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爸的情人电影:引用 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0:23:31

引用 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   

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
  请看以下案例:

2007年某日中午,光明中学初二的寄宿生小白,突然感觉身体不舒服,便跟班主任请假回家休息。考虑到小白家离学校并不远,班主任准许了。在回家途中,小白忽然一头栽倒在地不省人事。路人发现后拨打了“120”,但送到医院后却因抢救无效而当场死亡。事发后,小白的家长要求校方赔偿40万元,可学校并未答应。于是家长便将小白的尸体放置于学校门口,并聚集近百名乡亲堵住校门。学校随即报警,但多番劝说后仍无法让众人退去。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校方只好妥协,赔偿小白的家长20万元,事件才得以平息。

  学生的意外死亡固然令人痛心,但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学校只能疲于应付,极为被动。如果学校今后再遇到类似的学生伤害事故,又应如何处理?其中的一些教训应当引起我们的反思。笔者对于近来了解、掌握及亲自代理的一些学生伤害案件加以研究,认为学校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学生受到伤害后,学校应及时予以救助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

  学生伤害事故属于紧急突发事件,学校的应对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时就已开始。在第一时间内介入事故的处理,既是学校的法定义务,也是学校为今后赢得纠纷处理的主动权并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的一次机会。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也就是说在学生的救助上,一要及时,二要合理。发现学生受到伤害,要马上采取相应措施,而且救助的措施要符合医学常规。另外学校还须履行及时通知受害学生家长的义务。

  二、分清责任,妥善应对学生家长的不理智要求和过激行为。

  学校首先应当辨清谁是伤害事故的责任承担主体,然后区分自身责任的有或无、轻或重,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分清责任是学校正确处理伤害事故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分清了责任,才能做到在思想认识上确保自己的应对方式合法、合理、合情,才能准确地驾驭协商的进程、把握妥协的合理余地。对于学校有较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对策略的指导思想是“坦诚认错,合理担责”。而对于学校无过错,从而不需承担责任的事故,或者是学校仅有轻微过错从而仅需承担轻微责任的事故,学校应对策略的指导思想是“道义为重,积极援助”。另外,在无法同家长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学校应设法稳定学生家长的情绪,并引导学生家长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三、购买校园责任险,减轻学校因伤害事故而产生的赔付压力。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06年中小学安全事故总体形势分析报告显示,有25%的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在学校内部,其中校园伤害又占了56%。鉴于学校教育活动的特殊性及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征,学校要完全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是不大可能的。为了减轻自身可能面临的赔付压力,学校可考虑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来转移风险。同发生事故后学校可能面临的赔偿相比,购买校园责任险的保费支出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因意外事件的发生而受到干扰,也为了保障受害学生及其家属在悲剧发生之后能够得到及时、充分的救济,购买校园责任险无疑是学校利人又利己的明智之举。

  四、防范于未然,从源头预防,尽力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对于学校而言,应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最理想策略当然是从根本上预防和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来分析,预防和避免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举措可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设施要安全,制度要健全,管理要到位,教育要经常,救助要及时。这五个方面的内容,如果学校能够给予充分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落实,那么校园安全环境必将大为改观,学生安全问题或许将不再是令校长、教师眉头紧锁的棘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