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眉县:法律未穿衣 食品安全只能裸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0:02:09


江苏镇江附近百余亩西瓜在成熟前炸裂,村民称,西瓜炸裂前曾使用“膨大增甜剂”。(5月13日《扬子晚报》)
无独有偶,宁夏银川市场发现“掉色”西红柿。(5月13日新华网)
对食品安全问题,各种解决的药方很容易开错,比如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就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进行行业道德伦理等方面的集训。
很多时候,把道德建设提升到首要位置,也就意味着相对于把技术性的法律问题,转变成了虚无的哲学与伦理学一般。我们都应知道,在利益的驱使之下,食品从业人员并不是真的没有道德伦理,而是根本就不讲道理。
就比如我们看到,面对“染色馒头”,其生产工人也是“打死我都不会吃”,可是他却照常生产这样的馒头。这样的心态之下,通过集训能够产生多大的效果?
法律是一个社会的行为底线,规定我们禁止去做哪些;而道德则是提倡我们要做哪些。就比如,我们看到路边有老人倒在地上而没有上去扶,这是道德问题;但如果把老人撞倒了还扬长而去,就属于法律问题了。而对不守法的人进行道德伦理的教育,显然是错位治理。
因此笔者以为,要保证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让法律先行。因为,当法律没有穿上衣裤时,你怎么能期望食品安全会结束裸奔呢?也就是说,法律是防护道德不至于溃败的最有力的保障。更进一步,食品企业与从业者的守法与道德伦理,其实也需要一个良好的外围环境。企业道德血液只能建立在政府守法上,政府的一言一行,政府监管的方式,对市场中的企业和私人都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
从这个角度看,与其把诚信和道德看作是企业和市场的问题,不如看作是政府的问题更恰当。比如日前沈阳在出现毒豆芽事件时多个监管部门均称“不归我管”的表现,就深刻地表现出政府这一方面的严重失职,如此情景下,谈何食品安全的解决。总而言之,破解食品安全问题,当务之急就是明确加强法律在各个社会环节的严格规范作用,然后才是谈论道德伦理的时刻。如此,破解食品安全以及解决社会道德滑坡问题,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