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收购站广告词:大汉奸周佛海为什么逃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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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   双    江
      周佛海(1897-1948)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中国国民党政府要员,后沦为汉奸。湖南沅陵人,早年留学日本, 是旅日代表。他曾是中共一大代表、党的创始人之一和中共一大的代理书记。“一大”后,他居然叛党而去,成为蒋介石的亲信和国民党内的“状元中委”。抗战期间,他又叛蒋投日,成为汪伪政权的“股肱之臣”。在抗战胜利之时,他摇身一变,由臭名昭著的大汉奸,变成了国民党的接收大员,任蒋介石政府军事委员会上海行动总队司令。后在舆论压力下被捕。1945年9月30日,周佛海等被押送重庆。1946年9月押到南京。
     1946年11月7日,周佛海案最后一次开庭,审判长赵琛宣读“特定第三四六号特种刑事判决书”,认定了周佛海参与组织汪伪政府、编练伪军、滥发伪币等种种罪行;同时认为周佛海是在被政府发觉罪行并通缉之后,才表达自首的意思,认为与其所犯的罪行远不足以抵消其对抗战的微薄贡献。判决书最终“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之罪”,判处周佛海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周妻杨淑慧随即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强调中日基本条约为梅思平主导签订、发行中储券是对日军军用票的抵制等,一边四处求告于党政军界要人间,晓之以情或不惜重金,或两者兼而有之,请动他们为周佛海案奔走求情,以期为丈夫脱罪、轻判。
     然而1947年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九),最高法院驳回了杨淑慧的抗告,判决书根据大量公开发布的汪伪国民政府文件,指周佛海曾公然声称“根据中日基本关系条约之精神,声明决与友邦日本同甘共苦”,又亲笔签署发行伪币、禁绝法币同行的法令等等,都是无可辩驳的事实,决定维持原判。
    至此,周佛海案已走完除执行外的所有法律程序,而审判长赵琛等法官的职责,也宣告完成。这同时还意味着,周佛海随时可能被枪毙。杨淑慧绝望悲泣之时,舆论却对此结果欢声雷动。
     但杨淑慧的努力并非完全没有成效。在她四处求告的同时,蒋介石也在谋求为周佛海免去死刑。
     蒋先是委托周佛海的好友陈布雷出面,希望仍然在司法层面完成此事,但无法再加以更改。
     杨淑慧千方百计通过高层关系设法延缓执行死刑,表示若周佛海被枪决,她便把蒋介石写给周佛海的亲笔信交给香港媒体。
     年初五一过,毛人凤突然找到杨淑慧,说蒋介石要召见她。她一见到蒋介石。眼泪就簌簌地流了下来,赶紧跪倒在地,阵阵悲泣。蒋介石皱着眉头,打破沉默表态称“让佛海在里面休息一两年,我一定放他出来。”杨淑慧终于吃了定心丸,轻轻地又磕了几个头,站起来走了。
     1月25日,陈果夫、陈立夫上书蒋介石,为周佛海求情免死。
     1月29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曾就周佛海一案通令各通讯社及报馆,“不宜有刺激人心之记载。”随后,2月3日最高法院呈文国民政府,申请给周佛海减刑。
     3月26日,蒋介石签署特赦令,以有戴罪立功表现为理由,核准将周佛海原判之死刑减为无期徒刑。至此,周佛海终于逃脱死刑。
     1948年2月9日(农历除夕),本已重病在身的周佛海又突患肺炎及急性肋膜炎,病情严重,但未获保外就医。只能在监狱中由医生二人随时治疗,并有其家属聘请的医师随同昼夜诊治。2月28日晨,周佛海病情突变,浑身出汗如雨,精神疲惫。下午1时半已处于弥留状态。2时气绝身亡,时年5l岁。4月5日,周佛海埋葬于南京郊区汤山永安公墓的半山间。一生机巧的周佛海,就此盖棺。       【结束语】中共一大13位代表除了张国焘已经在6月19日作过介绍以外,其余12位从7月1日起都分别介绍过了。统计一下:开国元勋2名(毛泽东、董必武),烈士4名(邓恩铭、何叔衡、陈潭秋和李汉俊),英年早逝1名(王尽美),中途下车3名(李达、刘静仁、 包惠僧 ),当了叛徒汉奸3名(陈公博、周佛海、张国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