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夜行无错小说:姚小平谈英语学习(摘自《语言文化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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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英语基本上是自学得来的。父亲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燕京大学的毕业生,学的是历史。那时燕京很多课程用英语开设,学生无论读哪一科,都不能不懂英语。而父亲早年就读于一所教会中学,英语本来就有基础,后来又曾去洋行实习,还在中学、大学教过英语。可是不知为什么,在文革期间那样空闲的年头,他也没有教过我;就连指点一二这样的事,也记不得是否有过了。不过,他为我买了不少英文读物、课本、工具书等,有些保留到了现在。但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这些买来的书,而是父亲自己译的《天方夜谭》(The Thousand and One Nights,现在多称《一千零一夜》)。那是解放前的版本,书页已经泛黄,封面用布浆过,可惜抄家时被没收了,没能再讨回来。
  我最早接触英语,是在1967年进中学之后,所谓“复课闹革命”,就是在那一年。老师教完二十六个英文字母,便开始领我们读“Long live Chairman Mao! A long, long life to Chairman Mao!” 对这样的中式洋话,大家起初还觉得新鲜,但很快就失去了兴趣。加之英语老师的江浙口音很重,怎么听也像在唱滑稽,而不像是外国话。不过我还是觉得蛮有意思,而且有一天,我突然对音标着了迷,心想:这东西倒不错,把它掌握了,就能读出每个英文词的音,再学会查字典(这比学音标还要简单!),英语不就学会了么?这是我开始学外语后产生的第一个天真的想法。于是我抄下几十个国际音标,拿去问父亲,可没想到他一个也读不出来。他说,他们那时侯根本就没学过这种东西。他的回答让我非常失望。这怎么可能呢?不懂音标,怎么能学英语,怎么学好英语呢?那时的我,就是这么幼稚,连音标只是几十年前的发明,而英语却有几千年的历史这个简单的道理,竟然也不明白。
  从父亲那里得不到帮助,我只好去找弄堂里一个复兴中学的高中生,向他讨教音标的读法。靠了他的点拨,费了一番工夫,我终于把音标学会了。可是一开始,由于老师的关系,也由于缺乏听说的环境,我的发音肯定是很糟糕的,以后听了英语广播,才逐渐纠正过来。模仿发音的能力想必是一种普遍的语音能力。一个人如果能够把一种外语的语音语调学得像模像样,那么他学起其它外语或者方言来,多半也能把发音模仿好。实际上,很多人都具有这种普遍的语音能力,所以能够掌握正确的语音语调,说一口好听的英语。但也有一些人,怎么都学不像,口音很重。只要不妨碍理解,语音语调略差些,也没有太大的关系。就像说普通话,从我们江浙人口中说出来总不免带一点吴音,但一般不会影响交际。就语言的构造来看,语音终究只是它的外壳,词汇和语法才是实质。
  现在人们学英语,面对铺天盖地的教科书和教辅材料,要为怎样选择、鉴别而发愁。我们那时候却省心,不存在这一问题。1970年,我随大批上海知青下了乡,来到黑龙江省嫩江县的一个山村,住土坯房,谁土炕,干各种农活。那是真正的农家生活,整整八年,那样的日子很无奈,也很浪漫。我的第一本英语教科书是谢大任主编的《医学英语》第四册。不是因为我喜欢那里面的医学名词,而是因为根本就觅不到别的教科书。到1972年,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开办了“广播英语”节目,这样我就可以利用回沪探亲的几个月,跟着电台读英语。只是那时还没有录音机,返回农村后,便失去了收听广播英语的机会。好在我有一架不错的收音机,可以收到BBC、VOA、Radio Moscow等许多外台的英语节目。这架收音机伴随我度过了许许多多个日夜,我的英语听力很大程度上就是它帮我练出来的。如今常有学生问,“听力应该怎么练?为什么我总是听不懂?”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如果听力不好,一般说来应该到两个方面找原因。
  第一,如果有一篇东西,里面一些关键的词我们不认得,或者对其中的句型不熟悉,语法关系不明了,那么听的时候就时不时会卡壳。所以,足够的词汇量和句型、语法知识是听力的基础。也就是说,良好的听力首先取决于熟练阅读。
  第二,假如我们读一篇东西,既没有生词,也没有句型语法方面的困难,可是听的时候还是跟不上,反应不过来,那肯定是因为听得太少。坚持多听、反复听,时间长了自然就能听懂。我们通过阅读学到的词汇,或者背下来的词,虽然可能记得很牢,但是在听的过程中,要在一瞬间把它们从记忆库里调出来,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不断操练。
  从听不懂到能听懂,中间会有一个似懂非懂的过程。这个过程在有些人会长一些,在有些人则短一些。无论怎样,都不要放弃努力。保持阅读习惯,扩大阅读面,逐渐聚积词汇,同时坚持经常听。最好每天都听。像做任何事情一样,信心非常重要:只要相信自己能听懂,就终有一天能听懂。某一天你会突然发现,自己在听力上有了一个飞跃。这是我的切身体会。
  经过几年积累,到1975—76年的时候,我看英文的《北京周报》已经很少遇到生词。可是很长一段时间里,听电台的英语广播,思维却跟不上,明明听起来像是熟悉的词,不是意思想不起来,就是辨不清词与词的关系。有一阵子,我听英语广播简直上了瘾,整日整夜地听。因为在农村的最后两年,我得了一份好差事,当了知青集体户的火头军,于是就有更多的时间学外语。白天做饭、收拾园子时,我总开着收音机;夜晚躺在被窝里,插上耳机,则能听得更专心。不知有多少回,醒来时发现收音机里还在说话。常有老乡来串门,好奇地问我总在听些什么,我就说,这是“上海话”。(要知道,那年头收听外台是要冒风险的,叫做“偷听敌台”,足以被戴上反革命的帽子!)就这样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夜里,我听着听着忽然开了窍,感到聆听广播无非就是在读一本书,词语一个接一个在眼前跳出,呈现为清晰的视觉符号。能有这种感觉,或许也是因为听和读有着密切的关系吧。总之,那真正是一次质的飞跃,这之后,虽然仍会有听不懂的时候,但大都已是内容的问题,语言本身的问题不多了。
  刚才说,要想听懂英语,词汇量要足够大。那么,怎样才能更快更牢地记住词汇呢?这也是初学外语者常问的问题。我想起自己初学的时候,跟大多数学习者一样,也曾为怎样记忆词汇而苦恼,并且也没有什么好的方法,无非是把生词、短语抄在纸片上,每天诵读几遍。起先我给自己规定了一个量,每天至少背记多少个生词。凭借年轻时的好记性,一开始按照“指标”强记单词,保持相当的进度并不难。但到了一定阶段,我发现新词越来越难记,不得不放弃了定指标的做法。那时并没有象样的教科书,更没有好的读物,于是我便读起英汉词典来;边读边对词语做些归类,比如把谚语归作一类,把惯用语专门抄在一起,把动植物名称、金属名称、亲属称谓等等分别抄录。这样把词典读过一遍,做了词语摘编之后,脑子里过去零碎分散的词汇像是变得整齐而系统了,相关词语的各种联系也清楚了。那时分类集中背记过的词汇,有些知道今天还能脱口而出,比如:

arthritis(关节炎)
appendicitis(阑尾炎)
bronchitis(支气管炎)
conjunctivitis(结膜炎;沙眼叫trachoma,中文学名是“颗粒性结膜炎”)
encephalitis(脑炎)
hepatitis(肝炎)
meningitis(脑膜炎)
nephritis(肾炎)
pneumonia(肺炎)
pharyngitis(咽喉炎)
tetanus(破伤风;俗称lockjaw)
tracheitis(气管炎)
tuberculosis(结核,特别是指肺结核[pulmonary tuberculosis],TB)

  那时还没有SARS(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这个词,否则也就一起背了下来。人类面对的疾病越来越复杂,所以病的名字也越来越冗长,不好记了!
  我那样把英语词典当作书来读,现在看来精神足可嘉许,而那行为本身则不足仿效。现在大家学英语,大可不必再捧着词典啃读;即使有时间、有兴趣读,也不必去做分类摘抄,因为市面上早就有了英语分类词典(thesaurus)。但不管怎么说,我们学到的词语,存入大脑词库(mental dictionary),想来总是分门别类储藏的,而不会七零八碎胡乱堆积。只是我们看不见、也意识不到自己脑中的词库是什么样子。所以,外语学到一定程度,就不妨有意识地把自己的词库清理、归整一番,看看哪些东西磨损(遗忘)得差不多了,需要更新一下;或者还缺哪些东西,及时作些补充。这样来清理自己的词库,也符合语言学的理论。语言学上有一种说法,叫语义场(semantic field),意思是,词汇是一个大系统,里面又有许多中小系统、微系统。词语都是一群一群存在的,意义相关的词,例如上面说的各种疾病的名称,处在同一个语义场中,就好象物理学上的场,磁场、电场、引力场之类,有一种特殊的力量把同属一个场的所有成分捆绑在一起。
  语义场是词汇存在的一种方式。在语义场里,词与词之间是类聚关系;同属一个语义场的词,是同时共现、并列存在的。一个个的语义场,好比大大小小的抽屉,里面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各类词语,我们要用的时候,就打开抽屉去找。当然,这种找的过程可能只有零点零几秒,是神经元(nerve cell)的活动。
除了语义场、类聚关系,词汇还有一种存在方式,也很重要,那就是组合关系。我们平常说话,就是根据一定的规则把词汇组合起来,以构成句子。上面说,处于类聚关系的词是同时共现的,而处于组合关系的词,则是按时间的顺序先后出现的。例如,“I drink water”这句话,三个词必须一个一个地说。电视里的全国城市气象图,是二维平面的,所有大城市的天气、气温都标在上面,可是从播音员的口里报出来,是一维的,只能一个一个城市来报。哪怕是外星人,假如会说话,也不能违背这一规律。自然语言的这种特点,称为线性特征(linearity)。语言符号组合起来时,呈线性展开,跟时间的箭头一样向前延伸,是一个不可逆的(irreversible)过程。古人说:“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何以难追呢?就是因为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不可逆的,像消逝的时间那样,一去而不返。但我们平时使用语言,无论听说读写,却明明是可逆的([reversible)行为:同一个句子,可以反复说;同一句话,会反复听到。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词的组合关系是以词的类聚关系为基础的。“I drink water”这句话里的三个词,分别属于三个语义场:

人称代词—— I, you, he / she / it…
表示吃喝一类行为的动词—— drink, eat, suck, bite, chew…
指称饮料、食物的名词—— water, tea, coffee, food, fruit…

  正是由于存在着这类语义场,我们才能根据说话的需要,从中选择适用的成分。当然,语法也不可缺,必须根据按照一定的语法规则,把选中的成分组织起来构成句子。
        认识到组合和类聚这两类关系的存在,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词语习得过程的某些奥秘。比如我们说“how are you”这句话的时候,并不是先到疑问副词、再到系词be、最后到代词这三个语义场里面去找三样东西,然后把它们拼装起来,而是把这句话当作一个完整的单位来记忆的;存储的时候是一个整体,调取、应用的时候也是一个整体。许多看起来属于组合关系的词语,如惯用语(set phrase)、套话(cliché)、成语(idiom)、谚语(proverb,saying),还有一些基本的句式(sentence pattern),在一个已经达到相当程度的外语学习者的脑中,都是作为语义场的成分而存在的,这样,在调用的时候就很方便。为什么我们学习词汇时,不能单个、孤立、零散地去背和记呢?原因就在这里。孤立的词是没有用的,况且词也不会孤立地存在。词要么存在于语义场中,要么出现在短语、句子里;类聚关系或组合关系,非此即彼。所以,我们记诵词汇,要么成群成类地记,要么把它们放在句子里,连同句子一块儿记。这两种办法,都可以用;交叉互换着用,效果会更好。道理其实很简单,大家在学习过程中可以慢慢去体悟。
  我在这里谈一点语言学的理论,还有相应的学习方法,希望这些对大家有用。但是对于我自己,这些只不过是wisdom after the event(马后炮)罢了。我那时学英语,哪里又懂什么语言学呢?再说,即使懂得语言学,难道就能很快掌握一门语言吗?不能!因为,理论只能起到导向、点拨的作用,而语言——特别是外语——主要是一种技能;要想学出一个模样来,就要舍得花时间去学。初学外语,全靠恒心。那时,在乡下,我身上总带着一些抄着英语生词和短语的纸片,走到哪儿读到哪儿。在田头,大伙休息的时候,我便掏出纸片,躲在一边读上一会儿。走路或坐车时,也念念有词。一直到读大学和研究生的时候,我还保持着这一习惯。但是,一开始需要坚持,是毅力问题,时间一长就成了习惯,好象哪天不这样做,生活的节奏就紊乱了,缺了点什么。现在想起来,学习这件事情对我来说就跟打网球差不多。我打网球,已有二十年的球龄了!周围人或旁观者总说,你能坚持锻炼,真有毅力。可是热衷某个体育项目的朋友都知道,这根本就跟毅力无关。学习也一样,一旦你喜欢上一件事,就不由得你不去做。所以,到如今,读书、著述、打球,在我都已成了习性。每天到了哪个时辰,就做哪件事;工作、学习、生活,似乎有一种惯性在推动。我们学习一样东西,一旦按照生物钟的规律来进行,就会觉得轻松自在,不会有重负之感。
        外语学习是一项长期行为,需要经久不断的投入。在时间的分配上,不怕每天投入的时间少,就怕中断荒疏的时间长。我们现在学英语,将来还要学第二外语。很多人学二外,工夫没有少花,可是不能持之以恒,最后都还给老师,前期的投入于是全白费,很不划算。如果坚持数年,达到一定程度,就不会轻易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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