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线莲 早花大花组:全国人大常委会历任委员长、副委员长及秘书长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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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历任委员长、副委员长及秘书长简历

本帖为《全国人大常委大辞典》的补充,收录未列人员的简历

 丁石孙  万    里   习仲勋    王丙乾   王汉斌   王光英   乌兰夫   乌云其木格  甘    苦   布   赫    叶  飞    田纪云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    达赖喇嘛•丹增嘉措          成克杰    成思危   朱  德    乔  石     华建敏          刘少奇   孙起孟    严隽琪   李  鹏    李井泉    李沛瑶     李建国     李济深   李素文  李铁映    李锡铭    肖劲光    吴  德    吴邦国    吴阶平         何香凝   何鲁丽    邹家华   沈钧儒   宋庆龄     张  澜      张鼎丞    陈    云  陈丕显   陈至立    陈叔通    陈昌智    陈慕华   林伯渠    罗荣桓        周光召   周谷城     周铁农  姜春云   费孝通     姚连蔚    秦基伟    热  地    耿  飚   顾秀莲     倪志福    徐向前   郭沫若    康  生     姬鹏飞        桑国卫    黄  华     黄炎培     曹  志   盛华仁     彭  冲     彭  真   彭珮云 蒋正华  董必武     韩先楚    韩启德    谢  非    路甬祥    廖汉生       赛福鼎•艾则孜

 丁石孙,1927年9月生,江苏镇江人,民盟成员、中共党员,1950年参加工作,清华大学数学系毕业,大学学历,教授。
    1944年至1947年上海大同大学学习。1948年至1950年清华大学数学系学习。1950年至1952年清华大学数学系助教。1952年至1984年北京大学数学力学系助教、讲师、教授,数学系副主任、主任。1984年至1988年北京大学校长、教授。1988年至1989年民盟中央副主席,北京大学校长、教授。1989年至1996年民盟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副会长,欧美同学会常务副会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评审组副组长。1996年至1998年民盟中央主席。1998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欧美同学会理事会会长。2003年3月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全国政协教育文化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第九届、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万里,1916年12月生,山东东平人。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东平县工委书记,泰西地委宣传部、组织部部长。1940年后任中共鲁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冀鲁豫二、七、八地委书记。1947年后任中共冀鲁豫区委委员、秘书长,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财委副主任、经济部部长、建设局局长。
    建国后,历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工业部副部长、部长。1950年6月-1954年9月任西南军政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1952年11月任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副部长。1954年-1955年4月任国务院建筑工程部副部长。1955年4月任国务院城市建设总局局长。1956年5月-1958年2月任城市建设部部长。1958年3月-1966年10月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1958年8月-1966年6月任北京市副市长。1959年9月-1977年11月任北京第二至四届政协副主席。1973年5月-1975年1月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1975年1月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轻工业部第一副部长。1977年6月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1978年1月-1979年12月任安徽省革委会主任。1980年4月-1988年4月任国务院副总理。1980年8月-1982年5月任国家农委主任,1982年9月在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1982年后任中央绿化委员会主委,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组长,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主任,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主任,中国网球协会名誉主席,同年当选为中共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1984年当选为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名誉会长。1986年当选为中华文学基金会名誉会长。1987年当选为中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1988年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990年任中国绿化基金会名誉主席。1993年4月当选为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名誉理事长。1995年任第三届中国绿化基金会名誉主席。还曾任中国桥牌协会名誉主席,第十一届亚运会名誉主席。中共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

 

习仲勋(1913.10.15-2002.5.24)1913年10月15日生于陕西富平县淡村。1926年5月在县立诚中学高小读书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4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后从事农民运动。1930年1月被派往杨虎城部警备骑兵第三旅开展兵运工作。1932年3月在甘肃两当发动兵变,失败后曾转赴渭北、三原开展革命工作。1933年3月起任陕甘边游击队总指挥部政委、中共陕甘边特委军委书记、陕甘边革命委员会副主席,参与创建以照金为中心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当中共陕西省委书记杜衡(后叛变)执行“左”倾冒险主义,提出放弃照金根据地并南下渭(南)华(阴)失败后,参与创建以南梁为中心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1934年2月起任陕甘边革命委员会主席,中共陕甘边特委代理书记、军委书记,陕甘边苏维埃政府主席。参与领导军队反击国民党军“围剿”。1935年9月在错误的肃反中被关押,中共中央领导人长征到达陕北后获释。1936年1月任中共关中特委常委、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同年 6月参加西征,曾任中共环县县委书记。9月调回关中任中共特委书记、游击队政委。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共关中地委书记、专员公署专员、军分区和关中警备区第一旅政委。1942年7月调任中共西北中央局党校校长。1943年2月任中共绥德地委书记兼绥(德)米(脂)警备区和独立第一旅政委。1945年6月当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同年7月任陕甘宁边区集团军政委,与司令员王世泰率部在淳化爷台山地区反击国民党军进犯。抗日战争胜利后,曾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1945年10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兼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政委。1947年起任陕甘宁野战集团军政委,西北野战兵团副政委、西北人民解放军野战军副政委。协助彭德怀指挥青化砭、羊马河、蟠龙战役,三战三捷。继又参与指挥陇东和三边战役。同年7月再次兼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政委,与司令员贺龙统一领导西北地方武装和后方工作。1949年2月起任西北军区政委、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代主席。1952年9月,习仲勋同志调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兼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他主持制定“整顿提高、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16字方针,指导了建国初期的文教工作。1953年9月后,历任政务院秘书长、国务院秘书长。1956年9月,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1959年4月任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负责国务院常务工作。1962年9月,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习仲勋同志因所谓“《刘志丹》小说问题”,遭康生诬陷,在“文化大革命”中又受到残酷迫害,被审查、关押、监护前后长达16年之久。他始终保持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彻底平反。1978年4月后,习仲勋同志历任中共广东省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广东省省长,广州军区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被增选为中央委员。他坚决支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拥护党中央关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大刀阔斧地拨乱反正,全力平反冤假错案,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各项政策,增强了团结,稳定了局势。他团结省委“一班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率先向党中央提出充分利用国内外的有利形势,发挥广东的特点和人文地缘优势,让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的请求,得到了邓小平同志的赞同。1979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创办经济特区,为广东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基础,使广东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综合改革的试验区和排头兵,为国家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提供了宝贵经验。习仲勋同志在这个历史进程中,表现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革命胆略,为广东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特区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1980年9月,习仲勋同志被补选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后又兼任法制委员会主任,主持讨论了许多法律草案。1981年3月,他参加中共中央书记处工作。同年6月,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上被增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1982年9月,在党的十二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负责中央书记处的日常工作。1988年4月被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任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1993年后,不再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2002年5月24日在北京病逝。

 王丙乾(1925- )河北蠡县人。194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1945年任河北蠡县县委机关刻写员,冀中九地委机关研究员、冀中九分区白洋县委秘书。 1945-1949年任冀中九分区审计委员会秘书,冀中行署财政厅审计科员,华北财政部审计处副科长。1949-1970年任财政部主计处科长,预算司处长,预算司副司长、司长、部党组成员。1970-1980年任财政部革委会副主任、副部长、党组书记。1980-1983年任财政部部长、党组书记。 1983-1992年9月任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1993年3月任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

 王汉斌(1925.8─ )福建省惠安人。西南联合大学历史系毕业。1941年2月在缅甸仰光华侨中学学习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工作,曾任中共仰光区委委员,缅甸华侨战时工作队队员。1942年-1946年在西南联合大学历史系学习,任“民青”第一支部委员,地下党第一支部委员。1946年-1947年任北平《平明日报》社编辑,负责领导清华大学、北平师范大学等校地下党工作。1948年-1949年任北平地下党学委委员、大学委员会书记。1949年-1958年任共青团北京市委大学部部长,中共北京市委政治秘书,市委政策研究室组长、秘书长、副主任,市委第二办公室主任,市委候补委员。1958年-1966年任北京市委副秘书长。1966年-1975年在“文革”中受冲击,被下放劳动。1975年-1977年任北京冶金机械厂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1979年任中科院政策研究室负责人。1979年-1980年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980年-1983年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宪法修改委员会副秘书长。1983年-1988年任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委。1988年4月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委。 1992年10月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93年3月当选为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同月任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1995年12月-1997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1997年1月被推举为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是中共第十二至十四届中央委员,十五大代表,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云南)。

 

王光英,1919年8月生,北京市人,民建成员,北平辅仁大学化学系毕业,大学文化。
  1938年至1942年在北平辅仁大学化学系学习。1942年至1943年任北平辅仁大学化学系助教。1943年至1949年任天津近代化学厂厂长。1949年至1956年任天津近代化学厂厂长(1954年公私合营),天津利生针织厂厂长,天津市工商联秘书长。1956年至1980年任天津针织品织造公司经理,天津市工商联副主委兼秘书长,中华全国青联副主席,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委、河北省主委、天津市副主委,全国工商联常委、河北省副主委、天津市主委。1979至1982年任天津市副市长。1980年后任天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天津市副市长,第三届民建中央副主席、天津市委主委。1982年调北京任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1983年组建光大公司,并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光大实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名誉董事长,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名誉会长、会长,第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五届全国工商联执委会副主席。1988年4月当选为第七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88年12月当选为第六届全国工商联执委会副主席。1989年离开光大公司。1990年12月当选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1993年3月当选为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93年10月被推选为全国工商联第七届执委会名誉主席。1995年10月起任中国国际科学和平促进会会长。1995年11月起任首届中华慈善总会名誉会长。1995年12月被推选为第六届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副理事长。1996年3月任首届中国田汉基金会名誉副理事长。1997年5月当选为中华海外联谊会第一届理事会名誉会长。1997年11月当选为全国工商联第八届名誉主席。1998年3月任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99年7月当选为第六届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1999年10月被聘为中国红十字会第七届名誉副会长。

 

乌兰夫(1906.12.23--1988.12.8)  曾用名云泽、云时雨,1906年12月23日生于内蒙古土默特左旗,蒙古族。1923年夏进北平蒙藏学校学习。同年12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9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5年10月进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8年初毕业后,在莫斯科东方大学、中山大学做教学翻译工作。1929年6月回国。同年7月,参加组织中共西蒙工委,历任工委组织委员、书记。
    抗日战争时期,任蒙旗独立旅政治部代理副主任,地下党委书记。1938年4月任中共绥蒙工委委员。同年5月任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三师政治部代理主任。1941年8月赴延安,任延安民族学院教育长、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抗日战争胜利后,历任绥蒙政府主席,中共晋察冀边区中央局委员,中共内蒙古工作委员会书记,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主席兼军事部部长,内蒙古军政学院院长,内蒙古自治学院院长。1947年至1949年,任中共内蒙古工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委,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
    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委员,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主任,中央民族学院院长,华北行政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华北局副书记,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书记,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1954年后,历任国务院副总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内蒙古大学校长,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二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1975年、1978年当选为第四届、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78年当选为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77年—1982年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1983年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1988年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是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八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候补委员,第十至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和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
    1988年12月8日,在北京逝世。 
   

 乌云其木格,女,蒙古族,1942年12月生,辽宁北票人,196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8月参加工作,区委党校大学学历。
    1958年至1960年内蒙古科学技术专科学校学习。1960年至196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校师资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1964年至1968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党校教员。1968年至1979年《包头日报》社编辑、编辑组副组长、编辑室副主任。1979年至1980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经委办公室干事。1980年至1983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干事、副主任(副处级)。1983年至1984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84年至1988年内蒙古自治区妇联主任、党组书记。1988年至1989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1989年至199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94年至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2000年至2001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代主席。2001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至2003年4月)。2003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中共第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中央委员。

 甘苦(1924-1993)一九二四年一月出生于广西扶绥县渠旧镇的壮族家庭,青年时期思想进步,向往革命。一九四七年六月参加我党领导下的左江地区武装斗争,同年七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广西左江游击区民兵大队教导员,广西凭祥县委工委书记,广西凭祥游击大队政委,滇、桂、黔边区纵队左江支队三团政委。一九五0年至一九七0年,中共龙津县委副书记、书记,龙津县县长,桂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代科长,广西省手工业局副局长,中共龙州县委第一书记,中共崇左县委书记,河池地区行署专员。“文化大革命”期间,他虽然受到迫害,但始终相信党,相信人民。恢复工作后,任柳江造纸厂革委会主任,河池地委副书记,地区革委会副主任。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七九年,甘苦同志任广西水利电力局局长、党组书记。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分管计委、建委等部门的工作,并继续兼任广西水利局局长、广西电力局负责人。一九八五年六月至一九九三年一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届、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一九九三年三月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五日十二时二分在南宁逝世,终年六十九岁。党的十三大、十四大代表;第七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布赫,1926年3月生,又名云曙光,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蒙古族。194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7月参加工作,延安大学民族学院毕业,大学文化。
1939年至1946年在延安陕北公学、延安民族学院、延安大学民族学院学习。1946年至1954年任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组织部干事,内蒙古自治学院中学部副主任兼政治部教员,内蒙古文工团副团长、党支部书记、团长。1954年至1974年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局副局长、党组书记兼自治区文联主任,中苏友协内蒙古分会秘书长,自治区党委代常委,自治区文委党委代书记、主任。1974年至1978年任中共包头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1978年至1981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国家民委副主任,呼和浩特市委第一书记、市长、警备区第一政委。1982年至1993年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副书记。1983年至1993年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1993年3月任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98年3月任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是中共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

 
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即十四世达赖,1935年7月出生于青海湟中县祁家川(今青海省平安县红崖村),乳名拉木登珠。1938年拉木登珠被原西藏地方政府遴选为第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唯一转世灵童,后报请国民政府特准免予“金瓶掣签”,在中央政府特派大员吴忠信会同热振呼图克图的主持下,1940年在拉萨举行坐床典礼,继位为第十四世达赖喇嘛,1950年11月17日开始亲政,年仅16岁即成为藏传佛教的领袖之一。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在北京签字。10月24日,达赖喇嘛致电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公开表示拥护并执行协议。1954年秋,达赖喇嘛作为西藏的人民代表出席在北京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达赖喇嘛任主任委员。此时的达赖喇嘛得到了中央政府的充分信任和人民的爱戴。但是他却并未珍惜政府给他的荣誉和人民对他的感情。1956年11月下旬,达赖应邀赴印度参加释迦牟尼涅槃2500周年佛教法会,尔后在印滞留近三个月,处于分裂主义势力的包围之下。由此,他开始自觉不自觉地受分裂主义分子的摆布。1957年以后,达赖喇嘛与西藏上层分裂势力互相呼应,支持由局部逐渐扩展至全面的武装叛乱,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1959年3月17日,达赖喇嘛出逃印度。

 

朱德(1886.12.1--1976.7.6) 1886年12月1日生,字玉阶。四川仪陇人。1909年考入云南陆军讲武堂,同年加入中国同盟会。参加了辛亥革命。1913年后在滇军任营长、副团长、团长、旅长。曾参加护国、护法战争。1922年赴德国留学,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到苏联学习军事,次年回国。1927年在南昌创办国民革命军第三军军官教育团,参加领导八一南昌起义,任起义军第九军副军长。1928年参与领导湘南起义,建立工农民主政权,同年4月,率起义军上井冈山,同毛泽东领导的部队会师,成立了中国工农革命军(后改称红军)第四军。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军军长。1930年起,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团军团长,第一方面军总司令,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央军委副主席,八路军总指挥(后改称第十八集团军,任总司令)。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国防委员会副主席。1949年11月至1955年5月兼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是中共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八届中央副主席,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1959年4月起任第二、三、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第一届国防委员会副主席。 1955年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曾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76年7月6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0岁。

 

刘少奇(1898.11.24--1969.11.12) 1898年11月24日生于湖南省宁乡县。少年时期上过私塾(中国旧式初级学校),1919年中学毕业。1920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到苏联莫斯科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从莫斯科回国,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工作。不久到江西省西北部的安源煤矿同李立三等领导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随后任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代主任,主任。1925年在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总工会副委员长。1927年在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1930年夏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赤色职工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当选为执行局委员,留在赤色职工国际工作。1931年1月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政治局候补委员。同年秋回国,任中共中央职工部部长、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1932年冬进入位于江西省南部和福建省西部的中央革命根据地,领导职工运动,后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1936年春赴华北,先后任中共中央代表、北方局书记。1938年11月任中共中原局书记。1941年国民党阴谋制造的皖南事变,使新四军蒙受惨重损失。他在这时被任命为新四军政治委员和华中局书记。1939年至1941年作了《论共产党的修养》等著名演讲,丰富了党的建设的理论。1943年回到延安,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和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45年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修改党章的报告,对毛泽东思想作了完整概括和系统的论述。同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毛泽东赴重庆同蒋介石谈判。在此期间,他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职务。1947年3月,刘少奇任中共中央委员会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刘少奇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954年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1956年9月,在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1959年4月,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受到错误的批判,并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残,于1969年11月12日病逝。1980年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为恢复他的名誉作了专门的决定。

 

李井泉(1909~1989),江西临川人,1924年在江西省立第三师范就读时,与舒同等组织“ 读书会”,探讨革命真谛。
    1927年投笔从戎,随“八一”起义军 南征。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1年至1933年先后担任红军独 立第3师政委,红三军团4师政治部主任,第1、第3补充师政委, 1934年参加长征,历任中央直属纵队政治处主任,红4 方面军上 级政治科科长、红二方面军4师政委。
    抗日战争时期,他担任八路军120师358旅政委,解放战争时期,他担任晋绥军区政委、第20兵团政委、入川南下支队政委,建国后,他先后担任四川省委第一书记、省军区第一政委、 中共西南局第一书记兼成都军区第一政委,期间,积极领导清匪反霸、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发动群众大搞水利建设,重修都 江堰等;大力发展四川的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在改变西南贫困面貌中,政绩卓著。他是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三、四、五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顾委常委。 1989年4月24日,病逝于北京。

 

李济深(1885—1959),广西苍梧人。字任潮。早年就读于广州黄埔陆军中学、陆军速成学堂。毕业后,在新军任见习官、排长,后入广东陆军讲武堂继续学习。1909年,被保送到设在保定的军咨府军官学校(后改名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留校任教官,历时五年。 1920年,李济深南下广州,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军政府,任粤军第一师副官长,后任师参谋长。1922 年,第一师师长邓铿被刺身亡后,兼任代理师长。1923年以后,正式升任第一师师长兼参谋长,并兼任西江善后督办,大元帅大本营西江办事处处长等职。 1924年1月,孙中山决定创办黄埔军校,李济深被任命军校筹备委员会委员(委员长蒋介石)。2月,任黄埔军校教练部临时主任。3月,又任军构入伍试验委员会代理委员长。当时,李济深因还在西江练兵,这些工作都由邓演达代理,5月,李济深被孙中山任命为黄埔军校教练部少将主任。1925年7月,广州国民政府成立后,粤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四军,李济深升任军长,并普级为陆军上将。10月,参加第二次东征,任东征军第二纵队纵队长。 1926年1月,在国家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李济深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候补委员、国民政府委员、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等职。4月,又兼任黄埔军校副校长。7月,国民革命军举行北伐,李济深被任命为国民革命军上将总参谋长和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后方留守主任,并代行总司令职权(总司令蒋介石在前方指挥作战)。此外,还兼任广东省政府主席、广东省政府军事厅厅长、黄埔军校副校长、第四军军长等职,1927年4月18日,蒋介石在南京成立国民政府后,李济深担任国民政府委员、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参谋总长、中央政治会议广州分会主席、广东省政府主席和第八路军总指挥。9月,国民党宁、汉、沪三方合流后,又任中央特别委员会委员。 1929年3月15日,蒋介石以伙同李宗仁、白崇禧“分头发难,谋反党国”的罪名,将李济深扣押,软禁于南京汤山,剥夺军政大权,并“永远开除党籍”。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李济深被释放。同年11月,在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李济深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并被任命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兼办公厅主任和训练总监。1932年,曾组织“抗日军人联合会”,图谋反蒋,未成。后又联合方鼎英、陈铭枢等组织“革命军事委员会”,成为当时拥胡(汉民)反蒋(介石)的军事处领。1933年10月23日,蒋介石召开国民党中常会,将李济深第二次“永远开除党籍”。11月20日,李济深与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等率领十九路军在福建发动蒋军事下放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并与红军签订反蒋抗日军事协定。从此开始与中国共产党合作。李济深被选为“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主席和军事委员会主席。不久,福建事变被蒋介石镇压,李济深逃亡香港。后又在香港组织“中华民族革命大同盟“,出版《大众日报》,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李济深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主张国共合作,一致抗日,蒋介石鉴于全国的抗日形势,撤销对李济深的通缉令,并任命李济深先后担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国民政府战地党政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桂林办公厅主任、国民政府军事参议院院长等职,还授予李济深陆军一级上将军衔。1945年5月,在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 表大会上,李济深被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 1946年3月至4月,李济深联络李章达、蔡廷锴等,正式成立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并被推选为主席。联络国民党内爱国民主人士,反对蒋介石内战独裁,为促进国内和平民主而努力。1947 年3月9日,李济深在香港发表《对时局意见》,号召国民党内“每一个对国家负有责任感的人”,都应勇敢地站出来“改正党内反动派的错误政策”。5月,国民党中央以“背叛党国”的罪名,将李济深第三次“永远开除党籍”,并下令“全国通缉”。  1948年1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在香港成立,宋庆龄被推选为名誉主席,李济深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5月5日,发表通电,代表民革拥护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关于召开新政协、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号召。12月,应中共中央邀请离开香港北上,到达东北解放区。1949年6月,代表民革在北平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工作。  1949年9月,李济深代表民革参加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54年9 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1949年11月、1956年2月和1958年11月,在民革第二、三、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李济深均当选为民革中央主席。1959年10月,因病在北京逝世。

 

李素文,女,1933年生,河北省乐亭县人,生于沈阳市。1954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当地当过儿童团长,团支部书记,高级社副社长。1956年到沈阳市南塔第二副食门市部当营业员,先后当选为沈阳市劳动模范,辽宁省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省财贸系统“五好”职工标兵。1965年成为全国妇女“三八”红旗手。次年1月被商业部授予“学习毛主席著作标兵”称号。 1965年-1966年,北京和全国各地先后举办了“李素文学习毛主席著作展览”,许多报刊发表了介绍李素文事迹及其本人学习毛主席著作体会的文章。 1968年5月任沈阳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69年4月当选为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1973年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共青团辽宁省委书记。1973年4月作为中日友好协会访日代表团副团长,访问日本。1973年8月当选为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1974年1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出席纽约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第二十五届会议,并在会议上发言。1975年1月当选为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同年6月率中国代表团出席墨西哥妇女年世界会议,并在大会上发言。是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78年4月沈阳糖果厂,1983年10月任副厂长。1986年调任沈阳市轻工局供销公司副经理。 1989年退休。1997年开办了一家高科技产品专卖店。

 

吴德(1913—1995)河北省丰润县人。学生时代就追求进步思想,投身革命活动。1932年参加中华民族反帝大同盟,193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至1937年,主要从事工人运动,历任全总华北办事处驻唐山市工会特派员,唐山市工联党团书记,华北铁路总工会党团书记,北平市委副书记、职工部部长,华北铁路工委书记。他曾代表河北省委参与领导唐山开滦煤矿大罢工和唐山市总同盟罢工,在我国工人运动中有较大影响。1937年4月,赴延安参加了苏区党代表会议和白区工作会议。1937年抗战爆发后,先后担任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部长、冀热察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兼冀东分委书记,代表河北省委参与组织冀东武装起义,直接领导发动开滦煤矿工人起义,为建立、壮大冀东抗日联军,坚持和发展冀东抗日游击战争做出了重要贡献。1940年,任中央敌后城市工作委员会秘书长。1945年,出席了中共七大。解放战争时期,先后担任冀热辽分局组织部部长,晋察冀边区政府交通局局长兼平绥铁路局局长、党委书记,晋察冀中央局秘书长,冀东区党委书记,冀东军区政委兼唐山市委书记、市总工会主席。新中国成立后,任燃料工业部副部长。1950年3月,受中央派遣协助平原省工作,同年7月任平原省委书记。1952年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兼市长。1955年至1966年,任吉林省委第一书记兼吉林省军区政治委员、东北局书记处书记。1956年在中共八大会议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补选为中央委员)。1966年至1978年,历任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兼市长,北京市革委会副主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北京卫戍区第一政委,北京军区政委。是中共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曾当选为中共十届、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78年12月,因“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被免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命委员会主任职务。 1980年2月被免去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同年4月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1982年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95年11月29日在北京逝世。

 

何香凝(1878-1972)女,原名瑞谏,又名谏,广东(今广州市芳村区)南海人。1897年与廖仲恺结婚。1903年夏东渡日本求学。9月与廖一起结识并多次拜访孙中山,决心献身民主革命,并受孙中山之托积极在留学生中进行活动。1905年8月经孙和黎仲实介绍,加入中国同盟会。此后数年,在东京目白女子大学及本乡女子美术学校学习,同时承担收发孙函件等后勤工作,并为孙领导的起义设计绘制过军旗等图案。其在东京寓所成为孙及同盟会骨干会员经常聚会的地方。黄花岗起义前夕回到广东。辛亥革命失败后与廖仲恺一直追随孙左右,进行讨袁与护法斗争。陈炯明叛乱时极为关心孙夫妇的安危,并全力营救廖脱险。随后,大力支持孙改组国民党,与廖一道成为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忠实拥护者和执行者。1924年8月担任国民党中央妇女部长后,积极开展妇女运动。1925年孙在北京病危时入京侍疾,是孙中山临终遗嘱的签证人之一。孙中山和廖仲恺相继去世后,继承他们的遗志,维护三大政策,努力推进国民革命运动。1926年1月当选为国民党“二大”中央执行委员。后代理妇女部长职,积极支持北伐战争。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与宋庆龄、毛泽东等通电讨伐蒋介石。1929年愤然与蒋介石决绝,后出国旅居欧洲。“九.一八”事变后回国从事抗日救亡斗争,任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常务委员等职。1937年在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上与宋庆龄等提出恢复孙中山手订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案,要求国共两党团结合作、共同抗战。抗战胜利后致力于爱国民主运动,反对蒋的独裁与内战政策。1946年参加发起成立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的筹备工作。1948年1月与李济深等在香港创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任中央常务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名誉主席、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等职。1972年9月1日在北京逝世。

 

沈钧儒(1875—1963),字秉甫,号衡山。原籍浙江嘉兴,1875年1月2日生于江苏苏州,清光绪时进士。沈钧儒5岁能诗,13岁即积诗成帙。15岁考秀才得中,诗赋列为第一。   1900年,在陕西,他与于右任等创办了三原印书局,翻印康梁所著书籍,大谈维新革命。 
  1903年,沈钧儒应乡试中举人。次年,应殿试得“赐进士出 身”衔,被签分刑部贵州司主事。当时,沈钧儒见日本维新后,日 益富强,遂申请留学日本盼能为振兴祖国寻求出路。
    1905年秋,得以新科进士派赴日本,入东京私立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政治部学 习,后继入补修科,于1908年4月毕业回国。 
1908年9月,沈钧儒任浙江谘议局筹办处总参议。次年春,与阮性存、褚辅成、陈敬第等发起组织立宪国民社,以推动浙江省的立宪运动。10月当选为浙江省谘议局副议长。同时,沈钧儒参加了江苏省谘议局发起的国会请愿代表谈话会,三次进京请愿速开国会,均遭失败。自此,他看出清廷的所谓预备立宪,只不过 是一种骗局,决心转向革命。 
  1911年辛亥革命时,曾与陈时夏一起担任浙江起义的政治组 织方面的设计准备工作。 1912年初,沈钧儒当选为浙江省教育会副会长,浙江省临时议会议员。2月任浙江省教育司司长,任内,他整顿了省内学校, 对教育制度多所兴革。年底,他辞去各种行政职务,膺选为国会 参议院浙江省候补议员。 
  1912年4月,沈钩儒被选为统一共和党参议,5月经褚辅成、 顾乃斌介绍加入中国同盟会,8月继为国民党党员。约于此时,他参加了南社。 
  1913年他支持国会议员联合弹劾袁世凯,并积极参与天坛宪法草案的起草。9月国民党“二次革命”失败。 
  1916年6月黎元洪出任大总统,沈钧儒被派为浙江代表到北 京共商国策。1917年3月任司法部秘书,并参加以张耀曾、李根源为首的政学会。后辞司法部秘书职南下。 
1918年6月,广州国会递补沈钧儒为正式议员,到广州参加 参议院活动及参加制宪,1919年9、10月间,为破坏段祺瑞政府的武力统一计划,衔命赴闽潜入浙军潘国纲部,使该部脱离北洋军阀指挥,保持中立。1920年9月任护法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 10月离职回沪。 
回沪后,研读马克思的《资本论》,并以写作为生,著《家庭 新论》论述家庭问题及社会问题。1922年任《中华新报》主笔。同年6月北上,任国会参议院秘书长。8月,当选为国会宪法起草委 员会委员。1923年6月,为反对曹锟贿选,坚辞秘书长职,赴沪,与离京议员一起频发通电和宣言,抨击、揭露和声讨曹锟的违法 贿选。 
  1924年11月,沈钧儒等国会拒贿议员联合发表宣言成立国 会非常会议,企图以此对抗临时执政段棋瑞及其提出的善后会议, 以维护们临时约法》。最终,无结果而散。 
  1926年9月,与褚辅成、沈恩孚、黄炎培等发起组织苏浙皖 三省联合会,反对军阀孙传芳等,迎接国民革命军北伐。蒋介石 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时,与褚辅成同时被捕,险遭杀害。 
1927年秋任上海法科大学(后改名上海法学院)教务长,他 坚持民主办学,主张学术自由和自由结社,培养了不少法学专门人才如著名法学家沙千里、林亨元等。1933年创办正行女子中学, 任董事长,1935年又亲任校长。同时在上海从事律师工作,以敢于主持正义不畏强豪而称誉于律师界。1933年参加中国民权保障 同盟,任上海分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后又当选为上海分会执行委员。4月,为营救被捕的陈赓等人,与宋庆龄、蔡元培等7人当选为民权保障同盟营救政治犯委员会委员。 
  “九一八”事变发生,沈钧儒义无反顾的投身到抗日救亡运动中去。“一.二八”战事爆发,他更是全力以赴的支援十九路军进行淞沪抗战。1935年12月他与上海文化界的一些爱国进步人士 马相伯、邹韬奋等发表《上海文化界救国运动宣言》,组织上海文化界救国会,任执行委员。次年1月,扩大为上海各界救国联合 会,任主席,5月31日联合全国各界抗日力量组成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任执行委员兼常务委员,负责组织工作。 
  1936年11月23日,沈钧儒与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史良、王造时、沙千里被国民党政府逮捕,为著名的“七君子”之 狱。为了抗日救国,沈钧儒等置个人安危于度外,不屈不挠同反动派进行斗争。“七七”抗战后,国民党当局迫于形势于1937年 7月31日将“七君子”交保释放。 
  1938年10月到重庆,自此,他便主要围绕着坚持持久抗战, 坚持国内团结,反对妥协投降;坚持民主,争取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反对独裁;要求早日实施民主宪政等问题与国民党政府进行斗争。终为国民党所不容,被排除在1942年7月公布的国民参政 会第三届参政员名单之外。 
  1939年9月初与邹韬奋、章乃器等在重庆发起成立统一建国 同志会。1941年为调解国共冲突,统一建国同志会改组为第三党性质的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 
  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12月救国会根据形势的变化决定改称为中国人民救国会,沈钧儒当选主席。1946年1月任民盟参加 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和中共代表密切合作,争取和平、团结、民主、统一。 
        1947年10月27日国民党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组织”,沈钧儒坚决反对妥协投降,在民盟总部被迫宣布自行解散后,于11月 26日秘密离沪赴港,与章伯钧、周新民等于1948年1月领导召开 民盟一届三中全会,批判了中间路线,恢复领导机构,重新确定民盟的路线和政策。全会决定沈钧儒与章伯钧以中常委名义领导 全盟工作。同年5月代表民盟及人救会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号召,并秘密离开香港,于9月29日抵达哈尔滨。 与中共中央代表就有关新政协的性质、任务等进行协商,形成了决议。1949年2月到北平,任民盟出席新政协代表和新政治协商 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在9月21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当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和中央 人民政府委员。 
  建国后,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法院院长,为建国初期建立人民的法制体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做出了很大贡献。 
        建国以来,历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二、三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二届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1949年12月在民盟一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委员。1953年当选为民盟中央第一副主席,1955年张澜主席逝世,沈钧儒任代理主席。次年,当选为民盟中央主席,直至去世。 1949年12月,在沈钧儒主持下,中国人民救国会发表宣言,鉴于中国人民已翻身作主,救国会已完成历史使命,宣告光荣结束。 
 1963年6月11日,沈钧儒在北京与世长辞,享年88岁。

 宋庆龄(1893.1.27--1981.5.29)  1893年1月27日,宋庆龄诞生在上海一个牧师兼实业家的家庭。少年时代,她即负笈异域,在美国接受了“欧洲式的教育”,受到民主主义的洗礼。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专制统治,使她对祖国的独立、自由、民主和富强满怀憧憬。父亲源源寄来的书信与剪报资料,在她的心中与孙中山领导的革命事业架起了桥梁。然而,共和国在摇篮中被扼杀,革命的大潮已经消退,宋庆龄学成归国改革和建设祖国的抱负无由施展。她径直到流亡的革命党人集中的东京,不久即担任了孙中山的助手,开始了她长达70年的革命生涯。 1915年10月25日,宋庆龄不顾父母的反对,毅然决定与流亡中的孙中山结婚,以坚定的步伐毫不犹豫地跟随孙中山踏上捍卫共和制度的艰苦斗争历程。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在北京逝世。他把“和平、奋斗、救中国”的嘱托交给了宋庆龄和他的同志。 1949年9月 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宋庆龄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宋庆龄一直担任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名誉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妇女联合会名誉主席和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主席职务。1950年,她被选为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1952年,被选为亚洲及太平洋联络委员会主席。 1954年9月宋庆龄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1959年4月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宋庆龄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1965年1月,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她再次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1975年1月,第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她再次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1978年2月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连任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1980年8月3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担任大会执行主席。 1981 年5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宣布接收宋庆龄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宋庆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荣誉称号。 1981年5月29日20时18分病逝于北京。

 
张澜(1872~1955),男,字表方,汉族,1872年生,四川南充人(今西充县莲池乡人)。幼年随父耕读,25岁中秀才,补廪生,先后执教于南充乡塾和广安紫荇书院。1902年入成都尊经书院深造,专攻经史。因成绩优异被选送日本东京宏文书院学习教育。留学期间,因倡议那拉氏(慈禧)退朝,被视为大逆不道,遭清廷驻日公使押送回国。回国后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创办小学、中学和女校,实行新式教育。1911年领导标志民族觉醒的四川保路运动,反对清政府卖国,促进了全川人民大起义,成为辛亥革命的导火线,获孙中山赞扬。辛亥革命后,任川北宣慰使,继任国会众议院议员。1915年联络川军北上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共和恢复后,任四川嘉陵道道尹,主持川北庶政,1917年升任四川省省长。1918年在北京设立“四川省省长行署”,五四运动时期,任北京《晨报》执行董事,大力宣传民主与科学。抗日战争时期,张澜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1年参加发起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后改为中国民主同盟),自1941年10月继黄炎培后任民盟中央主席,直至 1955年2月逝世止,共14年。1946年代表民盟出任旧政协首席代表。内战爆发后积极促进国共和谈,和谈破裂后,领导民盟总部发表声明,拒绝出席伪国大。1947年11月国民党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民盟总部被迫解散,张澜在民盟总部被迫解散的次日毅然以个人名义发表声明,严正表示“我个人对国家之和平民主统一团结之信念,及为此而努力之决心,决不变更。我希望以往之全体盟员,站在忠诚国民之立场,谨守法律范围,继续为国家之和平民主统一团结而努力,以求达到目的”。1948年1月,致信民盟三中全会,支持恢复民盟总部。1949年,因拒绝去台湾,在上海遭国民党政府软禁,后经中共地下组织营救脱险。
1949年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新中国成立后,他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参加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为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1954年当选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55年2 月9日逝世,享年83岁。 
张鼎丞(1898~1981)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闽西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始人之一。福建永定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6月领导永定县农民武装暴动,建立苏维埃政府,进行土地革命,并组成一个营的红军部队,任营长。后历任中共闽西特委组织部部长、闽西暴动委员会副总指挥、闽西工农红军第七军第19师第57团团长,中共闽西特委军委书记,第四军第4纵队党代表。参加古田会议后,率部转战赣南、粤东北,反击国民党军“会剿”。1930年后,历任闽西苏维埃政府主席,闽粤赣边红军学校政治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兼土地人民委员,任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主席。1934年秋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留在闽西地区坚持游击战争,任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二支队司令员、中共中央党校第二部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中军区司令员,中共中央华东局常委、组织委员会书记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兼省人民政府主席、省军区政治委员,中共中央华东局第四书记,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中共中央组织部第一副部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中共第七、八、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1981年12月16日病逝于北京。

 

陈云(1905--1995.4.10)江苏青浦(今属上海市青浦县练塘镇)人, 原名廖陈云。1919年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当学徒。1925年参加五卅运动。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1927年参加上海工人举行的三次武装起义。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受党组织派遣回家乡从事农民运动,任中共青浦县委书记,淞浦特委组织部部长。1929年回上海,任中共江苏省委委员兼农委书记,上海闸北、法南区委书记。1930年在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1931年1月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同年9月,任中共临时中央领导成员。1932年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1933年进入中央革命根椐地。1934年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兼任中共中央白区工作部部长。同年参加长征,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中央代表、军委纵队政委、渡河(金沙江)司令部政委等职。1935年1月,在遵义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同年6月被派到上海恢复党的秘密工作。同年9月赴莫斯科,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成员。1937年4月作为中共中央代表到新疆接西路军余部,11月到延安,同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1944年任西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1945年在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8月任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后任中共中央北满分局书记,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东北民主联军副政委,后兼任中共中央南满分局书记、辽东军区政委,东北财经委员会主任。1948年10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1949年10月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1950年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补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1954年9月任国务院副总理。1956年9月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副主席。1956年11月兼任商业部部长。1958年10月兼任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1962年再任中共中央财经小组组长,与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一起对恢复当时遭到严重困难的国民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文革”中除保留中共中央委员的名义外,被解除了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一切领导职务。
    1975年1月当选为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78年3月—1979年7月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78年12月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增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副主席,并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1979年7月-1980年9月任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财经委员会主任。
    三中全会后提出对比例失调的国民经济实行全面调整;社会主义经济应有市场调节部分,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大量培养提拔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是党中央的当务之急等一系列重要思想。1982年在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并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常委。1987年11月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常委。1995年4月10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0岁。

 
陈叔通(1876~1966)中国政治活动家,爱国民主人士。浙江杭州人。清末翰林。甲午战争后留学日本,曾参加戊戌维新运动。辛亥革命后,任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曾参加反对袁世凯的斗争。此后,长期担任上海商务印书馆董事、浙江兴业银行董事等职。抗日战争期间参加抗日救亡活动。抗战胜利前夕,参加筹组上海市各界人民团体联合会。1949年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第一、二、三届主任委员。1966年2月17日卒于北京。

 

 林伯渠(1886.3.20--1960.5.29)  原名祖涵,号伯渠,字邃园,1886年3月20日出生于湖南临澧县修梅镇凉水井村。16岁投考湖南公立西路师范学校,在那里肄业两年半,1904年春,经选拔考试,被师范学校选送留学到日本弘文学校。1905年8月在东京加入中国革命者同盟会。1905年11月,日本文部省颁布《取缔清韩留学生规则》,他在极为愤慨之下,毅然回国。1906年春天回国后,在长沙振楚学堂教学并在西路公学任职约1年,1907年被派往东三省联络绿林,从事起秘密的反清活动,黄花岗起义失败后,才回湘参加反袁独立活动,后被袁世凯通缉,于1913年5月逃亡日本,并加入到孙中山重新组织的中华革命党,受命回国后,曾任湖南省署秘书兼总务科长、政务厅长等职。1917年段祺瑞非法解散国会,林伯渠与湘军旅长林修梅退至衡阳起义,参加了护法之役,担任湖南护法军总司令部参议。 1920年,林伯渠出任孙中山大元帅府参议。1921年1月,经李大钊、陈独秀介绍,加入上海共产主义小组,继续留在国民党内工作,在帮助孙中山改组国民党的整个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参加国民党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两任农民部长和武汉国民政府军委会秘书长。在发动和领导农运工作时,他认真执行孙中山扶助农工的政策,吸收中央从事农运和对农民问题有深刻见解的同志参加,尽力争取国民党左派的支持与合作,把国共两党对农运的领导有机的统一起来,为推动当时农运的发展建立起卓著的功勋。1926年3月20日,蒋介石制造“中山舰事件”后,他逃出国民党中央,出任第六军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把一支内部矛盾重重、战斗力弱的杂牌军,建设成北伐中的一支劲旅。1927年7月15日,宁汉合流后,他参加“八·一”南昌起义,起义失败后,受党中央派遣,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2年冬,林伯渠由海参崴学成回国。翌年三月,进入江西中央苏区,出任苏维埃中央政府国民经济部长,后任财政部长调任没委会主任及总供给部长。这期间,他注重发展农业生产,广泛开展节约储粮,保障了红军和苏区人民的供给。为解决苏区的财政困难,他一面成立没收征收局,向地富筹款借款;一面适当增发纸币,帮助各机关建立健全财政制度,开展节约运动,基本保证了革命战争的财政需要。在参加长征到达陕北后,林伯渠先任中央政府财政部长,继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他领导边区军民,积极贯彻中央的十大政策,建立三三制政权,实行精兵简政,领导边区开展大生产运动,进行经济文化建设,把边区建设成为模范抗日根据地。1937年8月,中共中央召开了洛川会议,通过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派他常驻西安,任八路军驻陕办事处党代表,集中精力从事统一战线和对外联络工作。他利用自己社会联系广、资深望重的社会影响,广泛团结各阶层人士一致抗日,对推动第二次国共合作做出重大贡献。1945年4月,在党的七届一中全会上,他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948年冬,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在望,急需林伯渠去中央工作,12月12日,他告别延安,抵达中共中央驻地西柏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林伯渠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 1954年9月,在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上,他当选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在党的八届一中全会上,他继续当选中央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1960年5月29日病逝于医院,享年74岁。

 

罗荣桓(1902-1963)1902年11月26日生于湖南省衡山县寒水乡南湾村(今属衡东县)。从1919年起先后在长沙协均中学和青岛大学读书,曾参加反对军阀和帝国主义的爱国活动。1926年秋在青岛大学预科毕业后赴广州,旋回家乡组织农民协会,进行反对土豪劣绅的斗争。1927年4月到武昌中山大学读书,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随即转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被派往鄂南通城从事农民运动,参与组织通城、崇阳农民武装,任党代表。这支武装在江西修水编入武昌国民革命军第2方面军总指挥部警卫团,他任特务连党代表,参加湘赣边秋收起义。经三湾改编到井冈山,历任中国工农红军(初称工农革命军) 第4军的连、营、纵队党代表。1929年底参加中共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古田会议),被选为4军前敌委员会委员。1930年8月任第4军政治委员。 1932年3月任第1军团政治部主任。第四次反“围剿”后,改任江西军区政治部主任,总政治部巡视员、动员部部长,曾兼任扩大红军突击队总队长。1934 年1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候补执行委员,获红星奖章。同年9月任第8军团政治部主任。长征中8军团撤销,他先后任总政治部巡视员、第1军团政治部副主任。1936年6月入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学习,并兼任培训高级干部的第一科政治委员。1937年1月任军委后方政治部主任,7月任第1军团政治部主任。抗日战争初期,任八路军第115师政治部主任。1938年秋参加扩大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随后任115师政治委员。1941年8月任山东军政委员会书记。1943年3月任山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15师政治委员、代师长,后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书记,1945年6月,被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率山东主力部队6 万余人进军东北,任东北民主联军副政治委员、东北军区第一副政治委员、东北野战军政治委员。他还曾主持组建二线兵团,为主力部队输送了大量兵员。1949 年1月任第四野战军第一政治委员。他作为中共平津前线总前委委员和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政治委员。1949年6月以后被任命为中共中央华中局(后为中南局) 第二书记,华中军区(后为中南军区)第一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1950年4月任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同年9月兼任总干部管理部部长,1954年6月任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55年11月任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监察委员会书记。1952年领导筹建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后兼任院长。从1959年12月起,他在中共中央军委还分管民兵工作,曾任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他是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中共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一、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防委员会副主席。 1955年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和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63年12月16日病逝于北京。

 

姚连蔚,1935年11月生,陕西西安人。1960年5月入党。 1954年参加工作。中专学历。1951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1954年4月后为西安847厂工人、车间指导员。1968年9月任西安847厂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3月任陕西省总工会主任、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975年1月任4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79年2月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回到生产劳动岗位工作(-1988年7月)。中共9、10届候补中央委员。

 

徐向前(1901-1990)  原名徐象谦,字子敬,山西五台人。1924年4月考入黄埔军校第一期。毕业后留校任排长。1925年春,参加讨伐军阀陈炯明的第一次东征。后到国民军第二军第6混成旅任教官、参谋、团副等职。1926年11月到武汉后,任南湖学兵团指导员。192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4月任武汉中央军事政治学校队长。曾率学生队参加攻打叛军夏斗寅部,后被派往张发奎部任司令部参谋。1927年后,历任工人赤卫队第6联队队长,工农革命军第4师第10团党代表,4师参谋长、师长等职。1929年6月,被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派往鄂东北,先后任中国工农红军第31师副师长,中共鄂豫边特委委员,鄂豫边革命委员会军事委员会主席。1930年春,任第一军副军长兼第1师师长。1931年初,第一军与第十五军合编为第四军,他任军参谋长。7月,任第四军军长。11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任第四方面军总指挥兼第四军军长。1934年2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1935年6月,第一、四方面军会师后,被任命为红军前敌总指挥部总指挥。曾获金质红星奖章。1936年7月,第四方面军与第二方面军会师后,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11月,奉军委命令任西路军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兼西路军总指挥。

抗日战争爆发后,出席了中共中央在洛川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被选为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1937年8月,任八路军第129师副师长。 1939年6月到山东,任八路军第1纵队司令员。1942年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副司令员,后任抗日军政大学代理校长。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晋冀鲁豫军区副司令员、华北军区副司令员兼第一兵团(后改为人民解放军第十八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48年10月到1949年4月初,带病组织指挥太原战役,任太原前线司令部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共太原前线总前委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1954年起,任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国防委员会副主席。1955年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和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65年起,任第三、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66~1987年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1978~1980年,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部长。1983年6月至1988年4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副主席。他是中共第七至第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八届(十一中全会补选)、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1990年9月21日在北京逝世。

 

郭沫若(1892年11月16日~1978年6月12日       1892年 11月16日 出生于四川省乐山县沙湾镇,乳名文豹,号尚武,本名开贞。

  1906年 春 入乐山县高等小学。第一学期成绩名列第一,因受年长同学忌妒,被降为第三名。
  1907年 春 因反对教师专制,被学校开除,经斡旋返校。 夏升入乐山县中学堂  1910年 春 进省城成都,插入四川官立高等分设中学堂。冬 参加成都学界要求早开国会的罢课风潮,任班级代表,又受开除处分,因故未实行  1913年春 考入成都四川官立高等学堂理科,未学。 夏,被天津军医学校录取,未就学。年底 得长兄资助,决定东渡日本留学。  1914年1月抵东京。秋 ,考入东京第一高等学校预科。  1915年  秋 入冈山第六高等学校。  1918年夏 升入九州帝国大学医学部。  1919年夏 诗作在上海《时事新报》上发表,震动中国诗坛。  1921年 休学半年。往返于上海、日本之间筹备出版文学刊物。 6月 文学团体创造社在东京成立。第一部诗集《女神》问世。  1923年 春 自九州帝国大学医学部毕业。随即回国从事文学活动,编辑出版创造社刊物    1926年3月 与郁达夫等赴广州,任广东大学文学院学长,创造社出版部成立。 7月 参加北伐,任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副主任、代主任。  1927年 3月 在南昌朱德住处作《请看今日之蒋介石》,痛斥蒋介石叛变革命。被蒋介石政府通缉。8月 参加八一南昌起义,任国民革命委员会主席团成员、起义部队总政治部主任。经周恩来、李一氓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冬 潜回上海从事文艺活动。  1938年1月 与于立群结合,同由广州赴武汉,就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当选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理事。  1940年9月 辞去三厅厅长职务,抗议国民党政府强行改组政治部。11月 国民党当局被迫同意组成文化工作委员会,任主任。  建国前夕 当选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 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任政务院副总理、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院长。  1950年 3月 当选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理事长。 5月 学术名词统一工作委员会成立,任主任。  1953年 当选第二届中国文联主席。  1954年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1956年 任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推广普通话委员会副主任、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主任。        1958年 郭沫若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8年 9月至1978年6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首任校长。  1978年6月12日在北京逝世。

 康生(1898~1975)山东诸城(今属胶南)人。原名张宗可,字卿,曾用名张裕先、张叔平、张耘、赵容。康生出身于富裕之家。1917年中学毕业。1924年进上海大学社会科学系读书。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沪中、闸北、沪西、沪东等区区委书记,江苏省委组织部部长、秘书长。参加了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1930年在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审查委员,后任中央组织部部长。1933年7月去苏联,为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主要负责人之一。1937年冬回延安后,历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中央社会部部长等职。在延安整风运动期间,任中央总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搞“抢救失足者”运动,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在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书记、山东军区政委、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理论小组组长、《毛泽东选集》出版委员会副主任。文化大革命期间,任中央文革小组顾问、中央组织宣传组组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康生是中共第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八、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直接参与林彪、江青等人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他们有预谋地诬陷、迫害大批党和国家领导人。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煽动“打、砸、抢”,煽动武斗,迫害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以及广大知识分子,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1975年12月18日病故。1980年,中共中央鉴于他犯下的严重罪行,决定开除其党籍,撤销其《悼词》,并公布其罪行。

 姬鹏飞(1910- 2000) 又名吉洛。山西临猗县东张村人。1926年入西北军。曾任二十六路军七十四旅军医。1931年参加宁都暴动,加入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红五军团十五军军医处长,五军团卫生部部长。参加了长征。途中任军委卫生部保健局副局长、红一军团卫生部卫生主任。到陕北后,任军委后方卫生部部长。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军委卫生部副部长。1938年任新四军后方政治处主任兼军医处政治协理员。1940年10月任新四军苏北挺进纵队政治部主任。 1941年任新四军一师一旅政治部主任。1942年8月起任一师三旅政委兼第四地委书记、第四军分区政委。1945年任苏中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抗日战争胜利后,任新四军七纵队司令员兼政委。1946年任新四军十纵队、七纵队政委,同年8月起任中共苏中区委员会书记、苏中军区政委。1947年任华东野战军十一纵队政委、华中指挥所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苏北兵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1949年1月任人民解放军七兵团(后兼浙江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调外交部工作,1950年10月至1955年1月任中国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大使。1955年2月起任外交部副部长。1974年11月任外交部部长,外交部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979年1月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同年9月任国务院副总理,12月兼国务院秘书长。1980年8月任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1982年任国务委员。1983年8月兼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1985年6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2000年2月10日13时5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他是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兼秘书长、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82年和 1987年在中共十二大,十三大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


黄炎培(1878——1965)字楚南(一作号),改字韧之,一作讱之,,又改任之,别号观我生,笔名抱一。清光绪四年九月初六(1878 年10月1日)在浦东川沙出生,22岁考中秀才,25岁考中举人,次年受聘为川沙小学堂总理(校长)早年加入同盟会,辛亥革命后任江苏教育司司长,曾首创上海中华职业学校。1921年被委任教育总长而不肯就职。1941年,与张澜等人发起组织中国民主政治同盟。1945年又与胡厥文等人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建国会。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工业部部长,政协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委,第二、三、四届政协副主席,一、二、三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国民主建国会主任委员等职。

彭真(1902—1997),原名傅懋恭,山西省曲沃县人。1922年考入山西省立第一中学,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参加进步组织青年学会,接受马克思主义。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山西省共产党组织的创建人之一。曾任中共太原支部委员、书记,共青团太原地委书记,正太铁路总工会秘书,中共天津地委第一、第二、第三部委(区委)书记,地委职工委员会书记、组织部长。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共顺直省委常委、工人部部长、代理书记,唐山市委书记,顺直省委组织部长,天津市委代理书记、书记,中共中央北方局组织部长。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北方局组织部长,晋察冀分局书记,中共中央党校教育长、副校长,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城工部部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民主联军政委,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政策研究室主任。1945年8月在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被增补为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1948年12月~1955年6月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1949年9月,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代表之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被选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1949年10月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后任中央政法小组组长。1949年10月,被选为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理事、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常务理事。1949年11月~1955年4月任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协商委员会主席。1951年2月~1966年5月任北京市市长。1951年7月~1956年11月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校长。1951年10月,兼任北京市人民政府都市计划委员会主任。1952年1月任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委员。1952年11月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委员。1952年~1953年1月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委员。1953年1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起草委员会委员。1954年9月~1959年4月任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1954年起任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55年6月~1966年5月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1959年4月~1965年1月任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1959年6月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1965年1月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79年7月被补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1月兼任代秘书长。1989年4月任全国李大钊研究会名誉会长。1990年5月任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第一届名誉会长。1994年1月被推举为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第二届名誉会长,同年起任中国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名誉会长。历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是中共第七、八、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五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1962年5月2日,在朝鲜接受朝鲜最高人民会议授予的一级国旗勋章。1964年10月5日,被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授予一级沙瓦德拉王家勋章。1983年6月28日,被秘鲁议会授予秘鲁议会大十字荣誉勋章。1997年4月26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董必武(1886--1975.4.2)  原名董贤琮,又名董用威,字洁畲,号壁伍。湖北黄安(今红安)人。1903年考取秀才。1905年考入湖北“文普通”学堂,1910年毕业,获清朝学部授予的拔贡学衔。后在黄州任教员。1911年参加了辛亥革命, 同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14年考入日本东京“私立日本大学”学习法律,在日本加入孙中山创建的中华革命党。1915年6月回国从事反袁活动,两次被捕入狱。1916年出狱后再度赴日本。1918年回国,参加护法运动。1919年在上海参加了五四运动,后创办武汉中学,教授国文。1920年秋在武汉建立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武汉小组代表。随后建立和发展湖北省的党组织,任中共武汉区委委员,湖北民运部部长,湖北省委委员。第一次国共合作时领导筹建了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并任湖北省国民党工作委员会主任,国民党中央候补委员。1928年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列宁学院学习。1932年回国,在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历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到陕北后,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抗日战争时期和抗战胜利后,是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谈判的代表之一。1945年代表解放区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曾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副书记,中共重庆工委书记,中共中央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华北人民政府主席。
    建国后,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1975年1月任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是中共六届中央委员,七、八、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1975年4月2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0岁。


赛福鼎·艾则孜(1915-2003)维吾尔族。新疆阿图什人。出生于一个著名的爱国实业者家庭。抗日战争爆发后,他积极宣传抗日爱国思想,被推荐为塔城维吾尔文化促进会秘书长、副会长。1945年,三区革命临时政府成立后,他担任政府委员、教育厅厅长等职。三区各地游击队统编为民族军后,他负责组织创建了喀什团并兼任团长,,他参与创建了三区“革命青年组织”,并担任中央委员、宣传部部长。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人民革命党,他成为主要领导人之一,并兼任宣传部部长。“三区革命”的迅猛发展,迫使国民党政府于1945年10月开始与三区革命临时政府进行和平谈判,赛福鼎同志是谈判代表团成员。《和平条款》签订后,成立了新疆省民主联合政府,他出任委员兼教育厅厅长、民主选举监督组组长。1946年11月,与中国共产党代表取得了联系,正式提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请求。1947年8月,新疆成立了保卫和平民主同盟。人民革命党编入该同盟,他当选为该同盟副主席兼宣传部部长和《前进报》总编。后任新疆保卫和平民主同盟代主席、主席。1949年9月,赛福鼎同志作为新疆特邀代表团团长,出席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作了大会发言,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全国政协委员,参加了举世瞩目的开国大典,并在中央人民政府举行的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上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1949年10月15日,赛福鼎同志向中共中央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毛泽东主席亲自批准了他的申请。同年12月27日,赛福鼎同志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新疆维吾尔族最早的共产党员。1949年12月,他任新疆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新疆军区副司令员。1951年,赛福鼎同志任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常委、民族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新疆省干部学校校长。1952年7月,任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第四书记。同年9月,任新疆省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筹备委员会副主任。1953年1月,任西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同年8月,任新疆军区党委第三书记。1954年9月,赛福鼎同志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同年12月,任新疆军区党委第二书记。1955年2月新疆省政协成立,他任主席。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他任主席,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自治区党委第三书记。同年,当选为参加各国议会联盟的中国人大代表团执行委员会副主席。1958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第二书记。1968年后,他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党委第二书记,自治区党委代理第一书记,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代理主任,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新疆军区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委。1978年2月以后,赛福鼎同志到中央工作,任第五、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93年3月,他任第八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他长期担任中苏友好协会副会长,中巴(巴基斯坦)和中埃(埃及)友好协会会长,他还倡导创建了中国维吾尔历史文化研究会,任名誉会长。是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第十、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八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1955年,他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一级解放勋章。1994年8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于2003年11月24日6时05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