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残阳电影优酷:在这里读懂爱情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6:25:08

在这里读懂爱情

 

 

——女性把握爱情玄机的九个忠告

 

 

霍聃

 

 

 

 

 

 

                失却爱情后的疯狂

               ——张爱玲小说《金锁记》解读

 

我们知道,鲁迅的童年很不幸,这使他有一颗受伤的灵魂,过早地体验到了人生的艰难和世情的冷暖,他在《〈呐喊〉自序》 中非常沉痛地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看清了世人真面目的鲁迅在创作中无情地揭露造成人性扭曲的旧世界。

与鲁迅的童年有相似之处的女作家张爱玲,同样有着更加不幸的童年,这不幸的童年,使她的灵魂也受到了极大地伤害,也同样使她过早地看清了人世的真面目。与鲁迅不同的是张爱玲不仅是灵魂受到伤害,而且是她健康的人性被压抑了,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张爱玲被压抑之后,她的反抗精神是很强烈的,这就使得她的创作有一种反抗压抑的复仇精神。

    张爱玲原名叫张瑛,十岁的时候,她的母亲主张把她送进学校,她的父亲却坚决反对,最后还是她的母亲像拐卖人口一样硬把她送去了。在填写入学证的时候,因为“张煐”这两个字不响亮,母亲想给她重取一个名字,一时踌躇着不知填什么名字好,支着头想了一会,说“暂且把英文名字胡乱译两个字罢”,这个词描述她当时的心情:ailing,意为烦恼。张爱玲这个普通的名字只是母亲烦恼心情的随意表达,后来却响彻了整个文坛。母亲一直打算替她改而没有改,再后来,张爱玲不愿意改,也没必要改了。这真是一个可怕的巧合,张爱玲母亲的烦恼不是一时的,张爱玲呢,何尝不是。也许烦恼才造就了一个旷世奇才。

     张爱玲有着独特的家庭文化背景,这种文化背景造成了她的桀骜不驯,在她的心上播下了抗争的种子。张爱玲的父亲是是一个典型的封建遗少式的人物,他出身豪门,是张佩纶之子、李鸿章之外孙,优越的生活条件磨灭了他美好的人性,他像一个寄生虫躺在大公馆里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在他身上既有纨绔子弟的花天酒地,又有没落世家的苟延残喘。他嗜钱如命,既挥霍无度,又吝啬有加,对妻子陪嫁来的银子也不放过。张爱玲的父亲其实就是一个“世人的真面目”的极好样本,也是在父亲身上,张爱玲最初感受到了人性的真面目。

但人性是复杂的,张爱玲的父亲又把女儿作为自己生命的尊严倍加呵护。张爱玲的文艺天赋就是他精心培养的结果。在童年的时候,得到父亲的赏识,对于张爱玲来说,确实是幸运的,这为她日后靠写作度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父亲的依赖也有她生存本能的一面,没有父亲,她的生活就没有保障,这使得她怕失去父亲。

可是张爱玲身上那种不驯服的精神很像她的母亲,这是张爱玲的父亲不喜欢的。张爱玲对继母的报复终于激怒了她的父亲,于是就有了张爱玲一生最痛苦的记忆,她的父亲曾与继母一道对张爱玲大打出手,甚至将她禁闭在家,患病也不积极治疗,以致于险些殒命。这使她鲜活的人性受到极大地压抑,也使她对人性的残酷有了切身的体验。爱这个美好的字眼在她心里变成了恨,可是受到父亲伤害的张爱玲不是痛恨父亲,而是痛恨她的继母,痛恨夺走她爱的女人。

    张爱玲身上不驯服的精神,一方面出于被压抑之后的反抗,一方面也出于母亲的榜样作用。出身于豪门的张爱玲母亲,与一个腐朽的男人生活是不幸的,她身上活泼泼的人性被严重压抑了,她不满丈夫的萎靡不振与种种恶习,产生了不驯服的意志,决心选择逃避,她几度出洋留学就是渴望摆脱无爱的人生。母亲同样有一颗受伤的灵魂,她给予女儿的母爱少得可怜。但她却把一颗反抗的种子植在了女儿的心上。

     张爱玲在很小的时候就领教过父亲的残忍和母亲的冷漠,这种经历使她的敏感心灵遭受了深深的创伤,种种可怕的经历,一方面使她对美好的人性充满了怀疑、恐惧和绝望,另一方面也使她对人性的阴毒有着痛彻心扉的体验。

     畸形的家庭哺育出的是一颗不正常的心灵,一颗冷冷的心灵。可以说张爱玲这个无爱的家庭给了她一颗受伤的灵魂,她总是用受伤的灵魂来观察世人的真面目,毫不留情地展示人性的扭曲和人性的阴冷是她创作的总主题。

《金锁记》这个书名起得恰到好处,这是个极好的意象,一把黄金打造的锁链套在了女主人公的头上,她的生命活力给窒息了,她的悲剧就这样注定了。我觉得曹七巧这个人物塑造得令人战栗,像一团燃烧的火,要烧毁一切,很像曹禺笔下的繁漪,也是一个受伤害的复仇者的形象。

曹七巧家原是开麻油铺的,颇有一点姿色,被称为“麻油西施”时常站站柜台,与各色人等打交道,是见过世面的,养成了她泼辣的性格。这是一。二呢,当时的曹七巧总会挽起蓝夏布衬衫,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肉店的朝禄,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沈裁缝的儿子都会偷偷地看她,当时的曹七巧非常享受这种被欣赏被抬举的美好感觉,这让她有了做人的尊严。于是她也就此养成了只能被抬举不能受欺负的脆弱的感觉。可是她没有了父母的呵护,在兄嫂家只是个寄居者,这个麻油店不管有多么好,也终究不是她居住的地方,她迟早是要嫁人的,是要找一个安身的所在。这就注定了她人生道路的艰难,她的出身决定了她嫁人的条件不是很理想。在她年轻的时侯,有对她十分中情的肉店伙计,她如果和这个伙计结婚,那么她的生活和她的哥哥没什么两样,只能挣扎在死亡线上。后来她的兄嫂把她嫁入了没落的大族姜家,那其中的目的不言而喻,是因为姜家有钱,他们把妹妹卖给姜家是可以沾光的。本来凭着她低贱的出身她只能做个填房,可是她的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她也就自然捞了个二奶奶的地位,总算是有了一个身份。她以为有了这样一个身份,自己就可以抬起头来做人,做一个受尊重的二奶奶。可是她错了,在那个夫贵才能妻荣的社会,曹七巧的丈夫不仅不贵而且还是个废人,在这个虎视眈眈的大公馆里根本就没有半点地位,加上她出身的低贱,在姜公馆里,曹七巧只不过是一个买来服侍二爷的“下人”只能过着“一家人都往我头上踩”的日子。

这话是曹七巧对来探望她的兄嫂说的。小说是这样描写的:

大年问候了姜家阖宅上下,又要参见老太太,七巧道:“不见也罢了,我正跟她怄气呢。”大年夫妇都吃了一惊,七巧道:“怎么不淘气呢?一家子都往我头上踩,我要是好欺负的,早给作践死了,饶是这么着,还气得我七病八痛的!”她嫂子道:“姑娘近来还抽烟不抽?倒是鸦片烟,平肝导气,比什么药都强,姑娘自己千万保重,我们又不在跟前,谁是个知疼着热的人?”

曹七巧原本以为她这个二奶奶的身份是她过上有尊严的生活的挡箭牌,可她哪里知道,进入姜公馆,她这个“下人”就等于进入了以踩人为乐趣的地狱,她的二奶奶的身份公馆里上上下下都不承认,不仅不承认,还被作为“下人”而遭到耻笑,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她对自己的命运倒是很清楚,就像她自己说的,“不欺负我们,欺负谁。”

小说的开头通过两个丫头的视角把曹七巧这个“下人”被人踩得屈辱很巧妙地衬托出来: 

小双道:“告诉你,你可别告诉你们小姐去!咱们二奶奶家里是开麻油店的。”凤箫哟了一声道:“开麻油店!打哪儿想起的?像你们大奶奶,也是公侯人家的小姐,我们那一位虽比不上大奶奶,也还不是低三下四的人——”小双道:“这里头自然有个缘故。咱们二爷你也见过了,是个残废。做官人家的女儿谁肯给他?老太太没奈何,打算替二爷置一房姨奶奶,做媒的给找了这曹家的,是七月里生的,就叫七巧。”凤箫道:“哦,是姨奶奶。”小双道:“原是做姨奶奶的,后来老太太想着,既然不打算替二爷另娶了,二房里没个当家的媳妇,也不是事,索性聘了来做正头奶奶,好教她死心塌地服侍二爷。”凤箫把手扶着窗台,沉吟道:“怪道呢!我虽是初来,也瞧料了两三分。”小双道:“龙生龙,凤生凤,这话是有的。你还没听见她的谈吐呢!当着姑娘们,一点忌讳也没有。亏得我们家一向内言不出,外言不入,姑娘们什么都不懂。饶是不懂,还臊得没处躲!”凤箫扑嗤一笑道:“真的?她这些村话,又是从哪儿听来的?就连我们丫头——”小双抱着胳膊道: “麻油店的活招牌,站惯了柜台,见多识广的,我们拿什么去比人家?”凤箫道:“你是她陪嫁来的么?”小双冷笑说:“她也配!我原是老太太跟前的人,二爷成天的吃药,行动都离不了人,屋里几个丫头不够使,把我拨了过去。怎么着?你冷哪?”

我们可以看到连比她更低贱的丫头都瞧不上她,轻贱她,都敢踩她,她在这公馆里过的自然就处处不如人,甚至不如个小小的丫头。争取摆脱“下人'的地位,做的如人就成了她最大的心愿。小说中她逼迫女儿进洋学堂,可是女儿读了几天就不想读了,于是就有了她骂女儿的一段,这一段很能说明她的这种人生追求。

第二天她大着胆子告诉她母亲:“娘,我不想念下去了。”七巧睁着眼道:“为什么?”长安道:“功课跟不上,吃的也太苦了,我过不惯。”七巧脱下一只鞋来,顺手将鞋底抽了她一下,恨道:“你爹不如人,你也不如人?养下你来又不是个十不全,就不肯替我争口气!”长安反剪着一双手,垂着眼睛,只是不言语。

从这段骂人的话可以看到曹七巧是一个有着争取做人尊严的女人,是因为在姜公馆里她被人踩,失去了做人的尊严,才激发了她争取做人尊严的强烈愿望。有的评论家认为曹七巧是因为嫁了个废人,情欲得不到满足,才发生心理变态的,这当然不错,但是这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我认为还是她在姜公馆被当做“下人”被踩得不如人之后的一种困兽犹斗,她从复仇走向了疯狂的报复。

小说中曹七巧的出场很讲究,她正像很了解她的姜家三少爷季泽说的那样,“一开口就是满肚子的牢骚”:

那曹七巧且不坐下,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袖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子,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四下里一看,笑道:“人都齐了。今儿想必我又晚了!怎怪我不迟到——摸着黑梳的头!谁教我的窗户冲着后院子呢?单单就派了那么间房给我,横竖我们那位眼看是活不长的,我们净等着做孤儿寡妇了——不欺负我们,欺负谁?”

   曹七巧在姜公馆里过着被人踩得日子,可是她是个站柜台的,有着勇敢的一面,有点“雷雨”的性格,她原本活泼的个性被压抑之后是要爆发的,因此她不断地采用不可取的方式进行反抗。为了找回做人的尊严,她决心掀起波澜,她变得喜爱说长道短、无事生非起来,这不仅是一种畸形的排遣内心痛苦的方式,也是找回尊严的叛逆行为。曹七巧的心理充满了怨恨和刻毒,她常夹枪带棒地挖苦别人,以言语上的挑衅获得暂时的满足。她嫉恨新婚的三少奶奶兰仙,又挑唆老太太早点将二小姐云泽嫁出去,还造出一些谣言,气得云泽躲到后房里大放悲声。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

而自小瘫痪的丈夫,更使曹七巧陷入了情爱无法满足的痛苦境地。她爱上了姜家的二少爷季泽,她以为季泽是带领她摆脱苦海的救命稻草,可是这个醉生梦死的少爷只是拿她填补空虚的心灵,根本就没有对她产生过爱情,因为这个少爷人性软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在对这个救命稻草失望之后,她对这个地狱般的公馆充满了仇恨,她过着隐忍的生活,她在等待时机,等待复仇的时机。在牢狱般的姜公馆她健康的人性不断地被压抑、被煎熬,直至人性被扭曲变形。在挑衅无法找回尊严之后,在救命稻草抓不住之后,她开始发现金钱的魔力,她用铁的事实发现,只有金钱才会使她摆脱“下人”的地位,不再被人踩,才能使她找回做人的尊严。为了钱,姜公馆可以买她;为了钱,她的亲哥哥将她卖给了一个残废;为了钱,兄嫂一次次登门看她。在被金钱所点燃的欲望驱动之下,她开始疯狂地聚敛钱财,后来老太太死后,她分得了一份财产,终于熬到可以凭借手中的钱对别人指手划脚的那一天,她得意忘形。分银钱的时候,作者对她大闹这个场面做了浓墨重彩的描绘。从此她又被黄金枷锁紧紧套住,只知一味敛财,钱财把她未曾泯灭的亲情也摧毁了,没有亲情的曹七巧甚至戕害儿媳,断送女儿的婚姻,不断寻求病态的发泄与报复,变得极其自私、乖戾又刻毒、残忍。

    小说中有一段曹七巧与挥霍无度已破产了的三少爷季泽过招的情节,写得摇曳多姿,很好地刻画了曹七巧那报复式的变态心理是怎么形成的。当主动找上门来向曹七巧倾诉“爱情”的季泽出现的时候,当她使出计策觉察出季泽根本对她就没有丝毫感情,只不过是要算计她的钱的时侯,她终于大怒了,并疯狂的撕打季泽,以发泄心中的仇恨。是的,她对姜公馆充满了刻骨仇恨,是这个公馆毁了她的青春和爱情,让她戴上了金锁,过着不如人的“下人”的日子。

这个情节在小说中具有转折意义,是这个无情地男人彻底毁灭了曹七巧身上仅有的一点人性。有了银钱的曹七巧是渴望得到三少爷的爱的,得到季泽的爱是她找回做人尊严的唯一希望。这个时候只有季泽才能把她从报复的泥潭中拉了回来,于是这个在姜公馆里一向乖戾的曹七巧在这个情节中却意外地表现得很温情。但心灵受到姜公馆伤害的她,此时变得很敏感,她处处提放着这个风流成性花心少爷,因为曹七巧是了解他的,对他的虚情假意她没有多大信心。此时的季泽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季泽了,他已经被黄金枷锁给锁住了,他的眼里只有银钱,没有感情,成了一个和他的二哥一样的废人,一个精神废人。已经和一个废人生活了半生的曹七巧,当然不会对眼前这个精神废人共同生活。就是这个精神废人把曹七巧最后一点健康的人性火花给熄灭了。如果她是为了单纯的情欲,她自然可以和肉体尚健康的季泽厮混在一起,可是与一个精神废人在一起,曹七巧找不到自己想要的做人的尊严,与他在一起,她过不上如人的生活。因此,把曹七巧情欲的欲望过于夸大是不符合人物性格的。

小说中有一段曹七巧对人生发问的描写。这是在季泽被她打跑之后,她此刻的无限的感慨。

七巧扶着头站着,倏地掉转身来上楼去,提着裙子,性急慌忙,跌跌绊绊,不住地撞到那阴暗的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大块的淡色的灰。她要在楼上的窗户里再看他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她的爱给了她无穷的痛苦。单只这一点,就使他值得留恋。多少回了,为了要按捺她自己,她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今天完全是她的错。他不是个好人,她又不是不知道。她要他,就得装糊涂,就得容忍他的坏。她为什么要戳穿他?人生在世,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她到了窗前,揭开了那边上缀有小绒球的墨绿洋式窗帘,季泽正在弄堂里往外走,长衫搭在臂上,晴天的风像一群白鸽子钻进他的纺绸裤褂里去,哪儿都钻到了,飘飘拍着翅子。    

七巧眼前仿佛挂了冰冷的珍珠帘,一阵热风来了,把那帘子紧紧贴在她脸上,风去了,又把帘子吸了回去,气还没透过来,风又来了,没头没脸包住她——一阵凉,一阵热,她只是淌着眼泪。玻璃窗的上角隐隐约约反映出弄堂里一个巡警的缩小的影子,晃着膀子踱过去,一辆黄包车静静在巡警身上辗过。小孩把袍子掖在裤腰里,一路踢着球,奔出玻璃的边缘。绿色的邮差骑着自行车,复印在巡警身上,一溜烟掠过。都是些鬼,多年前的鬼,多年后的没投胎的鬼……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这是一个梦醒之后的女人的内心独白,她对人生彻底失望了,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她彻底不相信了。她对所有的男人都绝望了,因而对人生也绝望了。她得出的结论就是“人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钱。”“这是个疯狂的世界!”从此她开始变得刻薄冷酷,开始进行疯狂的报复,当曹七巧哥哥家的侄子春熹扶住从椅子上险些倒栽葱的表妹长安时,曹七巧便怀疑侄子居心叵测,痛斥道:“你那狼心狗肺,你道我揣摩不出么?你别以为你教坏了我女儿,我就不能不捏着鼻子把她许配给你,你好霸占我们的家产!我看你这混蛋,也还想不出这等主意来,敢情是你爹娘把着手儿教的!”她还借题发挥教训了女儿长安一番:“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帐,你自己要晓得当心,谁不想你的钱?”曹七巧这段话绝对是一个感到人生悲凉的女人的绝望的呼叫。

在小说的后半段,曹七巧就开始疯狂地报复对她不公的命运,她本来不健康的人性开始变态了,她制造自己的亲人的更大的不幸来获得精神上的快感,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以此来变相地实现她做人的尊严。在她与儿女媳妇的冲突中。他的儿子长白跟季泽学会了堕落,激起了她疯狂的报复欲,她以给长白这个男人娶媳妇为由来报复这个男人,她报复这个男人的方式是不让儿子与她的媳妇有正常的生活。她处处亲近长白,要长白给她烧烟泡,陪她通宵聊天,要长白讲他们小夫妻的性生活借以发泄她的不满。曹七巧没有得到女人的快乐,她也不能让任何别的女人快乐。这是何等变态的母亲啊。
  曹七巧的报复心自然也不会放过女儿长安。这个被母亲折磨的没有生命气息的女子,三十岁时与留洋归国的童世舫恋爱,这是她人生中唯一的一次人性的闪光。可是在她那个阴鸷的母亲疯狂的报复中,很快就被扑灭了。当她发现童世舫与长安藕断丝连之后,便设计请童世舫到她家中,将本来戒烟已经见效的女儿说成是还没有戒掉鸦片瘾,彻底割断了女儿最后一点希望的情缘。曹七巧变态的疯狂使她成了报复一切的魔鬼,她身上的人性力量早已泯灭殆尽。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以解剖人性的变态见长,展示了美好的人性被践踏、受残害,最终变态的历程。小说写于1943年,同样是探讨“女性与金钱”的关系,她擅长描写女性的命运。她把批判的目光投向那些为了生存而把婚姻作为人生目标,却失却自尊的女性。但这部作品却写出了一个畸形的没落的大公馆怎样造就了一个畸形的女人。作品的深度在于写出了畸形的女人形成的社会原因,是这个不把人当人看,处处踩踏健康人性,让人过得不如人的大公馆把她迫害成了畸形的女人。作者突出描写了曹七巧在大公馆里被踩的悲苦心理。作品写她的几次流泪向来为人称道。第一个流泪是向来打秋风的兄嫂诉说被大公馆踩得苦痛,把她心里的委屈和被踩得可悲命运描写出来。第二个次是在分家的时刻,面对居心叵测的所谓公证人,她据理力争,可是究竟还是又一次被踩了,她面对主持分割家产的九老太爷和众人呜咽,当人们走光了,她还坐在那里捶着胸脯嚎啕大哭。这是她对被踩的不幸命运的又一次控诉。分家后,季泽又来假意撩拨,实则是要打她的田地的主意,是明白的又来踩她的,对于这次曾经的旧情人的踩,她是伤透了心的,她的眼泪告诉我们,被踩是她心中抹不去的伤痛。作品对冷酷的封建社会戕害人性的罪恶做了最决绝的控诉。

    许多评论家都认为这是史上最好的中篇小说。客观的看,这部小说确实是极富于艺术感染力的。在现代文学史上,表现女性不幸遭遇的小说很多,鲁迅揭示女性的灵魂被扭曲的小说《祝福》历来都是公认的艺术杰作,祥林嫂的灵魂是被那个冷酷的社会毒害的,曹七巧又何尝不是,应该说,张爱玲笔下的曹七巧被毒害的更惨烈,更触目惊心。但是由于作者在作品中对曹七巧所受的被踩得情节和细节设计的相对比较少,特别是震撼力极强的细节寥寥无几,这就不能把曹七巧畸形人性形成的社会原因很好地揭示出来,也就影响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寄居者缘何无爱

                          ——张爱玲小说《倾城之恋》谈片

 

 

        奥斯丁的小说《傲慢与偏见》中有一个配角夏绿蒂,这个角色在作品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没有这个配角,伊丽莎白这个主角也就失去了人性的光芒。夏绿蒂在小说中是个既无钱又无貌,27岁仍待字闺中的“老姑娘”。为了能有个“可靠地储藏室”,她闪电般地嫁给了继承了家族产业的牧师柯林斯。夏绿蒂这种“储藏室”情结,小说是这样描写的:“结婚到底是她一贯的目标:大凡家境不好而有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做仅有的一条体面的道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自己安排了一个可靠地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她现在就获得这样一个储藏室了。她今年二十七岁,人长得又不标致,这个储藏室当然会使她觉得无限幸运。” 尽管夏绿蒂婚后不幸福,她倒能十分坦然地咽下这苦涩的果子。

小时候读这部小说,我对夏绿蒂这个人物很是不满,不满的是因为她在无爱的婚姻中还可以安然入眠。我埋怨夏绿蒂的傻,气愤她的愚昧。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理解了夏绿蒂,也才开始理解奥斯丁塑造这个人物的艺术匠心。夏绿蒂明明知道自己不喜欢柯林斯,可是她寻求一个“储藏室”的目的达到了,于是她很满足。在那个过去的年代,像夏绿蒂这样的女子,她们对幸福的追求也是强烈的,可是凭她们自己的力量根本办不到。因为她们没有独立的生存能力,在当时的英国社会,没有财产而又受过教育的女性,除了结婚,没有别的出路。

夏绿蒂就是这样一个只能靠“储藏室”才能生存下去的女性。她没有财产,就意味着她是个寄居者,寄居者的悲哀将伴随她一生,想要摆脱都不可能。在没有结婚之前,她寄居在父母家中,靠父母生存;结婚之后,她又寄居在丈夫家中,靠丈夫生存。夏绿蒂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是因为她那个社会没有给她提供独立生存的能力,她只能依附,只能寄居,她像一个无根的浮萍,一生都要品味飘零的苦痛。

张爱玲是一位女作家,她对女性命运是很敏感的,家庭的不幸和在家庭里享受不到应有的爱怜,使她对女性的依附和寄居的命运感受刻骨铭心。《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小说中最能体现她那种命运飘零感的小说。这是一个老掉牙的关于“调情”的故事,但是张爱玲却把自己对女性命运的悲凉之情倾注在作品中,使整个作品弥漫着浓重的感伤情调,读来令人落泪,是张爱玲最脍炙人口的短篇小说之一。 故事的场景主要发生在上海香港。上海来的白家小姐白流苏,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之后,被迫回到娘家来寄居,在她的钱被挥霍殆尽后,她的寄居者的地位也就岌岌可危,在受尽冷嘲热讽,看尽世态炎凉之后,为了摆脱这种可怕的寄居者的地位,她做着全力的挣扎,她偶然认识了多金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便拿自己的爱情当做赌注,远赴香江,博取范柳原的爱情,目的是要争取一个寄居者的地位。

小说费尽心机描写的重点是范柳原与白流苏的调情表演。这是通俗小说惯用的套路,可是在这故事的后面却吟唱着作者对女人可悲命运的慨叹,慨叹掌握不了自己命运的女人是如何为了活着而逢场作戏的悲哀和飘零的苦痛。

大文豪傅雷对这部小说不大满意,说小说是华彩胜过了骨干,他认为:“一个破落户家的一个离婚女儿,被穷酸兄嫂的冷嘲热讽撵出母家,跟一个饱经世故,狡猾精刮的老留学生谈恋爱。正要陷在泥沼里时,一件突然震动世界的变故把她救了出来,得到一个平凡的归宿--整篇故事可以用这一两行包括。因为是传奇,没有悲剧的严肃、崇高,和宿命性;光暗的对照也不强烈。因为是传奇,情欲没有惊心动魄的表现。几乎占到二分之一篇幅的调情,尽是些玩世不恭的享乐主义者的精神游戏;尽管那么机巧,文雅,风趣,终究是精练到近乎病态的社会的产物。好似六朝的骈体,虽然珠光宝气,内里却空空洞洞,既没有真正的欢畅,也没有刻骨的悲哀。”。依我看小说的立意其实是对女人不可把握的命运的一曲挽歌。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旧道德所不允许的。白公馆又是那样的守旧,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离了婚的白流苏,回到娘家已经是个寄居者,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当他从婆家带回的钱财被两个唯利是图的哥哥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就是找一个储藏室,因此她的命运和夏绿蒂的命运是一样的,除了投入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的路可走。可是范柳原这个男人的怀抱也是冷酷的、无情的,“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范柳原看上白流苏,内心有着丑恶的欲望,就是为了求欢,就是找一个具有东方气质的女性来满足他的情感欲望。白流苏明明知道这场游戏的罪恶,可偏偏要逢场作戏,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求生,就是找一个寄居的地方,这是那个年代女性的悲哀,自己的命运自己把握不了,非得过寄生虫的生活,非得把自己干净的心灵毁坏了,才可以有一碗饭吃。白流苏的自觉自愿,高高兴兴地调情和被调情的背后,是女人生存的苦痛和无奈。虽然她有自尊、有挣扎、她也想独立,可是无论她如何不屈不挠都逃不脱命运之手的摆布,她违心地屈从了命运的安排,这就是无事的悲剧。 

张爱玲深受《红楼梦》的影响,艺术造诣颇深,她可以把日常的人生描绘得扣人心弦。她有点像奥斯丁,是个很有人生苍凉感的作家,她也同样看透了女人的命运,可是又为她们找不到出路,这是梦醒之后无路可走的悲凉。她小说的心理描写堪称一绝,她可以把女性命运被捉弄的种种痛苦描写得惊心动魄:“今天的事,她不是有意的,但是无论如何,她给了他们一点颜色看看。他们以为她这一辈子已经完了么?早哩!她微笑着。宝络心里一定也在骂她,同时也对她刮目相看,肃然起敬。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一点贱。”这是白流苏的一段内心独白,是一个在感觉到命运无法把握的女人的无言抗争。再比如“范柳原真心喜欢她么?那倒也不见得。他对她说的那些话,她一句也不相信。她看得出他是对女人说惯了谎的。她不能不当心——她是个六亲无靠的人。她只有她自己了。”这一段心理描写,把白流苏的心思非常清晰地表露出来。她明明知道前面是一个大坑,可是她没有办法,为了自己寄居成功,她非得跳下去。她那可怜的自尊是斗不过生存危机的。

作品的结尾张力是明显的,白流苏在经过千辛万苦的自我拯救和搏杀之后,终于找到了储藏室,她寄居的梦想实现了,她可以不再飘零,她知足了,满意了。然而,作品的不凡之处在于,写出了这种不再飘零只是暂时的。是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的不再飘零之梦,她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婚姻,可是这只是一场丝毫没有爱情的婚姻,是靠不住的,是经不起风浪的,战争结束就意味着婚姻的结束,就意味着新的飘零的开始,命运使她永远在飘零的路上。她开始第一场婚姻的时候,就以为自己找到了储藏室,可以不再飘零,可是那场没有爱情的包办的婚姻的夭折却没有给她麻木的心灵留下丝毫警醒,她不知道爱情才是不再飘零的保证,于是她又重蹈覆辙地开始了第二场没有爱情的婚姻。她的悲哀不在命运里而是在她的心理。

     白流苏非常得意自己逃出了狼窝,可是前面等待她的是虎口,而这却是她看不到的更大的悲哀。一个女人没有自尊无论怎样拼杀都逃不脱命运的手掌,这件事张爱玲告诉我们的。

欲望女性依附男人终酿苦果

——读张爱玲的小说《第一炉香》

 

 汤哲声先生认为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写爱情小说最深刻的是张爱玲,这个判断是大块人心的。《第一炉香》是张爱玲的处女作,此作一发表,张爱玲便名声大噪。这部小说发表在《紫罗兰》杂志,这是鸳鸯蝴蝶派办的文学刊物,鸳鸯蝴蝶派是通俗文学的一个流派,是专写言情小说的。从《第一炉香》这部小说的情节看,它就是一部言情小说,写了一个女大学生和一个花花公子的爱情故事。就是这个原因,这个流派的带头大哥周瘦鹃看了这部小说拍案叫绝。这说明张爱玲写小说一开始就是走言情路线的。然而张爱玲的文化背景决定了她的言情小说中根本没有真诚的爱情,有的只是男人对女人的利用和女人对男人的依附。她的言情小说由于加进了她的人生苦痛,揭示了女性依附性存在的悲剧,因此使得她的小说更具有现代意义,小说中剩下的只有对爱情的悲凉,对人生的悲凉。

小说中微龙的悲剧是在原始生存欲望和原始情欲的双重压力下必然要发生的悲剧。这使我想起了英国作家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也是一部言情小说,书中写了四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其中韦翰和莉迪亚的爱情与微龙的爱情故事颇有点类似。韦翰这个男人特点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他是浪荡公子,寻欢作乐,挥霍钱财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对女性的追求主要出于两方面的目的:一是为了获取钱财,满足其贪欲;二是为了获取性感,满足其原始情欲。韦翰并不爱莉迪亚,但若有这样一个细皮白肉的女人一路陪陪他,他当然不会错过机会。莉迪亚对穿“红制服”的军官具有无可抗拒的情爱力量,她对于人生的最高要求定位于对情欲的满足,在她的情感里也就不可能发生对真诚爱情的追求。于是,她嫁给了韦翰,得到的只是一个四处寻欢作乐的丈夫和毫无幸福可言的婚姻牢笼。我们可以发现韦翰和莉迪亚是欲望冲动的结合。奥斯丁通过写这对爱情,衬托了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真爱的美好,讥讽了无爱的婚姻。

张爱玲是个在感情上受过伤的女性,她对真爱已经死了心。因此她不会去描写伊丽莎白与达西这样的真爱故事,从这部作品的描写重心来看,这是一个女人堕落的故事。正应了那句话,女人变坏就有钱。这是个女人变坏就有钱的故事。自从《第一炉香》出炉后,文学界就一直褒贬难定。很多读者对这个因为贪图享乐,自甘堕落,逐渐变坏的女人的故事难以接受,文学史上也找不到它的位置。比较在张爱玲之前问世的《日出》,我们可以发现,同样是写女人变坏的故事,《日出》带有倾向性,陈白露在那个灯红酒绿中挣扎,她的身体在堕落,可她的精神世界却没有完全堕落,她对美好的人性是向往的,她最后自杀是一种抗议,是对自己堕落的痛悔,是对可怕命运的抗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曹禺对造成陈白露堕落的外部世界是决绝的态度。可是张爱玲的这部小说只是在慨叹人性的不堪一击。她对葛微龙是同情的,葛微龙的尴尬人生说明,在很多情况下,一个人是难以掌控自己命运的,特别是在香港这个物欲纵流的世界里,挥霍人生太过容易,你很难保持不被诱惑。

故事开始,葛薇龙,一个出身在没落大家庭的上海女学生,因为上海传说要有战事便和家人一起到香港避难。可哪知香港这个花花世界,根本上就是为富人准备的,飞涨的物价,使她们家中的积蓄一天比一天减少,于是在接到上海时局已缓的消息后,父亲做了回上海的决定。但薇龙却不想因为这个而耽误自己念书,打算留在香港完成学业,可是一个人留在香港定该怎么生存呢?我们看到张爱玲给她的女主人公设置了一个重大生存难题,就是因为拖欠学费,她面临着失学的重压,对知识很渴望的她,怎么能甘心呢。为钱所困,这是微龙这个追求美好生活的女学生必须克服的最大难题。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背着父母跑到香港山头华贵的梁家大宅里来请求帮助,这里住着她的姑母。她来找姑母,动机很明确,就是想借点钱以便继续完成学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可是她的姑母是个被视为玷辱葛家门风的有罪的女人。早年与薇龙父亲闹翻,是因为在微龙的父母眼里,她的姑母身上有着可鄙的人性恶,当年她不顾家庭反对,为了弄到一笔钱,而甘心情愿地给一个行将就墓的男人做了姨太太,丢尽了葛家的颜面。找这样的姑母借钱是与父母作对,就是向人性恶低头。

故事中的太太的昨天其实就是微龙的今天,她也不是一个天生下贱的女人,她当年顶住压力给香港一个年老的大款做姨太太,也是为钱所困这个生存难题折磨着她的缘故,在为情所困和为钱所困的双重打击下,二者又不可兼得,她只能把解决为钱所困放在首位。这里我们看她对微龙说的一段话:

“我是你家什么人?——自甘下贱,败坏门风,兄弟们给我找的人家我不要,偏偏嫁给姓梁的做小,丢尽了我娘家那破落户的脸。吓!越是破落户,越是茅厕里砖头,又臭又硬。你生晚了,没赶上热闹,没听得你爸爸当初骂我的话哩!”

可见她对破落户的所谓气节是瞧不上的。后来微龙真正认识了姑妈才发现,她其实是要关起门来做慈禧太后。这话就是太太人生追求的最好注解。她前半生的意义就是专等这个大款死掉,大款死了之后的梁太太后半生所有价值就是使用和享受这个大款留下的金钱。有了金钱之后,她就是慈禧太后,她就可以回过头来再解决为情所困的难题。我们看到,太太软弱的人性在她占有金钱之后突然变得强硬起来。书中有段描写是关于她和一个人的争吵场景,在这个场景里面,太太说:“我有的是钱!”,因为婚姻所获得的生活底气也就那么张扬地显了出来。就这一句“我有的是钱”,就把她傲视群雄的占有欲望活脱脱地表现出来。我们来看她的出场:

扶了铁门望下去,汽车门开了,一个娇小个子的西装少妇跨出车来,一身黑,黑草帽檐上垂下绿色的面网,面网上扣着一个指甲大小的绿宝石蜘蛛,在日光中闪闪烁烁,正爬在她腮帮子上,一亮一暗,亮的时候像一颗欲坠未坠的泪珠,暗的时候便像一粒青痣。那面网足有两三码长,像围巾似的兜在肩上,飘飘拂拂。

这段外貌描写历来被人称道,黑色是她硬气起来的佐证,珠宝像泪珠,其寓意不言自明,网的描写更绝,说明她活在网里。我们再看下面的细节:

开车的看不清楚,似乎是个青年男子,伸出头来和她道别,她把脖子一僵,就走上台阶来了。睨儿早满面春风迎了上去问道:“乔家十三少爷怎么不上来喝杯啤酒?”那妇人道:“谁有空跟他歪缠?” 睨儿听她声气不对,连忙收起笑容,接过她手里的小藤箱,低声道:“可该累着了!回来得倒早!”那妇人回头看汽车已经驶开了,便向地上重重地啐了一口,骂道:“去便去了,你可别再回来!我们是完了!”睨儿看她是真动了大气,便不敢再插嘴。     

这很像《红楼梦》中王熙凤的出场,对侍候她不周的乔琪不满和侍女对她的反应,把一个有钱的寡妇颐指气使的做派活龙活现地表现出来。

太太在丈夫死后成了寡妇,但却如愿以偿地继承了一笔巨额财产,面对过去看不上自己的死对头的女儿前来打秋风,颇具人生智慧的太太知道,她的对头现在已经是被金钱逼得无路可走,成了为钱所困的人,这正是她报复的好机会,然而事情并非如此,太太不仅没有复仇,还尽释前嫌,答应帮助微龙。微龙很感谢姑母,可她不知道,她已然落入了太太布下的陷阱。因为太太在年轻貌美的侄女身上发现了投资的价值。这个价值比复仇重要的多。情欲缺失的姑妈要让微龙做勾住男人的色饵。微龙出生富贵,自有一股贵气,也算没落的淑女,又进过洋学堂,会钢琴、网球,说一口流利的英文,参加酒会和派对自然是最为合适。太太像一个张网捕鱼的钓者,找来一个便宜的钓饵,那是划算的。后来按照太太的意思,薇龙要搬入梁家。这一点她解释说:“你跟着我住,我身边多个人,陪着说说话也好。横竖家里有汽车,每天送你上学,也没有什么不便。”

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这部小说是一个纯洁的女学生和一个占有欲极强的少妇斗智故事。这也是小说的矛盾主线。

   我们先看微龙,看看她是如何在为钱所困的逼迫下又走上了她姑妈当年的路子。当薇龙站在梁太太在香港半山的豪宅后,惊羡之余又有一丝恐惧慢慢的涌上心头:

薇龙站住了歇了一会儿脚,倒有点惘然。再回头看姑妈的家,依稀还见那黄地红边的窗棂,绿玻璃窗里映着海色。那巍巍的白房子,盖着绿色的琉璃瓦,很有点像古代的皇陵。薇龙自己觉得是《聊斋志异》里的书生,上山去探亲出来之后,转眼间那贵家宅第已经化成一座大坟山;如果梁家那白房子变了坟,她也许并不惊奇。她看她姑母是个有本领的女人,一手挽住了时代的巨轮,在她自己的小天地里,留住了满清末年的淫逸空气,关起门来做小型慈禧太后。

在微龙眼里,姑妈是个有本领的女强人,不是她父亲眼中那个败坏门风的女人。这个情感的转变是她在为钱所困从而寻找化解之道时产生的,这与她刚来之时认为姑妈名声不干净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她意识到太太的路就是她的路,这是她走向堕落的第一步。作品中的故事就发生在梁宅,太太人生力量就被体现在这宅子里,这是她用青春换来的,这里寄托着她的人生理想,见证着她的悲情命运。这个宅子在作品中赋予了意象的味道,是一个挥霍人生的地方,是一个占有欲得到满足的地方。作品的一开始就对这个宅子做了细腻的描绘,以后也多次描绘。

山腰里这座白房子是流线型的,几何图案式的构造,类似最摩登的电影院。然而屋顶上却盖了一层仿古的碧色琉璃瓦。玻璃窗也是绿的,配上鸡油黄嵌一道窄红边的框。窗上安着雕花铁栅栏,喷上鸡油黄的漆。屋子四周绕着宽绰的走廊,当地铺着红砖,支着巍峨的两三丈高一排白石圆柱,那却是美国南部早期建筑的遗风。从走廊上的玻璃门里进去是客室,里面是立体化的西式布置,但是也有几件雅俗共赏的中国摆设,炉台上陈列着翡翠鼻烟壶与象牙观音像,沙发前围着斑竹小屏风,可是这一点东方色彩的存在,显然是看在外国朋友们的面上。英国人老远的来看看中国,不能不给点中国给他们瞧瞧。但是这里的中国,是西方人心目中的中国,荒诞,精巧,滑稽。

  为钱所困的微龙进入这个宅子,就再也没有走出来。但是此时的薇龙还是个纯洁的女学生,出污泥而不染的思想还是有的:“至于我,我既然睁着眼走进了这鬼气森森的世界,若是中了邪,我怪谁去?可是我们到底是姑侄,她被面子拘住了,只要我行得正,立得正,不怕她不以礼相待。外头人说闲话,尽他们说去,我念我的书。将来遇到真正喜欢我的人,自然会明白的,决不会相信那些无聊的流言。”然而享乐的欲望把这仅有的自尊给挤兑得所剩无几。这就是梁宅这个挥霍人生的所在厉害的地方。薇龙住进梁家的当晚,她就在卧室里发现了满衣橱“金碧辉煌”的衣服:

薇龙打开了皮箱,预备把衣服腾到抽屉里,开了壁橱一看,里面却挂满了衣服,金翠辉煌;不觉咦了一声道:“这是谁的?想必是姑妈忘了把这橱腾空出来。”她到底不脱孩子气,忍不住锁上了房门,偷偷的一件一件试穿着,却都合身,她突然省悟,原来这都是姑妈特地为她置备的。家常的织锦袍子,纱的绸的、软缎的、短外套、长外套、海滩上用的披风、睡衣、浴衣、夜礼服、喝鸡尾酒的下午服、在家见客穿的半正式的晚餐服,色色俱全。一个女学生哪里用得了这么多?薇龙连忙把身上的一件晚餐服剥了下来,向床上一抛,人也就膝盖一软,在床上坐下了,脸上一阵一阵的发热,低声道:“这跟长三堂子里买进一个人,有什么分别?”坐了一会,又站起身来把衣服一件一件重新挂在衣架上,衣服的下原先挂着白缎子小荷包,装满了丁香花末子,薰得满橱香喷喷的。

    一整晚,梁太太都在宴请宾客,薇龙在音乐声中入睡。可是那夜,她还是昏沉沉的,梦中也有音乐伴着自己试衣:“毛织品,毛茸茸的像富于挑拨性的爵士乐;厚沉沉的丝绒,像忧郁的古典化的歌剧主题歌;柔滑的软缎,像《蓝色的多瑙河》,凉阴阴地匝着人,流遍了全身。”在睡前,两次对自己说:“看看也好”。她的理智就一点点在享乐欲望面前投降了。薇龙“看看也好”的自我放松,导致了她生活方式彻底被纳入了梁宅挥霍人生的轨道:从一个女学生渐渐的转变为交际花。作品有一个细节很有意思,姑妈的老相好汕头搪瓷业巨头司徒协在一个暴风雨之夜,给薇龙套上了一只金刚石镯子,“过程的迅疾便和侦探出其不意地给犯人套上手铐一般”。微龙非常清楚这个的意义:“一晃就是三个月,穿也穿了,吃也吃了,玩也玩了,交际场中,也小小的有了些名了;普通一般女孩子们所憧憬着的一切,都尝试到了。天下有这么便宜的事么?如此看来,像今天的这一类事,是不可避免的。梁太太牺牲年轻的女孩子来笼络司徒协,不见得是第一次。她需要薇龙作同样的牺牲,也不见得限于这一次。唯一的推却的方法是离开了这儿。”

在这个镯子的逼迫下,微龙欲望不断膨胀:“三个月的工夫,她对这里的生活已经上了瘾了。她要离开这儿,只能找一个阔人,嫁了他。”她看着太太的颜色在应酬男人,却为此抵挡不住情欲的诱惑,走入了“为情所困”的陷阱,她对乔琪的单相思是个一厢情愿的爱情的付出,是占有乔琪感情欲望在起作用,是对姑妈占有欲得反抗,这种为婚姻的结合注定是没有希望的。到处挥霍人生的乔琪,岂肯被婚姻套上枷锁,他无情地摧毁了薇龙对婚姻的梦想:“我不能答应你结婚,我也不能答应爱你,我只能答你快乐。”他答应给薇龙的快乐,不过把微龙当做挥霍人生的道具罢了。这就是梁宅这个宅子的毁灭性,醉生梦死的快乐腐蚀了纯洁的人性。

 薇龙当初投奔姑妈是为了摆脱为钱所困的境遇,可只短短几月的时间,占有金钱和情欲的慈禧太后似地姑妈已经成为了她的人生榜样,她失却了投奔姑妈时的初衷和原则,变成了一个和姑妈一样的依附性存在。与花花公子乔琪结婚后,她不是替乔琪弄钱,就是替梁太太弄人。

 小说末尾写到:当一群水兵喝得烂醉,不约而同地把薇龙当做了妓女,吓得她撒腿便跑后,乔琪笑道:“那些醉泥鳅,把你当做什么人了?”薇龙却说:“本来吗,我跟她们有什么分别?……她们是不得已,我是自愿的!”这一笔非常令人触目惊心。在梁太太布下的陷阱里,微龙为了反抗姑妈的占有欲占有了与乔琪的婚姻,但在这个无爱的婚姻中,最后还是以姑妈得胜画上了句号。

“你要钱的目的原是玩,玩得不痛快,要钱做什么?当然,过了七八年,薇龙的收入想必大为减色。等她不能挣钱养家了,你尽可以离婚。在英国的法律上,离婚是相当困难的,唯一的合法的理由是犯奸。你要抓到对方犯奸的证据,那还不容易?”

  这是梁太太开导乔琪的一段话,原来她是一箭双雕,一是可以牢牢套住了向来不受羁绊的乔琪,让她束手就擒;二是可以使薇龙成为任他摆布的高级交际花。这是活脱脱地占有,可怕的占有。

  微龙的姑母梁太太是这个作品中真正的主角,这个人物塑造得非常成功,这是一个依附性存在,被欲望俘虏之后,她开始了漫长的依附,通过她依附的悲情,显示了张爱玲对女性命运的深入思考。似乎薇龙从一个涉世未深的单纯的女学生堕落为情欲和物欲的双重俘虏是梁太太一手导演和操纵的。但是我们看到梁太太的今天,其实就是微龙的明天,因为薇龙在看清了梁太太的动机和用心的情况下,仍然像飞蛾一样欢欢喜喜地扑向了这欲望的火坑。梁太太当年为钱所困,违心地走进梁宅这个豪门做姨太太,她的动机是出于对金钱的占有欲,可是这种占有欲的满足是以她的情感被占有为代价的。长期被占有的痛苦使她对情感的占有欲被激发出来,在她取得对金钱的占有之后,她开始疯狂地占有男人的情感,这其实是一种对被占有的复仇。所以她不是为情所困才挥霍情欲的,她是在被压抑之后才奋起反抗。这个人物的审美意义正在这里,人类的占有欲把人类拖向了欲望的火坑,这种占有欲只能导致情欲的挥霍而不能带了真爱。这就是张爱玲这个女性作家的高明之处,在看似女人变坏的故事中却写出了女性生命的悲情力量。

     张爱玲因为恋父和缺少父爱,所以她的两次婚姻都是找的比她大了许多岁数的老男人,这与其说是寻找爱情不如说是在寻找心灵的慰藉,她为那些老男人付出了许多,可是她依旧生活在无爱的世界中。

    小说中有一句话颇有韵味,梁太太见微龙对乔琪动了真情,就说:你怎么就动了真情呢。这话好像是张爱玲说给自己听的。

 

 

  爱情女神之阿朱征服恶霸

 

 

  金庸所有的武侠小说中,阿朱是众多的女性形象中近乎完美的少数几个女性之一,阿朱是金庸深爱的女性形象,通过这个形象的塑造,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人性的美好和爱情的真谛。

   小说用了很多奇妙的情节来展示阿朱的聪明机智。例如,她从鸠摩智手下救出段誉;她在王语嫣和慕容复之间的周璇;她易容成乔峰,救出中了西夏一品堂的毒药的众位武林好汉;她在聚贤庄与群雄的对答如流;她把薛神医玩得团团转;她易容去骗马夫人的智谋(马夫人老奸巨猾,未曾中计,这是读者们都始料未及的)等等。小说还集中笔墨展示了阿朱对爱情的大胆追求和献身精神。有读者说阿朱像《鹿鼎记》里的痴情女子双儿,说痴情双儿自然是可以与阿朱比的,但是要说对爱情的献身精神,那双儿就没法与阿朱相比了。阿朱对乔峰的情意好比绵绵的春水,流不尽,倒不完,把萧峰这个铁打的汉子也感动了,即使想挥剑断情丝,情丝却只能在指尖萦绕,永世难忘。更撼人心魄的是阿朱为了爱情义无反顾的献身精神,将永远在读者心中荡气回肠。

 阿朱的人性之美,让许多读到《天龙八部》的人,都对这个出场并不算多,身份十分低微(她是和乔峰齐名的“南慕容”的侍婢,也就是一个奴隶的身份)的女子,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大陆人气女演员,前不久因结婚而隐退的刘涛一炮走红,也因为成功饰演了阿朱这个角色,而成了名副其实的大众情人。那么这个小丫头究竟有什么魅力,让男人见了丢盔卸甲,神魂颠倒,让女人见了也自叹弗如,甚至包括绝色美人“马夫人”(也许她美是因为在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叫花子眼中比较突出),那是因为阿朱有自己独特的一套制胜法宝。

     阿朱是作者心爱的女子,为了把自己心中这个人性美的化身塑造得美轮美奂,金庸是颇费了一番功夫的,在艺术手法的运用上也是倾尽全力的,大有《三国演义》中诸葛亮出场的味道。为了突出阿朱的机智,金庸为她精心设计了一个充满火药味的危局,就是曾经大闹大理国的鸠摩智要来慕容府上挑衅。要知道这个鸠摩智可是一个不可一世的大魔头,他在大理国将武林中令人闻风丧胆的六脉神剑都战胜了,现在他劫持了段誉来到慕容府就是要得到六脉神剑剑谱的,而此时慕容复恰好不在府上,那么谁来化解这一危局,就是读者最牵挂的问题。在这里表现了金庸塑造人物的艺术手段是何等的匠心独运。作者先设定了这样一个理由,那就是阿朱这个小小的婢女今日的命运是与破解慕容府的危机连在一起的,这是阿朱登场的前提。假如没有这个前提,阿朱身上的智慧之美就展示不出来,读者也就不会爱上这个奇女子。这是作者不愿意看到的。正是在这一危局中,阿朱这样一个小小的婢女却凭着她的智慧把这个穷凶极恶、老奸巨猾、武功盖世的鸠摩智玩与股掌,真是让人对这个阿朱从内心发出由衷的赞叹。在日后的篇幅中,阿朱的命运始终与破解危机联系在一起。

      阿朱第一次出场,作者用了很大的篇幅和力气,层层铺垫、步步渲染,绘声绘色、浓墨重彩、不惜工本,就是要在读者心目中将她机智的形象树立起来。

 鉴于阿朱在小说和作者心目中的地位,作者在阿朱出场前竭力渲染一种大难临头的危险局面。鸠摩智在大理国下战书,闻此消息,连一向稳健的大理国皇帝也知道一场恶战不可避免。为了应对危机,皇帝不得不脱下黄袍与大理国的几个轻易不出山的绝世高手连夜练习六脉神剑,可是在城府极深的鸠摩智面前,他们却败下阵来。作者在这个情节中极写鸠摩智的狡猾和城府,为的是给下面出场的阿朱做铺垫和衬托。要知道作者愈突出鸠摩智的狡猾和城府,就愈进一步衬托出了阿朱的高超智慧。在这样破解危机的重要时刻出场的阿朱,自然一亮相就得光彩照人,不同凡响。

对于阿朱的出场,设计了危局还不算,作者还用了一章的篇幅,用一个古怪精灵的婢女阿碧来做进一步的衬托,可谓极尽渲染之能事。鸠摩智大闹大理国之后,又来慕容府挑衅是阿朱出场的前提。阿碧衬托一章情节设置摇曳多姿,运用大量的铺垫、陪衬、对比等艺术手法,描写了阿朱的生活的环境及阿碧对她的欣赏,对阿朱形象的塑造起到了烘云托月的作用。特别是对阿朱生活的环境的描写,小桥、流水、荷花、燕子、歌谣、莲藕、共同构成了一个恬静、柔美、淡泊、清幽的意境,这对塑造阿朱形象也起到积极的作用,从侧面衬托出阿朱的秀美。正是这江南水乡的柔美造就了阿朱这一传奇女子。

  我们来看这一情节。阿朱作为一个人名,最早出现在书中时,是出自慕容复的另一个侍婢“阿碧”的口中。阿碧是典型的苏州女子,温柔机灵,并没有什么太突出的个性,当时鸠摩智带着段誉来到燕子坞,希望能见到慕容复,或者直接到慕容老爷的坟上,假借烧经书为名,实则是想借此来逼段誉说出“六脉神剑”的剑谱。但巧的是,慕容复根本不在家,这下,慕容家既没了主人,也没了长辈(这是我们在后来的故事中猜到的),那这个家究竟要谁来做主呢?这是一个很重大的问题,直接牵涉到没有主人的家中,谁说了算的问题,而阿碧这时的回答很干脆:“不过这位大师父说要去拜祭慕容老爷的墓,我可作不了主,只好请几位在这里等一等,我去问问阿朱姊姊。”这里通过阿碧之口就把阿朱的不凡地位一下子突出出来,阿碧已经看出来者不善,可是现在大敌当前,只有她和阿朱几个婢女,要想化解危局就只能靠智取,而阿碧心目中唯一可以承担此大任的就只有阿朱(我们可以从后来阿朱和阿碧联手智斗鸠摩智的细节中看出,阿朱阿碧已经做了一个套,这个套就是要把鸠摩智身上的斗志化解掉)于是阿碧就在敌人面前极力突出阿朱的不凡“阿朱虽是慕容公子的使婢,但在听香水榭却是主人,另有婢女、厨子、船夫、花匠等服侍。”我们根据阿碧的话中,可以看出阿朱在慕容家的地位。崔百泉大感惊奇,就问道:“你阿朱姊姊是谁?”,阿碧就笑着回答:“阿朱就是阿朱,伊只比我大一个月,介末就摆起阿姊架子来哉。我叫伊阿姊,介末叫做呒不法子,啥人教伊大我一个月呢?你用勿着叫伊阿姊,你倘若叫伊阿姊末,伊越发要得意哩。” 从阿碧对阿朱的埋怨中,分明透露出阿朱是这个行动的领导者,后来设计好的计谋也是阿朱的计谋。写到这里,一般的作者一定会让这个管家出现,招待一下众位“客人”,可金庸偏偏不这样安排,他继续卖官子,要知道我们的鸠摩智大师本来脾气就不好,当他一再耐着性子等着阿碧和段誉寒暄完,他才说:“如此便请姑娘去通知你的阿朱姊姊。”阿碧的回答则更让人喷血,连读者们都很替鸠摩智着急。只听阿碧说:

“阿朱的庄子离这里有四九水路,今朝来不及去哉,四位在这里住一晚,明朝一早,我送四位去‘听香水榭’。”

我们可以看出,这里两个机智的小婢女自然心机了得,阿碧拖延时间,是为了磨掉鸠摩智的锐气,后来阿朱易容对付鸠摩智更是要如此,这个情节颇有点曹刿论战的味道,因为阿朱阿碧也运用了曹刿挫其锐气的兵法。直到阿碧支架不住众人的威逼时,一个神秘的人物出现了,她就是阿朱。阿朱的这个出场可谓神来之笔,书中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料到这个老人就是他们刚刚听说的,只比阿碧大了一个月的婢女阿朱。

金庸从前写易容术如何的出神入化,也几乎没有让一个人物以易容的另一个身份出场,看来他对阿朱这个人物的喜爱也是非凡的。

“她话未说完,后堂转出一个须发如银的老人,手中撑着一根拐杖,说道:‘阿碧,是谁在这里大呼小叫的?’说的却是官话,语音甚是纯正。”口音纯正的官话,说明阿朱平日里接触的尽是些五湖四海的人,因此她才能说得既得体,又把慕容家的面子大大赚了回来。面对崔百泉和过彦之关于他们师长“柯百岁”的“喝问”,阿朱也借着自己假扮的身份当仁不让地说:“柯百岁,柯百岁,嗯,年纪活到一百岁,早就该死啦!”这里作者还很意外地写了阿朱的恶作剧,她对来敌的捉弄,很好的突出了阿朱这个艺高人胆大女子对敌人的蔑视,使这个人物更加可爱。

 当鸠摩智问及“老人”身份时,阿朱回答:“老头儿是公子爷的老仆,有什么尊姓大名?听说大师父是我们故世的老爷的好朋友,不知有什么吩咐……那可不巧了,公子爷前天动身出门,说不定那一天才回来。”

    她和鸠摩智绕老绕去,都不肯说真话,直到鸠摩智迫不得已,问了出口,而阿朱也答得巧妙:

“那老人侧过了头,伸手敲敲自己的额角,道:‘这个么,我可老胡涂了,好像是去西夏国,又说什么辽国,也说不定是吐蕃,要不然便是大理。’”

当时,除了大宋,天下人已知的领土就只有上面的四国了,阿朱是故意装傻了,对鸠摩智指桑骂槐,气得他没办法。在黄老伯要走时,他还自言自语:“这个年头儿啊,世上什么样的坏人都有,假扮了和尚道士,便想来化缘骗人。又冒充亲戚、假扮朋友的,我老头什么没见过,才不上这老当呢!”既是和尚,又是朋友,鸠摩智这两样全都给占全了,阿朱的话里夹枪带棒,可把鸠摩智给捉弄的体无完肤。

后来阿朱又分别扮作了管家孙三和慕容老太太,一个比一个绝。孙三应该是金庸前不久做大规模修改加上的,记得之前的版本,大概是没有孙三这个人物的,加上的目的,是让段誉通过观察到孙三没有喉结,从而更加确定她是一个女人,这样做也使得小说的严谨性更强,不过,对情节作用却远没有阿朱假扮的“黄老伯”和“慕容老太太”来得幽默和生动了。

而“慕容老太太”假作眼花,却借着让鸠摩智磕头,又把他戏弄了一回的细节更是把阿朱对来敌的戏弄推向了高潮。阿朱心里知道鸠摩智以国师之尊,一定不肯来拜自己,便故意说:“阿碧,是你老爷的朋友来来了么?怎不向我磕头?”看到鸠摩智神色尴尬,还故意激他:“小丫头,你说什么,人家磕头没有?”当鸠摩智假装磕头时,阿朱抓住这个机会,又把鸠摩智挖苦了一番。“很好!很好!如今这世界上奸诈的人多,老实的人少,就是一个磕头,有些坏胚子也要装神弄鬼,明明没有磕头,却在地下弄出咚咚咚的声音来,欺负我老太太瞧不见。”

在鸠摩智恼羞成怒,发现阿朱是假扮了三个人来骗他,于是厉声问:“你这位姑娘也不必再装神弄鬼了,府上之事,到底由谁来做主?”而面对谎言被拆穿的敌人,阿朱却没有丝毫惊慌,她反而镇定地笑道:“好吧!大和尚的话,我们信了。老爷的坟墓离此有一日水程。今日天时已晚,明晨一早我姊妹亲自送大和尚和段公子去扫墓……”从这几句话里可以看到,阿朱的心机,她把鸠摩智的心思琢磨透了,她知道急于得到六脉神剑的鸠摩智在没有见到慕容老爷的坟墓时,是不会翻脸的,他这个欲望就是他的软肋,她要好好利用,于是她才处处答应,一步一步引鸠摩智上钩。

阿朱潜入暗道成功的摆脱了鸠摩智这个细节,把阿朱的智慧刻画的出神入化。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机关是阿朱早已设计好的,她对于战胜鸠摩智是充满信心的,她的智慧远远超过了不可一世的鸠摩智。那个在江湖上身经百战且聪明绝顶的鸠摩智对阿朱的计策竟然毫无防范,正应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古话。

黄老伯、孙三、慕容老太太,阿朱一人扮演三人,从一出场,就把观众的胃口吊到了最高,这样的阿朱,在读者面前就好像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神秘女子,让观众真正想看清,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真实面目到底是什么样的。

金庸在阿朱一出场,就做了如此别出心裁的描写,使得阿朱即使在书中出现篇幅不多,可仍然能达到撼动人心的效果。

阿朱的出场不仅仅是构置悬念、烘托气氛吸引读者注意,借以突出人物性格,更是表明了作者对女性智慧的一种张扬。我们知道,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就是德,可是在这里,金庸却偏偏要塑造一个智慧女神,作为一个婢女,阿朱身上的智慧无以伦比,她挽狂澜于既倒的胆识和机智是何等壮美,这是作者的有意之笔,体现了弘扬女性柔美的价值取向。

 

 

 

阿朱在爱情上的进取精神

 

 

  爱情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但是美好的爱情是男女双方依靠自觉地追求得到的,对美好爱情的执着追求最能显示人物顽强的生命意志。但是在爱情的道路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美好的爱情由于主人公没有去大胆追求而夭折。透过这些爱而不得的悲剧,作家在反思人性的弱点是怎样阻挡了爱情的实现。巴金的小说《家》中的鸣凤就是这样,鸣凤是高公馆家的丫环,她偷偷爱上了高家的三少爷觉慧,并且爱的热烈,但是由于她的软弱,她始终把爱情埋藏在心里,不去向觉慧表白。当高老太爷要把她卖给一个封建遗老时,她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找到觉慧求救,可是站在觉慧的面前,她却又一次失去了表白的机会,最后只能以投湖自尽的方式来为觉慧殉情。每当看到鸣凤投湖的场景,我们都禁不住落泪。鸣凤的悲剧既有社会不公的原因,当然也不能排除她自身软弱的一面。金庸的小说《白马啸西风》也是一个爱而不得的故事,作品中的李文秀对苏普爱的热烈,可是却一次次错过了表白的机会,最后只能看着苏普被别的女孩子抢走。金庸透过这个爱情悲剧,写出了我们民族性格中缺乏进取的一面。其实金庸生活在香港这个商业社会,对进取精神的力量是深有体验的。他的处女作《书剑恩仇录》中的陈家洛就是这样一个缺乏进取精神的人物。

爱情是文学永恒的主题,透过人类对爱情的执着追求,我们可以领略到人类顽强进取的精神。金庸对这个主题是着力而为的。比如他笔下的小龙女,黄蓉都是大胆追求爱情的典型形象。《天龙八部》中的阿朱就是金庸笔下对爱情具有执着追求精神的女性形象,我们知道,她在金庸的小说中,是一个少有的自尊、自强且独立的女子,所以,她在选定了萧峰作为自己的终身伴侣后,不是像《白马啸西风》中的李文秀坐等爱情,而是从内心中迸发出无比坚韧的精神力量,要千方百计地把萧峰追到手。

对于阿朱的第一次正面描写,也就是读者最关心的,阿朱的样貌问题,段誉就曾有一段评价:“我早料到姊姊跟阿碧姊姊一般,也是一位天下少见的美人,可是我心中,啊,却将姊姊想得跟阿碧姊姊差不多,哪知一见面,这个……这个……我只觉老天爷的本事,当真令人大为敬佩。他既挖空心思,造了阿碧姊姊这样一位美人儿出来,江南的灵秀之气,该当一下子使得干干净净了。哪知又能造一位阿朱姊姊。两个儿的样貌全然不同,却各有各的好看,叫我想赞美几句,却偏偏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这一段看似赞扬的话,表明了阿朱和阿碧完全是两类不同的女人,用金庸的话说,阿朱“活泼伶俐”,阿碧则“温柔斯文”,段誉眼中,更是喜欢阿碧。金庸曾在访谈中谈到,如果是自己选,他就喜欢的就是胡斐或者是段誉,从他自己的婚恋上也可以看出,金庸作为传统的中国男性,更希望温柔体贴,天真可人的女性作为自己倾慕的对象,这也是为什么金庸的小说被有些好事者评价为轻视女性。另一方面,凡是段誉眼中的恋爱对象,无论是木婉清,钟灵,甚至是阿碧,都是对他先有情,段誉后知后觉,那么作为男人,面对美人,也就只好顺水推舟了。但阿朱则不然,面对段誉,伶俐如斯的她,不可能从衣着和举手投足上,看不出段誉的身份,但她全没有妄自菲薄,就像阿碧一样,以为自己是丫鬟的身份,就低人一等。

 纵观全书,虽然段誉看上去有些书生的样子,有时候有些傻气,但像杨过一样,没有几个女性不拜倒在他的身下(除了王语嫣以外),可是阿朱却对这个多情的公子看不上。正如阿碧在谈到段誉时,常常叹息:“格种小事体,公子真勿会放在心上。我们两个小丫头,公子从来就勿曾放在心上。”面对阿碧的叹息,阿朱则不以为然,反问阿碧:“我要俚放在心上做啥?”这其中的独立精神显而易见。

而对于“精通”天下武学的王语嫣,阿朱也不像其他人一样对她很是崇拜,在和萧峰谈及王语嫣和姑苏慕容家的武功时,她说:“王家表妹就爱自夸多识天下武功,可是博而不精,有何用处。”在鸠摩智和萧峰这样的大人物面前,她都没有低头,何况是王语嫣呢,金庸的这神来之笔,真是把一个自尊的阿朱写活了。   

 深知王语嫣一直爱着慕容复,她却偏偏出言激她,大概是她并非十分看好王语嫣的缘故。在她收到公冶二爷的信时,她故意说:“这是公冶二爷想出来的古怪玩意,是从诗韵和切音中变化出来的,平声字读作入声,入声字读作上声,一东的当作三江,如此掉来掉去,我们瞧惯了,便知信中之意,在外人看来,那是全然的不知所云。”

阿朱的这“外人”两字可大有深意,她明指着王姑娘是外人,这样对于王语嫣来说可是最大的打击,阿碧立刻补救,答应教会王语嫣,可阿朱却全然不理。她如此精明,本就不会说错,即使说错了,也一定会立马补救(如果是她认为重要的人),但她没有这样做,只能说明她根本就不想补救。

在段誉打断了王语嫣和她们的谈话,使得王语嫣送信给表哥的计划破产,阿朱反而高兴地谢段誉:“多亏公子来解围,否则王姑娘非要我们传信递谏不可,我姊妹这两条小命,就可有点儿危险了。”

阿朱如果真想为慕容复和王语嫣牵线,她就一定有不被发现,又把事情办得妥妥帖帖的办法,但她没有,但只有一个原因:她根本就愿意。大概是因为这位王语嫣就如同阿碧所说的“脾气大”,使惯了小姐脾气,因此,她阿朱才不理会呢,明里当她是主子,暗地里却不帮忙做事,实在是最精明的选择。

 萧峰在武林中,是盖世无双的高手,虽有北乔峰、南慕容之命,但从后来的少林寺大决战中,乔峰举世无双,功夫远远在慕容复之上。但就是在这样的劣势下,作为婢女的阿朱只要爱上了,就勇敢说爱,什么地位悬殊,什么萧峰傲气,她一概不管。

那么,我们就来看一下阿朱从爱上到追到手所经历的一系列过程吧。

作为阿朱和萧峰真正的相识,应该算是阿朱因为偷《易筋经》,被玄慈方丈镇伤,而萧峰以为其中隐藏着玄苦大师身死,带头大哥行踪的大秘密,所以才挟了身受重伤的阿朱(当时她还假扮成少林寺的小和尚“止清”)而去。

这时又觉止清身躯极轻,和他魁梧的身材殊不相称,心想:“我除你衣衫虽是不妥,难道鞋袜便脱不得?”伸手扯下他右足僧鞋,一捏他的脚板,只觉着手坚硬,显然不是生人的肌肉,微微使力一扯,一件物事应手而落,竟是一只木制的假脚,再去摸止清的脚时,那才是柔软细巧的一只脚掌。乔峰哼了一声,暗道:“果然是个女子。”

萧峰与阿朱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可以说具有传奇色彩。如果知道阿朱是一名妙龄女子,按照礼法,萧峰是绝对不会靠近她的,但现在的情况却是萧峰被蒙在鼓里,这就自然让萧峰和阿朱有了肌肤之亲的机会。

见到阿朱的真面目后,我们来看萧峰的第一反应:

乔峰失声叫道:“是阿朱姑娘!。”

这个失声里,包涵了几种不同的感情。首先是惊奇,一个弱小的女孩子,竟然能混进少林寺,她究竟有什么魔力?其次,是对于重逢的意外。萧峰作为一帮之主,心思都在帮中大事上,从未对什么女孩子动过心,而阿朱,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少数几个他见过多次面的女孩子。第一次见面是在杏子林里,她的伶牙俐齿,她帮助自己的好心(虽然也包括帮助主人慕容复),应该让萧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二次见面,他顺道救了阿朱阿碧,对于萧峰这样的经常路见不平的好汉,应该救人不再少数吧,也不见得每一个人,他都能记得住,不然,为什么从来都不注意美女(自诩美貌的夫人被忽略就是做好的证据)的萧峰,竟然会认得阿朱呢?最后,即使萧峰当时没有注意,但当时对阿朱应该还是心存好感的,萧峰在看到阿朱后,文中描写道:“哪知此人真面目一现,竟然是个娇小玲珑、俏美可喜的小姑娘阿朱。”娇小玲珑和俏美,是说萧峰承认阿朱是个十分美丽动人的姑娘,而可喜,说明在萧峰心中,阿朱是朵解语花,让人一见之下,第一印象就不错。

但是萧峰此时对阿朱只是有了好感,并没有对她产生爱情。我们来看萧峰的心理:

乔峰心中好生看重慕容复,爱屋及乌,对他的侍婢也不免青眼有加。心想:“她所以受此重伤,全系因我之故。义不容辞,非将她治好不可。须得到市镇上,请大夫医治。”

 可是阿朱此时却爱着萧峰,这个在杏子林里亲眼目睹萧峰大义凛然的婢女,在心里却早已被这个豪爽的男子汉给俘虏了。她到少林寺来也是为了萧峰,她要牢牢地把萧峰抓住,让他就范。

 阿朱首先是利用自己的年龄小的特点,和萧峰开玩笑,拉近关系。虽然她当时身负重伤,不知道能不能活到明天,可她的脑子还是很灵光的。对付铁血无情的男人,第一招,就是撒娇。

她微一沉吟,已明白自己其实已垂危数次,都靠乔峰以真气救活,心中又是感激,又是惊惶。她人虽机伶,终究年纪幼小,怔怔的流下泪来,说道:“乔大爷,我不愿死,你别抛下我在这里不理我。”

相信,一个美女在你面前楚楚可怜地央求你,你一定不会漠视。就算之前,萧峰对儿女之情不甚看重,但有个朋友,尤其还是女孩子这么求你,你好意思不管吗?自古英雄都是欺硬怕软,阿朱对此了如指掌,她就抓住了萧峰的软肋。

乔峰说:“决计不会的,你放心好啦。我乔峰是什么人,怎能舍弃身遭危难的朋友?”

 阿朱叹了口气,说道:“好,我便放心了。乔大爷,我求你一件事。”乔峰道:“什么事?”阿朱道:“今晚你在我房里陪我,别离开我。”

孤男寡女,夜宿客栈,自然不符合礼法,但是一向见义勇为的萧峰面对生命垂危的阿朱,当然不会坐视不管,更重要的是他认为自己行得正,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于是萧峰自然也答应了。

 接下来作品有一段阿朱对萧峰发起爱情进攻的戏,写的情趣盎然:

 阿朱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又睁开眼来,说道:“乔大爷,我睡不着,我求你一件事,行不行?”乔峰道:“什么事?”阿朱道:“我小时候睡不着,我妈便在我床边唱歌儿给我听。只要唱得三支歌,我便睡熟啦。”乔峰微笑道:“这会儿去找你妈妈,可不容易。”阿朱叹了口气,幽幽的道:“我爹爹、妈妈不知在那里,也不知是不是还活在世上。乔大爷,你唱几支歌儿给我听吧。”

 乔峰不禁苦笑,他这样个大男子汉,唱歌儿来哄一个少女入睡,可实在不成话,便道:“唱歌我当真不会。”阿朱道:“你小时候,你妈妈可有唱歌给你听?”乔峰搔了搔头,道:“那倒好像有的,不过我都忘了。就是记得,我也唱不来。”阿朱叹道:“你不肯唱,那也没法子。”乔峰歉然道:“我不是不肯唱,实在是不会。”阿朱忽然想起一事,拍手笑道:“啊,有了,乔大爷,我再求你一件事,这一次你可不许不答允。”

乔峰觉得这个小姑娘天真烂漫,说话行事却往往出人意表,她说再求自己一件事,不知又是什么精灵古怪的玩意,说道:“你先说来听听,能答允就答允,不能答允就不答允。”阿朱道:“这件事,世上之人,只要满得四五岁,那就谁都会做,你说容易不容易?”乔峰不肯上当,道:“到底是什么事,你总得说明白在先。”阿朱嫣然一笑,道:“好吧!你讲几个故事给我听,兔哥哥也好,狼婆婆也好,我就睡着了。”

乔峰皱起眉头,脸色尴尬。不久之前,他还是个叱咤风云、领袖群豪、江湖第一大帮的帮主。数日之间,被人免去帮主,逐出丐帮,父母师父三个世上最亲之人在一日内逝世,再加上自己是胡是汉,身世未明,却又负了叛逆弑亲的三条大罪,如此重重打击加上身来,没一人和他分优,那也罢了,不料在这客店之中,竟要陪伴这样一个小姑娘唱歌讲故事。这等婆婆妈妈的无聊事,他从前只要听见半句,立即就掩耳疾走。他生平只喜欢和众兄弟喝酒猜拳、喧哗叫嚷,酒酣耳热之余,便纵谈军国大事,讲论天下英雄。什么讲个故事听听,兔哥哥、狼婆婆的,那真是笑话奇谈了。

然而一瞥眼间,见阿朱眼光中流露出热切盼望的神气,又见她容颜憔悴,心想:“她受了如此重伤,只怕已难以痊愈,一口气接不上来,随时便能丧命。她想听故事,我便随口说一个吧。’便道:‘好,我就讲个故事给你听,就怕你会觉得不好听。”

这个细节实在是大有味道,阿朱的善解人意和善于打开男人柔软的一面的智慧跃然纸上。萧峰这个充满阳刚之气的男子汉内心中颇有护花使者的情结,这是阿朱最清楚的,她抓住的正是这一点,利用的也是这一点;但是阿朱要做的不是利用,而是是要用自己的柔情去抚慰萧峰受伤的灵魂。萧峰被揭穿身世,她是亲眼目睹的。萧峰从英雄变成了契丹狗,现在是最消沉的时候,她爱萧峰,就要为萧峰分担忧愁。那么如何为萧峰解忧呢,阿朱的做法是连撒娇带开玩笑,还带着一定的善意的欺骗,就这样阿朱把这个昔日的大丈夫逼的一点男子汉气概都没有了,这也正是生活最奇妙的地方,须知一物降一物,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阿朱注定就是萧峰生命中的“克星”。

“阿朱瞧着他这副睥睨傲视的神态,心中又是敬仰,又是害怕,只觉眼前这人和慕容公子全然不同,可是又有很多地方相同,两人都是天不怕、地不怕,都是又骄傲、又神气。但乔峰粗犷慕迈,像一头雄狮,慕容公子却温文潇洒,像一只凤凰。”

 萧峰与阿朱,可以说在情定之前是经历过三次英雄救美。第一次,是萧峰从西夏人手中救出阿碧和阿朱,这一段略写,因为两人并没有什么机会独处;第二次,就是我们刚刚看到的,在少林寺萧峰无意救出阿朱;第三次,是在聚贤庄,萧峰为了阿朱请薛神医治病,但不料大开杀戒,酿成祸事,这一段写得很感人,但大多都是描写萧峰如何英勇威武的,于他两人的感情并没有过多的描述,而后来萧峰在回忆聚贤庄一战时:“他那日出手救她,只不过激于一时气愤,对这小丫头本人,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后来自顾不暇,于她的生死存亡更是置之脑后了。”

三段英雄救美,萧峰都只是出于义气,也许还有一点点对于阿朱的好感,可这并不代表什么,如果阿朱就此放弃,那么这段姻缘也就无疾而终了,正如多于大多数人,即使机会摆在面前,他们也无法抓住,因为他们从来都没有对自己的人生进行刻意的谋划。

但对萧峰爱慕已久的阿朱则不然,她既然已经利用这难得的机会和萧峰有了亲近的机会,让萧峰了解了自己的温柔,那么接下来她就来个趁热打铁,直接向萧峰表露自己的爱情。于是,书中最令读者喜爱的一段出现了:

乔峰心中郁怒难伸,仍是一掌掌的劈去,似要将这一个多月来所受的种种委屈,都要向这块石壁发泄,到得后来,手掌出血,一个个血手印拍上石壁,他兀自不停。正击之际,忽听得身后一个清脆的女子声音说道:“乔大爷,你再打下去,这座山峰也要给你击倒了”。乔峰一怔,回过头来,只见山坡旁一株花树之下,一个少女倚树而立,身穿淡红衫子,嘴角边带着微笑,正是阿朱。

再次重逢,阿朱选择的不是多么浓烈的柔情蜜意的表达,只是一句娇怯怯的话,却触动了萧峰心中最柔然的部分。也许,这时四面楚歌的萧峰,心中第一个感受就是: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而阿朱则在心里默默念道: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我一直在你身边从未走远。

阿朱道:“乔大爷,你好!”她向乔峰凝视片刻,突然之间,纵身扑入他的怀中,哭道:“乔大爷,我……我在这里已等了你五日五夜,我只怕你不能来。你……你果然来了,谢谢老天爷保你终于安好无恙。”

我们可以看到,阿朱在与萧峰的爱情关系中始终是处于进攻的角色,可以说她的爱情是用女性的温柔和大胆的执着的追求得来的。这个细节中,阿朱的动作和哭泣就是一个少女对爱情的真挚表白。

但胡军版《天龙八部》中,是把前一句阿朱的话给省了,一见面,她就直接扑到萧峰怀里,撒娇开了。我以为这是不妥的。因为,根据人的感情脉络,往往是越思念得深,待见到自己思念的人以后,越是容易出现思维上的一段空白期,人们的言行会迟缓半拍,正如人们常说,最悲伤的时候,是根本就哭不出来的一样,所以,阿朱的第一句很平静,第二句话突然转入高潮,有更好的戏剧色彩,也更符合真实情况。但考虑到电视艺术的表现手法,导演这样处理情节也是可以理解的。

阿朱慢慢抬起头来,忽然想到自己是伏在一个男子的怀中,脸上一红,退开两步,再想起适才自己的情不自禁。更是满脸飞红,突然间反身疾奔,转到了树后。

乔峰叫道:“喂,阿朱,阿朱,你干什么?”阿朱不答,只觉一颗心怦怦乱跳,过了良久,才从树后出来,脸上仍是颇有羞涩之意,一时之间,竟讷讷的说不出话来。

就是这样一种表现,既让萧峰感到了温暖,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也让明眼人一下子就可以明白这种暧昧的动作里包涵的情意。(只可惜萧峰武功虽高,但对男女之情却是一点都没有了解,他以为阿朱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才一时行动怪异的,看来,阿朱的这一招是用错人了。)

类似的经历仍然出现在后面。萧峰以为阿朱是害死他亲人的凶手,险些误解她,在误会冰释后:

乔峰见她轻嗔薄怒,心下歉然,说道:“这些日子来,我神思不定,胡言乱语,姑娘莫怪。”

阿朱笑道:“谁来怪你啊?要是我怪你,我就不跟你说话了。”随即收起笑容,柔声道:“乔大爷,不管你对我怎样,我这一生一世,永远不会怪你的。”

这是阿朱进一步向萧峰表露自己的爱慕之情,话都说的如此明显了,我们英明一世,糊涂一时的萧大英雄还没领悟到话中的含义,我们真是为阿朱叫苦啊。

得不到萧峰的回应,阿朱并没有灰心,对于这颗爱情顽石,阿朱采取了更加明显的表白手段,阿朱想留在萧峰身边时,怕萧峰不同意,便说:

“这样吧,我算是给你掳掠来的奴仆,你高兴时向我笑笑,不开心时便打我骂我,好不好呢”乔峰微笑道:“我一拳打下来,只怕登时便将你打死了。”阿朱道:“当然你只轻轻的打,可不能出手太重。”乔峰哈哈一笑,说道:“轻轻的打,不如不打。我也不想要什么奴仆。”阿朱道:“你是契丹的大英雄,掳掠几个汉人女子做奴仆,有什么不可?你瞧那些大宋官兵,不也是掳掠了许多契丹人吗?”

乔峰默然不语。阿朱见他眉头深皱,眼色极是阴郁,担心自己说错了话,惹他不快。

这一表白的用意再清楚不过了,然而萧峰这颗顽石依然是无动于衷,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阿朱接下来的又一次的暗示,萧峰终于听懂了:

萧峰叹了囗气,说道:“这些刀头上酚命的勾当,我的确过得厌了。在塞外草原中驰马放鹰,纵犬逐兔,从此无牵挂,当真开心得多。阿朱,我在塞外,你来瞧我不瞧?”

阿朱脸上一红,低声道:“我不是说‘放牧’么?你驰马打猎,我便放牛放羊。”说到这里,将头低了下去。

萧峰虽是个粗豪汉子,但她这几句话中的含意,却也听得明明白白,她是说要和自己终身在塞外厮守,再也不回中原了。萧峰初时救她,只不过一时意气,待得她追到雁门关外,偕赴卫辉、泰安、天台,千里奔波,日夕相亲,才处处感到了她的温柔亲切,此刻更听到她直言吐露心事,不由得心意激荡,伸出粗大的手掌,握住了她小手,说道:“阿朱,你对我这么好,不以我是契丹贱种而厌弃我么?”

阿朱道:“汉人是人,契丹人也是人,又有什么贵贱之分?我……我喜欢做契丹人,这是真心诚意,半点也不勉强。”说到后来,声音有如蚊呜,细不可闻。

萧峰大喜,突然抓住她腰,将她身子抛上半空,待她跌了下来,然后轻轻接住,放在地下,笑眯眯的向她瞧了一眼,大声道:“阿朱,你以后跟着我骑马打猎、牧牛放羊,是永不后悔的了?’

阿朱正色道:“便跟着你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也永不后悔。跟着你吃尽千般苦楚,万种熬煎,也是欢欢喜喜。’

萧峰大声道:“萧某得有今日,别说要我重当丐帮帮主,就是叫我做大宁皇帝,我也不干。阿朱,这就到信阳找马夫人去,她肯说也罢,不肯说也罢,这是咱们最后要找的一个人了。一句话问过,咱们便到塞外打猎放羊去也!”

  在这世上,萧峰总算遇到了一个懂他,爱他,敬他的女人,他一点也没有经过考虑,就答应了。我们可以设想,萧峰一路探寻,心情低落,等到遇到智光大师,真正明白当年的真相,他一定是心里最空虚的时候,多年来形成的价值观在一夜之间倾塌了,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有人说男人是最脆弱的动物,那么,在这时的萧峰一定是尤其脆弱的,这个时候“下手”,阿朱实在高明,当真是该出手时就出手,不仅使萧峰死心塌地,甚至她死后,连“续弦”(意指阿紫和其他美女)都不肯,阿朱的功力真是太深了。

阿朱的成功,除了谋事在人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成事在天。因为萧峰的身世被揭露出来,因为所有人都不能容忍他,这样的情况下,阿朱可以说是“因时而动”,才得以把萧峰俘获。

 

阿朱柔声道:“汉人中有好人坏人,契丹人中,自然也有好人坏人。乔大爷,你别把这种事放在心上。阿朱的性命是你救的,你是汉人也好,是契丹人也好,对我全无分别……我想智光大师写在地下的那几句话,倒也很有道理。什么汉人契丹,亦幻亦真。恩怨荣辱,俱化灰尘。其实你是汉人也好,是契丹人也好,又有什么分别……”

阿朱在爱情上的勇敢和大胆也是令人向往的,她在后来与包不同的话中可以看出这种精神:

阿朱拉着萧峰一起过去,在包不同的桌边坐下,低声道:“包三哥,你们两位在无锡见过的。这个人,我今后一生一世是要跟定了的,这句话可不许你说非也,非也!”

对于阿朱大胆而富有计谋的这些努力,是得到了绝对程度上的回报的。萧峰虽是个之前“不近女色”的大英雄、好汉子,但面对解语花般的爱人,也是直抒胸臆,很少赞美女人的他,也像嘴里抹了蜜糖一样,会哄女孩子开心了。

阿朱道:“他们不知,我大哥第一爱喝酒,第二爱打架。”萧峰摇头道:“错了,你大哥第一爱阿朱,第二才爱喝酒,第三爱打架!”

我们可以看到,被爱情滋润的萧峰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单颜色的萧峰了,他变了,变成了一个对爱情对事业负有双重责任感的人,可以说是阿朱的爱情给萧峰单调的人生注入了情感的活力,使他成为一个完整的人。而萧峰对阿朱真挚的爱情在日后也激活了阿紫身上美好的人性,这就从另一个角度写出了真挚爱情的力量。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阿朱这个形象身上寄寓着金庸对民族性格中进取力量的追求和渴望。有人说,阿朱对萧峰更多的是仰望,我不同意这个说法,我们把阿朱与王语嫣对比一下,就可以看清这个问题。王语嫣对慕容复的爱情多是讨好的成分在作怪,由于慕容复喜欢打架,于是她就把那些武学书背的滚瓜烂熟,这是一种依附式的爱情;可阿朱不是,阿朱对萧峰没有依附心理,她在许多方面比萧峰更加机智,她帮助萧峰寻找带头大哥的时表现出的计谋是萧峰都望尘莫及的。因此阿朱的爱情是精神上与萧峰平等的,是真爱不是仰望。

 

 

 

 

 

 

 

          

           美好的爱情是如何被毁灭的

                   ——《天龙八部》中阿朱的爱情

 

 

《天龙八部》是金庸的杰作,小说对人生的荒谬性做了惨痛的描绘,书中最感人的莫过于阿朱与萧峰的爱情悲剧了。阿朱,一个婢女,却用自己的生命为这段美好的爱情增添了可歌可泣的力量。她在爱情上舍己为人的精神永远是爱情的绝唱。

   便在此时,闪电又是一亮。萧峰伸手到段正淳脸上一折,着手是一堆软泥,一揉之下,应手而落,电光闪闪之中,他看得清楚,失声叫道:“阿朱,阿朱,原来是你!”
    只觉自己四肢百骸再无半点力气,不由自主跪了下来,抱着阿朱的双腿。他知适才这一掌使足了全力,武林中一等一英雄好汉若不出掌相迎,也必禁受不起,何况是这个娇怯怯的小阿朱?这一掌当然打得她肋骨尽断,五脏震碎,便是薛神医即行施救,那也必难以抢回她的性命了。
    阿朱斜倚在桥栏杆上,身子慢慢滑了下来,跌在萧峰身上,低声说道:“大哥,我……我……好生对你不起,你恼我吗?”
    萧峰大声道:“我不恼你,我恼我自己,恨我自己。”说着举起手来,猛击自己脑袋。

这大概是《天龙八部》中最为惨烈的细节描写了。一个刚刚享受到爱情幸福的大英雄却将自己心爱的人打死了。这惨绝人寰的爱情悲剧激起了读者多少伤痛啊。爱而不得,从来都令人唏嘘慨叹;爱被毁灭,自然就更令人痛断肝肠了。萧峰与阿朱的爱是那样的真挚,这种爱令天地都要动容,可是他用心血得到的爱又被自己亲手毁了。人世间这最惨烈的一幕为什么会落到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头上呢。萧峰用拳头猛击自己的脑袋,但是一切都太晚了。

我们不仅要问,这美好的爱情是被什么力量毁灭的呢。是萧峰吗,当然不是,在这个冷漠的世界,她最爱的人就是阿朱。小说写阿朱死后,萧峰痛悔的场面令人由不住落泪,我们看到萧峰是多么爱阿朱。

他抱起阿朱的尸身,走到土坑旁将她放了下去,两只大手抓起泥土,慢慢撒在她身上,但在她脸上却始终不撒泥土。他双眼一瞬不瞬的瞧着阿朱,只要几把泥土一撒下去,那便是从此不能再见到她了。耳中隐隐约约的似乎听到她的话声,约定到雁门关外骑马打猎、牧牛放羊,要陪他一辈子。不到一天之前,她还在说着这些有时深情、有时俏皮、有时正经、有时胡闹的话,从今而后再也听不到了。在塞上牧牛放羊的誓约,从此成空了。
    看到这段描写,我们可以看出,萧峰对阿朱的爱情有多么深。萧峰并不是个不近女色的英雄,他的爱情是被阿朱唤醒的,在这个大英雄最失败的时候,只有阿朱陪在他的身边,为他的心灵疗伤;在他受人冤枉,被人唾骂的时候,只有阿朱为他化解心中的块垒。阿朱是个挽狂澜与既倒的巾帼英雄,在鸠摩智挑衅慕容府时,是阿朱化解了一场危机,在萧峰这个大英雄就要倒下的时候,也是阿朱的爱情使他振作起来。

     萧峰对美好的爱情真正是至死不渝的。阿朱何尝不是,为了自己爱的人能够幸福,她可以毫不犹豫的舍弃自己的生命,这是爱情关系中最纯洁的乐章。在阿朱心里觉得死在自己心爱人的手里,永远得到了一个英雄的爱就足矣。阿朱的献身告诉我们真正的爱情就是相爱的两个人都为对方付出而不是索取。阿朱在爱情上的献身精神是萧峰最为动情的精神源泉,他曾经兴奋的对阿朱说:“我萧峰这条命,以后不仅是我自己的,还是阿朱的。”他和阿朱相爱的日子,是他一生中是最为幸福的日子。  

       是啊 ,如果萧峰知道那段正淳就是阿朱假扮的,他会下手吗。那么到底是谁杀死了阿朱?到底是谁毁灭了这美好的爱情呢?透过小说的一个个情节描写,我们发现,阿朱之死,是因为一场阴谋,这场阴谋是那个不近女色的萧峰一手导演的。马大元的夫人康敏是个所有男人都要为之倾倒的美女,可是偏偏萧峰却不卖这个账,连正眼也不瞧马夫人一眼,这就一下子激起了马夫人的仇恨之情。人与人之间产生了仇恨,这是一件可怕的事,仇恨像毒蛇似的可以把有价值的生命毁灭掉。

夫人本名叫做康敏,只因她嫁给了丐帮帮主马大元,她的名字也就成了马夫人。她比祥林嫂幸运的多,她没有嫁给贫苦的贺老六,而是嫁给了一个高层领导,也算是高干夫人了;她比繁漪幸福条得多了,马大元对她那可是言听计从,不像周朴园那样凶巴巴的。就是这样一个被高层领导倍加宠爱、被众多男人垂怜的女人,却被萧峰严重忽视了,说得严重一点,是被萧峰伤害了,而大英雄萧峰不知道,一个受伤害的女人是会报复的。在小说中,康敏是个重要的人物,这个人物是一个毁灭者,谁要伤害她,她就毁灭谁。她就是毁灭阿朱与萧峰爱情的罪魁祸首。那么她为什么会产生可怕的毁灭意识呢。这还要从她受伤害的童年说起。

七岁之时,康敏最渴望的事就是穿一件花衣裳,这对于漂亮的她来说是一种爱美的体现,但是因为家境贫穷她的愿望无法实现,好不容易父亲答应等家里的羊、鸡养大了,换了钱一定给她买花布做新衣裳。于是,从八月里她便用心地养着这些鸡、羊,天天想着穿上花衣裳时的情景。不料,十二月份的一个大雪之夜,这些鸡、羊竟然一下子给野狼偷吃了去。花衣裳的梦化为泡影,多少个月的辛苦就这样付诸东流。她的心被极大地伤害了。更让她受伤害的是,大年之时,只能眼巴巴地看着隔壁的江家姐姐穿着一身的新衣裳,而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受了伤害的心激起了她的报复心,除夕之夜,趁大人守岁之时,她便偷偷地潜入江家,神不知鬼不觉地将那件新衣裳剪粉碎。而她所得到的,正如她自己所言:我剪烂了这套新衣新裤之后,心中说不出的欢喜,比我自己有新衣服穿还要痛快。

我们看到,童年的康敏是受过伤害的。因为受过伤害她被激起了复仇的欲望,如果在日后她的创伤能够被抚平,那么她这种复仇欲望会渐渐平息的。但是可怕的命运却给了这个女人最不公平的待遇,在她少女怀春的年纪,她受到了人世间最惨痛的伤害,这伤害是一个男人,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给她带来的。这个人就是段正淳。康敏对段正淳爱的真诚,可是滥情的段正淳在满足了情欲之后却把她抛弃了,这一次感情的伤害比花衣裳给她带来的伤害巨大得多。段正淳对她的伤害激起了她更加强烈的复仇欲望,她由爱生恨,时时不忘杀之而后快。只是因为自己位卑,而段正淳势大,没有机会而已。她为什么嫁给了马大元,并不是她爱马大元,而是她要利用马大元的力量为自己复仇。我们从后来她委身白世镜的目的可以看出这一点。她在回答萧峰的逼问时说:“等白世镜当上了丐帮帮主,我自有法子叫丐帮和大理段氏结上了怨家,这,段正淳嘛,嘿嘿,迟早逃不出我的手掌。”后来阿朱假扮白世镜打探带头大哥的消息,康敏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实施了一个阴谋诱导乔峰去杀段正淳,可见在她心里,对段正淳有着怎样的切齿之恨。是这个始乱终弃的段正淳把康敏美好人性给摧毁了,是这个始乱终弃的段正淳把康敏人性中的复仇欲望给点燃了,让她变得人性扭曲,变得疯狂报复伤害她的男人。

 心中种下复仇之火的康敏在被萧峰伤害之后把满腔复仇之火是烧向萧峰这个不近女色的大英雄的。为了报复萧峰,康敏做了两件事情。第一便是揭破萧峰的身世之迷,并指称是萧峰杀害了马大元;第二便是向伪装成白世镜的阿朱透露“带头大哥”乃是段正淳。第一件事,康敏的目的是要萧峰做不成丐帮帮主,并使之成为武林的公敌。第二件事,康敏只是想假手萧峰杀了段正淳。这两件事对萧峰来说都是致命的,它点燃了萧峰心中的复仇之火,让这样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人性中沾染上了可怕的复仇欲望,最后因为复仇心切而自乱阵脚,才不听阿朱的苦苦劝告,要找段正淳复仇的,结果却自动钻进了马夫人设好的圈套。最终导致了阿朱的陨灭和他们爱情的被毁灭。

萧峰和阿朱寻到一家农家,买些米来煮了饭,又买了两只鸡熬了汤,饱餐一顿,只是有饭无酒,不免有些扫兴。他见阿朱似乎满怀心事,一直不开口说话,问道:“我寻到了大仇人,你该当为我高兴才是。”
    阿朱微微一笑,说道:“是啊,我原该高兴。”萧峰见她笑得十分勉强,说道:“今晚杀了此人之后,咱们即行北上,到雁门关外驰马打猎、牧牛放羊,再也不踏进关内一步了。唉,阿朱,我在见到段正淳之前,本曾立誓要杀得他一家鸡犬不留。但见此人倒有义气,心想一人作事一人当,那也不用找他家人了。”阿朱道:“你这一念之仁,多积阴德,必有后福。”萧峰纵声长笑,说道:“我这只手下不知已杀了多少人,还有什么阴德后福?”
    他见阿朱秀眉双蹙,又问:“阿朱,你为什么不高兴?你不喜欢我再杀人么?”阿朱道:“不是不高兴,不知怎样,我肚痛得紧。”萧峰伸手搭了搭她脉搏,果觉跳动不稳,脉象浮躁,柔声道:“路上辛苦,只怕受了风寒。我叫这老妈妈煎一碗姜汤给你喝。”
    姜汤还没煎好,阿朱身子不住发抖,颤声道:“我冷,好冷。”萧峰甚是怜惜,除下身上外袍,披在她身上。阿朱道:“大哥,你今晚得报大仇,了却这个大心愿,我本该陪你去的,只盼待会身子好些。”萧峰道:“不!不!你在这儿歇歇,睡了一觉醒来,我已取了段正淳的首级来啦。”
    阿朱叹了口气,道:“我好为难,大哥,我真是没有法子。我不能陪你了。我很想陪着你,和你在一起,真不想跟你分开……你……你一个人这么寂寞孤单,我对你不起。”
    萧峰听她说来柔情深至,心下感动,握住她手,说道:“咱们只分开这一会儿,又有什么要紧?阿朱,你待我真好,你的恩情我不知怎样报答才是。”
    阿朱道:“不是分开一会儿,我觉得会很久很久。大哥,我离开了你,你会孤零零的,我也是孤零零的。最好你立刻带我到雁门关外,咱们便这么牧牛放羊去。段正淳的怨仇,再过一年来报不成么?让我先陪你一年。”
    萧峰轻轻抚着她头上的柔发,说道:“好容易撞见了他,今晚报了此仇,咱们再也不踏入中原了。段正淳的武功远不及我,他也不会使‘六脉神剑’,但若过得一年再来,那便要上大理去。大理段家好手甚多,遇上了精通‘六脉神剑’的高手,你大哥就多半要输。不是我不听你的话,这中间实有许多难处。”
    阿朱点了点头,低声道:“不错,我不该请你过一年再去大理找他报仇。你孤身深入虎穴,万万不可。”
    萧峰哈哈一笑,兴起饭碗来空喝一口,他惯于大碗大碗的喝酒,此刻碗中空无所有,但这么作个模样,也是好的,说道:“若是我萧峰一人,大理段家这龙潭虎穴那也闯了,生死危难,浑不放在心上。但现下有了小阿朱,我要照料陪伴你一辈子,萧峰的性命,那就贵重得很啦。”
    阿朱伏在他的怀里,背心微微起伏。萧峰轻轻抚摸她的头发,心中一片平静温暖,心道:“得妻如此,复有何憾?”霎时之间,不由得神驰塞上,心飞关外,想起一月之后,便已和阿朱在大草原中骑马并驰,打猎牧羊,再也不必提防敌人侵害,从此无忧无虑,何等逍遥自在?只是那日在聚贤庄中救他性命的黑衣人大恩未报,不免耿耿,然这等大英雄自是施恩不望报,这一生只好欠了他这番恩情。   

眼见天色渐渐黑了下来,阿朱伏在他怀中,已然沉沉睡熟。萧峰拿出三钱银子,给了那家农家,请他腾了一间空房出来,抱着阿朱,放在床上,给她盖上了被,放下了账子,坐在那农家堂上闭目养神,不久便沉沉睡去。
     萧峰在得知自己的身世之后,复仇之火愈烧愈旺,任凭谁也无法阻挡。仇恨已经蒙蔽了他的双眼。所以尽管康敏的谎言破绽甚多,他却毫无觉察。在小镜湖畔他见了段正淳,本已起疑,但终于还是让复仇之火把清醒的头脑给烧糊涂了。他一步步钻入了康敏的圈套,也一步步走向了人性的黑暗,直到亲手打死自己最心爱的人。我们可以看到,萧峰和阿朱的爱情是被人类的复仇欲望给毁灭的。

夫人因为要报复伤害自己的萧峰而变得疯狂,萧峰因为要复仇而变得失去理智。复仇之心是人性中的杀手,可以把美好的人性变得扭曲起来。可以说《天龙八部》通过复仇欲望毁灭美好爱情的悲剧,写出了人性中复仇欲望的荒谬性和毁灭美好人性的本质。悲剧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朱和萧峰爱情的毁灭只能激起人们对美好人性的追求。

       爱情,你伤我好痛

              ——《白马啸西风》爱情悲剧试析

 

《白马啸西风》是金庸唯一一部以女性作为主角的武侠小说。虽然这部小说篇幅不长,也几乎从未被改编成电视剧或者是电影,但它在金庸的小说创作中的意义是无法替代的。金庸在《白马啸西风》中描写的少女李文秀,可以看作是中国传统女性的代表,在她身上,拥有一切中国女性的传统美德,比如说善良、勤劳、智慧、感情丰富、内敛含蓄等等,但她身上同样存在着因为这些美德所带来的必然的缺点,例如太过含蓄造成的幸福的流失,过于为他人着想而使自己的幸福和权利没有了保障,而且,她身上还具备着现代的中国女性知识分子所共有的一个特性:闷骚。正是由于这个特点,才导致了她爱情的悲剧,那么,李文秀本身以及关于现代知识女性的性格弱点的问题的探讨就具有普遍意义了。

    在讨论李文秀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李文秀的家庭出身。她的父亲是江湖上有名的侠客——白马李三。连后来搭救李文秀的计老人(也就是事实上的青年马家俊)也说:“白马李三,白马李三,那是横行江南的侠盗,怎地到回疆来啦?”,可见李三知名度之高。只是因为他有一副高昌故国的藏宝地图,一家人就被贪婪的武林人士苦苦追杀。他在腹背受敌,而且身受重伤的情况下,还能咬牙拼死奋战,手刃强敌,这份豪气,当真是武林中的大英雄、好汉子。当她的妻子恳求他为保全性命,将地图交出来的时候,李三想的不是地图不能丢,而是志气不能没有,这样的骨气,让读者为之动容,这也正是金庸在小说中一直强调的“士可杀不可辱”:

那少妇道:“他……他总该还有几分同门之情,说不定,我能求求他们……”那汉子厉声道:“难道我夫妇还能低头向人哀求?这马负不起我们三个。快去!”提身纵起,大叫一声,摔下马来。

这一摔,李三自己也知道,必定是不能活命,但他仍要这么做,这样的气势,让这个仅仅出场了一次配角人物变得有血有肉,非常感人。

   接下来,白马李三的豪情再一次被加强,除了感人,还十分地“铁血”。

那汉子蜷曲着卧在地下,一动也不动,似乎已经死了。一人挺起长枪,嗤的一声,在他右肩刺了进去。拔枪出来,鲜血直喷,白马李三仍是不动。领头的虬髯汉子道:“死得透了,还怕什么?快搜他身上。”两人翻身下马,去扳他身子。猛地里白光闪动,白马李三长刀回旋,擦擦两下,已将两人砍翻在地。

众人万料不到他适才竟是装死,连长枪刺入身子都浑似不觉,斗然间又会忽施反击,一惊之下,六七人勒马退开。虬髯大汉挥动手中雁翎刀,喝道:“李三,你当真是个硬汉!”呼

的一刀向他头顶砍落。李三举刀挡架,他双肩都受了重伤,手臂无力,腾腾腾退出三步,哇的一口鲜血喷了出来。十余人纵马围上,刀枪并举,劈刺下去。

面对这样的硬骨头,金庸最后只给了一句话来评论:“白马李三一生英雄,一直到死,始终没有屈服,在最后倒下去之时,又手刃了两名强敌。”

正直、不屈不挠的父亲,是李文秀的人生榜样,我们再看看她母亲是一个怎样的女人:

史仲俊鼻中只闻到一阵淡淡的幽香,心里迷迷糊糊的,又感到上官虹的双手也还抱着自己,真不相信这是真的。突然之间,小腹上感到一阵剧痛,像什么利器插了进来。他大叫一声,运劲双臂,要将上官虹推开,哪知她双臂紧紧抱着他死命不放,终于两人一起倒在地下。

她用自己和敌人的同归于尽的壮举完成了殉夫的义举,难怪连敌人都赞叹道: “想不到金银小剑三娘子竟然这般烈性。”

 李文秀就是出生在这样一个大侠之家,即使她在父母去世之前,只和他们生活了不到十年时间,但她从小的文化背景和教化,却让小小年纪的李文秀受益匪浅,所以,她身上的善良感动了计老人(马家俊),感动了少年苏普,这是她家传下来的美德。

我们这里只来看一看李文秀的爱情悲剧是如何造成的。

首先,她和苏普的第一次相遇,两个人都是很小的时候,应该算是青梅竹马,这样的情节在如今的偶像剧里比比皆是,不过金庸却没有把它写成是简单的爱情萌芽或者是具有传奇色彩的哥哥和妹妹的约定,他在儿童的天性的纯洁上,描画出一段美丽的友情。

李文秀的双亲去世,小小的李文秀十分痛苦,所以,这时孤单的李文秀只能一个人徘徊在空寂的草原,和歌喉动人的天灵鸟为伴。就是这美丽的天灵鸟,引出了一段美丽的相遇。

天铃鸟吃得很高兴,突然间啪的一声,长草中飞起黑黝黝的一件物件,将天铃鸟罩住了。李文秀的惊呼声中,混和着一个男孩的欢叫,只见长草中跳出来一个哈萨克男孩,得意地叫道:“捉住了,捉住了!”他用外衣裹着天铃鸟,鸟儿惊慌的叫声,郁闷地隔着外衣传出来。

在小女孩的心里,唯一能和她相伴的朋友遭到了劫难,生性善良的她怎能不挺身而出呢?

李文秀又是吃惊,又是愤怒,叫道:“你干什么?”那男孩道:“我捉天铃鸟。你也来捉么?”李文秀道:“干么捉它?让它快快活活的唱歌不好么?”那男孩笑道:“捉来玩。”将右手伸到外衣之中,再伸出来时,手里已抓着那只淡黄色的小鸟。天铃鸟不住扑着翅膀,但哪里飞得出男孩的掌握?李文秀道:“放了它吧,你瞧它多可怜?”那男孩道:“我一路撒了麦子,引得这鸟儿过来。谁叫它吃我的麦子啊?哈哈!”李文秀一呆,在这世界上,她第一次懂得“陷阱”的意义。

充满了正义感的李文秀,在男孩面前却微不足道,越是有人要抢她的东西,她越是不让,别人越是让她做什么,她越是不做,这就是小孩子典型的叛逆心理。这里的小男孩故意设下陷阱引天灵鸟上当,只是小孩子心性,但这也是否预示着,男孩早已不经意间,在女孩心中种下陷阱,让美丽的天灵鸟李文秀上钩,然后伤心一生呢?

李文秀道:“你把小鸟儿给了我,好不好?”那男孩道:“那你给我什么?”李文秀伸手到怀里一摸,她什么也没有,不禁有些发窘,想了一想,道:“赶明儿我给你缝一只好看的荷包,给你挂在身上。”那男孩笑道:“我才不上这个当呢。明儿你便赖了。”李文秀胀红了脸,道:“我说过给你,一定给你,为什么要赖呢?”那男孩摇头道:“我不信。”月光之下,见李文秀左腕上套着一只玉镯,发出晶莹柔和的光芒,随口便道:“除非你把这个给我。”玉镯是妈妈给的,除了这只玉镯,已没有纪念妈妈的东西了。她很舍不得,但看了那天铃鸟可怜的样子,终于把玉镯褪了下来,说道:“给你!”那男孩没想到她居然会肯,接过玉镯,道:“你不会再要回吧?”李文秀道:“不!”那男孩道:“好!”于是将天铃鸟递了给她。

男孩子狡黠、淘气,女孩子善良、大方,两个小主人公的形象很鲜明,而李文秀在放了天灵鸟后,一般的写法是两个小孩子从此“结仇”,谁也看不惯谁,但故事中的李文秀却没有埋怨男孩,而是和他做起了好朋友,这样的大度是很少见的。

李文秀的宽容不光体现在他对苏普小小错误的原谅上,更体现在她对苏普的父亲苏鲁克。

一个哈萨克人提起皮靴,重重踢了她一脚,粗声骂道:“真主降罚的强盗汉人!”

作为一个失去父母的孩子,受到如此欺辱,一般人一定会从此记恨一辈子,但在计爷爷和她讲了苏鲁克的经历以后她就轻易地原谅了这个欺辱她的大汉。

李文秀怔怔的听着,她本来也没怎么恨这个满脸胡子的哈萨克人,只是见了他凶狠的模样很是害怕,这时忽然想起,那个大胡子的双眼之中满含着眼泪,只差没掉下来。她不懂计老人说的,为什么大人的悲痛会比小孩子更深更多,但对这个大胡子却不自禁的起了同情。

就是这样的善良,为后文的情节和她悲剧命运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小李文秀对天灵鸟的爱护在男孩子看来却是愚蠢,而真正让男孩子放下戒心的,是李文秀无意中的赞赏,这也是她的善良的性格所形成的。我们可以看到,这里三番四次地用事实证明,李文秀的天性有多么善良,这也是金庸为了突出主角的个性所考虑的。

李文秀道:“你力气很大,是不是?”苏普非常高兴,这小女孩随口一句话,正说中了他最引以为傲的事。他从腰间拔出一柄短刀来,说道:“上个月,我用这把刀砍伤了一头狼,差点儿就砍死了,可惜给逃走了……便这样,两个小孩子交上了朋友。”

金庸对这个有趣的情节是这样解释的:哈萨克的男性的粗犷豪迈和汉族女性的温柔仁善,相处得很是和谐。在幼小的李文秀心中,虽然不懂得什么是爱情,但在内心伸出深处,已经感受到爱情的美好:

当她和苏普一起牧羊的时候,草原上常常飘来了远处青年男女对答的情歌。李文秀觉得这些情致缠绵的歌儿很好听,听得多了,随口便能哼了出来。当然,她还不懂歌里的意义,为什么一个男人会对一个女郎这么颠倒?为什么一个女郎要对一个男人这么倾心?为什么情人的脚步声使心房剧烈地跳动?为什么窈窕的身子叫人整晚睡不着?只是她清脆地动听地唱了出来,听到的人都说:“这小女孩的歌儿唱得真好,那不像草原上的一只天铃鸟么?”

李文秀和苏普,在性格方面很相配,这样的组合,在他们长大后会发生什么浪漫的故事,读者们很期待。

但爱得越深,最后如果受伤,也会伤得最重,长大后的她,同样拥有最动听的歌喉,却让自己成为最受伤的人:

那草原上的天铃鸟呢,也是唱得更加娇柔动听了。只是她唱得很少,只有在半夜无人的时候,独自在苏普杀过灰狼的小丘上唱一支歌儿。她没一天忘记过这个儿时的游伴,常常望到他和阿曼并骑出游,有时,也听到他俩互相对答,唱着情致缠绵的歌儿。这些歌中的含意,李文秀小时候并不懂得,这时候却嫌懂得太多了。如果她仍旧不懂,岂不是少了许多伤心?少了许多不眠的长夜?可是不明白的事情,一旦明白之后,永远不能再回到从前幼小时那样迷惘的心境了。

这一对比把李文秀得不到爱情,却偏偏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心情表现出来。虽然他们小时候在一起的时候并不长,可为什么李文秀就偏偏忘不掉苏普呢?为什么每每回忆起他们的过去,她就如此痛彻心扉呢?这都与李文秀小时候的经历有关。人渐渐长大,最重要的是父母,第二重要的是同龄人的朋友,而李文秀的父母已经去世,她没有了这第一种依靠,只能求助于第二种依靠。作为一个生活在哈萨克草原上的汉人,本来就是别人种族的异类,加上哈萨克人由于遭到汉人的袭击,受到重创,对汉人这个群体一种刻骨铭心的痛恨,造成了她身边根本没有什么朋友。而且,计老人在年龄上的差距,还有当时马家俊身为青年男子,根本就无法理解小姑娘在成长过程中心理上的种种变化和需求,因此也就给不了她心灵的慰藉,在这样的处境下,苏普的出现,就像冬天里的火焰,让李文秀感受到了童年的美好,人性的善良。

苏普和李文秀年纪相仿,又正直善良,讲义气,两人自然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人道“少年不识愁滋味”,幼小的李文秀就这样忘掉悲伤,再一次快乐起来:“在李文秀的梦里,爸爸妈妈出现的次数渐渐稀了,她枕头上的泪痕也渐渐少了。她脸上有了更多的笑靥,嘴里有了更多的歌声。”也许,这时的李文秀把苏普看作是好朋友,但在一件事发生以后,她的想法发生了变化,这件事就是苏普以身犯险,救她于危难。她和苏普一直快乐地相处,直到有一天,他们碰到了一头狼,狼很凶猛,咬住了李文秀,苏普和狼搏斗起来,把狼杀死。这个情节可不是一般程度上简单的英雄救美,李文秀此时的心情是什么样的呢。在她小时候,救过她命的有四个人,前两个是她的父母,因为救她而死于非命,第三个是计老人,李文秀一直很感激他,所以也把他当作了自己的爷爷,第四个就是苏普。

很多次险些死去的李文秀,对生的渴望一定非常的强烈,那么,苏普救下她,她就自然而然地把苏普当作自己的亲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人。这一段亲情很自然地转为两种情形:第一种,她把苏普当作了自己的哥哥;第二种,她把苏普当作了自己的恋人。因为女孩子比较感性,又较男孩子成熟得早,所以李文秀和苏普的关系就顺其自然地走上了第二条路:恋人。

以上就是李文秀和苏普的相遇、相识,说起来很简单,但要李文秀忘掉这段温馨的感情,却是很难。因为他们没能走到一起的原因,既不是由于苏普的背叛,也不是由于现实的阻力,总的一句话说,就是金庸在最后一段写道的:“可是哈卜拉姆再聪明、再有学问,有一件事却是他不能解答的,因为包罗万象的《可兰经》上也没有答案;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什么法子?”

可事实上,李文秀的悲剧不止在此,如果只把她的悲剧写到这个程度,那金庸就和一般的小说作者没什么区别了,可金庸恰恰不是,他在最关键的地方做了重要处理。

这让我想到了他在《天龙八部》里对王语嫣的处理,她和段誉最后相爱,只是因为落入枯井那一瞬间的事情,因为人性就是这样,困扰自己的往往不是别人,正是自己,所以,人最大的悲剧就在于此。王语嫣如是,李文秀如是,不同的是王语嫣放下了这段感情,走出了桎梏和枷锁,重新获得了人生;而李文秀到小说的结尾也没走出感情的怪圈。

李文秀的失恋,并不是由于第三者的出现。并不是阿曼的出现让苏普从此就忘了李文秀,移情别恋。这个故事的特殊正在于此,李文秀的失恋完全应该从自身找原因。苏普之所以能忘掉李文秀,是因为那是李文秀自己一手安排的,她自以为是为了苏普好,不料却害了自己。这其中有两个关键的情节让李文秀做了这个让她后悔一生的决定。

第一个情节,李文秀和苏普在制伏恶狼以后,被苏鲁克碰到,这时,苏鲁克对汉人深深的仇恨,儿子与父亲之间无法言明的亲情与代沟,让这一次的冲突很激烈:

突然刷的一声,苏普脸上肿起了一条长长的红痕,是给父亲用马鞭重重的抽了一下。苏鲁克喝道:“我叫你世世代代,都要憎恨汉人,你忘了我的话,偏去跟汉人的女孩儿玩,还为汉人的女儿拚命流血!”刷的一声,夹头夹脑的又抽了儿子一鞭。苏普竟不闪避,只是呆呆的望着李文秀,问道:“她是真主降罚的汉人么?”苏鲁克吼道:“难道不是?”回过马鞭,刷的一下又抽在李文秀脸上。李文秀退了两步,伸手按住了脸。

苏普给灰狼咬后受伤本重,跟着又被狠狠的抽了两鞭,再也支持不住,身子一晃,摔倒在地。苏鲁克见他双目紧闭,晕了过去,也吃了一惊,急忙跳下马来,抱起儿子,跟着和身纵起,落在马背之上,一个绳圈甩出,套住死狼头颈,双腿一挟,纵马便行。死狼在雪地中一路拖着跟去,雪地里两行蹄印之间,留着一行长长的血迹。苏鲁克驰出十余丈,回过头来恶毒地望了李文秀一眼,眼光中似乎在说:“下次你再撞在我的手里,瞧我不好好的打你一顿。”

这时,李文秀的心理起了波澜:“倒不害怕这个眼色,只是心中一片空虚,知道苏普从今之后,再不会做她的朋友,再也不会来听她唱歌、来听她说故事了。”

她担心的,是苏鲁克不让苏普来找自己了,不过,这个层面上,她是可以找到解决的办法的。如果他不来找自己,自己可以去找他嘛。这样,只要躲过大人的视线就可以了,李文秀这时还是心存希望的。

但第二段情节则彻底改变了李文秀的心态:

“你的狼皮拿去送给了哪一个姑娘?好小子,小小年纪,也懂得把第一次的猎物拿去送给心爱的姑娘。”他每呼喝一句,李文秀的心便剧烈地跳动一下。她听得苏普在讲故事时说过萨克人的习俗,每一个青年最宝贵自己第一次的猎物,总是拿去送给他心爱的姑娘,以表示情意。这时她听到苏鲁克这般喝问,小小的脸蛋儿红了,心中感到了骄傲。他们二人年纪都还小,不知道真正的情爱是什么,但隐隐约约的,也尝到了初恋的甜蜜和苦涩。“你定是拿去送给了那个真主降罚的汉人姑娘,那个叫做李什么的贱种,是不是?好,你不说,瞧是你厉害,还是你爹爹的鞭子厉害?”只听得刷刷刷刷,几下鞭子抽打在肉体上的声音……这时每一鞭都如打在她的身上一般痛楚。“苏普的爹爹一定恨极了我,自己亲生的儿子都打得这么凶狠,会不会打死了他呢……”“他打得这样狠,一定永远不爱苏普了。他没有儿子了,苏普也没有爹爹了。都是我不好,都是我这个真主降罚的汉人姑娘不好!”忽然之间,她也可怜起自己来。

苏鲁克教训儿子,本来和李文秀没关系,只是父亲和儿子的一种特殊的交流方式。书中说:“像苏鲁克这一类的哈萨克人,素来相信只有鞭子下才能产生强悍的好汉子,管教儿子不能用温和的法子。他祖父这样鞭打他父亲,他父亲这样鞭打他,他自己便也这样鞭打儿子,父子之爱并不因此而减弱。男儿汉对付男儿汉,在朋友和亲人是拳头和鞭子,在敌人便是短刀和长剑。”父亲不会打死儿子,儿子也不会不理父亲,但李文秀对游牧文化知之甚少,她误以为苏普是要被苏鲁克打死了,她的心就更痛了,从而产生了对自己的怀疑。

北京大学的孔庆东教授,是从单相思的角度上来定位李文秀对苏普的恋情,我则从李文秀思想转变,和如何造成这出爱情悲剧的根源上来研究。李文秀思想的转变,并不是被苏鲁克的鞭子强迫的,也不是为苏普被鞭打伤心难过的,而应该定位在她的自我怀疑。遇到危机,首先应该分析危机,然后找出解决的方法,而不是自怨自艾,自我怀疑。自我怀疑是心态不良的表现,是最让人慌乱阵脚的弱点。

中国文学史上不乏这样的形象,最典型的就是《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林黛玉在贾府谨小慎微,深尝寄人篱下之苦,对于宝玉的爱,她始终是不信任,总是使性子,她这样的心态就源于自我怀疑。所以,她的一系列做法只能让误会加深,让彼此的距离越来越远。无论是送朱花的,还是见到薛宝钗身上玉佩时的寒酸,这些都是源于对自己的不敢肯定和猜疑的心理的。

我们看外国文学史上的作品,女主人公凡是遇到不公的待遇,总是不相信命运,奋起反抗,《巴黎圣母院》的艾斯米拉达是这样,《卡门》里的卡门是这样,《傲慢与偏见》里伊丽莎白是这样,《简爱》中的简爱也是这样,她们面对困境,总是坚定地相信自己,然后从自己的原则出发,去处事,去争取自己的幸福,而中国的女性则截然不同,面对社会的压力,人们的不解,她们反而开始从自己身上找问题,殊不知问题根本就不出在自己身上。所以,这样鸡蛋里挑骨头的做法,只能让自己更加低落、寒酸、不为人理解,自己的行为更加闷骚,不被社会认同,而且也不为最关心的人认同。

面对不公,不是反抗,而是妥协,自以为是地妥协,这就是中国女性,尤其是女性知识分子的悲哀。西方国家的冒险精神,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依然要挽回败局的探险的精神,让西方国家的女子更加具有创造性,挑战世俗社会的精神,而不是一味被男权压抑下,女性的自我否定。

李文秀就是鉴于这样的自我否定,选择了一条“不归路”:

她不能再听苏普这般哭叫,于是回到了计老人家中,从被褥底下拿出那张狼皮来,看了很久很久。她和苏普的帐篷相隔两里多地,但隐隐的似乎听到了苏普的哭声,听到了苏鲁的鞭子在辟啪作响。她虽然很喜欢这张狼皮,但是她不能要。“如果我要了这张狼皮,苏普会给他爹爹打死的。只有哈萨克的女孩子,他们伊斯兰的女孩子才能要了这张大狼皮。哈萨克那许多女孩子中,哪一个最美丽?我很喜欢这张狼皮,是苏普打死的狼,他为了救我才不顾自己性命去打死的狼。苏普送了给我,可是……可是他爹爹要打死他的……

苏普和阿曼的牵线人是谁?是李文秀。这是一场李文秀亲自导演的爱情悲剧,她亲自将最爱的人推向了别的女人的怀抱,最可悲的是她心甘情愿,自以为为了苏普好。世界上最可悲的事,不是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地爱上了别人,应该是你深深爱着的人,却被你推向了别人的怀抱无法回头,直到你意识到,才发现已经晚了。

我们可以想象,李文秀还有三种选择,第一种,她小时候就明确向苏普表白,人品正直、天性善良的苏普决不会就此忘掉李文秀,去找了阿曼;第二种,她长大以后看到苏普和阿曼在一起,这时候的苏普不再会受到父亲的威胁,她可以光明正大地找他了,即使苏普已经和阿曼在一起了,她仍然可以试一试,用各种方法。例如,她在高昌迷宫中好几次都可以不挽救阿曼,把她置于死地;她完全可以不从汉人强盗手中抢来阿曼,让苏普就此和阿曼天涯永隔,不可能在一起,但是她善良的性格使她不可能这样选择;第三种,在小苏普来找她时,她开门和苏普说明一切原委,说出子的苦心,想出对策,和苏普和好如初,但相反,她却狠狠地关上门,自己躲在门口痛哭。

从小到大,她有很多机会说出自己的爱,但李文秀没有。小时候她的借口是怕苏鲁克打苏普,长大了她的借口是,人家都在一起了,我怎么能插足?再后来她的借口是,阿曼遇难,怎能见死不救?又怎能看到苏普伤心?金庸塑造这个人物的心理是复杂的:他一方面对李文秀善良、侠义的个性是赞美的,但是他又为李文秀因善良失去幸福而悲凉。其实这部小说是个问号,不是句号。金庸善于写句号,这与他乐观主义的人生观分不开,但是在这部小说中他却被自己塑造的人物给难住了。于是他干脆画了个问号。这是金庸最悲情的小说,他在反思爱情与人性弱点的关系,其伤感、悲凉、痛楚是他小说中少有的,这其实是一种现代主义精神,与后来萧峰的悲剧一脉相承。可惜作为一个深受中国文化影响的作家,他永远充满了乐观主义,悲情只能偶尔光顾他的心灵,要想让他把悲情唱得像张爱玲一样如醉如痴,那是不可能的,这也使金庸的小说失去了一次与世界文学同场竞技的机会。

李文秀是善良的,也是侠义的,但是她的人性中却缺少一种为争取幸福而顽强进取的精神,她一辈子生活在借口和对自己的谎言和欺骗中,无法得到幸福,这才是真正的悲剧所在,大概,《古兰经》上也没有答案,如果一个人不敢大胆追求,她怎样才能得到幸福。透过李文秀这种个性实际上金庸写出了我们民族性格当中的缺失,这与鲁迅追索国民性有异曲同工之妙。

虽然选择了放弃,但李文秀在内心里还是没有放下。她还是惦记着苏普,以至于,在书的末尾,她和白马慢慢回到中原,

白马带着她一步步的回到中原。白马已经老了,只能慢慢的走,但终是能回到中原的。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不去争取,也不去遗忘,这种尴尬的境地正是人生最大的悲剧。

 

 

 

 
                  奥斯丁:读懂爱情的女作家

       

    奥斯丁这个名字是与女性的独立分不开的,也是与英格兰民族的独立精神分不开的,她用生命和激情创造的精神财富鼓舞着我们去为人的尊严而生活。从20世纪初开始,奥斯丁被“简迷”们称为“圣简”,“简迷”们开始收藏她的手稿、信件和初版书、重修她的故居;来自各地的游客纷纷要求追寻简的足迹,她被称为英格兰的文化遗产。1995年全球性的奥斯丁狂热开始,其诱发原因是当年BBC拍摄的电视连续剧《傲慢与偏见》,这部作品一下子在英国造成轰动,引发一系列的改编热潮。一两年内,相继出现了华人导演李安导演的电影《理智与感情》、两个版本的《艾玛》、电影《劝导》等等。她本人的经历也几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
     2003年4月,英国全国广播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举行了一次民意调查,排出了“世界最受读者喜爱的二百部小说”,其中前40部中就有奥斯丁的三部,而《傲慢与偏见》则排在所有经典作品的最前列!据了解在美国《傲慢与偏见》也是中学生的必读书。美国当代文学批评家艾德蒙·威尔逊曾这样评价她:“一百多年来,英国曾发生过几次趣味上的革命,文学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望,唯独莎士比亚和简·奥斯丁经久不衰。”

可是奥斯丁在活着的时候是很不幸的,她的小说出版后,不被人理解;在她的小说出版后的非常漫长的一段时间里,她也始终是孤寂的,虽然她的小说大受欢迎,可是在文学史上,却没有她的地位,他被认为是通俗的,没有资格登大雅之堂。奥斯丁的孤独是她不屈服世俗的独立精神的孤独。这不是她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奥斯丁出生于英国汉普郡史蒂汶顿郊区一个牧师家庭,她的家庭经济状况不错,基本属于小康。兄弟姐妹共八人,奥斯丁排行第六。可惜的是她没有机会进过正规学校,只是九岁时,曾被送往姐姐的学校伴读。她的姐姐卡桑德拉是她毕生最好的朋友。奥斯丁的思想受家庭和她居住的乡村影响很大,奥斯丁的启蒙教育更多的益于她的父亲。她父亲身上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她关注社会人生起了决定作用。她们一家长期居住的乡村封建保守势力还没有退出历史舞台,她生活的圈子很小,所接触的主要是中产阶级和牧师。这些对奥斯丁的思想和创作视野有很大的制约。她爱好写作,还在十一、二岁的时候,就已开始以写作为乐事了。 

奥斯丁的作品都取材于英国乡村,而正如她自己所言,作品大多是描写乡村的生活,平静而优雅,没有风起云涌的政治变革,没有激烈冲突的战争场面,有的只是教区的宁静,乡村里的漫步、野餐、聚会、婚姻、互访等生活小事。但是优秀的作家往往是带着镣铐跳舞,小题材恰恰可以写出大作品。我们看到的事实就是这样,因为生活视野的狭小,奥斯丁没有选择自己不熟悉的重大题材,因为生活视野不大,她没有把思考的目光投向更广阔的人生,而是发挥自己的优势,集中力量去思考女性的命运。可以说,奥斯丁通过这些细小的琐事,展现了英国的社会文化是怎样塑造了英国女性的性格和命运。

奥斯丁是英国19世纪初期杰出的小说家。从1811年至1817年,奥斯丁先后发表了六部小说,分别是《理智与情感》(1811,原名《埃利诺与玛丽安》),《傲慢与偏见》(1831,初稿取名《初次印象》),《曼德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5),《诺桑觉寺》(1817),和《劝导》(1817)。乡绅文化是奥斯丁瞩目的焦点,她对它的感情很复杂,她既看到了乡绅文化对女性独立性的束缚,也同时赞美了达西这样的有教养的乡绅。奥斯丁以细腻的笔调为读者勾勒出当时英国女性爱情被乡绅文化伤害得令人痛心疾首的画面,也把英国女性敢于蔑视金钱,大胆追求爱情的美好人性展示在我们面前。可以说她对英国乡绅文化做了深刻的解剖。

《理智与情感》通过埃莉诺和玛丽安两姐妹的婚姻故事,赞美了理性精神。姐姐埃莉诺在婚姻的选择上,克制着自我的情感,而把理智放在第一位。妹妹玛丽安则把情感的满足作为选择婚姻的第一考虑,可是最终她为自己冲动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劝导》是她最后一部小说。写的则是女主人公由“理性”向“感情”转变而后获得幸福的艰难历程。女主人公安妮年轻的时候听从罗塞尔夫人的“理性”的劝导,冷落了追求她的平民文特沃斯,可是理性的决定没有为安妮带来任何的幸福感,反而给她带来长达八年的思念和痛苦,险些断送了青春。八年后,安妮与文特沃斯再度相遇,“情感”终于无法再压抑,安妮坚决排除了“理性”的误导,同文特沃斯恢复交往,重燃旧情,终于迎来幸福的婚姻。

《傲慢与偏见》是作者的代表作,在这部作品里,奥斯丁描绘了一系列被英国社会文化塑造出来的各色少女形象。其中,伊丽莎白的形象最为突出,成为文坛上的经典形象之一。伊丽莎白不仅是书中最为光彩夺目的女性形象,也是作者心中的最爱,她强烈的自尊的个性寄托着作者对爱情和自尊关系的深刻思考。  伊丽莎白是贝内特家的二小姐,她的自尊在她的性格中占有压倒一切的位置,特别是在婚姻问题上她的这种自尊表现得极为突出。在有地位有金钱的柯林斯低声下气地向她求婚时,只因为她不喜欢这个迂腐的男人,就当面拒绝了他。要知道,在当时的英国,对于没有财产的女性来说,这是一桩合算的婚姻。更为让她自尊心得以满足的是,这个男人还主动向她求婚。从这一婚姻选择来看,伊丽莎白对婚姻中的爱情因素很是看重。这与小说中的夏绿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没有财产的夏绿蒂虽然也不爱柯林斯,但是她为了找一个吃饭的地方,就毫不犹豫地嫁给了他。伊丽莎白最后选定的爱人是爱着她的达西,其实她和达西开始对彼此的印象都不好,因为她不满达西的傲慢,只有她最后得知达西的傲慢不是真正的傲慢,而达西对她也是爱的很真诚的情况下,她才对这桩婚姻心满意足。这部小说一方面写出了爱情被金钱主宰的悲哀,另一方面也写出了女性独立才可以赢得真爱的主题。    
  奥斯丁为什么会把金钱与婚姻的思考作为一个重大的问题,在她的小说中进行很严肃的思考呢。这是因为在她生活的时代,也正是乡绅阶层的权力,影响和声望最鼎盛的阶段,乡绅文化的影响无处不在,在乡村,财产都掌握在乡绅手中;婚姻同样是这样,也是乡绅占有主动性,他们对婚姻具有生杀大权。《傲慢与偏见》的篇首就是这样一句话:“有钱的单身汉必定要娶一个太太,这是一个真理。”这是对乡绅文化的绝妙嘲讽。由于乡绅占有财产,因此,对于没有生活来源的女性来说,为了保证婚后不至于挨饿,她们必须寻求能给她们提供财产的婚姻。如果这种婚姻拥有爱情更好,如果没有爱情,也就可以凑合。

 拥有了金钱和地位的柯林斯,是个傲慢无比又冥顽不灵的乡绅,就因为他有了乡绅的地位,他就可以像挑牲口似的在贝内特家随便挑选自己可意的妻子。一开始他当然选中了其中最漂亮的简,但还没来得及求婚,班纳特太太就暗示他自己的大女儿已经被另一个乡绅选中了。柯林斯只得退而求其次,把目标转向了贝内特太太的二女儿伊丽莎白。可是他却遇到了具有独立精神的伊丽莎白的迎头痛击。有着乡绅优越感的柯林斯根本不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他厚颜无耻地说:“亲爱的表妹,请允许我说句不自量力的话:我相信你拒绝我的求婚,不过是照例说说罢了。尽管你有许多吸引人的地方,不幸你的财产太少,这就把你的可爱、把你许多优美的条件都抵消了,不会有另外一个人再向你求婚了,因此我就不得不认为:你这一次并不是一本正经地拒绝我,而是仿效一般高贵女性的通例,欲擒故纵,想要更加博得我的喜爱。”这就是乡绅文化的占有欲。奥斯丁是个独立意识极强的女作家,她对乡绅文化利用金钱来主宰婚姻的悲剧深恶痛绝。乡绅文化哺育出来的柯林斯在伊丽莎白这里打了败仗之后,优越感更加狂妄,他再次更换婚姻候选人,这次他轻而易举地取得了成功。在卢府的家宴上,一心想从乡绅那里得到储藏室的夏绿蒂小姐主动出击,有意逗引,柯林斯的优越感得到了极大地满足,第二天一大早就赶去求婚。这是对乡绅文化毁灭婚姻的血泪控诉。

   今天重读奥斯丁的小说,那漫不经心的讽刺,那睿智幽默的语言,那峰回路转的情节,那带着生命激情的有着高贵灵魂的人物,都会深深地打动着我们,让你感觉到她的笑,她的泪,她的烦恼,她的叹息,甚至她嘴角神经质的微微一颤。多少年来,人们试图揭开这个才女的灵魂,看看她为什么能够迷倒一代又一代读者。

看到她笔下一个又一个的有情人终成眷我们会心驰神往,可是我们无论如何也想不通,美丽多情的奥斯丁竟会是一个终其一生都守候在闺房的独身主义者。浏览过她周围人对她的评价,竟说她是一个做作的人。沉思了数月有余,我才渐渐明白,我最钟情的作家原来也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她的性情就像冰天雪地里燃起的幽蓝色火焰,是一个有时连她自己也难以琢磨的矛盾中的舞动精灵。因为她的内心时时刻刻处在矛盾当中。

    奥斯丁写过许许多多动人的爱情故事,自己却从未步入过婚姻的殿堂。纠其原因,我们不能把它简单地理解为独身主义,症结正是她矛盾的婚姻观。她的婚姻观大概有如下几点:

    其一,当时的英国女人们结婚的目的大多数是为了得到物质上的保护,而奥斯丁恰恰出生在一个既不太穷,又称不上富有的中产阶级家庭。她的家庭中有慈爱的父母,友爱的兄弟姐妹,大家济济一堂,并不会体会到如今天独生子女一样的孤独寂寞,有父母的关心,兄弟姐妹的照顾,她大概经常很满足,很快乐了吧。

    她的家庭有比较稳定的收入,奥斯丁自己也有一点微薄的稿费,靠着这些来源过日子,她虽然不能得到嫁入上流社会所能得到的锦衣玉食,但至少粗茶淡饭,也能衣食无忧。不至于还达不到温饱水平,至少也是个小康。所以,她有自由选择嫁与不嫁的物质权力。

    其二,奥斯丁的不嫁,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有一位知己的好姐姐。奥斯丁的姐姐卡桑德拉是一位善解人意的淑女。她温和的性格,聪明的头脑和优雅的举止,使奥斯丁这位从不轻易赞扬别人的清高的作家深深折服。奥斯丁所有的心里话,所有的秘密和隐私,全都会向她心中这位最高贵的姐姐倾吐,我们从她和姐姐的信中就会找到答案。傲慢与偏见中的大姐简,虽然用了作者自己的名字,但这个人物的音容笑貌,性情脾气,都有她的亲爱的大姐的影子。

    正如《爱玛》中写到的爱玛的家庭教师兼亲密伙伴一样,她不愿“远嫁”,是否就是舍不得离开这个从小一起长大,对她亦师亦友,亦母亦姐的卡桑德拉温暖庇护的肩膀?亦或是在姐姐未婚夫溘然离世,决定终身不嫁后,奥斯丁也看破红尘,心甘情愿陪着她不幸的姐姐?这些我们都无从知晓,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奥斯丁的不嫁,与她的姐姐独守空房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其三,她外表坚强果敢,实际内心却温柔含蓄,这使她在幸福的关键时刻错失良机而遗憾终生。她的初恋,奥斯丁家中的朋友,汤姆·勒弗洛伊,曾经追求过她,也确使她芳心暗动。可是好景不长,当汤姆不得不离开时,奥斯丁的含蓄和羞怯,让她把心中久久藏着的“我爱你”三个字含着泪咽下了肚子。而汤姆也最终没有提出求婚的请求,使得一对恋人劳雁分飞。

    望着汤姆渐行渐远的背影,奥斯丁只是叹了口气,不无讽刺地说:“他根本没有爱过我,只是我自作多情,现在我只有反过来嘲笑自己罢了。”她只能用这种假设来聊以自慰,假装自己根本没有在乎过。一笑而过,换来的却是刻骨伤痛。正如《傲慢与偏见》中伊利莎白的好友卡罗蒂说的:“要是一个女人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也用这种技巧遮遮掩掩,不让他知道她对他有意思,那她可能就没有机会搏得他的欢心。”正是奥斯丁自己说过的话,却在她身上得到了残忍的体现。

    从古至今,文人自古便是如此,他们善于把自己炽热的情感深深埋藏于内心,等待着被白马王子(白雪公主)发现或拯救。殊不知那样的事仅仅发生在童话故事中,现实生活是很少见的。他们闭住了自己的口,紧锁了心门,以至于让有情人也无法打开。这样的含蓄,这样的忍让,会给自己带来多少好处,他们从不考虑。生活中,机会都是靠自己来把握,错过了就不会再来。爱情也是一样,就如同盛开的蓓蕾,虽然美丽,却容易凋谢,每个人都得小心地保护它。正如易中天所说的,错过了爱情也就错过了人生,我们的幸福,要靠自己来争取。谁见得,大胆奔放的表达就有失淑女的风度。 

    其四,奥斯丁是个作家,她所有的梦想与希望,失望与落寞都可以流露在笔端,而不会郁郁闷在心里。这既是作家的优点,也是他们的缺陷,写作既帮助他们疏解了心中的郁闷,也使他们在很大程度上退回内心,过着不食人间烟火的生活。所以,每当心情不快,或是十分高兴的时候,奥斯丁都会拿起笔,走进她的幻想世界,创造一系列栩栩如生的人物,来娱乐自己,同时,也给我们后人留下现如今可以追念她的鲜活的文字。

    其五,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可能始终没有出现。当观看新版《傲慢与偏见》电影时,达西在音乐声中缓缓走来,观众们都百感交集,连影片的化妆师都说,我宁愿这是故事中的人物。小说中的人物是作家创造的,就如同自己的孩子,没有一个作家能不爱惜的。可想而知,连观众都这么喜欢剧中的达西,何况奥斯丁自己呢。她不仅喜欢这个人物,而且很可能把这个有血有肉的男主角当成自己心中理想的配偶了。要知道,她当时创作《傲慢与偏见》时,只有二十二岁芳龄啊。谁知道她写的是不是自己心中的王子呢。但要知道,现实生活中这样既有财有貌,又有德有才,而且侮辱过他还不生气的,宽宏大量的忠实男子可是凤毛麟角。可见,奥斯丁要想找到达西这样理想的伴侣,要比她创作这部流芳后世的经典小说还要困难,所以,她也就不得不独身了。

其六,她生活的范围太过狭小,使她没有机会去接触更多的男人。是的,奥斯丁一生活动的范围是很小的,这是个不小的缺失,使她失去许多出嫁的机会。

但奥斯丁并不是一个冷漠无情,看破红尘的隐士,相反,她内心中充满火一样的激情,就像那奔腾的江河要咆哮着汇入大海,二十二岁的如花年华,怎能不怀春?她也沉迷于美好爱情的幻想。有了对爱情的美好幻想,自然不吐之不快。于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便诞生了。《傲慢与偏见》中独立有思想的伊利莎白,不正是奥斯丁本人的化身么?她追求爱情,但决不能以自尊和人格独立作为牺牲。她嘲笑一切可笑的事物,嘲笑人们愚蠢,虚荣,自以为是的缺陷,同时,也大胆地拒绝了有权有势的达西的求婚。这才使得达西不仅重新认识了伊利莎白,也重新认识了自己,改正了傲慢的毛病。她的小说中,虽然门第相差悬殊,但两人终于突破了心灵上的重重阻碍而走到了一起,奥斯丁的愿望是多么单纯可爱,多么令人起敬。

    虽然我们不能说《傲慢与偏见》就是她的自传,伊利莎白就是她本人,但我们至少可以承认,伊利莎白身上有许多奥斯丁的影子。只有有感情的人才能创作出令人感动的作品,一个作家必须具有饱满的情感。同样,奥斯丁就是这样一位作家,用自己的灵魂铸就了这不作品。正如蒲松龄用创作狐仙的故事来填补自己对现实的不满,救赎自己的灵魂,奥斯丁也是一样。

 

 

 女性如何把握爱情玄机

             ——解析奥斯丁小说《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是显示奥斯丁才女风范的作品,在美国它是中学生的必读书。我觉得这部书可以作为当代女性爱情圣经来研读。

  这部小说的主要冲突是男女主人公的爱情冲突,抓住了这一冲突,就抓住了小说的倾向性。男主人公达西,是一个有钱有势的乡绅公子,女主人公伊丽莎白,是一个小乡绅的女儿。他们俩的爱情费了好大的周折,只有真正相知了,才擦出爱情火花。正应了那句话:爱情是甜蜜的折磨。与此同时,小说中还同时写了另外三个爱情故事,分别是宾格莱和简,柯林斯和夏绿蒂,韦翰和莉迪亚。这三个爱情故事各有各妙,是为达西和伊丽莎白爱情故事做衬托的,作者是为了彼此进行对照,从而突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之美。我们应该承认,在女性很不受尊重的十八世纪,奥斯丁在作品中把女性描写得同男性一样具有知识和很高的智慧,并且在婚姻上有着近乎妄自菲薄的自主意识,傲慢地要求得到男性的尊重与真爱,这是令人匪夷所思的一件事,也是让女性读者大呼过瘾的一件事,因为她改变了男性作家笔下被简单化、鄙夷化、矮化了的女性形象,为后来的女性作家开辟了一条突出重围的道路,在广大读者的心上刻下了遗世独立的种子。《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的最大贡献是为世界文学画廊增添的一个具有独立精神的女性形象。

为了更好地解读伊丽莎白的独立精神,我们先来看柯林斯师和夏绿蒂的爱情故事。透过这个爱情的参照,我们才可以更好地领略伊丽莎白的可贵和可爱。

    柯林斯是贝内特先生(伊丽莎白的父亲)的表侄。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他也是贝内特先生的限定财产继承人。这个男人可不是个没有生命力的角色。他初看上去有点猥琐,有些笨拙可笑,是个相当滑稽的男人,在女性眼里缺少那么一股子阳刚气概。如果就此认为他不可依靠,那就错了。因为他还有另一面可靠的地方,那就是他在生存智慧方面颇具才华,他的最大特点是特别攻于心机,善于逢迎。他知道自己地位卑贱,在乡绅主导一切的时代,生存起来艰难异常,于是就选择了一条攀龙附凤的大道,这条路他走得很好,很快就得到了一个叫凯瑟琳夫人的大贵族的提携,从而得到了教区牧师的肥缺,因而也就开始变的妄自尊大,白命不凡。你看他凭着逢迎的才华,占有了好的地位和大批的钱财,他的身价倍增,成了待嫁女眼中的绩优股。这个绩优股的野心是要在爱情上也占有一个绩优股,于是他看上了贝内特家的二女儿伊丽莎白。没想到伊丽莎白这个绩优股不识相,压根儿就没有看上他,拒绝了他。按理说这个挫折够大了吧,可柯林斯毫不在乎,他相信他这个绩优股一定会占有一个绩优股的。结果最后是心想事成,他找到了伊丽莎白的好朋友夏绿蒂。夏绿蒂是个绩优股,她和伊丽莎白一样,是个才女,家庭教养也不错。

   夏绿蒂当然是个才女,她对自己的未来计划得很周详,她的生存智慧也是一流的,她知道,她父母的家,不是她的家,这里只是个临时睡觉的地方。她很清楚自己未来的路在什么地方,她必须为自己找个永久睡觉的地方。要达到这个目标,在当时女性没有工作机会的年代,只有一条路摆在她面前,就是找一个男绩优股,嫁给他。对于这个绩优股她费尽心机,可是在她生活的那个偏僻的地方,绩优股寥寥无几。寻寻觅觅,也没有成功,结果就成了剩女,怎么办?她想如果有一个绩优股摆在她面前,她一定会冲上去。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终于等到这一天。柯林斯是怎样一个男人,她很清楚,但夏洛蒂现在的第一要务是找一个永久睡觉的地方,如果她还犹豫就真的剩下了。于是他走进了柯林斯的家。小说有一句话震撼人心,“嫁人是她唯一体面的出路,虽然未必幸福,却是一个能确保她不致挨冻受饥的储藏室。”人生就是一张茶几,上面摆满了悲剧。是啊,夏绿蒂的人生茶几上,就摆满了悲剧。我不由得想到哈姆雷特的一句话,弱者啊,你的名字是女人。夏绿蒂被生存难题压榨出的软弱,该有谁负责呢。

  夏绿蒂的人生是个悲剧。不过,好在这个故事是一个插曲。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故事才是作者想要讲的故事。是一个真爱的故事。真爱不可得,这是中国女作家张爱玲的痛苦经验。她的笔下没有爱情,只有有不可控制的欲望,这使她的作品充满了爱情的悲凉意味。可是具有独立精神的奥斯丁则对人生没有这么灰暗的理解,她始终相信人生是有爱情的,只不过这种爱情必须以女性的独立为原则。所以奥斯丁为了把人生美好的理念传达给读者,就把伊丽莎白与达西这段美好的爱情故事作为了小说的主线,从而张扬了独立精神。张爱玲写的是爱情的怅惘,奥斯丁写的是爱情的希望。

 这段爱情故事充满了波折,达西是真心爱着伊丽莎白,愿意为她负责到底;可是伊丽莎白被他表面的傲慢搞得义愤填膺,对他有了误会。作者对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相知故意设置了很多的障碍,强化了相知在爱情中的地位。

  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相遇是在一个乡村的舞会上。故事的开始是他随朋友,一个年轻的贵族宾格莱,一起来到乡下的尼日菲尔德庄园,目的是要在尼日菲尔德庄园附近的浪伯恩看看有没有可做老婆的绩优股,那个时候,男女交往的方式就是跳舞,爱情往往是在舞会上发生的,于是宾格莱就决定在自己的庄园举行舞会。在舞会上,达西对众人的殷勤讨好不屑一顾。只跟朋友宾格莱的妹妹跳舞,谢绝同其他女士跳舞。因为他不相信这个小小的乡村会有绩优股,当宾格莱说到伊丽莎白的时候,他将伊丽莎白打量一番后冷冰冰地说:“她还说得过去,但还不至于漂亮得让我动心,况且我现在也没有心情去成全被别的男人冷落下来的女士。” 然后,只是在场内踱来踱去,偶尔和他自己的朋友熟人说一两句话。

 傲慢的达西惹怒了自尊的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聪明伶俐,活泼可爱,是美女,更是才女,是不可多得的绩优股。在她听到了达西对自己傲慢的评价时,出于维护自己的尊严目的,对达西这个傲慢的贵族产生偏见。她说:“他确实有资格骄傲,如果他不伤害我的自尊的话,我倒是能原谅他的骄傲。”

 这次相遇他们都错过了一次相知对方的机会,但是老谋深算的贝内特太太让伊丽莎白有了在达西面前展示自己的机会。经过一段相知的日子,达西的凡心被打动了,他渐渐地发现伊丽莎白这个绩优股太不一般,秀丽的容貌,轻盈的体态,尖刻的言语,无处不在的自尊,所有这一切都是达西喜欢的。尤其是伊丽莎白那机灵的头脑和她高贵大度的气质更是深深吸引了他。作品是这样写他对伊丽莎白的好感的。

达西突然发现,她那双乌黑发亮眼睛的美丽表情,使她的脸显得异乎寻常的聪慧。紧接着这一发现之后,是其他几项同样气死人的发现。尽管他以吹毛求疵的眼光发觉,她的体形不止一处生得不十分匀称,他不得不承认,她体态轻盈,惹人喜爱;尽管他断定,她的举止风度不是上流社会风行的举止风度,但她那潇洒自如,嬉戏活泼的风采使他着迷。

着了迷的达西对伊丽莎白是相知了,也动了真情;可是伊丽莎白对他却不相知,不但不相知,还加深了误会。于是但是达西的求婚,就遭到了伊丽莎白的拒绝。伊丽莎白是这样回绝的:

“自从我开始认识你,几乎可以说从我认识你的最初一刻开始,你的言行举止就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地印象,使我坚信不移:你傲慢无理,自高自大,自私自利,藐视他人的感情,使我形成了对你坚定不移的憎恶之情。我认识你还不到一个月,我就感到,任何人都不能说服我嫁给你,你是普天之下我最不愿意以身相许的男人。”

 达西是不可多得的绩优股,他,帅、多金,举止优雅,是许多待嫁姑娘向往的白马王子,何况伊丽莎白家的财产将被科林斯继承,而她和她的姐妹们将是一无所有。从找个“储藏室”的生存目的来说,攀上达西应该求之不得,达西毕竟比科林斯的“储藏室”大得多,而且外表迷人。

 可是达西做梦也没有想到他施舍给伊丽莎白的爱情却被伊丽莎白拒绝了。本以为志在必得、稳操胜券的达西被打懵了。这是因为他小看伊丽莎白了。这是个不食嗟来之食的主,而达西第一次求婚时所流露出的对她、她的亲戚、家庭的鄙夷更是激怒了她,伤害了她的自尊心。“你傲慢无理,自高自大,自私自利,藐视他人的感情,使我形成了对你坚定不移的憎恶之情”这话的杀伤力太强了,把爱情看做是施舍和占有,对于视独立和尊严为生命的伊丽莎白来说,无异于杀害她。可见是伊丽莎白的偏见阻挡了他们相知,相爱也就不可能。而在达西自以为万无一失的求婚受挫之后,他也就更加相知了伊丽莎白,对她的与众不同更加痴迷。

伊丽莎白不是不追求爱情,只是这种爱情不能冒犯她的自尊。她的初恋是从碰到一个叫韦翰的军官开始的,伊丽莎白刚一见到韦翰,就被这个男人一副“讨人喜欢”的帅气给迷住了。而韦翰也和伊丽莎白来电,在她面前摆出一副很男人的模样,在谈到达西时,对这个情敌大加中伤:“老实说,除了在尼日斐花园以外,我到附近任何人家去都会这样说。哈福德郡根本就没有人喜欢他,他那副傲慢的气派,哪一个见了都讨厌。你绝不会听到人家说他一句好话。”这些话破绽百出,但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此时被韦翰的好感迷住了双眼爱情。她与韦翰分手时“脑子里只想到他一个人”。不是说,恋爱中的女人最愚蠢吗,看来,伊丽莎白也不能免俗。由于受了丰翰的魅惑,加之伊丽莎白从韦翰口中知道:姐姐和宾格莱解除爱情关系是达西搞的鬼,她对达西的愤恨油然而生,她断定是达西的门户偏见和想把自己妹妹许配给宾格莱的诡计导致了姐姐和宾格莱的分手。在韦翰这个伪君子的挑唆下,伊丽莎对达西的偏见转变为痛恨。

韦翰是达西家老管家的儿子。他是个心术不正,自私,品德败坏的人,但他十分小心的隐藏着自己,以自己的翩翩风度和随和的外表骗取了达西父亲的信任,也骗取了伊丽莎白的信任,甚至是喜爱。看来奥斯丁是有意写了这一笔,她突出了伊丽莎白的人性弱点,就是美男的魅惑使得一向清醒的伊丽莎白失却了方寸,感情冲动成为了她的理智的绊脚石。

达西在大败后,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加紧了进攻的步伐,他给伊丽莎白的一封信促使伊丽莎白的思想发生了重大变化。达西在信中坦承了自己之所以拆散简和宾格莱是因为他误认为简对彬格莱并无真爱。这信件使伊丽莎白对达西有了初步的相知。伊丽莎白冷静地审视了自己,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以往未免太盲目,太偏心,对人存在偏见,而且不近情理”。达西在伊丽莎白那里的求婚遭到拒绝之后,从给伊丽莎白写信开始,就进行了自我反省,反省自己的傲慢,克服自己的弱点。这位俩人的相知扫除了障碍。

     事情的转机终于来了。伊丽莎白和舅舅、舅妈一起参观达西的庄园时,让她对达西有了进一步的相知。彭伯利“豪华不足,风雅有余,伊丽莎白看了,很佩服主人的情趣”。并且通过与管家太太的谈话,了解到达西其实是一个脾气很好、度量很大的人,甚至对下人都没说过一句重话,他非常体贴穷人,使得佃户和佣人都对他交口称赞;他还是一位好哥哥,把妹妹照顾得无微不至。这里,达西的格调和修养开始深深吸引了伊丽莎白。

   在彭伯利庄园,伊丽莎白与达西意外地再次邂逅,达西的表现让伊丽莎白刮目相看,达西真的是个不傲慢的绅士。伊丽莎白注意到达西对她的亲戚很有礼貌,还把他的妹妹介绍给伊丽莎白。伊丽莎白很清楚,这些都是因为达西尊重她,但她此时还不愿意承认自己也爱达西。

达西在处理莉迪亚私奔事件中表现出来的牺牲精神,让伊丽莎白对达西真正相知了,也对他产生了爱慕之情。伊丽莎白接到简的信,得知莉迪亚与韦翰私奔的消息,大惊失色,乱了方寸,几乎支撑不住。达西看到伊丽莎白如此痛苦,知道这件有损门风的事对一向坚强的伊丽莎白打击巨大,他挺身而出,为伊丽莎白挽回损失努力着,他不惜“向一个他所深恶痛绝,极其鄙视的女人去求情”,不惜“委曲求全,同一个他极力要加以回避、而且连名字也不愿意提起的人去见面,常常见面,跟他说理,规劝他,最后还不得不贿赂他”。

达西在私奔事件中的所作所为都是出于对伊丽莎白的真爱。爱是付出,是负责,是牺牲。达西为伊丽莎白含辛茹苦,含垢忍辱,这正是达西对他所爱的人的牺牲精神。是真爱的表现。

伊丽莎白对达西的爱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从很深的偏见到倾心的爱慕。可是爱上达西的伊丽莎白却陷入痛苦之中,她觉得她得不到达西的爱了,妹妹私奔的丑闻,她对韦翰的迷信,这些不光彩的事,达西如何能容忍;更重要的是她还拒绝过他的求婚,让达西的尊严受到极大伤害。但对伊丽莎白已然相知了的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爱却从未改变过,只是因为被伊丽莎白拒绝过一次,他怕再次碰钉子。两个人此时已是相互爱慕,就差一层窗户纸没有捅破,无法互诉情衷。

当达西的姨母蛮横而又粗暴地要求伊丽莎白离开达西时,遭到伊丽莎白的严词拒绝。达西知道这件事后,心中又重新燃起希望。于是,他来到郎伯恩,向伊丽莎白表明心迹,并向伊丽莎白求婚,最终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后来伊丽莎白去拜访找到“储藏室”的夏绿蒂时惊奇地发现“当柯林斯有时说些让夏绿蒂实在难为情的话”时,夏绿蒂一般总是“明智地装作没听见”,这一笔,写出了夏绿蒂没有爱情的婚姻的无奈,可是夏绿蒂的生存智慧在这里再一次发挥了作用,她这样给自己下台阶:只要能忘掉柯林斯,就真有一种舒适的气氛。精神胜利法让夏绿蒂成功地度过了婚姻的危机。

  这两个婚姻是一组对比关系,从这种对比中,不难发现奥斯丁写这部小说的用意。夏绿蒂因为没有独立精神,所以她的婚姻是牺牲爱情的,伊丽莎白拥有独立精神,她的婚姻是拥有爱情的。

     其实,读奥斯丁的小说,我们不难发现,伊丽莎白的原型就是奥斯丁,因为她自己的精神就是独立的。《傲慢与偏见》倡导女性要独立,在今天仍然具有现实意义,这就是奥斯丁受欢迎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