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蛇残片:男人为什么会喜欢大屁股的女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9:24:34

男人为什么会喜欢大屁股的女人?这个想法原自于自己的一些感受,我在鉴别女人是否美丽时,如果这个女人背对着我,我第一目光就会注意她的屁股,对我来说,有没有一个大屁股是很重要的,因为那种大屁股的曲线在我看来是非常美丽的。但是,我为什么会喜欢女人的大屁股呢?写这篇文章之前,我不知道,我甚至有些怀疑自己的品行,但是在读了李敖先生的一篇文章后,我明白了,原来这是人类生殖崇拜的艺术性演变。

本来想用自己的文字把这些想法记录下来,可是,写出来后,总感觉罗罗嗦嗦,再观李敖先生所写,简单明了。既然自己讲的李敖先生都已经讲了,而且用了最简炼的字句表达,自己为什么还要画蛇添足呢?另外从这件事情也再次肯定了一条自然法则,奥卡姆剃刀原理,自然从不选择复杂来进行发展。

下面为李敖先生的文章,引用一下:

屁股·屁股·翘屁股
 
——有关屁股的一则笔记
  

        人类学中人种分类(Taxonomy for Man),分出一种"布施曼及哈腾脱地域性人种"(Bushmam and Hottentot Local Ruce)。所谓"布施曼及哈腾脱地域性人种",是指散居在南非沙漠地区的布施曼A(Bushman),及畜养牛只的哈腾脱人(Hottentot),这两种人,身高不满五尺、肤色较其他非洲土著稍浅、头发成小螺旋、平脸高颧、齿形也小,最妙的是,他们屁股上有储存脂肪隆起,叫做"尻肿"(steatopygia)。"尻肿"的产生,在学理上解释是由于地域性选择力量(local selective forces)的结果,使这种人具有此类基因(genes)。"尻肿"在医学上别译"女臀过肥症",当然不足以尽南非土人"尻肿"的原形与原义。霭理士(Herry Havelock Ellis)在《性心理学》(Psycho1ogy of sex)第二章"性的生物学"中说:
  终于改变了用途,而成为遮掩性器官的工具……用第二性征来作性诱惑的种种方法,毕竟要普通得多,不但一开始在动物界就很流行,就是到了现在,在文明大开的社会里,绝大多数的人口还是在这方面下功夫;在发育健全的人身上,凡属主要的第二性征也确乎是很美的。我们不妨分别叙述一下。

  欧、亚、非三洲的上著民族,大都承认女子肥大的屁股是很美的,这一个第二性征本来是女性在结构上和男性分歧得最清楚的一个,也是女性生殖功能所必需的一个条件。美的东西既受人用拥戴,就和性择是发生了关系;生殖功能既为种族竟存的前提,就和天择发生了关系。所以,在这方面,天择和性择是完全同功的,而结果是女性屁股的越来越肥大。这种肥大的趋势,过了相当程度以后,是和审美标准不合的;不过,这总是陈义过高的话,就一般眼光论,大屁股总比小屁股漂亮。男性的屁股是组织得很紧凑的,和女性的恰好相反。这种大小的相形,加上屁股和活动有连带关系的观感,再加上屁股的健全发展是胎养与母道的基本条件--诸般事实并在一起,就使大屁股为美的标准越来越牢不可破。同时,我们不要忘记,世界上高级的种族都是有大屁股的;屁股大,表示骨盘也大,骨盘大,才可以容许大的头颅的产生,而高级种族的头颅也一定是大的。

  一部分人的黑种人很羡慕高级种族的大骨盘,并且进而就自己的骨盘的部分加以后天的培植,而成为所谓"尻肿";这一部分黑人的骨盘本来最小,有小骨盘的因,才有这种羡慕的心理与人工培植的努力的果,可见不是偶然的了。所谓"尻肿",是由脂肪造成的,女性屁股及大腿上部的皮层下,本来有一片很厚的脂肪,这层脂肪的畸形发展可以成为一种脂肪性的瘤,那就是"尻肿"了,真正的"尻肿",现在只有非洲的布施曼与哈腾脱两族和他们有血缘关系的部落的女性才有。在其它非洲民族里,骨盘虽小,屁股却也异常的发达,惟不到"尻肿"的程度而已。有时候一个赞美大屁股的民族,也往往赞美一般身体的肥胖,这也是很自然的。女性的肥胖,假如不大过分,也可以说是一个第二性征,自有其吸引人的力量。这种对于一般肥胖的爱好,也是部分非洲民族的一个特点。大屁股的爱好与大肚子的赞美也有些连带关系,中古时代的欧洲人,把怀孕的女子看做女性美的登峰造极,乃至形诸绘画,便是一个例子。

  虽然有关屁股的理论与实际如此,但是,随着审美标准的演变,"尻肿"式的大屁股、乃至过大的屁股,究竟已经不再流行,希腊爱神塑像中的美女身段,今天看来,总未免嫌其过肥;中国仕女绘画中的美女造型,今天看来,也未免嫌其稍胖也。

  漂亮屁股在翘起来的时候,很好看,当然布施曼人和哈腾脱人除外--屁股已那样大矣,再翘起来,成何体统!

  有关屁股之事甚多,以上只就审美的"肉体上屁股"而言。摩根斯特恩(Christian Morgenstern)曾有诗细分出"肉体上的屁股"(fleshly bottom)和"精神上的屁股"(spiritual bottom),我之此文,则专指前者。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