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狐丸:苏维埃政府纸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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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革命根据地形成于民国23年(1934年)初,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福建创建的农村革命根据地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闽东苏维埃政府及一些县、区工农政权,为适应经济斗争和军事斗争的需要,因地制宜以苏维埃政府名义发行货币。这些货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印制较简单,被群众称作“白条”的苏维埃政府纸币;另一类是借用商店发行的纸币,加盖苏维埃政府印记后发行的苏维埃政府代用票。
(一)苏维埃政府纸币

图1-3 安福县苏维埃政府纸币
1.闽东苏维埃政府纸币
民国23年(1934年)2月闽东苏维埃政府在福安柏柱洋成立,不久即发行闽东苏维埃政府纸币,面额有一角、二角、五角等3种。该纸币印制简单,纸质较差,流通范围主要在闽东苏维埃政府所在地柏柱洋一带。同年10月由于国民党军队的“围剿”,该纸币停止流通。
2.安德、福霞和安福三县苏维埃政府纸币
民国23年(1934年)2月,闽东苏维埃政府成立后,以根据地中心福安县及毗邻的宁德、霞浦、寿宁等县交界部分地区组合成立安德、福霞、福寿、安福四个边区县。安德、福霞、安福县苏维埃政府都曾印制发行纸币。安德县苏维埃政府纸币,面额有一角、二角、五角和二分、五分等5种;福霞县苏维埃政府纸币,面额有一角、五角等种;安福县苏维埃政府纸币,面额有一角、二角、三角、五角等4种。上述三种纸币印制均较简单,流通范围主要在各该苏维埃政府管辖的区域内。民国23年底,闽东根据地大部分地区为国民党军队攻占,以上纸币先后停用。
3.福寿县苏维埃政府纸币
民国24年(1935年)夏至民国26年初,中共闽东特委在寿宁县领导建立了以岗垄为中心的福寿根据地,在此期间以福寿县苏维埃政府名义发行了被群众称作“白条”的纸币,其面额有五分和一角两种。这种纸币在群众中有较高信誉,不仅在根据地内流通使用,甚至流通到根据地以外的一些地区。民国26年初,福寿根据地遭破坏,该纸币遂停止使用。
(二)苏维埃政府代用票
1.安福中区苏维埃政府代用票
安福中区苏维埃政府代用票,是迄今为止发现的唯一的闽东革命根据地货币实物。该纸币发行于民国23年(1934年)六七月间,券别有三角和五角两种。安福是闽东苏维埃政府所辖的边区县之一,建制于民国23年6月,由福安东部、霞浦柏洋的部分地区以及柘荣的富溪等地组合而成。由于霞浦历史上曾是福宁府所在地,故安福县即为(福)安和福(宁)的边区县。该县下辖六个区,中区是其中之一。安福中区苏维埃政府建制当时,借用东昆村协升昌渔货店的私票加盖苏维埃政府印记后,发行安福中区苏维埃政府代用票。该票形制分别为:三角券,双面石印,票幅170×83MM,票形为直式,正面兰、黑、咖啡三色套印,原票面有:“福安东昆协升昌”和“凭票支大洋叁角正”等字样,以及民国16年福建省造“总理纪念币”一角银毫等图案,“安福中区苏维埃政府代兑”兰色直式印章加盖在票面正中;背面为横式,黄色,正中为北京北海白塔图景,以及表明发行单位和面额的字样。苏维埃政府发行时在票面下方加书“1934”表示发行时间,并在左边加盖“财政部印”的小方印。五角券,双面石印,票幅173×83MM,正面黄、兰、黑三色套印,除表示面值的图文外,其他形制与三角券大致相同;背面为横式,咖啡色,正中为北京天坛祈年殿图景,苏维埃政府发行时加盖的标志均与叁角券相同。
安福中区苏维埃政府代用票在中区苏维埃控制的区域内基本上都可流通使用,苏维埃政府负责兑换银元。民国25年(1936年)初,该代用票停止流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福安县人民政府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委托人行在各地营业所负责收兑苏维埃政府发行的纸币,该代用票由当地人行负责收兑。
2.福寿县上北区苏维埃政府代用票
福寿县苏维埃政府成立于民国23年(1934年)5月,年底福寿县上北区苏维埃政府为解决经费问题,决定借用福安太逢“锭记”杂货店的私票,发行福寿县上北区苏维埃政府代用票,用于支付区苏维埃政府的日常开支,数量有二三百元。该代用票面额有二角、三角两种,票形直式红色,双面印刷,民国24年初停止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