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师武士之灵哪里多:狼吃羊不用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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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吃羊不用理由!逃票一元劳教一年   维扬卧龙 于 2011-8-9 11:19:26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狼吃羊不用理由!逃票一元劳教一年
  文/维扬卧龙


  新快报8月9日报道 3名常州市民2009年在北京上访,时隔1年后,常州警方以“三人在北京乘坐14路公交车拒绝买票,导致公交车滞留”为由,将三人分别劳教1年。唯一指认出三人未买票的14路公交车司机崔林也从未出庭指证、记者远赴北京,也找不到此人。被劳教3人要求调取公交车监控录像、刷卡记录全部被警方告知:不存在了。


  三个人不买一块钱公交车票要劳教一年?那公交车没开,没送三个人去要去的地方,不交一块钱,就要劳教一年,要是这三个人去偷去抢一块钱被抓住了,岂不是要把牢底坐穿?公民贪公家一元钱就要劳教一年,官家每年浪费公民数以亿万计的纳税,怎么没有法办?难道我国法律只为平民而设?


  实际上,公交车司机共指认出4人未买票,最早被指认出的孙洪康至今未被劳教,他说:“我再也没有去北京上访过了,警方不会劳教我。”劳教一年原来这种惩罚是附带条件的,只要不上访就不用劳教,劳教这种惩罚只是用来处罚爱告状的!奇怪,告状犯法吗?封建时代还能告御状呢,怎么如今这个时代百姓不能告状了?那宪法规定百姓的上访权是写给外国人看的?


  上访就要被抓起来劳教,那直接规定上访就要劳教一年,不比乘公交没买一元票这借口强?逃票一元就要劳教一年,这是多么的恐怖?公交车可是大众出行工具,这样的规定要引起多大的恐慌?上访毕竟只是少数对象,规定上访就要劳教,不是要比规定逃票一元就要劳教一年更能安定人心?我国的维稳支出已经是民众的一大负担了,政府何必还要缺造恐慌加剧不稳定因素?


  一年前的公交车逃票一元,竟然成了一年后劳教的法定要素,实在让人愤怒无语。要劳教公众,要阻止上访,何必找借口?狼吃羊已经不需要理由的年代,公权力何必还要套个底裤遮羞!敢作敢为才显王者霸气,遮遮掩掩不是底气不足?莫须有的罪名只会是耻辱,指鹿为马民众还附和,那才是能耐!


  警方以这个牵强的不能再牵强的理由剥夺上访者的人身自由,先后劳教他们各一年。这三个人不服,分别起诉当地劳教部门非法劳教,居然一审和二审都是败诉。公权力威武,官方真是兄弟一家,互相照顾。这种逃票一元劳教一年的案例,自盘古开天地以来,哪个国家哪个朝代有过?这种理由劳教居然法院还判决起诉人败诉,我国司法真是开了公平先河。


  逃票一元劳教一年,我国何时进入了严刑峻法时代?如此管教公众,要的是怎样的和谐?公权肆意妄为,公众只能忍气吞声?哪怕他们强拆自己的房,侮辱自己的女人,公众只能逆来顺受?要是敢反抗,要是敢上访,就要劳教侍候?劳教制度何时成了公权部门随意镇压公众的工具?


  太平盛世和谐年代,百姓连个基本的人权自由都没有,连个自己权益遭到侵犯申诉的机会都没有,生活中无处不显示着公权恐怖的阴影,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和谐?红歌嘹亮的中国,我们百姓何时才能活在红歌里?强权粉饰下的太平盛世,恐怖和谐还能维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