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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兵团编制及其变化
时间:2010-12-24 作者:北大荒网 阅读: 9 次
兵团及其所属师团的编制,是依据1968年6月18日,党中央、毛泽东主席关于建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批示文件所明确的兵团的性质、任务,和设置精干的司政后机关的原则,由总参、沈阳军区制定颁发实施的。
在兵团存在近八年时间里,其编制变动大致可分三个阶段。组建初期,总参曾首次颁发兵团编制。经过一段实践,于1970年,总参、沈阳军区对兵团编制进行了较大调整,颁发了新编制,使其更切合兵团工作实际。之后,个别机构部门的增设变动,均属兵团自身微调措施。营以下单位的编制,自组建初期明确之后,没有发生变动。
兵团编制工作的管理,基本上沿用了军队的原则和秩序。兵团各级(从兵团至连队)的编制由总参、沈阳军区制定颁发,并监督执行。当然,由于兵团毕竟不是野战单位,因而除兵团各级领导人员和兵团、师、团三级机关的编制,作出详细明确规定和严格执行外,其他方面都是因情况制宜、有所伸缩的。除此而外,鉴于兵团还有一些工业生产单位,尤其是新建了若干工厂(炼油厂、毛纺厂、化肥厂、收获机厂、钢铁厂等),以及兵团因特殊需要而组建的单位(侦察、警卫、通信分队等),其编制都是总参、沈阳军区授权,由兵团制定、上报备案并颁发实施的。就这点看,与野战军、省军区不同的是,兵团不仅是执行编制的单位,而且还负有一定的制定编制的任务和责任,其编制工作任务相应较重。
总的看,兵团的编制比较符合其性质、任务,比较符合兵团的工作实际,比较符合精简、节约、效能和反对官僚主义的要求,加之兵团上下执行编制的自觉性和纪律性较强,因而兵团的编制对保障顺利开展工作,完成“屯垦戍边”的光荣使命,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当然也存在若干不足和缺陷。
兵团领导关系在1973年发生变化,即由沈阳军区领导改为黑龙江省领导,但对兵团编制没有影响。
兵团编制,最大的变化是由于开发建设抚远三角洲而组建了兵团第六师。这样,兵团由成立初期的5个师增至6个师。还成立了两个值班团(步26团、炮63团),兴建了若干工厂,组建了侦警通分队等,其规模较组建初期有较大增长。
兵团成立初期的编制
在叙述这一问题之前,需要对成立兵团的若干背景作简要回顾。
据有关资料记载,早在“文化大革命”发动之前,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即依据当时中苏关系和边境局势,就开始酝酿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
年秋,中共东北局曾向中央提出在黑龙江省建立半军事性质的生产建设兵团的建议报告,以应对不断发生的苏联武装挑衅。
年1月,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开始筹组,并逐步组建了两个农建师(黑河农建一师、合江农建二师)。
年12月1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电示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和黑龙江省军区,就大规模组建兵团事向中央提出报告。
年3月9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和黑龙江省军区向中央提交了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筹建情况的报告,并于当年6月18日获党中央、毛泽东主席批准。在该文件上,毛泽东主席批示“照办”.
由此,当年兵团成员都习惯地将兵团与“6.18批示”联系在一起,视“6.18”为兵团的诞生日。
兵团首长为了让大家更好地学习贯彻党中央、毛泽东主席这一批示文件,专门指示将该文件印成红本小册子,广为分发,至今仍为许多同志珍藏。
这一文件明确:“兵团是解放军直接领导,不脱产的人民武装部队,既是战斗队,又是生产队,又是工作队”;主要任务是:“屯垦戍边,配合边队部队和边境广大革命群众,共同建设强大政治边防,确保祖国东北反帝反修前哨安全……同时进一步开发边疆、建设边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农业,为人民公社树立榜样。”这就把兵团的性质、任务规定得十分清楚明确。
上述“6.18批示”文件,还明确“兵团要建立党委会,在党委领导下建立精干的司政后机关”,并对兵团、师、团的首长机关和营部、连部的编制人数作了具体规定。
兵团首长、机关,编制190人(干部169人,战士21人)。据此总参颁发的编制是:兵团首长5人。司令部设办公室、作战训练处、军务处、计划建设处、生产处和管理处,还下辖门诊部、招待所、服务社、通信班和汽车班。政治部设秘书处、组织处、宣传处和保卫处,下辖报社。后勤部设财务处、供应处、运输处、军械处和卫生处。司政后机关及其所属各处都有具体编制人数。
兵团的编制级别是省军级。单位级别确定后,人员编制级别和全军规定是一致的,即,兵团正职首长为正军职,副职首长为副军职;司令部、政治部正职首长为副军职,副职首长为正师职;后勤部正职首长为正师职、副职首长为副师职;司政后机关各职能处均为团级。
师首长、机关,分大小师两种。大师95人(干部87人,战士8人),小师70人(干部63人,战士7人)。师首长5人。司政后机关除不设办公室外,其余均与兵团机关对口编设职能科。单位、人员编制级别与全军师级野战部队一致。
团以原农场为单位编成。团机关,大团编50人,小团编35至40人。司令部设作训、军务、计划、生产、管理股,政治部设组织、宣传、保卫股,后勤处设财务、军械、卫生股。单位、人员编制级别与全军团级野战部队一致。
团以下原则不设营。有些场或分场若规模不够编团,则可编营。营部编制30人,包括正副营长、教导员和参谋、干事、助理员等。连队由生产队改编,连部11人,有正副连长、指导员和管理农机、财会、军械、文书、伙食的工作人员等。
总参制定编制时,充分借鉴和运用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经验。所以,党中央、毛泽东主席做出“6.18批示”后,总参便立即颁发了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编制。这对确保兵团在组建初期迅速顺利开展工作,组编各有关机构组织,调配干部,履行职责,尽快适应当时紧张的战备、生产形势,执行“屯垦戍边”的繁重任务,起着重要而有效的作用。
两年后兵团编制做过较大调整
经过兵团组建后近两年(1968、1969年)的工作实践证明,兵团组建初期的编制基本是符合兵团的性质、任务和客观实际情况的。这在迅速计划落实战备方案措施,支援珍宝岛作战,策划开发抚运三角洲荒原,组建兵团六师,加紧修筑二抚公路,以及展开大规模接收安置城市知识青年等重要工作实践活动中得到充分体现。同时,正常的生产活动得以继续进行,从而使组建初期头两年的粮食产量取得好收成,经营状况有所改善。在各级岗位上任职的干部(包括现役军人、原农垦干部、知识青年)逐步熟悉了工作,适应了新的体制编制,相互之间经过磨合,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广大干部对兵团编制基本是认同的。
编制暴露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兵团、师、团三级司政后机关的某些业务部门职责范围过宽,主管事项过多,以致领导精力难以集中,人手也嫌不足,往往顾此失彼,造成工作受损。在兵团召开的有关会议上,经常能听到要求改进编制的意见,呼声也比较强烈。
在此情况下,兵团司令部领导经过研究,并报兵团首长同意,决定由军务处派员组成调查组进行编制改进专题研究。同时,向沈阳军区司令部军务部门反映兵团执行编制的情况及准备改进的措施,以取得上级机关的支持。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我们建议在农垦系统工作多年、富有经验水平的计划处副处长任兆奎同志参加调查研究,并在征得其本人和领导同意后,一起到兵团三师作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收获良多。不久,沈阳军区司令部军务部派组编科郑国本副科长来佳木斯,了解研究调整兵团编制事宜。经报总参批准,新的编制很快颁发。
总参1970年颁发的兵团新编制,重点解决兵团、师、团三级司政后机关职能部门健全问题。兵团司令部除仍编办公室、作战训练处、军务处、计划建设处、管理处外,增设侦察处、炮兵处、通信处、机要处,将生产处扩编为农业处、工业处;政治部除仍编秘书处、组织处、宣传处、保卫处和报社外,将干部工作从组织处划出单设干部处,并增设直工处;后勤部则调整为战勤处、供应处、卫生处、商业处、装备处、物资处、营房处。师团机关也增设了相应的业务部门。经过调整,有针对性地解决了矛盾,各项工作得以有效开展,受到普遍欢迎。
之后,兵团为了加强对农机、科技、文教和税务工作的领导,增设了相应的业务部门。此属编制的微调措施。
应当说,兵团编制的机构设置和人员数量确比原东北农垦总局或省农垦厅大得多。其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兵团预定担负的作战任务相当艰巨繁重。军区赋予兵团的主要任务是:储备后备兵员,配合主力部队进行战役火力侦察,在边境地区各战役要点杀伤迟滞敌人有生力量,掩护野战军战役展开和全民进行战争动员。为了完成这一任务,兵团抓紧组训了拥有7万余人的战备值班部(分)队,配备有轻重武器5万为余件(这一规模相当抗美援朝时约三个军的兵力兵器),并开展与此相关的战备工作。显然,没有健全有力的指挥机构是不可能完成这一任务的。而农垦部门的军事工作任务则比兵团单纯很多,两者不可能类比。
二是兵团机关有些保障单位是沿用军队编制和实际需要加以配置的。如门诊部、服务社、俱乐部、通信分队(有线、无线和运动通信)、首长的警卫人员以及后来建立的“618学校”等。这在原东北农垦总局和省农垦厅都是没有的。虽然给大家带来诸多方便,却加大了编制。这样做,既有增加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一面,又有创造价值、节省资金外流的一面,这是不言而喻的,应全面看待。
上述情况,总参、沈阳军区军务部门都是清楚的,制定编制是精打细算的。兵团机关从哈尔滨迁驻佳木斯,骤然成了当地无可相比的“大机关”,是很自然的现象。值得指出的是,兵团机关直接管理生产的部门、人员,表现上看似乎比例不高,但其编制却是健全和充分的。
那时候,机关工作人员尤其处以上领导干部超编现象比较严重。兵团首长、司政后机关以及业务处的副职领导都比较多。其原因主要是当时还没实行干部离退休制度,加之有些干部属因政策需要而安排,或提职使用干部等。
年兵团结合农业学大寨,对非生产、非农业生产人员进行精简调整,充实生产第一线,取得了较好效果。
兵团归省领导后的1975年秋,省编委一位副主任率两名工作人员到兵团来了解编制情况,我们向他们作了详细介绍,并陪同他们到二师调研。
工作过程中,省编委同志提了一个问题,即能否改变司政后编制?二师张玉恩副政委简要介绍了兵团实行司政后编制的根据、必要性和效果,并说若是做地方农场编制,那是另一个问题了。楚永兴师长微笑点头赞许。省编委同志也认为这个看法对,表示认同。大家会意一笑。因为那时黑龙江省委已商沈阳军区党委同意向中央报告撤销兵团、改建农场总局,省编委此行是为拟定省农场总局编制作准备的。
兵团担负“屯垦戍边”的任务,是半军事化单位,实行的是司政后编制,实践证明是适宜、有效的。有些干部(主要是没有在军队工作过的干部)对司政后编制开始不大习惯,认为有司政后领导是多一层,对职务称谓也有听不惯的感觉。但经过实际工作,也会逐渐适应。(例如,兵团政治部秘书处一位大学生,俄语翻译,编制职务是敌工干事,起初听不惯,当知道敌工干事任务比翻译重,知其含义后,也就接受和习惯了)。其实,从编制学尤其是军制学的理论与实践看,司政后编制对于任务、资源和人的承担能力及效率等,都进行了恰当的评估和整合,为平时开展各项工作和战时执行作战任务提供了条件。
兵团运用制定编制的权力所做的调整
兵团组建不久,沈阳军区即根据总参的意见,赋予兵团制定工业单位及若干特定单位编制的权力。据此,兵团曾制定了炼油厂、毛纺厂、化肥厂、收获机厂、钢铁厂和侦听队、警通连等单位的编制,还会同有关师制定了制糖厂、造纸厂和糠醛厂等编制。及时制定和颁发这些单位的编制,对于改善兵团生产布局,促进扭亏为盈,开展专业工作,都有积极意义。
无疑,兵团编制工作任务也是比较繁重的。这与野战军、省军区的军务工作具有明显的不同。
为了顺利完成上述编制工作任务,根据首长的指示精神,我们确立“虚心求教”的态度。因为这一工作,对于兵团军务部门所有同志(包括现役军人、原农垦总局干部,领导和参谋等)都是新课题。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虚心向地方相关单位的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向来兵团支援建厂的懂行的人员学习,向兵团内部有实践经验的同志学习。并且采取一般先由建厂的领导机构和地方的行家提出编制方案,再进行论证形成报批方案,上报兵团首长批示和军区备案。此时,通常形成的编制仍是试行编制,经过一段时间实践,再修改充实,颁发正式编制。
归根结底,编制是依据性质、任务确定的,属上层建筑范畴。兵团编制,对于保障完成“屯垦戍边”任务,起到了积极的历史作用。
(纪道庄  原兵团司令部军务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