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利率自律公约:最高法解读许迈永姜人杰案:严惩贪官不论职务高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2:45:27

制图/孟绍群

  最高人民法院已于日前对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和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案依法核准死刑,两名罪犯已于7月1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因钱多、房多、女人多而被网友戏称为“许三多”的浙江省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和因单笔受贿额达8250万元而震惊全国的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已于今天上午被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为何核准许迈永和姜人杰死刑?两起案件的典型性何在?凸显了人民法院惩治腐败怎样的态度和特点?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

  死刑是依法严惩的结果

  许迈永和姜人杰被执行死刑,对于一些人而言,出乎预料。一则,经济犯罪执行死刑的不多,曾经有贪污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者,被判死缓或无期徒刑的先例。再则,媒体曾报道,两人被抓后都有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裴显鼎解释说,许迈永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具有索贿情节,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

  “许迈永归案后检举他人违纪违法线索,经查,其检举线索均未查证属实,其行为不构成立功。许迈永虽在有关部门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部分受贿事实,且赃款已全部追缴,但考虑其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故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裴显鼎说。

  “情节特别严重”6个字同样适用于姜人杰。姜人杰在为他人牟取利益过程中,违背职责,积极谋划,弄虚作假,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姜人杰在归案后向办案机关提供了他人涉嫌犯罪的线索,但部分线索涉及的问题已被办案机关掌握,部分线索与事实不符,其行为不构成立功。姜人杰虽有主动交代未被掌握的极少部分受贿事实的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不论犯罪分子曾任职务有多高,只要构成犯罪,坚决依法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指出。

  他介绍说,近年来,最高法着力规范职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针对实践中出现的职务犯罪手段隐蔽难以发现,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如何认定等问题,依法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司法文件,及时解决审判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指导各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统一司法尺度。为各级法院及时、有效、准确地审理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许、姜两人被执行死刑,正是依法严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