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凤翔葬礼视频:杨廷文:新婚法催生玻璃婚姻?男性该如何捍卫家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7:34:08

杨廷文:新婚法催生玻璃婚姻 男性该如何捍卫家庭

(内容导读:本文内容系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人或任何机构、企业做出任何决策的依据,也不构成对文中提及的个人或机构的评价。)

    我昨天在博客看到有网友多我的《杨廷文:女白领转变观念不买房削尖了脑袋找有房老公》发表了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尤其是对新出台的《婚姻法》意见很大,其中一位有趣的网友如此评论:“《婚姻法》确定的金钱至上,感情归零(认钱不认情)原则,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确实是富人的法律!我建议国家规定男女不通婚好了,自己过自己的,一人吃饱全家无忧,免得惹出一大堆问题出来。。。。。。”

 

    新出台的《婚姻法》荒谬之极,又是那个“拍脑门的人”想出来坑害国家的政策,估计没有做过民调,所以惹来众多老百姓的亢奋,可能是没有听取民声和民生,坐在办公室不结合实际编造出来的荒唐政策,应网友的提问,我由此发表一下个人的观点,希望此篇文章能够足够引起男性和女性朋友们的思想高度转变,完全靠法律是拯救不了你的爱情和你的婚姻的,更是无法建立一个幸福家庭的,只会制造家庭和谐混乱,还是靠自己对所爱的人的责任和觉悟以及观念,才能建立一个真正的和谐健康的幸福家庭。认为时代在进步中变迁,文明在革新中升华,而法律却在冷漠中完善,婚姻在防备中变质。纵然,中国的经济发展再迅猛,国际地位再提升,却也无法改变这个社会对人情的漠视。在简化法律程序提高诉讼效率的背后,在减少财务纠纷保护个人财产的同时,女性利益的蜷缩在 “新婚法”的颁布下,终于尘埃落定,因为“社会公平论”,理直气壮。

 

   “公平”,西方经济学中的定义是:经济成果在社会成员中公平分配的特性。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西方社会无论在经济人文还是思想意识,强调的正是这种合理的平等性,却唯独将法律天枰在婚姻问题上倾向了女性,势如山倒:

 

    在英国,女方在离婚时至少可获得50%的房产权;

 

    在日本,只要离婚,女方都可无条件获得70%的房产权;

 

    甚至在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等欧洲国家,离婚诉讼中,判给妻子的房产权高达100%(妻子主动提出离婚除外)。

 

    这样“不公平”的法律显现,恰恰体现了最为公平的社会理解。由社会角色分工决定,家庭上的付出主要是女性的责任。女性在操持家务中所付出的代价,在抚育养子女中所付出的牺牲,金钱自然是无法衡量的。然而,据美国薪水网调查:妇女每年为付出的家庭劳动应获得13.41万美元。即使在中国,按照10种职业角色的平均收入计算,妇女每月劳动价值达9600元。因此,女性在家庭中的劳动成果,和实际财产一样同样具有价值,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在离婚时得到适当的偏护合情合理。然而,保护婚姻中双方的个人实际财产固然重要,但若忽略女性为家庭创造的“隐性财富”,让没房产权的女人离婚时净身出户,这样的婚姻法和封建时期的休妻制度之间没有任何区别。这无疑是现代社会的倒退,完全代表了婚姻中得利一方对不得利一方的侵占与霸权。由此,不仅为男性出轨埋下了无所忌惮的祸根,还使女性可能从此彻底颠覆传统家庭观念,转而追求更加独立自我的生活,更不会把个人精力支配在家庭付出上。而家庭付出的减少再加上财产分割的容易,无疑将大大缩小离婚成本,家庭结构也将越发松散,让婚姻脆弱如玻璃般易碎。

 

    作为此次婚法改革的受益者,男性理应首先担当家庭的捍卫者,在房产权或家庭活动中作出让步。并不是算计付出与回报,而是双方的付出只有在完全对等的情况下才能维持婚姻的稳定,正如没有断翼的雄鹰能在天空翱翔,也没有瘸腿的羚羊活过第二天早上。坚持新婚法表面的绝对公平,实际的男权主义,可能会让女性们对婚姻彻底失望。因此,男性在房产上对女性的适度体恤是值得提倡的。

 

    对于具有独立购房经济实力的男性:不妨在房产证上大度地加上女方名字。因为“家”,毕竟是两个人的,房东和房客的组合无论如何也不能称之为“家”。

 

    对于不具独立购房经济实力而依靠父母支援买房的男性:应首先与作为出资者的父母商量,若父母同意,则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若父母不同意,则应在婚前协商婚后的家务事宜及子女抚育在时间和金钱上付出的分配。既然在婚姻前途上给不了女性足够的安全感,那么通过体现在家庭活动上的劳动价值也同样能平衡婚姻付出的对等性。

 

    对于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和妻子共同还贷的男性:婚后理应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姓名。女方在家庭上的投入和与你同甘共苦地供房,难道还不够资格和你一同成为“家”的主人?

 

    婚姻的真谛并非无怨无悔的付出,不计回报的婚姻是不存在的,“等价交换”在哪里都适用。只有彼此为对方同等的付出,才能换来相濡以沫的温存,水乳交融的恩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