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苏小说全文免费阅读:法官上访怎遭无理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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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博客 2010年7月29日 第16期     

徐生坛:法官上访怎遭无理免职?
    湖北孝感市中院助理审判员冯缤,妻子是孝感中院唯一一个工作10年的后勤工人。2008年法院以清退“临时人员”为名,直接停掉她的工作。冯缤亲自代理妻案,将法院告上法庭,案子迟迟不立。无奈之下,他身穿法官制服到省高院上访,接连多日无人接待。绝望之下,他开始堵门,见车出来就用头往上撞,最后才等到案件开庭的传票。7月26日,他接到了免除职务的通知书。闻此决定时冯缤说:“这个处理决定既没有事实依据,又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法官法》,我有申诉权,我正在考虑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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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维权之路怎“磨难”重重?

碧翰烽:“穿法袍上访” 为妻维权,两年无人接待

上访其实并不可怕,只要政府真心为民、倾心为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是完全可以解决一切矛盾和问题的,因为中国的老百姓其实最容易满足、最容易理解。可关键的问题在于一些地方不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上,而是一心与民争利,一心以权谋私,又怎么能够解决问题呢?怎么能够让老百姓顺心、顺气呢?于是,一些地方打着“维稳”的旗号,采取“暴力”的手段,一幕幕“围追堵截”上访者的大戏屡屡上演。而法官和农民的悲剧往往从此发端。

精装本:维权竟遭无理免职,冤上加冤

7月26日,法院政治部主任郭先文在办公室宣布了免职决定。决定书只有一句话:“2010年7月8日经本院第十七次审判委员会决定,免除冯缤助理审判员的职务。”也就是说,法院是在做了免职决定后,再对冯缤做了“思想工作”,并在18天后才对他宣布免职决定。冯缤难以接受的是“处理我总得告诉我为什么把?你们这么做是不是有点卑鄙?”冯缤说,他将继续上访,一直到最高人民法院。

法院如此执法该不该质问?

管文德:质问法院,人制还是法制?

法律在人为操作下很随意性,这位法官也感慨“案子能进入诉讼程序,简直是自己用命换的”。但最终没有等来判决结果,却“盼”来了法院对他的免职。孝感法院因职工告自己就把人家免职了,广东河源市东源县法院院长利用权力和关系把自己无工作能力的智障儿子安置在本院为正式职工,这都是权力使然。可以想象,这样的法院用权力编织关系网,互相行方便,百姓打官司还放心吗?这不能不说是法律的悲哀,连法官的维权之路都如此艰难,那法律信仰何以为继?那么百姓的民生何以能保障?

天下雨寒:质问法院,权大还是法大?

该快的事一拖再拖,不该快的却出奇的迅速。法官冯缤申请再审的材料提交已过了大半年,早就超过了3个月的期限,冯缤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回复。而免职却当机立断,不留后患。权力面前,权利显得如此渺小,法律显得如此苍白,权大于法如此典型。法院的举动不但没有挽回神圣的面子,却是南辕北辙,背道而驰,恰恰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反倒给法院抹黑了,让法律蒙羞了,让特权又一次出尽风头。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在这里成了空话甚至笑话。

完善法制建设长路漫漫

孤星永恒:司法公正,维权之路畅通,我们还有很多事要做

一、公民求法阻力重重。连法官诉诸法律维权的路上都阻力重重,可见要真正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法制社会何其难!法路何其远?胡缤在湖北省高院前连续数天无正式人接待,终于使他明白:在一个法制还不健全的社会,在一个人们对法律还不是充分敬畏的时代,过分依赖法律去求法维权,也许还不切实际。
     二、官员视法如叶公好龙。对待法律,我们的官员习惯于唱高调,搞应时应景宣传,所谓重视法律只止于口头和表面,其实质对法律还是取矛盾的排斥态度。因为他们害怕法律捆绑手脚,约束散漫成性的行为和信口开河、朝令夕改的长官意志。叫人实难相信:这样狭隘的心胸,手里的法槌能不偏袒,肩上的天平不失衡。
     三、百姓畏法走“盲道”。冯缤遭遇的坎坷折腾与郁闷,再次应证了“讼必终凶”、“冤死不告状”的古训。有意无意中为公民的普法教育使下了令人望而生畏的绊子,试想,连市中院的助理审判员都在维权过程中碰壁摔跟头,那些连一张状纸都得求人的普通老百姓,遇到冤屈还敢诉诸法律吗?连法官内部都这样摆乌龙阵,他们对法律还敢问津吗?这些原本是普法教育重点人群,社会现实却逼得他们走“盲道”,在社会生活中遇有冤屈,只能采取“有钱钱抵挡,没钱命抵挡”的态度。这是多么可怕后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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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司法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把尺子,社会愈昌明,司法制度就愈公平正义,法律就成为人们生活中须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事事讲法律,人人敬畏法律的法治社会才能保障公民的社会权利。虽然我国制定颁布了不少法律法规条例,也正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道路上努力前行,但在日常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法律法规的践行,离法制社会还有距离。法官冯缤的维权之路,说明我国法治建设仍长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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