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山水醉:洛阳“性奴案”嫌犯履历曝光 转业后谋划禁室培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3:41:22



 

 

 

 

 

 



  新华报业网电 洛阳市公安局昨日通报称,近日破获的“性奴案”涉案嫌疑人李浩已被抓获归案,其在单位属事业编制,非公务员。 

    警方通报案情

 

    警方称,9月3日凌晨,洛阳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接到报警,一群众称其女性亲戚马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接报后,民警迅速行动,找到马某了解案情。同时,洛阳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于当日上午成功解救另外3名被囚禁女子,并找到两名女子的尸体。

 

    经调查核实,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职工李浩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缜密侦查后,当晚在南阳市将李浩抓捕归案。

 

    现年34岁的李浩在单位属事业编制,非公务员,已婚,并育有一子。经审讯查明,李浩为掩盖其犯罪行为,事先在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对她们进行人身侵害,并组织容留她们卖淫,牟取钱财。6名女青年被囚禁时间最长近21个月、最短2个月。其间,李浩将2名不服“管理”的女青年杀害。

 

    嫌犯履历曝光

 

    昨日,犯罪嫌疑人李浩的亲属不知所终。南都记者昨日多次试图与其妻子联系,均告失败。其位于洛阳市涧西区龙磷路某小区的邻居告诉南都记者,媒体报道该案后,李浩的妻子便很少在家属院中出现。“估计是去亲戚家或者朋友那里躲避一段时间了。”

 

    南都记者辗转获得的一份书面材料显示,洛阳性奴案主犯李浩,1977年2月出生,河南南阳新野人。中共党员,专科学历。

 

    消息人士称,大约是在1996年期间,当时21岁的李浩应征入伍。当年12月李浩成为武警部队徐州市消防支队沛县中队一名战士。其间,历任副班长、班长。1999年12月,李浩选调为士官,2005年4月退伍。2006年8月由洛阳市退伍安置办安排到偃师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于2006年11月正式上班。

 

    洛阳刑警章大可感慨说,从审讯情况看,李浩用心可谓“良苦”。从其入职的第二年开始,他就已经开始了自己的“禁室培欲”计划。

 

    “但是他的编制、工资在偃师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身份是工人,但未到偃师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报到,而是由当时的主管部门直接借调到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执法)大队工作至今。”李浩的一位同事说。平日里在同事面前表现“低调”的李浩,在洛阳性奴案被披露后,几乎所有同事都不敢相信。目前其所在单位已经被要求“不得接受媒体采访”。 来源:大众网 作者:纪许光


南都记者纪许光 发自河南洛阳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4米深处的案件———消防兵转业的34岁当地男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瞒着妻子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本月初,该案因一女子的举报电话而告破。洛阳警方从地窖中成功解救出4名歌厅女,同时,还找到两具尸体……


洛阳**郑胜利说,干了一辈子刑侦的他永远无法忘记本月初市局指挥中心转来的那个电话。因为这个电话,4名年轻女子的命运发生巨大转变———震惊洛阳警界的“李浩囚禁**”案因此引爆。

  郑胜利说,本月初,23岁的女子小晴向当地**机关报案称,其趁着被强行带出卖淫的机会,刚刚从“大哥”为她构建的一个地窖中逃离。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和另外5名姐妹被诱骗绑架后,沦为“大哥”的**。

  “其间,‘大哥’还杀了两个人。”小晴的话很快引起洛阳警方重视。由洛阳市分管刑侦工作的多名警界高层坐镇。针对这一案件的专案组当日宣告成立。随后的两天时间里,警方出击,解救了小美、丹丹、可可等女子。

  据接近专案组的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案发现场位于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一个小区。被囚禁人员成功解救后,按照女孩子们的描述,警方在本月6日及稍晚的时候,在囚禁女子的地窖中,又陆续挖出两具尸体    凌沧洲:洛阳地窖性奴案演绎山寨模式 


             2011-9-22 13:52:57 http://bbs.oeeee.com/articles/2011-9/22/7481975_1.html



日前上演的这起退伍兵公务员——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李浩诱骗绑架性奴案——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成功浓缩了希特勒/萨达姆/卡扎菲/等人的统治艺术精华,是为奴隶山寨模式在社会犯罪领域中的经典案例。

第一步,诱拐欺骗。希特勒/萨达姆/卡扎菲/等人把民众哄骗上套的第一步,也得先勾勒出美好的蓝图,李浩诱骗歌厅女出台,肯定也得以人民币作为诱饵。贪婪和短视,贫穷和饥饿时提供富裕美好生活的虚假蓝图,足以欺骗诱拐这些奴隶。

第二步,暴力绑架。希特勒/萨达姆/卡扎菲/等人把民众哄骗上套后,为了加强统治,要镇压反抗,希特勒的冲锋队之夜,萨达姆的杜贾尔村集体屠杀,卡扎菲的监狱中成批处死,金二王朝对逃亡的人锁链穿骨,对财长及安全副部长的枪决,都可以看作暴力镇压和威吓。李浩对“不听话女子”芳芳的处死,对其他性奴的震慑威吓,其统治艺术是一样的。

第三步,饥饿疗法。希特勒/萨达姆/卡扎菲等人为了转移视线,把国外的敌人塑造成恶魔,宣称被国外敌人颠覆,就会给人民带来痛苦/混乱/饥饿。李浩两天多才送一次饭,目的就是让饥饿的本能击垮性奴残存的自由意志,只有他去送饭了,他才从迫害者绑架者变成衣食父母,变成大救星。

第四步:强奸性虐。希特勒/萨达姆/卡扎菲等人通过军警暴力肉体摧残民众,通过《我的奋斗》/绿宝书等精神诱奸强奸民众,乃至当时德国女性有的甚至“见到梦到元首就会高潮”,更有毒菜国元首战斗过的地方,男青年都会致敬。李浩通过性侵这些女奴,使之发生肉体依赖,是斯德哥尔摩症的重要构成部分。

第五步:培养五毛。培养奴隶的忠诚度,与削弱反抗意识是两手抓两手都必须硬的工作。希特勒等人通过盖世太保的运作,成功把抵抗者/追求自由的人消灭在萌芽。李浩则让性奴们争风吃醋,成功吧她们散沙化,猜忌化,甚至培养小打手。

第六步:娱乐至死。希特勒有他的女导演,瓦格纳的乐曲奏鸣,帝国的军队游行都娱乐鼓舞大众,佛朗哥时代西班牙的娱乐节目也很发达。李浩给性奴们电脑看碟,玩游戏,但是不给她们上网,看到外部信息的自由,这不是很具有象征性吗?

第七步:众叛亲离。无论希特勒/萨达姆/卡扎菲/等人的统治艺术如何炉火纯青,也不能阻挡人们渴求自由的欲望。李浩绑架的性奴小晴有机会就逃出报警,正是人性的自由欲望。

第八步:外力震荡。世界秩序和社会公义对于终结邪恶,很有帮助。没有盟军,希特勒/萨达姆/卡扎菲/等人不会崩溃;没有警方解救,地窖魔窟不会终结。

第九步:仓皇出逃。希特勒自杀/萨达姆/被绞刑,卡扎菲逃亡,小小的恶魔李浩也必须逃亡被捕获。人们也等着看他上绞刑架!

http://lingcangzhou2008.blog.163.com/                                                              记者报道“洛阳性奴”事件,侵犯“国家机密”?

柳随风LIU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bbs.voc.com.cn/forum-76-1.html

导读: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4米深处的案件———消防兵转业的34岁当地男子李浩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瞒着妻子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本月初,该案因一女子的举报电话而告破。洛阳警方从地窖中成功解救出4名歌厅女,同时,还找到两具尸体……“卖淫女”举报引爆离奇大案 洛阳刑警郑胜利说,干了一辈子刑侦的他永远无法忘记本月初市局指挥中心转来的那个电话。因为这个电...4名年轻女子的命运发生巨大转变———震惊洛阳警界的“李浩囚禁性奴”案因此引爆。

报道“洛阳事件”的南都记者纪许光在入住酒店时被质问侵犯“国家机密”


今天中午11时20分许,因报道“洛阳性奴”事件的南都记者纪许光在微博上发出消息,在入住洛阳酒店时遭到质问,“洛阳性奴”的稿子是谁向他报料,并称该事件的报道侵犯“国家机密”!他同时发出疑问,一个地方干部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在地窖中囚禁6名女子当性奴,并杀死其中两人,一起典型的刑事案件公众都有知情权,缘何成了“国家机密”?这是典型的“领导机密”,看架式恐被带走求关注、围观解救!在纪许光发出此消息后,至下午四点,再也未见其微博更新,令人关注!

又闻“国家机密”一说,这阵子新闻上老是因为记者在报道新闻事件时遭遇“国家机密”一说,有市民要求地方政府公布其收支信息因涉及“国家机密”而拒公开的,有29岁县长的履历成为“国家机密”禁止采访的,也有王朝案中通话的内容涉及“国家机密”无法公开审理的,而今天南都记者纪许光报道河南洛阳事件也侵犯了“国家机密”的,如此看来“国家机密”已经成为地方一些部门逃避公众知情权的挡箭牌!因为在这条红线面前,对于国家安全的行为任何人都无法逾越的,由此看来“国家机密”也成为无法获取真相的最好解说词。

何谓“国家机密”?百度后此定义为:国家机密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国家机密的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那么按此定义,那些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行为才符合“国家机密”的标准,而“洛阳性奴”事件中,所报道的对象是一位从消防岗位转业被安置到当地技监局工作的普通官员李浩,所犯的行为是在长达2年时间里囚禁6名女子对她们实施性侵犯并杀死其中的2名女子事件,其间并没有涉及到其它人员的作案,这是属于一起典型的刑事案件。报道此案件的意义更多的在于能够让其它从事娱乐行业的女子洁身自爱,以免为了钱财而遭受不法的侵害,应该说起了警示的作用。其中也丝毫看不到损害国家的利益与安全的行为发生!但为何报道该事件的记者会遭受侵犯“国家机密”的质问呢?这确实让人有一头雾水的感慨!

难道真的诚如该记者在微博上所言,是侵犯了“领导机密”?是因为该犯罪人员隶属于技监局工作人员?因而损害了洛阳官方的面子?我想,有一句话叫做一颗老鼠屎坏了一窝汤,虽然洛阳技术监督大队出了李浩这样一个犯罪人员,并不代表其它的工作人员也有这种行为,毕竟每个人行为的修养与境界都不一样,所以李浩的所做所为只能代表他一个人的行为,而不是全部。既然如此,为何要以“国家机密”的说词来对待报道该事件的记过生日纪许光呢?一个地方政府,其工作队伍中出了一个违法犯罪分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面对这样的错误,不敢将丑事曝光出来任人评说,而是要将其丑事藏着掖着,但这种做法只能表明纸总是包不住火的。

既然政府工作队伍中出了这样的害群之马,理应抱宽容的心态来看待和对待,以此做为反面教材,向其他的人群实施教育,提高自身的修养,符合一个地方工作人员的形象,这才是事发地政府所要面对和考虑的。而非以机密一说来掩人耳目!

而在该事件的报道中,曾经看到了意味深长的一句话,警方针对犯罪嫌疑人李浩犯罪的隐密性,准备对其进行精神鉴定。面对这种说法,我个人认为警方的这种做法就有点替犯罪嫌疑人欲盖弥彰的做法,要知道一个人犯罪手段的隐蔽性,只能说明他心思缜密,想方设法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而非是精神的问题。要知道,许许多多的无头案中,无法获知犯罪分子的真实信息而成为悬案,并非是犯罪分子的精神有问题,而是这些罪犯具备了一套反侦查的能力实施犯罪而已,也就是所说的心思缜密,而非是精神出现问题。但愿,不要因为该犯罪嫌疑人身属技术监督大队,才有警方如此包容的心态要对其做精神鉴定,也不要因为他曾是地方执法队伍中的一员,他所犯罪的行为就属于“国家机密”!




 受害者与加害者的关系有四大吊诡之处

1.被囚女子不仅不反抗,反倒争风吃醋

女孩们不仅毫无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常常以“晚上谁能陪大哥睡觉”而发生争执。时间一长,女孩们都喜欢叫李浩为“大哥”或者“老公”。

2.被囚女子有机会逃脱也不利用

李浩经济并不宽裕,遇到经济紧张的时候他就带听话的女孩出去卖淫,获取嫖资。令人不解的是,一直到9月初,一个叫小晴的女孩才乘机逃跑去报案。在此之前,被李浩带出去卖淫的女孩难道都没有找机会逃跑或者请周围人帮助自己?尽管李浩在监视她们,但是并不代表找不到机会,比如趁和嫖客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想办法求助。当然,也有可能女孩求助了,但是周围人没有帮忙,不过结合全报道来看,这个可能性不高。

3.受害者变施害者,被囚女子竟将同伴打死

大约1年前的一个晚上,其中一名女孩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前者将后者打死之后,将尸体就地掩埋。所以,在本案告破之后,全部四名女孩皆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4.被囚女子“忘记了恨”,有人还在**调查过程中袒护李浩

**在对被解救女孩询问时发现,她们对被囚禁期间的描述反映出李浩对女孩们“照顾有加”。直至见到**之前,这些女孩甚至“忘记了恨”。最让**们不能理解是,被解救女孩中,竟然有人在**调查过程试图袒护李浩。
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4米深处的案件——消防兵转业的34岁当地男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瞒着妻子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本月初,该案因一女子的举报电话而告破。洛阳警方从地窖中成功解救出4名歌厅女,同时,还找到两具尸体……
“卖**”举报引爆离奇大案

洛阳**郑胜利说,干了一辈子刑侦的他永远无法忘记本月初市局指挥中心转来的那个电话。因为这个电话,4名年轻女子的命运发生巨大转变———震惊洛阳警界的“李浩囚禁**”案因此引爆。

郑胜利说,本月初,23岁的女子小晴向当地**机关报案称,其趁着被强行带出卖淫的机会,刚刚从“大哥”为她构建的一个地窖中逃离。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和另外5名姐妹被诱骗绑架后,沦为“大哥”的**。

“其间,‘大哥’还杀了两个人。”小晴的话很快引起洛阳警方重视。由洛阳市分管刑侦工作的多名警界高层坐镇。针对这一案件的专案组当日宣告成立。随后的两天时间里,警方出击,解救了小美、丹丹、可可等女子。

据接近专案组的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案发现场位于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一个小区。被囚禁人员成功解救后,按照女孩子们的描述,警方在本月6日及稍晚的时候,在囚禁女子的地窖中,又陆续挖出两具尸体。
“大哥”深夜诱骗坐台女外出

按照被解救女子的描述,洛阳市**局刑事**侦查支队很快锁定了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为重大犯罪嫌疑人。案发仅48小时后,洛阳警方成功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

据郑胜利等人描述,李浩祖籍河南南阳市新野县,现年34岁,几年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分配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经警方调查,李浩已婚,且与其妻子育有一子。其妻为无业人员,较李浩年轻10岁。

“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以‘包夜外出’为名,分别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 T V诱骗了6名女子到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小区。将这些女子绑架,并带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长期囚禁,并进行性侵害。”

一名不愿具名的当地警方人士介绍说。李浩用于作案的场所表面看是一间隐藏于居民楼中的地下室。该地下室为李浩4年前从别人处购得。由于面积不足20平方米,且小区老旧,价格并没有难住经济条件一般的李浩。随后,李浩开始挖掘地窖。在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李浩挖地窖、运土石方,行动均在深夜进行,周围邻居甚至毫无察觉。

而李浩诱骗坐台女子的时间,也多发于深夜零时以后,这更为其长时间作案提供了“隐性保护”。
女子见到**放声大哭

南都记者昨日实地走访该现场发现,涉案小区位于原凯旋东路***附近,地下室十分隐蔽,仅有的一扇窗户已经被封闭,从外面根本无法窥探内中详情。而涉事小区的住户们,均表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案子”。

据可靠消息,李浩用于作案的地窖位于该储藏室地下4米深处。警方内部人士介绍说,很多参战**被李浩的精心设计所震撼。地窖共分为4个部分,首先是一个直径大约为60厘米的洞口。在下到洞口之后,向左即是一条仅够一人爬行穿过的隧道,爬过隧道之后,里面是两间小房子,由于位于地下近4米的地方,潮湿和酸臭之气扑鼻而来。

“几个女孩子日常的吃喝拉撒都在里面,又是在地下。那味道能好得了吗?”郑胜利摇头道,**穿越横向的隧道进入地窖之前,被囚禁的几个女孩子以为是“大哥”回来了,还喊了一声:“大哥,你可回来了。”直到确定来者系洛阳**,女孩们才放声大哭。

**搜索地窖后发现,李浩挖出的地窖共分为两个小间。让他们惊讶的是,被囚禁的女孩子身边还配备了电脑。

“当然,电脑是不能上网的。那只是李浩给女孩子们看影碟、打游戏的工具”,郑胜利和其同事介绍说。女孩们被解救后,**按照掌握的情况,在地窖的两个角落中,先后挖出两具尸体,据初步分析,死亡时间应该在1年以内。被囚女子相互妒忌引发血案

“大约1年前的一个晚上,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之后,将尸体就地掩埋。在此之前,为了“杀一儆百”,李浩将一名“不听话”的女子芳芳打死后,也掩埋在女孩们居住的“房间”角落里。

南都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因为协助李浩打死同伴并掩埋尸体,被解救的4名女子中的可可,刚刚走出地窖就被关进了看守所。其他3名女子目前已经被警方妥善安置,等候进一步处理。

“这些女子被囚禁的时间跨度很大,最长的有两年之久,最短的也有3个多月了。”郑胜利说。被囚禁期间,李浩对这些女孩的控制是极为严密的。除了连续几道铁门,为了防止女孩们“有力气外逃”,李浩往往两天多时间才给被囚禁的女孩们送饭一次。
“大哥”试图逃离洛阳时被抓

郑胜利等人告诉南都记者,李浩在被抓获后,自知罪恶深重,表现配合。目前被羁押于洛阳市看守所。案件之所以能够告破,皆因李浩“手紧”。

“这个李浩,平时遇到经济紧张的时候,偶尔也会放出一个表现‘ 听话’的女子,由其介绍到洛阳市区卖淫并获取嫖资。”接近专案组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事发当天,李浩带着“妹妹”小晴再次外出卖淫,小晴趁李浩不注意成功逃跑,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所述的场景———小晴报案后,引爆了离奇大案。

这名工作人员说,李浩发现小晴逃跑后,意识到案情败露。于是,前往妹妹处,将自己这些年作案的经过和妹妹“倾心交谈”,并从妹妹处获得外逃路费。在试图逃离洛阳时,被**抓获。

南都记者发稿前从当地获悉,目前警方针对被解救女子的家属联系工作已经取得重大进展。考虑到李浩作案手法异于常人,警方将考虑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
谎称在外“兼职”长期隐瞒妻子

据郑胜利等人介绍,李浩囚禁女子之所以长期被隐瞒,除了其作案时间多于深夜进行、隐蔽性强之外,其已婚的妻子对其所作所为几乎一无所知。

“据李浩供述,他购置该地下室并开挖隧道、地窖一事,其妻几乎完全不知情。李对其妻子谎称,在外面找了一份‘帮人看大门’的兼职工作。因此,每个月中,李浩可以有近半个月时间与‘妹妹’们在一起,而无需回家。”接近专案组的人士说。 

【新闻观察】 洛阳市技术监督局的“恐怖性奴隶主”如何炼就?



发表于:2011-09-22 15:45:15作者:明皓月




  
    南都记者纪许光 发自河南洛阳 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4米深处的案件———消防兵转业的34岁当地男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瞒着妻子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本月初,该案因一女子的举报电话而告破。洛阳警方从地窖中成功解救出4名歌厅女,同时,还找到两具尸体……

  
    按照被解救女子的描述,洛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侦查支队很快锁定了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为重大犯罪嫌疑人。案发仅48小时后,洛阳警方成功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据郑胜利等人描述,李浩祖籍河南南阳市新野县,现年34岁,几年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分配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摘要自2011年9月22日《凤凰网》)

  
    从案情来看,此案犯罪嫌疑人李浩是极其变态、阴险而凶残的,为了满足个人的变态欲望,几乎无所不用其极,可以堪称“恐怖性奴隶主”。

  
    就是这样一个“恐怖性奴隶主”,居然身为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真不知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是如何引进这样一个素质低劣之人的?真不知这样一个素质低劣之人是如何走上“人民公仆”岗位的?

  
    笔者知道,当今局部官场因为用人腐败,一大批蠢才、庸才包括一些道德品质低下、劣迹斑斑的人,纷纷“摇身一变“成为“人民公仆”,有的甚至被提拔到重要领导岗位。这些人的进入,不仅导致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屡屡被贻误,还极大地败坏了“人民公仆”的形象,导致体制内“潜规则”丛生,贪腐丛生。

  
    应该说,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成为“恐怖性奴隶主”,可以称为个案,但一大批素质低劣的人进入“人民公仆”队伍,就不仅仅只是个案那么简单了。局部组织用人腐败,用人失察,是导致素质低劣者也能成为“人民公仆”的重要原因。

  
    李浩在“人民公仆”的岗位上,最终炼就成“恐怖性奴隶主”,笔者认为与组织在用人上失察是有关联的。对于此人的任用,应该予以深查。

  
    李浩能炼就成“恐怖性奴隶主”,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部分卖淫女安全意识不够,有关方面对卖淫女的合法权益维护不够。

  
    卖淫女群体是一个违法和违背道德的群体,因为她们“身份特殊”,从事的是“见不得阳光的勾当”,导致有关方面对依法维护卖淫女合法权益不够重视,加之部分卖淫女自身安全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够,以致于这个群体在局部地区越来越成为容易被非法侵害的对象。李浩能炼就成“恐怖性奴隶主”,与此不无关联。

  
    一方面,我们要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行为,另一方面,有关方面也应该努力从多方面加大对卖淫女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对那些非法侵害卖淫女的违法犯罪者,应依法及时有效予以打击。

  
    如果洛阳市技术监督局在用人上“够严格”,如果没有卖淫女“误入魔爪”, 李浩还能成为“恐怖性奴隶主”吗?应该很难。

[拍客]男子挖地窖囚禁6名女子当性奴邻居全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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