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储蓄理财:赖昌星12年间房子愈搬愈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3:14:09
作者:星岛环球
来源:星岛日报网
来源日期:2011-7-23
赖昌星1999年逃到加国,估计他的250亿元人民币资产,至少有一部分随他匯到加国。据报道,颇有生意头脑的赖昌星对他名下财产已早有部署安排,并且几可肯定不会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以此推断,赖昌星已遭冻结的资产,并非他的全部财产,而他到底有多少个银行账户、户口里有多少存款,相信只有他最清楚。
据《福布斯》(Forbes)杂志2010年报道,身家估计达250亿元人民币的赖昌星,是中国改革开放至今逃往外国的最大经济罪案嫌犯。他涉嫌靠走私逃税致富后,就涉足石油、地产,以及体育娱乐等事业,使自己资产值不断增加。他在1999年8月仓促逃到加拿大时,已把庞大私人财产转到加国,以供一家5口生活之用。
另据香港英文《南华早报》(South China Morning Post)2001年7月一篇专题报道,披露了赖昌星把财产转移到海外的一个方法。他和当时未离异妻子曾明娜,在出逃前后在海外多家不同银行开设户口,例如在新加坡的巴黎国家银行(Banque Nationale de Paris)、在塞浦路斯的伦弗鲁保安银行(Renfrew Security Bank and Trust),以至温哥华的加拿大匯丰银行(HSBC)等。
该报道说,在一次相关财务交易中,赖昌星和曾明娜把从在中国一个地产项目赚得的200万美元,匯入在新加坡巴黎国家银行的户口,然后把其中160万美元匯入在温哥华的匯丰银行户口,最后又在1999年10月19日,把其中100万美元转至塞浦路斯的伦弗鲁保安银行户口。
报道又说,当赖昌星在中国和香港的资产遭冻结之后,中国向由土耳其管辖的塞浦路斯施加政治压力,令伦弗鲁保安银行冻结曾明娜名下在该跟行户口内的100万美元存款。
因此,当为赖昌星打难民申请官司的律师,在2001年4月4日要求伦弗鲁保安银行把曾明娜户口的100万元存款匯入律师行的信託户口时,对方在4月19日回函表明,由于赖昌星和曾明娜在2000年11月被捕,而且「案情严重」,银行方面已经冻结该户口的款项。
赖昌星一直喊穷 12年间房子愈搬愈小
赖昌星逃到加拿大12年,住过10多处地方,但他没有像其他中国投资者在温市地产市场赚钱,即使当年赖昌星有置业,也是损手离场,而且居住房子面积愈来愈小。
在1999年8月,曾明娜在朋友介绍下,以130万元购入位于温哥华西57街(W. 57th Ave.)1200号路段、面积3,000平方呎的一间独立屋,该屋约一年后以99万元转手。时移世易,目前该区的独立屋叫价在200万元或以上。
此外,赖昌星曾在温市希瑟街(Heather St.)夹西12街(W. 12th Ave.)租住一单位,有报道指出,是方便他到西百老匯大道(W. Broadway)的赌场,但他租住为期甚短。
2001年11月至翌年6月,赖昌星被勒令以每月8万元保安费,家居软禁在本拿比威灵顿路(Willingdon Ave)6088号丽晶广场1707室。该3房单位,面积1,493平方呎。
在2004年5月,赖昌星和曾明娜离婚,他迁到温市中心一柏文单位独居。在2007至08年间,赖昌星报称在本拿比另一柏文单位居住,由儿子签一年租约,但物业其后分租一女子,赖曾否在此居住已没法证实。
到2009年,赖昌星住在本拿比洛歇公路(Lougheed Hwy.)旁一幢高层柏文、一个面积少于900平方呎的单位。他平日不是在房内看电视剧集,就是沉迷玩电脑游戏。
2008年10月后的两年间,赖昌星和女友林萍萍于烈治文吉尔伯特(Gilbert Rd.)13451号路段所购置物业内居住,翌年8月,搬到格兰迪路(Grandy Rd.)7460号另一间房子,一年后迁走。
一直喊穷. 称获朋友接济
曾被估计拥有近40亿加元(250亿元人民币)资产的赖昌星,逃亡到加拿大后,一直在喊穷,声称生活是得到友人「接济」。但据悉他在来加之前,早已经作出慎密部署,把财产转移到妻子及其他人的名下,防备加国政府充公或冻结他的资产。
初期阔绰 人称大哥
接近赖昌星的消息人士称,赖昌星「逃亡」到达温哥华初期,仍有相当财力,经常往赌场豪赌,出入有司机驾名车接送,出手阔绰,甚至有传他在幕后控制不少生意,很多人仍称他为「大哥」。
但在难民申请败诉之后,赖昌星作风改趋低调,不再请司机,自己驾驶一辆二手车,并逐步把财产转到曾明娜手上,以免他一旦被遣返,曾明娜「人财两空」。
据瞭解,赖昌星此着是预防一旦他的遣返,而曾明娜则不用遣返,他部分财产或可免被充公。
2006年,联邦法院年审理赖昌星暂缓遣返申请时,赖昌星已把财产暗中转移至当时刚离婚不久的前妻曾明娜名下,而曾明娜还出售一个在5年多前买入的柏文高层单位,套现约44万加元,账面约赚了11万加元,升值约三分之一。据报买家为台湾移民。该物业正是赖昌星最后公开的住址,位于本拿比市威灵顿路(Willingdon Ave.)丽晶广场,面积约1,500平方呎。
或有未曝光物业
赖昌星和曾明娜在加国可能还有未曝光的其他物业。温市警特别调查组亚裔帮派探员费希尔(James Fisher)最近在赖昌星羁留聆讯中供称,监视赖昌星活动的报告显示,赖昌星在烈治文市吉尔伯特路(Gilbert Rd.)一幢大宅改装成「地下赌场」,用作聚赌和酒色之地。但赖昌星对此作出否认。
根据房地产电脑盘(MLS)资料,吉尔伯特路大宅的前业主是赖昌星女友林萍萍,她在2008年10月以151.8万元购入,翌年5月以相同价钱卖出。
另外,林萍萍在烈治文格兰迪路(Grandy Rd.)的另一幢大宅,2008年8月以143万元买入,2010年8月以159.3万卖出,赚了16.3万元。
据悉,中国一些贪官和经济罪犯,通常以两大途径把巨款转移至海外。首先是通过地下钱庄,把财富分批洗白出境,相关「手续费」从万分之三到百分之几不等;其次就是通过註册离岸公司,秘密转移财富到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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