,到来不久。  
  又大有之第十四蹇:  
  金牙铁齿,西王母子,无有患害,减害道利。  
  《山海经》和《穆天子传》诸书中的西王母记载,或许采自民间传说,或许是民间的巫风受了记载的影响,渗合为一。这先后的安排很值得我们研究。讼之第六泰:  
  弱水之西,有西王母,生不知死,与天相保。  
  临之十九临:  
  弱水之上,有西王母,生不知老,行者危殆。利居善喜。  
  既济之六三大畜:  
  弱水之右,有西王母,生不知老,与天相保。不利行旅。  
  这是打算出外旅行前的筮辞,老巫拈得泰卦,意思是吉利长寿,宜远行。不幸拈到临或既济,"行者危殆,利居善喜。"不利行旅,便应遵守不能出门了。  
  民众都向王母这老巫求福求什么,自然一般古圣先王也不能例外。周穆王西游的故事,在当时一定脍炙人口,据下列两条,似乎在他出发之前,曾派王良去作先容。临之第十九履:
 
  驾龙骈虎,周遍天下,为人所使,西见王母,不忧不殆。  
  比之第八蹇:  
  长股喜走,趋步千里,王良嘉言,伯来在道,申见王母。  
  稷也曾奉尧命,向王母求福求子。坤之第二贲:  
  稷为尧使,西见王母,拜请百福,赐我善子。  
  明夷之三十六萃:  
  稷为尧使,西见王母,拜请百福,赐我喜子,长乐富有。  
  据《古史》记载丹朱的行事,大概这一次稷没诚心,所以没好保佑。在讼之第六家人,师之第七离,离之三十剥,损之四十一离,夬之四十三夬,归妹之四十三升诸筮辞中,更拉扯一大堆名人起哄:
 
  戴尧扶禹,松乔彭祖,西过王母,道路夷易,无敢难者。  
  小畜之剥:  
  孔鲤伯鱼,西至高奴,木马金鱼,驾游大都,王母送我,来牝字驹。  
  索性连孔夫子的儿子都来参与巫祝,成为一位畜牧家了。王母在正面被农民如此崇奉捧场,自应负有替农民求福保家的义务。要是她放弃或怠职时,农民受了损失,就得大闹骂街,把这老巫出气。剥之二十三咸:
 
  三人辇车,乘入虎家,王母贪叨,盗我犁牛。  
  这是农家丢了牛,硬栽在她身上,无妄之二十五萃:  
  三人辇车,乘入旁家,王母贪叨,盗我资财。  
  这是农家丢了钱,因她没保保佑,少不得也算是她的过错。  
  另外还有一些,除前两条似和《左传》有关系外,其余的因为故事的本身已经亡失,很难索解,无妄之二十五噬嗑:         第9节:汉代之巫风(4)        
  戴喜抱子,与利为友,天之所命,不忧危殆,荀伯劳苦,未来王母。  
  屯之第三观,泰之第十豫,否之既济,剥之二十三无妄,家人之三十七遯:  
  东邻嫁女,为王妃后,筑公庄馆,以尊王母,归于京师,季姜悦喜。  
  乾之第一复,蒙之第四井(下多欢乐无疆四字),贲之第三十二井(三人作二人):  
  三人为旅,俱归北海,入门上堂,拜谒王母,劳赐我酒。  
  蒙之第四泰:  
  果体殊患,各有所属,西邻孤媪,欲寄我室,王母骂害,求不可得。  
  豫之十六贲:  
  泉开泽竭,王母饥渴,君子困穷,乃徐有说。  
  随之第十七巽:  
  水坯我里,东流为海,龟鹜灌嚚,不睹王母。  
  后二条的旱灾和水灾,据周礼春官"旱叹则舞雩"的记载,大概是祈祷无灵,旱了自己也得挨渴,水灾怕人们责问,私自跑开了。  
  四?西王母之祠祀与建平四年事件之意义  
  农村社会的巫风,已如上述。政府的和大都会间的呢?我们试引证其他一些可据的文献,来和上文作一参照。  
  《太平御览》礼仪部引卫宏汉旧仪:  
  祭王母于石室,皆在所二千石令长奉祠。  
  可见王母不但由巫的地位而进为社神,并且在汉代已被国家功令所制定,成为地方官吏定期祭祀的神祇了。《吴越春秋》勾践谋外传记文种劝越王尊天事鬼以求福佑:"立东郊以祭阳,名曰东王公,立西郊以祭阴,名曰西王母。"书的本身及时代虽不可靠,不过多少总和民间的巫风有关。在较后的记载中,李榕《华岳志》引唐李商隐王母祠诗,明末屈大均《广东新语》《仇池石》《羊城古钞》都记广东有王母祠,为乡民求福禄求子之处。宋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十一载西王母咒语诅人立死。道教经典中有《道教灵验》记述西王母塑像救疾验,《道藏》中有《西王母反胎按摩玉经》,有《西王母叙诀》《广黄帝本行记修行道德条登真隐诀》,《神州七转七变经》《五符经》《三皇经》《内音玉字经》《洞真西王母实神起居经》《西王母实生无死玉经》《抱朴子》杂应篇《历代真仙礼道通鉴》卷二十及二十三,《太平御览》卷六七一引《上元宝经》诸书均载有西王母祠祀、咒法、魔让、祈福、永生的故事。
 
  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汉书》中关于西王母的记载。卷八十四《翟方进传》:  
  莽于是依周书作大诰曰:"太皇太后肇有元城沙鹿之右,阴精女主圣明之祥。配元生成,以兴我天下之符。逐获西王母之应(注)神灵之征……"  
  孟康注曰:"民传祀西王母之应也。"卷九十八《元后传》:  
  莽乃下诏曰:"……更命太皇太后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协于新室。故交代之际,信于汉氏,哀帝之代,世传行诏筹。为西王母共具之祥,当为历代为母,昭然著明。"    
    第10节:汉代之巫风(5)        
  两诏均及西王之瑞应,可见当时朝廷及贵族大官对于西王母的信仰和西王母的地位与意义。所谓行诏,《汉书·五行志》下之上: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惊走持槁,或取一枚,传相付与,曰:"行诏筹。"道中相过逢,多至千数。或被发徒跣,或夜折关,或踰墙入,或乘车骑奔驰,以置驿传行,经历郡国二十六至京师。
 
  京师方面民众祠祭西王母的盛况,同书云:  
  其夏京师郡国民聚会里巷阡陌,设祭张博具,歌舞祠西王母。又传书曰:"母告百姓,佩此书者不死,不信我言,视门枢下当有白发。"至秋止。  
  歌舞祠西王母和门枢白发佩书不死,正是老巫的行径,可见这时代巫风的普遍与热狂。同书卷二十六《天文志》也有相同的记载: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二月三月,民相惊动,欢哗奔走,传行诏筹,祠西王母。  
  又可见这疯狂的情绪维持时间之久。  
  这一件古怪事,杜邺以为是:"西王母妇人之称,博奕男子之事,于街巷阡陌,明离内与疆外临事,盘乐炕阳之意,白发衰年之象。"以公羊家的眼光,曲解为当时外家用事之征。
 
  按《礼记·郊特性》"天子大蜡八……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蜡之祭也,立先啬而祭司啬也。祭百种以报啬也。響农及邮来禽兽,仁之至,义之尽也。古之君子,使之必报之,……黄衣黄冠而祭,息农夫也。……既蜡而收,民息矣,故既蜡,君子不兴功。"蜡在岁底,农村中举行一种农事的祀典主持的人当然是一氏族中的耆老--巫觋。其用意一面算是报答一切有功农事的事物,一方面借这机会给辛苦一年的农人以一个公开的休暇娱乐机会。所以杂记又说:
 
  子贡观于蜡。孔子曰:"赐也乐乎?"对曰:"一国之人皆若狂,赐未知其乐也"。子曰:"百日之蜡,一日之泽,非尔所知也。张而不弛,文武勿能也。驰而不张,文武勿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
 
  "一国之人皆若狂"恰好拿来形容建平四年正月的事件。同时也足说明焦氏《易林》中关于农村社会情形。上文所已指出的西王母故事,和什么阴阳灾异之说全不相干。实在的原因是当时政治情形腐败,外戚丁傅嬖幸董贤等用事,不恤国政,穷奢极淫,"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政治上的松懈病态及于社会,并且深入农村。在发生农村经济崩溃的过程中,产生一种所谓民族的歇斯迭里亚症,自上一年的年底所举行的腊祭,继续地把它延长到第二年春间而已。
 
  (原载《清华周刊》第三十九卷,第一期,一九三三年)         第11节:盟与誓(1)        
  盟与誓  
  誓,《说文》云:"约束也。"礼曲礼:"约信曰誓,涖牲曰盟。"疏:"誓,用言辞共相约束以为信也。"誓和盟的分别,大概只在用牲和不用牲,盟的仪节比较隆重,须筑坛,所用的牲依与盟者的身份而降,大概用的是牛、马、豕、鸡之类,杀牲取血,拿血来涂一涂嘴,写盟词,埋所用的牲和盟词于坛下,盟礼就算成功。誓则比较简单,大多不用什么仪节,对着什么事物,请牲作见证,发一下誓就了事。不过也有例外,有时或亦有用牲用盟词,所惟一的不同是不歃血,如《国语·齐语》:桓公与诸侯饰牲为载,以约誓于上下庶神。贾逵注曰:"饰牲陈其牲,为载书加于牲上而已,不歃血也。"第二点的区别,是地位的差别,概括地说盟的双方地位大概相等或相近,誓则往往为片面的或自动的以决断的言语约束此后的行动,举例如《左传》僖二八年:
 
  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要言曰:"皆奖王室,无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队其师,无克祚国,及而玄孙,无有老幼。"  
  诸侯的地位相等,与盟的全受这盟约的拘束,这是盟,如《左传》隐元:  
  郑庄公置姜氏于城颖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宋史》卷二五五《向拱传》:  
  拱知陕州,会廷州高允权卒,命拱权知州事。所属部落有侵盗汉户者,拱召其酋帅犒之,令誓不敢侵犯。  
  这是誓,前者是自动的片面的,后者则是被动的片面的。第三是立场不同,盟大抵多用于国际的关系和政治的约束,誓则多偏于私人和世俗事务,如《左传》僖二八年:  
  宁武子与卫人盟于宛濮曰:"天祸卫国,君臣不协,以及此尤也,今天诱其衷,使皆降心以相从也。不有居者,谁守社稷,不有行者,谁捍牧圉,有渝此盟,以相反也,明神先君,是纠是殛。
 
  这是一个政治的约束,《晋书》卷六十二《祖逖传》:  
  逖北渡江,中流誓曰:"祖逖不清中原而后济者如此江。"  
  这是一个私人的决定。  
  盟誓的大概不同点如上述,但在实际上,盟与誓每易混淆互易,界限极不清晰,例如《左传》庄公三十二年:  
  庄公许孟任以为夫人,割臂盟。  
  男女恋爱的许诺本属私人生活,但因其约束为双方面的,又混称为盟。《淮南子·齐俗训》所举三种不同的盟,实际上亦即是誓。  
  胡人弹骨,(胡人之盟约,置酒入须骨中,饮以相诅也。)越人契臂,中国唼盟,所由名异,其于倍一也。  
  又有一种特别的仪式,介于盟誓之间,既不能称为盟,亦非单纯之誓,如《春秋》桓公三年: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公羊传》解释为:"胥命者何?相命也。"注:"胥,相也。时盟不歃血,但以命相誓。"又有盟而兼誓者,如《汉书·高帝纪》:  
  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  
  此在汉高帝则为誓,在诸功臣则为与帝盟。《宋史·蛮夷传》:  
  南八姓诸岛蛮并来乞盟,立竹为誓。  
  岛蛮恐对方不信其诚意,先自立誓,作乞盟的手段。  
  盟与誓都是先民时代原始宗教意识所遗留的残滓。对象虽然同是人类,却同样地有一种神秘的某种事物在最高的证见和执行者。这一执行者的威权同为双方所詟惧敬信。到近代科学思想发达,无形中抛去幕后的监督者信仰,一方面却仍保留着表面的仪式和习惯,加上许多的空洞名辞,冀图仍旧利用这仪式来解决一切政治的,国际的,私人的问题,结果是去皮存毛,徒然糟蹋无量数的有用的白纸。
        第12节:盟与誓(2)        
  古代有专掌盟誓的官,掌盟的名为司盟,誓则为大司徒十二教之一。又有诅祝,有条狼氏,亦司盟誓。《周礼·秋官》:  
  司盟掌盟载之法,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北面诏明神,既盟则贰之。盟万民之犯命者诅,其不信者亦如之。凡民之有约剂者其贰在司盟。有狱讼则使之盟诅,凡盟诅各以其地域之众庶,共其牲而致焉。既盟,则为司盟共祈酒脯。
 
  其取权极大,主保管一切盟约副本,上自国际,下至小民均掌之。甚至狱讼亦取决于盟诅。地官:  
  大司徒之职,掌……八日;以誓教恤,则民不怠。  
  使民自为约束,因而施教。春官:  
  诅祝掌盟诅类造功说桧荣之祝号作盟诅之辞,以叙国之信用,以质邦国之剂信。  
  秋官:  
  大司寇之职……凡邦之大盟约,其盟与而登之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超贰而藏之。  
  条狼氏掌执鞭……凡誓,执鞭以趋于前,且命之誓仆右曰杀誓,驭曰车辕誓,大夫曰敢不关鞭五百誓,师曰三百誓,帮之大史曰杀誓,小史曰罢。  
  盟的方式,最普通的用牲和盟辞,《周礼·秋官》郑注云:  
  载,盟辞也。盟者书其辞于策,杀牲取血,坎其牲,加书其上而埋之,谓之载书也。  
  例如《左传》僖公二十五年:  
  秋秦晋伐都,楚斗克屈御寇以申息之师戍商密,秦人过析隈入而系舆人以围商密,昏而传焉,宵坎血加书,伪与子仪子边盟者。商密人惧曰:"秦取析矣,戌人反矣。"乃降。 
 
  昭公六年:  
  宋寺人柳有宠,太子佐恶之,华合比曰:"我杀之。"柳闻之,乃坎用牲埋书而告公曰"合比将纳亡人之族,既盟于北郭矣。"公使视之有焉。遂逐华合比。  
  以牲血涂口书简,埋牲享神使作证见,以故背盟称"寒盟",责背盟曰:"口血未干。"称所书之盟辞曰丹书。  
  盟的意义是要双方面或多方面同受所书盟辞的约束,但也有例外,如《汉书》记吕氏之变,有:  
  高皇帝刑白马而盟曰:"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  
  这一盟辞的内含却只是单方面的,只是限制着非刘氏,要求天下拥戴他自己的家族,同时他自己并不对这约辞负责。盟的仪式也不一定限于用牲,随地域而异,有割臂出血为盟的,如《汉晋春秋》:
 
  桓帝与单超入室定谋,啮超臂出血以为盟,乃诛梁冀。  
  有斫树以为盟的,如《高士传》:  
  胡昭止周士勿害晋宣帝,斫枣树共士而别。  
  有刻石为盟的,如《华阳国志》:  
  昭五刻石盟誓曰:"秦犯夷输黄龙一只,夷犯秦输清酒一钟。"夷人安之。  
  有割心为盟约,如《左传》定公四年:         第13节:盟与誓(3)        
  五割子期之心以与随人盟。  
  誓的仪节比较简单,随时随地随物均可立誓。但也有例外,大抵文化比较落后的民族誓的方式就比较隆重,并且对于所立的誓的守信程度也比较深。誓的使用场所,大概地归纳起来,是一用于军旅,《周礼·秋官》:
 
  士师以五戒先后刑罚,母使罪丽于民。一曰:"誓用之于军旅。"  
  《尚书》有甘誓汤誓牧誓费誓秦誓泰誓等篇,都是当时的誓师词。二用于民事,《周礼·地官》:  
  大司徒之职,掌……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  
  三用于狱讼,《周礼·秋官》:  
  有狱讼则使之盟诅。  
  四用于表深爱,立约束;如《诗·国风》氓:  
  及尔偕老,使老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五用以表决心,如《史记》卷六十五《吴起传》:  
  吴起东出卫郭门,与其母别,啮指而盟日:"起不为相,不复入卫也。"  
  六用以明心迹,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负羁绁从君巡于天下,臣之罪多矣,请由此亡。"公子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投其璧于河。"  
  七用以怀报复,如《左传》宣公十七年:  
  晋侯使郤克征会于齐,齐顷公帷妇人使观之。郤子登,妇人笑于房,献子怒,出而誓曰:"所不此报,无能涉河。"  
  八用以表诚心,矢降伏,如前所引《宋史·向拱传》:"拱召其酋帅,令誓不敢侵犯。"  
  誓有时也没有书面的誓词,如《宋史·昭宪杜太后传》:  
  建隆二年,太后疾亟,召赵普入受遗命……命普于榻前为誓书,普于纸尾书臣普书,藏之金匮,命谨密宫人掌之。  
  或镌之于金属器,《续湘山野录》:  
  罗隐代钱武肃谢赐铁券表:"镌金作誓,指日成文。"  
  或勒誓词于石柱石表,《宋史》卷二百八十三《丁谓传》:  
  谓今转运使除三司户部判官,改夔州州路。初,五均判,朝廷调施、黔、高,溪州蛮子弟以捍贼,既而反为寇,谓至,召其种酋开谕之,且言有诏郝不杀,酋感泣,愿世世奉贡,乃作誓刻石柱立境上。
 
  《明史》卷一百七十一《王骥传》:  
  骥度贼终不可灭,乃与思陆约,立石表誓金沙江上曰:"石烂江枯,尔乃得渡。"  
  普通多用言语来表达誓者的决意和自身约束,大抵都凭某一事物立誓,最通常的是指着江河,如上所引晋文公之盟白水,郤献子之誓不涉河,又如《晋中兴书》:  
  符洪使弟雄步骑五千人入潼关,兄子青轵入关,指河誓曰:"若事不捷,汝死河北,我死河南,为鬼无相见也。"         第14节:盟与誓(4)        
  《新唐书》卷一一二五《义方传》:  
  义方素善张亮,亮抵罪,故贬吉安丞。道南海,舟师持酒脯请福,义方酌水誓曰:"有如忠获戾,孝见龙,四维廓氛,千里安流?神之听之,无作神羞!"是时盛夏,涛雾蒸涌,既祭,天云开露,人壮其诚。
 
  《元史·扎八儿火者传》:  
  太祖军溃,从行者仅十九人,至班朱尼河绝粮,得野马食之,举手仰天而誓曰:"使我克定大业,当与诸人同甘共苦,有渝此言,有如河水!"  
  过去人以为一切事物具有专门的神凭附着,就中最能为人祸福的是河神,过河必祭以玉帛酒食,否则必风涛险阻不得过,或竟葬身水底。以此对了河神立誓以后,将来如不能实行,或竟背誓时,若要过此河,必为神所谴责。或指着上帝,如《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崔杼庆封立景公,盟国人于大宫曰:"所不与崔庆者……"晏子仰天叹曰:"婴所不唯忠与君利社稷者是与,有如上帝!"  
  或并指天地,如《唐书》卷一一○《李多祚传》:  
  多祚引天地以自誓,辞气毅然。  
  《会稽先贤传》:  
  陈业兄渡海倾命,时依止者五六十人,骨肉消烂而不可辨别。业仰黄天誓后土曰:"闻亲戚者必有异焉。"因割臂流血以洒骨上,应时受血,余皆流去。  
  或泛言天以立誓取信,《论语·雍也》:  
  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或凭着某一神立誓,《齐书》卷二十六五《敬则传》:  
  王敬则为暨阳令,引神为誓,招致劫贼。(节录)  
  《竹林七贤论》:  
  刘伶禁酒,具酒肉礼鬼神祝誓。(节录)  
  《唐书·王义方传》:  
  张亮兄子皎自朱崖还义方,将死,委妻子愿以尸归葬,义方许之,以皎妻少,故与之誓于神,使奴负柩辍马载皎妻,身步从之。既葬皎原武,归妻其家而告亮墓乃去。  
  《江南通志》:  
  张采,太仓人。崇祯戊辰进士,归籍乡老于城隍庙誓曰:"自今以往幸通籍,毋以势凌人,毋纵奴仆横行,毋使宗党子弟肆里门,毋使私属隶官,有渝约者共斥之。"风俗亦大变。
 
  或指日为誓,《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初,斐豹隶也,著于丹书。栾氏之力臣曰督戌,国人惧之。斐豹谓宜子曰:"苟焚丹书,我杀督戎。"宣子喜曰:"而杀之,所不请于君焚丹书者,有如日。"  
  或指父母墓为誓,《晋书》卷八十《王羲之传》:  
  羲之为会稽内史,慨然称疾去郡,于父母墓前自誓……朝廷以其誓若,亦不征。  
  或誓以所信仰的时人,《南史》卷六十九《虞荔传》:  
  荔弟寄少笃行,造次必于仁原。或言誓为约者,但指寄便不欺。其至行所感如此。         第15节:盟与誓(5)        
  或誓生恶疾以明无他,《辽史·刘哥传》:  
  刘哥请帝博,欲因进酒弑逆,帝觉之不果,被囚。一日召刘哥镇项以博,帝问汝实反耶?刘哥誓曰:"臣若有反心,必生千顶疽死。"遂贯之,耶律屋质固诤以为罪在不赦,命屋质按之,具服。诏免死流鸟古部,果以千顶疽死。
 
  或誓为神殛以明非妄,《括异志》:  
  嘉兴府周大郎每卖香时绕与人评直,或疑其不中,周曰:"此香若不好,出门当逢恶神扑死。"常以此誓为词。淳祐年间,忽一日过府后桥,如逢一物绊倒,众即扶持,气已绝矣。
 
  或誓以解猜疑,《北史》卷四十八《尔朱荣传》:  
  荣在明光殿重谢河桥之事。誓言无复二心。庄帝自起止之,因复为荣誓言无疑心。荣喜。  
  或誓以坚友谊,《金史·欢都传》:  
  欢都,完颜部人。祖石鲁与昭祖同时同郡同名,交相得,双曰:"生则同川居,死则同谷葬。"  
  在军队中,或折箭以誓,《金史》卷九十一《杨仲武传》:  
  仲武往谕木波,其酋帅乃举酒酻天折箭为誓,愿终身不复犯塞。  
  或寄刀为誓,《晋书·姚泓载记》:  
  姚懿乃卑辞招诱,深自结托,送佩刀为誓。  
  或埋棺为誓,《珍珠船》:  
  长沙有铜棺山。湘中记云:"程普关羽分界于此,共铸铜棺为誓,相侵者以铜棺贮之。"  
  或饮血为誓,《明史》卷一百二十四《陈友定传》:  
  明使至延平招谕友定,友定置酒大会诸将及宾客,杀明使者沥其血酒瓮中,与众酌饮之,酒酣,誓于众曰:"吾曹并受元厚恩,有不以死拒者身磔妻子戳。"  
  妇女则或断耳为誓,《南史》卷七十四《卫敬瑜妻王氏传》:  
  霸城五整之妹嫁为卫敬瑜之妻,年方十六而敬之亡,父母舅姑咸欲嫁之,誓而不许,乃截耳置盘中为誓,乃止。  
  或截发为誓,陶宗仪《辍耕录》:  
  张春儿叶县军士李青妻也。年二十,青疾革,顾谓春曰:"吾殆矣!汝其善事后人。"春截发示信,誓勿再适,未几青死,乃自经。  
  《史蛮夷传》:  
  南八姓诸岛蛮并来乞盟,立竹为誓。  
  四川夷人也有这同样的习惯,名为打誓,《宋史卷》三百一《寇瑊传》:  
  瑊为梓州路转运使……用夷法植竹为誓,击猫、犬、鸡各一于其上,老夷人执刀剑,谓之打誓,呼曰:"誓与汉家同心击贼。"即刺牲血和酒而饮。  
  或至断指截耳为誓,《明史》卷二百十一《何卿传》:  
  威茂番十余砦连兵劫军馕,且攻茂州及长宁诸堡要抚赏。卿以计残其众,屡战屡捷……诸番窘……乃争献首恶,歃血断指耳,誓不复叛。卿乃与刻木为约,分处其曹画疆守。  
      第16节:盟与誓(6)        
  蒙古人有磨金置酒中作誓的仪式,《明史》卷一百四十七《黄淮传》:  
  阿鲁台归款,请得役属吐番诸部,求朝廷刻金作誓词,磨其金酒中,饮诸酋长以盟。  
  匈奴人盟誓亦采饮血立约的形式,《汉书》卷九十四《匈奴传》:  
  韩昌张猛即与为盟约,与单于及大臣俱登匈奴诺水东山,刑白马,单于以径路刀金留犂挠酒,以老上单于所破月氏五头为器者共饮血盟。  
  最惨的是四川番人的埋奴设誓,《明史》卷二百四十七《李应祥传》:  
  万历十四年四川总兵官李应祥讨平松茂诸番,其逃穷谷者乞降,应祥令堆奴设誓,然后许之。埋奴者番人反接其奴献军前,呼天而誓,即牵至要路,掘坎埋之,露其首,凡埋二十三人。
 
  又讨平建昌越隽诸卫番猓,擒建昌酋安守,西南邛笮苴兰靡莫诸酋及商山四堡番皆震怖乞降,各埋奴道左,呼号顿首,誓世世不敢叛。  
  平常私人立心要除去其一种不良的习惯时,所采用的是心誓,《南史》卷七十五《顾欢传》:  
  始兴人庐度有道术,少随张永北侵魏,永败,魏人追急,阻淮水不得过渡,心誓曰:"若得免死,从今不复杀生。"须臾见两楯流来,接人得过,后隐居庐陵。  
  据古人的解释,誓之效否也和气候人品有关,王充《论衡》:  
  小人皆怀毒气,阳地小人毒尤酷烈,故南越之人祝誓辄效。  
  无论是盟,是誓,所采取的方式是怎样不同,它的背景始终脱离不了神和鬼的超人威权。从有历史,从最初有文字记载一直到现在,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地域,什么部族,即使是在今天,我们也还可以看见有若干绅士在摹仿着举行神权时代的种种仪式,并且仍为其他的一些绅士们所崇信。这神或鬼的偶像已被推翻,被举出另一大神名为正义的来替代。
 
  一,一八,北平  
  (原载《文学季刊》第一卷,第二卷,一九三四年四月)        
  
第17节:南人与北人(1)        
  南人与北人  
  在新式的交通工具没有输入中国以前,高山和大川把中国分成若干自然区域,每一区域因地理上的限制和历史上的关系,自然地形成它的特殊色彩,保有它的方言和习惯。除开少数的商旅和仕宦以外,大部分人都窒处乡里,和外界不相往来。经过长期的历史上的年代,各地的地方色彩愈加浓厚,排他性因之愈强,不肯轻易接受新的事物。《汉书·地理志》记秦民有先王遗风,好稼穑,务本业。巴蜀民食稻鱼,无凶年忧,俗不愁苦,而轻易淫佚,柔弱偏阨。周人巧伪趋利,贵财贱义,高富下贫,熹为商贾,不好仕宦。燕俗愚悍少虑,轻薄无威,亦有所长,敢于急人。吴民好用剑,轻死易发。郑土惬而险,山居谷汲,男女亟聚会,其俗淫。……是说明地方性的好例。
 
  到统一以后,各地政治上的界限虽已废除,但其特性仍因其特殊的地理环境而被保留。虽然中间曾经过若干次的流徙和婚姻的结合,使不同地域的人有混合同化的机会,但这也只限于邻近的区域,对较远的和极远的仍是处于截然不同的社会生活。例如吴越相邻,这两地的方言、习惯,及日常生活、文化水准便相去不远,比较地能互相了解。但如秦越则处于"风马牛不相及"的地位,虽然是同文同族,却各有不同的方言,不同的习惯,不同的日常生活,差别极远。以此,在地理上比较接近的区域便自然地发生联系,自成一组,在发生战事或其他问题时,同区域的人和同组的人便一致起而和他区他组对抗。在和平时,也常常因权利的争夺发挥排他性,排斥他区他组的人物。这种情形从政治史上去观察,可以得到许多极好的例证。
 
  依着自然的河流,区分中国为南北二部,南人北人的名词因此也常被政治家所提出。过去历史上的执政者大抵多起自北方,因之政权就常在北人手中,南人常被排斥。例如《南史·张绪传》:
 
  齐高帝欲用张绪为仆射,以问王俭。俭曰:绪少有佳誉,诚美选矣。南士由来少居此职。褚彦回曰:俭少年或未谙耳。江左用陆玩顾和,皆南人也。俭曰:晋氏衰政,未可为则。
 
  同书《沈文季传》:  
  宋武帝谓文季曰:南士无仆射,多历年所。文季曰:南风不竞,非复一日。  
  可见即使是在南朝,"南士"也少居要路,东晋用南人执政,至被讥为衰政。  
  北宋初期至约定不用南人为相,释文莹《道山清话》:  
  太祖常有言不用南人为相,国史皆载,陶谷《开基万年录》《开宝史谱》皆言之甚详,云太祖亲写南人不得坐吾此堂,刻石政事堂上。  
  《通鉴》亦记:  
  宋真宗久欲相王钦若。王旦曰:臣见祖宗朝未尝有南人当国者。虽古称立贤无方,然须贤士乃可。臣为宰相,不敢阻抑人,此亦公议也。乃止钦若入相。钦若语人曰:为子明迟我十年作宰相。
 
  当国大臣亦故意排斥南人,不令得志,《江邻几杂志》记:  
  寇莱公性自矜,恶南人轻巧。萧贯当作状元,莱公进曰:南方下国,不宜冠多士,遂用蔡齐。出院顾同列曰:又与中原夺得一状元。  
  《宋史·晏殊传》:  
  晏殊字同叔,抚州临川人,七岁能属文。景德初张知白安抚江南,以神童荐之。帝召殊与进士千余人并试廷中,殊神气不慑,援笔立成。帝嘉赏,赐同进士出身。宰相寇准曰:殊江外人。帝顾曰:张九龄非江外人耶?
 
  蒙古人入主中国后,南人仍因历史的关系而被摈斥。《元史·程钜夫传》:         第18节:南人与北人(2)        
  至元二十四年(一二八七)立尚书省,诏以为参知政事,钜夫固辞。又命为御史中丞,台臣言钜夫南人,且年少。帝大怒曰:汝未用南人,何以知南人不可用。自今省部台院必参用南人。
 
  虽经世祖特令进用南人,可是仍不能打破这根深蒂固的南北之见,南人仍被轻视,为北人所嫉忌。同书《陈孚传》:  
  至元三十年(一二九三)陈孚使安南还,帝方欲寘之要地,而廷臣以孚南人,且尚气,颇嫉忌之。遂除建德路总管府治中。  
  《元明善传》说得更是明白:  
  明善与虞集初相得甚懽。后至京师,乃复不能相下。董士选属明善曰:复初(明善)与伯生(集)他日必皆光显,然恐不免为人构间。复初中原人也,仕必当道。伯生南人也,将为复初摧折。今为我饮此酒,慎勿如是。
 
  南人至被称为"腊鸡",叶子奇《草木子》说:  
  南人在都求仕者,北人目为腊鸡,至以相訾诟,盖腊鸡为南方馈北人之物也,故云。  
  到明起于江南,将相均江淮子弟,南人得势。几个有见识的君主却又矫枉过正,深恐南人怀私摈斥北士,特别建立一种南北均等的考试制度。在此制度未创设以前,且曾发生因南北之见而引起的科场大案。《明史·选举志》记:
 
  初制礼闱取士不分南北。自洪武,丁丑考官刘三吾白信蹈所取宋琮等五十等二人皆南士。三月廷试擢陈为第一,帝怒所取之偏,命侍读张信十二人复按,亦与焉。帝怒犹不已,悉诛信蹈及陈等,戍三吾于边。亲自阅卷,取任伯安等六十一人。六月复廷试,以韩克忠为第一,皆北士也。
 
  洪熙元年,仁宗命杨士奇等定取士之额,南人十六,北人十四。宣德正统间分为南北中卷,以百人为率,则南取五十五名,北取三十五名,中取十名。南卷为应天及苏松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北卷顺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中卷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凤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成化二十二年,四川人万安周弘谟当国,曾减南北各二名以益于中。至弘治二年仍复旧制。到正德初年,刘瑾(陕西人)焦芳(河南人)用事,增乡试额,陕西为百人,河南为九十五,山东西均九十。又以会试分南北中卷为不均,增四川额十名并入南卷,其余并入北卷,南北均取百五十名。瑾芳败,又复旧制。天顺四年又令不用南人为庶吉士,《可斋杂记》说:
 
  天顺庚辰春廷试进士第一甲,得王夔等三人。后数日上召李贤谕曰:永荣宣德中咸教养待用,今科进士中可选人物正当者二十余人为庶吉士,止选北方人,不用南人。南方若有似彭时者方选取贤出以语时,时疑贤欲抑南人进北人,故为此语,因应之曰:立贤无方,何分南北。贤曰:果上意也,奈何!已而内官牛玉复传上命如前,令内阁会吏部同选。时对玉曰:南方士人岂独时比,优于时者亦甚多也。玉笑曰:且选来看。是日贤与三人同诣吏部,选得十五人,南方止三人,而江南惟张元祯得与云。
       
 
第19节:南人与北人(3)        
  但在实际上,仍不能免除南北之见,例如《朝野记略》所记一事:  
  正德戊辰,康对山海(陕西人)同考会试,场中拟高陵吕仲木柟为第一,而主者置之第六。海忿,言于朝曰:仲木天下士也,场中文卷无可与并者;今乃以南北之私,忘天下之公,蔽贤之罪,谁则当之。会试若能屈矣,能屈其廷试乎?时内阁王济之(鏊,震泽人)为主考,甚怨海焉。及廷试,吕果第一人,又甚服之。
 
  到末年吴楚浙宣昆诸党更因地立党,互相攻击排斥,此伏彼起,一直闹到亡国。  
  在异族割据下或统治下,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关系愈形尖锐化。如南北朝时代"索虏""岛夷"之互相蔑视,元代蒙古色目汉人南人之社会阶级差异,清代前期之满汉关系及汉人之被虐待,残杀,压迫。在这情形下,汉族又被看做一个整体--南人。在这整体之下的北人和南人却并不因整个民族之受压迫而停止带有历史性的歧视和互相排斥,结果是徒然分化了自己的力量,延长和扩大征服者的统治权力。这在上举元代的几个例证中已经说明了这个具体的事实了。
 
  也许在近百年史中最值得纪念的大事,是新式的交通工具及方法之输入。它使高山大川失却其神秘性,缩短了距离和时间,无形中使几千年来的南北之见自然消除,建设了一个新的统一的民族。
 
  (原载《禹贡》第五卷,第一期,一九三六年)         第20节:廷·杖(1)        
  廷·杖  
  杖,这一字,拿清朝官吏惯说的话来翻译,是"打板子"。打老百姓的板子,自然不足为奇,可是打官吏就奇,打小官也罢了,可是打的是大官,是政府中要人就更奇。打的是大官,喝打的人,却是皇帝或太监,打的地方,就在殿廷,这就叫廷杖。廷杖这名词最流行的时期是明代,可是,创造制度的,却不是明太祖,蒙古人早已用这手段,对付他的文武大臣了。试引数例作证,《元史·桑哥传》:
 
  至元二十四年十一月,桑哥言:臣前以诸道宣慰司及路,府,州,县官吏,稽缓误事,奉旨遣人遍笞责之。  
  这一次打的是地方长官,虽然没有指明是哪一些地方的长官,可是从"诸"字看来,大概挨板子的一定不少。打了以后,并没罢官,大概是将息了几天,就起来办事。据同书《赵孟頫传》,也记有同样的事件:
 
  至元二十四年诏遣尚书刘宣书孟頫,驰驿至江南,问行省丞相慢令之罪,凡左右司官,及诸路官,则径笞之。孟頫受命而行,北还不笞一人,丞相桑哥大以为谴。  
  这事和桑哥传所记时月相同,主使人也相同,可是罪案不同,也许不是同一件事。那末,从此看来,可见那时期的政府,是时常派使臣出去打地方官吏的板子的。最妙的,是赵孟頫派他去打人,他不肯打,后来却自己挨了一顿打,只因为迟到几分钟的关系,同传:
 
  桑哥钟初鸣时即坐省中,六曹官后至者则笞之。孟頫(兵部郎中)偶后至,断事官遽引孟頫受笞。孟頫入诉都堂叶李曰:古者刑不上大夫,所以养其廉耻,教之节义,且辱士大夫,是辱朝廷也。桑哥亟慰孟頫使出,自是所笞惟曹吏以下。
 
  可是比起周戭来,孟頫总算便宜,《陈天祥传》:  
  左司郎中周戭因议事微有可否,卢世荣诬以沮法,奏令杖一百,然后斩之。  
  后来越打越手滑,即使是最小的过失,也照例打一顿,《阎复传》记:  
  元贞三年疏言:古者刑不上大夫,今郡守以征租受杖,非所以厉廉隅。  
  《韩镛传》:  
  至正七年,有旨以织币脆薄,遣使笞行省臣及诸郡长吏,独镛无预。  
  史臣竟因韩镛侥幸免打,而特笔记这件事,可见官吏挨打,在当时真做到家常便饭的地步了。  
  上引一些例,打的不过都是小臣,打的地方,都不在殿廷内。现在试引一件打的是宰相,又是在殿内打的史料,据《张珪传》:  
  廷祐二年,拜中书平章政事。……失列门传皇太后旨,召珪切责,杖之。珪创甚,舆归京师,明日遂出国门。  
  这可以说是明代廷杖的师范。同样,外面的最高地方长官,也有挨打的,《史弼传》:  
  至元二十九年,拜荣禄大夫福建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往征爪哇。……朝廷以其失亡多,杖七十,没家赀三之一。  
  以上所记的,都不过是挨打而已,末年,竟有故意打死人的惨剧,《成遵传》:  
  至正十九年,用事者承望风旨,诬遵与参政赵中参议萧庸等六人皆受赃。遵等竟皆杖死。  
  据《铁失传》,蒙古人也同样地挨打:  
  至治二年十月,江南行台御史大夫脱脱以疾请于朝,未得旨辄去职。铁失奏罢之杖六十七,谪居云南。  
  《杨朵儿只传》:  
  江东西奉使斡来不称职,权臣匿其奸,冀不问。朵而只劾而杖之,斡来愧死。  
  这倒是一个血性汉子,比汉人有气骨多了。  
  从此看来,廷杖并不是国粹,是蒙古人传下来的习惯,他们过去在蒙古是不是动不动就用板子打人,我不知道。可是,在中国,据上面所记的看来,确然是常常打无疑,明朝的皇帝们,绝不能引廷杖的威风为荣,因为打的是汉人,被打的也还是汉人。可是这两个朝代,也还有一个共通的可以自豪的一点,这一点,是凡被打的,都是知识分子,而且大部分是儒生。怪不得明太祖一做皇帝,就立下"寰中士夫不为君用"之条,儒生不肯做官的一律杀头,当时人之所以不肯做官,想也是怕挨板子的缘故。然而明代一代做官的,不论大小,至少有百分之九十,还是儒生,不知道是怕杀头的缘故,还是已经练好挨板子的本领缘故?
 
  那么,从此看来,建州人入关以后,无论中外官吏,都一律对皇帝自称奴才的理由,是可以解释的了。这理由很简单的,是在清代不很听说有人挨板子。  
  从挨板子而到自称奴才,这是五百年来知识分子的生活缩影。  
  明代的廷杖,早已脍炙人口,不赘。  
  二十四年除夕  
  (原载《天津益世报》《史学》第二十四期,一九三六年三月十七日)         第21节:廷·杖(2)        
  注籍  
  陈良谟《见闻纪训》上:"凡京官俱书名籍上置长安门谓之门籍有病注,病字在名下,不朝参谓之注门籍"。刘继庄《广阳杂记》一:"明时群僚被劾者自衙门归私宅则下轿帘以障之于门揭,注籍二字,闭门以待命。"
 
  (原载《文史杂志》第一卷,第十二期,一九四一年十二月)  
  稿?费  
  明杨循吉《苏谈》:"周伯器(桐村)往来吴中,尝以文自卖,平生所作盖将十篇,开卷视之,自初至终,非堂记即墓铭耳。甚至有庆寿哀之作,亦纵横其间--每为人作一篇,必有所得多,或银一两少则钱一二百文"。叶盛《水东日记》一:"三五年前翰林名人送行文,一首润笔银二三钱可求,事变(指土木之变明英宗正统十四年西元一四四九)后,文价顿高,非五钱一两不敢请,迄今犹然,此莫可晓也"。其实,此甚可晓,事变后物价高于前二三倍故也,故苦今日则物价高于战前数倍,而稿费则仅为战前之二三倍,此真莫可晓耳。
 
  (原载《文史杂志》第一卷,第十二期,一九四一年十二月)  
  路引  
  明有路引之制,军民往来必凭路引,违者关津擒拿,按律论罪,定制极为严密。《弘治会典》一一三:"凡军民人等往来,但出百里者即验文引。凡军民无文引及内官内使来历不明,有藏匿寺观者必须擒拿送官。仍许诸人首告,得实者赏,纵容者同罪"。又:"凡天下要冲去处,设立巡检司,专一盘诘往来奸细及贩卖私盐犯人逃军逃囚无引面生可疑之人,须要常加提督"。明《太祖实录》八十三:"洪武六年六月癸卯,常州府吕城巡检司盘获民无路引者送法司论罪。问之,其人以祖母病笃远出求医急,故无验。上闻之曰:"此人情可矜,勿罪释之""。祝允明前闻记:"洪武中,朝旨开燕脂河,大起工役,先曾祖焕文与焉。时役者多死,先曾祖独生全。工满将辞归,偶失去路引,分该死,莫为谋。其督工百户谓之曰:"主上神圣,吾当引汝面奏,脱有生理"。先曾祖从之。既见上,百户奏其故。上曰:"既失去,罢"。(遂得无事)"。由此知乡民出百里外即须路引,以工赴役往来亦须路引,失引罪至死。至商贾远出经营,更非有路引不可。明《英宗实录》四十四:"正统三年七月甲申,湖广襄阳府宣城县知县廖仕奏:"诸处商贾给引来县生理,因见地广,遂留恋不归,甚至娶妻生子,结党为非。窃恐天下地广人稀之所似此不少,宜加禁防"。事下行在户部,以为宜督责归家。其有愿占籍于所寓以供租赋者听。从之"。此则以路引仅为通过关津及证明身份之用,如流寓不归,则在所寓地为客户,不供租赋,在原籍则又为逃户,逃避租赋。路引非居留证,政府自不能不加以干涉也。据陆楫《蒹葭堂杂著》:"宗人有欲商贾四方以自给者,亦听从有司关给路引以行。回籍之日,付本府长史司验引发落。有司附册填注,以凭抚按刷卷类查,仍启王知,许其朝见而退,以笃亲亲之义"。比附以论,则平民在出里门日,须请发路引于地方有司,回籍日,必须缴还原发机关可知也。此制可以防奸细,利一;禁贼盗,利二;阻逃军,利三;清户口,利四。前代制度之精密如此!
 
  (原载《文史杂志》第二卷,第一期,一九四二年一月)         第22节:当铺        
  当铺  
  当铺唐、宋时名长生库,僧徒坐拥田园,收入至厚,设库质钱,独规厚利。陆游《老学庵笔记》八:"今僧寺作库质钱取利,谓之长生库,至为鄙恶。予按梁甄彬尝以束苧就长沙寺库质钱,后赎苧还,于苧束中得金五两还之。则此事亦已久矣。"至元名解库或典库质库,仍为僧寺道观所经营。至大二年(一三○九)山西平遥清虚观圣旨碑:"但属宫观的庄田水土园林碾磨解典库店仓铺席浴堂船只竹苇醋曲货,不拣甚么差发休要者,不拣是谁倚气力者,不拣甚么他每的休夺要者",是其一证也。《元史·文宗纪》:"至顺元年正月乙亥,赐燕铁本儿质库。"《元典章》二十七,户部十三有解典条,二十九礼部二有军官解典牌面条。通制条格二十七载有解库保护令:"至元十六年六月,中书省钦奉圣旨,石招讨奏:亡宋时民户大本有钱,官司听从开解。自归附之后,有势之家方敢开解库,无势之家,不敢开库,盖因惧怕官司科扰致阻民家生理。乞行下诸路省会居民,从便生理,仍禁戢录事司不得妄行生事,敷敛民户。纵有误典贼赃,只宜取索,却不可以此为由收拾致罪。"则在南宋后期已有民户大家开设解库规利者矣。至明则且由政府规定当铺事例,全国各都会均有当铺,有山陕帮,有徽帮,以徽帮之势力为最大,其营业亦最发达。明艾南英《天傭子集》六壬申(明思宗崇祯五年,西元一六三二)流贼退至吉安永丰上蔡太尊论战守事宜书:"当铺事例自南北两直隶至十三省,凡开当铺,例从抚按告给牒文,自认周年取息二分,以二十四月为期,不赎则毁卖原所当物,遇近例各县有当铺,辽饷则依法输纳,此天下通例也。独抚州当铺不然,其害民甚于流贼,抚州当铺,其受当也,首饰衣物直一金者止当五钱,满十月不赎,则即取当物毁卖,是以十月而发合倍之息矣。其依期取赎者按月三分入息,其放也每一金轻三四分,其取也每一金昂三四分。其收以晦日即以晦日为一月,其收以朔日即以朔日为一月。其书质券也,虽重锦例书破旧虽赤金例书,低淡,即于书券之时预伏将来毁卖,以杜其人告官之端。计一岁中当铺四五家,巧取城中民财不下三四千金,所以民间愈损。此风起于近五六年,不过二三市井之徒和集富民,朋收倍息,而时以酒食与乡绅子侄往来,为护身之符。为今之计,莫若以辽饷为重,限四门党约于半年内召请徽商,于郡开设,请牒抚按照依直省通例,小民自趋轻息,而兼并之家自不能行。"
 
  (原载《文史杂志》第二卷,第二期,一九四二年十二月)         第23节:说士(1)        
  说士  
  现代词汇中的军人一名辞,在古代叫做士。士原来是又文又武的,文士和武士的分立,是唐以后的事。  
  在春秋时代,金字塔形的统治阶级,王、诸侯、大夫以下的阶层就是士。士和以上的阶层比较,人数最多,势力也最大。其下是庶民和奴隶,是劳力者,是小人,应该供养和侍候上层的君子。王、诸侯、大夫都是不亲庶务的。士介在上下层两阶级之间,受特殊的教育,在平时是治民的官吏,在战时是战争的主力。就上层的贵族阶级说,是维持治权的主要力量,王、诸侯、大夫如不能得到士的支持,不但政权要崩溃,连身家也不能保全。就下层的民众说,士又是庶政的推动和执行人,他们当邑宰,管理租赋,审判案件(以此,士这名辞又含有司法官的意义,有的时候也叫做士师),维持治安,当司马管理军队,当贾正管理商人,当工正管理工人,和民众的关系最为密切,因之又惯常和民众联在一起。就职业的区分,士为四民之首,其下是农工商。再就教育的程度和地位说,士和大夫最为接近,因之士大夫也就成为代表相同的教育程度和社会地位的一个专门名辞。
 
  士在政治上社会上负有特殊任务,在四民中,独享教育的特权。为着适应士所负荷的业务,课程分作六种,称为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内中射、御是必修科,其他四种次之。射是射箭和战争技术的训练,御是驾车,在车战时代,这一门功课也是非常重要的。礼是人生生活的轨范,做人的方法。礼不下庶人,在贵族社会中,是最实际的处世之学。乐是音乐,是调剂生活和节制情感的工具。士无故不辍琴瑟,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的故事,正可以代表古代士大夫对于音乐的爱好和欣赏的能力。奏乐时所唱的歌词是诗,在外交或私人交际场合,甚至男女求爱时,都可用唱诗来表达自己的意思;这些诗被记录下来,保存到现在的叫《诗经》。书是写字,数是算数。要当一个政府或地方官吏,这两门功课也是非学不可的。
 
  士不但受特殊的教育训练,也受特殊的精神训练。过去先民奋斗的史迹,临难不屈,见危授命,牺牲小我以保全邦国的可歌可泣的史诗,和食人之禄忠人之事的理论,深深印入脑中。在这两种训练下,养成了他们的道德观念--忠。忠的意义是应该把责任看得重于生命,荣誉重于安全,在两者发生冲突时,毫不犹豫牺牲生命或安全,去完成责任,保持荣誉。
 
  在封建时代,各国并立,士的生活由他的主人--诸侯或大夫所赐的田土维持;由于这种经济关系,士只能效忠于主人。到了秦汉统一的大帝国成立以后,诸侯大夫这一阶层完全消灭,士便直属于君主、于国家,忠的对象自然也转移到对君主、对国家了。士分为文武以后,道德观念依然不变,几千年以来的文士和武士,轰轰烈烈,为国家为民族而斗争、而流血、而牺牲,不屈不挠,前仆后继,悲壮勇决的事迹,史不绝书。布衣白丁,匹妇老妪,补锅匠,卖菜佣,乞丐,妓女,一些未受教育的平民百姓,在国家危急时,也宁愿破家杀身,不肯为敌人所凌辱。这种忠于国家,忠于民族,几千年来的一贯信念,是我中华民族始终昂然永存,历经无数次外患而永不屈服,终能独立自主的优良传统。
        第24节:说士(2)        
  士原来受文事武事两种训练,平时治民,战时治军,都是本分。春秋时代列国的卿大夫,一到战时便统率军队作战,前方后方都归一体。(晋名将郤谷以敦诗书礼乐见称,是个著例。)到战国时代,军事渐趋专业化,军事学的著作日益增多,军事学家、战术家、战略家辈出,文官和军人渐渐开始分途;可是像孟尝君、廉颇、吴起等人,也还是出将入相,既武且文。汉代的大将军、车骑将军、前将军、后将军都是内廷重臣,遇有征伐时,将军固然应该奉命出征,外廷的大臣如御史大夫和九卿也时常以将军称号统军征伐。而且文武互用,将军出为外廷文官,外廷文官改官将军,不分畛域。末年如曹操、孙权都曾举孝廉,曹操横槊赋诗,英武盖世。诸葛亮相蜀,行军时则为元帅。虽然有纯粹的职业军人如吕布、许褚之流,纯粹的文人如华歆、许靖之流,在大体上仍是文武一体。一直到唐代李林甫当国以前,还是边帅入为宰相,宰相出任边帅,内外互用,文武互调。
 
  李林甫做宰相以后,要擅位固宠,边疆将帅多用胡人,胡人不识汉字,虽然立功,也只能从军阶爵邑上升迁,不能入主中枢大政,从此文武就判为两途。安史乱后的郭子仪,奉天功臣李晟,虽然名义上都是宰相,都是汉人,都通文义,却并不与闻政事,和前期李靖、李贵出将入相的情形完全不同了。经过晚唐五代藩镇割据之乱,宋太祖用全力集权中央,罢诸将军权,地方守令都以文士充任,直隶中枢,文士治国,武士作战,成为国家用人的金科玉律,由之文士地位日高,武士地位日低,一味重文轻武的结果,使宋朝成为历史上最不武的时代。仁宗时名将狄青南北立功,做了枢密使,一些文士便群起攻击,逼使失意而死。南宋初年的岳飞致力恢复失地,也为宰相秦桧所诬杀。文武不但分途,而且成为对立的局面。明代文武的区分更是明显,文士任内阁部院大臣,武士任官都督府卫所,遇有征伐,必以文士督师,武士统军陷阵。武士即使官为将军、总兵,到兵部辞见时,对兵部尚书必须长跪。能弯八石弓,不如识一"丁"字。一般青年除非科举无望,才肯弃文就武,这样,武士成为只有技勇膂力而无智识教养的人,在社会上被目为粗人,品质日低,声誉日降,偶尔有一两个武士能通文翰吟咏,便群相惊诧,以为儒将。偶尔有一两个武士发表对当前国事的意见,便群起攻击,以为干政。结果武士自安于军阵;本来无教养学识的,以为军人的职责只是作战,不必求学识。这种重文轻武心理的普遍化,使上至朝廷,下至闾巷,都以武士不文为当然,为天经地义。武士这一名词省去下一半,武而不士,只好称为武人了。
        第25节:说士(3)        
  近百年来,外患迭生,屈辱丛集,当国的文士应该负责,作战的武士,亦应该负责。七年来的艰苦作战,文士不应独居其功,大功当属于前线流血授命的武士。就史实所昭示,汉唐之盛之强,宋明之衰之弱,士的文武合一和分立,可说是重要原因之一。古代对士的教育和训练,今日应加以重视,尤其应该着重道德观念--对国家对民族尽责的精神的养成。提高政治水准,使知道为什么而战和有所不为,彻头彻尾明白战争的意义。
 
  要提高士的社会地位,必须文事和武事并重,必须政治水准和社会地位同等提高,这是今后全国所应全力以赴的课题。  
  (原作于一九四三年;后收入《历史的镜子》,生活书店(北平版),一九四六年五月;解放后再收入《投枪集》,作家出版社,一九五九年九月)         第26节:史话(1)        
  史?话  
  一?元末的军政  
  元李士瞻《经济文集一·上中书丞相书》,指出当时的军政情形说:  
  承平以来,百年于兹,礼乐教纪,日益不明,纪纲法度,日益废弛,上下之间,玩岁愒日,率以为常,恬不为怪,一日盗贼猝起,甚若无睹。总兵者唯事虚声,秉钧者务存姑息,其失律丧师者,未闻显戮一人,玩兵养寇者未闻明诛一将,是以不数年间,使中原震扰,海内鼎沸,山东河北,莽为丘墟,千里王畿,举皆骚动,而终未见尺寸之效。此无他,赏罚不明而是非不公故也。
 
  这是胡元亡国前夕的实况。也可以说是每一个朝代覆亡的前夕的共有的实况,也可以说是因为这样,才闹到国亡家破。六百年前的李士瞻很懂得军政之腐化由于政治之不修,社会风气之恶化,无纪纲,无法度,大官大贪,小官小贪。上下交征利,只顾个人生活的享受,家族姻戚以至乡党的提携引用,残民以逞,竭泽而渔,把国家民族的利益置之不顾,一旦外寇内患交起,还是以不了了之,还是个人利益第一,自己这集团利益第一,带兵的将帅尽是政府当局的私人,自家人说得上什么军法军纪!而且所谓将帅还不是银样蜡枪头,说起来有一套,只凭一点门生故旧的因缘,弄得杀人民找大钱的机会,怎么谈得上战略战术?又怎么能谈得上军民一致,军民合作?"失律丧师者未闻显戮一人,玩兵养寇未闻明诛一将。"又怎么不应该?
 
  只是可措,照规矩胡元的中书丞相必定是蒙古或者色目人,蒙古色目人不懂得汉文,这意见白糟蹋了。  
  二?撒?花  
  彭大雅《黑鞑事略》记蒙古军队抢劫情形说:"其见物则欲,谓之撒花,予之则曰捺杀因,鞑语好也,不予则曰冒乌,鞑语不好也,撒花者汉语觅也。"跟着宋谢太后和小皇帝被俘到北边的词人汪元量,在他的名著《水云集》里,有一首醉歌:"北军要讨撒花银,官府行移逼市民。"
 
  撒花这一名词,可以作为今典。  
  三?两道檄文  
  元至正二十六年(一三六六)八月朱元璋传檄姑苏,在数张士诚罪状以前,先指斥当时的胡元政府说:"皇帝圣旨,吴王令旨:近视睹有元之末,主居深宫,臣操威福,官以贿成,罪以情免,宪台举亲而劾仇,有司差贫而优富,庙堂不以为忧,方添冗官,又改钞法。"举出:一、政出权臣,二、政治腐败,三、贿赂公行,四、刑赏颠倒,五、剞贫优富,六、组织扩大,七、通货膨胀。
 
  明崇祯十六年(一六四三)李自成檄数明廷罪状说:"君非甚暗,孤立而炀蔽恒多,臣尽行私,比党而公忠绝少。"又说明朝昏主不仁,宠宦官,重科第,贪税敛,重刑罚,不能救民水火。日罄师旅,掳掠民财,奸人妻女,吸髓剥肤。
 
  四?黄菜叶  
  《明太祖实录》二十五:"初张士诚用事者黄参军蔡参军叶参军辈迂阔书生,不知大计,吴中童谣云:黄菜叶,作齿颊,一夜西风来。乾蹩。"按《明史》五行志载此谣作:"吴王作事业,专凭黄菜叶,一夜西风来,乾蹩。"
 
  这两个记载把一世枭雄张士诚的灭亡,归罪于三个迂阔书生,初看似乎不很合理,迂阔何能亡国!检《明史》张土诚传,原来这三人并不迂阔,相反的到是搜括聚敛、贪污的能手。士诚传说:
 
  士诚以弟士信及女夫潘元绍为腹心,参军黄敬夫蔡彦文叶德新主谋议。既据有吴中,吴中承平久,户口殷盛。士诚渐奢纵,怠于政事,士信元绍尤好聚敛,金玉珍宝及古书法名画,无不充物,日夜歌舞自娱。将帅亦偃蹇不用命,每有攻战,辄称疾邀官爵田宅,然后起。甫至军,所载婢妾乐器,踵相接不绝。或大会游谈之士,樗蒲蹴鞠,皆不以军务为意。及丧师失地还,士诚概置不问,已复用为将,上下嬉娱,以至于亡。
 
  在六百年前,没有对外交通,虽然不怕封锁,可是外汇走私和囤积器材以至粮食这类办法也无从发明,金玉珍宝法书名画等等便成为达官名将所注意聚敛的对象了,贪污聚敛不问,丧师失地不问,终至地丧尽到无可丧,民剥尽而无可贪,局躅姑苏城中,被朱元璋所困死。如此政治,如此军官,不亡才是奇迹!
 
  迂阔只是不合现实,贪污才是当前的现实的问题。  
  五?人生五计  
  陶奭龄《小柴桑喃喃录》上说:"朱平涵(国桢)有五计之说亦可喜。十岁为儿童,依依父母,嬉嬉饱暖,无虑无营,忘得忘失,其名曰仙计。二十以还,坚强自用,舞蹈欲前,视青紫如拾芥,骛声名若逐膻,其名曰贾计。三十至四十,利欲熏心,趋避著念,官欲高,名欲大,子孙欲多,奴婢欲众,其名曰丐计,五十之年,嗜好渐减,经变已多,仆趋于斗争之场,享塞于险之境,得意尚有强阳,失意遂成枯木,其名曰囚计,过此以往,聪明既衰,齿发非故,子弟为卿,方有后手。阅颐未艾,顾为婴儿,其名曰尸计,大概世人一生,尽此五计,非学道人,鲜自脱者。"
        第27节:史话(2)        
  过了三百多年,时代变了,人的脑子也变了,当今士大夫的五计,十岁以前,被训被塞,识了之无,头脑没得,其名曰填鸭子计。十至二十,中学大学,奖金贷金,利诱威吓,其名曰塑猢狲计。二十至三十,留学情殷,护照奥援,是经是营,其名曰良心病计。(参看××日报蔡×女士谈话)三十以还,学成名遂,博士头衔,摸鱼心肺,狗啃骨头,留心虾米,文化班头,为人狂吠,其名摸虾米计。五十左右,儿女镀金,岸然道貌,青年所矜,官方讲演,道统留心,发为文章,值钱半文,其名曰冷猪肉计。(准备进新孔庙也)过此以往,后台无人,名为利累,生为世轻,死灰枯木,焚香诵经,老而不死,急急如律令,其名曰活死人计。大概士大夫一生,尽此五计,非学道人,鲜自脱者。
 
  六?特权阶级与礼  
  为了维持统治权的尊严,历代以来,都曾费心思规定了一大套生活服用的限制,某些人可以如何,某些人不可以如何如何。可以不可以,全凭人的身份来决定。这些决定,美其名曰礼,正史里每一套都有极其罗嗦、乏味的礼志,或者舆服志、仪卫志之类,看了叫人头痛。其实说穿了,正有大道理在。原来上帝造人,极其平等,虽然有高低肥瘦白黑美丑之不同,原则上,作为具备"人"的条件却是相同的,不管你是地主或农奴,皇帝或小兵,都有鼻子眼睛,都有牙齿耳朵,也都有两条腿,以及其他的一切。脱了衣服,大家都光着身子,一切的阶级区别便会荡然无存,没有穿衣服的光身皇帝,在大街上捡一块破蒲包,遮着身子,立刻变成叫化子。因之,一些特殊的人物为了矫正这天然的平等,便不能不用人为的方式来造成不平等,用衣服冠履,用宫室仪卫,来造成一种尊严显赫以至神秘的景象,使另外一些人感觉不同,感觉异样,以至感觉羡慕,景仰。以为统治者果然是另一种人,不敢生非分之想,一辈子,而且子子孙孙作奴才下去,如此,天下便太平了。
 
  平心而论,做一个皇帝,戴十二旒的冕,累累赘赘地拖着许多珠宝,压得头昏脑胀,穿的又是五颜六色,多少种名目。上朝时规规矩矩坐在大殿正中死硬正方或长方的蟠龙椅上,实在不舒服。不能随便出门,见人也得板着脸孔,不能随便说笑。作为一个自由人的可爱可享乐处,他都被剥夺了。然而,他还是要耍这一套,为的是,他除开这一套,脱了衣服,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上帝所造的人。
 
  礼乎礼乎,衣服云乎哉,礼乎礼乎,宫室云乎哉!  
  明白了这一点,也就可以明白如今不管什么机关,即使是什么部的,什么局的第几军需处的第几服装厂的第几针织部,门口都有一个荷枪的卫兵在守卫着的缘故了。      
  第28节:史话(3)        
  明白了这一点,也就可以明白古代许多陵,埋死人的坟,为什么化这么多钱的理由,也可以明白在北平在上海,阔人们的大出丧,以至公务人员每七天都要做的那一套,以至看电影前那一些不谐和的情调的由来了。
 
  七?刑与礼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大夫与庶人是两个阶级,一个是劳心者,是君子,也就是贵族。一个是劳力者是小人,是野人,也就是老百姓,有义务而无权利的老百姓。天生着贵族是为治理小民的,该老百姓养他,天生着老百姓是做粗活的,种田锄地,饲蚕喂猪,养活贵族。
 
  刑是法律,法律只是为着管制老百姓而设,至于贵族,那是自己人,自己人怎么可以用法律对待?"本是同根生",共存共荣,自己人只能谈礼,除非是谋叛,那又作为别论。 
 
  贵族也会做错事,万不能照对付老百姓的办法,于是乎有八议,议什么呢?第一是议亲,第二是议故,第三是议贤,第四是议能,第五是议功,第六是议贵,第七是议宾,第八是议勋。一句话,和统治者有亲,有故,有功,都不受普通法律的制裁,亲故功都说不上,还有贵,官做大了就不会犯罪,再不,还有贤啊,能啊,勋啊,总可以说上一个,反正贤能无角无形,只要说是,谁又能反驳呢?于是乎贵人不死了。
 
  继承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以及什么什么以来的道统,允执厥中的我中华民国,忝列为世界五强之一,凭的是,就是这个"道"。  
  而且,过去的议宾,只是很少数的例外,前朝的统治者家族早已杀光,无宾可议,(只有宋朝,优待柴世宗子孙,《水浒传》上的小旋风柴进家藏免死铁券,是个例外,还有民国初年的溥仪。)而现在呢,把它解释为外国使节的驻外法权,不更是为有经有据吗?
 
  就刑不上大夫这一古代的历史事实,来了解当前的许多问题,也许不是白费精力的吧!  
  八?庶民服饰  
  在过去,虽然有贵贱尊卑的等差,虽然有贵族庶民的分别,生存的机会倒还算平等,皇帝得活,老百姓也得活。而且,统治者们纵然昏庸腐烂到了极点,至少还剩一点小聪明,他们的生活是建筑在对老百姓的剥削上,"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慢慢地一滴滴地享用,打个长远算盘,竭泽而渔,杀鸡求卵,取快一时,遗臭百世的短命办法,他们是不愿而且也不敢采取的。因此,历代以来的重农政策,历代以来的救荒赈灾政策,以及士大夫不许与民争利的法令,小恩小惠,以及治河渠,修水利,贷种子,抚流民种种治国鸿猷,多多少少为老百姓保障一点生存的权利。
 
  剥削老百姓有个分寸,是汉唐宋明所以历年数百的主因。末叶的不肖子孙,剥溜了手,分寸也忘了。官逼民反,是汉唐宋明以及其他朝代之所以崩溃覆灭的原因。       
 第29节:史话(4)        
  因为有个分寸,老百姓还剩得点饭吃,他们以无比的勤劳刻苦,披星戴月,胼手胝足,少有点积蓄,也就不免润屋润身,装点一下。然而,这一来,又不免使统治者头痛了,他们以为章服居室舆从是所以别贵贱,限尊卑的,一切中看中吃中用的东西都应该为贵者尊者所专利,老百姓发了迹,居然也要闹排场,"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孔子尚在惜簪缨,自命为尊奉孔子道统的君王巨卿,又岂敢不诚惶诚恐的遵守,自绝于名教!以此,历代史乘上不许老百姓这样,不许老百姓那样的法令也就层出不穷了。试举一例,《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五:
 
  洪武三年(一三七○)八月庚申,省部定议,职官自一品至九品,房舍车舆器用衣服各有等差。庶民房舍不过三间,不得用斗拱彩色。其男女衣服並不得用金绣锦绮丝绫罗,止用绸绢素纱。首饰钏镯不得用金玉珠翠,止用银,靴不得裁制花样,金线装饰,违者罪之。
 
  卷七十三:  
  洪武五年三月乙卯,诏庶民妇女袍衫,止以紫绿桃红及诸浅淡颜色,其大红鸦青黄色,悉禁勿用,带以蓝绢布为之。  
  六百年后的今天,贵贱尊卑的等差固然被革命革除,可是,附带的最低的一点老百姓生存的权利也跟着革掉了,跟着买办资本官僚资本地主和军阀资本的发展,社会上显然只剩两个集团,一个有钱有势的,一个无钱无势的。靠着战争的赐予,有的愈有,无的愈无,一面是朱门酒肉臭,一面是路有冻死骨,一面逃囤资金于国外,一面是肘穿踵露,儿女啼饥号寒,一面是荒淫无耻,一面是流徙四方。不但金绣锦绮丝绫罗,被有的集团所专利,就连绸绢素纱也被囤积了,不但金玉珠翠,被有的集团所专利,连银子也运到外国去了,老百姓所剩下的惟一财产是一条不值半文钱的命。
 
  钱的有无和多少决定了新的社会阶层,造成对立的两个阶级,也决定了道德名誉人品以至一切的一切。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在当前的新趋势新社会风气之下,像明太祖所颁发的这一类法令,看来真是多事。  
  政简刑清,国以大治!  
  九?阮圆海  
  提起了明末的词人,风流文采,照耀一时的阮圆海,立刻会联想到他的名著《春灯谜》《燕子笺》。云亭山人的《桃花扇》,逼真活现,三百年后,此公形象如在目前。  
  阮圆海的一生,可以分为若干时期。第一时期声华未著,依附同乡清流东林,重望左光斗,以为自重之计。第二时期急于做官,为东林所挤。立刻投奔魏忠贤,拜在门下为干儿,成为东林死敌。第三时期东林党人为魏阉所一网打尽,圆海的官也大了。和干爹相处得很好,可是他绝顶聪明,看出场面要散,就预留地步,每次见干爹,总化钱给门房买回名片。第四时期,忠贤被杀,阉党失势,他立刻反咬一口,清算总账,东林阉党混同攻击,可是结果还是挂名逆案,削官为民。崇祯一朝十七年,再也爬不起来。第五时期,南方诸名士缔盟结社,正在热闹,圆海也不甘寂寞,自托为东林人物,谈兵说剑,想借此翻身,不料惹了复社名士的公愤。出了留都防乱揭,指出他是魏珰干儿,一棍打下去。第六时期,北都倾覆,马士英拥立弘光帝,圆海又勾上马士英,重翻旧案,排斥东林,屠死端士,重新引起党案,招引逆案人物,组织特务,准备把正人君子一网打尽。朝政混乱,贿赂公行,闹到"职方贱如狗,都督满街走。"(职方有点像现在的军政部军政司长,都督相当于总司令),把南京政权断送了。第七时期清兵南下,圆海叩马乞降,终为清军所杀。
        第30节:史话(5)        
  总算圆海一生,前后七变,变来变去,都是从左到右,从右到左,明末三十年是东林党和阉党对立,一起一伏,互相倾轧排陷,变幻莫测,陆离光怪的时代。圆海算是经过所有的风波,用左制右,附右排左,有时不左不右,自命中立,有时不管左右,一味乱咬,有时以东林孽子的道貌求哀于正人,有时又以魏珰干儿的色相求援于阉寺。"有奶便是娘,无官不可做。"于是扶之摇之,魏珰时代他做到太常少卿,马士英时代他做到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最后是做了降敌的国贼,原形毕露。
 
  明末三十年党争黑暗面的代表是阮圆海,和阮圆海形迹相类的还有几千百人。这一类人可名之曰阮圆海型。  
  三百年后的历史和三百年前当然不同。最大的不同是如今是人民的世纪,黑白不但分明,而且有人民在裁判。然而,阮圆海型的正人君子们还是车载斗量,朝秦暮楚,南辕北辙,以清流之面目,作市侩之营生:一变两变三变都已记在历史上了,最后的一变将由人民来判决。
 
  阮圆海名大铖,安徽怀宁人,《明史》卷三百八《奸臣传》有传。  
  十?债?帅  
  债帅这一古典名辞,始见《旧唐书》卷一六二《高瑀传》:  
  自大历(唐代宗年号,七六六至七七九)以来,节制之除拜,多出禁军中尉。凡命一帅,必广行赇赂。禁军将校当为帅者,虽无家财,必取资于人,得镇之后,则膏血疲民以偿之,及高瑀之拜(忠武节度使,治河南许州),以内外公议,缙绅相庆,韦公(处厚)作相,债帅鲜矣。
 
  到地方做掌军权的节度使,事先必须用钱报效禁军统帅由宦官充当的神策中尉,即使你资历才能都合格,即使你清廉到儿女啼饥号寒,你没有钱,还是不济事,反之,只要有钱行贿,力可通神,资格才能都可不问,中尉一笑,旌节上门。因之,贪污的军官,由此道而升官统兵,可以大展搜括之鸿猷。不贪污的军官难甘寂寞,也只好向人借债,到任之后,再括军士括地皮还债。使贪者更贪,不贪者也非贪不可。闹得军士饿病,逃亡,闹得军纪扫地,军气销沉,闹得军队和人民对立,闹得民穷财尽,国亡家破。
 
  唐代后期之国威不振,纪纲荡然,以至亡国,由于债帅,债帅之所以造成,决不是军事的,而是基本的政治的原因。  
  抚今怀古,不免对"债帅"一词低徊惋怅,想望韦处厚风采。  
  十一?小民和巨室  
  明代中叶,一位很懂得政治道理的学者谢肇浙,在所著《五杂俎》十三事部论小民和巨室说:  
  今天仕者,宁得罪于朝廷。无得罪于官长,宁得罪于小民,无得罪于罪巨室,得罪朝廷者竟盗批鳞之名,得罪小民者可施弥缝之术,惟官长巨室,朝忤旨而夕投罢矣。欲使吏治之善,安可得哉!
        第31节:史话(6)        
  晚近得一精抄本,文字和刻本多有不同,这一段抄本作:  
  今之士大夫,应结欢于朝廷,无得罪于官长,宁得罪于人民,无得罪于巨室。结欢朝廷者可得召见之荣,得罪人民者可膺茅土之赏。惟官长巨室,朝忤旨而夕入营矣。欲使吏治之善,安可得哉!
 
  十二?□员论  
  家藏顾炎武《亭林文集》,虫蛀破损,卷一有三篇《□员论》,分上中下,□字都蛀损了,不能找得善本补正。□员论中有一段妙文,足以发人深省,迻录如下:  
  天下之病民者有三:曰乡宦官,曰□员,曰吏胥。是三者法皆得复其户而无杂泛之差,于是杂泛之差乃尽归于小民。今之大县至有□员千人以上者比比也。且如一县之地有十万顷,而□员之地五万,则民以五万而当十万之差矣。一县之地有十万顷,而□员之地九万,则民以一万而当十万之差矣。民地愈少,则诡寄愈多,诡寄愈多,则民地愈少,而□员愈重。富者行关节以求为□员,而贫者相率而逃且死,故□员之于其邑人,无秋毫之益,而有丘山之累。然而一切□□□□之费,犹皆取派于民。故病民之尤者□员也。
 
  文中有几个地方需要注释:"复户"是享有特权免除公民义务,例如工役军役以至完粮纳赋等义务。"杂泛之差"指人民的额外负担,例如运输买办,迎接以及款待官府,供应军队之类。"诡寄"的现代术语是"转嫁",地主把自己应输的粮,应服的工役或兵役,用特殊方法派给小民负担,自己则置身事外,叫做诡寄,诡是用不正当的方法,寄是叫别人负担。"关节"是贿赂以及人情的雅称。□□□□之费,似乎可以解释为运动选举之费。
 
  十三?衍圣公和张天师  
  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记明宪宗成化二年(一四六六),中国两个最有历史最受朝野尊敬的家族族长的故事。第一个是孔子的嫡系子孙衍圣公孔弘绪:  
  三月癸卯,衍圣公孔弘绪坐奸淫乐妇四十余人,勒杀无辜四人,法当斩。诏以宣圣故,削爵为民,以弟弘泰代官。  
  第二个是张道陵的嫡系子孙正一嗣教大真人张元吉:  
  四月戊午,正一嗣教大真人张元吉坐僭用器物,擅易制书,强奸子女,先后杀平人四十余人,至有一家三人者。坐法当凌迟处死,下狱禁锢。寻杖一百,戍铁岭。而子玄庆得袭。元吉竟以母老放归。
 
  一个在山东,一个在江西,生在同一时代,同一罪名,奸淫杀人,而且判决书上还写着杀的是无辜平民。都因为有好祖宗,不但不受法律处分,连官也不丢,一个给兄弟,一个给儿子。这叫做法治?这叫做中国式的民主?
 
  没有好祖宗,得硬攀一个。再不然,也得结一门好亲戚,此之谓最民主的国家之"国情有别"。        
  
第32节:史话(7)        
  这两个故事也被记载在《明史》,不重引。  
  十四?班禄惩贪  
  《通鉴》一三六:太和八年(四八四)"九月,魏诏班禄,以十月为始,季别受之。旧律枉法十匹,义赃二十四罪死。至是义赃一匹,枉法无多少皆死。(枉法谓受入枉法而出入人罪者,义赃谓人私情相馈遗,虽非乞取,亦计所受论赃)仍分命使者纠按守宰之贪者,秦益二州刺史恒农李洪之以外戚贵显(魏显祖高祖皆李氏出),为治贫暴。班禄之后,洪之首以赃败。魏主命锁赴平城,集百官亲临数之,犹以其大臣,听在家自裁。自余守宰坐赃死者四十余人,受禄者无不局蹐,赇赂殆绝。久之淮南王佗奏请依旧断禄,文明太后召群臣议之,中书监高闾以为饥寒切身,慈母不能保其子,今给禄则靡者足以无滥,贪者足以劝慕,不给则贪者得肆其奸,廉者不能自保,淮南之议,不亦谬乎,诏从闾议。
 
  十三年六月,魏怀朔镇将汝阴灵王天赐,长安镇都大将雍州刺史南安惠王桢皆坐赃当死。冯太后及魏主临皇信堂引见王公,太后令曰,卿等以为当存亲以毁令耶?当灭亲以明法耶?群臣皆言二王景穆皇帝子宜蒙矜恕。太后不应。魏主乃下诏称二王所犯难恕,而太皇太后追惟高宗孔怀之恩,且南安王事母孝谨,闻于中外,并特免死,削夺官爵,禁锢终身。
 
  太和是北魏的盛世,细究上引两条史料,便可明白太和之所以治,是因为有一个法度,在这个法度之下,外戚犯法,处死刑,皇族犯法,则夺官爵,禁锢终身。虽然限于时代,限于议亲议贵的八议,毕竟亲也罢,贵也罢,还得照治亲治贵的法来办!存亲呢?毁法。明法呢?只得灭亲。一般阿谀无耻的小人虽然一味巴结,劝人主毁法,结果还是法度第一。此北魏太和之所以治,也是历代末叶之所以不治的主因。
 
  次之,两件案子的主角都是贪污,而且主角都是皇亲皇族。在枉法无多少皆死的大法之下,主角都受明刑处分。而且,法从上始,先从顶尖顶上的红人大员开刀,风行草偃,自然可以办到赇赂皆绝的地步!
 
  次之,北魏在严刑惩贪之先,先有一个预备步骤,调整公务人员的薪给,使每一等级的官吏都可得到生活的保障。规定以前的旧账不算,以后,一发现贪污,立刻以大法从事,令出法随,毫不姑息。
 
  假如历史也有点用处,一千五百年前的两件旧案子,不妨让人民多多研究。要办贪污,不必挑出科长科员顶缸,而且和一千五百年前有点不同,现在的法律一律平等,八议谈不上。只要能行法从上始,杀一两打高高在上的主角,没收他们的家产作全国公务人员的生活补助费用,我们相信,今人不一定不如古人,也一定可以办到"纲纪修饬,赇赂殆绝!"
        第33节:史话(8)        
  十五?言官与舆论  
  清同治四年(一八六五),方宗诚在光禄大夫吏部右侍郎王公(茂荫)神道碑中曾指出咸丰朝的政治情形说:  
  时天下承平久,吏治习为粉饰因循,言官习为惟阿缄默,即有言多琐屑,无关事务之要。其非言官,则自以为吾循分尽职,苟可以寡过,进秩而已,视天下事若无与于己而不敢进一辞,酿为风气,军国大事,曰即于颓坏而莫之省。
 
  言官是过去历史上一种特殊制度,代表着士大夫--统治集团的舆论,专门照顾主子和这一集团的共同利益,从旧制度崩溃以后,代替皇帝做主子的是人民,代替言官的任务的是报纸,对象改变了。自然,报纸所发扬的舆论应该是照顾人民的利益。然而,今天的情形依然和咸丰朝一样,方宗诚的记载依然适合,试转为今典:
 
  时天下乱离久,吏治习为粉饰因循,官与民争利,军需民为卫,幅壤日窄,而衙署日多,诛求之术,日精月进,梏桎之法,如环无端,钞币日增,民生日困,而报章习为惟阿缄默,巧为圆融敷衍之说,即有言多琐屑,无关事务之要,其甚者则移于赇赂,惕于刑诛,不惜自绝于民,以逢迎弥缝谄媚摇尾应声之态,为妻子儿女稻粱衣食之谋,敷粉弄姿,恬不知靡耻之为何物。其非任言责者,则自以为吾循分安命,明哲保身,俯仰随人,沈浮自适,视国家民族几若无与于己,拔一毛而不为,不愿进一言,不敢进一辞,酿为风气,军国大事,日即颓坏而不之省。呜呼!
 
  十六?家天下  
  过去国家的主人是皇帝,如今国家的主人是人民。  
  过去皇帝拥有大量的财富,人民挨饿。而今,人民中的少数特殊分子,拥有大量的财富,最大多数的人民挨饿。  
  过去是皇帝家天下,而今是少数特殊分子家天下。  
  家天下的解释是"我的不是你的,你的都是我的。"因为不论皇帝,不论少数特殊分子,所有财富的来源都是取之于民,然而,都不肯用之于民。  
  皇帝的故事,试举一例。  
  一六一八年,建州族努尔哈赤起兵,政府无钱增兵,《明史》说:  
  时内帑充积,帝靳不肯发。  
  户部只好取之于民。普加全国田赋,亩加三厘五毫,第二年文加三厘五毫,第三年又加二厘,通前后增加九厘,增赋银五百二十万两。  
  一六一九年军事局面危急,政府负责人杨嗣昌向皇帝呼吁:  
  今日见钱,户部无有,工部无有,太仆寺无有,各处直省地方无有。自有辽事以来,户部一议挪借,而挪借尽矣,一议加派,而加派尽矣,一议搜括,而搜括尽矣。有法不寻,有路不寻,则是户部之罪也。至于法已尽,路已寻,再无银两,则是户部无可奈何,千辛万苦,臣等只得相率恳请皇上将内帑多年蓄积银两,即日发出亿万,存贮太仓(国库),听户部差官星夜赞赴辽东,急救辽阳,如辽阳已失,急救广宁,广宁已失,急救山海关等处。除此见着急着,再无别法。(《杨文弱集》卷二《请帑稿》)
        第34节:史话(9)        
  话说得恳切到家,声泪俱尽,可是结果还是"我的不是你的",辽阳广宁等军略据点相继失守。  
  三百三十年后的中华民族的主人,百分之九十以上最穷最苦的人民都已尽了最大的财力的人力的贡献,公务人员的收入,照比例已经贡献给国家百分之九十六了。然而,富人地主,以及资本家呢?三万万美金以及更多的南美洲的存款和产业呢?
 
  取之于民而不肯用之于民的历史教训,一六四四年的朱明政权倾覆,和当时朝官显宦勋戚富人的被夹棍板子挤出几千万匹驮马的金银,终于不免一死,得罪子孙,贻羞青史,是值得穿针孔的人们多想想的。
 
  十七?主奴之间(一)  
  奴才有许多等级,有一等奴才,有二等奴才,也有奴才的奴才,甚至有奴才的奴才的奴才。  
  我们的人民,自来是被看做最纯良的奴才的,"不可使知之",是一贯的对付奴才的办法,就是"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和"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一套话,虽然曾被主张中国式的民主的学者们,解释为民主,民权,以至民本等等,其实拆穿了,正是一等或二等奴才替主人效忠,要吃蛋当心不要饿瘦,或者杀死了母鸡,高抬贵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图一个长久享用的毒辣主意。证据是"有劳心,有劳力,劳心者食于人,劳力者食人"。老百姓应该养贵族,没有老百姓,贵族哪得饭吃!
 
  老百姓是该贡献一切,喂饱主人的,其他的一切,根本无权过问,要不然,就是大逆不道。六百年前一位爽直的典型的主子,流氓头儿朱元璋曾毫不粉饰地说出这样的话,《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五十:
 
  洪武十五年(一三八二)十一月丁卯,上命户都榜谕两浙江西之民曰:为吾民者当知其分。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则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为仁义忠孝之民,刑罚何由及哉!近来两浙江西之民多好争讼,不遵法度,有田而不输租,有丁而不应役,累其身以及有司,其愚亦甚矣!曷不观中原之民,奉法守分,不妄兴词讼,不代人陈诉,惟知应役输租,无烦官府,是以上下相安,风俗淳美,共享太平之福,以此较彼,善恶昭然。今特谕尔等,宜速改过从善,为吾良民,苟或不悛,则不但国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
 
  "分"译成现代语,就是义务,纳税力役是人民的义务,能尽义务的是忠孝仁义之民。要不,刑罚一大套,你试试看,再不,你不怕国法总得怕天,连天地也不容,可见义务之不可不尽。至于义务以外的什么,现代人所常提的什么民权,政治上的平等,经济上的平等,等等,不但主子没有提,连想也没有想到。朱元璋这一副嘴脸,被这番话话灵活现地画出来了。
        第35节:史话(10)        
  朱元璋为什么单指两浙江西的人民说,明白得很,这是全国的谷仓,人口也最稠密。拿这个比那个,也还是指桑骂槐的老办法。其实,中原之民也不见得比东南更奴化,不过为了对衬,这么说说而已。
 
  十八?主奴之间(二)  
  在古代,主子和奴才的等级很多,举例说,周王是主子,诸侯是奴才。就诸侯说,诸侯是主子,卿大夫又是他的奴才。就卿大夫说,卿大夫是主子,他的家臣是奴才。就家臣说,家臣是主子,家臣的家臣又是奴才。就整个上层的统治者说,对庶民全是主人,庶民是奴才,庶民之下,也还有大量的连形式上都是奴才的奴隶。
 
  主奴之间的体系是剥削关系,一层吃一层,也就是一层养一层,等到奴才有了自觉,我凭什么要白养他,一层不肯养一层,愈下层的人愈多,正如金字塔一样,下面的础石不肯替上层驼起,哗啦一下,上层组织整个垮下来,历史也就走进一个新阶段了。
 
  这时期主奴关系的特征,除了有该尽义务的庶民和奴隶以外,上层的主子(除王以外,同时又是奴才),全有土地的基础,大小虽不等,却都有世世继承的权利。跟着土地继承下来的是政治,社会上法律上的特殊的固定的地位。因之,所谓主奴只是相对的区分,都是土地领主,主子是大领主,奴才是小领主。也就是世仆。一层层互为君臣,构成一个剥削系统。
 
  维护这个剥削系统的理论,叫做忠。一层服从一层,奴才应该养主子。在这系统将要垮的时候,又提出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主子永远是主子,奴才永远是奴才。又提出尊王,最上层的主子被尊重了,下几层的主子自然也会同样被尊重,他们的利益就全得到保障。用现代话说,也就是维持阶级制度,维持旧时的剥削系统。
 
  在这系统下,互为主奴的领主,在利害上是一致的,因之,主奴的形式的对立就不十分显明。而且,这金字塔式的系统,愈下层基础就愈宽,人数愈多,力量愈大,因之,在政治上,很容易走上君不君臣不臣,诸侯和王对立,卿大夫和诸侯对立,家臣和卿大夫对立的局面。
 
  假如我们抛开后代所形成的君臣的观念,纯粹从经济基础来看上古时代的剥削系统,可以下这样一个结论,就是那时代的主奴关系,是若干小领主和大领主的关系,大小虽然不同,在领主的地位上说是一样的。而且,因为分割的缘故,名义上最大的领主,事实上反而占有土地最少。因之,他所继承的最高地位只是一个权力的象征,徒拥虚器。实权完全在他的奴才,分取他的土地的卿大夫手上,家臣手上。因之,主奴又易位了,奴才当家,挟天子以令诸侯,陪臣执国政,名义上的奴才是实质上的主人。
 
  出主入奴,亦主亦奴,是主而奴,是奴而主,奴主之间,怕连他们自己也闹不十分清楚。  
  (原收于《历史的镜子》)         第36节:旧史新谈(1)        
  旧史新谈  
  一?糊涂和卑鄙  
  这个有趣的谈话,谈的人是子思和卫侯,地点在卫国的都城,时间是纪元前三百七十七年。  
  有一天,卫侯出了一个不合式的主意,话犹未了,左右群臣齐声称颂,说了一大堆恭维话。  
  子思说:"看样子,卫国真合着老话:"做主子的不像主子,做臣下的不像臣下!"满不是那回事!"  
  有人听了就反驳:"你说得太过火了?"  
  子思说:"你不明白这个道理,大凡一个做主子的自以为了不得,人家就不敢替他出好主意。即使做对了,自吹自擂一阵,也要不得,何况做错了,还受人乱恭维!看不清事情的是非,一味喜欢恭维附和是糊涂;认不明道理的所在,只是阿谀巴结是卑鄙。在上的糊涂,在下的卑鄙,这样的政府是不会得民心的,长此不改,必然亡国。"
 
  子思想了又想,忍不住,直对卫侯说:"你的国家有危险了!"卫侯问:"为什么?"  
  子思老实不客气,说出一番话:"道理很明白,你说出话自以为是,群臣左右没有人敢说错,文武大臣也自以为是,老百姓没人敢说错,你们都自以为是不错,底下人又恭维你们不错,说好捧场,顺而有福,喝倒采,逆而有祸,如此这般,怎样能做出好事?做不出好事的政府,怎么不危险!"卫侯听了大不高兴。过了几天,子思只好凄凄惶惶,卷起铺盖,离开了卫国。
 
  --《资治通鉴》卷一--  
  二?桓灵和晋武帝  
  公元二八二年正月,晋武帝亲自举行了祭天大典,好容易把一切礼节都合合式式表演完了,满腔得意,叹一口气,问在左右的大官司隶校尉刘毅说:"我可以比汉朝的哪个皇帝?"刘毅答:"桓帝和灵帝。"晋武帝脸都白了:"何至于此?"刘毅答:"桓灵二帝卖官钱入官库,你的呢?填私房。这样比来,你还不如呢。"
 
  晋武帝碰了钉子,只好大笑:"桓灵的时候,听不到这话。我有你这样的直臣,还比他二位强一点。"  
  --《资治通鉴》卷八十一--  
  三?拍卖行  
  六世纪初年,北魏有两个大官,一个是侍中卢昶,一个是侍中领左卫将军元晖,都得北魏主的宠任,都贪污放纵,人民给这两个人外号,卢昶叫饥鹰侍中,元晖叫饿虎将军,饿虎将军后来升了官,做吏部尚书,定下市价,大地方郡守绢二千匹,中下等依次对折,其余的官也各有定价,人民又给这机关一个外号--拍卖行。
 
  《资治通鉴》卷一四六--  
  四?墨敕斜封  
  李唐的制度,人主的命令必须经中书省的审议,门下省的副署,然后交由尚书省执行,"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敕令用黄纸书写,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才发生效力。反之,只是用人主的名义发令写敕,直接交当事机关执行的,叫做墨敕斜封,虽然生效,舆论都抗议以为违法,由斜封得官的人称为斜封官,虽然得势,却无人看重,不得与于士大夫之列。
        第37节:旧史新谈(2)        
  《唐会要》六十七:"景龙二年(七○八),长宁宜城定安新都金城等公主及皇后陆氏妹郕国夫人、冯氏妹崇国夫人,并昭容上官氏与其母沛国夫人郑氏,尚宫柴氏,贺娄氏女夫第五英儿,陇西夫人赵氏,咸共树朋宪,降墨敕斜封以授官。"
 
  《旧唐书》卷五一《韦庶人传》:"时上宫昭容与其母郑氏及尚宫柴氏贺娄氏,树用亲党,广纳货赂,别降墨敕斜封授官,或出臧获屠贩之类,累居荣秩。"  
  《新唐书》卷八十三《安乐公主传》:"安乐与太平等七公主皆开府,而主府官属尤滥,皆出屠贩,纳赀售官,降墨敕斜封授之,故号斜封官。"  
  不到五年工夫,开元皇帝即位,刷新政治,这些斜封官依旧回去做酒店掌柜屠肆掌刀,只是死后的铭旌上落得多添一道官衔,历史上留下一点污渍。  
  五?官商合一  
  纪元前一百四十年,大儒董仲舒提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给政府以警告,他指出一般官僚和贵族,平时盘据政府高位,钱够多了,生活够舒适了,却凭借他们的势位,做买卖,做生意,和小民争利,小民怎能相比,成天成年被剥削,刮得精穷。一边荒淫无耻,一边呢,穷急愁苦。小百姓反正活着无趣,又怎能不闹事!刑罚因之日多,危机也因之日重了。
 
  由此看来,官商合一,由来久矣!  
  --《资治通鉴》卷十七--  
  六?报功文书  
  建安十七年(二一二),一个中级军官向他的统帅曹操上报功文书,照规矩纸上的数目应该比实数增加十倍,以一报十,为的是夸大武功,吓住老百姓。这军官居然反常,只照实数报告,惹得曹操惊异,大大夸奖了一顿。
 
  这是一个秘密,一个尺度,历史上所有记载战功的数字,都可以用这个尺度去衡量。  
  --《资治通鉴》卷六十六--  
  七?空谈和实践  
  靖康之变(一一二七),金人长驱深入,开封的大臣们,正在雍容商讨,有的主张抗战,有的主张讲和,有的主张迁都,意见纷纷,莫衷一是。大家抢着说话,谁也不能做事,弄得战的准备没有,和的准备没有,连逃的准备也没有,却又一面在敷衍作战,一面在遮遮掩掩地讲和。议论未定,金人已经渡河,开封已经被包围了。
 
  宋人张端义《贵耳集》里有一段很沉痛的话:"一时代有一时代的风度,唐虞尚德,夏尚功,商尚老,周尚亲,秦尚刑罚,汉尚才谋,东汉尚节义,魏尚辞章,晋尚清谈,周隋尚族望,唐尚制度文华,本朝尚法令议论!"
 
  光从文字上形式上讲究,满意于纸面的空谈,靖康之变是最现实的一例。  
  八?冗兵冗吏  
  北宋这一个时代,就内政说,算是比较像样子的,有见识的政治家都能有充分的言论自由批评政府,指摘的题目之一是冗兵冗吏。         第38节:旧史新谈(3)        
  至道三年(九九七),有一个在政治上失势,被赶到外郡去的地方官,知扬州王禹偁写信给皇帝,指出冗兵冗吏的弊端说:"过去三十年间的一切,就我所亲见的说,国初疆域,东未得江浙福建,南未得两湖两广,国家财赋收入不多,可是北伐山西,御契丹,财政不困难,兵威也强。道理在哪里?明白得很,第一,常备兵精而不多;第二,所用的大将专而不疑。其后,尽取东南诸国,山西也收复了,土地增加,收入增加,可是财政反而困难,兵威反而不振,道理在哪里?也明白得很,第一,常备兵多而不精;第二,所用的大将也多而不专。如今的办法,要国富兵强,只有学以前的办法,采用精兵主义,委任好将官,用全国的财力,培养数目不大的精兵,国富兵强自然不成问题。"
 
  接着他举出冗官的实例,他说:"我是山东济上人,记得未中进士时,地方只有刺史一人,司户一人,十年以来,政府不曾添过人,地方上也没有什么事办不了。以后又添了一个团练推官。到我中进士回乡时,除了刺史,又有通判,有副使,有判官,有监库,有司理,管卖酒收税的又有四个官,衙门天天增加,官的数目自然也多,可是算算地方收入,比过去反而减少,逃亡的人民呢,反而比过去增多。一州如此,全国可知,冗吏在上消耗,冗兵在下消耗,两头吃国家,国家如何能不穷!"
 
  五十年后,户部副使包拯也告诉皇帝说:"五十年前文武官的总数九千七百八十五员,现在是一万七千三百余员,这数目不包括未管差遣京官使臣和候补官在内。比五十年前增加了一倍。全国州郡三百二十,县一千二百五十,平均算来,照定额不过五六千个官就够办事,如今的数目恰好多了三倍。而且三年一开贡举,每次考取二千多人,再加上中央机关的小吏,加上大官的儿孙荫序,再加上出钱买官的,总共算来,逐年增加的新官又不止三倍!做官的一天天增多,种田的一天天减少,国家如何能不穷,民力如何能不竭!"
 
  在承平时代,有如此公开的指摘,过了九百年,到了我们的时代,有史以来国难最严重的时代,我们读了这两个文件,有点惘然!  
  --《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十二,卷一六七--  
  九?书?帕  
  明代后期贿赂之风盛行,官官相送,讲究用新刻书,面子上送书,底子里送黄的金子,白的银子,落得好看。一时东也刻书,西也刻书,赶刻得快,便顾不得校对,错字脱简,一塌糊涂。大凡那时地方官府所刻书,序文上写着"捐奉绣梓,用广厥传"的,例如宏治时温州知府黄淮重刻《陈埴木钟集》,和州知州黄桓所刻《都穆南濠诗话》一类杂书,都是为着送大官的人情的点缀品。
        第39节:旧史新谈(4)        
  明代后期书刻得不好,这是一个原因,我们现在还有许多明版书可读,这也是一个原因。  
  --蒋超《伯南滣楛语》--  
  十?贪污史例之一  
  元朝末年,官贪吏污,因为蒙古色目人浑浑噩噩,根本不懂"廉耻"是什么意思。这一阶级向人讨钱都有名目,到任下属参见要"拜见钱",无事白要叫"撒花钱",逢节有"追节钱",做生日要"生日钱",管事而要叫"常例钱",送往迎来有"人情钱",差役提人要"赍发钱",上衙门打官司要"公事钱"。做官的赚得钱多叫"得手",钻得肥缺叫"好地",补得要缺叫"好窠"。至于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则一概"晓勿得!"
 
  刘继庄说:"这情形,明朝初年我知道不清楚,至于明末,我所耳闻目见的,又有哪一个官不如此!"  
  --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三--  
  十一?贪污史例之二  
  明代中期,离现在四百多年前,一个退休的显官何良俊,住在南京,告诉我们一个故事:  
  南京也照北京的样子,设有六部五府等机关,原来各有职掌,和百姓并不相干。这些官家里需用的货色,随时由家奴到铺子买用,名为和买。我初住南京的头几年,还是如此,不过五六年光景,情形渐渐不妙,各衙门里并无事权的闲官,也用官府的印票,叫皂隶去和买了,只给一半价钱,例如值银两钱的扇子只给一钱,其他可以类推。闹得一些铺户叫苦连天。至于有权有势的御史,气焰熏天,更是可怕。例如某御史叫买一斤糖食,照价和买只要五六分银子,承买的皂隶却乘机敲诈了五六两银子,他在票面上写明本官应用,要铺户到本衙交纳,第一个来交纳的,故意嫌其不好,押下打了十板;再照顾第二家,第二家一算,反正来差要钱,门上大爷又要钱,书办老爷还是要钱,稍有不到,还得挨十下板子,不如干脆拼上两三钱银子,消灾免祸,皂隶顺次到第三四家一样对付,谁敢不应承?于是他也心满意足,发了一笔小财,够一年半载花销了。
 
  南京某家买到一段做正梁的木料叫柏桐,很是名贵,巡城御史正想制一个书桌,听说有好材料,动了心,派人去要,这家舍不得,连夜竖了柱,把梁安上,以为没有事了。不料巡城御史更强,一得消息,立刻派皂隶夫役,一句话不说,推翻柱子,抬起大梁,扬长而去。
 
  --何良俊《四友斋丛书》--  
  十二?贪污史例之三  
  明末的理学家刘宗周先生指出这时代的吏治情形说:  
  如今吏治贪污,例如催钱粮要火耗(零星交纳的几分几钱银子,熔铸成锭才解京,熔铸的亏蚀叫火耗,地方不肯担负这损失,照例由纳粮的人民吃亏,额外多交一两成,积少成多,地方官就用这款子来肥家),打官司要罚款,都算本分的常例,不算外水了。新办法是政府行一政策,这政策就成敲诈的借口,地方出一新事,这一新事又成剥削的机会,大体上是官得一成,办事的胥吏得九成,人民出十成,政府实得一成。政府愈穷,人民愈苦,官吏愈富,以此人民恨官吏如强寇,如仇敌,突然有变,能献城就献城,能造反便造反,当机立断,毫不踌躇。
 
  举县官作例吧,上官有知府,有巡道,有布政使,有巡抚,有巡按,还有过客,有乡绅,更有京中的权要,一层层须得应付,敷衍,面面都到。此外钻肥缺,钻升官,更得格外使钱,当然也得养家,也得置产业,他们不吃人民吃什么?又如巡按御史吧,饶是正直自好的,你还未到任,地方大小官员早已凑好一份足够你吃几代的财宝,安安稳稳替你送到家里了。多一官百姓多受一番罪,多派一次巡按,百姓又多受一番罪,层层敲诈,层层剥削,人民怎能不造反?怎能不拼命?
 
  --刘宗周《刘子文编》卷四敬修职掌疏--  
  (原收于《历史的镜子》)         第40节:古代的斗将(1)        
  古代的斗将  
  两军对垒,将和将斗,叫做斗将。我国的武打戏有悠久的传统,武打戏中的斗将,突出地集中地表现了勇士们的英勇气概,更是受人欢迎。其实,不止是今天的人们喜欢看斗将的戏,古代人也是喜欢的。例如司马光编《资治通鉴》,态度很严肃,取材极谨慎,但写晋将陈安的战斗牺牲,却十分寄与同情。
 
  公元三二三年七月,晋将陈安被赵主刘曜打败,帅精骑突围,出奔陕中。  
  刘曜遣将军平先等追击陈安。  
  陈安左手挥七尺大刀,右手运丈八蛇矛,近则刀矛俱发,一杀就是五六个人,远则左右驰射,边打边逃。平先也勇捷如飞,和陈安搏斗,打了三个回合,夺掉陈安的蛇矛。  
  到天黑了,下着大雨,陈安和几个亲兵只好丢掉马,躲在山里。第二天天晴了,赵军追踪搜索,陈安被擒牺牲。  
  陈安待将士极好,和将士共甘苦。死后,陇上人民很想念他,为他作壮士之歌,歌词道:  
  陇上壮士有陈安,躯干虽小腹中宽,爱养将士同心肝,骢交马铁瑕鞍。七尺大刀奋如湍,丈八蛇矛左右盘,十荡十决无当前。战始三交失蛇矛,弃我骢窜岩幽,为我外援而悬头;西流之水东流河,一去不还奈子何!
 
  为我外援而悬头,这是陈安被陇上人民长久思念的道理。司马光在北宋对辽和西夏的战争中,怀念古代孤军抗敌的民族英雄,闻鼙鼓而思将帅,怕也是有所寄托吧。  
  宋曾公亮《武经总要》也记了几件斗将的故事。一是史万岁。隋将窦荣定将兵击突厥,史万岁到辕门要求参军,窦荣定早听说史万岁勇敢的声名,一见大喜。派人告诉突厥,各选一壮士决胜负。突厥同意,派一骑将挑战,荣定就派史万岁应战。万岁驰出,斩敌骑而回。突厥大惊,立刻退军。
 
  一件是白孝德的故事。史思明攻河阳,使骁将刘龙仙率铁骑五千临城挑战。龙仙健勇,骄傲轻敌,把右脚放在马鬣上,破口谩骂。  
  唐军元帅李光弼登城,看敌人情况,对诸将说:"谁能去干掉他。"大将仆固怀恩报了名,光弼说:"这不是大将干的事,看还有谁去?"大家都推白孝德。         第41节:古代的斗将(2)        
  光弼问白孝德要多少兵,孝德说,我一个人就行了。光弼很称赞他的勇气,还问需要什么,孝德只要五十个骑兵,大军鼓噪助威。  
  孝德手挟两个蛇矛,骑马过水,刘龙仙见他只一个人,不以为意,还是把脚放在马鬣上。稍近,龙仙刚要动弹,孝德摇摇手,好像叫他别动,龙仙不知其意,也就不动了。孝德对他说:"侍中(光弼官称)叫我来讲话,没有别的。"仙龙退却几步,还是破口大骂。孝德勒住马,瞪着眼说:"狗贼,你认得我吗?"龙仙说:"谁啊?"孝德说:"我是大将白孝德。"龙仙骂:"是什么猪狗!"孝德大叫一声,持矛跃马便刺,城上一齐鼓噪,五十骑也跟着冲锋,龙仙来不及射箭,只好沿堤乱转,孝德追上,斩首而回。
 
  一是王敬荛,说他多力善战,所用的枪、箭都用纯铁制成。枪重三十多斤,摧锋破敌,都以此取胜。  
  (原载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一日《人民日报》,后收入《灯下集》)         第42节:宋元以来老百姓的称呼        
  宋元以来老百姓的称呼  
  旧戏上小生的道白,常有学名什么,官名什么,足见在封建社会里学生上学起学名,一旦做了官又有官名。那末,没上学,没做官以前,平常老百姓叫什么呢?戏文上凡是旅店里的服务员,一律都叫做店小二。至于一般人怎么称呼,因为史书上很少记载老百姓的事情,多年来也只好阙疑了。
 
  求之正史不得,只好读杂书,读了些年杂书,这个疑算是解决了。原来阶级的烙印连老百姓起名字的权利也不会放过,在古代封建社会里,平民百姓没有功名的,是既没有学名,也没有官名的。怎么称呼呢?用行辈或者父母年龄合算一个数目作为一个符号。何以见得?清俞樾《春在堂随笔》卷五说:
 
  徐诚庵见德清蔡氏家谱有前辈书小字一行云:元制庶人无职者不许取名,而以行第及父母年龄合计为名,此于《元史》无征。然证以高皇帝(明太祖)所称其兄之名,正是如此,其为元时令甲无疑矣。现在绍兴乡间颇有以数目字为名者,如夫年二十四,妇年二十二,合为四十六,生子即名四六。夫年二十三,妇年二十二,合为四十五,生子或为五九,五九四十五也。
 
  俞樾又引申徐诚庵之说,指出明初常遇春的曾祖四三,祖重五,父六六;汤和曾祖五一,祖六一,父七一,亦以数目字为名。他又引宋洪迈《夷坚志》所载宋时杂事,有兴国军民熊二,鄱阳城民刘十二,南城田夫周三,鄱阳小民隗六,符离人从四,楚州山阳县渔者尹二,解州安邑池西乡民梁小二,临川人董小七,徽州婺源民张四,黄州市民李十六,仆崔三,鄱阳乡民郑小五,金华孝顺镇农民陈二等等。根据这些例子分析,其一,这些人都是平常百姓;其二,地区包括现在的安徽、浙江、江西、山西、湖北等地;其三,称呼都以排行数字计算。因此,下的结论是"疑宋时里巷细民,固无名也。"
 
  其实,宋代平民姓名见于《清明集》户婚门的很多,如沈亿六秀,徐宗五秀,金百二秀,黎六九秀之类。明太祖的父亲叫五四,名世珍,二哥重六名兴盛,三哥重七名兴祖,明太祖原来也叫重八,名兴宗,见潘柽章《国史考异》引《承休端惠王统宗绳蛰录》,可见明太祖一家原来都以数字命名的。至于世珍、兴宗这一类学名、官名性质的名字,大概都是明太祖爬上统治阶级以后所追起的。
 
  元代安徽地区的平民如此,江苏也是如此。例如张士诚原名九四,黄溥《闲中今古录》说:"有人告诉朱元璋,张士诚一辈子宠待文人,却上了文人的当。他原名九四,作了王爷后,要起一个官名,有人替他起名士诚。朱元璋说:"好啊,这名字不错。"那人说:"不然,上大当了。"《孟子》上有:"士,诚小人也。"这句话也可以读作"士诚,小人也。"骂张士诚是小人,给人叫了半辈子小人,到死还不明白,真是可怜。"可见张士诚的名字也是后来起的。
 
  不只是宋、元、明初以及清朝后期的绍兴,甚至到清朝末年以至民国初年,绍兴地方还残留着这个阶级烙印的传统,不信吗?有鲁迅先生的著作为证。他在《社戏》一文中所列举的人名就有八公公,六一公公之类,在另一篇中还有九斤老太呢。
 
  上面讲到宋朝的人名下面有带着秀字的,秀也是宋、元以来的民间称呼,是表示身份地位的。明初南京有沈万三秀,是个大财主,让明太祖看中了,被没收家财,还充军到云南。秀之外又有郎,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五说:"江阴汤廷尉《公余日录》云:明初闾里称呼有二等,一曰秀,一曰郎。秀则故家右族,颖出之人,郎则微裔末流,群小之辈。称秀则曰某儿秀,称郎则曰某儿郎,人自分定,不相逾越。"可见从宋到明,官僚贵族子弟称秀,市井平民则只能称郎,是不能乱叫的。沈万三称秀是因为有钱。另一个例子,送坟地给朱元璋的那个刘大秀则是官僚子弟,光绪《凤阳县志》卷十二:"刘继祖父学老,仕元为总管。"继祖排行第一,所以叫做大秀。
 
  这样,也就懂得戏文里演的民间故事,男人叫做什么郎的道理了。也就难怪卖油郎独占花魁这个故事,秦小官卖油,就叫做卖油郎的来由了。还有,明清两代社会上有一句话"不郎不秀",是骂人不成材,高不成低不就的意思,一直到现代,还有些地区保留这句话,却很少人懂得原来的含意了。
 
  从以上一些杂书,可以看出,宋、元、明以来的平民称呼情况,这类称呼算不算名字呢,不算。也有书可证。明太祖出家时得到过汪、刘两家人的帮助。做了皇帝后他封这两家人做官,还送给这两家青年时代的朋友两个名字,《明太祖文集》卷五赐汪文、刘英敕:"今汪姓、刘姓者见勤农于乡里,其人尚未立名,特赐之以名曰文,曰英。"汪文、刘英的年龄假定和明太祖相去不远,公元一三四四年约年十七八岁,那末,到洪武初年已经四十多岁了,还没有名字。其道理是做了一辈子农民。可见他们原来的无论行辈或者合计父母年龄的数字符号都不能算名字,没有上过学,没有做过官,也就一辈子做个无名之人。这两个人因为和皇帝有交情,做了署令的官,做官应该有官名,像个官样子,圣旨赐名,才破例有了名字。
 
  这也就难怪正史上从来不讲这个事情的道理了。不但"《元史》无征",什么史也是无征的道理了。  
  (原载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后收入《灯下集》)         第43节:阵图和宋辽战争(1)        
  阵图和宋辽战争  
  在古代,打仗要排阵,要讲究、演习阵法。所谓阵法就是野战的战斗队形和宿营的防御部署;把队形、部署用符号标识,制成作战方案,叫做阵图。  
  根据阵图在前线指挥作战或防御的带兵官,叫做排阵使。  
  从历史文献看,如郑庄公用鱼丽阵和周王作战,到清代的太平军的百鸟阵,无论对外对内,无论是野战,或防御,都要有阵法。没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几千人几万人一哄而上,是打不了仗的,要打也非败不可。其中最为人所熟知的是诸葛亮的八阵图,"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的诗句,一直为后人所传诵。正因为如此,小说戏剧把阵图神秘化了,如宋辽战争中辽方的天门阵,杨六郎父子虽然勇敢,但还得穆柯寨的降龙木才能破得了。
 
  穆柯寨这出戏虽然是虚构的,但是就打仗要排阵说,也反映了一点历史的真实性。从公元九七六年到一○八五年左右,这一百一十年中,北宋历朝的统治者特别重视阵图(无论是在这时期以前或以后,关于阵图的讨论、研究、演习、运用,对前线指挥官的控制,和阵图在战争中的作用,都比不上这个时期)。从这一时期的史料分析,北宋的统治者是用阵图直接指挥前线部队作战的,用主观决定的战斗队形和防御部署,指挥远在几百里以至千里外的前线部队。敌人的兵力部署、遭遇的地点、战场的地形、气候等等,都凭主观的假设决定作战方案,即使作战方案不符合实际情况,前线指挥官也无权改变。照阵图排阵打了败仗,主帅责任不大;反之,不按阵图排阵而打了败仗,那责任就完全在主帅了;败军辱国,罪名极大。甚至在个别场合,机智一点而又有担当的将领,看出客观情况不利,不按阵图排阵,临机改变队形,打了胜仗,还得向皇帝请罪。
 
  宋辽战争的形势,两方的优势和劣势,九八九年熟悉北方情况的宋琪曾作具体分析,并提出建议。他说:"每蕃部南侵,其众不啻十万。契丹入界之时,步骑车帐,不从阡陌,东西一概而行。大帐前及东西面差大首领三人各率万骑,支散游奕,百十里外,亦交相侦逻,谓之栏子马。……未逢大敌,不乘战马,俟近我师,即竞乘之,所以新羁战蹄,有余力也。且用军之术,成列而不战,俟退而乘之。多伏兵断粮道,冒夜举火,土风曳柴,馈饷自赍。退败无耻,散而复聚,寒而益坚,此其所长也。中原所长,秋夏霖霪,天时也。山林河津,地利也。枪突剑弩,兵胜也。败丰士众,力强也。"契丹以骑兵冲锋为主,宋方则只能凭气候地利取守势。以此,他建议"秋冬时河朔州军,缘边砦栅,但专守境。"到戎马肥时,也"守陴坐甲,以逸待劳,……坚壁固守,勿令出战。"到春天新草未生,陈草已朽时,"蕃马无力,疲寇思归,逼而逐之,必自奔北。"最后,还提出前军行阵之法,特别指出,要"临事分布,所贵有权"。
宋太宗采纳了他一部分意见,沿边取守势,作好防御守备,但要集中优势兵力,大举进攻。至于授权诸将,临事分布,则坚决拒绝了。         第44节:阵图和宋辽战争(2)        
  由于宋辽的军事形势不同,采取防御战术,阻遏骑兵冲击的阵法便成为宋代统治者所特别关心的问题了。在平时,和大臣研究、讨论阵图,如九八七年并州都部署潘美、定州都部署田重进入朝,宋太宗出御制平戎万全阵图,召美、重进及崔翰等,亲授以进退攻击之略。
九九七年又告诉马步军都虞侯傅潜说:"布阵乃兵家大法,小人有轻议者,甚非所宜。我自作阵图给王超,叫他不要给别人看。王超回来时,你可以看看"。
一○○○年,宋真宗拿出阵图三十二部给宰相研究,第二年又和宰相讨论,并说:"北戎寇边,常遣精悍为前锋,若捍御不及,即有侵轶之患。今盛选骁将,别为一队,遏其奔冲。又好遣骑兵出阵后断粮道,可别选将领数万骑殿后以备之"。
由此可见这些阵图也是以防御敌骑奔冲和保卫后方给养线为中心思想的。一○○三年契丹入侵,又和宰相研究阵图,指出:"今敌势未辑,尤须阻遏,屯兵虽多,必择精锐,先据要害以制之。凡镇、定、高阳三路兵,悉会定州,夹唐河为大阵。量寇远近,出军树栅,寇来坚守勿逐,俟信宿寇疲,则鸣鼓挑战,勿离队伍,令先锋、策先锋诱逼大阵,则以骑卒居中,步卒环之,短兵接战,亦勿令离队伍,贵持重而敌骑无以驰突也"。
连远在河北前线部队和敌人会战的地点以及步外骑内的战斗部署都给早日规定了。一○○四年八月出阵图示辅臣,十一月又出阵图,一行一止,付殿前都指挥使高琼等。
一○四五年宋仁宗读《三朝经武圣略》,出阵图数本以示讲读官。 又赐辅臣及管军臣僚临机抵胜图。 一○五四年赐近臣御制攻守图。
一○七二年宋神宗赐王韶御制攻守图、行军环株、战守约束各一部,仍令秦凤路经略司钞录。
一○七四年又和大臣讨论结队法,并令五路安抚使各具可用阵队法,及访求知阵队法者,陈所见以闻, 出攻守图二十五部赐河北。
一○七五年讨论营阵法,郭固、沈括都提出意见,宋神宗批评当时臣僚所献阵图,以为皆妄相惑,无一可取;并说:"果如此辈之说,则两敌相遇,须遣使预约战日,择一宽平之地,仍夷阜塞壑,诛草伐木,如射圃教场,方可尽其法耳。以理推之,知其不可用也决矣。"否定当时人所信从的唐李筌《太白阴经》中所载阵图,以为李筌的阵图止是营法,是防御部署,不是阵法。而采用唐李靖的六花阵法,营阵结合,止则为营,行则为阵,以奇正言之,则营为正,阵为奇,定下新的营阵法。沈括以为"若依古法,人占地二步,马四步,军中容军,队中容队,则十万人之队,占地方十余里,天下岂有方十里之地,无丘阜沟涧林木之碍者!兼九军共以一驻队为篱落,则兵不可复分,如九人共一皮,分之则死,此正孙武所谓靡军也"。
可见宋神宗的论断,是采取了沈括的意见的。宋代统治者并以阵法令诸军演习,如宋仁宗即位后,便留心武备,令捧日、天武、神卫、虎翼四军肄习战阵法。
一○四四年韩琦、范仲淹请于鄜延、环庆、泾原路各选三军,训以新定阵法;于陕西四路抽取曾押战队使臣十数人,更授以新议八阵之法,遣往河北阅习诸军。这个建议被采纳了,一○四五年遣内侍押班任守信往河北路教习阵法。
到命将出征,就以阵图约束诸将,如九七九年契丹入侵,命李继隆、崔翰、赵延进等将兵八万防御,宋太宗亲授阵图,分为八阵,要不是诸将临时改变阵法,几乎打大败仗。
一○七○年李复圭守庆州,以阵图授诸将,遇敌战败,复圭急收回阵图,推卸责任,诸将以战败被诛。          
  
第45节:阵图和宋辽战争(3)        
  在宋代统治者讲求阵法的鼓励下,诸将纷纷创制阵图,如一○○一年王超援灵州,上二图,其一遇敌即变而为防阵,其一置资粮在军营之外,分列游兵持劲弩,敌至则易聚而并力。
一○三六年洛苑使赵振献阵图。一○四一年知并州杨偕献龙虎八阵图。青州人赵宇献大衍阵图。一○四五年右领军卫大将军高志宁上阵图。一○五一年泾原经略使夏安期上弓箭手阵图,一○五五年并代钤辖苏安静上八阵图,一○七四年定州路副都总管、马步军都虞侯杨文广献阵图及取幽燕之策。这个杨文广就是宋代名将杨六郎的儿子,也就是为人所熟知的穆柯寨里被俘的青年将领杨宗保。
   
  在作战时,选拔骁将作排阵使。如九七六年攻幽州,命田钦祚与郭守文为排阵使,钦祚正生病,得到命令,喜极而死。一○○二年周莹领高阳关都部署,为三路排阵使。一○○四年澶渊之役,石保吉、李继隆分为驾前东西都排阵使等等。
   
  由于皇帝事先所制阵图不可能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统军将帅又不敢违背节制,只好机械执行,结果是非打败仗不可。一○七五年宋神宗和朝廷大臣研究对辽的和战问题,张方平问宋神宗,宋和契丹打了多少次仗,其中打了多少次胜仗,多少次败仗,宋神宗和其他大臣都答不出来。神宗反问张方平,张说:"宋与契丹大小八十一战,惟张齐贤太原之战,才一胜耳"。
八十一仗败了八十次,虽然失于夸大,但是,大体上败多胜少是没有疑问的。打败仗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主观主义的皇帝所制阵图的罪过。  
  相反,不凭阵图,违背皇帝命令的倒可以不打败仗。道理是临机应变,适应客观实际情况。著例如九七九年满城之战,李继隆、赵延进、崔翰等奉命按阵图分为八阵。军行到满城,和辽军骑兵遭遇,赵延进登高瞭望,敌骑东西两路挺进,连成一片,不见边际。情况已经危急了,崔翰等还在按图布阵,每阵相去百步,把兵力分散了,士卒疑惧,略无斗志。赵延进、李继隆便主张改变阵势,把原来"星布"的兵力,集中为两阵,前后呼应。崔翰还怕违背节制,万一打败仗,责任更大。赵延进、李继隆拍胸膛保证,如打败仗,由他两人负责。才改变阵势,兵力集中了,士卒忻喜,三战大破敌军。这里应该特别指出,赵延进的老婆是宋太宗尹皇后的妹子,李继隆则是宋太宗李皇后的兄弟,两人都是皇帝亲戚,所以敢于改变阵图,转败为胜。
另一例子是一○○一年威虏军之战。镇、定、高阳关三路都部署王显奉诏于近边布阵和应援北平控扼之路。但辽军并没有根据宋真宗的"作战部署"行事,这年十月入侵,前锋挺进,突过威虏军,王显只好就地迎击。刚好连日大雨,辽军的弓以皮为弦,雨久潮湿,不堪使用,王显乘之大破敌军。虽然打了胜仗,还是忧悸不堪,以违背诏命,自请处分。宋真宗亲自回信慰问,事情才算结束。
          第46节:阵图和宋辽战争(4)        
  前方将帅只有机械地执行皇帝所发阵图的责任,在不符合实际客观情况下,也无权临机应变,以致造成屡战屡败,丧师辱国的局面,当时的文臣武将是很深切了解这一点的,多次提出反对意见,要求不要再发阵图,给前方统帅以机动作战的权力。例如九八九年知制诰田锡上疏说:"今之御戎,无先于选将帅,既得将帅,请委任责成,不必降以阵图,不须授之方略,自然因机设变,观衅制宜,无不成功,无不破敌矣。……况今委任将帅,而每事欲从中降诏,授以方略,或赐以阵图,依从则有未合宜,专断则是违上旨,以此制胜,未见其长"。
九九九年,京西转运副使朱台符上疏说:"夫将帅者王之爪牙,登坛授钺,出门推毂,阃外之事,将军裁之,所以克敌而制胜也。近代动相牵制,不许便宜。兵以奇胜,而节制以阵图,事惟变适,而指踪以宣命,勇敢无所奋,知谋无所施,是以动而奔北也"。
一○四○年三司使晏殊力请罢内臣监军,不以阵图授诸将,使得应敌为攻守。
同时王德用守定州,也向宋仁宗指出真宗时的失策:"咸平景德(时)边兵二十余万,皆屯定武,不能分扼要害,故敌得轶境,径犯澶渊。且当时以阵图赐诸将,人皆谨守,不敢自为方略,缓急不相援,多至于败。今愿无赐阵图,第择诸将,使应变出奇,自立异功,则无不济"。
话都说得很透彻,但是,都被置之不理,像耳边风一样。其道理也很简单,一句话就是统治者对爪牙的不信任。最好的证据是以下一个例子。九九二年盐铁使李惟清建议慎擢将帅,以有威名者俾安边塞,庶节费用。宋太宗对他说私话:"选用将帅,亦须深体今之几宜。……今纵得人,未可便如古委之。此乃机事,卿所未知也"。
由此看来,即使将帅得人,也不能像古代那样授权给他们,而必须由皇帝亲自节制,阵图是节制诸将的主要手段,是非要不可的。  
  王安石和宋神宗曾经几次讨论宋太宗以来的阵图问题,并且比较了宋太祖太宗兄弟两人的御将之道,说得十分清楚。一次是在一○七二年八月:  
  神宗论太宗时用兵,多作大小卷(阵图)付将帅,御其进退,不如太祖。  
  王安石曰:太祖知将帅情状,故能得其心力。如言郭进反,乃以其人送郭进,此知郭进非反也,故如此。所以如进者皆得自竭也。其后郭进乃为奸人所摧,至自杀。杨业亦为奸人所陷,不得其死。将帅尽力者乃如此,则谁肯为朝廷尽力?此王师所以不复振,非特中御之失而已。
 
  神宗曰:祖宗时从中御将,盖以五代时士卒或外附,故惩其事而从中御。  
  王安石曰:太祖能使人不敢侮,故人为用,人为用,故虽不中御,而将帅奉令承教无违者,此所以征则强,守则固也。          
 
第47节:阵图和宋辽战争(5)        
  指出从中御将,颁赐阵图是惩五代之事,是怕士卒叛变,怕将帅割据,指出宋太祖虽不中御,而将帅奉令惟谨。反面的话也就是宋太宗和他以下的统治者,不能使人不敢侮,因之也就越发不放心,只好从中御将,自负胜败之责了。
 
  另一次讨论在第二年十一月:  
  宋神宗问先朝何以有澶渊之事。  
  安石曰:太宗为傅潜奏防秋在近,亦未知兵将所在,诏付两卷文字云,兵数尽在其中,候贼如此,即开某卷,如彼,即开某卷。若御将如此,即惟傅潜王超乃肯为将。稍有才略,必不肯于此时为将,坐待败衄也。但任将一事如此,便无以胜敌。
   
  连兵将所在、兵数多少也不知道的前方统帅,只凭皇帝所发阵图作战。这样的统帅,这样的御将之道,要打胜仗是绝对不可能的。这是宋辽战争中宋所以屡战屡败,不能收复幽燕的原因之一。这也是宋代著名将帅如广大人民所熟知的杨业,所以遭忌故死,狄青做了枢密使以后,被人散布谣言去职忧死的原因。因为这些人都不像傅潜、王超那样,而是有才略、有决断、有经验、有担当的。同时,这一事实也反映了宋代统治阶级内部的深刻矛盾。
 
  (原载一九五九年四月七日《新建设》第四期,后收入《灯下集》)         第48节:度牒        
  度?牒  
  《水浒传》第四回写鲁达三拳打死了镇关西以后,从渭州(今甘肃平凉)逃到代州雁门县(今山西雁门),因为官府画影图形,到处张贴榜文,缉捕很急,只好在五台山出家当了和尚,起个法名叫鲁智深。从此,寺院里多了一个和尚,在俗世却少一个犯罪逃亡的军官,打死镇关西这一案子由于无处追查,便此了结。
 
  在鲁达出家之前,赵员外对他说,"已买下一道五花度牒在此。"照常理说,度牒是出家人的身份证,应该由替他剃度的寺院填给,怎么鲁达在没有出家之前,赵员外的家里就买了一道度牒呢?而且度牒既是出家人的身份证,又怎么可以买卖呢?卖主又是谁呢?
 
  原来在宋朝,度牒是可以买卖的,卖主是宋朝中央政府。公元一○六七年宋朝政府开始出卖度牒,一直卖到宋亡。在这两百年中,卖度牒所得的钱在政府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一道度牒的价格因时因地不等,如宋神宗时官价每道卖钱一百三十千,但在夔州路则卖到三百千,广西路则卖到六百五十千。
当时中原一带米价每斗不过七、八十文至一百文。 每道度牒折合米约在一百三、四十石以上。南宋时每道度牒卖钱一百二十贯至八百贯或折米一百五十石至三百石。    
  度牒这样贵,什么人才能买得起?当然只有财主赵员外那样的人了。  
  买了度牒,只能出家当和尚,当道士,有什么好处?花这么多钱出家,说明当时的老百姓,以至部分地主,不如当和尚、道士好。  
  老百姓不必说了,宋代人民负担特别重。和尚道士吃十方,寺院有田产,当了和尚、道士就不必服兵役、劳役,不出身丁钱米和其他苛捐杂税,逃避了政府的剥削,吃一碗现成饭,成为不劳而食的合法的游民。
 
  地主呢?虽然对农民来说,他是剥削者,很神气。但在地主阶级内部来说,也有矛盾。因为地主也有官民之分,地主而又做了官的就有权有势,是官户。至于非官户的地主,为了保全身家财产,得想尽一切办法巴成官户,要子弟读书中进士做官,如不行,也得出钱买官告,成为名义上的官户,当时官告也可以用钱买,但比度牒更贵。再不,就买张度牒也好。因为寺院田产是可以免租赋的。
   
  此外,还有许多好处,如和尚、道士在法律上受优待,宋代法律:"僧尼道士女冠,文武官七品以下者,有罪许减赎。"    
  如果犯了杀人大罪,出家更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有效手段。古时候还不会照相,一般人都留长头发,缉拿榜文上只能说这人脸黄脸黑,有须无须,像鲁达那样的军官,剃了头发、胡子,改穿袈裟,离开了本乡本土,外地生人便很难辨认出来了。又如同书武松在鸳鸯楼杀了十五条人命,在十字坡菜园子张青家得了一张年龄像貌相当的度牒,便剪了头发,披在脸上遮盖刺的金印,装作行者模样,一路上二龙山去落草。虽然到处张挂榜文要逮捕他,可是"武松已自做了行者,于路却没人盘诘他"。可见有了度牒,就可以化装,使人辨认不出,对杀人犯罪来说是很顶事的。
 
  正因为如此,度牒有广大的销路,宋朝政府就大卖度牒,成为生财之道。不但出卖,有时候还要强迫摊派呢。  
  北宋的度牒是雕版用黄纸印的。到南宋建炎三年(一一二九)才改用绫绢织造,织造的机关是少府监文思院,和织造官告同一个地方。《水浒传》所说的五花度牒,实际上是南宋的事。
 
  从买度牒这一件事来说,《水浒传》是真实地反映了宋代的历史事实和阶级矛盾的。  
  (原载一九五九年五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  
  后收入《灯下集》)         第49节:古代的服装及其他        
  古代的服装及其他  
  在封建社会里,也和今天一样,人人都要穿衣裳。但是,有一点不同,衣裳的质料、颜色、花饰有极大讲究,不能随便穿,违反了制度,就会杀头,甚至一家子都得陪着死。原来那时候,衣裳也是表示阶级身份的。
 
  以质料而论,绸、缎、绵、绣、绡、绮等等都是统治阶级专用的,平民百姓只能穿布衣。以此,布衣就成为平民百姓的代名词了,有些朝代还特地规定,做买卖的有钱人,即使买得起,也禁止着用这些材料。
 
  以颜色而论,大红、鹅黄、紫、绿等染料国内产量少,得从南洋等地进口,价格很贵。数量少,价钱贵,色彩好看,这样,连色彩也被统治阶级专利了。皇帝穿黄袍,最高级的官员穿大红、大紫,以下的官员穿绿,皂隶穿黑。至于平民百姓,就只好穿白了,以此"白衣"也成为平民百姓的代名词。
 
  至于花饰,在袍子上刺绣或者织成龙、凤、狮子、麒麟、蟒、仙鹤、各种各样的鸟等等,也是按贵族、官僚的地位和等级分别规定的。平民百姓连绣一条小虫儿、小鱼儿也不行,更不用说描龙画凤了。不但如此,在统治阶级内部,也有极大讲究,例如龙袍,只有皇帝才能穿,绣着凤的服装,只有皇后才配穿,即便是最大的官僚如穿这样的服装,就犯"僭用"、"大逆不道"的罪恶,非死不可。
 
  北宋时有一个大官僚,很能办事,也得到皇帝信任。有一次多喝了一点酒,不检点穿件黄衣服,被人看见告发,几乎闯了大祸。  
  明太祖杀了很多功臣,其中有几个战功很大的,被处死的罪状之一是僭用龙凤服饰。  
  本来,贵族、官僚和平民都一样长着眼睛鼻子,一样黄脸皮,黑头发,一眼看去,如何能分出贵贱来?唯一区别的办法是用衣裳的质料、色彩、花饰,构成等级地位的标识;特别是花饰,官员一般在官服的前胸绣上动物图案,文官用鸟,武官用兽,其中又按品级分别规定哪一级用什么鸟什么兽,是一点也不能含糊的。这样,不用看面貌,一看衣裳的颜色和花饰就知道是什么地位的贵族,什么等级的官员了。当然,衬配着衣裳的还有帽子、靴子,例如皇帝的平天冠,皇后和贵族妇女的凤冠,官员的纱帽、朝靴,以及身上佩带的紫金鱼袋或者帽上的翎毛,坐的车饰,轿子的装饰和抬轿的人数,和住的房子的高度,间数多少,用什么瓦之类等等。
 
  在北京,许多旧建筑,主要是故宫,不是都盖的是黄琉璃瓦吗?这种房子只有皇帝才能住,再不,就是死去的皇帝,例如帝王庙。神佛也被优待,像北海的天王殿也用琉璃瓦,不过是杂色的。
 
  为了确保专用的权利,历代史书上都有《舆服志》这一类的专门记录,在法律上也有专门的条款。  
  各个阶级的人们规定穿用不同的服装,住不同的房子,使用不同的交通工具,绝对不许乱用。遵守规定的叫合于礼制,反之就是犯法。合于礼制的意思,就是维护封建秩序。但是,也有例外,例如在统治阶级控制力量削弱的时候,富商大贾突破规定,乱穿衣裳,模仿宫廷和官僚家庭打扮,或者索性拿钱买官爵,穿着品官服装,招摇过市。至于农民起义战争爆发后,起义的人们根本不管这一套,爱穿什么就穿什么,那就更不用说了。
 
  今天这些都已经成为历史上的陈迹了。宫殿、王府、大官僚的邸第还可以看到,只是已经变了性质,例如故宫和天王殿都成为博物馆,帝王庙办了中学,成为人民大众游览和学习的场所了。至于服装,除了在博物馆可以看到一些以外,人们还可在舞台上看到。
 
  (原载一九五九年六月五日《人民日报》,后收入《灯下集》)         第50节:谈烟草(1)        
  谈烟草  
  几个月前,和夏衍同志在一起闲谈,谈到烟草的传布历史,他把我的说法写在《花木瓜果之类》文章中,发表在《新观察》上。这几天我又查了过去所写的文章,看了一些书,恰好相反,那天我记错了,把话说倒了,烟草不是从广州传到朝鲜、日本,而是由日本传到朝鲜,又传入我国东北的;另一路则从菲律宾传到福建、广东,又从闽广传到北方。第三条是由南洋输入广东。
 
  看来,对烟草传入历史有兴趣的人并不少。而且,那次说拧了,也应该更正。写《谈烟草》。  
  几十年前,美国有一个人叫洛弗,写了一本关于烟草的小册子,讲烟草输入亚洲各地的情形。据他的研究,日本在一六一五年(明万历四十三年)曾经下令禁止吸烟,焚毁烟叶,拔去未获的烟草。至于烟草的输入日本,开始种植,大约是一六○五年左右的事。第一次带烟叶到日本来的是葡萄牙人,葡萄牙人在日本记载上叫做南蛮,时间在十六世纪末年。不过几年,长崎便有人经营烟草种植,吸烟的习惯很快地就传播到各处,尽管有禁令,人们还是爱吸。日本人所用淡芭菰这个字,就是从葡萄牙文Tobaco来的。
 
  在中国方面,最初传入烟草的是十七世纪初年的福建水手,他们从吕宋带回来烟草的种子,再从福建南传到广东,北传到江浙。明末名医张介宾(景岳)在他的著作中,第一次提到烟草的历史和故事。他说:"烟草自古未闻。近自我明万历(一五七三至一六二○)时,出于闽广之间,自后吴、楚地土皆种植之,总不若闽中者色微黄质细,名为金丝烟者,力强气胜为优。求其服食之始,则闻以征滇之役,师旅深入瘴地,无不染病,独一营安然无恙,问其故,则众皆服烟。由是遍传,今则西南一方,无分老幼,朝夕不能间矣。"一六三八年(明思宗崇祯十一年)和一六四一年都曾有诏谕禁止吸烟和种烟,但是不管事。到崇祯末年已经弄到"三尺之童,无不吸烟"的地步了。
 
  在朝鲜,据荷兰水手汉末尔一六六八年的报告,远在五、六十年前,朝鲜已经从日本输入烟草和种植的方法了。他们以为这种种子来自南蛮国,名之为南蛮草。在汉末尔被俘居留在朝鲜的时候,朝鲜人已经有了吸烟的嗜好。朝鲜烟草最为中国人所爱好,两年一次的朝鲜使臣到北京来,在礼物中就有烟草一项。
 
  烟草传到东方的路线有三条:第一条由墨西哥到菲律宾、到中国台湾,再到内地,第二条由葡萄牙人传到印度、印度尼西亚和日本,第三条俄国人到了西伯利亚,学会了吸烟和种烟的方法。
        第51节:谈烟草(2)        
  洛弗的著作是泛论亚洲的烟草传布的。至于烟草在我国国内传布情况,材料也很多。  
  明人著作中除张介宾的《景岳全书》外,提到烟草的历史的有方以智的《物理小识》卷九记:"万历末,有携淡把姑至漳泉者,马氏造之曰淡肉果,渐传至九边,皆衔长管而火点吞吐之,有醉仆者。崇祯时严禁之不止。其本似春不老而叶大于菜,曝干以火酒炒曰金丝烟,北人呼为淡把姑,或呼担不归。其性可以祛湿发散,然服久则肺焦,诸药多不效,其症为吐黄水而死。"说得很怕人。漳泉的烟草来自台湾,《台湾府志》土产门:"淡芭菰冬种春收,晒而切之,以筒烧吸,能醉人。原产湾地,明季漳人取种回栽,今名为烟,达天下矣。"台湾的烟草又来自菲律宾,姚旅《露书》:"吕宋国有草名淡芭菰,一名金丝烟,烟气从管中入喉,能令人醉,亦辟瘴气,可治头虱。"也可以杀农业害虫,朱仕琇《海东賸语》说:"台田苗生虫,每卜种以烟梗附其下,虫患乃息。"赵翼《陔余丛考》卷三十三烟草条:"王阮亭引姚旅《露书》……初漳州人自海外携来,莆田亦种之,反多于吕宋矣。然唐诗云相思若烟草,似唐时已有服之者。据王肱《枕蚓庵琐语》,谓烟叶出闽中,边上人寒疾,非此不治,关外至以一马易一斤。崇祯中下令禁之,民间私种者问徒,利重法轻,民冒禁如故。寻下令犯者皆斩,然不久因军中病寒不治,遂弛其禁。予儿时尚不识烟为何物,崇祯末三尺童子莫不吃烟矣。据此则烟草自崇祯末乃盛行也。"杨士聪《玉堂荟记》说崇祯十二年(一六三九)定例,吃烟者死。洪承畴请开其禁,初以吃烟声似吃燕,故恶之。原来还有忌讳在里头呢。《寒夜丛谈》也说:"烟草产自闽中,……崇祯初重法禁之不止,末年遂遍地种矣。余儿时见食此者尚少,迨二十年后,男女老少,无不手一管,腰一囊。"董含大概是不抽烟的,他在《三冈识略》里讲到抽烟:"明季服烟有禁,惟闽人幼而习之,他处百无一二也。近日宾主相见,以此鸣敬,俛仰涕唾,恶态毕具。始则城市服之,已而及乡村矣。始犹男子服之,既则偏闺阁矣。习俗易人,真有不知其然而然者。"连烟管也有讲究,张向安《亥自集》竹枝词:"淡芭菰好解愁能,幽怨传来吕宋曾,一种湘筠和泪色,土花斑驳上洋藤。原注烟草始于吕宋国,近洋中有藤,花纹斑驳,以制烟筒极精。"这是清朝嘉庆时期的事情了。这样,从菲律宾到我国台湾,到漳、泉,再传到北方九边,这是烟草传入我国的第一条路线。
 
  第二条路线是由南洋输入广东,据《粤志》:"粤中有仁草,一曰八角草,一曰金丝烟,治验亦多。其性辛散,食其气,令人醉。一曰烟酒,其种得之大西洋。一名淡巴菰,相思草,闽产者佳。"一说由越南传入,广东《高要县志》:"烟叶出自交趾,今所在有之,茎高三四尺,叶多细毛,采叶晒干如金丝色,性最酷烈,取一二厘于竹管内以口吸之,口鼻出烟,服之以御风湿,独取一时爽快,然久服面目俱黄,肺枯声干,未有不殒身者,愚民相率服习,如蛾赴火,诚不可不严戢之也。"杨士聪《玉堂荟记》说:"烟自天启末(一六二○至一六二七)调广兵,乃渐有之。"可见也是由部队带到北方去的。
        第52节:谈烟草(3)        
  第三条路线是由辽东传入,从日本到朝鲜到辽东。朝鲜人称烟草为南蛮草,又名南草。万历四十四、五年间(一六一六至一六一七)由日本输入朝鲜。天启辛酉、壬戌(一六二一至一六二二)以后,朝鲜吸烟的人很多。由商人输入沈阳,清太宗以其非土产,下令禁止。朝鲜《李朝仁祖实录》记,一六三七年(明崇祯十年,清崇德二年),朝鲜政府以南草作礼物赠与建州官员云:"丁丑七月辛巳,户曹启曰,世子蒙尘于异域,彼人来往馆所者不绝,而行中无可赠之物,请送南草三百余斤。"从之。"世子即昭显世子,因三田渡之盟作质于建州,彼人指建州官员。可是第二年即被建州禁止,《仁祖实录》:"戊寅(一六三八)八月甲午,我国人潜以南灵草入送沈阳,为清将所党,大肆诘责。南灵草,日本国所产之草也,其叶大者可七八寸许,细截之而盛之竹筒,或以银锡作筒,火以吸之,味辛烈,谓之治痰消食,而久服往往伤肝气,令人目翳。此草自丙辰、丁巳间(一六一六至一六一七)越海来,人有服之者而不至于盛行。辛酉、壬戌(一六二一至一六二二)以来,无人不服,对客辄代茶饮,或谓之烟茶,或谓之烟酒。至种采相交易。久服者知其有害无利,欲罢而终不能焉。世称妖草。转入沈阳,沈人亦甚嗜之。而虏汗(指清太宗)以为非土产,耗财货,下令大禁云。"次年,朝鲜派往沈阳的使节即以夹带南草被凤凰城人所发觉,为宪司所劾罢职。同书又记:"庚辰(一六四○)四月庚午,宾客李行远驰启曰:清国南草之禁,近来尤重,朝廷事目,亦极严峻。而见利忘生,百计潜藏,以致辱国。请今后犯禁者一斤以上先斩后闻,未满一斤者,囚禁义州,从轻重科罪。从之。"两国都用重刑禁止输入和走私,甚至处走私的以死刑,可是,吸烟已成建州贵族的迫切需要,无论如何也禁止不了。同书记:"丙戌(一六四六)五月辛巳,冬至使李基祚至北京,驰启曰:龙将(英俄尔岱)密言于李叱石曰:今番减米乃九王之力,九王喜吸南草,又欲得良鹰,南草良鹰,并可入送,以致谢意云。"九王即当时的摄政王多尔衮。把以上的史料和荷兰水手汉末尔的报告对比,是完全符合的。而且南草也确是日本名词,《言泉》,"南草,淡芭菰之异称也",可证。上引《李朝实录》中的南灵草,大概就是南蛮草,灵蛮字形相近,抄本是很容易抄错的。
 
  在中国方面,和朝鲜接壤的是辽河以东新兴的后金。(一六三六年后改称清,本文称未入关前为建州,未改国号前为后金,入关后为清)。明人禁烟上文已经讲过了,后金的禁烟则见于《东华录》:"天聪八年(一六三四),上谓贝勒萨哈廉曰:闻有不遵烟禁,犹自擅用者。对曰:臣父大贝勒曾言,所以禁众人,不禁诸贝勒者,或以我用烟故耳。若欲禁止用烟,当自臣等始。上曰:不然,诸贝勒虽用,小民岂可效之,民间食用诸物,朕何尝加禁耶!又谓固山额真那木泰曰:尔等诸臣在衙门禁止人用烟,至家又私用之,以此推之,凡事俱不可信矣。朕所以禁用烟者,或有穷乏之家,其仆从皆穷乏无衣,犹买烟自用,故禁之耳。不当禁而禁,汝等自当直谏,若以为当禁,汝等何不痛革!不然,外廷私议禁约之非,是以臣谤君,子谤父也。"《皇朝文献通考·刑考》也记,崇德三年(一六三八)严出境货买烟草之禁。从这一段记载,我们知道:第一,后金之禁烟,在一六三四年之前,比朝鲜的记载早四年。第二,当时的贵族,王公贝勒大臣中有不少人都抽烟,除九王以外,大贝勒代善也有烟瘾。第三,后金禁烟的对象是老百姓,不禁贵族。由于禁下不禁上,禁令没有什么效果,贵族大臣们有意见。第四,后金之禁烟目的是为了非土产,耗财货。这一点除了已见上引的朝鲜记载以外,还在一六四一年的烟草解禁令中明白指出,据《东华录》:"崇德六年(一六四一)二月戊申,谕户部曰:前定禁烟之令,其种者用者,屡行申饬。近见大臣等犹然用之,以致小民效尤不止。故行开禁,凡欲用烟者,惟许人自种而用之,若出边货买者处死。"烟禁的开放,只限于自种自用,至于从国外走私输入的,仍然要杀头,和上引朝鲜记载可以互证。从这件事情看来,清太宗对烟草采用民间自种、严禁走私进口的政策是正确的,在那个时代能够有这样的措施是件很了不起的事。
        第53节:谈烟草(4)        
  由于开放了禁令,东北有很多地方种了烟,《盛京通志·物产》《皇朝通志·昆虫草木略》都说:"陇旁隙地多种之,叶肥大至径尺,食之御寒。"《热河志》说:"陇旁隙地,多种烟草,肥大至径尺,其近顶处数尺曰盖露。"这就是有名的关东烟叶,当时人以为味胜建烟。西北如陕北,《延绥镇志》:"烟草其苗掀生如葵,叶光泽,形如红蓼,不相对,高数尺,三伏中开花,色黄,八月采,阴干,用酒洗切成丝。而各省之有名者:崇德烟、黄县烟、曲沃烟、美原烟,惟日本之倭丝为佳。"《百草镜说》:"烟一名相思草,烟品之多,至今极盛。在内地则福建漳州有石马烟,浙常山有面烟,江西有射洪烟,山东有济宁烟,近日粤东有潮烟。"俞正燮《癸巳存稿·吃烟事述》提到兰州有水烟。荆毛当时有些人见人不吃烟,笑话他是明朝人,其实根据史料,明末人是吃烟的。
 
  清朝康熙帝也是反对抽烟的。俞正燮引:"康熙到德州,传旨:朕生平不好酒,亦能饮一斤,止是不用。最可恶是用烟,诸臣在围场中终日侍,朕曾用烟否?每见诸臣私在巡抚帐房中吃烟,真可厌恶。况烟为最耗气之物,不惟朕不用,列圣俱不用也。"清宫制度,不禁烟,也不把烟列入茶酒一类,作为待客的物品,由此可见康熙帝之反对吃烟,是从卫生观点出发,和清太宗的禁烟从经济观点出发,是有所不同的。
 
  烟草作为药用材料,朝鲜很注意,张璐《本经逢原》说:"烟草之火,方书不录,惟朝鲜志见之。始自闽人吸以祛瘴,而后北方借以避寒,今则遍行寰宇。"有人卷烟叶塞笔管中,可使笔不蛀。《醒世奇观》以为烟油杀蛇,以注蚂蝗,立僵。
 
  清人入关后,如上所说,多尔衮酷嗜烟草,其他贵族大臣也有吃烟的习惯,渐渐地吃烟成为社会风气了,甚至妇女也抽上了。董潮《东臯杂钞》卷二:"烟草本夷种,嗜之者始于明季。近日士大夫习以为常,大廷广众中以此为待客之具,至闺阁亦然。"
 
  以上说的都指的是抽旱烟水烟。至于纸烟,那是较后的事了,也希望有人能把纸烟的历史谈一谈。  
  我想,谈一点对我们日常生活有关的一些事情,了解它的发生和发展,以至对人民生活、国家经济的影响,也不是不值得的。  
  一九五九年十月二十日  
  (原载一九五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光明日报》,后收入《灯下集》)        
 
第54节:古人读书不易        
  古人读书不易  
  古代人读书很不容易,因为在印刷术和纸没有发明之前,一般人是读不起书的。第一,书很贵重,得用手抄写在竹简或者木牍上,一片竹简、木牍写不了多少字,几部书就装满了好几车子,有人说"学富五车",说的是念的书超过五部车子装的简牍,其实用今天的眼光看,五个车子的书并不怎么多。孔子念书很用功,"韦编三绝",韦是皮带子,竹简、木牍用皮带子拴起来,才不致于乱。这种书是用绳子编起来的,所以叫做编。读得多了,把皮带都翻断了三次,是形容他老人家非常用功,对一部书反复阅读,熟读精读的意思。一句话,这样贵重的书,普通人是读不起的。后来人们把书写在帛上,卷成一卷一卷的,所以一部书又分作若干卷。帛也很贵,只有有钱的人才抄得起。到了纸发明了,虽然便宜些,但是还得手抄,抄一部书很费事,抄很多部书就更麻烦了,一般人还是抄不起。用纸写的书,可以装订成册,所以书又有册的名称。第二,有了书,还得有人教,古代学校很少,而且也只有贵族官僚子弟才能上学。虽然有些私人讲学的,但也要交学费(束脩),交不起的人还是上不了学。第三,因为书贵,书少,一个学校的学生就不可能人人都有书,只能凭老师口授,自己笔记,这样,学习的时间就要长一些,靠劳动才能生活的人们,读书便更不容易了。
 
  总之,由于物质条件的限制,古代人读书,尤其要读很多书是很困难的。也正因为这样,读书也有阶级的限制,贵族官僚子弟读书容易,平民子弟读书困难,知识被垄断了,士排列在农、工、商之前,就是这个道理。
 
  到了印刷术发明以后,书籍成为商品,可以在书店里买到了,但是,还是有限制,穷人买不起书,更买不起很多书。穷人要读书,得想法借,得自己抄,还是很困难。例如十四世纪时,书已经成万部地印出来了,各大城市都有书肆,但是穷人要读书,还是非常艰苦。明初有名的学者宋濂,写了一篇《送东阳马生序》,讲他自己读书的艰苦情况说:
 
  我小的时候,就喜欢研究学问,家里穷,弄不到书,只好到有书的人家借,亲自抄写,约定日子还。大冷天,砚都结冰了,手指冻得弯不过来,还是赶着抄,抄完了送回去,不敢错过日子。因为这样,人家才肯借书给我,也才能读很多书。
 
  到成年了,越发想多读书,可是没有好老师,只好赶到百多里外,找有名望的老先生请教。老先生名气大,学生子挤满一屋子,很讲派头。我站在旁边请教,弓着身子,侧着耳朵,听他教诲。碰到他发脾气,我越发恭谨,不敢说一句话,等他高兴了,又再请教。以此,我虽然不很聪明,到底还学了一些知识。
 
  当我去求师的时候,背着行李,走过深山巨谷,冬天大风大雪,雪深到几尺,脚皮都裂了也不知道,到了客栈,四肢都冻僵了,人家给喝了热水,盖了被子,半天才暖和过来。一天吃两顿,穿件破棉袍,从不羡慕别人吃得好,穿得好,也从不觉得自己寒伧。因为求得知识是最快乐的事情,别的便不理会了。
 
  宋濂是在这样艰苦情况之下,经过努力,攀登学问的高峰的。他在文章的后面,劝告当时的学生说:  
  你们现在在太学上学,国家供给伙食、衣服,不必挨饿受冻了。在大房子里念书,用不着奔走求师了。有司业、博士教你们,不会有问了不答、求而不理的事情了。要读的书都有了,不必像我那样向人借来抄写。有这样条件,还学不好,要不是天资差,就是不像我那样专心、用功。这样好条件,还学不好,是说不过去的。
 
  这一段话,我读了很动心。今天,我们学习的条件,比宋濂所劝告的那些学生的时代,不知道要好多少倍,要是不努力,学不好,我看,也是说不过去的。  
  (选自《灯下集》)         第55节:古人的坐、跪、拜        
  古人的坐、跪、拜  
  年轻时候看旧戏,老百姓见官得跪着,小官见大官得跪着,大官见皇帝也得跪着,跪之不足,有时还得拜上几拜,心里好生纳罕,好像人们长着膝盖就是为着跪、拜似的,为什么会有这种礼节呢?
 
  后来读了些书,证明戏台上的跪、拜,确是反映了古代人们的生活礼节。例如清末大学士瞿鸿禨的日记上,就记载着清朝的宰相们和皇帝、皇太后谈话的时候,都一溜子跪在地上,他们大多数人都年纪大了,听觉不好,跪在后边的听不清楚皇帝说的什么,就只好推推前边跪的人,问到底说的是什么。有的笔记还记着这些年老的大官,怕跪久了支持不住,特地在裤子中间加衬一些东西,名为护膝。而且,不止是宫廷、官府如此,民间也是这样的,如蔡邕《饮马长城窟行》:"长跪读素书,书上竟何如?"古诗:"上山采蘼芜,下山逢故夫,长跪问故夫,新人复何如?"《后汉书·梁鸿传》说,孟光嫁给梁鸿,带了许多嫁妆,过门七天,梁鸿不跟她说话,孟光就跪在床下请罪。《孔雀东南飞》:"府吏长跪答,伏维启阿母。"可见妇女对男子、儿子对母亲也是有长跪的礼节的。
 
  这到底是什么缘故呢?  
  原来古代人是席地而坐的,那时候没有椅子、桌子之类的家具,不管人们在社会上地位的高低,都只能在地上铺一条席子,坐在地上。例如汉文帝和贾谊谈话,谈到夜半,谈得很投机,文帝不觉前席,坐得靠近贾谊一些,听取他的意见。至于三国时代管宁和华歆因为志趣不同,割席的故事,更是尽人皆知,不必细说了。正因为人们日常生活、学习也罢,工作也罢,都是坐在地上的,所以跪、拜就成为表示礼节的方式了。宋朝朱熹对坐、跪、拜之间的关系,有很好的说明。他说:
 
  古人坐着的时候,两膝着地,脚掌朝上,身子坐在脚掌上,就像现在的胡跪。要和人打招呼--肃拜,就拱两手到地;顿首呢,是把头顿于手上;稽首则不用手,而以头着地,像现在的礼拜,这些礼节都是因为跪坐着而表示恭敬的。至于跪和坐又有小小不同处:跪是膝着地,伸腰及股,坐呢?膝着地,以臀着脚掌,跪有危义,坐则稍安。
   
  从朱子这篇文章看来,宋朝人已经弄不清跪、坐、拜的由来了,所以朱熹得做这番考证。  
  有人不免提出疑问,人们都坐在地上,又怎么能工作和吃饭呢?这也不必担心,古人想出了办法,制造了一种小案,放在席上,可用以写字、吃饭。梁鸿和孟光夫妻相敬如宾,吃饭的时候,孟光一切准备好了,举案齐眉。把案举高到齐眉毛,这个案是很小很轻的,要不然,像今天一般桌子那样大小,孟光就非是个大力士不可。
 
  因为古代人们都是坐在地上的,所以就得讲清洁卫生,要不然,一地的灰尘,成天坐着,弄得很脏,成何体统?  
  到了汉朝后期,北方少数民族的一种家具--胡床,传进来了,行军时使用非常方便,曹操就曾坐在胡床上指挥作战。后来从胡床一变而为家庭使用的椅子,椅子高了,就得有较高的桌子,从此人们就离开了席子,不再席地坐,改为坐椅子、凳子了。家庭也罢,机关也罢,内部的陈设也随之而改变了。
 
  人们的生活环境起了很大的变化,但是,根据席地而坐孳生的礼节,跪和拜却仍旧习惯地继承下来,坐和跪、拜分了家,以此,跪和拜也就失去了原来生活上的意义,单纯地成为表示敬意和等级差别的礼节了。
 
  由此看来,不是我们的祖先喜爱跪、拜,而是由生活方式、物质条件决定的。辛亥革命以后,不止革了皇帝的命,也革了跪、拜的命,不是很好的说明吗?  
  (原载一九六二年八月五日《人民日报》,后收入《学习集》)    本书由TXT之梦(19900849)为您整理制作。更多TXT好书,敬请登录www.11dream.com声明:【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负任何责任】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电子书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24小时内删除,不得用作商业用途;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