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韵事迅雷下载:“打黑除恶”战果辉煌的背后,究竟还有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2:33:33
上世纪80年代初,黑恶势力露头,涉及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敲诈勒索、走私贩毒等犯罪,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从那时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动:

上世纪90年代初,全国政法机关统一部署,成功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


1997年刑法修改,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涉黑犯罪三个关联罪名,加大了对黑恶势力头
目、骨干的惩罚力度。
● 2000年12月至2003年10月,一场打黑除恶狂飙席卷全国,共打掉600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
● 2006年2月,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在中央层面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全国“打黑办”随之亮相。
近日,全国11个省(区、市)协同作战,18个涉黑组织、270个恶势力团伙被一举捣毁,2182名黑恶犯罪嫌疑人应声落网,当地百姓欢欣鼓舞。
这是中国打黑除恶风暴中的战斗之一。2006年2月,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在中央层面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全国“打黑办”也随之亮相,新一轮打黑除恶风暴由此掀起。(2011,9,16“人民日报”《黑恶势披上“公司化”外衣红与黑的斗争还在继续》)

看新闻最怕什么?最怕的,就是翻过来看,怕的就是翻开新闻后面的事实。其实看这篇报道,不翻过来已经触目惊心。只要看上面的报道实录,看一看随着时间推移中的黑恶势力越来越猖獗,判断怕就会不一样。请看事实:

报道说:“在政法机关的猛烈攻势下,5年来,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2131个,跨省异地关押518名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和骨干成员,文强等数百名“保护伞”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犯罪蔓延势头得到遏制。”
从80年代初到现在,多少年过去了?为什么严打严打,越打越难?甚至连文强这样的高级官员,也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且仅据报道公布的“保护伞”,就有数百“顶”?

报道说:“2000年开展的打黑除恶,公安机关侦办涉黑案件被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名判决的比例不高,而此次专项斗争中,这一比例显著提升。这从侧面反映出打黑除恶能力的提高。”
近四十年的“扫黄打黑”,为什么就那么的难以“斩草除根”?而且为什么“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反而“比例显著提升”?是我们的能力提高,还是黑恶势力能力的提高?

报道说:“‘下打一级、异地用警’的超常措施,是全国各地打黑除恶的常用手法。‘下打一级’彰显打黑除恶的力度,与‘异地用警’紧密结合,防止因黑恶势力与当地有关部门勾结可能对案件侦破带来的负面影响。”
为啥要采用无奈的“下打一级,异地用警”,为啥不能做到各地警方“守土有责”?为啥要“防止因黑恶势力与当地有关部门勾结可能对案件侦破带来的负面影响”?这是真正的有力打击,还是无奈的“有力打击”?不少地方的警方为啥难以被“信任”?为啥不能有所作为?警方中、或者地方官员中,为啥不断有人屁股坐“歪”?

报道说:“自2004年以来,安徽宣城市的张羽冒用芜湖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的名义,先后成立泾县红睿假日酒店和安徽红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注册合法企业为掩护,拉拢、纠集社会闲散人员,腐化地方官员,恐吓百姓,打压竞争对手,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是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不知道他们本来就是黑恶势力?是当地警方对“公司化”的行为无能为力?而“腐化地方官员,恐吓百姓,打压竞争对手”的黑恶行为,又是在谁的眼皮底下发生的?

报道说:“20074月,湖北省随州市公安机关打掉了聂太保黑社会性质组织,虽然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但有群众写信向全国“打黑办”反映,该涉黑组织还有很多罪行没有追究。”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当时该案子是谁承办的?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该组织还有很多罪行没有追究”?这里面究竟有啥“猫腻”?

报道说:“在办理聂太保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过程中,民警历时750天,行程两万余公里,形成案卷105本,查清该涉黑组织罪行,而一份长达654万字的起诉意见书,让群众看到了公安机关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什么这个聂太保黑社会性质组织竟如此罪行累累?我们竟要在最后化那么大的气力?在他们频频作案时,当地警方为啥置若罔闻?用最难听的一句话来作问:是谁将他们“养大”的?

报道说:“诸多黑恶势力经营的企业、公司已经产生了跨省经济链条,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增加了不少难度。同时,凭借更为雄厚的经济基础,黑恶势力的气焰更加嚣张,昔日他们努力编织‘保护伞’,如今他们更是直接觊觎拥有权力的官位,由此,个别地方的基层政权组织遭到威胁甚至破坏。”
为什么编织“保护伞”的事,比比皆是?为什么竟可以发生“直接觊觎拥有权力的官位”的情况发生?为什么竟能让“个别地方的基层政权组织遭到威胁甚至破坏”?究竟是谁家之天下?

即使是撇开上述种种,我们可以去搞一个试验,如果警方能化装成社会上的“小混混”,去那些“天上人间”之类的场所“闹事”,看看出来“保护”的究竟是谁?如果警方能化装成“小混混”带上器械去“闹事”,看这样的地方会冒出多少“马刀”之类的凶器来?如果是警方化装成“小混混”,而且带上“家伙”去“闹事”,看他们在多少时间内可以“集合”起多少“人马”来?我并不是在这里危言耸听,因为我不止一次看到过和听到过。虽然并不是每一个场所都那样,但如果去了解一下那样的场所究竟是谁“保护”着,怕那层面纱不用撩就会掉下来了!

我当然无意否认从中央到地方在打击黑社会性质团伙方面的不断取得成绩,但从我上面的分析(实际上是客观存在)中,不说明问题的严重性?而我所说的严重性,指的就是“野火吹又生”。而让人纠结的是,这样的“野火”为什么就那么难以扑灭?所以我们该直面和高度重视的,该是在“打黑除恶”战果辉煌的背后,究竟还有什么?如果我们只能不断报“辉煌战果”,而不能让“辉煌战果”成为历史,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真的不知道,在打黑除恶行动中,那一句“任重而道远”得何时成为历史?!这一场“红与黑”的较量,我们究竟要何时才能彻底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