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式dgd包皮手术:水浒传太变态了”经典评论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2:44:20
有个叫武松的人,是个酒鬼。有一次,他连喝了十八碗白酒(少儿不宜,学生不宜。),跑到山上打死一只老虎(就是周正龙拍的那种吊睛白额虎,小朋友请勿模仿。)。后来,他发现大嫂和一个药店老板通奸,并毒死他的亲哥哥武大。这酒鬼“小宇宙”爆发了,用大刀割下了奸夫的头,用刀刨开了淫妇的肚子。给大哥报仇。好手段!
后来,他遇到了一对儿“变态杀人狂魔”夫妇(用人肉做包子卖。),并成为好朋友。这两个“变态”很欣赏武松,送了他一对儿大刀,一件衣服,一个头部装饰品(这三样东西的主人,被这夫妇杀死并吃掉了。)。武松还和一个以收保护费为生的黑社会老大(施恩)结为兄弟,用武力帮助这个老大抢回底盘。在这之后,他又杀了好多人,包括国家公务人员,军官,酒楼老板,仇人家的妇女,儿童,竟然连小保姆都不放过。直到有一天,武松参加了**武装游击队,最后竟然得到政府的收编,这个“杀人狂”的命运也算得到良性的改观。
那个**武装,由大量的“杀人逃犯”组成,“变态狂魔”众多。其中以一个叫李逵的为最。此人武力强悍,曾经一人杀死数只老虎(直接导致日后华南虎的灭绝。)。参加游击队后,他的残忍与欲望得到了极大的发泄。经常带领手下,把抵抗游击队的村子中的村民全部杀光。后来,他越发变态,竟然用一对大斧子把一个市长的儿子(五岁)劈成两片,肠子流了一地。。。。。。惨就一个字。总之,他一直在屠杀。他最好的朋友,也就是这地队伍的头儿“宋江”还为他取了一个绰号:天杀星。
这个叫宋江的人也是个“变态”,自然也杀过人,竟然是他的合法妻子。
原文如下:
“宋江左手早按住那婆娘,右手却早刀落,去那婆惜颡子上只一勒,鲜血飞出,那妇人兀自吼哩。宋江怕他不死。再复一刀,那颗头,伶伶仃仃,落在枕头上。”(kao,作者变态的描写实在过份,你以为这是保龄球吗?)
宋江的变态不在于手段过于残忍,而是他有一个癖好,他喜欢杀自己最亲近的人。小说的最后,他用毒药把最好的兄弟‘超级杀人狂“李逵干掉了。
这只队伍中,不但男人变态,女人更强。有个叫扈三娘的MM,非常漂亮,魔鬼身材。身高超过两米。一对儿修长美腿天下无双。他原来是一个大庄中的千金小姐,原配的男人年轻英俊,本来她的人生充满了“玫瑰色”。可是,她的家园遭到那支“变态队伍”的攻击,三个大庄的联防失败了,祝家庄主全家数百口人被“变态们”杀死(包括老年和孩子),扈三娘本人也被俘,她家的老幼一不小心被被杀人王李逵发现,用两把大斧子杀了个一干二净,本来一个漂亮女孩遭如此悲惨遭遇。要么自杀,要么躲避起来写小说,没准儿一不留神就“整”出来一部“悲惨世界”。可是,那个变态队长宋江做主,让她的嫁给猥琐不堪身高不足1米5的王英。最为变态的是,她不但同意了。而且与这个丑男人生活的很快乐(据说在老版本中,有洞房描写,极为色情,少儿不宜。)。并且加入到队伍中来,也杀了好多人。记得宋江包办这场婚姻时,在场的诸位‘变态“齐赞:哥哥忠义~~~~~(不止变态,还很幽默。)
这支杀人狂组成的队伍极其庞大,光头目就有108个人之多。多数都是杀过人的变态(例子太多,不一一举了。)。
书中有些描写让人发冷,比如:剖人心之前,用冷水激人的胸脯。游击队还割过一个官员黄文炳的脑袋,用火烤熟了,队中的领导们下酒吃掉了。在十字坡、揭阳岭、李家道口等地方都有吃人肉的饭店。
书中还有疑似“同志”的描写,也极为变态,但相比杀人吃肉的勾当,也算是本收中一道粉色的风景了(忽然想起内地某卫视搞的那个**好男儿呵呵。)。
情节如下:
这支部队中有个杀过很多人的男人,收养过一个父母双亡的男性孤儿,他发现这孩子一身“雪练也似白肉”(原文描写),就玩儿了新花样儿,花钱从泰国找了一个纹身高手,给这孩子刺了这一身遍体花绣(就说连手指上都做了纹身,NBA的艾佛森也这么干过。),书里讲,这纹身“刺”的很漂亮。却似“玉亭柱上铺着软翠,,更兼吹的、弹的、唱的、舞的,无所不会”。(真变态呀,俺想想都怕。)
这男人叫卢俊义。后来成为这支变态部队的主要领导,那个孩子也长大了,也成为一个小领导。
他叫:燕青
《水浒》最不幸的婚姻-----王英与扈三娘
王英众所周知是个色鬼,而且相当严重,清风山上燕顺要杀死刘知寨的太太时,王英当时居然要和大哥拼民,幸亏宋江拦住,为了一个下三烂的女人就像杀死自己的大哥,简直就是一个□□。而宋江的许诺是将来给弟弟找个好的,这就为一丈青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据书上对王英的描写看来,其长相比武大强点也有限,而扈三娘是“高挑美丽”。扈三娘嫁给一个相貌丑陋,好色无比,本领不如自己的□□,已经让其很痛苦了,更无法容忍的是:自己天天要和杀了自己全家和未婚夫(从扈三娘拼力死救祝彪来看,两人还是有感情的)的仇人们在一起还要拿出笑脸来奉承,想想就很痛苦。
宋江不管扈三娘的痛苦,将其嫁给仇人,主要就是为了让人知道:人长的丑没关系,没本事也没关系,只要你更着我干,就会有你的好果子吃。
想想现在的许多黑帮的影视作品,有很多是以老大杀了另一个老大全家,只剩下其一女儿或妻子,让其嫁给自己,这个女人不是忍辱负重将来报仇雪恨,就是破罐破摔的活着,显然扈三娘是后者。这些影视作品也不知有没有从施老板那里借鉴没有。
有人说武大与潘金莲的婚姻是全书最不幸的,我看来王英与扈三娘的婚姻才是最不幸的,最起码潘金莲没有嫁给自己的仇人吧。
近日阅读《水浒传》,颇多疑惑处,望有知晓的人给予答复。
1. 宋江的钱为什么用不完?
宋江不过是小小的押司,相当于现在重案组的组长,工资能有多少,他的父亲和兄弟住在农村,即使有积蓄想来也不丰厚。而宋江对待旁人,免费供给吃喝用度,人家只要需要钱他绝对能负担,而他自己无论处于什么样艰难的环境中都不会花别人的钱。譬如他被发配到什么什么州的时候,不光承担自己的吃喝,还要到处给钱那些衙役们,身为一个囚犯,他是不是太能耐了些,再有,晁盖令人报恩赠送宋江一百两黄金,他只象征性收了一锭,由此可看宋江是绝不肯收受他人金钱的,那么,他从哪里来这么多钱?能够像周世宗后人柴进之流,广结天下豪杰.
2. 多少人是被官府逼上梁山?
以前人们说起水浒英雄落草为寇,是官逼民反。我想问除了林冲等少许几个之外,到底是谁逼谁上梁山!秦明是怎样入伙的,宋江等人披了他的外衣攻打官军,所以没有立锥之地,安道全是怎样入伙的,石秀杀了人写上他的名字,没有办法,朱仝是怎样入伙的,他所照管的公子爷被李逵一斧劈了,无路可走,那些没有受梁山泊好汉逗引的人,石秀扬雄杀人潜逃,算官府逼迫吗?他们之中,全都是自己犯罪在先,且,他们杀了人,大都是发配到某地,这其中很多都是县令知府等网开一面,这时他们不会感激朝廷恩德,一到命官做了对付他们的事,便不可饶恕,所以,水浒英雄的眼里,朝廷的坏是刻骨铭心的,朝廷的好一概忽略。
3. 大宋为何敌不过水浒?
这个答案我以及找到了。你看大宋的将领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彭玘,凌振,呼延灼,一陷入敌手立马归顺,连挣扎一下都不曾有,宋江稍微几句好话就感动了他们,未免太牵强了,我想更说得通的是贪生怕死,如此见风使舵的人,很难相信能支撑大宋,或者能长久地待在梁山泊,所以说《水浒》塑造人物只几个成功,其余全都垃圾。这些叛将首领们翻脸比翻书还快,起初在大宋军营与梁山好汉水火不容,说很多绝情绝义的话,一被抓马上臣服不算,还要立马倒戈,同样在阵前脸不红心不跳地辱骂大宋兵,不觉得自己太畏琐了吗?
4. 梁山好汉是否真的是英雄?
梁山上的人标榜的是重情重义,但是他们之中,有许多背叛过朋友的人,孙立和孙新一伙人靠欺骗栾廷玉夺取了祝家庄,朱富靠出卖李云救李逵。和封建暴虐的统治者相比,梁山上的人们只是打着替天行道的幌子烧杀抢掠,他们为救宋江戴宗而劫法场杀害很多围观百姓,特别是李逵,天生杀人狂,搞不懂人们为什么还要喜欢这种败类。武松杀张都监时灭了满门,同样,宋江杀黄文炳时也是上下四十口人不剩,其他时候只要是要拿朝廷官员或为自己报仇,无一不是“满门老幼,尽皆斩首”,这是英雄所为?更有为了逼朱仝上山,由宋江,吴用设计,李逵操作,砍死了一个四岁的小孩子,简直让人发指。这样一群人,也配叫英雄,他们的私心都很重,都是为了个人得失而背叛。像宋江,平日里满口仁义道德,不要杀害百姓,一旦与自己人身利益有关,杀得不知多欢呢,他们不满的不是制度,而是制度下的统治者,他们要求的只是自己占据这个制度的领导权。水浒里的人几乎都是变态型人格,又凭什么叫英雄!
5. 扈三娘为什么要嫁王矮虎?
唯一的梁山美女扈三娘,简直是莫名其妙,全家人被梁山好汉杀光,勇武英俊的未婚夫一家也被灭门,她不仅不思报仇,或从此看透世情,反而听从宋江的安排嫁给丑陋的曾是她手下败将的王英,而且从此一心一意做起了梁山头领,随时随地出来耍一下女将威风,她父母真是白养她了。全没有一个飒爽英姿的女中豪杰的气度。扈三娘为何背负血海深仇仍要苟活下去,因为当时的境况不服从就得死,梁山上有一半多的人是因为怕死所以入伙,一群乌合之众。
综上所述,我对《水浒传》,真是失望透了,现在只看了一半,随时处在一种义愤填膺的心理状态。哎,简直压制不住我内心的正义之火,。
水浒中,有两位美女可谓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一位是人所共知的潘金莲,嫁给了世界第一丑男“三寸丁谷树皮”武大郎,潘金莲不愿听从命运的安排,先是对小叔子武松示爱,被武松严辞拒绝,后又与大财主西门庆勾搭成奸,合谋药死武大,最后被武松一刀杀死,结束了悲残的一生;另一位便是扈家庄的扈三娘,其命运之悲残,感情之凄凉,足可感天动地。
扈三娘,乃扈家庄庄主扈太公之女,本是生于豪门,自小知书达理,勤习武艺,兼又长得如花似玉,身材高大苗条,〈水浒〉上赞她“天然美貌海棠花”,使两口日月双刀,有万夫不挡之勇,堪比花木兰,赛过穆桂英,庄户人给她起了个美称叫做“一丈青”,每每以巾帼英雄自居,心高气傲。扈太公爱如掌上明珠,将其许配给祝家庄三公子祝彪,这祝彪是三庄有名的帅哥,又习得好武艺,贵为当地最富有的祝家庄庄主祝朝奉的三公子,按理说与扈三娘正是门当户对,两小无猜。扈三娘虽表面上对祝彪撒娇耍横,实则早已生活在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之中。
福不双至,祸不单行,为冒名梁山好汉的小偷时迁偷了祝家庄的一只报晓鸡,祝家庄扣留了时迁,宋江以救时迁为名发动了祝家庄之役。就是这一役,打碎了扈三娘的春秋美梦,因为有事先约定的“但有吉凶,递相救应”的三庄联盟条约,扈三娘不得不上阵与梁山为敌,一丈青虽然武艺了得,一出马就生擒王英,大败欧鹏,但她到底是一弱女子,哪战得过虎狼英雄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啊,没出十余合,就被林冲生擒活捉。为救妹子,扈三娘的哥哥扈成牵牛担酒投降了梁山,但老奸巨滑的宋江心中却是另有主意,早已把扈三娘送回梁山大寨自己的父亲宋太公处,在宋江的指使下,宋太公假惺惺地收她为义女。那边战场上,梁山实行了残忍的“三光” 政策,李逵不顾扈成已降梁山的事实,大开杀戒,将扈太公一家数百口刀刀斩尽,只有扈成死里逃生,亡命天涯。
面对杀父之仇,灭门之恨,扈三娘欲哭无泪:疼她爱她的父亲没了,未婚夫祝彪也死于非命,唯一的哥哥扈成不知去向,昔日温馨快乐的家化为一片焦土。一个弱女子,从此无依无靠,孤苦零丁,何去何从啊?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整天以泪洗面的她不知道,对她而言,更悲残的命运还在后头。
新认的义兄宋江是个面善心黑的家伙,为收买手下的兄弟王英,他早已对扈三娘的终身打好了如意算盘:那就是把扈三娘嫁给王英。王英何许人也?乃梁山上人品、相貌最不济的“狗屁好汉”,为什么这么说呢?水浒上介绍他的经历时说:这个好汉,祖贯两淮人氏,姓王名英,为他五短身材,江湖上叫他做矮脚虎,原是车家出身,为因半路里见财起意,就势劫了客人,事发到官,越狱走了,上清风山打家劫舍。有诗说他:“天青衲袄锦绣补,形貌峥嵘性粗卤,贪财好色最强梁,放火杀人王矮虎”。论身高,扈三娘号称一丈青,王英绰号矮脚虎;论相貌,王英形貌峥嵘,一双光眼,扈三娘“天然美貌海棠花”;论人品,王英杀人劫财,重色轻友,为霸占贪官刘高的夫人,要不是宋江答应以后为他找个好婆娘,差点和哥们兄弟燕顺火并,真是给梁山脸上抹黑,而扈三娘生于豪门,知书答理。将扈三娘与王英拉到一块,比潘金莲许配武大郎有过之而不及,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宋江为一句对痞子无赖王英的诺言,毁了扈三娘的终身幸福。
整天面对杀父仇人李逵,日日陪伴丑郎王英,还得不时随梁山大军四处征战,扈三娘的心情可想而知。问苍天,世上还有谁人能比扈三娘的身世凄惨啊!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扈三娘虽没嫁得一个“我爱的人”,却嫁得了一个“爱我的人”,王英娶得美娇娘,对扈三娘爱如珍宝,言听计从,扈三娘虽心中不平,但自小学得三从四德,懂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道理,没有象潘金莲一样做出苟且之事,梁山大军受招安之后,南征方腊,宋江派扈三娘夫妇当先迎敌,扈三娘夫妇武艺不敌方腊大将郑魔君,被郑双双斩杀。夫妻二人,没有同年同月同日生,但却同年同月同日死,滔滔江水,淼淼烟波,至今仍在传唱着扈三娘的千古悲情……
武松的逻辑:有奶“想必”是我妈
当然,尽管林冲、鲁智深被写得不太成功,但是还毕竟有其令人喜爱之处。可是,在他俩之外,我们就再也无法在林林总总的梁山好汉中举出一个像样的好汉来加以褒奖了。这才是《水浒传》的最大悲剧。例如,在《水浒传》里被公认的英雄是武松。网络上有人做过统计:“你最喜欢的《水浒传》人物是谁?”结果网民投票的结果是武松第一、林冲第二、鲁智深第三。也就是说,武二郎是排在最前面的。但是,实际上武二郎又有多少值得歌颂的地方呢?《水浒传》歌颂武二郎,恰恰说明它的美感评价是有问题的。现在我们仔细来想想:武二郎究竟有哪一个细节、哪一个行为是值得歌颂的呢?武松出场的第一个细节是在柴进家赖吃、赖喝,他去那里待了半年,开始时候柴进对他很好,后来柴进渐渐就不耐烦了,他赖吃、赖喝了人家半年,每天就在人家家睡懒觉,起来就骂人。宋江后来到了柴进家,宋江出外解手,顺便在柴进的院中看看,一脚踢到了武松,结果他跳起来就要打宋江,“你是什么鸟人?敢来消遣我!”(第22回)就是这么一副无赖相。这就是武松出场的一个镜头。第二个镜头是打虎。他的打虎完全是一种不成熟的少年心态的莽撞行为。其中的真实起因完全是由于对世界的毫无安全感。他对世界根本就没有任何的信任,这是一个行走江湖的流氓、“愤青”的典型心态,而且他很莽撞,好喝酒。当时店小二劝他说:不能走了,前面有老虎。他听到后想的却是什么呢?我可不能不走,我要是不走,他今天晚上就要把我剁了当人肉馅儿了。我一定要走!他就是这样上的景阳岗。他并不是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既然有老虎,那么,我不打谁打?我不为民除害谁为民除害?不是的。他是认定了店小二肯定是在骗我,肯定是要把我留住好剁了饺子馅儿,其实那边儿才不会有老虎呢,你这个黑店才是老虎。他是为了躲这个作为假想敌的“虎”才落到了那个真老虎爪下。所以,他的打虎除了能证明他体力尚可外,我觉得不能再证明更多的什么了。至于他成为打虎英雄以后,一夜成名,结果竟然就把本来的去找哥哥的目得忘到了脑后,有滋有味地当起了刑侦队长,直到在街上碰到哥哥为止,这实在是令人齿冷啊。这说明,他说要回家看哥哥只是离开柴进庄子的借口,显然,这个人不但跟恩人搞不好关系,而且对自己的亲人也薄情得很。
武松表现比较好的一段儿是为他的哥哥报仇。但是即使是他为他的哥哥报仇之中,我觉得也没有太多正面的东西,比如说他和潘金莲的关系,他那样处理是不是就是正常?我就认为是有问题的,但是这个一会儿我讲到潘金莲时再讲,现在就先不去涉及。我要提醒的是,武松在潘金莲事件之后,人品开始明显地变坏。例如,在十字坡遇到孙二娘(第27回),他竟然以语言去调戏:“独自一个须冷落。”而在与她搏击时竟甚至“当胸前搂住”。而在打蒋门神的时候,他竟然是从调戏他的小妾开始(第29回)。你们看,他“把双手按着桌子上,不转眼看那妇人”,而且轻佻地说:“你叫柜上那妇人下来相伴我吃酒”。从这几个例子,相信你们已经不难窥见他的内心和情感世界了。
还值得一提的是他的醉打蒋门神,其实,我们如果仔细对比一下,就不难发现,在武松和蒋门神之间,实在难分好坏与是非。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仔细来看《水浒传》。事情的起因是施恩,他只是监狱里一个监狱长的儿子,根本和监狱没有关系,但是他利用他父亲的身份在社会上为非作歹,霸占了“快活林”。“快活林”,就类似我们南京现在的那个“1912”酒吧区。施恩看到后就跑去抢,说:你们所有的店家都要给我纳保护税,你们要是不给我纳保护税,我就不保护你们的安全。结果人家因为都不敢惹他,因为他是个地痞啊,于是就给他纳保护税。“但有过路妓女之人,到那里来时,先要来参见小弟,然后许他去趁食。那许多去处每朝每日都有闲钱,月终也有三二百两银子寻觅。”(第29 回)没想到后来又来了一个团练,大概相当于武装部部长吧,比监狱长官大一点。他又请了蒋门神,说:你把施恩给我打走,让他们给咱们纳保护税。事情就这是这样的。你看,施恩算个什么东西?凭什么武松帮着施恩打蒋门神就是正义?那如果蒋门神先请武松吃饭,挨打的不是施恩还会是谁呢?肯定是施恩啊。《水浒传》里关于这段情节是这样写的:武松一到,别人就给他好酒好饭地送,开始他是见到就吃,可是吃到最后不好意思了,就追问说:这是谁送的啊?叫他来见见我。于是被告知:施恩。你听听武松的评价是什么呢?“想他必是个好男子!”(第28回)连人都没有见到,就因为送了酒饭,竟然就做了这样的评价。一见到人呢?武松开口便问,“你且说正是要我怎地?”(第28回)武松的是非观已经足以想见。还有什么“正义”可言呢?有句话叫“有奶就是娘”,武松的逻辑就是:有奶就“想必”是我的妈。那么,打完以后情况如何呢?“自此,施恩的买卖比往常加增三五分利息”。(第30回)顺便说一句,武松被张都监设计陷害前,曾经有很多人找武松帮忙,也给武松行贿了很多钱财,武松可是照单全收,而且还买了个箱子放了进去。这个做法与贪官也没有什么区别。至于后来的血溅鸳鸯楼,我已经讲过多次,鸳鸯楼上就算冤有头,债有主,那也就是三个人的命,可是他杀了十五个人。我们无论如何不能说,因为他是武松他就可以随便杀人,我们无论如何不能说,为了复仇就可以杀掉所有的人,中国人特别喜欢讲的一句话我就特别不理解,中国人经常说“杀死一个够本,杀死两个还捞一个垫背的”,我就不知道为什么中国人的 “背”就那么值钱,总要捞别人去“垫”?!他跟你又有什么关系?他因为在鸳鸯楼上卖茶,因为在鸳鸯楼酒店看车,因为在鸳鸯楼当门童,就被你提着刀,一刀把人家脑袋砍下来了。说得过去吗?我觉得,这一切都不是武松的光荣,而是武松的耻辱。但是很奇怪的是被我们当成了光荣,也被《水浒传》当成了光荣,这才是我最不能理解的事情。
鲁智深的真性情:做个下半世快乐也好!
还有一个人物:鲁智深。鲁智深在《水浒传》里应该说是一个很可爱的人,连几百年后的南京美女薛宝钗也很喜欢他。这是个另类的人,做人另类、做事另类、做和尚也另类。我最喜欢的,就是鲁智深对朋友的那种深情厚意,林冲墙外的一声赞叹,鲁智深就一生引为知己,这让我们想起古老的“雪夜访戴”、“倾盖如故”故事,与刘关张的桃园三结义相比,他的所作所为或许给了我们某种更美好的感觉。当然,有时候这种感情甚至会给人一种同性恋的嫌疑。例如,他在野猪林救下了林冲,他一开口就说:
兄弟,俺自从和你买那相别之后,酒家忧得你苦。自从你受官司,俺又无处去救你。打听得你配沧州,酒家在开封府前又寻不见,却听得人说监在使臣房内;又见酒保来请两个公人,说道:“店里一位官寻说话。”以此,酒家疑心,放你不下。恐这厮们路上害你,俺特地跟将来。见这两个撮鸟带你入店里去,酒家也在那店里歇。夜间听得那厮两个,做神做鬼,把滚汤赚了你脚,那时俺便要杀这两个撮鸟;却被客店里人多,恐防救了。酒家见这厮们不怀好心,越放你不下。你五更里出门时,酒家先投奔这林子里来等杀这厮两个撮鸟。他倒来这里害你,正好杀这两个!(第9回)
不但“忧得你苦”,又连着两次说我“放你不下”,柔情密意,几乎是一副女性的腔调。还真不像一个虎背熊腰的胖大和尚说的话。不仅如此,这个人还真是粗中有细,是个性情中人。例如,他第一次见了林冲的美丽的太太,就喊得特别亲切,一般人喊声“嫂子”或者“大嫂”也就算了,他却要喊“阿嫂”,这是在《水浒传》里你很少见到的。更令人叫绝的是,他和林冲分手以后,到了第五十九回才又见面,可是这个虎背熊腰的胖大和尚见到林冲第的一句话就说得煞是可爱: “洒家自与教头别后,无日不念阿嫂,近来有信息否?”难怪后来有人因此生疑,分析说他或者是跟林冲同性恋,或者是在暗恋林冲的太太。但是不管怎么说,他倒确实创造了一个中国人同性之间亲密友谊的奇迹。至于他的“花”而不“花”,就更让我们印象深刻了。我们知道,在《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的外号跟“花”有关的,一个是高俅的干儿子,“花花太岁”,两个“花”相叠,还有一个就是“花和尚”鲁智深。不过,“花和尚”鲁智深却并不“花”。而只是护“花”。你看,他在《水浒传》里干的那些“好人好事儿”基本上都是为美女而干的,而且没有任何的功利目的。这,也是他的可爱。
不过,鲁智深也有其可疑之处。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在鲁智深的身上,其实也有一些很不好的习气。他一出场吃饭,就给人以不同的感觉。鲁智深被称作“鲁提辖”,这个“提辖”,我们实在很陌生,所以再叫也叫不出感觉,其实,这个“提辖”大体相当于一个县的武装部副部长,所以,当看到书中喊“鲁提辖”时,你要想象是在喊“鲁部长”,那个感觉就会亲近得多。我们发现, “鲁提辖”(“鲁部长”)吃饭,从来是不付钱的。人家找他要钱,他说:“茶钱洒家自还你。”人家只好应道:“提辖但吃不妨,只顾去。”(第3回)可是,他身上明明是带了银子的,从后面的情节可知,至少是五两银子。后来,他帮卖唱的父女报仇,其实也是很不应该的。你本身代表了这个国家的武装力量,你是武装部的副部长,碰到这种事,你完全可以让公检法出面解决嘛,你怎么自己就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了呢?何况,他去帮金翠莲父女打架也是没有论证的。就是因为这父女俩说:我们到了这儿卖艺,被别人买了当二奶,他说了给我们两千块钱,其实没给,结果他把我们休了以后还要求我们再还他这笔钱,我们还不起,只好在这里卖唱还钱,结果鲁智深就偏听偏信地决定要去跟镇关西打架。显然,在鲁智深身上没有任何的程序正义,只有实质正义,就是说:他一听这个事,只要是弱者一方,就肯定是被欺负的。其实有时候弱者也有耍阴谋诡计的。到底这个钱是不是真的欠着人家的?彼此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纠葛?我们是说不清楚的。这个女孩是不是又是一个阎婆惜?我们也说不清楚。再者,下了判断也就罢了,又自作主张地去把他教训了一顿!你再看他打镇关西时嘴里念叨的是什么?偏偏不是“我打你个流氓恶霸!”“我打你个欺压民女的坏蛋!”他嘴里念叨的是:“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镇关西!”(第3回)他骂的是什么,气的是什么,我们现代的中国人一听就懂了。这相当于说:“你一个进城的农民工,你刚发了点儿财,不就是个万元户吗?也敢和我齐名?你看我怎么教训你!”这就是鲁部长的真实想法。所以在桃花村遇到小霸王周通要强占刘太公的女儿为妻时就没有打死他,在瓦罐寺暴打强盗生铁佛崔道成、飞天夜叉丘小乙时也要反复调查,但是这次却既不调查,又非要致人死地。而且,鲁部长最有意思的还不止这些,他跟人打架,打完以后有一个习惯性的动作,那就是跟武松一样,“拿了桌上金银酒器,都踏匾了,栓在包里”(第5回),这样的草寇行为,又让我们说什么好呢?而且,鲁智深最有意思的一个镜头,是在逃难的路上。说的是他走到了一片树林,看见前面一个人影晃动,他想:前面人影晃动,有人!正好我今天晚上没有下酒的钱,我马上过去把他的衣服剥了换酒吃。你看,我们的“鲁部长”见到别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剥人家衣服,让他玩一回“裸奔”。这种心态,实在让我们心寒啊。顺便说一句,最有意思的是,鲁智深对面树林里的那个人也看见了鲁智深,偏偏他想的和鲁智深想的一样!他也在想:对面来了个很胖的家伙,我杀个去把他的衣服剥了,今天的晚饭就在他身上了。两个人竟然都是这样想的!我们由此可以想象,大概到了宋朝的时候,所有的中国人已经都知道了:想发财,就要动手!除了抢,别无出路。武大郎还不是被人下毒药毒死了?李小二还不是一直在社会上受气?要想不受气,要想过得风光,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动手抢!结果两个人在树林里就打起来了,一出手才发现两个人谁都抢不着谁的,都是武艺高强,都是命中注定靠抢别人生活的,一个是鲁智深,另外一个,是——杨志。《水浒传》里最著名的一句话就是——“做个下半世快乐也好!”(第44回)我看,鲁智深的最高理想,无非也就是想“做个下半世快乐也好”。因此鲁智深固然还算是个性情中人,可是如果硬要说他的身上有多少美的东西、有多少人性的东西,那也实在是有些牵强。
李逵的是非观:“打了人的是好汉!”
李逵,我觉得李逵整个就是一个莽撞少年。李逵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裸奔的好汉,我们现在报纸上经常讲谁谁谁裸奔,其实那个“裸奔”李逵当年就试过了。他在江州劫法场的时候,在酒楼上躲着,然后大吼一声跳下来,当时就是“脱得赤条条的”。但是,你现在回过头来看一看,李逵有什么优点值得我们去赞美呢?有人说,《水浒传》写的是农民起义,我劝今天在座的各位一句,你们可一定不要这样想,其实,《水浒传》里起义的那一百单八将没有一个是农民!都是地痞流氓、国家主流渠道里分流出来的一部分中下级、中上级的军官和国家公务人员,等等,其中有哪个是农民呢?晁盖是农民?晁盖是村长;宋江是农民?宋江是县办公室主任;戴宗是农民?戴宗是监狱的典狱长;武松是农民?武松一天地都没种过,武松的职业就是个杀手、打手,他在山东一带到处跑,在这一家住半年,完了就到另一家再去住半年,武松就是这样的人。最接近农民身份的,是李逵,可惜,李逵也不干活,他是个无赖。这一点,在小说里写得很清楚。所以,我们不能因为有些人喜欢杀富济贫就认为他完全正确。当然,这些人还没有杀贫济富,所以,我们还要说他还不是个坏人。但是,他肯定不是个好人。“头掉了,碗大个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除了我以外,其他人都该死”。这就是他的言谈话语。我们再来看看他的所作所为,一次,李逵与宋江等人在酒楼喝酒,他正在说话,恰巧来了一位歌女唱歌,众人就转过去听歌了。他一看没有人注意他了,立刻大怒,两指照着歌女的额头就点了过去,结果歌女一下子就死了过去。你们看,他哪还有一点正常的人性感觉?更不要说他把朱仝看护的那个可爱的小男孩儿的脑袋无情地劈作两半了。李逵还有一次断案,是两家打架,他是怎么判的呢?他问:谁打赢了?那个打赢的就举起手,李逵说:你,回家吧。然后就把打输了的人关起来!这就是他的是非观,凭借拳头说话的是非观。而且,就李逵而言,最不能让我们容忍他的就是那四个字:“排头砍去”。在他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种用拳头说话的非常暴虐的心态,
再说得大一点,刚才都是从个人的角度来谈的,其实,从群体的角度,也仍旧有一个流“血”和流“汗”的问题。比如说,到了今天,我们一定要很公正地说:梁山和祝家庄、扈家庄、李家庄之间的矛盾是流“血”和流“汗”的矛盾。这几个村子里的人,都是我们中国最正常的农民,这些农民是很可怜的,社会已经失去了公正,他们尽管认真地给社会纳税,但是社会却从不保护他们,那么,他们怎么办呢?只好再给村长纳一次税,然后靠村里组织起一个民间的武装力量来保护自己。这就是中国最朴实的农民在被逼得没有办法的时候的办法,要注意,他们仍旧没有去打家劫舍,没有去当强盗,没有去当杀人放火,他们做什么呢?他们就只是再次从牙缝里挤出钱来,在自己村子里组织武装来保护自己。可是结果碰到了什么人呢?碰到了号称“替天行道”而实际是打家劫舍的梁山。梁山是流“血”的,在他们眼睛里,那些流“汗”的村庄无非是他们抢掠的对象。大家回想一下,宋江打祝家庄的理由成立吗?就为了一只鸡!一只鸡就毁掉了一个祝家庄。时迁偷了人家的鸡,人家把他抓起来了,这有什么不对?可是时迁竟然吹牛皮,说:你敢抓我?我是梁山好汉!那些正义的农民当然就说:你是强盗、小偷,我怎么不敢抓你。结果宋江就要去打。大家知道,《水浒传》有三代领导,第一代领导——王伦。王伦这个人是个知识分子,我要说,其实王伦这个人并不坏,例如梁山这块根据地就是他发现而且开创的——这充分说明了他的战略眼光,只是因为《水浒传》是按“拳头”大小来区分胜负的,论“拳头”王伦当然不行,所以《水浒传》就说他不行。这个事情我在这里就不去讲了;第二代领导——晁盖。晁盖这个人是不扰民的。他还有一点正义感,他说我们虽然在这儿临时搞了个寨子,但是,我们不能去扰民。但是宋江得到大权以后,第一个改变就是——扰民。所以,你看后来打的所有村庄,都是宋江要求去打的,而且所有的地方都没有惹过梁山。有的时候为了抢一匹马,他甚至就可以率队长途奔袭千余里去打人家。人家千里之外的村子惹你什么了呢?你们可能会问,那宋江为什么要打呢?其实宋江跟晁盖吵架的时候,有一句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说我为什么要打呢?我们梁山有两万人马——我们要吃饭。我们又不种地,每天除了舞刀弄枪,只能靠打家劫舍吃饭。所以宋江一定要打祝家庄,而他打祝家庄得到的好处是多少呢?五千万石粮食。够梁山吃多长时间呢?三年。但是,梁山周围的老百姓他们分到过一粒粮食吗?没有。你们看,这就是一个一直被所有的人忽略了的问题:由于流“血”和流“汗”的区分的混淆,以流汗为荣的祝家庄、扈家庄、李家庄、曾头市都是应该歌颂的,可是《水浒传》并没有去歌颂;以流血为荣的梁山完全是应该批判的,可是《水浒传》却没有去批判。
“除尽不平”的暴力,除不尽的是冷漠
不过,以上的分析毕竟只是从社会的角度略做分析,其实,如果从美学的角度看,应该给我们更多的启发。
《水浒传》的美感被劫持的关键之处在于:混淆了现实法庭和美学法庭。前面我已经讲过,就一个社会而言,用身体的力量来保护自己乃至进入社会都并非毫无正面意义,不过,那仅仅是就社会而言,如果就美学而言,那么就必须强调,哪怕这个社会再如何黑暗,哪怕这个社会中的人再如何有暴力倾向,你抢我,我抢你,你杀我,我杀你,美学也一定要坚守爱的力量。作为一个时代的文学大师和美学大师,他一定要呼吁:这个社会只有用爱才能拯救,用暴力是无法拯救的。他必须永远呼吁这个。因为只有爱,才能给予这个社会无限的发展空间。他必须找到爱的力量,并且去讴歌、去赞美爱的力量。但是,我们在《水浒传》里找到了吗?《水浒传》里何尝建立过一个美学的法庭来审判那些“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好汉呢?没有。所以我一直认为应该以爱的名义去重新改写《三国演义》与《水浒传》故事,不再是仇恨的书写和暴力的书写,而应该是爱的书写和美学的书写。
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一个美学家、文学家,他应该看到的不是犯罪还是没犯罪,而是应该去看“无罪之罪”。也就是说,应该看到是所有的人都犯了罪。并不是高俅制造这个社会的黑暗,而是《水浒传》好汉也参与了制造这个社会的黑暗,而且《水浒传》好汉所制造这个社会的黑暗甚至远远超过了高俅。我们只看到高俅作恶如何、如何,但是高俅杀了那么多人吗?《水浒传》好汉在江州劫法场杀了四千人,在大名府大约杀了五千人,这已经远远超过了高俅。高俅确实贪污了很多金钱,也弄过权,但是高俅可没有杀这么多人啊。但是《水浒传》却没有看到《水浒传》了的好汉的“无罪之罪”,没有看到这个社会的罪恶是所有人的共同犯罪,这种美学无疑是错误的,这种美学也无疑是虚假的。在《水浒传》里只看到了寻找“替罪羊”——四大恶人。只看到了惩治凶手——四大恶人的爪牙。但是却看不到所有的人都来反省共同责任,我们看不到担当法官、担当审判者的《水浒传》好汉也同时审判自己。他们可能是不那么伟大的法官,但是他们肯定是不伟大的犯人。我想,这可能是《水浒传》给我们带来的最不好的东西。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水浒传》的美学只是“旁观”。这个地方有人鱼肉百姓,那个地方有人欺压民女,还有哪个地方有人为非作歹,然后《水浒传》好汉就“该出手时就出手”。可是,这只是“打抱不平”,和美学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它的前提只是:“可怜”。“可怜”是一种只针对对方的居高临下的现实关怀。因为“居高临下”,所以就必然陷入一种焦虑性体验,诸如屈原式的 “哀民生之多艰”与杜甫式的“感时忧国”,而要从焦虑性体验中解脱,唯一的良策就是消灭对象。于是,这样的美学最终就必然走向暴力。武松也好、林冲也好、鲁智深也好、李逵也好,在一定意义上,比中国历史上所有的懦夫都强。那些懦夫连打抱不平的精神都没有,见到这个世上的任何不平事,他都不会拔刀相助的,只会拔腿就跑。所以,和拔腿就跑的人相比,拔刀相助的人毕竟还是有其正义感的,也是有其可以歌颂之处的。这无疑比“看客”要强。因为这些人并不懦弱。但是,关键在于,他们的打抱不平只是从“可怜”出发,因此,也就并没有真正改变现状,其结果是他越打罪恶就越多。当你在用暴力消灭罪恶的时候,你应该能想象到罪恶的反抗是十倍、百倍的。这样就使得《水浒传》的好汉,中国历史上的那些英雄都陷入了一种焦虑。这种焦虑就是:他觉得罪恶越来越多,越来越打不完、杀不尽。在这种情况下,他想要消除自己的焦虑,但又没有办法消除焦虑的根源,那怎么办呢?只有加倍地去消灭社会的丑恶现象。所以,他就天天出手,天天拔刀。可是,当他天天出手、天天拔刀时,他已经和他的对象——丑恶和黑暗,无穷无尽地日益生长起来了。结果,为了克服焦虑,自己不得不陷入更大的焦虑。这就是中国文化最终走向暴力宣泄以及对于暴力宣泄的欣赏的根本原因。甚至,暴力宣泄以及对于暴力宣泄的欣赏成为了焦虑性体验者进行心理转移的替补方式,而最终的目的则是:焦虑体验的在暴力宣泄中的虚假中止。《水浒传》里不就是以杀人为乐吗?这就是杀人成为焦虑者实现心理转移的最好的替补机会。只有在不断杀人中(比如李逵),他的焦虑性体验才能在遗忘中虚假的停止。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也就只有不断地进入暴力。暴力的恶性循环,暴力的欣赏,对迫害他人、把玩他人痛苦的欣赏,就成为《水浒传》的核心内容。也正是在这种美学中,我们看到了《水浒传》好汉凭借身体力量迫害他人的一幕又一幕。
而且,这种焦虑性体验从本质上来说,导致的只是冷漠。真正的美学是用爱来交换爱,以美来呼唤美。我们决不能幻想:“除尽不平方太平”。这是中国古人最喜欢说的话,其实越是用暴力去除,不平反而越多,用暴力消除暴力,得到的永远是暴力。只有用爱来消除暴力,暴力才有可能被消灭。但是中国人大都不懂这个道理,结果就陷入了一种“冷漠”,对生命的冷漠;而中国的美学则退化为一种对暴力和仇恨的书写。这时,我们就看到了《水浒传》。我们在《水浒传》中是看不到准确的美学评价的。因为我们对“美”已经失去了准确的感知能力,而且我们在对“丑”酣畅淋漓的揭露中也暴露了自己的“丑”。对方用暴力欺压百姓,而我用暴力欺压他人,那不是比对方更丑嘛。他这样做是不知道错,而你明明知道错却还这样做,你岂不是比他更错?!这不就是《圣经》里讲过的那个最简单的道理吗?我们应该看到,在这样的《水浒传》书写中,最终被认同的是丑,而不是美。暴力使得《水浒传》去过分关注丑而不去关注美,最终形成了一种丑的信仰而不是美的信仰。罗丹有一件雕塑作品《欧米哀尔》,它是丑的。但是艺术家是真让你认同和赞赏“丑”吗?不是。他让你拒绝进入这种丑。对这种现象他说:太丑了。我们要尽可能地防止悲剧被推演到这个地步。但是,我们在《水浒传》里看到的却是“丑”被美化:杀人被美化,打家劫舍被美化,一脚踏扁金银器皿然后带走这样的行为被美化,看到对面一个人影就说我要剥下那厮的衣服换酒吃被美化。这些东西和美学有什么关系呢?最终,中国就形成了一种对“丑”的信仰而不是对“美”的信仰,这种丑的信仰透支了我们对现实的关怀,从而使得我们的现实社会无限地恶化下去。
吃拿卡要:“万人之上”的高官获利集团
具体来说,我们在《水浒传》中看到了三个不同的获利集团。
首先是以“四大恶人”——蔡京、童贯、杨戬、高俅为代表的获利集团。他们虽然在“一人之下”,但是却也在“万人之上”。他们欺上瞒下,把手里的 “公职”变成“私权”,结成牢固的利益集团,一方面“巧取”赵家的财产,一方面“豪夺”百姓的利益。林冲误入白虎堂,法官宣判的时候说:你以为开封府是朝廷的吗?是高太尉家的。真是一语点醒梦中人啊。要知道中国人的家底是很薄的。“薄”到什么地步呢?孟子早就说了,“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4],你们看看,这是不是太可怜了呢?因此,中国人的生活实际上是长期在贫困线上挣扎的。学法律的人都知道亚当·斯密,他就曾说过:中国下层阶级的生活还不如欧洲的乞丐。学文科的人没有不知道黑格尔的,他也说过:中国是灾荒之国。他们都是外国人,但是他们对于中国的这一观察是大致不错的。而中国的历史学家也有过一个著名的统计:中国人要生存,人均不能低于四亩地,否则就会陷于饥荒,家将不复为家。可是,据我看到的一个材料介绍,大宋时候的人均仅仅四亩六分。这样一来,我们假设其中三亩的收入要用来养家,一亩三分的收入要用来纳税,那么,仅存的三分地的收入,就正是主要被以“四大恶人”——蔡京、童贯、杨戬、高俅为代表的获利集团搜刮走的。梁中书一次能送三千万的生日贺礼,而且去年还同样送过一次,但是被强人抢走了,加在一起,就是六千万,再加上他还要给别人送各种各样的贺礼,还要自己吃喝玩乐,他一年“巧取豪夺”的数字肯定会是个天文数字啊。金圣叹这个人很聪明,他看了《水浒传》以后就说,“乱自上作”。而且在评点董超、薛霸押送卢俊义时发现:“林冲者山泊之始,卢俊义者山泊之终,一始一终,都用董超、薛霸作关锁,笔墨奇逸之甚。”“用董超、薛霸作关锁”,影射的就是“乱自上作”。本来,真正的“乱自上作”里的“上”应该是最高统治者,金圣叹作为当事人自然还认识不到这一点,因此,他所指的“上”只是以“四大恶人”——蔡京、童贯、杨戬、高俅为代表的获利集团,但是,这就已经非常难得了,因为除了最高统治者“自作孽”以外,这个集团正是当时社会的最大的破坏性的力量。
其次是地方组成的获利集团。祝家庄、李家庄、扈家庄、史家庄等等,在《水浒传》中也是一个引人瞩目的存在。他们的基本构成是贫民百姓,这些人犹如路边的草芥和蚂蚁,听任他人的践踏、蹂躏,没有任何的保障,惟有苟活于人世。他们将自己的四亩六分地上的所有额外收入都纳了税,可是赵家朝廷却没有任何的公共产品提供给他们,不要说公平正义、就是连人身安全都无法保证。再加上以“四大恶人”——蔡京、童贯、杨戬、高俅为代表的获利集团的合法性伤害,他们的生存就更加艰难了。于是,他们只好采取集体自救的方式,自己为自己再纳一次“税”——在村庄里自养武师,自组团防,以求自保。我们看到的祝家庄、李家庄、扈家庄、史家庄等等,就是这种情况。这就形成了这个社会的一个新的获利集团。当然,从表面看,他并没有获利。而且在所有的获利集团中他其实都是弱者,史家庄的消失就是一个例子,在此以后,我们也看到了祝家庄、李家庄、扈家庄的消失。然而,如果我们想到由于这个获利集团的存在,百姓可以在其他获利集团的合法性伤害更多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我们说它也是一个获“利”集团,应该也大体不差。
打家劫舍:“刀口舔血”的匪类获利集团
最后是梁山、二龙山、桃花山、白虎山、少华山等获利集团。他们基本上是流氓团伙、黑社会团伙。这些人都有一技之长,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被主流社会排挤了出来,于是,他们就自觉不自觉地进入了体制外的搏命通道,开始以“刀口舔血”的方式结成获利集团。而且,由于宋代公共财政极为薄弱,缺乏基本的动员能力,也无法应付社会的天灾人祸,因此对于这类获利集团,不得不采取“招安”的方式。“若要官,杀人放火受招安”,这句民谣反映的就是这一现实。过去,我们只看到他们把斗争的矛头对准了贪官污吏,而且揭露他们是危害国家、陷害忠良、扰乱社会,就以为他们是进步的,其实不然,充其量他们与贪官之间的关系也只是 50步与百步的关系。我们看看他们的所作所为,就知道他们也不是什么“好鸟”。例如孙青、孙二娘夫妇确实保护了“英雄”武松,但是,他们却杀死了与他们不是一个获利集团的某某“大头陀”,只遗下那把雪花镔铁打成的戒刀常常半夜里啸响。还有生铁佛崔道成、飞天夜叉丘小乙、田虎、方腊,我们看到,一百零八将内,是四海之内皆兄弟,可一百零八将之外,是随便可以砍杀的。凡不是一伙的,这些英雄好汉们是照杀不误啊。再如,决定梁山存亡的全部根据都是——以梁山的利益为利益。只关心敌我,不关心是非。没有原则,没有道义,所谓“有奶便是娘”。李逵母亲被老虎吃了,晁盖、宋江没有任何同情,而是为他杀了四虎并且又为山寨带了“两个活虎上山”“杀羊宰牛,做筵席庆贺。”(第44回)他们不是反贪官吗?可是梁山想通过他去打通跟皇帝接头的通道的人,却明明就是贪官,于是贪官也就不是贪官了。而且,宋江每擒一将,只要“慌忙下堂,喝退军卒,亲解其缚”,把某某“扶在正中交椅上,纳头便拜”(第64回),对方立刻心甘情愿地投降,什么羞耻、道德全都没有,只有利益。何况,他们的“逼人上山”的方式也太残忍了一点。只要为他们这个获利集团所许需,他们就不遗余力地“逼”人上山。秦明上梁山以后,就说过一句:你们害我也害得忒狠毒了一点儿啊,把我全家都杀光了啊。朱仝,是私放宋江的恩人,宋江想把他骗上梁山,朱仝不答应,梁山就去把他带的小孩儿弄到手,脑袋摔了八瓣儿。这样的集团,还有什么人性可言?至于利益的分配,那更毫不掩饰,一半是英雄好汉的;还有一半是众多的小喽罗的,挨饿受冻的的穷人百姓?从来没有听说分给过一分钱。
巧取豪夺:不同获利集团,同一生财秘籍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诸如此类的大大小小的获利集团的存在不但造成了社会的崩盘,而且使得“获利潜规则”成为所有人所默认的通行准则。李逵这个人确实是粗中有细,他的一句话非常经典:“条例!条例!若还依得,天下不乱了!”(第52回)你看,他对社会的潜规则何等清楚?一切都是决定于“获利”,获利才是真正的“条例”,只要能够“获利”,就可以“前打后商量”,或者干脆“打你不商量”。史进捉到土匪陈达以后怎么办呢?按说是捉到了土匪就应该送官啊,可是他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什么呢?他竟然想:我拿他送了官,那些好汉岂不是耻笑我嘛。你看,这个社会还有什么正义和非正义呢?你们可能还会注意到:《水浒传》中的几乎所有人在逃难的路上都以“犯罪”为荣,不但自己会像做品牌宣传一样到处去吹嘘曾经在哪里杀过人、劫过财,而且对方也是马上纳头就拜,羡慕之情溢于言表。对比我们现在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逃犯们纷纷地陈述自己潜逃时的那种极大的心理压力,我们会不得不震惊地追问:这个社会究竟怎么了?!
我们就以宋江的经历为例做个简单的剖析:
宋江,号称山东“及时雨”,什么是“及时雨”呢?想要钱,他就马上撒下来,那就是“及时雨”了。可是,宋江怎么有那么多的钱“撒”?宋江的官位是 “押司”,大概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县办公室主任。过去没有法院,所以,他也可以说兼任县法院的办公室主任。在中国古代,县长以上是“官”,县长以下是 “吏”,从宋代以后,“吏”才开始有了一点儿可怜的工资,宋代以前“吏”都是不发钱的。国家委任一个县长,一般都是孤身一个人去上任,甚至“老妻寄异县”。到了那个县以后,他自己在院子前后种点菜,然后想办法弄点儿黑心钱,雇两个师爷,雇个办公室主任,接着再雇几个打手做侦缉队,帮他到处抓小偷、抓强盗之类,以便维持这个县的治安。显然,我们的宋押司的工资不会很高。那么,他的钱从何而来?
我们还是先给他算算他的“撒”钱有何等的潇洒吧。宋江这个人动不动就给人“撒”钱。前面我们说到宋江被武松绊了一下,于是他掏了多少钱去买通武松并让武松成为他的铁杆儿打手呢?十两。宋代的时候大体是一两相当于现在的三百块钱。十两银子,就是三千了。好爽的见面礼啊!给李逵多少呢?宋江开始给了李逵十两,李逵出门就赌输了,然后跟人家打架打得不亦乐乎,宋江说:别打别打,我再给你五十两算了。宋江——一个县办公室主任,送一个根本是陌不相识、萍水相逢的李逵,而且是在蹲监狱的情况下,一出手就是六十两银子,一万八千块钱啊。
宋江的钱的来源我们就不用讨论了,这种不当收入即使当时的“纪委”不查,我们也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其实,类似宋江的情况在中国是非常典型的,也早已为人们所关注。在南北朝时就出现“久吏奸滑”的评价。有一位进士回忆自己担任刑部给事中时曾提请长官平反冤狱,可是长官却:“惨然曰:‘不敢。’予曰: ‘何也?’对曰:‘天下有一介不取之官,而无一介不取之吏。若一翻厂招,异日借题罗织,官吏并命矣!’”而且,一方面那些县官大多都是从科举的道路上来的,处理政务毫无经验,当地的人际关系更是一窍不通,另一方面那些世代为胥吏的衙役,也很少有升迁的机会,因此他们把县官控制在手里,“坐堂皇者如傀儡在牵丝之手,提东则东,提西则西”,想方设法地去大捞特捞。至于他为什么见了人就“撒”钱?这说明宋江这个国家干部,显然身在大宋可是早就心在梁山、二龙山、桃花山、白虎山、少华山一类的获利集团,并且以体制外的搏命渠道作为自己的最后归宿。
我们看看宋江在“生辰纲”事件中的表现。我刚才换算过,十万“生辰纲”就是三千万。令人吃惊的是,所有的人听说以后,第一个念头竟然都是: “抢!”第一个建议抢的是谁?是一个政工干部啊,公孙胜是干什么的呢?是宗教界人士啊,他马上就去找谁呢?晁盖。他是干什么的呢?村长。本来他的职责是保护十万“生辰纲”顺利通过,可是他作为最基层的政府官员,第一个念头竟然是:不抢白不抢。可是更离奇的是,在破案以后,市公安局把这个案子送交县里,县办公室主任、县法院办公室主任宋江同志正好接了案子。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得赶紧去救“晁村长”。接下来宋江杀阎婆惜犯了案,朱仝和雷横奉命去抓宋江。可是两个人却各怀鬼胎,却都是在打主意要救宋江。再往后,他被关在了江州戴宗当监狱长的牢子。那可完全就是贵宾待遇,不但住单间,而且可以随便出入,李逵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他是这里的狱卒,被戴宗派给宋江当跟班。
为篇幅所限,我就只举一个宋江的例子,实际这样的例子我可以举出很多人作为例子。例如大宋朝派了16个中上层军官去围剿梁山,可是他们却没有一个不投降,忠于朝廷的人竟然是零。小旋风——柴进是当时社会里保险系数最高也最不可能被伤害的,可是柴进也与朝廷离心离德,他跟周边的饭店都交代好了:所有过往的犯人,你们都不许给他饭吃,让他饿着。为什么呢?要吃只能到我的园子里来吃,都到我这儿,我好结交他们。为什么要结交呢?原因我想大家都已经很清楚了。再看看书中出现的朋友结义、主仆组合、兄弟搭档、夫妻合伙、家族联手的形形色色,其中可有一个知道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为何物吗?他们唯一关注的就是自己能够不受他人的伤害但是却可以伤害他人。结果,整个社会就形成了一个“黑洞”:“在这个时候,皇帝的励精图治或者宴安耽乐,首辅的独裁或者调和,高级将领的富于创造和习于苟安,文官的廉洁奉公或者贪污舞弊,思想家的绝对进步或者绝对保守,最后的结果,都是无分善恶,统统不能在事业上取得有意义的发展,有的身败,有的名裂,还有的人则身败而兼名裂。”[5]而一旦进入这种“黑洞”状态,“明君”与“昏君”的区别也就毫无意义,“治世”与“乱世”的区别也毫无意义,“治世”成为偶然,“乱世”成为必然。这样的大宋如果不亡,那实在是天理不容。值此之际,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创造能力不如伤害能力、爱的能力不如恨的能力,暴力因此而隆重出场,因为它成本最低,回报最大。
这时,我们所看到的中国已经就是动物庄园,而我们所看到的梁山已经就是“猴山”。
这就是我要讲的第二个问题。
三、生存原则与生命力量的宣泄
动物凶猛:落草英雄的丛林法则
公权的萎缩不但挤压了公共空间,导致公共空间的萎缩,而且还挤压了精神空间,导致了精神空间的萎缩。
由于公共空间的萎缩,任何长期的利益都是没有的,即便有,也是靠不住的。我们中国人的生存基本上只是一种低成本生存。“活着”,事实上就是中国人的全部人生。一部五千年的中国历史归纳起来,尽管从表面上看起来像万花筒似的五彩缤纷,但是实际上也无非就是两个字:“活着”!中国人喜欢说“民以食为天”,我们往往会误解为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深刻,其实这就是中国人的最高价值观。中国人的“天”就是“食”。为了最低级的起码的生存,中国人不得不放弃其他的所有目标。我看到一个材料介绍,牛比人大,但是为什么它却偏偏怕人?就是因为它眼睛里的人比它自己要大得多,因此它当然会怕人。中国人也是如此,由于生存的需要太迫切、太唯一了,因此这种本来是低级需要的需要被中国在内心人为地予以放大,而本来是高级需要的需要却被人为地压抑。结果,在这样一个心灵被压扁了的民族,爱与美根本就无处存身,或者说,根本就不知道爱与美为何物。回想一下,哪怕是到了实在过不下日子的时候,他们所呼唤的也不是民主、不是平等,而是“均田地”,而是大家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你有我有全都有”。
我们还是来看看《水浒传》。我发现,在这个方面,梁山的一切都非常典型。梁山好汉都自称“绿林人士”和“草莽英雄”,而且将自己的“做强盗”叫做 “落草”,这显然不是因为他们躲藏于深山并却与动物为伴,而是因为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生存方式从本质上是远离人类的,也更接近于动物的生存法则,也就是所谓的丛林法则。例如,武松在承诺别人时候喜欢说,我一定会作到,否则就“枉自折武松的草料”(第30回),其实就是自比动物。而梁山好汉说得最多的话,则是:“做个下半世快乐也好”。什么叫“做个下半世快乐也好”,阮小七有一句话,可以作为注脚:“若是有识我们的,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若能勾受用得一日,便死了也开眉展眼。”(第15回)这其实也就是:不仅要活着,而且要快乐地活着,这就是“快活”。例如,《水浒传》为什么要让史进第一个出场?我认为,就是要让他成为“快活”人生的象征。这是一个阳光男孩,也是一个帅气男孩,他的“银盘也似一个面皮”,应该是所有梁山好汉的心灵面孔。动辄“你来,你来,怕你不算好汉!”不难看出他内心内深处生命力量的洋溢四射。后来因为急于立功,他跑去找旧日相好李瑞兰做内应,结果被举报入狱,梁山好汉中的其他人,遇到类似事件都是“吃打不过,只得从实招供”,例如公孙胜,例如宋江,可是他却“只不言语”、“由他拷打”。在他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水浒传》作者的全部神圣理想。可是,一切也就仅此而已。事实上,他也只是一个精力过剩的顽童。渭州遇见鲁智深,尽管只一面之交,却借给他十两银子,可是在潘家酒楼吃酒,鲁达要为金氏父女打抱不平,在座的史进却毫不在意,可见他的侠义也无非只是率性,武松、鲁智深、李逵等也如此,就拿武松来说,其实他的所有杀身之祸都是自己招惹的。张青不是就批评过他的“托大”和“与人争闹”吗?颇能识人的宋江不是也两次提醒武松一定要“少戒酒性”吗?李逵的名言更完全可以看做梁山好汉的心声:“打了人的是好汉”(第74回)。至于对他人的同情心,对自己的痛苦的意识,以及对于爱与美的追求与推崇,在他们那根本就是绝无可能。
一个无法回避的例子,就是梁山好汉的“吃喝”。
茨威格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我不是在咖啡馆,就是在去咖啡馆的路上。我看《水浒传》却总是说:《水浒传》英雄不是在饭店喝酒吃肉,就是在要去饭店喝酒吃肉的路上。没有一个例外,所有的好汉一见面就是要吃喝。在他们身上,存在着吃喝依赖,而没有爱的依赖。只有在吃喝中才能得到满足,在爱中却不能满足。古代文人的陪伴,用鲁迅的话说,是药与酒;那么,梁山好汉呢?就是(牛)肉与酒,在《水浒传》里,我们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智深的那句:“嘴里早就淡出鸟来”,而且你们要注意,他们的吃喝都是廉价与低质的。他们喝的酒度数虽高,但都算不上美酒。武松喝了,尽管称赞“这酒好生有气力”,可是却没有说香。当然,好酒也偶有所见,武松抢孔亮的那一瓮青花瓮酒就是开了泥头,“风吹过一阵阵香味来”。他们吃的肉也都只是牛肉。他们一说就是:给我切十斤牛肉!为什么总是切“牛肉”呢?这些人只能去消费最下等的吃喝。猪肉的再加工的成本高,能做出各种花样来,这些好汉吃不起,怎么办呢?只有切十斤牛肉,这个最简单,切切拿来就下酒。最有意思的是李逵第一次见到宋江,跟他出去吃饭,宋江想装点儿文气,宋江说:不行啊,吃不下去,要有二两鲜鱼作醒酒汤就好了。李逵马上就下去弄鱼。但是最有意思的是,把鲜鱼弄上来以后,宋江就吃了几口,说:哎呀,好吃是好吃,就是不够鲜,就没有再吃。李逵的牛肉吃完以后,看到还有鱼肉,就伸手把鱼一把捞过去塞在嘴里了,可是吃完了却说:不好吃,鱼没有牛肉好吃。宋江看出了他的心思,给他再来二、三斤羊肉,李逵三两下就吃完了,说道:“这宋大哥便知我的鸟意!吃肉不强似吃鱼!”(第38回)你们看看,《水浒传》里的好汉就是这样像动物一样粗糙。不过,你们也不要以为宋江这个人就比李逵好多少。他到开封去见李师师,因为喜欢李师师,就拼命表现自己的男子汉气魄:袖子一捻,吆五喝六的,一边儿的燕青很着急,赶紧对李师师说:我大哥是小地方来的,你千万别见外啊。据统计,水浒中描述设宴吃食的场面共有一百四十多处。其中三分之一指明了吃的是牛肉。可是,在《金瓶梅》里那个小县城的商人西门庆虽然只是社会的下层,可是在整部书里我们却没有看到他吃过一次牛肉。看来,就是吃喝,在梁山好汉那里也是奉行的丛林法则啊。
流氓性格:“下半世”“快活”的绿色通道
讲到这里,我就必须要来讨论梁山好汉乃至中国人的“流氓性格”了。与国内流行的对于梁山好汉的无原则的赞誉甚至不惜称之为“英雄性格”的看法不同,我始终认为,在梁山好汉身上,我们所能够看到的,只是一种因为公权社会萎缩所导致的“流氓性格”。“流氓性格”,是公权社会萎缩的必然结果。西方学者洛克说过:“谁认为绝对权力能纯洁人们的气质和纠正人性的劣根性,只要读一下当代或其他任何时代的历史,就会相信适得其反。”确实,绝对权力绝对不会导致绝对纯洁,而只会导致绝对不纯洁。这个“绝对不纯洁”的典型表现是:一方面在绝对权力的淫威下面苟且偷生,哪怕是在被逼上梁山以后也驯服地固守着“第二种忠诚”;另一方面,又把绝对权力的全部伤害完全继承下来,并且转化为一种新的更具创造力而且也更加惨烈的伤害。例如“蒙汗药”和“黑店”,就是梁山好汉的拿手好戏。“药”的功能是“救死”,可是在梁山好汉那里却是“致死”,就像爱的作用本来是“救人”,但是在他们那里却成了“骗人”。至于“黑店”,则真是让我们的一切一切都沦入了毫无安全感的万劫不复的深渊。更不要说他们的动辄杀人放火了。可惜的是,由于《水浒传》的作者对此持明确的欣赏态度,因此我们无法更为深刻地觉察它的严重危害。倒是后来的鲁迅所揭示的阿Q让我们真正了解了什么叫“流氓性格”。“阿Q真能做”与阿Q的“造他妈妈的反”,就正是我所揭示的“流氓性格”的两个方面。还有周作人先生,他在对国民性的分析中披露的中国人的“流氓鬼”的心态,也为我所揭露的“流氓性格”提供了重要的启迪。
因此,梁山好汉的“做个下半世的快活”其实也就是鲁迅笔下阿Q的“大欲遂偿”,例如抢东西,欺压小D、王胡等人,霸占小尼姑,等等。而这种“快活”的必然结果,就是暴力。因为公权的萎缩已经切断了所有的发展机遇,因此也极大地提高了所有的发展成本,同时,公权的萎缩也完全敞开了暴力的通道,因此也最大地降低了暴力的成本,这使得所有的人都意识到:发展的成本最高,暴力的成本最低。结果,暴力就成为这个社会能够“活着”乃至“快活”的唯一的通道。既然如此,那么,我的结论就只能与上面一节完全相同:“暴力因此而隆重出场”。
“爱无不胜”与“共同犯罪”的美学假设
我们已经看到,以暴力为美就是这样出场的。可是,我们关注的毕竟是美学,因此,我们还有必要进而再做讨论。
从美学的角度来说,一个正常的美学判断,在我看来,最起码应该坚持两个美学假设:
第一个美学假设:我们必须假设我们所置身的世界是一个“爱”的世界。无论这个世界如何黑暗,如何远离爱而存在,我们都要相信“爱无不胜”!相信有爱的世界才是真正的世界,相信无爱的世界不值得一过!相信人是爱的存在,不是利益的存在。因此,对恶的真正否定和超越只能是:不象恶那样存在。我爱故我在!这样,以爱的名义去关照世界,就是美学的唯一选择。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尽管爱在过去和现在都没有到来,以后是否到来也完全未知,但是我们却仍然必须去赌赌爱的必胜。去赌在未来的必然莅临。1936年,英国作家奥威尔也在西班牙参加志愿作战,一次他瞄准了一个提着裤子的士兵,但是没有开枪,他后来回忆说:“一个提着裤子的人已经不是一个法西斯分子,他显然是个和你一样的人,你不想开枪打死他。”这就是人,而不是一个杀手。他服从的是爱的命令。但是他自己却被子弹杀穿了喉咙,甚至可能就是那个提着裤子的士兵打的,但是他也不会后悔。假如有一天暴力真的停止,你会发现,它正是从奥威尔对于爱的命令的服从开始的。武器是纯洁的,人性也是纯洁的。要让暴力者看到自己的丑恶和渺小,要在暴力前找回人类的尊严与力量。那么敬畏生命,并且——去赌爱的存在。
第二个美学假设:我们必须假设我们所置身的世界存在着“共同犯罪”。真正的美学必须存悲悯之心,必须是人类的存在相关性的见证。无视人类的存在相关性,也就必然无视“共同犯罪”。在这方面,俄底浦斯的自残给我们以深刻启迪。他绝对没有犯罪动机,但是仍旧有罪,仍旧要为自己竟然犯下杀父娶母的大罪而负责。其实,无爱的世界和无爱的人生必然和自己有关。这个世界之所以暴力滋生,也必然和自己有关。灾难的发生不是出现小人,而是由于我们的失爱。丧钟也不是为某一个人鸣,而是为我们而鸣。同时,真正的美学也必须呈现“无罪之罪”。重要的不是写出“好汉”与“恶人”,也不是揪出“四大恶人”,而是写出无罪的罪人、无罪的凶手。这就是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指出的:“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彼等明知其害,交施之而交受之,各加以力而各不任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