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剧爱人完整版视频:这样的“学问”不离奇吗?——易中天批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8:59:48

  现代国人的国学根底太薄,中西不能兼顾,便不可能通达,这是学术不倡之根本原因。二三十年代人才辈出,其根本就在学者基本都有很好的国学根底,传统的环境在那里,想不了解都不行。再遇西文之渐,便能有所生发,所论虽未必通达,但有基础,便近理路,相差亦不会太远。当代学者国学底子太薄,不独西哲学者如此,国学学者亦不能免,这是时势所然,亦是无可如何之事。

  易先生讲三国很是热闹了一阵子,不过这无关学术,也就没放在心上。后来又偶然看其为文,很有些风骨,令人敬重。但观之与李泽厚对话,则又一路看一路着急,问题总是提不到点子上,深入不了。近日又见于南周发文对秋风的批评:《这样的孔子不离奇吗---与秋风先生商榷》。错谬太多,但也代表了当前国人的一些看法,故回应一下,或可稍正国人之误解。

  (一)易文的根本错误

  易中天先生之文章,还是没有分清儒学之“德、礼、政”的区别。以为礼、制是儒学之根本,这是非常浅显的常识错误。至于认为“周礼、周制”是儒学之张本,甚至以为周礼也不可更改,甚或要应用于时,这错误就更不靠谱了。

  道德是儒学之本,礼、政重其时势,是要与时化易的。任何礼、制都有其时代性,都是时势之产物而已,故应顺易变化以应时势。而道德,即人之道,当然具体时代、环境下的具体道德会有所不同,但其本质是不易的。“道、德”才是儒学的核心本质,这是永恒的。

  礼贵时、制重势。礼、政这是次一阶的东西,这是儒学的基本常识。礼、制是要以“仁”为根本依据的,也就是说:仁,是礼、政之根本原则。而礼制是要与时化易的。儒学倡“仁政”,礼当然也是“仁礼”,只不过仁政一词多有连言,故人易知;仁礼无连言之必要,故愚者易迷。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论语·八俏》 可见礼是“后”的,后于何?后于仁而已,是依仁以为时势之用。

  礼之用,时为贵。这种“礼后”的常识原则不仅原儒贯彻得很好,后儒也基本不会在这上犯错误。朱熹说‘礼贵时’,程朱应时势之变而为理学,孟子说孔子是“圣之时者也”,这都反映了儒学的基本学理和儒学常新的特征。现代人却用“固守礼制,固守周制”来批评儒学,这恰恰是对儒学的不了解,也是其教育背景的必然反映。皆谓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却处处不脱旧迹!为学为言,岂可不慎哉。

  易文用周制绑定儒学,进而大加批判。这是对儒学的又一现代误解。儒学的理想是三代,而不是周。

  孔子重周,更重三代,周只是“小康世”而已,三代才是“太平世”。周只是现实,而三代才是理想。儒者皆以三代为最高理想,三代什么样,谁也没看着,所言唯“大同”而已。这也正是儒学常新不锢之机。我想易先生对此应了解,而只言周、只据历史事实而框定儒学,这就是各取所需之论了。

  文化、话语系统不是想创造就能创造的,没那么简单。今之清议者最大的问题不在道德,而在政,其伦理理论一片空白,这是必然的,也是无所谓的。其的不在此。今日儒学之问题不在礼政,在道德。

  要之,礼、政皆依仁而为时用,是要与时变化的,任何古代礼政皆不能成为今日范本,今人唯自创其新以为时用而已。儒学最大的功用、最核心的本质在其道德,即仁,即仁智勇,即仁信勇诚礼义廉耻而已,这是永恒的价值。

  (二)易文的几处硬伤

  易文不仅立论基础错误,又有很多硬伤,这反映了作者对西学的片面性、理想化和书本化认识。硬伤如下:

  问题一,易文:“西周、东周、春秋,都是邦国时代。”

  这种说法有逻辑错误。春秋是东周的前半段,东周和春秋不能作为并列关系表达。正确的表达是“西周、东周的春秋时期,是邦国时代。”或者“周朝直到春秋时期是邦国时代”。这是小疵,下面这段就有大问题了。

  问题二,易文:“原因也很简单。礼治,是自上而下维护统治秩序的;法治,则是自下而上保护公民权利的。因此,法治不会介入私人空间,只会限制政府权力。也因此,法治有两条原则,一条叫作“凡是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做的,就是公民可以做的”,另一条叫“凡是法律没有规定可以做的,就是政府不能做的”。显然,依照法治精神,公民的自由度,应该比政府大。那么请问,礼治会有这样的精神吗?周公也好,孔子也好,会主张臣民比君主更自由吗?既然如此,我们还能说,周代的礼治是“人类所能设想的最好的规则之治”吗?真正能够给予自由以保障的,只能是法治啊!”

  易中天这段话问题丛生:

  1:易文:“礼治,是自上而下维护统治秩序的;法治,则是自下而上保护公民权利的。”这话从何说起?礼、法都是上下一体的。由发生说,很多法治国家也是自上而下变革而成;由执行说,法治也要全民共为始可行之。何来上下之说。

  2:易文:“因此,法治不会介入私人空间,只会限制政府权力。”这话就太过荒谬了。反映了易先生对法治的理想化、书本化和片面化理解。法治,是规定各种社会组成部分的权、责分际。这当然也包括个人,从立法言:法律限定个人的私人空间,确定哪些合法、哪些不合法。怎么会不介入私人空间?从执行言:执法会保护(帮助)、惩戒个人,这都可能介入私人空间,这永远是法律的重头。只不过这种介入要以法律为依据而已,怎么会只限制政府权力?

  3:易文:“也因此,法治有两条原则,一条叫作“凡是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做的,就是公民可以做的”,另一条叫“凡是法律没有规定可以做的,就是政府不能做的”。这种说法也很错误,法律体系分很多种,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等等。有些法系即使法律没规定、法律有漏洞,如果你有问题,法庭(陪审团)也可以“常识道德”判你的罪,而依此汇成/丰富法典。

  4,易文:“显然,依照法治精神,公民的自由度,应该比政府大。”这种说法有很大的逻辑问题,公民和政府是“不同性质”的主体,其权责范围大异,这种“自由度”没有可比性,怎么比?怎样确定哪个大哪个小?正如比较学校和公民的自由度,怎么比?

  5,易文:“那么请问,礼治会有这样的精神吗?周公也好,孔子也好,会主张臣民比君主更自由吗?既然如此,我们还能说,周代的礼治是“人类所能设想的最好的规则之治”吗?真正能够给予自由以保障的,只能是法治啊!”

  首先:儒学之理想是三代。孔子面对之现实是周,周制是在农业社会春秋乱局下的“小康世”办法。

  其次:儒学一个主要目的是限定“皇权”,对皇权加以道德和礼制限制,历史上对皇上们骂街的是儒家,其话语也是儒家话语逻辑。

  再次:什么是“礼制”,礼制的精神是什么?哪一个国家没有礼制?礼、礼制,是任何社会都有的,是必须的规范人们行为的规范。现代国家可能没有成文之礼制,但一定有礼、礼制,礼、礼制主要就是“俗成”的,日用而不知的。礼、礼制根本原则就是:要与时势化易的。“周”之礼制可以讲是和周的“封建制、宗法制,是“三位一体”的。它的功能,就是维护“那个时代、周的”封建制和宗法制。而不能说今天的礼还要周代的样子,这是很荒谬的常识错误。

  (三)儒学与平等

  易文称:“孔子,开启了“平等之门”吗?事实上,礼治有一个先天的致命伤,那就是它必须维护等级制度。这可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礼乐制与封建制、宗法制,是“三位一体”的。甚至,它的功能,就是维护封建制和宗法制。实际上,儒家的“仁爱”之所以遭人诟病,就因为这种爱,是有差别、有等级、不平等的。主张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待、平等相爱的,是墨家。那种无差别、无等级、都平等的爱,则叫“兼爱”。

  很清楚,开启“平等之门”的,只可能是“非儒家”(包括墨家、道家、法家),孔子则只能在这扇大门前徘徊、犹豫、纠结。是的,作为当时最伟大的思想家,他不可能一点都意识不到平等的重要性。要知道,那可是人类的共同价值。但是,作为封建礼治最坚定的捍卫者,他又不能不维护等级制度。这是他无法克服的内在矛盾。”

  易中天此语真是不了解文化之论:

  第一;儒学讲平等,人人生而平等是儒学本有之义

  何谓平等,平等乃人格和基本权力的平等。不是职位和金钱的平等,不是理想化的绝对的“万物皆齐”,不是绝对的“等同”。

  人人生而平等,这是神圣的原则。但这是人格的基本权利的平等,儒学也认为人人生而平等。儒期人人皆为圣贤,“人人皆可为尧舜”,这就是认为“人人生而平等”,不平等何以皆可为尧舜?尧舜不是一般人,是帝王,是比皇帝更高一级的理想化范本。人人皆可为尧舜,就是人人皆可超越皇帝,政,有德者居之。这是多么震憾的理论?

  另,儒学讲“四海之内皆兄弟”、“推已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有教无类”等等,不平等何以至此?“有教无类”,孔子是第一个打破权势阶层垄断读书/文化权利的人,推行平民教育,“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使穷人可以读书。进而根据儒学理想而实行的推举制、察举制、科举制,都使平民有了上升、参与政事的空间,而不是任人唯亲唯权,打破了权利的世袭。中国古代是平等实行最好的国家,这对比于世界史,是很浅显的常识,这很伟大,即使今天看来也意义非凡。

  儒学反对血统论

  翻遍孔孟的著作也找不出一句赞面血统论的话。孔子本身也是凡人,不神化自已,唯劝人以德而已。“吾幼贫贱,故艺”,“富贵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至于圣人,则吾岂敢”,“躬行君子,吾未之有得”,“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不如丘之好学也”。二千年来中华文化第一人,儒家文化之集大成者,竟能不神化自已,把自已等同于凡人,这是何等的平等精神。

  儒学反对权力崇拜

  儒学最重的是“文化”,儒学反对权力崇拜。文化高于政治,道统高于政统,这是中华文化的特点,这正是儒学确立起来的。文化道德才是儒学的核心。这和法家的“以吏为师,以君为圣”正好相反。

  权力是低于文化的,“自天子以至庶人,一皆以修身为本”,这是古代标准教科书《大学》里的一句话。古代皇子王孙也是要学习这些标准教材的。还有讲筵制度等等,皇帝们也是要向老师学习经典的。这都是儒学对皇权的限制。中国诸子百家是对皇权限制最好的就是儒家。道家乐在山林、归隐自谋去了;法家本就是货与帝王家的驭民术,怎么可能期望法家之术去限制皇权?为民请命的也就只有孔子了,所以他生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地奔波。

  儒学三百年在野

  儒学不是帝王术,是仁学更是人学。儒学三百年在野,直到孔子去世后300多年后才在汉武时期确立为国学。中间经过秦的坑焚,可斯文并未因此而绝,这就是文化的力量。

  孔子伟大,伟大到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也不得不称之为“圣人”,为理想不妥协才是儒学的本质。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才是儒学和中国文化的本质。

  中国读书人爱骂,骂来骂去,也不脱孔孟的话语,现代的读书人却又大起骂孔孟,这不是很可笑吗?骂来骂去,却不脱战斗话语,竟自以为很独立,悲夫!

  胡适论权利

  胡适论权利很有意思。他说现代人习用“权力”一词,这突出了“强力”特征,是一种强调吧,但意涵较单薄,不如“权利”好,“权”本身就有“力”的意思了,再加以利,这意涵就丰富了。但胡适却说应译为“义利”最为恰当。

  一般现代人说国学中的“权利”都是引名家扬朱的‘拔一毫以利天下不为也’,但胡适恰恰是反对这种“权利主义”、“个人主义”的。胡适是引孟子以证“权利和个人主义”的。他引孟子“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他说非义非道,别人别想从我这拿,我也不给别人,这是最好的权利观。

  另胡适用孟子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论证人的自由、权利及个人主义。不自由,无权利如何能至此,说这才是最健全的个人主义。

  老一代人的国学素养,这一代人真是没法比啊! 《胡适论社会-民权的保障-安教2007版》

  第二,爱有等差无碍平等

  儒讲爱有等差,讲爱要由近及远的“推而及之”,要推已及人,这才是合于人性的。这样才能真正仁爱天下,才是切实可行的。儒讲爱有“等差”,但这和平等是两个概念,爱有等差无碍“平等”。

  爱有等差,这是人性的必然,人一定爱亲人多一点,本于仁而由亲疏推爱及人、及于天下。人一定是爱父母爱子女多一点,否定这一点是不人道的,墨家讲无差别的“兼爱”,这是有违人性的,若实行则必祸及天下,这种大公无私的道德就不必再作评论了,我想易中天先生比我应更有切肤之感。

  爱子女父母,必多于他人,这是人性、是常识。只有爱父母者,才能爱天下人,连父母都不爱的人,能爱天下人吗?那还叫人吗?这种常识本不必论证,但偏有好事的西方心理学者用实验证明了这个常识。实验方法很简单,用一盆水,考察人在水下憋气的时间,每次憋气是为不同的人赢取礼物,憋气时间越长则礼物越好。实验结果当然不猜可知,人总是能为最亲的人憋更长的时间。

  “仁者爱人”。爱有差,不影响仁者爱天下。儒者以天下为重,仁者应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应明德、新民、止于至善。至善,在平天下耳。儒者讲“舍行取义”、“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与之比”,孔子一生为平天下而奔波,屡屡困厄,却被现代营营苟苟之徒讥为“丧家狗”。倦于角落,乞其斗米,却阴为蛇鼠之讥,得无愧乎?

  第三:矛盾的批评

  易中天在此处批评儒学不够“兼爱”、有等差。可人们批评儒学最多的不是它不够博爱,而是“仁爱”太过博爱、太过理想化、太伪了,人是做不到的,认为正是这种文化培养了中国人的伪君子性格等等。这种完全相反的、矛盾的评论同时存在,这是很有意思的事。

  不止儒学有“仁爱”会这种完全相反的评论,其它儒学思想也有这种评论。另一个典型就是对“大同理想”的评论。一种批评就象易中天一样,说儒家讲的大同是假的,只是说说的,是要搞封建礼教,是要搞专制,“礼乐制与封建制、宗法制,是“三位一体”的。甚至,它的功能,就是维护封建制和宗法制”。另一种批评则说正是儒家的大同理想和某某是同构的,是求绝对平均的,影响深远,要为某某负责。

  同样的儒学怎么会有这种完全相反的评论?当然有各取所需之论,打架讲的不是理。但更主要的是认识问题。是对问题的认识不够客观理性,自已观点也多变,“学则不固”而已。一会以墨家的兼爱批评儒家的仁爱不够、不平等,一会以道家的自为说儒家的仁爱要求太高、太不合人性、太伪了。这也是很正常的。儒者能做的就是一一批驳,以解其谬而已。

  法家不是法治。今于的人一看法治就想到法家,以为法家也是法治。这是很浅显的错误。法家和法治有天壤之别。法家重法讲,但实是吏治,是力治,是官治,是帝制。“故曰:民愚, 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商君书-开塞第七》。

  至于说平等只可能从墨家道家法家开出,这种常识错误也只能唬一下没读过诸子的众人了。

  墨家之祸再清楚不过了,不必多言;道家玩弄法术、归隐山林、不问世事;法家、黄老之术为祸2000多年,事实在哪里,我想易中天先生不可能不知,不过要批儒没别的理论可抬,只好硬抬了。硬抬,抬提起来吗?

  (四)关于儒学与封建制的关系

  批评“儒学必然导致等级砖致,只能相伴而生”。这是很错误的看法,儒学的核心是“伦理道德”,“礼、制”是形而下的,是“器”,是要与时化易的。时代不同了,就要根据当时的情况,以“仁”为基础确定其时代的形式。

  一个基本事实是:儒学三百年在野。儒家思想直到孔子(前551年-前479年)去世近350年后(前134年)才在汉武帝时期确立起正统地位,是皇家经过秦才十几年就二世而亡的教训不得不采用儒学。说白了,这是“民”与“王”力量对决的结果,在此前儒学一直是不怎么受帝王们待见的。

  等级制的确不合人类理想,但在古代(农业社会)你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农业社会的“管理能力”、“皇民力量对比”决定了那个时代的制度的必然性。儒家也有“大同社会“的理想,但那能实现吗?皇上答应吗?民力足以支撑吗?现实制度不是儒学几本书写出来的,也不是几本书一放就管用了,天下是皇上打出来的,你去和他说说取消等级砖致,看看啥效果?如果不敢去说,或说了也没用,是不是说明“温和的等级制”对天下人来说是最不坏最现实的选择,是那个时代的必然。

  皇上的天下是打出来的,等级砖致是皇上们杀出来的,不是儒学写出来的。这一点如果不明白,就不配谈学术。如果只认书/纸,认为这就决定地一切了,这只能是书呆子。儒在那个时代只能最大限度地限制皇权,而不能推番皇权,这才是现实的。再者,推番皇上,不过又出来一个“打天下”的新皇上罢了。历史上朝代更替,也不过是换个皇上而已。且改朝的代价太大?人口从东汉末年的约5600万到三国末的不到800万,人口损失6/7,这是多大的代价!再者在农业社会的管理能力下,在约99%的人是文盲的情况下,有比儒学更好的制度设计吗?纵观世界史就明了了,中国古代“农业社会儒学模式”很牛,这是常识。如果常识都不承认,就没讨论的必要了。

  礼/制要与时化易。儒家有“大同理想”,至于这个“礼/制”的时代形式是什么样的,但在现实中具体“能”建立起来什么样的形式,不是几本书就确定得了的,是“民与王”的争衡/妥协,而不是靠纸上的文字。谭四同说‘千年皆行秦郑致’、‘夫子之道未得一日行于天下’,‘阴法阳儒’而已。后儒们和皇上们用的”儒学“中孔孟的儒学吗?做了多少妥协?做了多少篡改?自来天下是皇上用武力打出来的,格局确立都是在皇民力量对比下形成的“平衡”,“儒学”的妥协和篡改也都是这种力量对比的体现,而不是相反。如果觉得儒家不好,可以回到秦代法家治下去生活一下,也可以向秦始皇/朱元璋建议一下用更好的方法而不用儒家,看看有什么效果。

  如果对古代至度不明白的可以参看下法家代表作《商君书》:“无以外权爵任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民不贵学,则愚;愚, 则无外交;无外交别则国安不殆。民不贱农,则勉农而不偷。国家不殆,勉 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垦令第二》。“故曰:民愚, 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吾所谓利 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之道也。”《开塞第七》《开塞第七》。看没看到古代倒底是什么样子,皇上们的理论基础到底是什么?是谁在愚民,是谁在反对儒学?孔子是约2500年前第一个实行“平民教育”的思想家,是有教无类的,这多么伟大?说孔子愚民,真是笑话。看到没有,《商君书》明确说“世知,则力可以王”,力王,“力量”问题而已,这就是现实,这从来都是最本质的。

  儒是取代秦法而成攻的,对帝王的权利有很多限制措施。比如:1,皇上不仁,上天示警。比如大灾等,皇上要下罪已诏,这就证明皇上是有缺失的,这减少了皇上的权威性。2,皇上们也要学仁义道德,“自天子以至庶民,一皆经修身为本”《大学》。3,如果皇上不仁,那就是”独夫民贼“,人民是可以”诛一夫纣“的《孟子》。这也是朱元璋删《孟子》的原因。4,儒家们设计了一整套文官(宰相制等),是对皇上的分权。汉唐相权很大,是对皇权有力的制约;皇上、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几级分权,实际上已基本架空了皇上。但经过宋、明、清相权被皇上们一步步地收回了,皇权独才砖制达到极点。这不是儒家的问题,这只是民与皇上的实力较量的结果,一辈一辈人的妥协,造就了砖致。先贤们说“罪在吾辈”,先贤才是最有儒家“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的精神的。言尤在耳,现代不读书的人啊,反倒骂起创造千年辉煌的列祖列宗来了,真是勇烈啊。只是不知勇士们的这等勇烈之气是不是用在该用的地方了呢?

  (五)礼治与法治

  礼治与法治是相辅相成的。是缺一不可的,法治属于行政强制范畴,礼治更接近自治范畴。法治重法律,礼治重道德。各有所重,但不是说互相矛盾,而是相辅而成。

  法治需要很强的社会组织能力和资源,这就是农业社会基本无法实行法治的原因。礼治则有很强的自治功能,故能以较少资源实现秩序。观之人类史,自法产生时起,各种社会都是德、法并存的。二者共同保证了秩序的可能和实现。礼治保证了中华几千年在农业生产力水平下的繁荣,比之世界,这是非常伟大的。

  二者的关系不必多讲,以国人辩证法的素养,对此不成问题,不再赘述。法治非常重要,这无须讨论。但不能以此否定道德、礼治和信仰。道德崩坏的恶果,更是不必多言。

  文化没那么简单,不是想创造就能创造的。一个文字系统就是一个大的思想系统,这是几千年来的成就,不是一天两天就创就创的。再怎么骂儒学。可知识分子的标准就是儒家的,清议者骂街也从未超过儒家的话语系统,虽然他没意识到。可以自查一下,看看有没有哪个是法家的、道家的,看看有哪个不是儒家的义理?以易中天先生之名识,竟有如此离奇之论,可见国学常识普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