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隆欢乐世界内午餐:江宁外来种田大户缘何遭遇停水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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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外来种田大户缘何遭遇停水断电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8日 14时32分 编辑: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外地人张先生来南京江宁区麒麟社区种植大棚蔬菜已有三年,可是从去年年底开始,村委会就以拆迁为名,断了他家水电,30亩蔬菜由于没法浇灌大部分枯死,损失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张先生想讨要一个说法,但得到的答复是:由于是私下签订的租赁合同,因此不受法律保护。

  见到张先生时,他正和弟弟拎着水桶从离家两里地的河里装水。三年前他与十几位老乡从老家泗洪来到南京,在江宁麒麟社区自然村问当地人租种了30亩土地,主要是搞大棚蔬菜,去年10月,村委会来人告知,村里的土地要被征用建高铁,随后没几天,家里的水电都断了。

  “他现在没有拆迁他就把我们电给停掉了呀,他就是讲说要拆迁,也没说什么时候搬走,绝对没有期限,他就是将要拆迁。”张先生表示停水断电让自己措手不及。

  现在,张先生的蔬菜大棚里已是狼藉一片,因为没水没电,很多蔬菜早已枯死,张先生不能理解,既然要拆迁,为什么村委会不和他商量,没有给任何补偿就断了水电,这让他损失惨重。他说:“现在不谈损失了,就是什么呢,现在照明打水都没有,最起码的给我们一个照明还对呀,已经停了四个多月了。”

  记者与张先生等人一起来到自然村村委会询问,负责拆迁调解工作的杨主任在得知来意后,告知记者情况并非如此。

  “他们过来就具体和农户,他们和农户之间产生的一些租赁关系也好,比如说你家租给他了,那么呢这个里面也没有和我们产生过任何关系,你当初和农户私下的交易也没有到我们这边履行什么合同呀,他租的哪家的,我们钱肯定补给原农户,我们青苗费已经给了农户。”杨主任认为自己的工作已经到位了。

  原来,张先生等人并没有和村委会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而是与当地村民私下签订的租用合同,这样,村委会只会将补偿款发放给土地拥有者,杨主任说,断水断电是因为张先生种蔬菜的土地在拆迁红线之内,村里要尽快交付,希望张先生尽快处理搬离。

  “我们作为村委会这一级组织来讲,我们没有和这些承包大户产生过直接的协议,我们还是劝其尽早清理,撤离现场。”杨主任解释说村委会停水断电是有依据的。

  张先生询问自己的损失如何补偿,杨主任告知,补偿费用需要张先生自己与土地转租人协商,如果有必要可走司法程序,考虑到张先生等人搬离需要一定时间,杨主任承诺村委会会给他们尽快暂时接上水电。

  “原话跟你讲,天气比较冷,我们没有外地人和当地人之分,天气又比较冷,是不是能先把他用起来,同样的也是要求你,要尽快的撤离。”杨主任再三叮嘱张先生尽早搬离。

  记者在此提醒,私下与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土地流转协议要正规,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必要时经当地镇政府备案方可,这样才能维护双方的的合法权益。

  (江苏新闻广播 缪鹏程 实习生 沈旭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