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电动牙刷hx9362:华阴万亩“人工湖”身份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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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万亩“人工湖”身份之谜

2011-09-20 04:41:35 来源: 瞭望东方周刊 有6557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转发到微博(18)

尽管华阴市政府回应该项目是“分洪工程”,华阴市水务局也强调其为“单纯的水利工程项目”,但是,在华阴市境内,确有一个占地12万亩的“人工湖”项目正在规划,其投资方是“中海投资渭南有限公司”

为了举办开工典礼,华阴市毁掉了近400亩即将收获的玉米

8月27日上午,渭河南山支流应急分洪利用工程(下称南山分洪工程)在华阴市高家村举行开工仪式。华阴市政府网的消息称,该工程建成后,可拦截三条直接入渭的南山支流24小时强降雨所产生的超标准来水,确保支流不决口,实现“常遇洪水不成灾,设防洪水不决堤,超标准洪水有对策”的防汛目标。

华阴市多位农民却联名举报称,该工程实际上是“人工湖”,是为了发展旅游业而建造的。

政府租用农地2.3万亩

8月15日,华阴市政府发布《关于南山支流应急分洪利用工程土地流转及环境保障工作的通告》称,为了治理渭河南山支流,华阴市决定建设南山支流应急分洪利用工程,为此,要租用部队农场、国营农场、太华办、岳庙办、五方管区、桃下关区等单位的土地,共计2.3万亩。

“你看,这些原来都是我们村的玉米地,现在都被毁掉了。”8月29日下午,指着一片光秃秃的农田,董生鑫向《瞭望东方周刊》记者介绍说。

65岁的董生鑫是华阴市五方管区高家村村民,他正是本次“农民联名举报”的发起人。

董生鑫说,8月27日的开工仪式就是在眼前这片农田里举行的。这里原本种着玉米,再有一个多月就成熟了,可是,从8月22日开始,多台收割机、旋耕机出现在这里,把近400亩即将成熟的玉米毁掉了。

“这只是开始,”董生鑫担忧地说,“一共2.3万亩。”

“这些都是耕地,都是良田啊!”董生鑫表示,这里是“关中白菜心”,2.3万亩土地全是旱涝保收的良田,如今却要被毁掉建人工湖,村民们难以接受,意见很大。

另一位村民告诉本刊记者,这里名义上是建分洪区,实际上是建“人工湖”.他曾在华山北站看到过宣传图:大大的人工湖,呈扇形分布,湖心有假山,四周别墅林立,附近还有气派的高尔夫球场。

“这是一个单纯的水利工程项目”

在董生鑫等农民联名举报的第二天,8月26日,华阴市政府对此进行了公开回应:此工程是“应急分洪工程”,建设目的是“根治渭河水患”。

回应称,华阴市地处关中平原东部,秦晋豫三省结合地带,境内秦岭北麓6条南山支流向北入渭,自三门峡水库运行以来,335m高程以下地区成为淹没区,渭河泥沙淤积严重,河床抬升,南山支流受渭河洪水顶托倒灌,在支流中下游形成临背差2-4米地上悬河,导致支流泄洪不畅,近年来洪灾频发。

为了缓解防汛压力,消除南山支流及渭河洪水倒灌对库区群众生产生活的威胁,华阴市按照省委、省政府根治渭河南山支流水患的指示精神,决定在二华夹槽地带实施南山支流应急分洪利用工程。

该工程拟在罗夫河东堤以东,朝华路以西(靠近河流两岸没有村庄,不涉及搬迁的低洼区域)建设,东西跨度约11.2km,南北以二华干沟为轴,宽约0.8-2.5km,整个工程总面积13.66平方公里(合2.049万亩),工程平均挖深1米左右,库容1924万立方,估算总投资7.6亿元。

回应还称,该工程实施以后,不仅可以拦截洪水、补充地下水资源,还可以利用湖泊水面调整库区农业产业结构,为群众增收提供条件。

关于农民举报的“毁青”问题,华阴市政府在回应中承认“拓展了300余亩土地”,作为前期开工用地,地上青苗已制作成饲料回收,政府也按照协议给群众做了赔付。

“这是一个单纯的水利工程项目。”8月31日上午,华阴市水务局党委书记郑鹏举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郑鹏举介绍,渭河南山支流应急分洪利用工程是陕西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项目,项目原规划占地20490亩,现在有部分地块未谈妥,最终估计占地15000多亩,其中包括农民土地8000多亩。

该工程建设资金,一部分来自省里拨付,其余的由华阴市自筹。该工程分为三部分:罗夫河分洪区、柳叶河分洪区和长涧河分洪区,8月27日开工的是罗夫河分洪区。

郑鹏举告诉本刊记者,工程计划挖1.5米深,挖出的土一部分加固堤坝,一部分回填农田,剩余的堆在水库中心,“建成假山”。

郑鹏举称,作为分洪减灾项目,这个工程得到了绝大数群众的支持,“95%的群众都同意,签订了租地合同。”

12万亩的“人工湖”项目

当地农民在举报书中提到,华阴市以建“分洪工程”为名开挖“人工湖”,目的是为了发展旅游,该工程“由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的中海投资渭南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和施工”。

尽管华阴市政府回应该项目是“分洪工程”,华阴市水务局也强调其为“单纯的水利工程项目”,但是,在华阴市境内,确有一个庞大的“人工湖”项目正在规划,其投资方正是“中海投资渭南有限公司”。

来自华阴市政府网的信息显示,这个项目的全称是“华山太华湖统筹城乡生态旅游度假示范区项目”,是当地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

据《陕西日报》报道,2011年4月7日,渭南市政府和中国海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华山太华湖统筹城乡生态旅游度假示范区项目(下称太华湖项目)合同签字仪式。

“这个招商引资项目是由渭南市政府牵头签约的,落地是在华阴。”太华湖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华阴市招商局副局长刘丽娜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

报道称,太华湖项目以国家渭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为契机,结合“二华”夹槽地带蓄滞洪区的建设,以统筹城乡为目标,以“生态旅游、改善民生”为建设方向,依托华山丰富的旅游资源,打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地缘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

华阴市政府办公室《华阴政讯》披露,“太华湖项目将渭河水域保护工程和旅游产业、生态农林产业、旅游地产建设有机结合”, 太华湖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10亿元,项目总控制面积约80平方公里(约合12万亩),一期项目控制面积约为47平方公里,其中太华湖水面约25平方公里(约合3.75万亩),二期项目控制面积约为33平方公里。

据了解,太华湖项目有众多子项目,一期项目主要包括太华湖综合整治工程、环湖路网工程、生态农业工程、配套旅游地产、东部商贸物流金融中心、华山论剑主题园、山麓运动公园、生态人居示范小镇、农民新村、各种星级酒店等。二期则为希夷养生文化园、华阴水城、生态农业项目、旅游地产、基础配套设施等项目。

当地政府期望,太华湖项目的实施,能丰富华阴旅游类型,实现华阴旅游业由山岳区向平原区扩展,真正形成“山、城、水、庙”一体化发展格局,从而推动华阴市旅游产业大发展。

太华湖项目签约以后,渭南市及华阴市高度重视,当地政府领导不仅高规格接待中国海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领导,还多次参加该项目的规划座谈会、规划汇报会等活动。

据了解,太华湖项目投资方已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并于7月5日成立了中海投资渭南有限公司,同时项目(应急分洪工程)调研评审已通过,立项、环评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分洪工程”与“太华湖”

渭河南山支流应急分洪利用工程是“分洪工程”, 华山太华湖统筹城乡生态旅游度假示范区项目是“旅游项目”,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关联?是否真如当地农民所讲“以建设分洪工程名义发展旅游”?

在华阴市招商局,太华湖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华阴市招商局副局长刘丽娜告诉本刊记者,渭河南山支流应急分洪利用工程是国家投资的一个“分洪项目”,太华湖项目则是由中海投资渭南有限公司投资的“旅游项目”,两者没有直接关系。

刘丽娜表示,南山分洪工程首先是一个水利项目,至于将来怎么开发利用,是另外一回事,但不能说建这个水利工程就是为了开发旅游。刘丽娜同时透露,太华湖项目建设的原则是“不破坏人家的水利设施”。

同样,华阴市水务局党委书记郑鹏举也表示,南山支流应急分洪利用工程与太华湖项目“没有任何关系”。

对此,华阴市国土局副局长刘震也强调两者之间没有关系,但对于两者的用地手续和项目详情,刘震以“刚调过来不了解情况”为由没有答复。

随后,本刊记者来到位于华山景区的中海投资渭南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未同意本刊记者入内,称他们公司“不接受任何采访”。

据了解,太华湖项目与南山分洪工程处在同一地域内,均在罗夫河与长涧河之间,“以渭河干沟为主线”。并且,太华湖项目“以国家渭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为契机”,结合“二华”夹槽地带蓄滞洪区的建设,将渭河水域保护工程和旅游产业、生态农林产业、旅游地产建设有机结合。

渭南市政府网的消息称,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南山支流应急分洪工程6月1日经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标志着华山太华湖统筹城乡生态旅游示范区项目全面启动。

对此,华阴市委书记卢发兴的表述更为明确,甚至直接将根除水害的项目称为“太华湖”。

2011年8月,卢发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为了彻底根除水害,造福人民,“我们立足市情,审时度势,作出了建设太华湖的重大决策。”

该项目主要功能是调节控制根治南山支流超洪水流量水患灾害的关键性措施,不仅创新了治水理念,更是变水害为水利,变洪水为资源,进而形成西北地区最大的人工湖泊,也为华阴经济发展提供了安全、生态、良好的投资开发环境。

卢发兴还展望,五年之后,站在华山之巅,放眼北望,“太华湖将如同一颗璀璨的翡翠明珠镶嵌在关中平原东部。”

而在华阴市水务局出示的“华阴南山支流应急分洪利用工程总平面布置图”上,亦明确写明该工程的任务是,在现防洪体系框架内对南山支流采取应急分洪方式进行蓄滞利用,提高南山支流洪水可控性,避免或减轻洪水灾害,同时兼顾洪水资源利用,形成湿地水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为华阴市发展旅游事业服务。”

“没有改变土地用途”

时值初秋,华阴市北部二华干沟附近,一片片的秋作物郁郁葱葱,丰收在望。

看着眼前的一切,高家村村民董生鑫却神情凝重:“你看,从罗夫河到长涧河,将来有2万多亩良田都要沉入湖底……”

董生鑫说,自己是三门峡水库移民,跟其他移民一样,他们历尽艰辛、受尽磨难,回到了他们曾经的故土。经过20多年的辛苦改良,把杂草众生的河滩地,改造成了旱涝保收的高产田,可如今,这些高产良田却要被毁掉,用来挖建人工湖,“太可惜了!”

根据华阴市政府的通告,将有2.3万亩土地被用作修建南山分洪工程。关于这2.3万亩土地的用地方式,华阴市政府的通告上说是“租用”,并与农民签订了《土地流转租赁合同》,租期30年。

在董生鑫等村民看来,这是典型的“以租代征”:说是租用30年,其实是永远征用了。他们把耕地深挖建成人工湖,30年后怎么归还我们?况且,他们以“土地流转”方式租地。

村民反映,他们拿到的《土地流转租赁合同》显示,被租土地的用途是“用于南山支流防洪用地”,显然已经不再是农业用途了。

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

此外,这些被占土地均为耕地,部分还是基本农田,南山分洪工程一次性占用如此大面积的耕地,理应到国务院报批。可是,截至目前,村民们没有看到相关手续。

对此,华阴市水务局党委书记郑鹏举告诉本刊记者,他们在农民耕地上挖建南山支流分洪工程,“没有改变土地用途”。

郑鹏举称,工程建成以后,不一定全年蓄水,也有水浅的时候,届时,农民可以回租土地,用于发展养殖、种植业。

把农民用来种植农作物的耕地,变成蓄滞洪工程,究竟算不算“改变土地用途”?华阴市国土局副局长刘震没有正面回答。

据郑鹏举介绍,截止目前,南山分洪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通过了渭南市发改委的批复。不过,批复的仅仅是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规划、用地、环评的审批手续,尚未完全完成,“正由国土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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