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看淋病要多少钱:4路桥收费站被曝光后仍违规收费 其底气何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4:08:50
 6月20日,国家五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行动开始启动。今年5月19日,新华社“中国网事”栏目曾曝光浙江台州椒江大桥、河南郑州黄河大桥、山东济南黄河大桥、广东佛山三水大桥4个路桥收费站超期收费等情况。“中国网事”记者6月20日调查了解到,清理行动并没有让4个收费站有任何变化,饱受诟病的“买路钱”一分不少地仍旧照收,其收费理由和依据则各不相同。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被称为公路上公开的毒瘤,公众极为愤恨,多年来舆论一次又一次地炮轰,甚至悲愤地称,一些收费站已经成为过往车辆“吸血鬼”,不少公路收费的实质就是拦路抢劫!但效果似乎并不明显,最新的例证是,新华社曝光了4个路桥收费站超期收费等情况,但一切如故,而五部委将开展的清理行动,也没有让这4个收费站有任何变化。

  被曝光仍违规收费,底气何来?

  应该说,“媒体不是中纪委,不是审计署,不是调查组”,媒体有曝光权,也就是舆论监督权,却无叫停权,更无问责权(当然,媒体不必也不能有叫停权、问责权),如果被曝光对象死猪不怕开水烫,再加上相关部门没有闻风而动,及时调查、清理,收费站被曝光仍违规收费,便是一种必然!

  被曝光仍违规收费,底气何来?最主要有三大原因。其一,违反成本太低。收费公路“三乱”现象存续已久,国家相关部门早已介入――2008年,国家审计署曾对多地的收费公路进行审计,结果发现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这些收费站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高达149亿元;有的地方还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共计82亿多元;此外还发现,不少经营性公路,通行费收入已久高出投资成本10倍以上,但仍在明目张胆地收取。

  遍观媒体报道,我们没有看到高速公路的相关负责人,或者哪怕有一名相关官员因公路“三乱”现象被问责,更不要说承担刑责了,于是我们看到的是令人黯然且沮丧的一幕,2008年的此后3年,“三乱”现象不但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反而愈演愈烈。

  违法成本低,意味着乱收费不必承担风险。谁造成了违法成本过低的局面?很显然,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难辞其咎。收费公路被称为一些地方的提款机、印钞机,对一些地方来说,公路乱收费有诸多好处,一是增加地方财政,二是成为某些部门和官员的小金库,三是一些官员多了寻租的机会,四是可以养一批人员(比如领导亲戚)……而这正是公路乱收费禁而不绝的重要原因。

  此外,还有一大原因是,继续收费“名正言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乱收费保驾护航,或者开辟政策通道。正如中国人大民大学教授杨宏山所称:地方的收费公路的运营部门之所以超期超标准的收费,就是得到了地方相关价格部门的许可,也就是说,收费从行政流程上来说是合法的。此非虚言,变违法为“合法”,或者大打政策的擦边球,这是一些政府部门牟取利益或者捍卫非法利益的拿手好戏。

  中青报的一项调查显示,83.1%的人希望降低高速路的收费标准或收费年限,保持高速公路的公益性质;期限年满的高速路,必须停止收费(81.7%)。这是公众呼声最高的两个期望。公众的呼吁和愿望是良好的,但是寄希望于高速路保持公益性或者主动停止收费,无疑是与虎谋皮。即便国家五部门积极清理,也未必令人真正乐观,因为牵扯到的利益集团太多,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本身就是最大的利益主体,他们会甘心放弃嘴中的肥肉吗?

  毋庸讳言,“三乱”收费路,就是赤裸裸的腐败路。遏制“三乱”,必须上升到反腐败的高度,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张晓东认为,解决高速路收费管理问题,除了建立常态审计制度外,还应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要问责到具体的个人。笔者认为,除此之外,还应当将治理“三乱”纳入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之中,一旦发现阳奉阴违或者治理不力,应问责主政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