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实验小学城北分校:义乌市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健康畜禽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6:42:25
近日,义乌市出台《义乌市发展现代农业扶持项目及资金补助办法》(义政办发〔2008〕78号),设立义乌市发展现代农业扶持资金,总额为3500万元。其中:健康畜禽业和生态能源治理建设专项资金达440万元。
(一)健康畜禽业专项资金,资金年度总额180万元,以现金补助的方式对按规划实施生态场建设和改造的畜禽规模养殖单位(个人)提供扶持。《办法》规定,在宜养区内符合养殖规划要求按规定迁建和小区整合的,达到生态场标准的,即栏舍棚舍整齐安全、内部设施现代、绿化率达到30%以上、防疫隔离设施完善、场内雨污分流和干湿分离、尿粪处理达标的养殖场,一次性给予栏舍50元/平方米、棚舍30元/平方米补助,同一单位(个人)此项补助最高额为30万元。在宜养区内进行生态场改造并达到市定生态场标准的,按改造实际投入金额一次性给予4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另外,列入市零排放发酵猪舍试点项目,按实际发酵垫料面积一次性给予50元/平方米补助。此项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办法》同时明确:未按规定进行防检疫和保险的;违反法规规定投料饲养的;不按规定处置排泄物的;未经市有关部门同意,新建、扩建畜禽养殖项目;畜禽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均不列入扶持对象。
(二)生态能源治理建设专项资金260万元。以现金补助和奖励方式,对经审批立项的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和“三沼”综合利用配套工程(包含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建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并正常运行的规模养殖场提供扶持。标准为:①新建或改造的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和“三沼”综合利用配套工程,如上级部门立项安排扶持资金的,原则上上按上级规定给予配套,补助总额达不到70%的,补足工程建设总投资的70%;义乌市级立项安排的项目,市补助工程总投资的60%。②对已建且运行正常的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按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实际耗电费用的80%给予奖励。如年内检查发现有二次未正常运行或排放物未达到设计排放标准的,则不享受本办法的任何一项扶持政策。
生态能源治理项目和畜禽养殖场地生态建设项目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