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琪art 微拍ed2k:2011年证券基础知识辅导:证券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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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证券基础知识辅导:证券投资人

http://www.zqcyks.com  发布: 2011-08-17 14:55 | 来源: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   | 查看: 2次    

    本文主要介绍证券投资人,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供大家参考。

    证券投资人

    (一)机构投资者

    1.政府机构。作为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各级政府及政府机构出现资金剩余时,可通过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投资于证券市场。

    中央银行以公开市场操作作为政策手段,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应量进行宏观调控。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持有国有股,履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通过国家控股、参股来支配更多社会资源的职责。

    2.金融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1)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市场上最活跃的投资者,以其自有资本、营运资金和受托投资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2)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一般仅限于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而且通常以短期国债作为其超额储备的持有形式。

    我国现行法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用自有资金及银监会规定的可用于投资的表内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但仅限投资于国债。对于因处置贷款质押资产而被动持有的股票,只能单向卖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经银监会批准后,也可通过理财计划募集资金进行有价证券投资。

    (3)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目前保险公司已经超过共同基金成为全球最大的机构投资者,除大量投资于各类政府债券、高等级公司债券外,还广泛涉足基金和股票投资。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QFII制度;我国QFII可投资范围:证交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权证等,还可参与新股和可转债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5)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责任公司被视为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端。

    (6)其他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等。

    3.企业和事业法人。企业可以用自己的积累资金或暂时不用的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各类企业可参与股票配售,也可投资股票二级市场;事业法人可用自有资金和有权自行支配的预算外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4.各类基金。基金性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社会公益基金。

    (1)证券投资基金。

    (2)社保基金。在一般国家,社保基金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基金;其二是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

    在我国,社保基金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社会保障基金。其资金来源包括国有股减持划入的资金和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同时,确定从2001年起新增发行彩票公益金的80%上缴社保基金。其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其中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不高于l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社会保险基金一般由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基金组成。在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部分积累项目主要是养老保险基金,其运作依据是劳动部的各相关条例和地方的规章。

    (3)企业年金:投资的范围和投资的比例。(参见教材P13)

    (4)社会公益基金:可进行证券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