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顶9月天气:【引用】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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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

2011-07-10 00:35:56|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本文引用自恰同学少年《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

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

-------西门庆强奸副市长女儿都可以继续逍遥法外,送水工只因骑电动车就被警察暴打

 2011年7月9日 ,两条新闻形成强烈反差,令人无所适从,一条是《将送水工按倒在地,广州交警如此收缴电动车》,另一条是《副市长因女儿遭强奸上访 省委高官建议私了》。

送水工在高温下挥汗如雨骑电动车为百姓家庭送水,挣点血汗钱,却被警方判定违法,不但电动车要被警察没收(送水工因此会断了生计),而且稍有异议就遭到了暴打;而贵州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贵州XX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西门庆强奸贵州省六盘水市前副市长、政协副主席田万昌的女儿,却可以逍遥法外。被害人父亲、曾经的副市长竟上告无门,上访却被贵州省委高官建议私了。难道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分明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这在毛主席时代,是绝对无法想象的。

我想,这只是碰巧的个案吧,没有代表性,于是我在百度上搜了一下“送水工被打”几个字,如下文字映入眼帘:

1.厦门:“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违章,一名黝黑瘦小的送水工,用自行车载着三桶纯净水,把自行车骑到了公交车道上……厦门交警执法人员为了纠正这起违章,叫来了大型拖车,召来了七八名警察,动用了手铐,也动起了手脚……”这起事件发生在厦门市湖滨南路224-226号的新闻大楼前,新华社、中新社、《中华工商时报》、《福建日报》、福建省电台等多家中央、福建省新闻单位的驻厦机构就在这幢大楼里。中央和省级新闻单位的多名记者从头到尾目睹了全过程。

2.广州:“疯子言论”发文写道:“看了心酸吧~黄埔天桥下,一名送水工的电动车被强制收缴。最后一张图片上,警察走后,送水工无助地瘫倒在了地上!可是,他身后,除了5个空水桶外,还有3桶水等着他去送呢。”

3.深圳:送水工跨街道送水遭暴打。

4.西安:小区内发广告送水工被打伤 保安称已道歉赔偿

5.无锡:送水上门无端被暴打 请尊重送水工的人格

6. 临淄:临淄送水工讨工资被打?随便跳槽是起因。

7.苏州:轿车被刮一道细痕“墨镜男”暴打送水工。

8.常州:送水工人被日本人打伤,常州警察介入调查。

……

富人奸淫良家妇女被免责是个案吗?提起这件事更加令人气愤,由于妓女、二奶的泛滥,富人已经玩腻了成年女性,于是他们就把黑手伸向了穷人家的未成年女孩子---中小学女学生,人大立法机关为了保护富人的奸淫幼女权,专门于前几年设立了一条“不知者不怪”条款,即富豪只要辩称自己不知道女方实际年龄,即使与幼女发生性关系也可以免罪。这还不算,假如富豪就专门去小学校找小学生发生性关系呢?人大又出了一个主意,设立了一条嫖宿幼女罪,从而为强奸幼女的富翁减刑,这一下子就使成千上万的富翁由最高可以判处死刑的强奸犯变成了最高判3年的嫖宿幼女犯,人大的立法机关是否想过,这一条要残害多少穷人家的女孩子呀。

自从有了嫖宿幼女罪,全国各地小学校长、公务员、老板嫖宿幼女的案件就开始此起彼伏、不计其数,只新闻报道的就有如下几个:

1. 2009年04月03日 ,贵州习水县多名公职人员涉嫌嫖宿年幼女生(图)。在以习酒闻名的贵州省习水县,这半年来有关“老师强迫学生卖淫”的说法被传得沸沸扬扬。中国青年报记者获悉传闻中的这起案件将于近日开庭审理,在赶赴当地采访后得知,这起未成年人受害案并非由教师组织或强迫学生卖淫,但有6名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县人大代表等公职人员涉案。

   

2. 2009-05-10  四川宜宾国税分局长花6千元嫖宿幼女被拘(只是拘留)。 2008年12月20日 ,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长卢玉敏,经一火锅店老板娘牟某介绍,以6000元价格与该县14岁学生何某发生性关系。警方经过侦查,卢玉敏事先并不知道何某未满14周岁,因此不构成犯罪,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

3. 2010年05月16日 云南富源县法官涉嫌嫖宿幼女一审被判无罪。富源县法官杨德会因涉嫌嫖宿幼女、强奸等罪名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但因受害女生的年龄有争议,一审竟被判无罪。对此,受害人及其亲属们都表示难以接受,于是再次向当地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诉求。据了解,此案将于明日在马龙县法院民庭进行二审。

……

接二连三的女小学生被教师、校长、富翁、公务员强奸、嫖宿,而法律对他们却无可奈何,尽管2011年两会上妇联呼吁国家废除嫖宿幼女罪,执行强奸罪,但是由富翁、贪官组成、西门庆任常委的政协、人大怎么会同意呢?副市长尚且不能保护自己的女儿,何况普通百姓?

现在还有一条可以救百姓幼女于水火,那就是民权公用合法化。

当公权不作为或者根本就是颠倒黑白助纣为虐,法律不能够为受害者伸张正义时,究竟老百姓有没有权利去利用自己的力量与手段去惩罚坏人,甚至擅自解决坏人的性命?

   武松是一个官府的小干部,他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是一个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的人,从他搜集证据证人,到打官司县官就是不采信,再到迫不得已杀西门庆等都是一个“逼”字,官逼民反,顺理成章。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卢梭说过,公民有革命的权力,伟大领袖毛主席也非常喜欢《水浒传》,尽力宣扬肯定农民起义的合法性,合理性,强调造反有理。奈何到了今天,劳动人民被侵害后求告无门时只有保留沉默的权利,甚至连副市长也未能幸免,一旦采取过激行动就要被绳之以法?戴上一个个大逆不道的罪名,而坏人却可以逍遥法外,恐怕这个冠冕堂皇的法一定不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律,而是保护坏人坏事的法律!

   如果国家也容不得武松,那就实施幸福航母工程吧,幸福航母工程是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的载体和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