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电缆线规格型号:男子求爱不成27刀刺死女学生为何死刑判死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8:23:00
 

男子求爱不成27刀刺死女学生为何死刑判死缓?

 

 



---庞凤山/文

 

 

两年以来,张绍琼夫妇四处奔走申诉,只希望凶手得到法律的严惩。这是一起因李昌奎案而重新走入公众视线的故意杀人案。2008年,在昭通卫生学校上学的21岁女孩吴倩,被一名叫赛锐的男子活活刺了27刀不幸身亡。案发后,吴倩的父母没睡过一个好觉,他们希望凶手能得到法律严惩。20095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赛锐死刑。随后,被告人赛锐提起上诉,云南省高院将此案改判为死缓。吴倩的父母对此近乎绝望,他们为此四处喊冤申诉。近期,随着李昌奎案准备再审,有了实质性进展,吴倩被害一案也渐渐走入公众视野。受害者家属说,这是昭通市李昌奎案的第二个版本,希望法院再审,改判为死刑。(云南网20110721日)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云南李昌奎案风波未平,与此同时,又牵出了另一个备受质疑的恶性杀人案件,引起人们的关注,成为南昭通李昌奎的第二个版本案件,让我们不得不感到十分的震惊。 

同样的恶性杀人案件,同样的审判程序,同样的审判结果,同样的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和难以理解。此案案犯赛锐因为追求21岁女孩吴倩不成,竟然残忍的将受害女学生连刺27刀,最终导致女生当场惨死。

案发后,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赛锐涉嫌故意杀人罪。昭通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害人吴倩的父母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放弃附带民事赔偿,希望法院判处赛锐死刑。赛锐及其辩护人则辩称,赛锐与吴倩因感情问题起纠纷,且赛锐本人有自首情节,希望法院能从轻或减轻处罚。20095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赛锐虽在被追捕过程中向警方投案,但他的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不应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被告人投案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成立,但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及其他辩护意见不成立。经审理,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赛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是本案到了省高院的二审判决那里,判决书里却提到,上诉人赛锐犯故意杀人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本应严惩。鉴于赛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此外,本案系情感纠纷、矛盾激化而引发,对赛锐可酌情从轻处罚。赛锐属应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所以,省高院认定原判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偏重。所以,省高院撤销原判量刑部分,判处赛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又是死刑变死缓!我不知道云南的省高法到底是怎么了,是因为仁慈、人性化还是其他,为什么对于一个十分明显的恶性杀人案件,就不去按照死刑依法处理?总是带着先肯定然后接着进

行否定的判决词,让人捉摸不透这是什么意思,难道真的是因为此案被告人一方扬言用钱摆平此事起了作用,因为被告人家里有在法院的亲属背景,便近水楼台先得月了?那么,李昌奎案的背后是不是也是同样的内幕呢?

两案的高度雷同性,犯罪分子的残忍性,审判结果的饱受质疑性,以及案件审理的不公性,着实让我们大家感到愤懑和懊恼。我们每个人都渴望生活在司法的公平和社会正义之中,谁也不能容忍嚣张的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严惩,否则,这个社会就是不安全的,我们的生命就难以做到起码的平等,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还何谈社会的和谐,生活的幸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