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油菜花:照搬国外经验别遮蔽了地方债的实质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06:40:01

照搬国外经验别遮蔽了地方债的实质问题

文:伍少安

地方债务负担沉重程度已到让人震惊的地步,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这一债务总额占2010GDP1/4,超过当年全国财政收入。没有任何事物的正面或负面效应不“伤及无辜”,因为事物与事物之间具有关联属性,发生连锁反应就成了必然之事。地方债务沉重问题,现在已传导到房地产市场,如果解决不好,房价调控就会被现实消解,而房价虚高不仅伤害民生,于整个国家的经济而言也不是什么健康的信号。

 

要调控房价,毋庸置疑必先解决地方债务难题,不过,如果不追问地方债务产生的原因,而急于照搬国外地方债融资方式,从短期来看,房价调控和地方债过重的问题都得以解决。但是,根源仍在,催生债务的动力机制没有根除,那么,债务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好,而是扩散到融资领域而已,危害程度反而得到增强。

 

诚然,正如社论所言:“即便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地方政府负债运作也在所难免,准许地方政府发债融资几乎是财政分权体制下的惯例。”不管国外经验如何成熟,要照搬这种融资方式,必须论证一个关键性前提:时下地方政府所背负的债务都是正当的。否则,就有助纣为虐之嫌。

 

首先,地方政府负债,缘于“以投资带动经济增长”的发展思维。政府过度投资确实能够推动经济发展,可是负面问题不少。1998年金融危机,政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令投资率从1997年的34.1%提高到2003年的43%,导致2002年最终消费率大幅下降至58.2%,为“九五”计划时期以来的最低值。政府过度介入投资领域,不仅会导致产能过剩,还会导致消费能力的下降。单方面扩大投入,而市场的消费动力不足,又会进一步导致产能过剩。因此,要解决地方政府因投资而产生的债务问题,是需要改变政府发展经济的模式,融资只能解决表象问题。

 

其次,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或许是个事实,但要匹配多少财权才合适呢?没有钱干正事,为何有钱“三公”消费呢?地方官员贪污动辄就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如此挥霍,究竟要融资多少钱才够呢?

 

笔者认为,急需的是追查这些债务是如何产生的,平日的财政支出都用到哪里去了?如果因为政府决策失误导致浪费,就要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被“三公”挥霍掉了,就要追究法律责任。不铲除腐败土壤而急匆匆地搭建融资平台,即使融资到了钱,也不一定用在该用的地方。


  发表于《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