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识别评估控制表:妹妹未到婚龄 竟持姐姐身份证领取结婚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19:09:25
妹妹未到婚龄 竟持姐姐身份证领取结婚证
——因感情无基础最终与丈夫分手 新华网安徽频道 (2006-01-12 16:53) 来源:本网讯

    由于未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竟想到利用姐姐的身份证去登记结婚,尽管通过蒙骗的手法领取了结婚证,但由于与丈夫感情基础不牢,最终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近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离婚纠纷案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离婚。

    原告潘代霞于1979年11月13日出生,系安徽无为县牛埠镇朱巷行政村下潘村村民,1995年与同在上海打工的泾县琴溪镇马头村男青年吴兹水相识恋爱。到了1999年3月时,二人决定结婚,可此时潘代霞还不到20周岁,尚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情急之下,潘决定用比自己大2岁的姐姐的身份证去办理结婚手续,后来还真的办成了。可是,由于双方结婚过于草率,缺乏真正的了解,婚后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导致夫妻感情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