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伊的的师兄是艾里克:应收及预付款账户的涉税检查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11:36:19
应收及预付帐款是纳税人在结算过程中占用的流动资产,属于短期性债权,主要包括: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及其他应收款等项目。

    同货币资金一样,应收及预付帐款在核算中,也必然涉及纳税人的货物进销和成本、费用支出。在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检查中也属于收入、成本、费用的“核对帐户”。

    但另一方面,某些帐户(如应收帐款、坏帐准备)又是计算坏帐准备金的依据。而坏帐准备要计入期间费用中去。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检查中,它们又属于“计算帐户”。


    点评  “其他应收款”作为结算类帐户,其明细帐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开设清晰。以“其他”为名,含糊其辞,很容易焦虑人联想到企业借此想掩盖些什么。稍加追查,便可确认。有自作聪明者,精心虚设一个具体的债务单位,蒙人耳目,自以为得计,但也难逃税务检查人员的“金睛火眼”。利用“往来”帐户截留收入,因无实际结算对象,常造成结算帐户的余额呆滞不动。循迹追查,无不奏效。

    【案例2】利用“往来”记销售,隐匿收入和利润案例

    税务人员检查某企业的“其他应收款”帐户时,发现其中C公司的明细帐借、贷方所记金额较大,且摘要含糊不清。当月13日借方一笔摘要为“垫款”的会计事项,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C公司    35,000.00

      贷:银行存款      35,000.00

    所附1张转帐支票存根,款项用途却为“进货”。与摘要所填用途明显不符。检查该明细帐户贷方,发现本月连续几笔会计事项,其摘要皆为“收款”,会计分录则均为: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这几笔经济业务的累计金额共52,500元。余额17,500元仍挂在该帐户贷方,更令税务检查人员感到不解。经过向有关人员查询,终于真相大白。原来是从外地购进一批超范围经营的“快货”,以3,500元的价格购进,加价百分之五十后迅速全部售出。以“其他应收款”帐户核算其进、销。贷方余额17,500元乃其销售的利润。

    点评  此例“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完全超出了规定的范围。

    “待摊费用”帐户的涉税检查分析

    一、“待摊费用”帐户的性质、用途和结构

    “待摊费用”属于资产类帐户,用于核算企业本期已经支付,但应该由本期和以后会计期间(不长于一年内)负担的费用。企业的待摊费用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成本摊销、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额大需分摊的数额等。企业发生待摊费用时,借记本帐户,贷记有关帐户;分配待摊费用时,借记有关帐户,贷记本帐户。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尚待摊销的费用。

    二、“待摊费用”帐户涉税检查的主要内容及侧重

    “待摊费用”属于跨期摊配帐户之一。设置本帐户,旨在贯彻企业的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由于待摊费用的分摊数要记入生产费用,因此本帐户属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帐户”。

    “待摊费用”核算中的涉税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发生待摊费用的金额,二是待摊费用的分摊。金额不实或者分摊不合理,都会使成本费用失真,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

    根据“待摊费用”帐户的性质、用途、结构及对纳税的产生的具体影响,对其涉税检查应主要侧重于借、贷方发生额的检查。应注意检查的涉税问题主要有:

    1.待摊费用是否属实?有无任意夸大或缩小待摊费用的情况。

    2.待摊费用的分摊是否合理?有无随意改变分摊期或每期摊销额?

    “待摊费用”帐户涉税检查的案例分析

    【案例1】通过“待摊费用”帐户将固定资产支出计入期间费用案例

    税务人员审查某小型企业某年4-6月明细分类帐,发现该企业没有“固定资产”帐户。但发现有购置的锅炉、三轮车等物放在“待摊费用”帐户中核算,逐月在管理费用中摊销。两项固定资产金额共计28,650元,同一月份购入,摊销期一年,至检查发现月份止,帐面已摊销两个月。

    点评  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应通过折旧的方式将其价值分期计入成本费用帐户。此例中企业将资本性支出误作收益性支出,价值转移的速度加快,必然影响了计税所得额。同时,也使这两项固定资产处于帐外,以致管理失控。

    【案例2】待摊费用混入本年的期间费用案例

    税务人员在检查某企业本年11月份银行存款日记帐时发现有一笔金额20,000元的支出。摘要为“付财产保险费”,对应帐户为“管理费用”,因其支出的归属期不明,遂检查了所附原始凭证。原来是预付来年的财产保险费,企业竟全部混入了本年的期间费用。

    点评  正确划分待摊费用的归属期和分摊期是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费用配比原则的前提。但个别企业从本身的私利考虑,往往故意混淆费用的归属期,任意缩短费用的分摊期,使待摊费用帐户成了企业调节成本和利润,偷逃税款的一个工具,不可不予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