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战机最新战神:工程项目人事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5:27:59

为了理顺公司与工程项目的组织人事关系,明晰职责权限,扩大工程项目用人自主权,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程建设任务的有序推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就工程项目人员招聘与管理、薪酬确定、离职办理及人事档案管理等事项,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人员定编及薪酬确定

工程项目所需管理及后勤人员,由项目部经理(或公司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公司确定的组织机构拟提项目《人员编制及薪酬审批表》,并按以下程序进行报批:

1、工程部审核职位确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核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

3、财务部审核核定人员工资总量是否超标;

4、工程副总进行综合审核;

5、执行总经理审批并报总经理批准。

二、人员管辖权限

对工程项目人员实行分级管理办法,并依其管辖权限行使相应职责:

1、由公司直接管理人员:

1)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或公司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2)项目技术负责人、主办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及财务人员;

3)其他公司有明确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除由公司直接管理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由工程项目部自主管理,

 

公司所在地工程指挥部及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予以协助和配合。

3、依照管辖权限分别行使人员招聘、异动、调职、调薪、人事档案保管、离职手续办理等(简称“人事管理工作”)。

三、强调及说明事项

1、工程项目部的“人事管理工作”以所在项目部为主,经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工程副总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备案。

2、各工程项目人员编制及工资总额不得突破公司批准方案,若因实际工作需要拟作出调整,须事先报经公司审核批准后实施,否则公司不予认可,所产生的费用由项目经理自行承担。

3、成立工程指挥部的地区,其辖区内工程项目部“人事管理工作”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代行公司工程部职责予以审核,并协调相关事项。

4、各工程项目部每月5日前向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申报“人事报表”。

5、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并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提供所涉及的《人员编制及薪酬审批表》、“人事报表”等相关表单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