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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2:18:36
2010年以来,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在区委和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贯彻中纪委全会、上级纪委和区纪委的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进民政工作向前发展,为我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现将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1、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一是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大、中央和省、市、区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鼓楼区领导干部廉政自律手册》等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的道理。二是通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局领导上廉政教育课,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图片展、局领导对有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开展反腐倡廉问卷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在全局做到反腐钟常敲,倡廉雨常下,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筑牢反腐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

  2、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把廉洁自律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建立健全责任网络,建立起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明确“一把手”既是责任制的重点责任人,又是落实责任制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带头廉洁自律,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一是抓责任分解,根据新的规定和实际需要,增加新的内容和责任,并落实到人;二是抓责任考核,实行自查和抽查相结合、廉政考核和年度干部考核相结合,坚持考核情况通报制度,把政绩考核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抓责任追究,对违反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责任,以致发生重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源头综合治理力度。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度是行为的规范和依据,制度的建立健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局所行使的77项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并编制了《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行使流程图》;在行政处罚环节,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减少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行处罚集体讨论决议制度,不断健全各项制度规定,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避免和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2、严格标准,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区委、区纪委的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经自查,至今没有发现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领导干部接受下属或其他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电脑支付上网费用以及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到下属企业报销费用现象等,也未发现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行为和从事商业贿赂的活动。

  三、认真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我局结合民政职责,对涉及到我局的救灾专项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开展救灾专项资金自查和检查,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根据要求,我局自上而下即从我局救灾科、财务科到各街(镇)民政办开展救灾专项资金自查和检查,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1、在救灾资金的接收、登记、拨付和管理方面,我局救灾资金接收制度健全、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拨付程序规范、数量足额到位,内部监督制度健全;2、在救灾资金的使用、发放方面,我局救灾资金严格遵循救灾资金使用范围、分配符合“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符合规定程序、下拨救灾资金运作符合规定,无截留、沉淀、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3、在救灾资金公开发放和监督方面,我局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到发放对象、金额、数量公开、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监督、救灾资金监督制度健全。4、做好救灾物资的接收发放工作。我局专门在西洪路设立了专门的救济仓库,接收和发放物资都能做到账目清楚。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民政干部队伍的勤政高效

  (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严格考勤制度、办事制度、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效率,改进作风,保证政令畅通。

  1、实行继续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我局紧紧围绕区政府的工作重心,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机关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度,营造公正透明的机关办事环境。(1)做好网上审批。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网上审批服务平台的要求,我局将民间组织、福利企事业单位登记审批、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项目进入网上审批系统,缩短群众办理业务的时间,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我局新批的1家老人院、2家社团和 1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坚持政务公开阳光作业,每月在局政务公示栏、每季度在区政府政务公示栏,公开低保困难户受助和优抚对象抚恤金发放情况等内容。我们还在局网页上设置了办事指南、政务公开、网上下载等栏目,及时发布将关乎民生的政策、法规、文件、办事指南、民政工作动态等公布其中,增强工作透明度,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区民政工作,为群众监督、参与民政工作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

  2、加强机关效能投诉工作。我局设立机关效能投诉电话并设专人负责,每天上网查看"12345"便民呼叫热线有关民政的内容,截止目前,2010年共答复群众"12345"诉求件计112件。对于群众的业务咨询,以最短的时间给予答复,有联系电话的,先将结果打电话告知,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对于群众有关机关效能的投诉,我局领导先是对被投诉的对象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提出整改措施,然后将处理结果在网上进行回复;针对群众提出有歧义的问题,我们则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有理有据,按时给予回复反馈。

   (二)狠抓政风行风建设,窗口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1、年初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2010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将婚姻登记文明窗口、低保审批和老年公寓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开展行风建设和行评的重点内容工作。局行评领导小组在年度工作会议上,结合民政工作对今年行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不断增强民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依法行政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同时组织行风评议员对我局行评重点部门进行明察暗访,让行评代表全方位了解我局的工作状况和精神面貌。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民政部门为民解忧和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2、加强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1)婚姻登记窗口。我局的婚姻登记窗口认真执行行政服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服务须知》、政务网等方式公开受理的事项,申请材料、申请文书示范文本、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登记费用等,做到一次性告知,认真落实“两单制”。积极推行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大大方便了婚姻登记的群众,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的欢迎和好评。1-10月,我局共办理婚姻登记6446对,其中结婚登记5422对,离婚登记1024对。办理国内公民收养登记30件。查询婚姻档案784份。另外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整理录入工作。(2)老年公寓。认真落实养老机构建设的各项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秉承“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坚持在狠抓内部制度建设和职工服务质量上下功夫,福利中心的老人入住率达到了80%以上,并赢得社会良好的口碑。(3)低保工作。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规定。实行低保业务公开;办理程序、政策依据、审批结构等公布上墙。低保资金管理规范,发放公开、有关文件、档案、资料齐全,管理有序。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文明服务,作风深入,能主动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低保对象审核程序化,资金发放社会化,低保档案规范化,低保政策公开化,低保检查制度化。截至10月底,我区有低保户746户1447人,1-10月共发放低保金264.75万元。按照每月50元/人的标准,向低保户共发放副食品补贴和生活补助金73.58万元,人均月补差199元。按照“一个不漏、一个不冒”的要求,强化入保申请,入户调查,核实审批等环节,积极组织开展全区城镇低保对象的年审、复评等工作,确保动态管理的“应保尽保”。1-10月,新增低保户41户74人,退出70户141人。我区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特困人员其中包括70岁以上的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危重病人、非义务阶段的学生、单亲家庭等困难群众169户202人,重度残疾人113户133人实行分类施保,每人每月在原来发放标准的基础上另外增加10-30元不等的低保金,共发放低保金7.5万元。

  

  区民政局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思路

  

  民政局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工作载体和工作方式,为打造强势民政、构建和谐民政、争创一流民政积极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作用。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抓好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常规性的工作。抓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完善班子成员责任内容、工作措施和承诺事项,对责任范围内廉政建设认真负责;完成惩防体系建设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有效控制民政干部队伍中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继续加强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促进民政自身建设上台阶和民政业务工作上水平;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和实践《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尽力保证民政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不被纪律处分,在依法行政方面不被责任追究;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对机关干部行政效能的日常监察。开展“治庸治懒”活动,规范各种内部规章制度,靠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掌握工作运行情况,激发全体成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三、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确保重点工作得到落实和对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在做好机关日常干部效能监察的同时,加强对本部门承担区委区政府重点民生工作和本部门领导班子确定的阶段性攻坚任务的专项督察;会同本部门财务审计干部对各项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各项民政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运行。

  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打造“阳光民政”,对于群众举报有关低保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严重偏亲相友、违规操作问题,对于民政干部由于服务态度不好造成恶劣影响方面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的要进行调查核实,澄清事实真相,对属于民政干部自身问题将严肃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五、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岗双责,将纪检监察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制,将纪检监察工作列入本部门重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初同时部署,年终同时考核。切实将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作为民政干部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干部政绩和基本素质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