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王伟副书记退了吗:中国证监会严防发审委委员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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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02日 23:04:22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日电(记者赵晓辉 陶俊洁)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日说,自发审委制度实施以来,证监会已经确立“不留缺口”的一整套制度,严防发审委委员的腐败行为。
这位负责人说,独立审核制度、会前承诺制度、委员回避制度、工作底稿制度、记名投票制度、公示制度和聆讯制度等共同构成了证监会对发审委的监督体系,为防范利益冲突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按照监督到位的工作思路,证监会纪委监察局于2009年颁布了《关于加强发审委委员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建立了委员选聘监督、重要事项报告、谈话、会后核查、委员考核、半年一评、择期列席发审会议七项监督制度。
此外,为充分体现从严管理、从严要求的工作思路,证监会还要求发审委委员遵循旨在规范证监会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若干廉政规定,如公务回避制度、禁止买卖股票制度和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制度等。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证监会在创业板推出前就对突击入股问题高度重视,并在审核环节和持续监管环节采取了相应监管措施,加大突击入股的信息披露,增强突击入股行为的透明度。受理前一年入股的,发行人需披露自然人股东最近5年的履历,披露法人股东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受理前六个月入股的,则要专项说明增资或转让原因,定价以及资金来源、新股东背景,是否存在代持等利益输送行为。
证监会还强化了中介机构对突击入股行为的核查责任,延长突击入股股份锁定期,受理前6个月入股的要求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或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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