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生和东北女生:存进9000元才发现:银行卡是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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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6 07:48:30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刘绍侠(实习)   跟帖0条  进入跟帖
成都人陈德文无意错拿女儿捡回来的卡,他找到卡主,卡主将钱归还
 

 
 

 
 

 
●小女儿有个爱好:收集各种卡片。陈德文说,那张卡也不知道女儿捡回去多久了,“我也不记卡号,就这样拿错了”
●杨金林直接把自己的身份证递给陈德文:“那你去取出来嘛。”并且把卡的密码也告诉了陈德文
昨日中午,陈德文走进成都茶店子邮政支局,在柜台上取出了9000元钱。就在前一天晚上,他还以为这9000元钱将不再属于自己。
前日下午,陈德文误将9000元钱存进不相识的杨金林的储蓄卡中。邮局、派出所都无法追回存款,陈德文百般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寻人,没想到,人还真的被他找到了。
存完9000元卡不是自己的
前日下午4点多,陈德文找到了自己去年6月底办的邮政储蓄卡,准备存进9000元。
办理完存款手续后,柜台工作人员递出一张存款凭证要求陈德文签字。陈德文看也没看,就在左下角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正准备起身离开,却被工作人员叫住了:“不对,还要把杨金林的名字写起。”
杨金林?陈德文伸手接过存款凭证,看见户主名为杨金林,心一下子提起来:坏了,这根本就不是我的卡。
陈德文当即要求不存钱了,工作人员告诉他,钱已打进这张卡了,要取出来,必须凭卡主本人的身份证,银行没有权限取出。因为需要保护客户隐私,他们也不会随意将杨金林的个人信息告诉陈德文。
眼看9000元钱就这样到了别人手上,陈德文懵了。他请来派出所民警,民警的回答让他更失落:因为是他主动存钱,这件事根本就不能立案,只能算民事诉讼。
民警建议陈德文和邮局沟通,与杨金林取得联系。
哪来的卡?小女儿捡来的
身上怎么会有别人的储蓄卡?陈德文回想,觉得未满4岁的小女儿可能与这事有关。
“我们平时都很忙,都没怎么陪她玩。”陈德文说,他家住在华侨城附近,开了一个小杂货店。小女儿有一个爱好:收集各种卡片。理发店的会员卡、零食里的刮刮卡、手机充值卡、银行卡……各种各样的卡她都不放过,只要见到了就会收进小抽屉,没事就摆在地板上数着玩。
“现在抽屉里有超过200张卡。”陈德文说,尽管每次要存钱都要像大海捞针一样从一堆卡里找出银行卡和身份证,但因为这是小朋友的爱好,他从未阻止过。
陈德文说,那张卡也不知道女儿捡回去多久了,和他之前办理的储蓄卡一模一样,“我也不记卡号,就这样拿错了。”
走进第4家工厂找到卡的主人
当晚,陈德文一晚上都没睡好,他甚至已经做好了钱无法再追回的心理准备。最后,他决定“死马当活马医”,试试自己去找卡主。“女儿应该就是在家附近捡到的,失主可能就住在附近,我已经知道了名字,干脆到处问问看。”
昨日一大早,陈德文先是写了一张“失物认领启事”贴在店门口,“我只提了银行卡,没有提名字和其他信息。”
然后,他开始询问附近的商家,认不认识一个叫“杨金林”的人。虽然一整条街的人都说不清楚,但陈德文并没放弃,他又找到附近几家工厂。“也许是在附近上班的人呢?”
1个多小时后,当陈德文走进第4家工厂时,这家印刷厂的厂长告诉他,厂里有个叫杨金林的职工。陈德文急忙说明来意,并在厂长的带领下找到了杨金林。
“请问你有没有丢失什么贵重物品?”陈德文开始试探杨金林。得到否定答案后,他又问:“可不可以给我看下你的身份证?”看了身份证后,陈德文才告知了杨金林事情的原委。
二话没说9000元物归原主
“我害怕他翻脸不认。”陈德文回忆当时“紧张得要死”。出乎意料的是,杨金林直接把身份证递给陈德文:“那你去取出来嘛。”并把卡的密码也告诉了陈德文。
杨金林回忆说,他的储蓄卡已丢失好几个月。“里面还有100多元,不多,就没有想过挂失了。”杨金林说,他在陈德文的店里买过水,知道他们是生意人,就选择了相信陈德文,“做人的原则嘛,不拿不义之财。”
尽管陈德文要求杨金林与他一同前往邮局并请他吃顿饭,但杨金林说中午要休息,陈德文取完钱尽快把身份证归还就可以了。
昨日下午,陈德文取出了“失而复得”的9000元,并将杨金林的储蓄卡和身份证一并还给了他。当陈德文表示要送东西给杨金林作答谢时,杨金林拒绝了:“又不算做好事,本来就是你的钱,而且你还把我丢的卡还给我了,我还可以继续用。”
昨日傍晚,当杨金林再次到陈德文的店里买水时,陈德文坚决不让他给钱,“我太感谢他了。”
延伸阅读
找不到卡主咋办?
四川通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敏说,因为是存款人自主的存款行为,此案并不涉及刑事,属于民事问题,公安机关是无法立案并调取信息的。这就需要银行帮助,联系到银行卡主。
银行如表示无法提供帮助,存款人可以起诉银行,银行作为被告提供银行卡主的信息,这样就能够联系到银行卡主,并将其追加进来成为被告。
卡主不还钱咋办?
姜敏说,存款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对方不正当得利为案由,要求返还存款。“如果对方没有任何理由取得了存款,是应该退还的。”
法院在核实情况后,会进行强制执行。一般这样的案子会进行简易程序,3月内就可以结案。上诉费由败诉的一方支付。
记者手记
不拿不义之财
前晚得知陈德文的遭遇,让我也不由得跟着他纠结:银行不帮忙怎么办?卡主不认账又怎么办?
经过一夜,这些纠结突然柳暗花明,陈德文找到了卡主杨金林。杨金林二话不说就答应还钱,并把身份证和密码给了他。
当我问起为什么没有犹豫就还钱时,杨金林说出了自己的“原则”——不拿不义之财。这句话好说却不易做,因为杨金林要抵住9000元钱的诱惑,这也许是他好几个月的工资。
从道义上讲,还钱是杨金林该做的;从行动上来说,杨金林是非常讲诚信的。
记者 王浩野