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精td封面:媒体解析昆明“艳照门”疑团 涉事官员已被撤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8:36:03
媒体解析昆明“艳照门”疑团 涉事官员已被撤职
来源:云南网
2011年08月11日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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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频:昆明警方称官员艳照案系色情勾引敲诈
最新消息:昆明艳照门事件发改委官员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摘要
“昆明市发改委官员艳照门”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强烈的关注和反响。8月9晚,昆明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昆明市发改委官员成某被人利用艳照敲诈勒索案件破获,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该案系昆明市首例利用互联网色情勾引实施敲诈勒索案件。
这次匆匆进行的案情通报,因为没有现场与媒体交流,新闻发布稿件又惜字如金,在又一次引发社会关注的同时,也引来众多不解和疑问。为此,记者独家采访了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姚志宏。另外,还就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采访了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罗珂律师、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等法律界人士。
PS疑云:一条快讯的曲折路径
8月3日晚,云南网发布消息称,“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经昆明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检验部门检验认定,近日在网络上传播的昆明市发改委官员‘艳照门’3张图片均为人工拼接修改后形成。”
据多家媒体报道,当晚,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委宣传部等单位接受媒体采访时均称未发布此消息。
3日9时许,昆明市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昆宣发布”转发了云南网这条消息,但不到20分钟,就删除了这条微博。“因为转发的那名工作人员开始以为是官方消息,后来却发现这条微博没有官方的确认。”记者了解到。
戏剧性的是,3日13时15分,昆明信息港发布消息:“8月4日上午,经本网记者向昆明市公安局求证:近日在网络上传播的‘昆明发改委官员艳照’,经技术检验认定,确系拼接修改合成。”
稍后,“昆宣发布”再次转发。不过这次加上了来源为昆明信息港。
半个多小时后,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姚志宏的微博转发了这条消息。但他加了一段值得推敲的注释:“图片本身而言,通过警方的图形、视频专家鉴定,确系被加工处理过。鉴定结论昨天已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了反馈。”
姚志宏日前接受本网记者杨之辉采访时强调,“在此之前昆明警方接到报案,随后进行调查。警方是没有发布消息,但结论已经作出,并向委托的这个单位部门反馈了的。”
“昆明市公安局从未主动发布任何关于发改委官员艳照事件的消息。”姚志宏说,“在此之前只是未对此消息进行证实。我们3日下午才向媒体正式确认调查结果。主动发布和向媒体确认消息还是有所区别的。”
时间矛盾:截图做过技术处理
姚志宏介绍说,公安机关目前已查获载有本案涉案视频资料的移动硬盘以及作案使用的摄像机,并查获相关的电子证据,映证了主要犯罪事实。互联网上涉及本案的图片,经警方技术鉴定、涉案人员供述和当事人成某陈述,犯罪嫌疑人对截图做过技术处理。
针对有媒体质疑“照片上时间显示为07年,为何警方公布今年4月?”姚志宏表示,案件不是简单的网络举报或者网络曝光,而是有预谋的利用色诱制造违法乱纪证据,并进行敲诈。由于犯罪嫌疑人有较强反侦查能力,为了避免暴露过多信息以及视频截图的相关情况,犯罪嫌疑人在视频截图上对日期进行了技术处理。
姚志宏表示,根据警方掌握的情况来看,犯罪分子敲诈勒索的主体由过去以普通老百姓为主,逐步转向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富商、知名人物作为敲诈勒索的对象,通过各种威胁、恐吓手段,迫使受害人交钱。
姚志宏证实,在此案发生前,昆明警方从未接到过类似案件的报案以及案件。因此,此案也是昆明市公安机关首次破获的有预谋地利用互联网色情勾引实施敲诈勒索的刑事案件,“同时,此类案件在全国也属罕见。”
疑犯是如何通过互联网物色到成某的
据姚志宏介绍,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使得犯罪分子很容易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还能以“一对多”的方式同时结识不同的被害人且不易被发现,所以网络交友就成为搜寻作案对象的主要方式。
姚志宏说,犯罪嫌疑人利用某些官员的不良嗜好,在网络交友网站、网络聊天室等网络交友平台上,随机寻找,最终物色到成某,于今年4月份色情勾引其到预先准备好的昆明市一居民小区住宅内聚众淫乱,暗中使用摄像机将淫乱场面秘密拍摄成视频,再以视频截图对成某进行要挟,实施敲诈勒索。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审之中,但根据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警方从此案中尚未掌握涉及其他外地或者本地的官员的信息。
警方将在迅速查清全案后依法惩处
对昆明市发改委工作人员成某的违法行为,姚志宏表示,他既是敲诈勒索案件的受害者,也是聚众淫乱的参与者。对其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作出处罚。对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警方将在迅速查清全案后依法惩处。
“参与网络色情活动,属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姚志宏表示,利用互联网色情勾引实施敲诈勒索是一种新型犯罪,有类似遭遇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在社交活动中洁身自好,以免受到不法侵害。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认为,成某的行为如何界定,取决于他在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1条明确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罗珂律师表示,如果成某是淫乱活动的组织者,或者有证据证明成某多次参加了淫乱活动,成某的行为可能已构成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的聚众淫乱罪,应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律师析案:成某将面临治安处罚与公务员处分
罗珂律师表示,成建军涉及何种处罚,关系看他在聚众淫乱中起到什么作用,如果是组织者或多次(三次以上)参加,应当按刑法判刑,同时开除公职,如果只是参与,则应当按治安处罚拘留并罚款,同时处以最低撤职的处分。
成某可能会面临治安处罚与纪律处罚;一是治安处罚,按照公安机关的说法,成某只是一次聚众淫乱活动的参与者,那么,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成某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二是纪律处罚,按照《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参与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此外,成某的行为还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李春光律师认为,如果成某是组织领导者,或者是首要分子,其行为就构成聚众淫乱罪,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最著名的案例是南京工业大学教授马尧海被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淫乱罪判处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如果成某仅仅是偶尔一次参与,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六十九条之第一款之规定,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伍佰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因成某是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还应接受在公务员系列相对应的处罚。
涉嫌扰乱公众视线 需要待警方确认
有媒体指出,成某扰乱公众视线,造成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
针对此问题。罗珂律师表示,成某撒谎,扰乱公众视线,从而造成严重后果,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成建军就属认罪态度不好,可在量刑当中加以体现;如果不构成犯罪,则属于道德品质的范畴,理当受到社会的共同谴责。
李春光律师认为,成某撒谎,除按照公务员处分条例处罚外,如果构成聚众淫乱罪的,还属于酌定的量刑情节。
网络时代 公民如何保护自己隐私
网络时代,公民应当如何保护自己和隐私?
罗珂律师表示,首先应当不参与非法活动。其次,自己在做私密活动时,尽量不要录音录像或照像、文字记录,再次,涉及个人隐私的录音录像或照像、文字或者电脑等私人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最后,个人隐私被侵犯时,应及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李春光律师表示,现在是网络时代,网络信息十分发达,作为公民首先应当洁身自好,检点自己的行为、规范自己的生活。另外,在生活中维修手机、维修电脑等首先要检查是否有涉及自己个人生活隐私的资料在其中。同时,要对自己的行为、生活方式多加小心。以防泄漏隐私而被非法利用,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
官员“艳事”接连曝光 舆论关注深层腐败问题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8月10日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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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有网友发帖爆料,自称捡到一个装有疑似官员“艳照”的U盘。并称根据U盘上的其他文件推测,失主应该是昆明某发改委官员的。
中新网8月10日电(马学玲)近期接连被网络曝光的官员“艳事”引起坊间热议。从“艳照”被热传,到“开房”被围观,系列事件不但引发对官员形象和素质的种种联想和质疑,亦有舆论指出,应警惕其背后的违法违纪及“权色交易”的隐秘腐败。
官员“艳事”频遭曝光引围观
7月31日,有网友发帖爆料,自称捡到一个装有疑似官员“艳照”的U盘。并称根据U盘上的其他文件推测,失主应该是昆明某发改委官员的。此贴一经发布便得到众多网友的“围观”。
经过10天的喧嚷之后,8月9日晚,昆明警方通报了此事的调查结果:此事系昆明市发改委官员成某被人利用艳照敲诈勒索。4名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交友网站,寻找物色到成某,勾引其到民宅内聚众淫乱,暗中使用摄像机将淫乱场面秘密拍摄成视频,再以视频截图对成某进行要挟,实施敲诈勒索。
警方称,昆明市发改委工作人员成某既是敲诈勒索案件的受害者,也是聚众淫乱的参与者,将对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无独有偶,河南汝阳一名官员日前也陷入“艳照门”漩涡并因之落马。8月初,一篇《疑似河南汝阳县某人大主任艳照曝光》的帖子在网上热传。发帖人自称是洛阳一个郊县的下岗女工,该官员以介绍工作为诱饵骗取女色,自己就是其中一名受害者。
随后,洛阳市纪委专门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全面调查,调查组确定网帖中的当事人为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田汉文。8月3日,汝阳县召开县委常委会,作出停止田汉文职务的决定,待相关问题查实后,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过去似乎专属娱乐圈的“艳照门”,如今也网住了官员,不禁让舆论愕然。有别于“艳照”事件使“猎艳”官员被动曝光,强大的互联网,也让一些“偷腥”的官员竟自曝其丑。
今年6月,江苏溧阳卫生局局长谢志强的“微博开房”引来众多围观。“宝贝,我上午一直在市长那汇报工作。”“我先把房卡给你,你先去休息一下,等会我去。好吗?”这段打情骂俏般的微博对话,让网友怀疑两人在相约“开房”,同时微博信息也透露出对话者的身份是政府官员。相关微博对话迅速在网上传播。根据当事人微博头像,有网友指认出是溧阳卫生局局长谢志强。
事发后,迫于舆论压力,这位拿微博当私密聊天工具用的局长主动向当地纪检部门“自首”并说明情况。随后,该局长被停职,接受调查。
网络知识不丰富的谢局长“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与他一样栽在“网聊”上的还有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道办主任刘宁,他在网上“裸聊”的照片在多个网站微博和论坛走红,当地纪委调查称“暂未发现其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并通过组织谈话提醒他不论在任何场合都应注意个人形象,检点个人行为。不过,后来有消息说,刘宁亦被免职。
舆论热议官员私德关注背后隐秘腐败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则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官员“桃色丑闻”接连闯进公共视野,刺痛了公众神经,也引发一波对官员素质、形象、私德的热议。
有网友说,现在的某些官员也像一些明星一样不甘寂寞了,他们不光敢进涉黄场所,还敢立此存照,明摆着是要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唱对台戏”,不仅自己丢脸,还让单位丢脸,让政府跟着丢脸。
中央党校教授、著名反腐专家林喆说,官员代表着政府机关的形象,身肩引导主流文化价值观的任务,并可能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资源,满足其私人生活。所以,公众对他们的私德丑闻更加敏感,这是理所当然的。
人民网的评论说,难以想象,一个私德不修、游戏人生的官员,会是一位克己奉公、公正廉明的公德楷模。如果说一套做一套,身在公众视线监督之外,就放松要求,失范失态,自然“不自重者取辱,不自畏者招祸”。
在关注“德行”之外,更有分析指出,官员不是娱乐明星,流出不雅照也不仅是隐私或私德问题。官员的不雅照,往往比你情我愿的明星艳照,多了一层权色交易、违法违纪的内容。
譬如,如果网帖所说属实,汝阳人大官员田汉文的行为即是赤裸裸的“以权谋色”;而在溧阳卫生局局长谢志强的在与情人的“微博对话”中,也能觅得一些腐败的蛛丝马迹。
权色交易是一种典型的隐性腐败现象。与权钱交易相比,这种非物质化交易危害更大,穿透后爆炸性和破坏性更大。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也曾刊文强调,与异性直接相关的腐败现象不可轻视。
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反腐问题专家何增科在接受中新网网记者采访时说,“权色交易”通过网络等渠道引起公众关注是一件好事。这反映了群众监督的一种进步和增强,对其他的官员起到一种威慑和警示的作用。
同时他指出,官员“性腐败”问题之所以频频在网络上反映出来,也说明现有的查处渠道和机制还存在一些局限性和不足。
何增科说,其实,党纪政纪的一些条款已经制定的非常严厉,但最重要的一点是,发现了这种情况之后到底有没有处理,最后有没有给公众一个负责的交代?他表示,仅有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关键在于执行。仅有曝光,没有处罚,只会使得其他官员更加肆无忌惮。(完)
昆明艳照门事件发改委官员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8月11日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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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昆明8月11日消息(记者王茂盛)记者10日从昆明市纪委、市监察局获悉,昆明市公安机关破获的首例利用互联网交友勾引实施敲诈勒索事件中,昆明市发改委工作人员成某因聚众淫乱,已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7月31日,昆明市纪委网络舆情监测发现互联网上先后出现题为“疑似昆明市发改委工作人员艳照视频,请纪委收货”的帖子,市纪委高度重视,立即协调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分析网上流传照片,查找涉嫌有关人员,同时对新闻媒体表示,如果举报属实,市纪委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8月3日,根据初步核查情况,经昆明市纪委常委会议暨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成某予以党纪政纪立案调查。
经查,2011年4月的一天晚上,成某在昆明市区一居民小区住宅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后经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经预先合谋、分工合作,并暗中拍摄视频,再以视频截图对成某进行要挟,实施敲诈勒索。成某身为共产党员、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加聚众淫乱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尚,经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构成了违反党纪政纪错误。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2011年8月9日昆明市纪委常委会议暨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成某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目前,此事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作者:王茂盛
 
(责任编辑:UN017)
警方解析昆明“艳照门”疑团
2011年08月11日 09:52:19 来源: 云南网 【字号大小】【收藏】【打印】【关闭】分享到新华微博


“昆明市发改委官员艳照门”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强烈的关注和反响。8月9晚,昆明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昆明市发改委官员成某被人利用艳照敲诈勒索案件破获,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该案系昆明市首例利用互联网色情勾引实施敲诈勒索案件。
这次匆匆进行的案情通报,因为没有现场与媒体交流,新闻发布稿件又惜字如金,在又一次引发社会关注的同时,也引来众多不解和疑问。为此,记者独家采访了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姚志宏。另外,还就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采访了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罗珂律师、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等法律界人士。
PS疑云:一条快讯的曲折路径
8月3日晚,云南网发布消息称,“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经昆明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检验部门检验认定,近日在网络上传播的昆明市发改委官员‘艳照门’3张图片均为人工拼接修改后形成。”
据多家媒体报道,当晚,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委宣传部等单位接受媒体采访时均称未发布此消息。
3日9时许,昆明市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昆宣发布”转发了云南网这条消息,但不到20分钟,就删除了这条微博。“因为转发的那名工作人员开始以为是官方消息,后来却发现这条微博没有官方的确认。”记者了解到。
戏剧性的是,3日13时15分,昆明信息港发布消息:“8月4日上午,经本网记者向昆明市公安局求证:近日在网络上传播的‘昆明发改委官员艳照’,经技术检验认定,确系拼接修改合成。”
稍后,“昆宣发布”再次转发。不过这次加上了来源为昆明信息港。
半个多小时后,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姚志宏的微博转发了这条消息。但他加了一段值得推敲的注释:“图片本身而言,通过警方的图形、视频专家鉴定,确系被加工处理过。鉴定结论昨天已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了反馈。”
姚志宏日前接受本网记者杨之辉采访时强调,“在此之前昆明警方接到报案,随后进行调查。警方是没有发布消息,但结论已经作出,并向委托的这个单位部门反馈了的。”
“昆明市公安局从未主动发布任何关于发改委官员艳照事件的消息。”姚志宏说,“在此之前只是未对此消息进行证实。我们3日下午才向媒体正式确认调查结果。主动发布和向媒体确认消息还是有所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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