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人物排行榜:民 主 和 共 和 有 什 么 区 别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2:16:13

很多人认为,民主、共和、宪政是一回事,是针对同一事物的不同说法,没有必要细加区分,这种观点是对现代政体的误解。其实,民主同宪政、共和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具有不同的所指,必须加以严格的区分。
  
   一、民主
  
   在当代,民主成了“一种宗教、一种政府形式、一种哲学、一种生活方式”,世界上几乎所有政府,无论是否民主,都自称民主政府,用民主一词为其合法性辩护。许许多多的人包括研究政治学、法律学的学者,将现代政府制度的人权、法治、分权制衡等美好原则,都归入民主的门下,民主成了现代政治制度的同义词,成为一个似乎可以容纳百川的东西。其实,从政治上严格加以界定,民主只是指一种奉行“多数统治”的政治制度。从国体上说,民主是指与君主制、寡头制、独裁制相对立的,以某一个或几个阶级、或全体国民中大多数人的意志为准绳进行统治的政权,即所谓“主权在民”;人民的选举制度和人民代议机关的议事制度,都是实行多数票决制。
  
   多数统治和多数票决制之所以被认为是民主的,主要基于:1、能体现和照顾统治阶级中大多数人的权益,因而是合乎正义的;2、多数人的智慧总比少数人全面、公正;3、多数票决制比全体一致通过要简易可行、有效率;4、多数人赞同的决定易于在多数人和全体中推行等等。因为上述理由,人们推崇民主,但上述理由也并非绝对有理,最大的弊端是未能兼顾少数,往往忽视少数,甚至变成多数专制,压迫少数,既不公平,也不正义。多数人的智慧也未必一定比少数人乃至某个人高。多数专政完全有可能演变为“暴民政治”或“民主的暴政”。即使在议会这样精英荟萃的机关,有时也难免以多数压迫少数,作出违反宪政和共和精神、侵犯少数人的人权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决定。从民主的长期历史实践来看,民主是迄今人类发明的一种比较好的治国方式,但也不是最完善的方式,它必须同人类发明的共和制和宪政法治相结合,才有可能抑制和防止其消极性和破坏性的一面。
  
   二、共和
  
   共和、共和制、共和国同民主、民主制、民主国的内涵有重叠的地方,如都奉行“主权在民”原则,反对君主制和专制政治。但并非完全同一,其中还有某些本质区别。“共和”主张的是合众(共)、和谐(和)与平衡(权力制衡),强调宪政和法治,要求全民平等,既重视多数,又保护少数,反对以“多数专制”的民主,作出违反体现全民意志的宪法的决定。
  
   “共和制”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任期的政治制度,采取这种制度的国家就叫“共和国”,原出自拉丁文,意为公共事务,作为政治制度,始于公元前6世纪末希腊雅典的民主共和国,古罗马也曾出现过贵族共和国。但都是少数贵族享有选举权,奴隶没有任何政治权利。中世纪曾出现过封建性质的城市共和国。资本主义共和制有议会制、总统制两种形式。近代现代的共和制发端于本是君主国的英国,是君主立宪。可见,共和不在有无君主,而在于国家权力是由人民掌握,实行分权知衡,国内各阶级、各利益集团,能共享政权,共同行使公共权力、共享社会财富,这才是共和主义的要义。否则可能名义上叫共和国,而实质上仍然是一个人或一个阶级、一个集团大权独揽的专制国家。
  
   人类共和的理想要高于民主的理论与实践。共和理念包含民主思想,而高于民主政治。因为:1、民主只是统治者中的多数的统治;共和则要求国家权力全民共有、共治。君主制的政权是一人的家天下,民主政权是多数人垄断的公天下,而理想的共和制政权则要求建立全体国民共有的公天下。2、民主政治的民主只解决国家权力或主权的归属,而共和则进一步强调对国家权力的分权制衡,对民主可能产生的“多数专制”加以制约。3、民主只是崇拜多数;而共和则要求同时保护少数。民主只以多数人的意志与利益为依归,以能保护多数人,而不是“每个人”的人权为“正义”,仍有所偏颇;共和主义强调代表和兼顾所有人的权益。要求执政者处事要具有公平、公正、中立、宽容等美德,对社会各民族、种族、阶级、阶层,各多元化的利益群体的共同利益、特殊利益和个人利益,都采取统筹兼顾政策。
  
   三、宪政
  
   什么是宪政?宪政是国家权力依照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正当产生和规范运行,并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政治组织形态,它包括下面几层涵义:第一,宪政的前提是有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第二,宪政的核心是国家权力严格按照宪法来产生和运行,宪政时代的国家,依据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获得权力和运用权力,并通过一套科学的机制,使其遵循宪法精神。第三,宪政的目的在于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宪政一方面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并规定一切国家权力的唯一来源与根据只能是宪法;另一方面又限制代议机关的民主权力。
  
   宪政与法治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没有民主就不能产生现代意义的法治和宪政;同样,没有分权就没有宪法,不以分权和法治来约束和节制民主权力,也就没有宪政,不可能实现“共和”,民主政治权力就难免不蜕化为多数专制的暴政;不受法治约束的民主权利(如无法无天的“大民主”),也会导致恐怖的暴民政治。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虽然共和与宪政要以民主为基础,但民主应当是共和的,民主要受宪政的制约;民主主要解决国家权力的归属问题。共和则是民主目标,宪政是民主的准则和共和的保障。三者既有区别,又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但总体上宪政高于民主,共和精神则应贯彻于民主和宪政之中。
  
  附注:本文主要参阅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
  (王)天成:《论共和国——重申一个古老而伟大的传统》,《公共论丛》之《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

广义的民主包括与民主相对抗的东西:这就是共和。狭义的民主仅指多数票决制。当今民主政体中的民主是包括共和的广义上的名著。共和的维度在人们谈论民主时常常或被遗忘或与与民主等同、混淆。现代意义上的共和包括代议、宪政、法治。建立在自由主义基础之上的现代共和(区别于古代共和)政体,以宪政为基石的代议制共和政体,在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同时,又对多数人的权力加以诸多的限制:尤其是民意和多数都不能改变规则。包括候选人在内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挟民意自重。
纯粹民主的精神是多数、分众(分际,如比例代表制)和倾斜。纯粹的民主是一种分裂性的力量,强调在一个社会整体中区分出多数和少数(通常是穷人与富人);即使没有也要制造出多数和少数。民主党的戈尔在各种竞选演说中反复强调他是代表劳工家庭,并一再暗示,他的对手只代表有钱人和特权阶层。民主的精神是要在多与寡之间分出高低,凸现两者之间的差异,权力属于多数人的代表,并向之倾斜。

根据这样的民主原则,戈尔及其律师强调:每一张选票代表了民众的心声,忽略选票就等于忽略了民主。戈尔及其律师始终要求只是在民主党的三个票仓县进行全面的手工点票。目标和目的性都十分明确,他们关心的是民主党支持者的权利,关心的是自己的政治权力,并以民主的名义谋求权力。戈尔的策略通常是通过分化来为自己寻找支持者,仅用了后大选期三十多天的时间,就造成犹太人、黑人与白人选民之间的种族分歧,使全国民众在意识形态上的分裂进一步加剧,这一点可以黑人民权活动家杰克逊对小布什及共和党的情绪性批判中看到一斑。
共和的精神的合众、和谐、平衡。美国即是一个典型的合众国。布什则在竞选演说中一再强调自己愿意为所有的美国人服务,不管他们是穷人,还是富人,是白人还是少数族裔,并指责戈尔做法是在分裂美国社会。美国的民主党和世界各地的左派都认为美国的共和党代表大地主、大资本家的富豪党。如果这一指责属实的话,共和党在美国总统、国会和各州的选举中所得选票没有理由超过百分之五(富人在社会总人口所占的比例),否则,要么是共和党作弊,要么是美国人民政治觉悟低。然而,即便戈尔所得的选民票高于布什,但是在各州和国会选举中,共和党所得到的支持仍然高于民主党。这一现象不是阶级分析的方法所能解释的。
共和强调多数与少数之间的平衡与和谐。为了实现“共”(合众)与“和”(和平、和谐相处),必须在民主的基础上对多数人的权力加以限制,这就需要宪政和法治、需要规则至上。当民主的选举与共和的精神一致时,选举的结果受到尊重。当民意与共和的精神和规则至上的原则抵触时,前者让步。在一个共和国,多数人并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上,都占上风。少数人并不是多数人的羔羊。共和制的特点是给所有的人及其自由与提供同等的保护,不论这些人是多数,还是少数。当一个政府不论是变成多数人的政府,还是少数人的政府,都不是共和制政府。如果把秦始皇,改成秦朝总统,它就是共和制了吗?没有皇帝,不等于就有了共和。共和政体是一个政府的权力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的政府。
通常,现代代议政体的精髓是共和政体,而非民主。
严格的共和制对政府和人民的权力都加以严格的限制,不允许任何一方坐大。民主只是决定领导人的产生,它甚至不能按多数人的意志随时改变选举的规则。按照民主的精神,只要多数人同意,即使在选举过程中也可以改变规则,如果佛罗里达州的多数选民,就应该重选。按照共和的精神这样做则不可以。所以共和党最高法律顾问贝克反复质问民主党,“在比赛进行中改变游戏规则的做法公平码?”当然不公平,因为它违背了共和的精神。因为如果允许政治家以代表“
人民的意愿”等貌似道德的理由轻易打破政治游戏规则,民主的“游戏”就无法进行。
法院的最终裁决权也是共和原则而非民主原则的一部分,不仅如此,还是对民主的制衡。若民主压倒一切的话,就应该重新投票,或重新点票,因为人民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按照共和的原则,最终的声音是法官的声音。对此,两党都接收。民主党的候选人有所保留,因为按照民主的原则这样做没有道理。尽管心理不服,戈尔最终也承认,根据宪法,这样的场合,共和的原则高于民主的原则。也正是基于这样原则,戈尔承认布什的领导,并接收他的调遣。美国的民主党毕竟是代议制共和国下的民主党,最终要服从共和的原则。所以,一旦决出高低,双方都开始强调团结的重要性。民主竞选之分必定要归于共和之“合”。很显然,遵守“游戏规则”比“人民”意愿更重要,共和比民主更为根本。这样的分与合的持久张力也正是民主与共和的持久张力。这就是为什么美国的民主制度二百年保持稳定和走向成熟的根本原因之一。美国的国力也正是来自这种和谐中有张力的制度安排,使得美国对民主与共和得以兼顾。
一个有自由无民主的地方,显然要好过一个有民主无自由的地方。因为在没有自由的地方,不可能有持续的民主。当然最理想的地方是,有自由、有民主的地方,这就需要在共和与民主之间维持足够而和谐的张力。这次大选的结果不仅是共和党的胜利而是共和思想和共和原则的胜利。美国人的共和理想、法治精神与政治智慧再次得到洗礼。

从思想取向层面来看,美国两大政党分别代表两种差别极大的政治哲学:民
主党--自由主义;共和党--保守主义。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在不同的国家里
有不同的含义,即使在美国也有不下几十种定义。一般说来,美国当代的自由主
义理论推崇革新、容忍与社会平等,主张观念、制度和法律应随社会环境之改变
而变迁;而保守主义思想则强调文化延续性,注重传统价值、社会稳定与宗教之
作用。

在具体政洽领域,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最大分歧莫过于“大政府”与“
小政府”之争。保守主义理论从维护个人自由这个基点出发,坚信政府权力之扩
大即意味著个人自由之缩小。这种理论认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对社会问题的
涉人必定会危及美国文明的根基-个人自由。更有甚者,保守主义理论还认为联
邦政府的社会福利、高开支、高税收、及保护少数民族权益等政策均不同程度的
造成或深化了美国的社会经济问题,如生产率下降,通货膨胀,中上阶级收入减
少,商企界投资热情不高,懒人依赖政府救济等等。

与此相反,自由主义理论认为,放任的资本主义经济导致了严重的贫富不均
、高失业与一系列其它问题,而高度发达的科技与经济发展并没有明显改变美国
社会不平等现象,如种族歧视,妇女权益得不到足够保护等。因此,自由主义理
论深信,美国社会的急迫问题不是个人权利受到侵犯,而是社会不平等没有得到
纠正。同时,自由主义理论还认为,美国诸多的社会经济问题如此之严重,如此
之深刻,非得政府出面参与解决不可。换言之,自由主义理论坚信政府权力不是
造成美国社会经济问题的原因,而是消除这些问题之重要手段。

由于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对大、小政府持不同意见,近几十年间,共和党和
民主党在诸如拨款、税收、政府调控经济、民权保障、枪支管制、环境保护等问
题上明争暗斗,针锋相对。美国两大政党关于政府权力大小之分歧在大选年显得
最为突出。 1980年,罗纳德·里根以“小政府”,作为其竞选基调,猛烈抨击
民主党的社会经济政策,认为自由主义派的高开支,高税收及“福利社会”政策
导致了高速货膨胀、高失业、高利率、高国债与低速增长。1988年,乔治·布什
挟里根保守主义当权八年之余威,再次祭起“小政府”旗帜,信誓旦旦地向全国
选民保证, " Read My Lips No New Taxes", 1992年,民主党时来运转,比
尔·克林顿利用美国经济不景气而布什政府应对无力之机,又向全国选民开出沉
寂了十二年的“大政府”药方,强调政府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以帮助入们渡过
难关。振兴经济,走出萧条。从以上三例来看,,‘大政府,,与“小政府”的
药方均为有效,因为美国两大政党在政府权力与作用问题上早已界线分明,只要
社会条件与时机有利,争得中间势力同情,政治钟摆的方向将会很明显。

美国两大党关于大、小政府之争在国会立法中表现得同样激烈。尽管有议员
跨党投票现象,总的说来,共和党和民主党对与政府权力有关的议案的表决通常
是营垒分明。克林赖1993年当政后,其刺激经济的法案在参议院遭到共和党议员
封杀,其联邦赤字减缩法案也受到参众两院共和

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一般不会过多考虑少数人的利益。(假如举行一个全国每个人都参加的投票:把全国最有钱的100个人的财富平均分给大家。那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结果极可能就是:通过。)
共和就是少数和多数具有相对平等的发言权,这样就算人数极少的群体,其利益也能得到较好的满足。
民主政府的效率较高,但常常由于考虑问题不够全面,容易造成社会矛盾的扩大化。所以一般在外部斗争相对比较激烈的时候使用。
共和政府的效率偏低,很多事情纠缠不清,一拖再拖,但是能基本平衡各方面的矛盾。所以一般在内部斗争相对比较激烈的时候使用。

至于美国的现状,我觉得还是侧重一下民主的好。

民主是对全体人民说的,是全体人民都享有民主的前提。
共和是相对于各党派说的,就是各党派在参与政府的时候是共和的。
所以现在不少国家都是什么什么民主共和国,又民主又共和,人民和党派的利益都就照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