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网规格:十七大以来共查处违纪违法农村基层干部3万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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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以来共查处违纪违法农村基层干部3万余名

2009年1月4日 22:54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亚杰 选稿:黄骏

  东方网1月4日消息:党的十七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大局,扎实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全国31个省份建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构

  2006年10月,《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正式印发,这是中央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次作出全面系统部署。

  中央纪委、监察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明确要求,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2008年7月,中央纪委组织召开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央纪委及时起草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召开全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进一步动员和部署。

  中央纪委牵头建立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等11个部委参加的中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至今已连续召开六次联席会议。民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分别成立由部领导亲自牵头、有关业务司局参加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

  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听汇报、作批示、提要求、抓贯彻;分管领导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抓落实。

  目前,全国31个省份和大部分市、县都建立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协调机构。一些地方纪委在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还设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门工作机构。浙江1515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专职纪检干部,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了良好组织基础。

  为宣传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政策,中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编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易读本》300余万册,免费发放给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使用。

  事迹报告会、摄制电教片、制作宣传版面……

  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浙江省设计印制10万套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画,免费下发到全省每个乡镇、站所、村张贴宣传。

  全国98%的村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比较规范的村超过70%

  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各地各部门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初步形成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北京、天津、黑龙江等有针对性地制定适用于乡镇、村党员干部和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具体规定,有的还提出相应的配套办法和措施。

  全国62%的村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一些地方还把代理服务延伸到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方面,17个省份出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部分地方还实行资产处置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制度。

  财政部、农业部分别下发进一步加强规范乡镇财务、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福建、湖北、重庆等出台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普遍延伸到乡镇和村,民主评议村干部和村民询问质询活动逐步推开。福建平和推行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双评”制度。江苏姜堰构建“市级巡查、镇级督导、村级述评、群众监督”四级监督体系。

  一些地方制定完善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议事规则,保障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河北秦皇岛推行村务重要事项流程化管理、规范化运作。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在规范中不断前进,全国98%的村实行了财务公开制度,比较规范的村超过70%,1400多个县(市、区)编制村务公开目录。

  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办法——

  目前,12个省份全面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国完成承包的林地约8.78亿亩,占集体林业用地的34.5%。

  湖北推进城中村、城郊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江苏苏州实行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为主的土地股份制改革、农村基层干部的激励、保障机制逐步建立,不少地方建立村干部工资待遇、基本医疗、养老保障、表彰奖励等制度。湖南华容实行报酬保发、养老保障、医疗保险、监管保廉“四保”机制,激发村干部干事的内在动力。

  黑龙江在全省推行农村纪检体制“分片派驻、统一管理”改革,县(市、区)纪委共组建派驻中心乡(镇)纪检机构260个。江西、海南在村党组织建立纪检小组,协助村党组织对各项村务工作实施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万多件

  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各地各部门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2007年,全国减轻农民负担28亿元,2300多人因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受到责任追究;农业部对42个农民负担较重、问题较多的县(市)组织集中治理,共减轻农民负担3.45亿元,退还农民款项1.6亿元。

  2008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部门在“保春耕”专项行动中,共检查各类农资市场2.6万家(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9.1万户(次),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6万件,受理农资投诉1.2万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3亿元。

  据统计,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9500件,查处违纪违法的农村基层干部30629名(含县处级734名),挽回经济损失4.18亿元。

  同时,各地各部门坚持把履行监督职责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有效方式方法,保障中央农村政策贯彻落实——

  2007年,财政部组织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全国1900多个县(区、市)实行农民直补资金“一卡(折)通”;中央纪委、监察部、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解决土地承包问题1.9万件;纠正违法调整承包地村组5241个,纠正收回承包地问题4868件,涉及土地面积593万亩;纠正强迫流转承包地问题7408件,涉及土地面积31万亩。

  2008年以来,各地组织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其中,江西在专项检查中,共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7.97亿元,整改到位资金7.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