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件表面质量验收标准: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局长群发“买官短信”有三大悬念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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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群发“买官短信”有三大悬念待解? [ 翰烽 ] 于2011-07-24 07:35:19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强日前向省公安厅领导发短信买官,却群发给了“所有中层干部”,李强目前已经被免去副区长及公安分局局长职务。(中国日报网2011年07月23日)
前有微博直播开房之局长,今有群发短信买官之局长,异曲同工,通通在现代技术之下彻底亮相,一些官场之乱象,一些官场之潜规则,通通曝光。
不过,关于这则“买官短信”,仍然留下三大悬念:一者,为什么一条“买官短信”会选择“群发”呢?这就有个问题,李某“买官”所指的对象已经不止是省厅某领导一人,还会有很多其他的领导?
二者,如果“买官短信”不是群发给“中层干部”而曝光,买官之结局又将如何?是会被撤职罢官?还是会如愿以偿的享受“买官”成果?
三者,“买官短信”内容究竟是什么?是“买官”,还是“要官”?这是一个重大的性质问题。在“买官短信”的内容上,报道并没有详细内容,不过有两个说法:一说李强发的是“买官感谢信”,也就是说,买官行为已经实施,那么性质就会截然不同,也就必须要追问,“卖官”是否已经实施?
一说李强不是买官,而是向领导发短信“表达了诉求”。如果是这样,准确的说,李强是“要官”,不能算是“买官”。
那么真相究竟是什么?李强是“买官”,还是“要官”呢?这可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因为如果是“买官”,肯定就会有“卖官”,肯定就会有金钱交易,涉及到行贿受贿问题,是个双方行为,是个法律问题;而“要官”恐怕顶多只能算个纪律问题,涉及到的也只能是单方行为。
从这起短信群发事件来看,有两个现象值得有关部门深思:一是“群发”现象,说明“买官”也好,“要官”也好,已成风气。二是“领导”现象,也就是说,发出去的“买官”短信都是直指领导,领导是决定一个干部升迁的最大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