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戒尺寸大了怎么办:价格调节基金别成了“劫贫济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17:58:25
价格调节基金别成了“劫贫济贫”

2011-07-18 08: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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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议题

日前通过的《广州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于7月7日起施行。广州市政府将向卷烟、酿酒、房地产开发、汽车生产等企业征集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困难群体以及平价商店等给予价格补贴。

特邀议员

信力建(白云区政协委员)  彭澎(广州社科院研究员)   韩世同(知名房产专家)

议员建言

价格调节基金未必能达到“劫富济贫”的初衷,如果这些被征集的单位并不是内部消化,而是转嫁给消费者,可能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变成“劫贫济贫”,甚至劫贫济富了。

保障弱势群体应由财政拨款

新快报:作为一项行政调控手段,各位如何看待价格调节基金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信力建:这种行政调控规定既没有合法性也没有合理性。

首先政府征收的赋税已经有十多万个亿,占整个GDP的三分之一,如果加上土地转让金和各种收费罚款,可能占到GDP60%。如此重的赋税说明中国政府的干预已经是无与伦比,况且收了这么多税本来就应该承担对低收入群体的各项保障,现在政府不仅不作为,而且乱作为,重复收费,这就是不合法。

同时它也不合理,无论是采用商业运作还是采用行政运作,除了增加一套行政班子,提供更多腐败的机会,一旦操作起来,很快就会把这笔收费转嫁给各行各业的消费者,毫无疑问这样的体制很容易带来走样的后果。比如说个税,在几十年前,个人所得税几乎是高不可攀的,全中国基本上没有一个人纳这个税,后来的结果出人意料,现在反而变成工薪阶级去纳这个税。体制不合理,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就不可能合理。

彭澎:《广州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是根据《价格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出台的,而且也是上世纪90年代有关规定的更新和沿革,具有法理依据。

从市场经济原则来看,政府对市场价格可以采取税收等经济手段以及法律、行政等手段来调控,也就是当面临所谓的“市场失灵”时,政府这一“有形之手”可以发挥调整作用,但是不能违反基本的市场运行规律。因此,从《规定》的范围和目的来看,也具有较充分的合理性。

劫富济贫恐演变成劫贫济贫

新快报:价格调节基金被外界普遍誉为“劫富济贫”的举措,目前各地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能否达到这一目的?

信力建:价格调节本身应该是市场行为,政府越少的管制,市场价格越趋向合理;越多的管制,价格越是扭曲。

从房地产的案例,我们就能清楚地看到政府是如何破坏市场价格的,本届政府一上台就说要打压房价,结果是越打越高,因为政府的盲目行为完全扭曲了房地产价格市场,使得购房者受害,而自己成为了房地产的主要受益者。

政府应该明白,尽量减少自身对于市场的干预才会给国民带来实惠。因此,我建议政府尽快收回这项规定,或者广泛征集意见,看税外加费,费外加费,老百姓会不会认可。

彭澎:价格调节基金虽然是对“市场失灵”的一种干预,但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劫富济贫”。问题是所劫的富该不该劫,所济的贫该不该济。《规定》所涉及的四个行业当前来看仍属垄断或高利润行业,当然应该是“劫”的对象。除非还有更应该“劫”的行业没有被列入。

而对所要济的贫,《规定》界定了七种情况,可以说是合理的,但人们更关心每一次所济的具体行业和群体。因此,仅从《规定》来看设计是较为合理的。只是具体规定了四大行业,而不是规定一些门槛而不分行业,应该说是有不足的。

韩世同:如果这些被征集的单位并不是内部消化,而是转嫁给消费者,可能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变成劫贫济贫,甚至劫贫济富了。

征收对象应该设立具体门槛

新快报:也有人认为,政府的征收范围太过有限。除了烟酒、电力之外,对于享有垄断利润的其他国有企业并没有太多涉及,而作为市场型的房地产开发、汽车企业却名列其中。对此,各位怎么看?

信力建:是否高利润、是否垄断是一个很复杂的市场行为,当然,在中国这中间也包括了政府大量的胡作非为,企图通过胡作非为改变胡作非为所产生的垄断根本不是一个价格调节基金所能做到的。

此外,基金会完全应该交给市场或者NGO组织来办,像官办的红十字协会,收钱的时候都出现了,支出的时候往往不见人影,而且使用过程不公开不透明,70%用在了行政支出上。

还有,像百姓上缴的公积金,按道理应该是收多少贷多少,而这些公积金很多根本没有贷出去给购房者,不知道这些钱收上去都用到哪里去了。所以,根本就不会有标准,只是变相的盘剥。

韩世同:目前这些被征集的行业基本上都是垄断行业,房地产与汽车的生产经营表面上是市场化运作,其实也具有很大的垄断色彩,尤其是开发权、生产权和经营权。彭澎:征收基金的范围确定为烟酒、电力、房地产和汽车四大行业,是否包括了所有垄断和高利润行业呢?可能大家都有不同的看法。因为在人们心目中,电信、银行、邮政、出租车等都算是垄断或高利润行业。

所以,《规定》的第五类“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征集项目”就十分关键了,怎么确定这些行业或项目呢?能不能规定一些具体的门槛呢?如垄断到什么程度,利润率高到什么程度等等。这也是房地产、汽车等市场型行业也列入其中的重要原因,或者说是“准垄断型行业”(进入门槛太高、不可能有充分竞争)的确认依据。

调节基金或成楼市涨价借口

新快报:价格调节基金再次给房地产打上高利润标签。不少人担忧政府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之后,不仅不能使购买者有所收益,反而与房产税一道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对此,各位怎么看?

信力建:这个是必然的,很快就会转嫁给普通老百姓,谁离权力中心越远,谁就会成为这种政策的受害者。对于企业来说很简单,把多出来的成本推到下游就可以了。一边说要打房价,一边通过各种行政手段维持房价高位,加重购房者负担,丧失了基本的诚信。

彭澎:房地产行业是高利润行业,这几乎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如果担心征收基金就会加重购房者的负担,那其他行业也是如此。因此,如何防范这些被征收行业转嫁征收负担也是应该要考虑的。

至于就房地产市场来说,影响因素不会只是这一项征收政策,什么限购、限贷、限价等政策的影响更大,征收政策的影响相对较小。全市的征收额最多几个亿,或者只有几千万。

韩世同:价格调节基金很有可能成为开发商涨价的理由和借口,从而加重购房者的负担。

拆东墙补西墙只会火上浇油

新快报:面对物价不断上涨、CPI节节攀升,政府采取的对策多是约谈企业限制涨价,或者征收诸如价格调节资金之类的税收补贴弱势群体,各位如何评价这些应对物价上涨的举措?彭澎:政府调控物价的政策措施可以有很多方面,征收只是其中一种,但比起加息、调升存准率、约谈等来,补贴或征收基金都考虑到弱势群体的需要,应该说是双重效果的政策举措。“控物价”和“补弱势”两个方面都要兼顾,才能稳定市场价格大局,平衡各个群体的生活水平。

信力建:这些举措或许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属于一厢情愿,违反了基本常识,说得好听点是缘木求鱼,说得不好听就是火上浇油,对于整个经济的伤害简直是罄竹难书

韩世同:这种挖东墙补西墙的做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该设法消除垄断经营降低物价,而不是采取有可能加重物价负担的做法。

 

(来源:新快报201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