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割字机:2011武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有关政策问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04:17:38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武汉二中广雅中学  江岸区胜利街310号

    武汉六中上智中学  走读部:江岸区西马路56号;

    寄宿部:江岸区竹叶山万隆小

    区特1号。

    (学校位于金门路34号的校区规范为公办校,校名为武汉市第六初级中学,承担对口入学服务。)

    武汉七一华源中学  江岸区麟趾路37号

    武汉一初慧泉中学  民主一街187号

    武汉市江汉区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20号

    红领巾寄宿学校     

    武汉市十一        武汉市硚口区站邻街180号

    寄宿初级中学       (轻轨崇仁路站旁)

    武汉市硚口区      武汉市硚口区崇仁路217号

    崇仁寄宿学校 

    武汉第三寄宿中学  汉阳区江堤中路110号

    (今年新生报名在老校区汉阳区汉南路25号)

    武汉市汉阳区      汉阳大道177号

    钟家村寄宿学校 

    武汉武珞路        武昌区武珞路389号

    奥山中学 

    武汉第一寄宿小学  武昌区武珞路586号

详情请看:http://cjmp.cnhan.com/cjrb/html/2011-07/07/content_4851190.htm

    问:目前,从整体上来看,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现状怎样?

    答:近年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别在初中和小学实施了标准化学校建设和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目前,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主要有4个方面特点:

    一是中心城区学校硬件条件大为改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得到更新,实验室、功能室、计算机教室及活动场所等更为齐全,基本实现了校校有塑胶操场和跑道,配备了多媒体电化教学设备。

    二是教师队伍水平大为提高。近年来,随着生源逐渐减少,许多学校班额逐步缩小,教师资源相对更为丰富,老师可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辅导每一个学生。市、区不断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今年又在全市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年活动,广大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校本研修,师资队伍素质更加优化。

    三是教育管理大为加强。2009年,全市实施了教育管理年活动;2010年以来,又进一步加强了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设与落实,全市义务教育办学秩序更趋规范有序。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责任,“关爱工程”深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武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得到保障,教育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做到了全覆盖,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得到充分体现。

    四是教育质量大为提高。近年来,在全面推进班主任队伍和学科备课组两项建设工程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实施了“有效德育工程”和“高效课堂工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不断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进一步完善,“好公民、好学生、好孩子”的“新三好学生”评选在国内产生良好反响。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广泛开展,学生身体健康素质稳步提高。中考、高考连续多年取得好成绩,始终在全省保持优势地位。

    问:当前我市义务教育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近年来,我市义务教育发展总体上来说是较好较快的,但仍然存在一些发展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一是发展还不平衡,区域间、校际间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办初中优质教育资源还不够丰富,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还不能完全得到满足。择校现象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仍将继续存在。今后一段时间,随着我市将促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主题和重点,择校现象将进一步得到缓解。

    问:为什么要进一步清理规范公参民学校?

    答:1997年以来我市设立54所义务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学校,经过2008年以来的第一轮规范,共撤销6所,恢复或并入公办学校21所,规范为社会力量独立举办的民办学校5所,规范为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2所(即公参民学校)。之所以要进一步清理规范公参民学校,主要是:一是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落实政府的义务教育职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充分体现义务教育是政府的全部责任,维护教育公平;二是依法办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三是逐步缓解择校热,引导社会、市民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正确的质量观,理性地对待择校现象,为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问:进一步清理规范公参民学校的依据、原则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进一步清理规范公参民学校的依据主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省、市关于清理规范义务教育改制学校的有关政策等。

    进一步清理规范公参民学校的基本原则是“以区为主、依法依规、正确引导、确保稳定”。基本要求是:对于进一步规范为民办学校的,要求实现“四独立”,包括独立的法人、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实行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进行教育教学;对达不到“四独立”要求的,一律退回公办。

    问:目前清理规范的结果?

    答:各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全市的清理规范公参民学校的要求,制定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努力推进清理规范工作。按照各区的方案,22所公参民学校中11所学校将退回公办学校,不再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11所学校将进一步规范为民办学校,具备继续招收择校生的资格,其学校是:武汉二中广雅中学、武汉六中上智中学、武汉七一华源中学、武汉一初慧泉中学、武汉市江汉区红领巾寄宿学校、武汉市十一寄宿初级中学、武汉市硚口区崇仁寄宿学校、武汉第三寄宿中学、武汉市汉阳区钟家村寄宿学校、武汉武珞路奥山中学、武汉第一寄宿小学。

    问:为什么要让一部分公参民学校进一步规范为民办学校,而不是全部退回公办?

    答:办好每一所公办学校,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免费的优质教育资源,降低择校现象,这是义务教育发展的终极目标和根本走向,也是政府的重要责任。但是,学校的相对差距是永远存在的,择校现象也是长期的。在政府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得起学的前提下,也应有少量学校让那些需要择校、同时愿意承担家庭投入的家庭进行选择,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会成员多方面的教育需求。将部分公参民学校进一步规范为民办学校,就是为了满足这一需求,这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和具体反映。

    问:对于规范后的民办学校如何确定招生计划?

    答:公参民学校进一步规范为民办学校的,其招生计划由各区教育局依据区域生源状况和学校办学条件提出意见,报市教育局审核下达。全市将继续对此类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总量控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问:2011年,我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的基本政策规定是什么?

    答:坚持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在先,民办学校招生在后”的基本程序,由各有关区教育局和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组织好新生招生入学工作。今年,民办初中学校原则上在本区范围内招收新生。

    问: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是哪一天?

    答:全市民办初中学校入学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8日全天。

    问:到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有什么规定与限制?

    答:凡到民办初中学校报名的学生,必须先持政府下发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然后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民办初中学校报名。

    民办初中学校不得设置报名资格条件限制。但每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

    问:民办初中学校采取什么方式招收新生?

    答: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民办学校具体招生办法为:可实行学校自主招生,也可实行分校按比例电脑派位的办法招生。实行学校自主招生的,由学校按计划、按政策、按程序制定自主招生办法,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执行。实行分校按比例电脑派位的办法招生的,电脑派位与学校自主招生的比例为5:5。无论哪种招生办法,学校都不允许组织学科考试并以学科考试成绩为依据招收学生。上述两种招生办法的选取由各区决定,向社会公布。

    问:电脑派位招生的时间是哪一天?

    答:实行分校按比例电脑派位办法招生的,电脑派位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15日。

    问: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可以考试吗?

    答:全市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可采取目测、查看个性特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办法进行,但不得以学科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

    问:民办学校收费政策是怎样的?

    答: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目前正在核定之中。近期核定工作完成后,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布。

    问:民办学校的教学管理是怎样的?

    答: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是义务教育的施教机构,政府都必须加强管理,促进发展,共同优质。两类学校在教学管理上,课程设置一致、教学标高一致、评价办法一致、检测方式一致、终端管理一致;都要求教师必须尽职尽责,教好每一位学生;都要求学校必须优化校内外教育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希望家长必须关注学生成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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