镀铜微丝钢纤维:产婴证奸,正义的代价为何如此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8:11:32
产婴证奸,正义的代价为何如此大?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推荐给朋友>

 


看着家人为她忙上忙下,小花木讷地倚在门框上,显得十分无助。


  文/夏木木
  一名17岁的弱智少女小花怀孕12周后,才被家人发现。小花指认遭受“同村大叔”彭武性侵。家属认定,彭武就是强奸并致小花怀孕的嫌疑人。但意外的是,犯罪嫌疑人彭武被警方收押20多天后,却因“证据不足”被释放回家。小花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父母怒火攻心,他们甚至要选择“产婴证奸”。(7月25日三湘都市报)

  产婴证奸,这不是首例。去年就曾有媒体报道,一名15岁少女被打工店的老板强奸后报案, 却被认定没有证据。为将施暴者绳之以法, 少女及其家人决定——“产婴证奸”。经对婴儿进行DNA亲子鉴定后, 犯罪嫌疑人最终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然而, 生命不堪承受之重, “产婴证奸”现象的存在令人深思。
  少女遭受强暴之后“产婴证奸”, 是指妇女被强奸后为证实自己确实遭受过侵害, 自愿或被迫让自己生下与施暴者的小孩, 再通过亲子鉴定指控犯罪嫌疑人。在此案中,就算最后因产婴证奸而惩罚了嫌疑人, 小花和她的家人就能活的轻松些吗?小花是个弱智少女,本身已缺乏一些自理能力,再让她生下一个婴儿,无疑是给这个悲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小花的父母将承受更大的痛苦。
  类似小花“产婴证奸”这种痛苦的维权方式还会引发一系列令人担忧的社会问题。“产婴证奸”, 使受害女性生下与施暴者的孩子。受害妇女在今后抚育小孩的过程中, 难以走出被强暴的阴影, 难以抚平心灵的创伤, 无法过上正常的生活。对受害女性来说, 正义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等于搭上了一生的幸福。
  “产婴证奸”还引发一个现实难题和一个法律难题。现实难题是英子等一些受害者是未成年人, 她们尚需监护人监护抚养, 根本没有能力和条件抚养婴儿。那么, 这个婴儿的抚养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而法律难题是“施暴者强奸犯罪事实成立, 作为该婴儿血缘关系上的生父, 对于因自己犯罪行为所生的小孩, 他有没有当父亲的权利?”
  据了解, 重庆市2005年发生过类似案件, 最后法院判决因为被强奸生下的婴儿的监护权由当地福利院所有。贵州大学一位从事社会学研究的专家认为, 这种创伤所带来的深远影响不止于此, 被强奸所生的孩子往往会面临着更大的人生波折。“产婴证奸”, 客观上对孩子是不公平的。这个幼小的生命从出生起就注定十分“另类”, 她的到来, 既给其母亲带来沉重的生活压力, 同时, 其出身问题将使其成长过程与众不同。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 很可能母亲会将对罪犯的仇恨发泄到孩子身上, 孩子也可能仇恨带她来到世上的母亲, 甚至最终仇恨社会、报复社会。
  如何让悲剧不再发生?其实这种情况下做dna亲子鉴定大可不必产下婴儿,通过提取胚胎茸毛、羊水穿刺术或打掉胎儿后有效保存其组织均可供以后鉴定, 达到取证目的。但是, 此类犯罪侵害的对象多为来自农村的未成年少女,她们和家人很少能熟识这些知识。在这种情况下, 生下孩子讨公道往往成为其最简单的选择。
  “产婴证奸”现象的存在, 同时凸显青少年基本的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的缺失, 许多人遭到不法侵害后兴宁区亲子鉴定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不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果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产婴证奸”是个误区, 这种方式对证明强奸行为没有意义, 生下孩子仍然要面对举证难的问题。一是性行为的发生,二是确实违背了妇女意愿。
  “产婴证奸”现象的存在, 深层次分析在于社会救助机制的缺失。此类事件发生后, 如果有关部门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出发,尽可能进行积极的帮助和干预, 告知其有效的维权途径, “产子”悲剧必将大大减少。而作为维护正义的政法机关, 不仅有积极破案的义务, 也有帮助受害者科学维权规避二次伤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