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高门嫡女大结局:3500元起征:全国人大定槌个税修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12:13:15
2011-07-01 05:52:4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相关标签:财政部财政收入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社科院
23万个税网络征集意见以及来自更多人的无数呼声终于得到回应。
6月30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此前全国人大法工委在网上对个税修正案一审方案进行意见征集时,就有85%的意见对于一审方案中3000元的工资薪金扣除标准提出反对或修改的意见。而三天前6月27日二审方案出炉时,3000元的扣除标准仍未见提高。
据了解,在会议期间,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二审中对于“拒不调整”的个税工薪所得扣除标准都表示了异议。
“常委多数也是不满意的,建议在方案基础上对起征点再适当提高,”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委员陈佳贵表示,“有些专家认为23万条网络意见不能真正反映民意,我可以认真负责地讲这个说法是错误的,这85%提出反对意见的人肯定是代表个税的纳税对象。”
多方力量共同推动了扣除标准线提升500元。根据新的个税方案,500元扣除标准的调整不但将此前一审方案中最高的个税减税幅度加大了130元,更是将修法后加税与减税的无差别临界点翻倍,由原先一审方案的19000元提高到了38600元。
“中等收入阶层是其中最大的受惠者。” 6月30日,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对此评价说。
多数人大常委不满二审方案
数月前制定车船税法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尝试过公布草案全文以征求社会意见的做法,“经过审议完善最后出台的车船税法大家也比较满意,因此这次个税修法,也采取了这样的做法,希望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表示。
此次对个税修正案一审方案征求意见期间,共有8万多人提出了23万多条意见,其中只有15%的意见赞同方案中3000元的工薪所得扣除标准,大多数意见都建议再次提高,但二审提交的修改方案中,3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然原封不动。
“大家都问,这样征求意见岂不是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么?”陈佳贵说。
对此,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分组会议审议修改方案时即提出,能否再适度加大减轻税负的力度,在起征点也就是减除费用标准上再往前走一步。因此,最后通过的修改决定在原来3000元的基础上再度提高500元。
最后方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的投票获得通过。
“原来的方案是3000元,基本上是政府部门的意见,”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人大需要在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寻找平衡点。这已经是比较大幅度地考虑民意了。”
财政部门是此次让步中最大的妥协方。据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介绍,按照一审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方案,工薪收入纳税比例将由现有的28%下降到12%,而再次提高500元后,这个比例将进一步下降至7.7%。
“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王建凡表示,“这就意味着经过调整,有约6000万目前的个税缴纳对象不需要再缴纳个税。”
依照财政部的测算,财政收入受个税修法而影响的减收规模,也将由一审方案中测算的2011年约减收1200亿元,扩大到约1600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第一季度全国实现个税收入2038.46亿元,仅占同期总体税收收入的8.7%,按照2011年财政收入预算,全国财政收入预计实现89720亿元来计算,1600亿元仅占其中1.7%左右。
“总体来说对于财政收入的影响还是有限的,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在国家税收的总收入中的比重已经是很小了,”陈佳贵表示,“拿掉也不会有多少。”
月薪1.2万少缴480元
“不要小看这500元的提高。”李飞评价说。
除了6000万人无需再缴纳个税外,根据测算,中等收入阶层是实际上新方案的最大获益者。
根据此前一审公布的方案,扣除“三险一金”后收入在8000元-10000元范围内的居民享受到最大幅度的减税力度,相比现行方案税负减轻350元。而把第一级税率由5%变为3%,以及扣除标准提高500元后,这部分纳税人的减税力度进一步提高了130元。
这就意味着一个原先在北京月收入12000元的上班族,在扣除22.2%的“三险一金”税前抵扣后,原本需要缴纳个税1092元,一审方案下变为需缴742元,而在最新通过的方案下只需缴612元,比现在少缴480元的个税。
此外,相比现行个税制度,按照此前一审方案月收入在19000元以下的纳税人都可享受到减税,而该收入水平以上的纳税人则税负加重。二审方案调整后,该部分纳税人也可享受到155元的减税。税负增减的无差别临界点由19000元提高到38600元,相比原来高出一倍有余。
根据此前全国人大对个税修法进行网络意见征集的结果,本次对个税修改表达意见最强烈的就是“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的中等收入阶层。此前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亦指出,由于承受着大型城市里高涨的生活成本和通胀压力,中等收入阶层有着更强的对减税的诉求。
多位专家此前亦不乏发出类似的呼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此前即表示,个税方案审议应当更加鲜明地体现“扩大扶持中等收入者”的个税改革长远目标。
“这次对个税修法起到了一定的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的作用,但是现在公众习惯把减税的希望全部压在个税上面,本身就是将力气使错了方向。”杨志勇表示。
他认为,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只是减税大业中的一小步,“这次个税修法仅仅是整体税收改革中某个税种下面某个子类的税率调整,而真正的减税改革,需要依赖于个税本身制度的改革,更需要整体税收架构的调整。”
此前,财政部数次表态,未来税收结构调整的目标是增加个税、房产税直接税在税收中所占比重,相应减少流转税种的税负,特别是占目前税收比重超过40%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改革,应成为真正减税的关键。
“2011年有望先选择与生产制造相关的行业率先进行营业税可抵扣改革,从而降低相关行业税负,”国税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向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