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式破碎机技术参数:揭开苏联导弹击落林彪座机内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5:16:58

揭开苏联导弹击落林彪座机内情

 

 

“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九·一三”林彪叛逃事件,至今己经三十多年。三十多年来,国内外一直没有停止过对这一事件真相的探讨和研究。本文综合各种己经公开发表的材料,着重对林彪座机坠毁的原因,发表一家之言。

 

不久前,我国第一次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公布了“林彪出逃航线示意图”,标明林彪座机在坠毁之前的最后航线是:先向西飞,然后沿着我国的边境线向北飞,飞到苏联和蒙古的边境后,又折回向南飞,往我国边境飞来,在返回途中坠毁于温部尔汗。(见《中华儿女》杂志2001年2月号)

 

这一“航线图”虽然在我国是第一次正式的公开披露,但在国外和我国私下里早已流传。解释其原因有三种不同的说法:

 

一是“兵不厌诈”说。认为林彪座机兜圈子是为了迷惑我边防部队,顺利逃避被我击落的危险,达到成功出逃的目的。我国的官方人士基本持此说。

 

二是“驾驶员潘景寅反抗”说。此次林彪专机机组成员康庭粹在《中华儿女》杂志上披露“航线图”时即坚持此说。

 

三是“林彪命令返回”说。国内外大多数文革史研究专家都认为林彪只同意出逃广州,并未打算叛逃苏联,是林彪觉察到飞机出境后命令飞机返回的。但此说法不被官方认可。证据是林彪的贴身警卫李文普事件后揭发,在林彪开往山海关机场的座车上,听见林彪问林立果:“到伊尔库茨克有多远?要飞多长时间?”这是惟一的一人一言的“孤证”,已经有人专门撰文分析这个“孤证”的可信度,本文不作深究,承认此为一说。

 

本文对以上三种说法不作是非评判,只探讨林彪座机最后坠毁的原因。

 

我国官方至今仍坚持认为,林彪座机不是“坠毁”,而是迫降时爆炸。迫降的原因是燃油不够和没有领航员。

 

当年我国驻蒙古大使许文益承认飞机残骸上有一个大洞,但认为此洞不是导弹所击中,而是飞机在地面爆炸时造成的。许大使的推断不过是为表白:我国没有发射导弹击落林彪座机。因为伟大领袖毛泽东说过:“天要落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毛泽东不让打,谁敢打呢?

 

但有一个事实难以隐瞒,即林彪座机着陆之前已经起火。王兆军在《谁杀了林彪》(台湾世界书局出版)一书中披露,温都尔汗莹石矿的一个工人亲眼目睹“飞机降落时尾巴着火,坠地地点离他只有九英里,他看见了全过程。”日本《每日新闻》记者在蒙古温都尔汗采访时,遇到了当年的目击者,证实林彪座机是先着火后坠落。如果认为国外的报导不可信,我国《人民日报》主办的《环球时报》1997年11月23日头版发表的“本报驻蒙古特派记者敖其尔”的文章中也无意中披露:“最早发现飞机坠毁的拉哈玛大娘,住在离飞机坠毁地点仅三公里远。……1971年9月13日凌晨2时,拉哈玛大娘看见从西南向北飞过来一架冒着大火的飞机,绕图门山转一圈后顺着扎森山谷向西南方向飞行,大概不到法20分钟在苏布尔古盆地坠毁……”这无意间的披露告诉我们:林彪座机不仅在着陆前已经着火,且着火后还飞行了大约20分钟。我国的权威报纸、我国的著名记者,披露的信息应该比较真实可信吧?

 

从飞机残骸上留下的大洞和目击者看到的飞机着陆前二十分钟己起火的事实,基本可以否定“飞机迫降时爆炸起火”的结论,应是遭攻击后爆炸坠毁。

 

既然我国没有打,会不会是别国打的呢?本文列举如下四条事实供诸君推断——

 

第一、三十多年来,尚没有一点证据说叶群和林立果在出逃之前已经和苏联取得了联系,所以可以肯定地说,苏联对林彪的“叛逃”一点不知情。这是无可置疑的。

 

第二、苏联人如何看待林彪座机的航线?若说苏联军队对林彪座机这不速之客到访毫无觉察,那是自欺欺人。前蒙古外交部次长永栋在接受日本记者采访时说:“当时的说法好像是蒙古完全不知情,其实是一开始便掌握了该机的飞行轨迹。”蒙古都掌握了林彪座机的飞行轨迹,苏联会不掌握吗?中、苏、蒙三国边境交界处没有民用航线,林彪座机只会被认定为借用民航飞机执行军事任务。进入苏、蒙国境之后又迅速返回,只能认为是侦察任务完成或发觉被跟踪。若是友好邻邦,应在事发后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然而,当时的中苏关系都是视对方为“头号敌人”。苏联面对这一突发事件会采取什么果断措施,应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勃列日涅夫的话中之意。当年“批林批孔”运动中,我国就披露了苏共总书记勃列日涅夫在闻讯后发出了三声“可惜”的事实,不过,我国却认定他是因没有得到“大汉奸”而惋惜。现在从各种渠道证明,勃列日涅夫的“可惜”之言完全属实。但话中之意并不一定是当年中国政府判断的那样。曾两次去调查林彪座机坠毁事件的克格勃成员向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记者提供:“我们花费了一年时间,才查清楚林彪死亡的原因,但我们既不能告诉中国人,也不能告诉蒙古人。只有四个人知道这一真相:勃列日涅夫、安德罗波夫、亚历山德鲁和我”。该讲话认定我国政府不知林彪死亡真相,可反证中国没有击落座机。但这很可能是苏军的“误打”,因完全不知情而导致“失误”,失去了林彪这颗攻击中共的重磅政治炸弹,勃列日涅夫无奈地发出了惋惜之声。而这并没有违背“可惜”这个词的本意。

 

第四、苏军肯定有“击落一切入侵者”的“条令”。如此断言决非凭空捏造。对于“敌国”的任何飞行器,只要进入苏联领空,都要击毁。哪怕是真正的民航飞机,他们也视为伪装,视为“军事侵略”,攻击起来不会有丝毫的迟疑。80年代击落韩国偏离航线的真正的民航机就足以证明。若不是韩国提出强烈抗议,若不是美国窃听到苏联军机上的对话,苏联绝对不可能承认这架民航机是被他们的导弹击落的。前苏军的一部份、现乌克兰部队,最近甚至将并未偏离航线并没有进入鸟克兰领空的俄罗斯民航机击碎。若不是在飞机残骸上搜集到弹片,乌克兰政府仍然死不认帐!

 

判断苏联导弹击落林彪座机,笔者最近得到一条最重要的旁证:2001年第11期《党史天地》刊载鲁青的文章披露,1971年9月14曰,即“九·一三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蒙古外交部约见我驻蒙大使许文益时,就一口咬定此飞机是“军用飞机”,且“侵犯了蒙古领空”。9月16日在温都尔汗“验尸”之后,中蒙双方外交谈判时,蒙方不仅坚持是“军用飞机”,还坚持“机上人员全部是军事人员”。中方坚持是“民航飞机”,“机上有军事人员,也有非军事人员”,蒙方坚诀不予认同,致使谈判破裂。蒙古外交部的坚持己见,显然是为他们的导弹击落飞机赢得坚实的理由。果然,从这时候开始,蒙古国内,到处流传着“中国军用飞机入侵蒙古,被导弹击落”的新闻。9月30日,蒙古全国报纸和广播电台以新闻消息的形式,公开对国内外报导了民众中流传的内容,而中方对此却“采取了沉默的态度”。为什么蒙方主动承认了我军用飞机被他们的导弹击落(尽管不是官方正式声明,而是新闻报导),中方却因何不予追究,反而保持沉默呢?直到30年后的今天,中国也没有就此事向前苏联和蒙古“讨个说法”呢?

 

依笔者之见,中国确有难言的苦衷和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大致概括为以下四点:

 

第一、若提出林彪座机被苏联击落的疑问,必给预先确定的“叛国”性质横生枝节,无法解释林彪既然叛逃苏联因何又被苏联导弹击落?从大逻辑上很难讲通,更难以让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口服心服地接受“林彪叛国”的结论。而当时,“粉碎第二个资产阶级司令部——林彪反党集团”是我国的头等大事,和苏联的关系己退居其次。一切服从大局,一切服从主要矛盾,不抗议不质疑是我国政府的必然选择。

 

第二、毛泽东时代,我国政府视苏联为国际上的头号敌人,视林彪为国内的头号敌人。不必讳言,那时不见得所有的军事专家都对林彪座机“迫降爆炸”说绝对相信,肯定会有人存有对苏联导弹击落的疑问。只是,既然认定苏联是敌人,林彪也是敌人。敌人之间互相残杀不是绝对有利于我方吗?我们乐得坐山观虎斗,欣赏“狗咬狗”啊!有什么质疑、抗议之必要呢?

 

第三、若隐瞒林彪事件的真相,就事论事,以苏军击落我民航机为由提出抗议,理由很不充份。那里本来没有民用航线,飞机又闯入人家的领空,特别是最终坠落在人家的领土上,摔死的人员只有那么几个,庞大的三叉戟飞机上只载了几个旅客,无论如何不符合情理。因为自已“理短”,不如乾脆默认。

 

第四、我国政府所以至今不要求俄罗斯将尘封30年的那一段历史档案解密,这中间恐怕有一个逻辑上的误区,认为若俄罗斯承认当年林彪座机是苏联导弹击落,便要将林彪事件的“叛国”性质彻底翻案了。诚然,若修正了林彪座机系“迫降爆炸”的一贯定论,首先得承认座机向北飞入苏联境内之后又折回向南飞的真实航线,但这也只能说明座机上“有情况”。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是否一定是林彪命令回国,还是驾驶员英勇“反劫机”?苏联击落林彪座机的事实,并不能为某一结论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更不能和林彪事件的翻案等同起来。

 

所以,中国人民有权要求俄罗斯把林彪座机坠毁的历史档案尽快解密,将只有勃列日涅夫等四个人知道的林彪死亡真相告白于天下。因为历史总归是历史,要求还历史以本来面目,是每一个在历史长河中生活的普通人的基本权利。我们不甘心被历史的造假者、伪装者、扭曲者、隐瞒者永远蒙蔽!请还我芸芸众生对历史真相的知情权!时代己进入了新世纪,这人权中起码的要求应该不难实现!我们期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